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攻穿成农家媳 作者:梦之草
第14节
方天林当过兵,对地形记忆能力强,不用担心他走了就找不回来。他这次出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去找散布在城里的乞丐,了解一下云州城的情况,否则他们这样如无头苍蝇般乱转,被人骗了估计都还在为他们数钱。至于为何不直接问路,这就简单了,乞丐知道的小道消息估计比一般人要多。
云州城确实繁华,但也不可能做到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乞丐这种顽强的生命,简直是走到哪里都能碰见,只不过穷的地方多,富的地方少一些罢了。
方天林不敢小瞧任何人,别看是乞丐,他们能在这个如此富有的地方安然生存下来,必然有他们的本事。
这里的乞丐很会挑地方,太过繁华的街道他们不敢去,僻静的地方他们去了也没用,最常出没的地方便是一些普通街道中的热闹之地。
穿过几条小巷子,方天林便找到目标。他挑了个不大的孩子,给一枚铜钱问几个问题,将自己想要问的都问完之后,已经花出去好几文钱。
离开那里后,方天林不由轻笑出声。果然,能在云州这种地方混的孩子,哪里会那么简单?那孩子实在是精明,为了赚取更多的钱,问题都是怎么简洁怎么答。不过有一点他能确定,至少这个孩子没骗他。
尽管如此,方天林还是又去其他街上找了几个乞丐继续问,得到他想要的信息之后,才匆匆转回沈家等待的地方。
“走,咱们不去住店,去民居借宿。”方天林驾着牛车朝西行去,其他车驾迅速跟上。
云州城跟靖朝其他城镇类似,西边多为平民聚居地。方天林他们是从北门进城,之后跟着薛家又往里走了一些,仍处于城北,往西走了好长一段,才到达他问到的地方。
这里附近坏境还可以,没有乱七八糟的人出没,看来方天林得到的消息应该没错。亏得早在靖朝之前就推行了官话,几朝下来,各地百姓除了口音略有些不同之外,并没有交流障碍,不然他们怕是连问个路都难。
见到周围跟阜阳县城相似的民居,沈家人总算松开紧绷的神经。
“哎呦,真是的,进了这里,我差点连喘气都不能。”陈二嫂抚着胸口,深吸一口气,才觉得又重新活了过来。
“确实,云州我只听说过,哪里想到我们也会有来这里的那一天?”姚大嫂笑着附和。
“好了,到这里大家都散开吧,一会找到房子后就在这里碰头。”末了,方天林又嘱咐了一句,“这里一间屋住一天大概要花二十文到二十五文,跟客栈一样,住一天也行,要是超过这个价,各位叔伯婶子记得讲价,不用顾忌那么多。实在讲不下来,就换一家,这一片都是,可以随便选。”
云州城作为靖朝最为繁华的城市,住地有些紧张,平民区房子都不大,至少没有像方天林他们在广延村时住的那么宽敞。
为了补贴家用,这里好多住户都会隔出一个院子,租给外来客,或者到此地定居暂时买不起房子的人。
这种院子一般都很小,屋子多在一到三间之内,而且屋子本身也不大,远不及方天林之前住的东厢房。
沈家人多,无奈之下,只能分了两处地方住。
沈老爹跟沈家海沈家湖住一个小院,沈家河跟沈家溪这对双胞兄弟另住一个小院。
接连赶了近两个月路,大家都很累,不光身累,心也累。好不容易有一个暂时落脚的地方,众人最想干的事情便是睡觉。
沈老爹年纪不小,他的感受更深,自然没有反对,决定今天好好休息,有什么事都留到明天再说。
或许大家真累到了,就连一向勤快的沈家人,都有好几个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这次沈老爹跟张婆子醒来后,都没有叫人起来,任所有人睡了个痛快。
用过午饭,方天林他们都聚到沈老爹那个小院。
“广林那边老大今早已经去知会过,你们就别重复去了。”说完这事,沈老爹眉头微拧,“大家都说说,到底是留在云州城发展还是去周边找个村庄落户。”
“爹,我还是喜欢以前那样的日子。”沈家海不大习惯城里的生活,尤其是云州这样的大城,让他有些畏惧。
“我想在城里试试,不行就去乡下。”沈家湖提出了不同看法。
“老三呢?”沈老爹将目光转向沈家河。
“我都行。”沈家河看向方天林,嘴角挂着笑。
“我也去哪都行。”沈家溪很是乐观,“城里日子没过过,尝试一下也成,去村子里住我也欢喜。”
沈老爹眼里泛着愁,四个儿子意见不一致,他自己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主要还是他对这里的情况不了解,不知道附近村庄是怎么样一幅场景。
“行,那散了吧,我同亲家他们再商量商量。”沈老爹挥手赶人。
一进暂住的小院,柳橙便乐得眉开眼笑,直感叹,这里的水真清澈,都跟广延村那汪泉水一样,还不需要省着用,想用多少,自己去河边井边挑便是。
说起泉眼,方天林倒是想起他留在树林子那一个。靖朝不是现代,他在确定南方不缺水后,就没收走那个泉眼,村民更需要它。反正外层空间水对他并没有什么用处,留在广延村,能帮助到更多人,他没必要把他收回。
南方确实不一样,没有沙尘,降水丰沛,空气格外清新。现在是阳春三月,鲜花开满枝头,正是一年中风光最好的时候。
三胞胎一下地,就满院子转悠,再加上一个沈禾,简直热闹得不行。
沈家河将院门拴上,这下子也不用担心他们一没注意,便让孩子们溜出小院。人生地不熟的,还是谨慎点为妙。
方天林给沈家河投过去一个赞许的目光,得到笑脸一张。
