看不见风景的房间 作者:约耳
第7节
幸好那柴犬认得主人也够忠心,哪怕唐真刚刚给他做了顿丰盛午餐,还是在第一眼见到原殷之就想跑过来。唐真拉不住它,抬头看见原殷之,不但不松开,反而拉得更紧了。
原殷之抬眼看了看他。
他记得这个长相稚嫩的青年,主要还是因为很少有人会拿那种类似于嫉恨却又完全不懂得掩饰的眼神看他。
原殷之喊了一声:“蛋黄。”
柴犬的爪子在地上刨出粗粝的响声,脖子上的牵引绳勒进他皮毛,它也还是坚持要往那个从未给它做过饭的人身边跑。
狗就是这种生物,所以才讨人喜欢。
唐真最终还是放开了绳子,看着蛋黄奔出去,这种挫败感总是在他的生活中出现。
原殷之揉揉蛋黄的头,打开车门让它上去,然后回头看住唐真。
“让程冬今晚回家,否则后果自负。”
他并没有将这人放在眼里,哪怕只见过一面,他也看得出来唐真对程冬有心思,程冬却看不出来,简直引人嗤笑,威胁性便更加不值一提了。来的路上他还黑着脸,这时候司机从后视镜瞥到的,却是老板心情不错地淡笑着。
蛋黄就扒着他的腿摇尾巴,他难得拿出耐心来轻轻挠柴犬的下巴。
回来了一样,另一样也总会回来的。
司机突然减慢了车速,原殷之看向窗外,并不意外地看到了旧情人。夏因正跟助理指挥搬家公司的人,那小卡停的位置太不守规矩,原殷之这辆车车身又宽,没法过去,司机解开安全带,想下去叫小卡往旁边挪,却被原殷之制止。
他不想让夏因看到自己,那小玩意儿黏人功夫一流,可惜车子还没倒出两步去,夏因就发现了这熟悉牌照。
果然,原殷之眼睁睁看着夏因朝自己的车跑过来,他扭头对蛋黄小声说:“别告诉他明白吗?”说罢些自娱自乐地笑了,降下了车窗。
夏因看到他的脸时,他脸上的笑意还没收全,倒让夏因愣了一愣,随即便觉得那恐怕是幻觉,原殷之甚至没有看向他。
夏因面对许久不见的人,一时倒不敢靠得太近了,他向来乖张,最近也因为各种冷遇甚至嘲讽,而谨小慎微起来。
他把原殷之给他的房子卖了,搬回到公司配的公寓来,手上还算宽裕,等待东山再起。
原殷之车窗后边的脸没什么感情,似乎是在等他开口,片刻后便露出些不耐烦来。
“我、我搬回这里来了。”夏因回身指了指楼层,原殷之敷衍地点了点头,看样子也不打算问他自己给的房子为何不住。
送出去的东西原殷之不会过问,就像结束了的人,也从未有过回头的先例。
夏因忍了忍,还是退后了半步:“那原总你先去忙吧。”
原殷之略微讶异,不过也乐得如此,便一句话都没说,升起车窗让司机倒车走了。
夏因站在原地看那气派的车屁股,觉得光鲜生活的确是离自己而去了,这个时候助理凑上前来,展示手机里刚刚偷拍的照片给夏因。
这次照片不仅拍清了原殷之的脸,还抓拍到了他那个稍纵即逝的笑容。
“你还嫌我不够惨吗?”夏因气得一把夺过手机。
这助理比他还要没脑子,艺人故意制造绯闻以博眼球,不是为了炒作新作就是为了拉动一下曝光度,而夏因早就跌至谷底了,这时候若是把这种照片投到八卦杂志,就算登了,那也是在毁形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更何况这回有原殷之的正脸,那些杂志哪里敢让原少露脸。
他恨恨地捏着手机,瞪着照片里男人那个并非是给自己的笑容。
“我不是要发到杂志啦。”助理委屈地说,“留着吧,万一以后有用呢。”
夏因被她这话轻轻一拨,挑起眉来,而后把手机扔回给助理:“那你发一份给我。”
原殷之想,程冬敢当着他的面离家出走,恐怕也不会理会他的留言。
所以,这个晚上程冬果然没有回来。
原殷之觉得自己已经足够耐心足够温柔了,程冬却是个如此不识相的,然而他料错了,程冬比他想的还要不识相。
当原殷之吩咐人去唐真家里把程冬“接”回来后,他得到的消息却是,程冬一早就跟邱余欢报备,跟随安排行程的先遣人员,直接飞走了,甚至都没来得及跟苏瑾说,现在专辑制作人正在跳脚,苏瑾赶去安抚。
原殷之简直要被气笑,程冬若是为了躲自己,甩下一堆烂摊子给别人,那他还真是错看了青年,毫无责任感,把工作当儿戏,那一时间他都做了决定,干脆把程冬的专辑企划撤下,该给鞭子的时候,断不能手软。
结果十分钟后翟洁却说,接到新情况,苏瑾是带着程冬留下来的所有修改完毕的词谱和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自己修了音的deo去安抚制作人的,制作人看过词谱后表示没有问题,部分deo甚至可以直接用,现在只等程冬回来拍两支v,进度看起来竟然一点儿都不用赶了。
原殷之这才想起来,程冬最近是有好几个晚上说要留在公司通宵,他以为是团队作业,还觉得这些家伙胆敢操劳自己的人,颇为不满,结果,却是程冬独自在做尝试和修改,然而他却就这么将整个团队的工作都分担了大半。
原殷之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他扭过头对翟洁说:“我能在季度结业之前抽出多少天来?”
