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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小麦要发芽(107)

    掌事的詹青恭恭敬敬地将唐浩初送到了大门口,又目送他们远走,才拐回化妆室。刚拐了一半,就被容可迎上前问:刚刚那位是?
    詹青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她,名字都报了,你还不知是谁?这北州,有哪个敢冒充太子爷的名讳?
    纵然已经猜得个**不离十,容可还是在听到这话时僵住了身体。
    一个州的最高领导者才能被称之为大帅,那些只占据了一个镇或一个市的军阀不仅不敢自称大帅,连积极拍马的手下们也不敢喊。北州大帅的名头已经够大,作为唐立明唯一重视的嫡子,唐浩初比唐立明年轻时更令人瞩目,从小就以神童着称,五岁便写出了让人至今惊叹的句子,十岁出头便开报社办工厂,如今已开始接管唐立明手下最精锐的部队,将来整个北州都是他的。
    不仅身体发僵,容可的嗓子也有点发僵,一时不知说什么,只低头看着手里的簪子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要退还给唐大少
    你还是好生收着吧,詹青摇头道:说起来你也进这金玉门快一年了,怎么这点事都参不透?太子爷是什么人物,能看上你是你的荣幸,你把这玉退回去,不是打他的脸吗?贵人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理儿?
    容可抿着唇,下意识将簪子握紧了。触感是凉中回暖的清润,还折射着亮泽的光,就像少年清润漆黑的双眼,和军装上闪着暗芒的肩章。
    虽然各个联邦州四分五裂,各自为政,小道消息却流通的很快。比如中州大帅江威今年又克死了一个姨太太;崇州大帅孔洪自打遇刺后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崇州怕是要乱了;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爱挑事的小舅子杨安和又被他老婆揍了,最近两个月应该都不会再跑出来作妖;还有北州大帅的嫡长子唐浩初当年的神童之名以及成功撮合了杨安和与孔佳春的那句春风十里不如你,当然,也少不了唐浩初如今追求一个歌女的事。
    四太太苏清清就是梨园唱戏出身的,所以唐立明对此事没有半点反对,甚至用女人如衣服的理念让儿子多找些女孩子,不要只局限于一个两个。这理念简直跟系统的任务要求一模一样,但相对于追人方式直接又粗暴的唐立明,系统制定的追求流程还是比较正常和简单的,唐浩初如今已经完成了送花送钱送礼物,下面只剩吃饭逛街看电影了。
    可惜唐浩初向容可提出了两次吃饭邀请,都被推拒了。
    其实容可拒绝的原因不是不心动,而是怕陷的太深,无法自控。但唐浩初只认定对方拒绝的原因是不喜欢他,眼看两个月的追求时间已经过了大半,这日专门排出时间,直接去金玉门的后院等人。
    刚进后院,廊外打扫的莺儿就远远看见唐浩初,立即恭恭敬敬地迎上来道:少帅,姑娘正在练习声乐,我这就进去帮您叫她。
    唐浩初上周已从军校正式毕业,按程序进入军部,军职虽不算大,却带领着北州直属的嫡系军队,众人也开始将称呼从少爷改为少帅。唐浩初摇了摇头,不用去,我等一会好了。
    莺儿便把唐浩初引到了前面的厢房,一边端着茶送过来一边小心地解释:姑娘每周一和周三下午都会跟着声乐老师学声乐,一上就是一下午,如今离下课还有一个多小时呢,我还是过去叫她吧。
    唐浩初再次拦住了莺儿,没关系,我今下午并无要事,在这等着就行。
    春天一到,他的咳嗽和胸闷就跟着犯了,拿出口袋里的方巾掩住口鼻咳了几下,才又吩咐站那待命的莺儿道:不用管我,你下去忙吧。
    上课的房间就在隔壁,唐浩初能清楚地听到隔壁传来的歌声和隐约的教学声。歌是清唱的,却意外的好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军部军工厂两头跑的唐浩初觉得有点困了,最终伏在案前,闭上了眼。
    容可直到上完课才听到莺儿的汇报,忙朝隔壁房间走。今日谢天天被唐浩初安排去做别的事了,带着保镖守在门口的是外表看上去比谢天天还凶的刘英,看向容可的表情也隐隐带着些不满,但容可根本顾不上这些,只管轻轻推开门。