在去向没定下来前,几人也没心思干别的,索性窝在小院里休养生息。长途跋涉太过耗人心神,特别是其他几家人,到了最后,都厚着脸皮蹭沈家的车驾,实在是连续不断的行路,稍微体弱一点的人,连路都快走不动了。
这也导致后半程中,沈家几个壮劳力每天都有一段时间要下地走路。对于他们来说,一天两天或许没问题,十天半月就让人浑身难受,一两个月简直要人命。方天林有过长途行军的经验,但那也只是持续很短一段时间,绝不会连续行军以月来计算。
这么一路下来,众人看着精神头足得很,实际上身体消耗极大,需要休息几天才能彻底缓过来。
隔天,沈家人再次聚到一起,将一间不大的屋子塞得满满当当。
“我决定去村里住,你们谁要是愿意在城里待着,我也不反对,想跟我去村子里住,我也欢迎。”沈老爹环视一圈,随即抛出一个重磅炸弹,“我打算把家分了,到时候直接落户省得再多跑一趟衙门。”
“爹,为什么要分家?”沈家海一脸震惊。
“是啊,爹,您怎么想到这茬子事?”沈家湖跟沈家河沈家溪面面相觑,随后异口同声地问道。
第54章
“哪来那么多为什么?想分家就分了呗。老大老二,你们俩年纪也不小了,也差不多该是当家作主的时候,分了之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再事事遵照我的意见来。”沈老爹很看得开,即便当初他是当上阿公才从爹娘那里分出来,掌家也才十几年,他也没想着下一代非得跟他一样。
“爹,您不会是因为我想在城里住而……”
沈老爹挥了挥手,打断沈家湖的话:“没有的事,我是这样的人吗?我是听说这里徭役兵役之类都能用钱解决,不会被强制征召,这才下了这个决定,要不然这个家我也不敢分。”
沈老爹这话说得实在,徭役不是每年都有,兵役更是十年八年都不一定轮到一回。前者还好说,即便无法用银代役,大多也只是吃点苦头罢了,熬过去回来养上一年半载又是一条好汉。后者就不行了,但凡轮上,那一般都是家破人亡的征兆,村里那么多家庭坚持到长辈过世才分家,减少服兵役人数也是很重要一个因素,当然,不能排除长辈想要把持一家子,不想大权旁落的那点小心思。
“爹,真要分吗?”沈家河再次问道。他不傻,只是想得没那么多,听到沈老爹确切表示要分家的意愿,大哥二哥四弟都不说话了,因为他们清楚他们这个时候再坚持,就有贴着他家占便宜的嫌疑。过去一年多家里所赚,很大一部分都是来自于他们这一房,大哥他们纵使没这个意思,也不好多说什么,那只有他主动开口。
“分。”沈老爹说得斩钉截铁,不容人驳斥。
这下沈家河也闭口不言,房间里一片静寂。
沈老爹看了眼身边的老伴,张婆子立刻起身,从角落抱出一只藤箱。
“钱都在这里。”沈老爹打开箱盖,“路上卖羊肉得了一百两,卖鸡跟鸡蛋总共一百三十两,公中分四层,五十二两,再加上卖田地房子粮食家什得的一百两和原先攒的,扣除给你们阿公阿婆的孝敬钱十两和买牛车的钱,以及这一路的花销,拢共还剩二百四十两多。”
听到这个数目,在场众人都惊讶不已,谁也没想到沈家竟然有这么多家底。
“家里总共有两辆牛车,一辆马车,马车需要还给广林,就不算在内,牛车我一辆,剩下那辆怎么分就看你们四兄弟,谁要去村里住就分给谁,若只老大一家,那就给他,要是不止他一个,那就几家人共用。”沈老爹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至于家什,大部分都没带过来,也不值几个钱,就不分了,各家用的归各家。”
“我跟你们娘也单分出去,总共五家人,零头归我,其余钱均分,每家得四十八两。”沈老爹看向张婆子,“把钱都给他们。”
因着都是碎银子,分钱很容易,没一会,沈家河四兄弟面前都堆了一小堆银子。
“粮食就按人头分,至于良种,需要的都到我这边领就行,这边田地贵,我们带的粮种很富余。”沈老爹不再肃着一张脸,扯开嘴角笑了笑,“好了,大致就这样。现在已是晚春,再不种田怕是赶不上农时,最晚明天你们就得决定好到底是留在城里还是跟我去乡下,到时候咱们一道走。”
说完,沈老爹起身,去为每家分粮。家里车子多,方天林他们的小院离得又近,很快东西便都分配好。
看着儿孙们各自散去,张婆子一脸不舍:“老头子,咱刚到云州,地方还没摸熟,干吗这个时候分家?”
“现在分家才好办,等以后谁知道是什么情况。”沈老爹揉了一把脸,他其实也不想分家,也想儿孙绕膝,只是这终究不是个办法。其他几家还好,就老三这房,会一直被他们拖累,尽管三媳妇是个大方的,并不介意这些,他也不想以后闹得大家都不愉快。
财帛动人心,云州的繁华是沈老爹想都没想过的,到了这里,要是被富贵迷了眼,谁知道以后会做出什么事来?尽管他对自家儿孙有信心,却也不敢保证以后他们就不会变。
他家小女儿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在家那会,沈琳可也是个好姑娘,孝顺懂事,除了基本不下田之外,其他该会的可是一样不落。薛家一富起来,这人性子就变得惹人嫌,人倒是没变坏,该孝敬他们的一样不少,就是拿高人一等的态度对待他们,看着实在是让人膈应。可那是自个闺女,再不爽他也只能受着。
沈老爹希望儿子们能一直像现在这样兄友弟恭,但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他得尽量避免破坏儿子们感情的事情发生。
到家后,沈家河陷入了选择的两难境地:“天林,咱们到底是去乡下,还是就在云州城待着?”