翟洁疑惑地翻起日程,写写画画后抬头对原殷之说:“季度报告会议在下月底举行,这之前你有一次赴日考察和两次绿化和桥梁维修竞标,其他事务不重要,可以安排别人做,这样能挤出3到4天时间自由安排。”
“那两次竞标我没怎么跟,让下面的人去做就行,这样能挤出多少时间?”
“大概可以有8到10天。”
“行,帮我订机票,明天早上,飞k市。”
“哦,要带上户外用具吗?睡袋帐篷之类的?”
“带那种东西干什么?”
翟洁抬起头来,对原殷之嘻嘻笑了笑:“相信我,你会用得到的。”
两天后,当原殷之来到炎热无比、四处充满昆虫、没有多余民宿、并且自己唯一认识的人还不愿意跟他挤一张地铺的时候。
他才意识到,自己请了一位多么优秀的助理。
第25章
程冬被同事叫醒,说民宿主人给大家准备了早餐,赶紧下楼,不然就要被抢光了。
他点点头,迷迷糊糊地起身去洗漱,看到镜子了,才发现自己脸上又多了三个包。此时楼下传来几声咕咕咕的母鸡叫,还有拍打翅膀的声音,程冬往窗外看去,首先看到的是几乎占满整个院子的帐篷,然后是从帐篷里蹦出来的一个柱状物,把院子里的动物们吓得鸡飞狗跳。
他这才想起来,原殷之昨晚空降了。
院子里的动静自然影响了主人家,那个手艺特别好的大娘举着锅铲蹬蹬蹬跑到原殷之面前:“你搞么啊!大早上的这么吵!吓坏我的小鸡仔哦!”
原殷之全身还裹在睡袋里,像条无辜的大虫立在那儿,唯一露出来的脸被唾沫星子溅了个完全,这早上都不用洗脸了。他黑着脸,眼看要发火,程冬连忙从楼里跑出来:“对不起啊大娘,我们这就收拾起来,噢噢,您要喂鸡吗,我帮您吧。”
那大娘见到程冬立刻换了张喜逐颜开的脸,顺利被哄走了,还不忘扭头跟程冬说,厨房给他留了芒果饭。
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又慢悠悠踱了过来,兴致勃勃地在原殷之的睡袋上啄起来。
“你在干什么啊,没睡醒么。”程冬伸手给他拉下拉链,原殷之长手长脚的,被裹一夜简直受罪。
“帐篷里有壁虎。”他闷闷地说。
程冬忍住没笑出声,掀开帐篷往里看了看:“晚上给你撒点儿花露水,虽然作用不大。”他转过脸来,“不过谁叫你要跑来这里。”
原殷之把睡袋卷一卷,扔进帐篷里,他现在浑身不舒服,只是臭着脸:“那谁让你跑到这里来的,把我话当耳边风?”
提起这茬程冬就扭开脸:“待会儿进来吃早餐。”立刻脚底抹油了。
留原殷之一个人站在院子里,那对他很感兴趣的母鸡一直绕着他转,咕咕咕,咕咕咕。
程冬进了屋也从窗口偷瞄他,这太奇怪了,原殷之昨晚空降简直没把人吓死,幸好这波先遣人员都不认识原总,不然也算是个大新闻了。程冬一边想着,一边将芒果饭分成了两份。他又抬眼看了看原殷之,男人拿着电动牙刷站在院子里的水龙头边,震动声音又吸引了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猫,站在他头顶的架子上,老想拿爪子够他手里的东西,原殷之看起来要崩溃了。
程冬杵着案台,就这么看了一会儿,原殷之憋屈得很,却并没有打算打道回府,他到底在想什么呢?
如果这是巴掌后的甜枣。
程冬看着原殷之忍无可忍一把抓住了猫的后颈,便立刻引来大娘的骂声,只好咬牙切齿地放开,那猫扭身就是一爪子,把他手背挠出了三条血痕,程冬连忙跑出去。
如果这是巴掌后的甜枣,他本该不予理会的,哪怕张口接了,也该将其视为职业涵养,金主要玩这样的感情游戏,便陪人玩,而不是打心底里……
程冬抓过原殷之的手,皱眉去看那血痕,男人便趁机凑近他,在他耳边说:“帮我舔舔,唾液有抗菌剂。”
而不是打心底里,会因为他的一举一动被牵扯心脏。
程冬木着脸,把原殷之的手拽到水龙头下,乡下的水龙头可没有精密的控压系统,原殷之被那水流打得倒吸一口凉气。
但他瞥见程冬轻轻蹙眉,眼里的心疼藏不住,便觉得这点儿小伤也不算什么。
在会做芒果饭的大娘家住过一晚后,团队继续深入腹地,环境也变得越来越糟糕,之前好歹有自来水能洗澡,之后就只有溪水和藏了无数虫子的木质吊脚楼。
偏偏只有到这些地方,才找得到那些年迈的,不肯挪地儿的老人家,他们往往有最原始的唱腔,也有最准确的词源。
程冬觉得这一路上收获颇丰,已经完全投入到考察中去了,而这里的人也都有过考察经验,对艰苦环境适应良好,整个队伍里,就只有原殷之随时处于崩溃边缘,队伍里甚至已经有好事者在给他取“公主大人”之类的外号。
这跟遛狗一样,是个错误的决定。
这天程冬独自出门,要去拜访住在山腰上的一个老人家,先遣人员并不是音乐组的,他们只负责后续团队到达这里的路线和吃住安排,自然没兴趣陪程冬去,而原殷之,因为严重的水土不服,吐过几轮后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程冬在走之前给他的房间里准备了热水瓶和土家药,原殷之还是执意裹睡袋,实在是怕了一掀开被子就发现只巴掌大蜘蛛的情况。程冬没想到他那么大人了,还跟小女生一样怕虫,只好每天让他生活在花露水味道里,他出门之前,原殷之只从睡袋里露出一张憔悴苍白的脸,还不忘调戏他:“你学会他们的情歌没?回去唱给我听。”
程冬没理他,嘴角却不免弯起来。
原殷之在房间里昏睡了一整天,醒过来后发现窗外都黑了,只有连绵不绝的虫鸣和几声狗叫,他从睡袋里挪出来,掀开门帘,这里都是那种雾蒙蒙的灯泡,晚上开着窗,还被风吹得一直摇晃,他在几个正在玩牌的工作人员里找了一圈,没发现程冬,就问了句。
“噢,还没回来吧。”回答他的人心不在焉,“这么晚没回来,估计是住山上了吧。”
原殷之打开手机,信号微弱,除了几条翟洁发来的短信,没有任何新消息。他觉得程冬要是今晚不回来,也会跟自己说一声,何况他原殷之还病着,这家伙也该懂得敬业对象该是谁吧?