    即使做了心理准备,推开门的这一刻,她的呼吸还是不由自主地停滞了几秒。少年这次没穿军装,而是穿着当下年轻人都喜欢的休闲服,上面是一件略显宽松的白色毛衣,下面是烟灰色的长裤,所以气质不像以往那样严肃冷冽,而是纯净又温暖。因为等了太久,他已经疲惫地陷入了沉睡,下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染出一片金灿灿的光辉,少年的半个身体都笼罩在光辉下,脸颊也处于半明半暗中,整个房间都因此而陷入慵懒又柔软的氛围里。
    这种氛围让容可在呼吸停滞的同时,忍不住微微红了耳根。不仅仅因为俊美的容颜带来的视觉冲击,还有无法言明的心动的感觉,使她那么久以来所做的心理防线一瞬间崩塌殆尽。
    忘记了自卑和本分,忘掉了不安和恐慌,此刻唯一的念想就是能和这样一个人携手相伴,哪怕只能相伴着走过短短一小段路,下一步就跌入地狱。
    容可下意识朝前走了一步,惊动了睡着的人。唐浩初好看的睫毛动了动,有些迷糊地半睁开眼睛,在看到房间有人后,一下子清醒过来,坐直身对容可道:抱歉,我睡着了。
    语气带着未睡醒时的沙哑,原本软嫩的嗓音多了低沉的磁性,格外好听。容可愣了一下才回过神,忙道:不不,是我该道歉才对,让您等了那么久。
    唐浩初站起身来,修长挺拔的身体在夕阳的照射下投出更长的影子,觉得抱歉的话,就陪我吃晚餐吧。
    唐浩初本来以为今天只能做到吃饭这一步,却没想到一口气将吃饭逛街看电影做全了。他们吃完饭后逛了商场,在最繁华的街道上漫步,又看了一部电影。
    身为万众瞩目的继承人,小大佬的一举一动都受人关注,早在他和容可刚进餐厅的时候就有小报记者暗暗跟着了。乱世里混饭不易,各行也有各行的难处,所以唐浩初没让保镖或者手下人把这些记者处理掉,导致次日一早,许多小报都刊登了他与容可一起吃饭逛街的照片。
    其中一张是看完电影后站在街边的侧影,那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但舞厅和夜总会依旧纸醉金迷,歌舞升平。靡靡之音给人暧昧的联想,夜色也美得让人心醉,容可心里甚至做好了献身的准备,但唐浩初十分绅士地把她送回住处,从始至终什么也没做。街灯将唐浩初高挑的身型衬托得一览无余,他和容可的侧脸也暴露在灯下,照片就定格在这一刻,当真是男才女貌,十分养眼。
    然而谁也想不到才短短两个月的功夫,照片上的女主角就换了一个。
    除了唐浩初自己办的专门刊登实政和诗歌杂文的进步日报,整个北州还有好几家报社,其中有一半都是报道八卦和小道消息的。原因无他,八卦新闻要比正经新闻卖得好,尤其是达官贵族的八卦,特别吸引民众关注,像唐浩初这样身份的更是重点追踪对象,一家靠报道八卦起家的报社甚至专门派了个记者跟着唐浩初,以便第一时间发掘他的花边新闻。
    之前负责这项工作的记者因为妻子即将生产,请了一周假,将手头事务临时交给了一名刚从学校毕业的小年轻。小年轻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从过往资料中看到唐浩初半年多就换了四个对象,顿时愤愤不平起来。
    尽管每个对象都是好聚好散,不曾闹出什么纠纷,也不曾有任何不雅传闻,那些被抛弃的女子甚至没有一个口吐怨言,提起唐浩初只有满心留恋,但这喜新厌旧的程度着实太过了。上一秒还为之一掷千金,下一秒就能无情抛弃,这些豪门望族和天之骄子果然不是普通人能高攀的,哪怕再聪慧再有成就,也是让人不齿的花心薄情之辈。
    愤愤完,小记者就接到上头通知,说少帅下午可能会和之前交往的周小姐去明珠大酒店约会。小记者忙收拾了东西赶过去,好悄悄地拍照片上新闻,却在亲眼见到唐浩初的那一刻,把之前的想法全抛到了脑袋后面。
    这个他认知中最渣的人,却有着他所见过的最俊美最好看的一张脸。
    穿着一身军装,挺拔的身高很能镇住场面,戴着白手套的手修长又好看,倚在墙边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刀,神情有些阴郁,还有些慵懒,眉眼自带风流,却又透着冷淡。仿佛并非俗世中人,游离于滚滚红尘之外,身上还有一种令人臣服的压迫感,如危楼临风般的孤高凛冽。
    莫名觉得喜新厌旧在他身上都变得合情合理了,感觉他合该就是这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这里事实上是一场宴会,并非什么约会,宴会举办人正是陈子烨,唐浩初之前追过的周小曼也是通过他认识的。而陈子烨此刻就像狗皮膏药一样凑在唐浩初身边跟他说话,哪怕只得到一个简短的嗯。
    唐浩初倒不是为了扮威严而装高冷的,他是真不愿意说话,但他的表情还算平和,直到陈子烨忍不住试探道:少帅啊,我觉得周小曼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你了,你真的不考虑和她重新在一起吗?