“那你想去哪?”方天林微侧着头反问道。
“我这不是定不下来吗?”沈家河挠了挠头,看着无忧无虑在地上玩耍的三胞胎,愁绪丝毫不减,纠结得眉毛都快打结。
按沈家河自己的想法,他是想跟着他爹一起去村子里和田地为伍。但家里有三个孩子在,这些日子他也算是了解,有钱人家中,通常三四岁就开始启蒙,到了五六岁就正经请先生教导,或者送他们进学堂。自家那三个娃虽然实际只有两岁多,但虚岁已是四岁,最多再过两年,就该开蒙。
这放在以前,沈家河或许不敢想,现在,他是一点都不怀疑他媳妇有这个能力。事实摆在面前,他也没觉得自己没媳妇赚得多有多丢脸。一家人吗,总有人挑起养家的重担,他不是不明白,作为实际上的“媳妇”,被方天林照顾似乎也没那么难受。
沈家河虽然了解不多,但他清楚一点,在城里定居明显比去乡下发展对孩子们更好。若不考虑其他,只这一点就足以让他下决定。关键就在于,不可能排除其他因素,一边是孩子,一边是父母,沈家河犯了难。
方天林想得更多一些,云州城地处南方,一片歌舞升平,靖朝西部北部可是大面积遭灾,这搞不好会出大乱子。这里的人从小处在蜜罐子中,血性不足,就连驻扎在附近的军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别看云州城那么繁华,守军也不少,一旦北方失守,这里被人攻陷的几率很大,除非众多富商肯下血本,源源不断地支援粮草军械。
想要保障自家在这里安稳生活,光有钱不行,还得有足够的保卫力量。搁在之前,方天林不会考虑这些,太平盛世,吃饱了撑的他才会做出这种自找麻烦的事,现在,他却不得不想得更远。
无论想做什么,都需要钱,而方天林接下来可能要做的事情,更需要大量金钱支撑,靠种田养鸡来钱太慢,显然不行。
“要不我们在云州城待一段时间先看看情况,若是日子好过,再把爹娘他们都接到城里住,实在混不下去,就去村子里跟爹娘他们做伴。”方天林笑着提议。
沈家河稍一思忖,便同意了这个方案。如此一来,孩子跟爹娘都能顾及到,他也不用再为此烦恼。
当天下午,沈家河便把他们一家的决定告知给沈老爹知道。
沈老爹没有不高兴,儿子们都大了,有各自的想法,既然已经分家,他就尊重他们的决定,不会去干涉。
回家后,方天林从沈家河口中得知,除了沈家海跟着沈老爹一起去乡下之外,其余三兄弟皆选择留在云州城。
对此,方天林一点不惊讶。云州城这么繁华,只要不是榆木疙瘩,总能找到活干,再不然,也能摆个小摊,做点小生意,日子不会太难熬,怎么算也总比完全靠天吃饭生活更加稳定。
除了沈家之外,其余五家人都没有分家,一致决定跟着沈老爹他们一起去村里扎根。他们想法都相同,家中壮劳力农忙时照顾家里,农闲时就进城做工,等攒下一笔银子再做其他打算。
别看沈家一行人人数不少,其实要买的田地并不多,撑死了也不会超出一百亩,这样的数量只要不是非得要求在云州城近郊,还是很容易买到。
翌日一早,沈老爹便跟另几家当家人一起去找中人买地,没过两天便谈妥,定在安阳村。那里不是近郊,却也不太远,距离云州城骑马连一个时辰都不用。
本来,落户需要当地人作保,并不是想入便入,但那是在通常情况下。车队会直奔云州城而来,并不是漫无目的随意选择,而是有几个富商在这里有关系,甚至有一家还开有铺子。
有人在朝好办事,沈家一行人在薛广林的帮衬下,很快便将户籍迁到当地。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差点误了农时。沈家河三兄弟暂时还没定好做什么,便全都去了安阳村,直到帮沈老爹忙完春播才真正闲下来。
“四弟,这里房子太小了,我跟隔壁房主已经谈妥,明天就搬过去。你要不要跟二哥商量一下,叫他搬过来,还是你们也一家住一个小院?”沈家河觉得他不跟四弟商量一下便突然搬走,有点不地道,尽管只是一墙之隔,脸上笑意都不那么自然。
“确实有点小。”沈家溪并不介意这点,这本就是事实。这里的一间房只比他们以前住的东厢房一半大一点,感觉很是逼仄。要不是租金昂贵,他也想单独住一个院子,“那我现在就去找二哥,跟他商量一下。”
沈家河目送沈家溪离去,笑容更加真实,那一丝僵硬再无踪迹。其实他也清楚,这事是否预先跟沈家溪商量,结果都不会因此而改变,与其说是商量,还不如说是通知来得合适。就是换做他自己,也不会因这点芝麻大的小事介怀,沈家溪同样不会。
对于沈家湖跟沈家溪两家来说,一个月六百文的房租就够呛,要是一家住两间,一个月光房租就要花出去一两二,不管哪家一时都承受不住。农家人精打细算惯了,宁可住得差一些,也不愿意花大价钱享受一时。别说是寸土寸金的云州城,就是广延村也有一家五六口就住一间房的情况存在,他们也不是不能住。
沈家河一家跟他们不同,先一个他们手上银子更多,再则方天林赚钱本事大,不是他们能比得的。
第二天,沈家河便在两兄弟帮忙下,将家搬到了隔壁小院,之后,沈家湖也搬进沈家河原先住的房间。
他们是打算长住,租金跟短租不一样,讨价还价之下,商定每个月房租五百文。能省下一百文钱,三家人脸上都挂起了笑容。
“家河,走,我们去街上逛逛。”方天林一手抱着一个儿子,侧头招呼。
“好。”
他们住的地方是平民区,附近一片都是民房,离街市有点远,需要走好一会才能到。
一出家门,沈璋就闹着要下地,方天林就随了他的意,不过不让他乱跑,改抱为拉。沈璋很是精乖,知道不能四处撒欢,便乖乖任由方天林牵着手。
沈璧想了想,也下地跟着一起走,决定等走累了再让阿父抱。
沈璜见两个哥哥都在走路,他也不好意思独自被抱着,示意沈家河放下他,急走两步,握住沈璋的手。
这下子,两大三小便排成了一行。
