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唐立明又纳了两房姨太太,也有了其他子女,三姨太和四姨太分别生了一儿一女。二女儿是唐立明打仗的时候出生的,回来后草草看了一眼,感觉只有鼻梁长得像他,表情瞧着也呆呆的,加上他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自认不懂得养女儿,就鲜少过问了。小儿子则是一出生唐立明就又去了战场,回来后孩子已经能走路了,身为男孩子,胆子却小的不行,大概是他军装上沾了血腥,一见他就哇哇大哭,没有长子当年的半分可爱。
不过就算小儿子和长子小时候一样聪明可爱,唐立明也只会把位子交给长子坐,所有姨太太也都清楚,只有长子才是他的骄傲,才是他真正认可的孩子。而他想让长子顺利接班,就得让对方掌握兵权,想要掌握兵权,就得先当兵。
但唐立明是不可能让唐浩初从小兵做起的,纵观历史也没听过哪个太子爷去做小兵,都是直接委任高级军官。可惜北州军是匪出身,一贯讲究军功和资历,老将们不会买一个空降长官的账,若树不起军威,军职再高也没用。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进军校,等军校毕业了再委任军官。
北州军校比唐浩初当年要去的少年军校更高一级,入校学习的都是北州军的下级军官,学校的最高领导人就是唐立明本人,当然,日常事务完全是由教育长负责的。
唐浩初在北州军校的学习成绩自然不用操心,人际关系亦不用担忧,跟在他身边的人不管以前多桀傲多难搞,过了一段时间保管像谢天天一样唯命是从,马首是瞻。唯一让唐立明没想到的,就是唐浩初不知怎么养成了不定期去金玉门的习惯。
金玉门是一家新开的夜总会,以新颖的经营模式和华丽的装修风格而迅速成为年轻人和达官贵族最爱消遣取乐的地方。夜幕刚降下来,门口已停着好几辆车,全是一溜儿的上等货。
唐浩初的车从外面看上去很低调,安全程度却比任何一辆车都高。待车停稳了,谢天天先一步下来为唐浩初拉开车门。唐浩初下了车,前脚刚跨进金玉门,财务部长的儿子陈子烨后脚就过来了。
陈子烨身边还跟着一帮小家族出身的纨绔子弟,不断说着奉承话,捧得他神清气爽红光满面。见到唐浩初,却立马弃了旁边的人,一溜小跑地追上来,笑着说:哎呀,今个果然是好日子,竟碰到了太子爷,可见咱俩的缘分!待会儿一定要跟唐大少喝一杯!
那些小家族的纨绔也小跑着追上来,应合道:对啊,寻常都见不到太子爷的,今天难得来一回,就被陈少遇到了,当真是缘分。
这也是陈少心诚,每次来都会念着太子爷,另一个人说: 所以老天便开了眼,今日贵人就和贵人撞上了,我们也能跟着沾沾福气。
唐浩初一直没出声,只跟陈子烨点了下头就算打招呼了。小大佬依然觉得自己的嗓音是心腹大患,太软太嫩了,好像碰一下就会碎了,前几个世界还不觉得,可在这个世界里,他是要当大将军的,作为整个北州的继承人,数万将士的未来领袖,这嫩生生的声音十分不好,实在有损他的威严。
虽然只是点了下头,已经够让陈子烨心满意足。这位太子爷本来就是一副冷性子,而且喜怒不定难以琢磨,能点个头,就算是天大的面子了。陈子烨甚至因此而受到鼓舞,不到自己惯常坐的位置去,而是跟去了唐浩初那边。
虽然唐浩初之前只来过两次,但管事的已经记住了他的喜好,就算他不来,也会给他留着观看表演的最好区域。金玉门每天都有歌舞表演,上台的歌女们个个才貌双全,伺候的也不差,转眼的功夫唐浩初身边就围了一堆美人,有的在鎏金瑞兽的小香炉前点香,有的在用上好的茶叶煮茶,有的给唐浩初锤腿,还有一个伺候他吃葡萄,先一点点剥了皮去了籽,再小心翼翼地喂到他嘴边。
面对这么多美人,正常人多多少少会有点意动,唐浩初心里却没有任何波澜。他来这里的原因完全为了完成任务二人设不崩,本世界要遵循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从他成年的第一天,系统就开始疯狂地催促他可以开始花心薄情了。
就外貌而言,小大佬才是一顶一的好看,尤其是一双眼睛,乌黑明亮的就像含着水光一样,可他总是凝着眉,冷着脸,精致和冷冽融合在一起,倒更引人瞩目了。这一大圈的美人众星捧月般围着唐浩初一个,他却又偏偏是当中最好看最让人移不开眼的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更晚了,没想到年会闹到那么晚,又想等写到攻出来的时候一起更,但还是没能写到,要下章才能出来/(ㄒoㄒ)/~~
第119章 病弱的小恶魔
就像是将所有光彩和风华都集中在了他一个人身上,连冰冷和懒散也变成了一种美好。
唐浩初的心情却不怎么美好,他在为怎么做到花心薄情的人设而苦恼。
按照系统的描述,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就追,新鲜感一过就扔,可唐浩初压根儿没有看中的人,更别说追和扔了。侍者这边端了菜上来,在桌上一一摆开,只是简单的几样下酒菜就极见功夫。拿为首的糖蒸酥酪来说,鲜牛奶混着酒酿汁和冰糖,白如皑皑高山雪,上面还有两朵由玫瑰磨出来的粉做成的莲花,模样精巧别致,闻起来清香扑鼻。
侍者放下菜刚离开,表演就开始了。
金玉门的表演和下酒菜一样无可挑剔,一曲终了,舞台开始迅速更换布景,好为下一曲做准备,这时候,陈子烨暗搓搓地朝唐浩初凑过来道:容可姑娘待会要上台了,我今个儿就是专程来看她的,太子爷也是来看她的吧?
