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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爱温柔乡[快穿]——楼望秋(41)

    原本治鸟还想着,要不要用绳索把这个害人的道士捆起来,送去给柳府其他人看看去。后来又担心那张嘴能言善辩,再把那群不醒事的人绕进去,还是不让自己落入险地为上。
    抓紧时间,把人拽到房里,换上被打晕的家丁衣服,匆忙跑了出去。
    等到所有人发现时,房间里早已空空荡荡,别说治鸟不在,连道士也不见了。屋子里只有一只死兔子,谁都想不出来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事。
    府里的人当然不知道道士的算计,看见妖精不见了,第一反应就是去求道士,生怕逃跑的妖精再回来算账,结果连道士也没有找到。
    一时间流言四起。
    有说妖精本体是只兔子,受不住符咒困苦一命呜呼,道士见妖孽已灭,天性闲云野鹤,继续周游天下、除害安民。
    也有说,道士与治鸟都是妖精的。那道士贼眉鼠眼不像是好人,很可能是嫉妒治鸟美貌。两人云上斗法,输的一方身死,化作本体留在柳府,另一个重伤离开,等待有朝一日恢复后,还要回来跟柳府讨回公道!
    只是人都不在了,说什么也就是说说。
    唯有阮旭坚信,他的小公子是顶好顶好的人,又聪明,现在一定是成功脱险,避祸去了。
    只因隔天一早,他在门口拾到一串槐花手环,清香快要散尽,似乎已经放了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00404 23:56:55~20200405 17:59:5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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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章 云想衣裳花想容(六)
    治鸟与道士双双失踪,柳生再度陷入茶不思饭不想的境地。好不容易恢复了一天, 再度回去, 情况更加严重, 不出几天就彻底消瘦下去。
    想到心上人离开了,连情绪都变得不对劲, 又怪自家人拆他天定的红线,暴躁异常。每日盯着自己的画作,画着画着就开始哭, 哭完了, 又撕掉,撕完了又开始画, 旁人劝什么都听不进去。
    直到某一天晚上, 负责照顾作息的侍子端着洗脚水,还未进门,就听见屋里大叫大笑,含糊不清。他心里害怕,放下盆, 在纸窗上戳个洞出来, 看见里面的柳生面前挂着一副画, 仔细听,口中念的大约是:神子,你可总算又来见我了!
    随后又哈哈大笑。
    侍子看见,心中畏惧,想跑, 倏尔听见里面笑声一梗,竟是乐极生悲,整个人直挺挺倒了下去。
    世间最痛苦,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柳府上下怎么都想不到,好好的人终有一日竟会死于一个色字,邬南镇将这件事传开,全都引以为戒。尤其是一些同阮旭关系好的,近几日特意来关照他,生怕他也步了后尘。
    时王爷的侍卫就是这时候到的。
    抵达当日,柳府上下素衣白缟,门前绸缎如雪,请来的丧乐队吹起唢呐,领头人诵读往生,一路哭哭啼啼往郊外走。
    白事是不能冲撞的,侍卫带着人退避一边,下马询问是谁家出了什么事。旁边人答:是柳家的小儿子出了事。
    侍卫又问,镇子上那个出了名的美人在何处。
    旁边人上下打量他一番,看见对方气质英武,腰间佩刀,刀鞘金丝盘绕,挂一玉质剑穗儿,色深绿,圆润通透,一看不是凡品。
    又见这人衣服,雪亮光滑,轻薄柔软,日光下粼然见其光,隐约窥见暗绣水状纹。联想到开口就是美人,恐怕正是那位王爷闻讯派人前来,躬身行了个礼:大人不知道,那人美是美,却是妖精所化,寻常人等无福消受。随后又把自己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全盘托出。
    侍卫听后打了个寒颤,想起自家那位爷的个性,不带点儿什么回去恐怕不能交差。
    思虑片刻,还是登门拜访柳府,讨要那张画来。
    此时柳府正不知该拿那幅画如何是好,柳老爷正跪在画前,嘴里胡乱乞求各路神仙原谅,画卷边缘有火焰燎过的痕迹,还有撕碎的毛边。可是整幅画除去边缘完完整整,画中美人更是别有一股惑人心神的魅力。
    他们本打算将这副画烧毁,说是魔画。
    可是丢到炭盆里;拿剪子剪开,什么方法都试过一次。画卷如有神力庇佑,无论如何不能破坏,柳老爷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拿了三炷寺庙求来的仙阁,点燃了拜一拜,求画中仙饶恕。