方天林笑眯眯地看着小儿子的举动,也不嫌他们人小腿短,压根走不快。
别看三胞胎还只丁点大,体力倒是不错,愣是坚持走到了最近的街市口。
民居那边路上行人不是很多,孩子们在地上走也不会被人磕到碰到,到了街市上就不行。这个时候孩子们也走得差不多累了,方天林跟沈家河索性将他们重新抱在怀里。
这里是云州城西区,多为小户人家,铺子以低档居多,中档次的只在最繁华的地段,高档的几乎一家都没有。可纵使奉行薄利多销,价格依然比阜阳县城高出不少。
才逛了几家店铺,方天林便切切实实体会到一点,那就是在云州城居不易。这里除了盐跟大米没有阜阳县那边贵之外,其他几乎样样价格都高上不止一筹。
当然,工钱也是水涨船高,但没有物价涨得快。总体来说,底层百姓还是在其他地方生活更容易一些。
“阿父,香,吃。”沈璋边说,边在方天林脸颊上蹭了蹭,撒娇目的不要太明显。
“好,就如了你这个小滑头的愿。”方天林脚步一拐,转进一家路边摊。
方天林找了个空位坐下:“店家,来三碗馄饨,其中一碗分成两碗装。”
“好嘞,客官稍等,马上就好。”
一路走来,方天林已经感受到云州城的繁华,就连以平民百姓为主的西区,大部分铺子生意也都很红火,同样,竞争也相当激烈,这附近就有好几家吃食铺子,光面食摊就不止一家。
每次喂孩子吃东西,方天林就恨不得多长一双手,这样他和沈家河就能同时照顾自家三个娃,而不是喂一个的同时,另一个只能眼巴巴地瞅着。
其实眼下孩子们已经能独自进食,问题是他们现在在外面,三胞胎即便跪在凳子上,也只冒个头,压根无法自己吃,至于让他们站着,哈,那还是免了,这太高难度,还不如两人喂饭来得现实。
馄饨皮薄馅小,稍一煮就能熟,因此,尽管这家铺子生意不错,也很快就端上桌。
孩子不宜吃太多调料,方天林便没搁醋跟辣椒,舀了一勺吹凉送进沈璧口中,之后便轮到沈璋,他自己也抽空吃上一口,一阵手忙脚乱下,总算将两个小家伙伺候得差不多。
沈家河因着只需照顾沈璜一个,比方天林先一步收工,稍后他便将喂沈璋那份活揽过来。
见弟弟都吃好了,沈璋也开始加快进食速度,他当哥哥的,岂能比弟弟吃得还慢?
沈璋想得很好,无奈沈家河反应比别人慢上半拍,想快也快不到哪去,沈璋再急也没用。好在他早就习惯这点,见喂食速度无论如何都上不去,他也不再嚷着“爹爹,快”之类话语,不消一会就安生下来。
等到将三个孩子都喂饱后,方天林跟沈家河才真正闲下来,三两口就将剩下那些都吃完。馄饨味道不错,也难怪这家店生意兴隆。
付过钱后,两人抱着孩子离开。
“这里东西真贵!”沈家河靠近方天林耳边,小声说道,“裕丰镇里只要两文三文一碗,这边竟然收五文。”
“放心,咱多赚点就是。”方天林同样轻声安抚。原先他还担心他没做过生意,不知道有没有生意头脑,过了这两年,他已经没有这个顾虑。
“嗯,这个我明白,既然云州城百姓能在这里安家,那定然是有办法赚到钱。媳妇这么能干,肯定比他们还要厉害。”沈家河一脸骄傲,“还有我也能出力,咱们两人一起努力,日子定不会比在广延村那时差。”
方天林微侧头,瞧着自信满满的沈家河,唇角扬起一抹笑。两年来,沈家河变化不小,比以前爱说爱笑,更是自信了许多,看起来比最初见到那时要吸引人许多。
方天林这次出来虽然是漫无目的地闲逛,但他可不是真闲得没事干带着一家人出来玩。他想在街市上多走走瞧瞧,看能不能发现商机。
方天林手上银子不多,不算孩子们得的一些首饰,只有九十两出头。就这么点,估计连一间西区的铺子都买不起,租的话负担有点重,即便他对做生意还算有信心,也不敢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就能成。
都说做女人孩子的生意最容易,方天林看了半天,也无法确定到底入哪一行。难道真要将空间水用到制作美容养颜的护肤品上?
方天林眼眸一暗,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走这条道。内层空间水有限,将其用在这方面上实在是太过浪费。他之前养鸡养羊,至少能慢慢滋养身体,还可以培育出优良品种,能真正惠及到平民百姓。护肤品就不成,它只有护肤的功效,空间水拿来干这个简直是暴殄天物。是以,明知这一行是暴利,方天林都不怎么想借助空间水涉足其中。
有什么能快速来钱?
心中搁着事,方天林心不在焉地走着。
沈家河察觉到自家媳妇的状态,忙走到外侧,将他跟孩子们都护住。
其实方天林并没有想得太过入神,他还记得这是人来人往的大街,怀里还抱着两个孩子,怎么可能这么毫无顾忌走神?他分了一丝心神留意身周情况,一有不对,马上就能警醒过来。
这一点,沈家河感受颇深,但他还是这么做了。有他在,方天林能省心许多。
衣食住行,衣住行首先就被排除,这三样他完全不会,开铺子成本也大,他手上那点钱压根就不够。那就只剩食这一行,自己上估计也不行,不过他可以请灶上师傅。这一行成本可大可小,小到推着手推车沿街叫卖,大到开办奢华酒楼,可谓是包罗万象,应有尽有。
方天林并没有就此定下,他又将所有看到的以及他能想到的行业都在心中盘桓了一遍,结果不用担心会亏本,赚头又大的就只有食这一行。
“家河,我们做吃食生意怎么样?”方天林将飘飞的思绪拽回眼前。
“我和你手艺都只比一般要好些,这样子赚不到什么钱吧?”因着孩子们的原因,沈家河可是尝了好几家食铺的吃食,但凡客流量大的,味道都很好,即便是路边摊,那也不是他们两人那灶上技艺可比,甚至有一些还是几代祖传。
“这点不用担心,我们可以请厨师。”
沈家河稍一思索,便同意方天林这个说法:“那你想好做什么没?开饭馆糕点铺子还是就摆个路边摊?”