    刚才还面色平和的唐浩初突然间换了面孔,手上把玩的军刀也停了,十分冷淡的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神色变化之快让人难以招架,完全不在意也不顾及别人的想法,好像不管什么态度都只出于他一时的心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极不讨喜的喜怒无常放在他身上却不会让人十分怨恨和生气,只会心生畏惧。
    旁边有人打圆场,端着酒杯给唐浩初敬酒,唐浩初收了军刀,和陈子烨及那人一起走到窗边放着香槟塔的长条桌前,拿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窗户对着街道,对面是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唐浩初无意中扫了一眼,突然愣住了。
    他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脸。
    上个世界的唐峰南的脸。
    街道上都是人,有在百货店闲逛的贵妇,在洋行谈生意的掌柜,街边来往的小贩,还有接连不断的轿车和人力车,可就算这样,他还是一眼看到了对方。
    陈子烨还要再跟唐浩初说个好话,却见他蓦地放下酒杯出了门。谢天天和刘英立马尽忠尽职地跟了上去,散落在酒店四处的保镖也动了,跟着唐浩初一路来到咖啡馆里。傅程言这边刚点好咖啡,就听到门上挂的风铃因为推门太急而传来叮咚一声响,随声抬起头,只见一个异常俊美的少年推门而入,定定看着他的眼神就像是认识他一般。
    但傅程言可以确定对方绝对不可能认识自己,然后从对方的军装配枪以及身后跟的随从上,隐隐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毕竟只要身处北州,都知道少帅的大名,也多多少少会在报纸上看过他的绯闻和消息。想起那些传闻,傅程言不由微微皱起眉。
    请问你/请问你
    同时开口的两个人撞到了一起。
    傅程言的眉头皱得更明显了,抿着嘴没再出声,唐浩初也没将刚才要问的话继续问下去,而是顿了一下,换了个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句:你已经成年了吧?
    傅程言都二十四了,不像唐浩初这样刚成年不久,也不像唐浩初这样长得显小,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用问,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成年人,所以下意识点头答:对。
    跟在唐浩初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不爱笑也不爱说话,但他的声线很软,会让人产生有这样嗓音的人应该不会像传说那般冷酷无情的错觉。然后竟看到不爱笑的少年露出一个十分浅淡却宛如冰雪消融的笑,对眼前的陌生男人说:那我可以追你了。
    小大佬语出惊人,声音明明不高,语气也轻描淡写,却像惊雷一般把所有听到的人都惊着了。少帅这是跟女孩子交往够了,开始改玩男人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给所有看文的小仙女拜个晚年!大家注意身体,保护好自己!
    第120章 病弱的小恶魔
    唐浩初说的不是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就像下达什么通知一样,甚至没有要征求对方同意的意思。傅程言自然是所有听到这话里的人最震惊的那个,饶是他一贯沉稳持重,也实打实地愣了愣。
    明明该觉得生气,但他说不出任何难听的话来,甚至因少年的那个笑而微微一动。他压住这份不该有的心动,皱着眉冷声道:请不要拿这种事随便开玩笑,我们之间甚至互不认识,更何况
    话没能说完,因为眼前的少年突然脸色一变,然后紧抓住他的手腕拽着他一起躲到了吧台后面。几乎在同一时间传来嘭的一声枪响,玻璃窗被不知何处射来的子弹打穿。
    是唐浩初的精神力感知到了危险,并发现了一闪而逝的光点,尽管狙击手在镜片上加了消减反光的网罩,光点微弱到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曾经跟着唐立明将各种类型的枪都研究过一遍的唐浩初还是第一时间意识到了这是什么,随即便拉着傅程言一起藏身于离他最近的掩体背后。
    谢天天和刘英那边也迅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是狙击枪,街对面的楼上竟有好几名狙击手!
    因为一般的狙击枪是不能连发的,每开一枪都要重新上一颗子弹,此刻却接连有两声枪响。其中一颗子弹抵达的方向正是唐浩初所站的位置,另一颗则奔往傅程言的肩部,在傅程言被唐浩初拽走的下一秒呼啸着射中了吧台上的咖啡杯。
    杯子瞬间炸开,碎片四射,咖啡也全部飞溅出来。幸好咖啡馆里没有其他客人,只有两名店员惊叫着退回后厨,避免了更多伤亡和骚乱。
    傅程言倒没有因为突然遭遇枪击的事而慌乱不安,却因为此刻所处的姿势莫名有些不安。被少年抓着手腕拽向吧台的时候,他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因力的惯性翻滚了半圈,少年正好以一种异常亲密的姿态摔在他身上。整个人都被压得僵住了,也不敢直视少年潋滟的眼眸,下意识动了动身体想换个姿势,但被少年抬起手按住了肩。
    别动,唐浩初低低在傅程言耳边道:只有一个狙击手,他的枪是由容量5发子弹的弹仓供弹,等他把剩下3发打完。
    唐浩初是用精神力探知到的确切人数,但事实上他不用精神力也能分析出来。狙击手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词,要培养一个合格的狙击手非常难,别的不说,光成本就是大问题。这个职业完全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并要经过最低三年的训练,如今整个联邦都找不出几名优秀的狙击手,更不用说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了。会连续射出两颗子弹是因为对方用了半自动狙击步枪,这种枪虽然能够连发,却难以保证射击精度。
    傅程言不知道唐浩初是如何清楚敌方的人数和弹仓容量的,也不知道唐浩初要怎么让敌方把剩下的3发打完,只因少年近距离下更显软糯好听的声音而更加僵硬了。然后看到少年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军刀,朝窗边挂的飞镖盘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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