    侍卫突然到来,在柳老爷眼里就是宽恕的征兆。
    一听对方是来要画,什么都不过问,直接将塞到他手中,问什么答什么。侍卫看着手中的画,心神如同被拽入画中,陡然一惊,赶紧将其收好,快马加鞭回去复命。
    好事不出名,怪事行千里。
    治鸟从邬南镇离开,一路沿着小道走,不知道自己是走去哪里。路上遇到的人也都好心,愿意为他指引方向,最终才确定了目标。
    这日行路口渴,随意找了家驿站,叫了杯普通茶水,就听见身后人开始谈论,说邬南镇发生的怪事。治鸟听到镇名,留心一阵儿,忽而听到柳生暴毙的消息,心中不知是何滋味。
    正专心,眼前光线一暗,抬头看见是个孔武有力的汉子,左脸有处刀疤,竖向,差点贯穿眼球,一脸凶相。同他一样点了杯茶水,一语不发,只管自己坐下喝。
    治鸟看四周桌子并没有坐满,不明白他突然坐到自己面前有何用意。稍微休息片刻,他就站了起来,继续向着京中方向走去。
    见他起身,那汉子一样起身,就跟在治鸟身后,保持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一开始治鸟以为是同路人,劝自己不要多心,可越往前,人迹越少,治鸟觉得跟在自己身后的人似乎距离自己愈发地近。他手摸到自己腰间,几日前逃脱,顺手从柳府带走一把切菜刀。
    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可是有总比没有好吧。
    感觉身后人越来越接近,他握住刀柄,随时准备攻击,突然听到身后人小声对他说了一句:这位哥儿小心,后面有心怀不轨之人尾随。治鸟诧异,借着身后人体型比他大一号,偷偷往后瞄,果然看见有几个鬼鬼祟祟的人,散开跟在后面。
    大意了,光顾着身后这一个,没想到后面还有。
    治鸟道谢,随后脚下加快步子,想要快些走过这段人烟稀少的路段。他在驿站打听过,再往前跑一段,过着这片荒凉地,就开始热闹起来,也会安全许多。
    不怪他太警惕,这几天,治鸟遇到过不少人,多是见色起意。以防万一,他特意从衣服上撕下一块蒙住脸,没想到喝口茶的功夫,还是被盯上了。
    身后的汉子和远处跟着的几个人,治鸟一个都不会信。茶摊老板见他容色好,特意叮嘱过:有些歹徒为财为色,有时候会选中同一波人。一般先看上的,会加速紧随身后,装作好心提醒。
    过路人听见了,回头一看果然有这么一批人,心里感激,就把对方也当做了好人,殊不知两批人一丘之貉,心里都是同一个心思。
    只是治鸟听说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远处的还好,身后这个跟得紧,就快粘到他身上一般。提醒过他后,按理说一般人都会保持距离,可这个人偏偏不,反而越来越近,这就不由得治鸟多想。
    嘴上感谢一番,心里的警惕从未放下。
    没过一会儿,最后面的那批人或许知道自己猎物被人抢走了,纷纷转身离去。治鸟趁汉子留心背后时,迅速往前奔跑,等那人察觉到,已经跑出去一段距离,气得他大喝一声,拔腿就追。
    果然也不是什么好人!
    所谓哥儿,其实就是双,比女人更稀少些,也只是相对而言。大多数哥儿,天生体质娇弱,眉心有颗红痣,也不突出,像是油墨点上去的,甚是好看。因为数量少,也更加昂贵些。汉子在这条道上来往多次,目标就是这些好看的女人和哥儿。
    抓到手里,自己喜欢的,就先享受了,玩够了,随便卖去哪里,到手的银钱数量,相当可观。
    他这次就盯上了治鸟,却看人遮着脸,不知道面容。一般来说,敢这样遮住脸的,要么就是满脸生疮,怕风吹了恶化;要么就是国色天香,怕因此招来祸端。
    为了确认是哪一个,他特意坐到治鸟对面,果然是后者。
    从未见过这样的美人,他倒是想给自己留下,却也心知肚明,自己根本养不起。对他来说,最好的对待方式,就是给治鸟卖去一处好人家。附近七里八村,哪户人家想娶妻、哪户人家要纳妾、哪个楼里缺小倌,他都摸得一清二楚。
    心里盘算的很好,却没想到这位完全没有想象中的身娇体弱,他发力去追,竟然追不上。
    若是仅仅如此
    治鸟为了甩开人,自然是选择最别扭的路。不是脚下别扭,是视觉上的别扭。小路一旁就是森林,治鸟一般跑着跑着会刻意用树木遮挡一下自己的身形。
    一来二去,就把人甩掉了。
    不,不能说是治鸟甩掉的。
    治鸟只顾着往前跑,没有看到后面的情形。没人知道这片林子里,什么时候养出来一条巨蟒,听到人类的动静,被惊扰起来,很快就追踪到了自己的猎物。
    可怜汉子一路直追,只听见自己身后有什么动物爬过的声音,他还当是自己耳朵听错了。结果那声音越来越近,回头一瞧,巨大蛇口张开已经对准了自己,脑子都僵掉了,心脏骤停,步子一顿。
    下场,不必多说。
    那巨蟒吃完,就回窝继续休息去了。
    治鸟听见背后追逐声停止,谨慎回过头,只发现路上留下一条拖长的印痕,追逐他的人已经没有了影子。
    这算是又成功逃出一劫?