“这不是正在想吗?”方天林把孩子们放下,停住脚步,侧身征求沈家河的意见,“你觉得哪种好?我们得留二十两应急,能动用的只有七十两左右。”
第55章
沈家河抱着小儿子陷入深思,酒楼之类就别想了,就他家那点钱,压根就玩不转这个。剩下的选择余地就比较大,光路边摊就五花八门,一时间他也难以决定。
方天林重新将两个孩子抱起,笑着说道:“这事不急,走,我们继续逛,等回家再来商量。”
沈家河也觉得在大街上考虑这个有些太过草率,便不再费那个脑子,稍后跟上。只是之后,两人便将目光大多数时候都放在饮品吃食铺子上,好为等会做决定提供更多参考。
在街上逛了一圈后,两人又去了一趟菜市场。食材价格高低关系到他们开铺子利润大小,必须事先了解清楚。
他们来的比较晚,赶早市的人群早已散去,最好一批食材都被买光,市场上只剩三三两两的客人。
这也方便了方天林跟沈家河,毕竟他们带着三个孩子,他们才不会自找麻烦跑到人挤人的地方去。
“阿父,臭。”沈璋捏着小鼻子,整张小脸都皱成了一团。
沈璧也不能更赞同地点头附和,实在是那股味道大到隔着老远,就钻进他鼻子。
沈璜直接把脸埋在沈家河肩颈下,将无处不在的气味尽量隔绝在外。
看着孩子们这么大的反应,方天林笑了。他在刚闻到这熟悉的味道时,就知道那是什么,眼里满是玩味地说道:“阿父喜欢吃这个臭臭的东西,那要怎么办?”
“阿父吃,璋儿看。”沈璋想了半天,脸都皱成包子样,才想出来这么个法子。
“阿父都吃了,璋儿不吃?”方天林继续逗弄自家儿子。
“不吃。”沈璋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看来他对那股味道的确是避之唯恐不及。
“真不吃?”
“……”沈璋顿住,他觉得哪里不对。小家伙聪明着,自家阿父这么三番四次强调这个,那肯定有问题,他开始征询两个兄弟的意见。
看着二弟被父亲耍得团团转,好在没有太笨,后来总算反应过来,沈璧才没有扶额,这会见二弟向他求救,很自然地给出意见:“吃,阿父吃,爹爹吃,都吃。”
沈璜抬起头轻点了下,又将小脸埋在颈窝里,显然他对这样浓郁的腥臭味很是不习惯。
“天林,那些是鱼吧?”沈家河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嗯。”方天林收起跟儿子们玩闹的心思,小声解释,“那些都是海味,长得跟沙河里的鱼很像的是海鱼,其余那些奇形怪状的,很多我也说不上来。”
“媳妇,你又没来过这里,怎么会知道这些?”沈家河一脸狐疑。
“我们来云州城也有好几天了,这是我平日里问的。”方天林这倒是没有说谎,他的确从左邻右舍那里打听到不少云州城的消息,其中就包括云州城的地理位置,以及特产之类。
云州城不算实质意义上的的临海城市,但离海边不远,距离云州港只有七八里,走路过去也只需一刻钟左右,往来海商非常多,是货物从云州港输送进内陆的必经之地,如此繁荣也就可以理解。
离海近,自然充斥着大量海货。来到靖朝三年,方天林连淡水鱼都吃得不多,海味更是想都别想,之前只是听本地人说起,还不觉得怎么样,现在亲眼见到,他就极为想念海鲜的滋味,不买点回去怕是会对此念念不忘。
“家河,这里味道太大,孩子们鼻子受不了,你带着他们在边上等着,我去去就来。”方天林抱着孩子往回走,找到一片空地,留下沈家河看着儿子们,他则返回去挑选海味。
方天林没有多待,走马观花在各个摊子边走过,称了一些黄鱼跟干贝海带,又转到肉铺子买了些排骨,再挑了一把青菜,便回去找沈家河。
“中午吃这些?”沈家河探头打量方天林提在手中的菜。
“嗯,红烧黄鱼,排骨海带汤,再炒一个青菜,差不多够了。”说着说着,方天林感觉唾液分泌加快,看来他也有些馋了。
这也怪不得他,前段日子整日里赶路,沈家一行人不像那些商人,只要不在野外露宿,就会在客栈酒楼里用饭,他们吃得都是自带伙食,新鲜菜不多,每日里几乎都是用干菜下饭。到了云州城后,前两天还没安顿好,也没心思整这些东西,一直还是吃的以前那些,之后去安阳村给沈老爹他们帮忙,肉菜倒是不少,时蔬这些反倒被遗忘,反正干菜也是蔬菜,两者之间也没太大差别。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平时吃着并不觉得如何,一段时间不吃也不会太过想念,但当这些摆在面前时,才发现特别想吃。
方天林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对着一把青菜咽口水,不由有些失笑。
看着颠颠跑到沈家河面前,要他抱的大儿子,再看了眼瘪着嘴,一脸委屈,慢了一步的二儿子,方天林满脸无奈。他这是被儿子们给嫌弃了……
方天林做菜没有沈家河好吃,两人独自开伙时,一般都是方天林烧火,沈家河做菜。
将黄鱼宰杀好后,沈家河问道:“媳妇,这鱼要怎么做?”
“就按平日里红烧的做法来就行。”
沈家河在苍临县时做过好长一段时间饭,基本的技艺并没有因两年多没怎么动手就遗忘。在两人配合下,午饭很快便弄好。
三胞胎还是吃软食比较多,蛋羹基本被他们包圆,除此之外,还吃了些黄鱼,喝了点排骨海带汤,吃得小肚子都微微鼓起,才放下勺子。
换成鲫鱼之类多刺鱼,方天林可不敢给孩子们吃,黄鱼倒是没有这个顾虑,都是大刺,鱼肉可以放心用。不过他也不敢给小家伙们吃太多,万一海鲜过敏就麻烦了。
将孩子们哄睡后,方天林跟沈家河坐在桌子边,开始商量他们接下来要做何种吃食生意。
“家河,你看开零食铺子如何?”