结果无法拨通程冬的电话之后,原殷之慌了。
“联系不上,喊几个当地人跟我一起上山,有认得路的吗?我们得去找程冬。”
玩牌的那几人显然没听进去,随口答他:“都这么晚了,这些乡下人早就睡了,这里信号不好,打不通正常,等明早再说吧。”
原殷之还没碰到过吩咐不下去的状况,皱起眉来,但眼下境况不同,他也只能亲力亲为,问了当家的房间,隔着门帘把那当家的夫妻俩喊起来,人正要对他发火,他就把整个钱包塞了过去。
他这次现金带的不多,但这里的人肯定兑不了支票,本来还担心钱不够,但那当家的听闻他是要找那个年轻小伙子,当下打电话披了衣服,要把邻居都叫上,上山找人。
“你不知道,咱们这里环境好,蛇都能爬洗衣机里,山上更是危险,还有狼呢,那小伙子虽说跟我们走过几次,认得路,但万一跌跤了,晕在哪里给狼叼了怎么办。”当家的说着,还把钱包还给原殷之,“你们来的时候就给了我们一大笔费用了,保证你们安全是职责。”
原殷之接过东西,深吸了口气,对方那番话像是重锤,他本来身体就虚,这时候觉得被敲得脑袋发晕,然而此时已经没时间耽误了,好心的邻居已经被召集起来,他也套了冲锋衣,借了手电筒一起上山。
而这个时候的程冬,并不是独自一人,他跟一个发着抖的姑娘藏身在山洞中,已经两个小时了。
这里的山连绵不绝,一座连着一座,植被茂盛,很容易迷路,两人早已经辨不清南北,程冬还受了伤,手臂上被柴刀拉了一条大口子,血还没止住。
手机摔坏了,不仅没有信号也拨不出紧急救援号码。
他抬头看向山洞口漏进来的一缕月光,觉得越来越冷。
“你别哭。”他对小声啜泣的姑娘轻声说,“我们还有希望,虽然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应该离我住的地方不远,那里有个人,要是我不在的话,一定会生气的。”
他气若游丝:“那么远都找过来了,这次他肯定也能找到我。”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不远处有细微的人声,那些踏碎枝叶的动静像是巨大阴影,密不透风地罩过来。
姑娘捂住了嘴,喉咙发出绝望的哽咽声。
那些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一边交流着听不懂的方言,程冬仔细辨认,然后他看到洞口的那缕月光被遮住了。
他咽了口口水,凑到姑娘耳边,将声音压低到极致。
“我把他们引开,你跑。”
那把划伤他的柴刀伴随着阴冷的风声,劈开了遮掩物,程冬以最快速度滚出去,撞翻了拿柴刀的人,然后他朝前方跑去,一边跑一边喊:“你等等我,你怎么能一个人跑!”
那些人好歹看电视,能听得懂普通话,视线不好,也不知道刚刚跑过去了几个人,当即全部追了出去。
两分钟后,山洞里爬出了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她粗喘着,朝另外一个方向狂奔而去。
第26章
白小雯的鞋早就咧了大口,她的脚掌边缘全是烂的,以至于当她发现有人朝自己这里来,电筒灯光四处晃着的时候,她没能刹住车快速躲开,被逮了个正着。
那一瞬间白小雯只想往来人手上夺过武器,最好是那把她畏惧很久的柴刀,自行了断,然而紧接着她发现,那些人手上顶多有几支棍棒,她还听到了久违的普通话。
“救、救命。”白小雯被人拉起来,她太久没有说过话,舌头好像不是自己的,“救命,我被拐了,他们追来了。”
“你说喃?被拐了?”当地人咋呼起来,原殷之借着光亮看了看那姑娘,也有些震惊,随即掏出电话准备报警。
“有个男的救我了,他、他救我了。”白小雯费力地扭过身去,伸出伤痕累累的手臂,却也不晓得该往哪里指,“快去救他,他要被砍死的。”
原殷之的手抖了一下。
他抬起头,看不清那个女人的脸,但她的慌乱和劫后余生却是明明白白不做假的。
“他在哪里?”原殷之推开旁人,上前问她。
白小雯抬起头,这就是那个说普通话的人,她心里更觉得踏实,理清了思路:“我跑了大概……十几分钟。”她抬头看看月亮,又努力回忆道,“他们来的时候,是背着月亮的,然后救我的人把他们往回引开了,他们在东边!”
原殷之觉得已经没有时间再确认那个人是不是程冬了,他的直觉尖锐地扎着他,让他没法多想:“往东北方走!十几分钟的路程,不算远,如果那帮人发现把女人追漏了,肯定会回头的,说不定还能迎面遇上!”