    治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多了,这一路上,他遇到过不少事情,可是在危急关头,总有一些这样那样的突发事态,让他被动地化险为夷。
    今日又是如此。
    治鸟停下来休息片刻,从随身包裹里取出一点儿果子,坐在树下吃了起来。
    没过一会儿,从后方行过一辆马车,马车上拉着几匹布料,匆匆向前赶。行着行着,突然在治鸟面前停了下来,车夫看上去是个年过四十的大叔,穿着小背褂,露出胳膊,看见治鸟,问道:小兄弟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是找不到路了嘛?
    说完,挠了挠头,觉得自己这口气仿佛是在拐骗小孩儿一样,再补充:唉,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看你细胳膊细腿儿,更像个官家少爷,怎么自己一个人在外面?
    我是从外地来的,欲往京中投奔亲戚。照着别人的话搬过来的一套说辞,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往哪里,随意挑了个方向罢了。有时候,治鸟会觉得奇怪,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唯独他,一睁眼身边什么人都没有,像是凭空冒出来的,跟谁都没有交集。
    形单影只,无所事事。
    他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来京中更多是一种过来看一看的心情,实际上就算真的到了,也没有什么感觉。
    赶路车夫一听,眼睛亮起来:正好,我也是往京中走,独自一人行车,有时候乏了打瞌睡,不小心就要翻车。不如你上来,我们一起,聊聊天说说话,也好过旅途寂寞?
    治鸟本来不想答应,何况方才遭遇了恶徒。
    转而又想起来自己身上奇妙的化险为夷技能,觉得答应了,想必也不会出什么问题。揉揉自己走到酸痛的腿,应下了这份邀请。
    作者有话要说:突发.情况不知道该说什么,行吧,改个词(摊手手)
    第59章 云想衣裳花想容(七)
    车夫一路把他送到城门外,难得平安地聊过一路, 心情十分不错, 临别时送了他一个精巧的小挂件: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也是我去进货的时候,店家给我的, 拿着玩儿就是了。
    确实很小巧,木头刻的小鱼,红线随便穿起来, 挂到哪里都行。手腕细点儿的小孩儿, 甚至可以当做镯子。
    治鸟笑着收下,看着车夫下来赶着车走, 抬起头看向城楼。
    不愧是天子脚下, 仅从外观就看出一派宏伟气势,带着古旧感,每一块砖瓦似乎都能够诉说自己的故事。慢悠悠在街上走着,路上铺着厚石板,跟小城镇果然不一样, 踩在上面发出悦耳的声响。
    街上行人很多, 似乎有什么忌讳, 就算是有驴马的,也都牵着,并不骑乘冲撞。车夫说他是来京中送货的,进城一路走再右转就到了,是裁缝店, 也卖成品衣服。
    治鸟本来是想去看看的,可是他们抵达时又是一个正午,头顶烈日灼灼,不如先去找家客栈歇脚。车夫给他推荐了城中最安全的客栈,还叮嘱他千万不要贪便宜去找那些郊外的鸡毛店:所谓鸡毛店,就是不花钱,店家只给你一篮子鸡毛,进去是个大通铺,随意找个地方撒一把鸡毛在上面睡,衣服不脱,很不踏实。
    像我这样皮糙肉厚的,过一晚也难挨得很,何况小公子皮肉细嫩,恐怕是整晚都要睡不着了。
    治鸟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店,听起来很新鲜,自我代入想一想,实在难受得不行,估计自己是绝对不会去的。
    他先去了车夫说的客栈,或许在车夫看来,他这样的小公子,就算衣服旧,也是故意的。本来长得就好,再穿得光鲜,恐怕更要遭人惦记,哪里知道治鸟是真得没有钱。
    进去客栈一打听,最次的房间也要几两银子,他身上连铜板都没有,只好默默离开。
    这时候又想起来阮旭说的话,没想到自己竟然再次被几个圆滚滚的东西难为到,正在发愁不知道怎么办好,身边突然有个人拍拍他的肩:小兄弟,我看你一直站在这里,也不进去,是不是有什么难处呀?
    治鸟总觉得这种一上来就自来熟搭话的人,没有几个好心的。反省自己是不是在门口站得太久,引来什么奇怪的人注意,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听到,捂住耳朵转身就走。
    唉,小哥儿等等呀,我话还没说完呢!见人转身,这搭话的自来熟急匆匆跟上,你是缺钱吧,别害羞呀,谁没有被几枚铜板难为过呀,都有难过的时候,我也有,所以这不是看你为难,想要帮一把嘛。
    小哥儿,你慢点,我腿脚不太好。宁三自以为不是个坏人,他就是个做生意的,细致点儿讲,做的是人员安排工作。他一直觉得要不是自己大字不识几个,年轻时候看错了人家的契约,不小心把自己卖出去,现在怎么说也该是个大老板。
    可惜可惜。
    其实现在也不错,平日工作就是在大街上闲逛,偶尔看见那些从外地来的人,就装着熟悉,把人拉到自己这边给他介绍工作。
    当然了,可能这个工作在外人眼里看来不太正经,可是根据宁三的经验,多数被他安排过的人,对结果还是相当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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