“零食铺子?”沈家河约略一想,“卖瓜子花生?”
“也可以。”方天林眉毛微挑,“不过,我想的是做鱼片肉松薯片这样的生意,还可以卖糕点果脯这类,甚至连方便打包带走的烤鸭这些都可以考虑,反正只要正餐之外吃的,都可以放到铺子里卖。”
沈家河越听越迷茫,其他还好说,这鱼片薯片是什么,他怎么以前都没听说过?
方天林不是外人,沈家河自然不会憋着,有问题就问。
“鱼片就是把鱼肉捣碎制成的一种吃食,跟肉松做法类似,至于薯片,就更简单了,将土豆切成薄片油炸一番就成。”方天林状似随意地说道。其实他也就只会点皮毛,具体如何做,还得翻看乾元族留下的信息才能知晓。
此前方天林完全没想过这些,因为他最多只知道表面那点肤浅的东西,连到底怎么做的都不清楚,更不用说各种口味配方,压根就是丝毫头绪都没有。不说工序繁琐的鱼片,就连看起来做法非常简单的薯片,他也做不出来。
方天林敢这么夸下海口,不过是得益于乾元族的传承。原本他以为除了附带的少量交代水空间来龙去脉的信息之外,其他都是跟科技相关。他也是之前无意间在传承资料中搜索吃食一类信息,方才知道,除科技知识之外,还夹杂了部分衣食住行相关内容。
其中吃食一项,就有很多跟方天林知道的相似,当然只是做法相似,具体种类是不同的,譬如鱼片,原理相同,但鱼的种类就大相径庭,大多数都是方天林从未曾见过,应该就是乾元族所在星域的特产。
方天林稍一想便明白,乾元族已经消亡,这大概是想把他们的文明也跟着传承下去的意思,毕竟科技只代表了一方面,衣食住行才更能反映出他们这一族的生活状态。
“这么简单?”沈家河嘴唇微张,面露惊讶之色。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他已经把自家媳妇跟三个孩子都当成了神仙下凡,只要想不通的,便都往这上面靠。神仙吗,总得会一些别人不会的,要不然怎么配得上这个称呼?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就难了。”方天林忙打消他这个想法,这万一要是做出来的东西只是形似而神不似,这还能吃吗?
方天林也很是无奈,乾元族传承中与科技无关的信息都很简洁,就当是在讲述历史,除了做法跟配图之外,再没别的,知道配方,要做出来也不容易,毕竟乾元族科技发达,很多都是用机器搞定。而这些机器他暂时没能力制作,只能全用手工,这加大了研制难度。
好在方天林没去挑战那些一看就手法繁复的食物,挑的鱼片薯片这类还算简单,试验一番,应该能做个八九不离十。只是一想到东西方人种差异,就导致饮食习惯大相径庭,这乾元族看着外表跟人类无二,这口味……
做法可以参考,配方吗……方天林打了个寒颤,可别乾元族认为的美食,却是人类的黑暗料理。
“要不我们先试试?”沈家河向来是行动派,让他说理他不在行,做事还是很靠谱的。
“行,家里还有些土豆,我们先试做薯片看看成不成。”方天林起身进入灶房,一番查验后发现家里没有素油,“我去称几斤豆油,你先把土豆洗净去皮,切成薄片,差不多指甲那么厚。”
“好。”沈家河爽快应下。
这片民居里没有街市,但铺子还是有的,方天林出去没多久就买了罐油回来。
沈家河没练过刀工,他尽力了,土豆片依旧切得有薄有厚。
对此方天林半点意见都没有,让他上,怕也不会比这更好。他将那些薄的挑出来,厚的也分作一堆,准备分批炸。
先将土豆片入水洗去淀粉,再焯水,之后倒入热油中炸,等变成酥黄,便迅速将其捞起。这个过程看起来非常简单,做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方天林试了下,不是炸老了,就是还不够酥脆,火候很难真正把控到位。他倒是没有气馁,做饭本就不是他的长项,能比一般农家人做得好一些,已经是他的本事,让他跟专业厨师相比,他还没这么脸大。
方天林在生活上从不苛待自己,只要条件允许,他都会用限度内最好的,是以,灶房内调料准备得很齐全。
“家河,你也来尝尝。”方天林夹了一筷子原味薯片放入口中,尽管火候没掌握好,味道也还不错。
沈家河一走出灶膛,映入眼帘的便是一盘子浅黄色泽两边卷起的薯片,卖相很好,再加上从开始油炸那会起就充斥在灶房里的香味,还未吃到口中,笑意就浮上他的脸。
“怎么样?”