一部分人有些唯唯诺诺,毕竟他们手上也没拿武器,平时要是碰着兽类,他们还有经验,但这回却像是要去跟犯罪分子斗了,纷纷表示不如此刻下山,等警察来。
然而离这里最近的派出所也有十几公里,原殷之等不了,他举起右手:“在这里的,每个愿意跟我走的人,奖金二十万,你们寨子里的供水,也由我解决!”
他这话一出,便有几个人粗着嗓子嚎了起来,顿时真像是鼓舞士气要上战场一样,一个也不舍得走了,扶了白小雯的人立刻架起人就往回跑,一个人二十万啊,那肯定得回寨子里多通知点儿人来!
原殷之打头阵,一边跑一边用电筒扫着前方的路,白小雯逃得慌乱,路上的痕迹也明显,他们很快来到了山洞口,隐约也听见了人声,果然没有料错,那些人将逮住了程冬,再往前追却发现根本没有白小雯的影子,知道被诓了,往程冬身上踹了两脚就又往回追。
他们理直气壮得很,跟原殷之这边的人迎面碰上,张口就问,看见跑路的媳妇没。
两地方言差别挺大,头两句没交流成功,原殷之这边的人看对方拿着刀,虽然己方人数多,却也不愿意起干戈。
原殷之往前走了几步,猛然抬起手电在对方五六个人脸上晃过一遍。
对方骂骂咧咧起来,而原殷之已经看到了被末尾一个男人拽着衣领半拖在地上的程冬。
天这么黑,他却连青年的发旋都能一眼认出。
“找媳妇是吧。”原殷之平静地说,对方都朝他看过来,“我们来的时候,是见着个女人往山下跑了。”他随手指了个方向。
那几个人就要走,经过原殷之身旁的时候,昏迷的程冬还被拖在地上,浑身泥土。
原殷之瞅准了时机,往拖着程冬的人小腿上就是狠狠一脚,他踏得太猛,用了十成力道和角度,当下便听得那人骨头轻微脆响,惨叫了一声。
那人往前面跪下去的时候,柴刀就脱手了,原殷之一个跨步夺了过来,斗殴一触即发,那几个人本就是发了狠追了好几座山头的,自然说不得理,原殷之一手抱了程冬,一手用柴刀指着前方,往自己人身边退:“警察马上就来了,你们想坐牢就继续。”
那些人嚷嚷开,个个咬牙切齿,似乎在说,他们是来找媳妇的,不犯法不用蹲牢房。
原殷之身后的村民也没那么闭塞,知道拐人犯法,何况是有原殷之的承诺在先,就算真的打起来,也不能抛下原殷之和那个和气的小伙子。
也都纷纷挺胸膛,不让道,这么折腾着,竟然真的远远听到了警笛声。
原殷之松了口气,不得不说,这里虽然偏僻,出警速度还算靠谱,这深山林静,警笛的声音尤其明显,对方也不再叫嚷,却仍是不肯走,似乎还是要把女人追回来。
这个时候原殷之怀里的人动了动,他忙低下头,就看见程冬艰难地睁开眼睛。
原殷之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谢天谢地,他从来不信鬼神,前一刻还手握武器跟街头混混要跟人干架,这一刻却觉得浑身发软,被程冬那焦距不稳的眼睛看了,就能安心地睡过去。
然后他就真的睡过去了。
程冬浑身都疼,醒过来第一眼看见原殷之,本来很惊喜,结果下一秒原总就朝他压了过来,他以为这会是个电影里那种劫后余生的拥吻,虽然觉得很不恰当,还是闭起眼准备接受,却没想到原殷之并无此种打算,而是歪在他胸前,干脆利落地晕了。
身旁嘈杂,两个寨子的人在用方言你来我往,远处警笛叫得厉害。
程冬试了几次,没人答他话,他只好躺平了,压在胸口的那颗脑袋压到了他的伤处,有点疼,却也让他安心。
他伸手摸了摸原殷之的头,心想都这样了,这人要是还把自己当老板,那他……
他就不答应。
原殷之是饿晕的。
这恐怕会被列入原总最不堪回首事件之一。
在这地方就只有程冬一个人会照顾他,所以他水土不服在屋里睡了一天,也没有人过问,结果醒来空着肚子就上山了,情绪紧张,还被惨兮兮的程冬给刺激到,放松神经后就不省人事了。
他是在寨子里的医疗站醒过来的,吊着葡萄糖,程冬坐在他床边,正用捧着一块黄澄澄的菠萝。
原殷之的目光在程冬擦伤的脸上转了一圈,然后就盯住了人手里的菠萝。
“你现在还不能吃水果,会胃酸过度。”程冬毫不客气地几口把菠萝吃了,吮了下手指,把床头柜上的保温壶打开来,原殷之立刻闻到了食物的香气。
“阿黑家的媳妇给你杀了鸡,我帮你剁碎熬了粥,你先喝口水,慢慢吃。”
原殷之直起身靠在床头,伸手接过程冬递过来的碗,程冬的手指上还残留着菠萝的清香,他也觉得奇怪,饥饿是最无法忽略和抵挡的欲望,自己这时候竟然还能心猿意马起来。
“你伤势怎么样?”
程冬把胳膊上包着的纱布给原殷之看:“没事了,其他地方都是皮肉伤,就这个比较麻烦,恐怕会留疤,回去可能要做除疤手术。”程冬皱皱鼻子,似乎是觉得麻烦,但当艺人就是如此,凡事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都要具备观赏价值。
“你不是去找人吗?为什么会搞成这幅样子。”
程冬摸摸后颈,知道该来的总要来,他才给苏瑾打电话被骂了一顿,现在又要被原殷之骂。
“我从那个老人家家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有点晚了,路就辨不太清,走偏了,走到了另一片山,就遇到白小雯了,就是那个姑娘。她说她是被拐卖到山里的,已经逃了两天了,身后一直有人追,她不敢从路上走,不敢找车,因为那一带都知道她是买回去的媳妇,只能往林子里跑,我们说话的功夫,那些人就追过来了。”
“所以呢?你就为了救人,把自己搭进去?”