就像古代的烟花之地会有头牌花魁,当下的夜总会也会有金牌歌女,容可就是金玉门最受追捧的歌女。但唐浩初压根不知道容可是谁,再加上此刻正和系统在大脑里激烈沟通,便随便点了下头。
陈子烨却再一次因唐浩初的点头而受到激励,并自以为总算跟唐浩初找到了共同话题,眉飞舞色地谈论起容可来:那嗓子是真甜,身段也绝,如今追求她的公子哥都要排到大街上了,可惜她性子傲,谁也不搭理,十分难追
唐浩初因十分难追这几个字而心头一动,就在陈子烨说这句话的前一秒,系统在唐浩初的据理力争下作出妥协,放宽了追和扔的要求,说只要他有追的行为,将此行为坚持两个月以上再停止,并在停止后中断了和追求对象之间的联系,就算完成了整个追和扔的过程。
当然,要满足花心薄情的人设,只追一个对象肯定不够,所以唐浩初决定多找一些十分难追或者根本追不上的人作为目标。这样一来,待两个月期满断了联系,在对方看来只是少了一个不喜欢的追求者而已,不会有太大困扰。
正认真思索的时候,陈子烨口中的容可出场了。
其实唐浩初上次来金玉门时见过容可的表演,但他完全没有留意对方,如今才仔细观察了对方一遍。相貌的确非常漂亮,声音也非常好听,眼里还带着一种眼高于顶的傲气。
唐浩初从来不是那种只想不做的,而是行动力很强的人,表演一结束,就吩咐谢天天代表自己去后台给容可送一束花。
送花其实不算什么,作为金玉门的头牌,容可每次表演结束都会收到许多粉丝送的花,一束又一束地堆积在后台。旁边的陈子烨却十分骄傲地以我果然猜中了的语气对唐浩初道:太子爷果然是来看容可姑娘的吧?
唐浩初简单嗯了一声,陈子烨忙跟唐浩初分享起了自己这几次来看人的心得,光送花可不够,后台的花堆得多着呢,要送点别的与众不同的东西才好。比如国外新进的一些新鲜玩意儿啊,漂亮衣服和首饰啊,女人不都爱这些嘛。但不能送钱,起码不能一上来就送钱,这样太俗气了,听说之前就有个直接跑过去送钱的,却被连人带钱一并请出去了。
然而就在陈子烨说完之后,唐浩初跟还没走的谢天天补了一句:再加三百银元的打赏。
三百银元对普通人来说是几年都赚不来的巨款,对于接连开了两家盈利极好的工厂的唐浩初却是九牛一毛。待谢天天送完东西离开,跟在容可身边伺候的丫头莺儿立马兴奋地把银元和花一并放到容可面前的妆台上,姑娘,有人给了足足三百银元打赏呢!
不过是身外之物,俗不可耐,容可看也不看那袋银元,只管训斥莺儿说:不是说了不准收钱吗?
莺儿委屈的解释道:那人说是代他们家少爷送的,我根本推不掉,他身上还配着枪,表情也很凶,怪吓人的
容可因配枪两字而皱起眉。
其实枪并不算什么,多年以前民间的非法枪支就泛滥成灾,但如今北州政府为了控制匪患和走私颁布了枪支管理条例,每个有枪的人都要办理枪照,办理条件极为苛刻,眼下正是明令执行的时候,街上带枪的明显少了许多,富豪们哪怕私自藏了一大堆枪也不敢高调外露。记得前日来看她的财务部长的独子陈子烨都只是自己带了一把,身边的手下并无佩戴,这个打赏了三百银元的人却能让手下也配枪,身份肯定不一般。
容可这才把视线转到钱和花上。是一捧很艳丽的玫瑰,花间有个卡片,上面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个落款:唐。
尽管人人都知道北州大帅姓唐,但有些东西摆得太高了,就会觉得遥不可及,哪怕天天提起,真正遇到的时候也未必能想到。所以容可完全没朝大帅或太子爷那边想,只在自己已知的权贵里搜了一圈,找寻无果,便放弃了。又想着自己并不是天天都上台,而是间隔三天才表演一回,说不定下次上台的时候,对方就不会来了。
却不料下次表演结束,收到了同样的花和更多的打赏。
这次是五百银元,花间卡片上的落款依旧是一个唐字。五百银元实在不是小数,只有被宠坏了的二代们才会如此挥霍,容可左思右想,仍然没想到对方的具体身份,只觉得对方肯定是个被宠坏了的富二代,不懂挣钱艰难也不知民间疾苦。
直到又一个三天过去,转眼到了本月的最后一次表演,她不仅知道了对方的身份,甚至亲眼见到了对方。
月底正好是国定纪念日的假期,政府和学校都会放假,来金玉门的人也跟着增多了,鼓掌和叫好声都比平时大一些。待容可终于表演完毕,坐在后台卸妆,就听到莺儿急急跑过来报告:姑娘先别卸妆,掌事的说有贵客要来看你,马上就过来了!