“好吃。”沈家河吃得一脸享受。
对此,方天林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先不说沈家河从来没吃过薯片,就算放在现代,爱吃薯片的成年人也不少,这种小零食可说是老少咸宜。方天林尝过成品,有比较才会觉得眼前这些还能做得更好,沈家河不同,他是初次品尝,被这种奇特的口感征服,一点都不稀奇。
“家河,你还可以撒孜然粉辣椒粉等,按着自己口味调。”方天林提议。
沈家河想了下,分出半盘子,然后撒上自己喜欢的几种调料,再次夹了一片品尝,这次味道就跟原味大不相同。显然,沈家河更喜欢后者,吃得津津有味,就这样都没忘记自己媳妇,将盘子送到方天林面前,示意他也尝尝。
每个人口味不同,有人喜欢原汁原味,有人口味重,非麻辣不吃。方天林尽管在南方长大,却喜咸喜辣不喜甜,跟沈家河口味倒是很相合。他尝了一片,感觉比原味要好吃。
“不错。”方天林丝毫不吝惜赞扬。
沈家河笑得一脸灿烂,差点晃花方天林的眼。
有说有笑中,两人合着消灭了半盘子薯片。
隔壁小院。
“什么味这么香?”柳橙鼻翼微扇,努力辨别香味来源。
“是啊,也是怪了,这味道还从来没闻到过。这才刚过饭点,我咋就觉得又馋了?”陈二嫂摸了摸肚子,挺饱,顿时一脸黑,心里想不明白,她又不是那懒馋的婆娘,怎么会刚用过午饭没多久,就不自觉被香味吸引,实在是有些丢脸。
大人都如此了,小孩子更经不住诱惑。
“娘,是三叔他们做的吗?我们去瞧瞧?”沈麦从房中蹿出,脸上尽是急色。
“这不好吧?”陈二嫂有些为难,真要循着味道找上门,光这么说着她都觉得脸红。
见娘不答应,沈麦也只能眼巴巴地望着将院子隔开的那堵墙。
这一刻,柳橙感到十分庆幸,更小的沈禾还在午睡,不然反应怕是比侄子沈麦还大。
当然,炸薯片还没逆天到香飘万里的境地,柳橙他们能闻到,盖因两家只有一墙之隔,且灶房正好位于靠墙这一侧,香味自是直朝柳橙他们住的小院飘过来,院子另一边估计就闻不到。
“爹,阿父。”沈璋大声叫到。
沈家河忙放下筷子盘子,稍一擦手,便大步朝房间走去。
方天林看着迅速消失在灶房门口的沈家河,嘴边噙起一抹笑。过后,他起身往灶膛里添了几根柴,将剩下那些薯片全炸好。
等沈家河领着儿子们进入灶间时,方天林已经告一段落。
“阿父,吃。”沈璋仰起小脸,冲着方天林甜甜地叫了一声。
方天林摇了摇头,这个二儿子喜玩喜吃,也不知道随了谁。他把原味薯片放到小凳子上,让小家伙们自己拿着吃,末了提醒道:“别吃太多,一会积食可不好。”
“家河,你拣一些给二哥四弟他们送过去,要是吃着觉得好,我们就卖这个。”方天林一边说一边把炸好的薯片全放在桌上,之后开始清理灶台。
“好。”沈家河将盛薯片的盘子放进提篮中,迈着轻快的脚步,敲响了隔壁院门。
“谁呀?”
“二嫂,是我。”
“哦,三弟,门没栓,快进来。”
沈家河也不客气,直接推门而入,一进院子,便随手掩上,之后便招呼陈二嫂跟柳橙几个进灶房。小院只有两间房,没有堂屋,招呼人都没地方去,众人只好进灶房说话。
“来,大家都尝尝,这是今天我跟天林新做的吃食。”沈家河把提篮放在桌上,打开盖子,顿时熟悉的香味飘入几人鼻尖。
薯片已经没多少热乎气,香味不大,但足够充斥周遭。
沈麦看了眼陈二嫂,见她点头,他才将手伸进盘子里,片刻后便传来咔嚓咔嚓咀嚼的声音,引得两个大人都不自觉吞咽口水。
“三哥,这是什么做的,瞧着真好看?”柳橙不再矜持,拿起一片放进嘴里,眯起眼睛,很是享受地嚼着。
“土豆。”沈家河没有隐瞒,这点他之前就跟媳妇达成了一致。
“土豆?”陈二嫂一脸惊讶,语调都不自觉上扬。
“嗯。”沈家河转而说起其他,“二哥四弟没在家?”
“在外边转悠,看是去找活干合适还是做点小生意。”说起这个,陈二嫂面上喜色退去不少。除了每月雷打不动五百文的房租之外,还有吃喝都得花钱,没有营生,就只能坐吃山空,他们手上那点银子,怕是支撑不了几年。
“你们愿不愿意做这门生意?”沈家河指着薯片正色说道。
这下子不管是陈二嫂还是柳橙都张大了嘴。
“三弟,三弟妹他同意吗?”回过神来后,陈二嫂心都悬得老高,小声求证。要是沈家河擅自做主,两夫妻间可是会闹矛盾的,尽管对这门生意很看好,她也不能这么做。
“是啊,三哥,这事不小,可不能由着你性子来。”柳橙也赞同陈二嫂的意思,他同样想赚钱,到时候就能供沈禾进学,可赚钱不能以损失亲人利益为代价。他们搬来云州城,娘家隔得老远,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见面,能帮衬的只有夫家亲戚。要是这样了都还闹矛盾,那活该被人欺。
“不用想那么多,这就是天林的意思。”沈家河脸上浮起笑意。这可是他媳妇主动提的,换了他哪好意思开这个口?