程冬抓了抓裤缝边:“那我也不能不管她啊。”
原殷之不说话了。
他也明白,社会新闻没有少说,那些人就能为了几千块非法买回来的人跟警察动武,如果失掉了一个救人的机会,等待那个姑娘的后果也不堪设想。作为男人,程冬的选择是正确的。
“我看看你的手。”原殷之放下碗,伸出手,等程冬乖乖将胳膊放进他的掌心。
他慢慢抚过程冬的小臂,然后将五指扣进程冬的指间,握紧了他。
“我知道现在要你跟我回去你也一定不肯,不过以后,一定不能再让人那么担心了。”
程冬点点头,看着他,似乎犹豫了一阵,还是小声开口:“那以后你也别跟我吵架了。”
原殷之愣了愣。
反应过来程冬说的是什么以后,他又露出那种熟悉的促狭笑容。
“那要看你识趣不识趣。”他把程冬拉近,在青年脸颊上香了一香,“你要是晓得哄人,吵架那还不是情趣。”
“你那么大人了还要人哄?”程冬挑眉。
“我不仅要人哄。”原殷之把程冬的手举在嘴边,伸出舌尖舔了舔那还残留着菠萝果汁的手指,“我还要人喂呢。”
程冬控制不住,在原殷之面前狠狠打了个酥透了的激灵。
第27章
在白小雯被警察带走的当天,这个仅仅三十来户人家的寨子,迎来了一大堆扛着摄像机单反和话筒的记者,这其中只有两家是当地电视台的新闻组,其他全是娱记。
这种山沟没有多少人愿意来,一路上叫苦不迭的人也不少,但他们为什么都要蜂拥而至呢,自然是因为上头有强制命令。
一个没甚名气的小艺人,在深山工作室偶遇了被拐卖少女,不顾自身安危从鲁莽村名手中救人,还因此负伤,不错,这是条可以用上写版面的新闻,但从当地媒体那里买几张事件照片,再配上艺人的硬照就行,赶来做一线报道就有些浪费经费了,换作往常头头也不会给披,若是主角是当红巨星还好,小人物就犯不着了。
但是这么多家八卦杂志和娱乐版面的头儿都接到了电话,伯诚要出钱让他们做大这条新闻,所以这条九曲十八弯通往村寨的山路上,就突然多出了不少车来。
程冬和白小雯都被记者逮住,一整天都在重复当时境况有多么危急,白小雯这才知道,救了自己的人是个明星,她本来身体虚弱精神不济,却是因为不知道还能怎么回报对方,一直耐心地被记者们追问,也不管上镜后会不会给自己造成影响。她想得开,自己是受害者,没有什么好丢脸的,夸完程冬,也借机陈述了那片封闭村寨买卖人口成风的状况。
晚上原殷之出钱让村民招待娱记们,程冬才意识到什么,私下问原殷之,是不是他做的。
“好歹我也是伯诚的老板,这种小手段,不用苏瑾教也会用。”他伸手捏了捏程冬的后颈,“过两天邱余欢他们就来了,会有娱记跟你们两天,拍点照片回去做预热报道,虽然我没投资你们的音乐剧,但是你参加的工作,公司不是还要抽成么,你卖力点儿,多给我挣几个菠萝钱。”
程冬笑,很配合地点头,把胳膊曲起来,拍拍自己的肱二头肌:“老爷您可劲儿剥削吧,我有力气。”
气氛很好,原殷之便拉了他一把,躲在暗处接吻。
这场意外事故倒让两人蜜里调油起来,原殷之还有工作,预告过不了几天就得回去,程冬竟然生出几分不舍,于是不管是不是原殷之主动,两个正当壮年的男人都不可避免地接触密集起来。
院子里还有一帮嗅觉敏锐的娱记,见主角程冬不在,已经有人离座来找了,程冬是没有什么意识,原殷之就算接吻也耳听八方呢,拍了拍程冬的背,示意他该去外头报道了,于是他第一次见到程冬留恋地看了眼自己的嘴唇。
原总瞬间有了种通体舒泰感,比去赌场豪赌整夜都要爽。
当天晚上原殷之没忍住,摸到程冬房间里,然而那张床坐下来都要哼几声,更别提在上面做运动了,吊脚楼完全没有隔音可言,原殷之就算不要脸,程冬也是要的。
“那怎么办。”原殷之难耐地皱着眉,竟然不用强势那套,只蹭在程冬颈窝里,“我想做。”
程冬没遇过这样的原殷之,简直像是变相撒娇,然而可怕的是,自从原殷之在医疗站对他用过这招后,发现效果奇佳,就屡试不爽起来。
“那也不行。”程冬坚守阵地,拽着自己的裤子。
原殷之咬咬牙,突然灵光闪现。
回去真的要给助理发奖金。他想。
“那我们去帐篷里吧。”
“哈?”