容可却依然不紧不慢地把口红给擦掉了,道:什么贵客,不过是仗着有钱有势横行霸道的纨绔,或者只图一时颜色好的好色之徒,我卸了妆再去见才更好呢。
唐浩初刚一走到化妆室门口,就听到了这句话。
脚步微微一停,立马觉得更放心了。这种性格的女孩子,待他追满两个月之后,定不会因他的停止追求而产生什么困扰。
旁边的人却全都吓坏了,尤其是亲自领着唐浩初过来的经理和掌事,差点就要给唐浩初跪下了,结结巴巴的试图解释道:唐、唐、唐大少,容可她只是
没事。唐浩初的语气很淡,好让人忽视他软软的小嗓音,你下去吧。
掌事的詹青诚惶诚恐地站在那不敢下去,唐浩初也没管他,径直推开门迈进屋。谢天天以及唐浩初新提拔的另一个手下刘英忙无声无息地跟了上去,其他黑衣配枪的保镖则安安静静地站满了楼道,整层楼只能听得见唐浩初一个人的军靴在木梯上踏出优雅又沉重的声响。
虽然唐浩初十五岁才进军校,至今为止只在军校待了短短三年,但他的各项成绩比在军校学了五六年的毕业生还优秀。在部队立足自然不能单靠军校的成绩,而是能打仗和打胜仗,于是唐立明赶在儿子毕业之前从装备最好的使卫队里挑出了一个实力超强的团,将骑兵、炮兵、工兵、辎重等全配齐了,命唐浩初带着这个团剿匪,先打两场立威的仗。上次容可表演,唐浩初便是因剿匪的缘故没来,只让人给她送了花和银元,这次来得也很匆忙,甚至连剿匪穿的军服都没有换。
屋里的人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停了话语,并在门响的那一刻齐齐转头,只见一个修长挺拔的人影踏进房内,身边还跟着两个随从。
但众人只看得到唐浩初一个,甚至不由自主想起那句皎如玉树临风前。他穿着军装,气质冷冽又矜贵,腰间除了手枪之外还佩了一把军刀,脚下是一双漆黑的高筒军靴,仅一个侧脸就足以让人痴迷。容可一时愣住了,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轻声道:请问你是?
轻易不说话的小大佬言简意赅:唐浩初。
容可因这个姓氏想起了卡片上的唐字,忍不住就直接问出口:唐先生,您之前是不是让人给我送过花束和赏钱?一共有八百银元,数额实在太大,我不能
话没说完突然听唐浩初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容可。
她下意识止住话头,应声道:啊?
这是艺名吧,你自己取的吗?
明明不管遇到多大的老板或贵人,容可都是爱搭不理的态度,今天却不知怎么回事,认真点头答:嗯,当时掌事的要求每个人都得起个艺名,我就取了这个。
周旋可则,容止可观,进退有度。唐浩初抬脚朝容可缓缓走了两步,是个好名字。
容可又愣了愣。她当年取艺名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知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唐浩初的这句诗却拔了一个新高度,让她一听就觉得喜欢。抬起头,撞进那双带着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漆黑眼眸中,穿着军装的少年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有藏于刀锋下的冷酷,又有孩童般的通透和纯真,当然更多的是难以忽视的逼人气势,甚至险些掩住了他精致无双的眉目和俊美如玉的容颜。
容可突然觉得自惭形秽,并后悔卸掉了眉毛和口红,自己此刻的模样肯定没有在台上那么好看了。所幸唐浩初停了脚步不再往前,和对方留了将近一米远的礼貌距离,言简意赅的继续道:之前看了你的表演,十分喜欢,所以才让人给你送花。
说着从怀中拿出一物递到容可手上,补充说:只是一个小礼物,希望你能喜欢。
其实是系统警告唐浩初不能简简单单的只送钱,要送对方喜欢的东西,所以唐浩初换成了首饰。红色的玉簪柔和又莹润,极精细地雕刻着凤鸟的造型,长长的流苏缀在下面,像美丽的尾羽,绕是不懂玉的外行,也能看出这簪子价值不菲。
容可立即想把它还给唐浩初,但唐浩初已经转过身准备离开了。他今日本来就忙,是特地挤出时间过来的,马上就要赶回军部去,只给容可留了一句下次再来看她演出就大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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