灶房内一时间只剩下沈禾吃薯片的声音,猛然变得这么安静,吓得他连薯片也忘了嚼。
“行了,这事不急,你们慢慢考虑,等二哥他们回来咱再商量。”沈家河将薯片全倒出来,提着空篮子转回自家。
当天傍晚时分,方天林所住小院门被拍响,沈家湖跟沈家溪两兄弟齐齐而至。
方天林也不客气,直接说道:“这门生意做好了能做得很大,你们一家占一成,爹跟大哥也各占一成,剩余六成暂时归我跟家河。不过生意不做大也就罢了,一旦做大,肯定有人想要掺一脚,到时候份子就从我家这边扣。嗯,你们跟其他合作商一样,都只拿份子,可以提意见,但最终怎么做,由我跟家河决定,干活的钱另算。”
“白拿一成,这不合适吧?”沈家湖按捺住心动,以前没分家也就算了,现在还要靠三弟家提携,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你们是家河的兄弟,不互相帮衬难道还要去找外人?”这个时候沈家河发话反而不好用,只有方天林点头才能真正打消两人的顾虑。
“二哥,收下吧,这是三哥的一片心意。”沈家溪跟沈家河关系最好,但他也清楚兄弟间不可能无止境的帮助,这次估计是最后一次,坦然受之便是,以后怎么样就要看他们自己。当然,若三哥一家发展的好,他们更大可能是帮着三哥一家照料生意,但再想拿到份子就没那么简单了。
意见统一后,接下来便是商谈下一步该怎么做。
原本方天林是打算开一家零食铺子,请个糕点师傅坐镇,薯片做出来后,他暂时改了主意。
第56章
薯片做法简单,即便有秘制配方,除非味道实在出众,否则卖的其实也只是一个招牌。就像方天林在现代那时的可乐西方快餐那样,出名的也就那么两三家。难道是其他人做不出类似的味道?并不是,只是前人将牌子打响,占据了大半市场,客户群稳固,后来者再想从中分一杯羹就没那么容易,花费巨大都未必能打开销路。
方天林考虑的便是,如何在最快的时间内,使沈记这个牌子深入人心。只要人们一说起薯片,最先想到的便是沈记,那这门生意就稳了。只是沈家家小业小,薯片这东西又太容易模仿,和人拼身家完全拼不过,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不为他人做嫁衣,方天林一时也没有很好的主意。
不过方天林清楚一点,那就是即便他们掀不起风浪,但做为头一个吃螃蟹的人,想要亏本也难。既然如此,那就没必要缩手缩脚,做就是,再如何在薯片这一行业中他们也能占据一席之地。
这一点敲定之后,几家人分头行动。沈家湖去安阳村通知沈老爹跟沈家海他们,并从当地收购一部分土豆,沈家溪去定做手推车,方天林跟沈家河两人则去看铺面,三胞胎被放到隔壁让陈二嫂跟柳橙照看。
现在他们手头资金人手都有限,要想赚取高额利润,必须将目标放在中等户跟富人身上。头一个要注意的便是,薯片卖相不能差,规格也要做到统一,得先根据土豆品质划分出几个档次,然后按照大小厚薄再细分。最好一档即土豆最中间那部分自然卖价最高,两头那些跟切坏的次品也不能浪费,炸了之后卖给平民百姓。至于土豆皮,则可以拉到安阳村,同秸秆之类混在一起加水密封发酵,充作肥料。
这么一来,土豆便尽数利用起来,半点也不用浪费。
安阳村,沈老爹家。
“老二,老三家手上的银子也没比你们多多少,你跟老四有没有出钱?”知道沈家湖上门的用意后,沈老爹一脸严肃地望着他。
“爹,我跟四弟都出了,三弟妹倒是没有推拒,他收了我们两家一家五十两,不过他言明这算是他跟三弟借的,等薯片赚钱后,就还给我们。我跟四弟推迟不过,便应下了。”沈家湖也不是不知好歹之人,云州城铺面买不起,就是租也让人心惊肉跳,即便是西区那边的小铺子一个月都要好几两,其他三个区租金只会更高。
按方天林的意思,薯片主要是卖给中等户跟富户,那自然不能开在西区这边,就他们三家合起来这点钱,想要在中心街街角租一个铺面都够呛,用度着实有些吃紧。
但不这么做不行,那样薯片就只能薄利多销,他们人手不足,等赚到足够的钱扩大生产规模,其他商家怕是早就占领市场,哪还有他们什么事?
方天林可不想只开个薯片作坊赚点小钱,然后将一辈子心力都用在经营小作坊上。
“钱够吗?”沈老爹脸上升起笑意,显然对两个儿子的做法很满意。
“有点紧张。”沈家湖没有瞒着,将可能用到的花费大致说了一下。
“这样啊。”沈老爹沉吟片刻,回房去拿了几块银子出来,“钱大多都买了田地房子,只剩这么多了,你拿去给老三他们。”
“爹,您的不能拿。三弟妹说了,这生意看着万无一失,但凡事就怕有个万一,您手上这些就留着,到时候真出了岔子,也能留条退路。”沈家湖哪能收下他老爹娘的钱?
“爹娘那份老三一家不肯收,这我也赞同,但我这一份总不会拒绝吧?”沈家海急匆匆迈进院子,正好就听到沈家湖说的话。
“这哪能?”沈家湖笑得很憨实,“都是兄弟,自然要大家一起承担,不收大哥的,岂不是不把大哥当自家人了?”
“不过我跟爹一样,钱都差不多用了,只能拿出十两,可别嫌少。”这里田地贵,沈家湖基本把家底花光,也没买上几亩。当然,一分钱一分货,每亩一年收成也比在广延村那时要高。
“这个自是不会。”沈家湖忙表明自己的态度。
“别的我帮不上忙,收土豆这事就交给我,到时候收满一车我就拉进城。”沈家海主动揽下这个差事,想了下,又问道,“三弟妹有说什么要求吗?什么样的土豆都要?”
“亏得有大哥提醒,你不说我还真忘了。”沈家湖一拍脑门,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喏,大小都在上面写着。”
沈家海拿过来仔细一瞧,纸上画了一个土豆,跟真的似的,旁边还标着尺寸。
“大哥,土豆比纸上画的稍大一些就成,小了不要,太大也不收,要挑个头饱满的,有虫眼的不要。”
“这价格怎么算?”沈家海拧紧眉,这么挑剔,不好收啊。
“三文五。”
“高出半文钱,这就好办了,我想肯定有不少人家愿意卖。”一听价格,沈家海神色明显轻松不少。
见两兄弟已经商量好,沈老爹开口说道:“老二,你们没有代步车驾,我跟老大一辆牛车就够用了,我那辆你们拿去先用着,什么时候赚钱买上马车再给我送回来就成。”
沈家湖一想这样能省事不少,也就收下了:“大哥,以后你负责从附近村子收符合要求的土豆,不过这次咱俩一起,收满一车我再走。”
“行。”
“老二,老三媳妇对你大姐他们有安排吗?”沈老爹很关心这个,把人带过来,可不能不闻不问,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有的,不过要等些日子再说。”
“这事不急,有这心就成。”沈老爹这么做也不全是为其他几家着想,他考虑得更多的还是沈家。他们在这里没有根基,人生地不熟的,必须将所有人都团结在一起,要是如同一盘散沙,妥妥只有被人欺负的份。
云州城,沈家河小院。
这次出门,方天林跟沈家河都特意打扮了一番,身上穿的是暗纹细棉布衣衫,脚上蹬的是翘首屐,头发也束起来,插了一根簪子。
方天林还从没见沈家河这么穿过,一看到新装扮,围着他转了好几圈,嘴里啧啧赞道:“不错,不错!要不以后在家也这么穿?”
第1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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