“忘了么,我带帐篷来了。”原殷之呵呵笑,程冬总有种要上砧板的感觉,但那男人也将他撩得不行,只好妥协。
两人拖着手,像偷尝禁果的初中生一样摸出吊脚楼,背了帐篷,选了靠近山脚的地方。
搭帐篷有费了番功夫,原殷之从没有过为了滚个床单这么耗神耗力的,等帐篷搭起来,两人也有些疲倦,躺进去后竟然没有多少兴致了。
帐篷顶是透明材料,能看到晴朗夜空,两人头挨着头聊琐事,比如家里的两只宠物都托管到了哪家店,比如街心公园的那只兰博好像又大了一圈,比如冰箱里的牛奶忘记喝了,回去该过期了。
原殷之这才发现,他能跟程冬聊那么多,也愿意跟程冬聊那么多。
他明白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他没有阻止。
为何要阻止呢,眼下的快乐,是他从未体验过的。
“你这次跟记者们一起回去吧,人多车多也安全,不然你过几天一个人走,路上也没人照应,别又饿晕了。”
程冬说话声音渐小,像是要睡了。原殷之摸摸他的头,听他说担心自己的话。
“顺便还能带点儿特产回去,阿黑给了我两斤腊肉,和几箱水果,你不雇人的话就拿不下了。”
原殷之摸着他头的手顿了顿,把那脑袋往自己怀里猛地一按:“别废话了,睡觉!”
“叫我睡觉,那你动作那么大,人都清醒了!”
“清醒了也好,就别睡了,本来也不是来睡的。”
“好好好,我睡我睡。”
“……往哪儿挪呢,到我怀里来。”
“……”
“你是不是脸红了?”
“闭嘴。”
程冬在深山里,还招了一票娱记去报道他见义勇为的新闻,这事很快就传回了圈中,大部分人觉不出来,有些经验的就明白,这个最近曝光机会都捏挺稳的新人,是有人在捧。
黄文尧坐在伯诚的休息区,把那占了娱乐版小头条的版面放下,然后慢悠悠喝了口面前的咖啡。
陈淑曼从远处走过来,看见黄文尧面前的报纸:“你看过了?”
“嗯。”黄文尧点头,“原殷之这次倒是真的尽心尽力,我听说他这回是亲自跟去了?比起当初捧夏因那种粗暴直接,单从他让苏瑾给程冬当经纪人,就看得出来这差别待遇了。”
陈淑曼推了推眼镜,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黄文尧:“咱们先把能控制的控制住,这是《斑马》的试镜通知,我已经帮你安排好了试镜,当天另外两个试镜演员也都找好了,邱余欢一走,《斑马》剧组里说得上话的就数副导演了,会给你机会表现。”
黄文尧把通知拿过来:“你说我可能被选上吗?”
“你练初版也练了那么久了,我看过他们的试镜记录,你比那些人都强,陈牧要是现在还不决定主演,投资方那边也禁不住他拖,何况我们打过招呼,投资方几天前就在朝他施压了,你现在去,他会觉得你能解燃眉之急。”
“但愿吧。”黄文尧确实还有那么一丝不确定,毕竟陈牧在圈内没什么名气,他摸不清这位导演的脾性。
“我只是好奇。”陈淑曼说,“你为什么就盯紧程冬,要跟他抢。”
“你也知道,我们是同类型的歌手,又在同一间公司,难免会有资源竞争。”
陈淑曼似乎并不认同他的说法:“圈子这么大,同类型的艺人也不少,何况单将资源的话。”陈淑曼笑了笑,“最近我揽到手的,被苏瑾眼红的那些,不都是你给介绍的?这块儿你还真犯不着跟人争。”
黄文尧笑而不语,手指在报纸上程冬一张清爽开朗的硬照上悬空,然后轻轻敲了敲。
“我就是对他感兴趣,看这圈子那么多年,从没碰过这样的,他这么被人护着,横冲直撞,真摔了的那天,会特别疼吧。我就想当台轨道摄像机,跟着他拍一拍,反正来这里就是玩儿嘛,他是目前我觉得最好玩的。”
陈淑曼了解到这玩世不恭的想法后,便也没兴趣继续问了,来娱乐圈体验rpg的公子哥并不少,而黄文尧是看起来最真心实意的一个,却仍旧是这样的态度。
她其实有些羡慕苏瑾,苏瑾有今天这番成就,是真的有伯乐眼光,也带过几个非常成功的艺人,经她手的都是美玉。她跟苏瑾打小就认识,以前在一块儿玩,都要抢同一个布娃娃,两人都有收集癖,也爱给自己的娃娃打扮,长大了都做了经纪人,操办他人事业甚至命运,有种微妙的快感。然而她却总是矮了苏瑾一头,不论任何时候,比方眼下苏瑾有了个浑身热诚的歌手,她手上却是个抱着游戏心态的玩家。
她看了看黄文尧,又想,管它呢,只要最后的结果漂亮就成。
第28章
原殷之冷着脸坐在一辆印着《每日娱报》logo的suv上,而那个赶他走的青年正在帮助阿黑往后备箱里塞土特产,他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正好看到一只火腿的后蹄大喇喇戳在半空。
“你回去以后可以把蛋黄和皮蛋先送到小纪那,她跟我说她最近闲得发慌。”程冬收拾完东西,过来扒着车窗跟原殷之讲话,对方只是拿眼斜他,不搭腔,程冬觉得别扭的原殷之有点可爱,就趁人不注意,往前凑了一下。
他的嘴唇没有碰到目的地,鼻尖倒是在原殷之脸上戳了一下。
一个失败的突袭。
程冬埋下头,觉得自己大概有点神经搭错,正想不着痕迹地挪开,原殷之的手就搭到了他的头上,摸了摸。
他抬起头,看原殷之似乎在忍耐,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后,低声说:“你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程冬睁了一下眼睛,他被那个“家”字戳中了。
原殷之又揉了揉他的头,毕竟有人在,不好更过火,要不是前一晚两人憋不住,又偷摸着把帐篷搭起来,后来差点把帐篷搞塌,这个时候原殷之肯定下车把人抗走。
但是他们毕竟都不是游手好闲以谈恋爱为己任的人,原殷之的手机已经快要被翟洁打爆,而程冬也不是来这里度假的。两人交换了一个特别深长的眼神,而后便利落地告别了。
程冬插着口袋,看车屁股消失在视野里,耳边是寨子里的村民劳作时互相谈天招呼的声音,不时有人吼两声号子,很快消失在茂密的山林中,没有回音。
他突然想起邱余欢曾经在教学中途对他说的话。
“你的音乐很干净,我指的不仅仅是风格,而是你的创作力度。你擅于捕捉简单的情绪,直抒胸臆,但这些优点会在后期成为劣势,那就是缺乏张力。并不是说简单的东西不好,相反某些时候这是最好的,但你的东西是未经提炼的那种简单,显得粗糙,并且更危险的是,浅薄。”
“你的技巧过硬,词曲契合度相当高,每首歌拿出来都能做得让人挑不出大毛病,但是这些东西听多了,耳朵会腻。”
“那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你说过,高中之后就来外地打拼,不到一年就被奇亚签下并且就此冷置三年,在此期间,你能学到和体会到的东西都太少了。简单来讲,小程,我对你的感觉是,懵懂。”
“未被着色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你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似乎还太浅,音乐需要更剧烈和复杂的感情,你写歌,写你的梦想,写你的表达欲望,但这当中自顾自的成分过多,我们做音乐,是要给人听的,让人产生共鸣才是最重要的。你的词谱可能会让人觉得养耳朵,却不会有持久度,要在听众心脏上重锤一记,让他们记得你,记得你的歌。”
“而要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能给你的答案是,增加经历,懵懂总会被经验击溃,这是你要做的第一步。”
邱余欢没有说第二步是什么,那是一次短暂的交谈,甚至程冬还没有完全理解过来就结束了。
他站在这听上去安静空旷,但其实总有细碎声响的山寨中,刚刚送别了自己喜欢的人,突然弄懂了什么。
自己为什么会爱上音乐呢?若说这是细胞的鼓动,是天性,那就该归为他天然的表达欲望,但是如果他能表达的东西太少,这就会让他看起来笨拙而无力,他苦练多年的技术,到时候也救不了他。
程冬知道自己的生活有一种诡异的平整,这大概就是邱余欢所说,他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太浅,其实那不是太浅,是他主动浅尝辄止而已。他会接纳所有在身旁发生的事情,无论是被奇亚压榨还是选择放弃回乡,以及之后接受了原殷之的包养,旁人看来这一件件都是些极不易消化的事情,但是他消化了,因为他在这么做的时候,将自己置身事外。
说不清是他性格中的哪一部分在起作用,程冬猜想,那可能是懦弱。
唐真说他没有心,是因为他没有多大的情绪起伏,无论什么时候他看上去都挺安稳的。
但是原殷之折腾了他好多回,他终于没那么安稳了。
程冬转过身去,张开手臂朝天空嚎了一嗓子,很快对面山上摘草药的人就用山歌跟他呼应起来,程冬这几天来学的不多,但基础的几个音节还算熟悉,就跟着一通乱唱,很快有不止一个声音参与进来。程冬大概能听懂,那是一首呼唤远赴他乡的恋人的歌,在劳作中偶尔兴起的思念,夹杂在其中的埋怨。
要不要这么应景,程冬想。
我也刚刚开始想他啊。
邱余欢等人在隔天到达了村寨,先遣人员带来的设备也派上了用场,这座四面环山的村寨突然多出了好多黑匣子。
卡在树杈间的、粘在屋檐下的、安安静静呆在蘑菇旁边的,村民都很好奇,上手敲敲摸摸,后来消息就传开了,说这是那帮城里人带来的录音机,咱们当没看到就好,防着点儿羊啊狗啊的去把东西踩坏了,毕竟人家是来帮忙做供水的。
知道是录音机以后,就会有人故意在旁边制造声音,村民都爱唱歌,这些天里寨子里的歌声比以往更甚,组里的人讲录音取出来听了,效果比预想中还好,现在是夏季,虫声鸟鸣都十分丰富,这些天然的背景音经过剪辑,会成为好材料的。
程冬跟随邱余欢和崔忠世每天跋山涉水,观察人文和自然,起初还真是没什么大收获,难免对这样的取材过程感到倦怠,直到有一天他登上山顶,浓密的树冠犹如可踏足轻舞的原野,他听到了一声大象的长啸。
野象极其罕见,哪怕是圈养起来的大象也因为生活方式的改变而锐减,程冬以为自己听错了。
直到此起彼伏的三四声啸叫乘风而来,他看不到它们,这种庞大的动物正穿梭在林木间,却不露出哪怕一小片耳朵尖给他,程冬想象它们喷鼻子的声音,如柱的足踩进厚厚一层腐叶的声音,悠闲甩动尾巴和蒲扇般耳朵的声音,和它们似乎在互相召唤的声音。
程冬那一瞬间想到的不是要怎样在舞台上呈现这样的原始音律,而是非常普通地,想到了原殷之。他想跟那个人一起体会这样罕见的情景。
而远在数千公里外的原殷之,此时正开车赶往机场。他本来正在开会,中途被电话打断,按掉以后却收到了短信,预览栏显示了短信内容:“直霖机场二层,预计到达时间15点37分,带上口香糖,我的吃完了。”
原殷之立刻感到了头痛,他皱着眉抬手中止了会议,拉开门就走,路过办公区的时候还留意了每个格子间,找到一张桌上放了木糖醇的,就顺手拿了,不过没忘记撕了张便签留言。
等他赶到机场,准时在15点37分见到了拉着行李箱的原缜,对方走过来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伸出手,原殷之把木糖醇递到他手上。
“不是口香糖。”原缜垂眼说,虽然面无表情,但原殷之晓得他是在嫌弃。
“别那么多事儿,这个比口香糖好,防蛀牙。”
原缜盯了手里的瓶子一会儿,抬头找到垃圾箱,规规矩矩地扔到了可回收箱。
原殷之懒得理他,只出去开车。
原缜是原殷之的小叔,强迫症患者,对一切信息都要求精准,酷爱口香糖,原殷之小时候跟他比过谁先把口香糖粘满妈妈的化妆桌反面,谁就赢,并且每一块口香糖都要嚼到脱色。结果原缜赢了,也被原殷之的妈妈提溜到爷爷面前挨了顿揍。
原缜只比原殷之大两岁,从小就性情古怪,却耐不住有商业天赋,在国外早早拿了ba,管理原家的海外项目多年,但原家的老爷子却一直对这个小儿子保持着固有印象,认为根据地还是在国内,他这么整天板着脸死磕规矩,怎么能做好生意人呢,于是硬把人招回来历练。
而原殷之就变成了那个倒霉的……
“我已经列了景点行程发到你邮箱了,带我去。”
变成了那个倒霉的导游。
第29章
原缜发现海边兴建了度假村,摩天轮比小时候那个大了五倍,学校旧址变成了商业区,便也打消了重游故地的念头,沉默着跟原殷之回本家向老爷子报到。
原殷之跟老爷子毕竟隔代,没有那么亲密,就在外头等,一边跟程冬发短信消磨时间。
程冬那边信号不好,没有网络,有时候短信发着发着也会消失掉,原殷之也舍不得放下机器,盯着屏幕等。他在这边没放下过手机,立刻引起了母亲的注意。
原殷之的母亲秦岚,年轻时候也是个小演员,拍过挂历,清一色神情漠然的冷美人。那个年代的女主角都是乐观向上性格活泼的,她便也红不起来,早早跟原殷之的父亲结了婚,哪怕长辈不满,也坚持只生一胎,为了保持身材。
她这时候年过半百,染了均匀的黑发,穿旗袍,坐在安静的客厅喝茶看书,瞥见原殷之的一直跟个初中生似的抱着手机不放,就开口问他:“谈恋爱了?”
原殷之愣了愣,抬起头来,秦岚缓缓啜饮,从杯沿抬眼看他,这位演员出声的母亲表情不丰富,但眼里却是神情保罗的,原殷之分明看到了那种带点儿溺爱的促狭笑意。
“没。”原殷之把手机放下,眼睛却还是忍不住盯着,只好站起身来,“我陪你走走吧。”
“你也知道你不着家啊。”秦岚站起身,过去挽了原殷之的胳膊,一边走向花园一边说,“跟妈妈说说呗,什么样的姑娘?”
原殷之随着她,几步路走进了后花园,用另一只手挡开前头的枝叶:“不是姑娘。”
秦岚并不意外,但脸色还是不好了:“你都三十一了,还当自己是能玩乐的年纪?该定下来了。”
原殷之不以为意,牵了母亲的手将对方让到台阶上去,自己再尾随。
秦岚见他不说话,有些气闷,忍了忍还是开口:“我当时是大龄产妇,生了你就不想再要二胎,本来老爷子心里就不舒服,你现在还不考虑香火。你是整天在外头潇洒,我住本家要忍受的夹枪带棍,你知道吗?”
原殷之稍稍有些意外,毕竟秦岚算是思想比较开放独立的女人,只是因为嫁给了原家长子,才被迫住在本家,不然早应该自立门户了。
秦岚也是高傲的,在儿子面前说出这种被闲言碎语困扰的话,也并不像她的一贯作风。原殷之替她捏了捏肩膀,想了想说:“那不然你搬出来吧。”
这话的后缀两人都明白,原殷之的父亲最近两年都不大回家,他住在哪个情人家里,包括秦岚在内都并不关心。秦岚一个人住在这大宅子里,身边没有事事帮衬的人,她就算再寡淡人际,也多少回有不好受的时候。
原殷之是想过将母亲接出来的,但秦岚好强,她自己不开口的事,别人提了也是不讨好,幸而此刻是个机会,原殷之看母亲没有立刻应声,又补充道:“小叔这次回来,爷爷说是历练,其实到最后分部分事情让他管也很有可能,我是做好准备将手里的原家产业让出去的,毕竟小叔也年轻能干,而爸爸对家里向来没什么贡献。”
“他没贡献,那你呢,这些年把一大帮蛀虫养得肥壮,都是谁的功劳?凭什么你要让出去?”
“妈,你以前可不会说这种话。”原殷之笑一笑,“你当年嫁进来,也不是图原家的钱,不过是看错人,又多了我这么个拖油瓶。”
秦岚也笑起来,不过那笑多是苦涩:“是啊,我当初是不图钱,但你看现在,我除了钱还能图什么?”
“你儿子有钱啊,你图我的就行,搬出来吧,你不是喜欢电影吗,我有娱乐公司啊,以后你想客串一把,我给你开后门。”
秦岚的笑容才多了份欣慰,然而话到这里,她又突然扭过头来:“不对,怎么扯到这些上了,我是要你找姑娘啊。”
原殷之款款笑着,一副忽悠人没商量的模样,继续顾左右而言他,这个时候管家却来叫他:“殷之少爷,老爷叫你去书房。”
“可能会耽误很晚,明天陪你逛街吧。”原殷之对秦岚说完,在母亲略为感叹的目光中上了楼。
他大学期间就已经跟家里出柜,不过原家人向来习惯把棘手事冷处理,竟然也不温不火地渡过了。原殷之开娱乐公司,包养小明星,这些事情也是亲戚们茶余饭后的长久谈资,提起来都不耻非常,用丢原家脸之类的标签,却也一边安安稳稳享受原殷之管理之下的股份分红,偶尔家庭聚会,也都要在原殷之面前做殷勤嘴脸。
第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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