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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小麦要发芽(105)

    二姨太柳如湄亲自去劝唐浩初吃饭,却没半点效果。想着小孩子挑食是很正常的,晚上多做点他喜欢的东西就愿意吃了,然而小孩晚上依旧什么都没吃。
    柳如湄非常担忧,并不是担忧唐浩初的身体,而是怕被唐立明责怪,所以这次劝说的更久了。其他几个姨太太也唯恐落后地跟过来,试图表现自己对唐浩初的关心,又问唐浩初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或者哪里不满意,七嘴八舌的劝说和问询声让唐浩初感觉像有一万只蜜蜂在耳边飞。
    原本板着包子脸坐在椅子上的小大佬突然跳下椅子,迈着小短腿拉开门,走了出去。
    因为人小腿短不方便爬楼,唐浩初的卧房在二楼,而且一整层都是他的,有衣帽室室甚至还有一间玩具室。他走出室,便直接拐进旁边的卧房,砰的一声将门从里面反手一锁,耳边立马清静下来。
    这一锁,外面的人更着急了,可唐浩初没有听到外面的动静,也没想到外面会闹出什么动静,只管将精神力沉浸到自己的脑域宫殿里,整理起了穿到这个世界后看过的所有书。
    脑域宫殿里的每扇房门背后都是一门学科或知识体系,异能也会随着房门的增多和每个房间的充盈而提升。房间虽大,但还是要定期进行归类和整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唐浩初顺势把之前几个世界看过和学过的东西也重新理了一遍,异能也隐隐提高了一点,只觉得神清气爽,还惬意地吃起了之前放在屋里的西洋新出的袋装小蛋糕。待他意识到外面的动静,已经是第二天了,下一刻便微微一愣,感觉全府的人似乎都堵在他门外求他出来,咬了一半的小蛋糕都惊掉了。
    不止是跟在他身边伺候的丫头和小厮,几个姨太太也在门口反复劝他出来吃点东西,紧接着响起了军靴踩在楼梯上的脚步声,正是刚刚到家的唐立明。
    唐立明皱着眉,一边敲门一边道:浩浩,开门。
    唐浩初就是在这一刻突然想到用绝食来让唐立明同意他上军校的方法,于是从心虚转成了胆壮,理直气壮地用小奶音道:不要。
    擅长用武力说话的唐立明直接把门给撞开了。
    小大佬忙带着没吃完的那一小块蛋糕缩进被窝里,把自己包裹成一团圆滚滚的球。
    唐立明走到床前,伸手在小圆球上戳了戳,出来,陪爹爹下楼吃早餐。
    小圆球被戳的一歪,在原地转啊转地拱了半天才正回来,然后从被子里探出半个小脑袋,用力摇道:不吃不吃!
    你要怎样才吃?
    小圆球立即眨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提要求:我要去军校上学,不要整日呆在家里!
    唐立明又问:如果我不同意呢?
    那我就嗝
    话没说完却被一个饱嗝打断的唐浩初赶快捂住嘴巴。
    一时间空气似乎都凝滞了,唐立明看着小孩捂着嘴巴的小胖手挑起了眉。
    唐浩初努力挺直小腰板儿,再接再厉地把没说完的话说完:不同意我就绝食,直到你
    然而这次还是没把话说完,也许是动作太大,小胖手在移开嘴巴的时候,竟从袖子里掉出一小块奶黄色的东西,骨碌骨碌地在床沿滚了一下,最后吧嗒一声,落到地上。
    小大佬顿时瞪大了眼睛,而眼神极好的唐立明已经看清了那是什么。是一小点蛋糕,上面还明晃晃地印着一排极其可爱的小牙印。
    唐浩初忙伸手试图毁尸灭迹,可惜小胖手太短,动作也没有唐立明快,小蛋糕已经被唐立明捡了去。
    吃着零食绝食?
    小大佬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我还没正式开始呢,小大佬迅速整理好心情,扬起小脖子,奶声奶气地宣布:从现在开始,我就正式
    话才说一半就被唐立明伸手捞起来,然后把整只小身体翻了个个,直接夹在腋下,带着下楼。就像大狮子叼小狮子一样,叼着只顾着贪玩的不省心的小崽子回家。
    把儿子带到餐桌边坐好之后,唐立明让下人给小孩盛了满满一碗瘦肉粥,并严格地下令:给我好好吃饭,把这碗粥喝光,不喝光不准走。
    唐浩初到底没能如愿上军校。
    倒不是因为绝食不成功,而是他自己的身体问题。北州的春天十分干冷,气候上对哮喘患者十分不利,加上满城飘散的柳絮,唐浩初完全不能出门,并因为呼吸困难和胸闷而睡不好觉,甚至在一次去院子里散步时引发了十分严重的急性气喘,差点因窒息而丧命,把身边的人全吓的不清。尤其是唐立明,几个姨太太也被他迁怒了,并在明里暗里找了不少医生。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唐浩初是病秧子的事实很快和他的神童之名一起传播开来,也让那些羡慕嫉妒他是神童的人多多少少觉得心里平衡了点。上天果然还是公平的,给了他无双的智慧却没给他健康的身体,指不定哪天就一命呜呼了,何况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将来一定不足为惧。
    可惜唐浩初让他们失望了。待在家里养病的这些年,他并没有伤仲永,反而获得了更难以想象的成就。
    既然无法出去认识更多的人以寻找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唐浩初决定让更多的人知道和认识他。这个世界他本来就不打算刻意掩饰或遮盖什么,所以为了达到被更多人知道的目的,他不仅着手办了一个报社,还建了一个工厂。
    其实唐浩初本来只打算办报社,工厂完全是意外产物。春末的时候,唐立明开始亲自教儿子枪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唐浩初发现当下的手|枪并不好用,一把枪最多只能装六发子弹,而且换子弹的速度很慢,射程也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五阶脑域异能者的精神探测能在一定范围内精准地探测到自己想找的人和物,这个范围最大可扩散到两三千米,手|枪的射程却只有短短的几十米,就算是狙击步|枪也只有一千多米,远远不够。
    所以他想造一把专属于自己的枪,一把耐用好用,并且能发挥出更大威力的枪。
    发明和创造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都是非常简单的事,再结合曾经看过的军事书籍,唐浩初很快画出了详细的枪械图纸,然后一头扎进北州目前唯一的一所仅有十几个工人的小型军工厂里。他增加了枪管的坚固程度,洛氏硬度和布氏硬度的标准均超过了测量上限,枪管长度和口径也做了调整,连枪托和扳机这种零件都用最好的材料精心特制,并和技师和工匠反复探讨和改进,最终制出了非常满意的成品。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晚上就更下一章,下一章攻就出来啦
    第118章 病弱的小恶魔
    成品静静地躺在工作台上,流畅的枪身,乌黑的枪管,玛瑙般润泽的枪托,每道工序都经历了精心的打磨,这何止是一把枪,简直就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唐立明原本只是过来看儿子一眼,并没对小孩造枪的事上心,也不曾对死气沉沉的军工厂报过期望,却因这把枪愣住了。
    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手|枪,何况懂枪的人光凭外表就能看出门道。唐立明甚至忍不住拿起来试用了一下,为它的射程和威力感到十分惊讶,并立即想到了自己的军队。
    北州军队目前使用的枪支弹药几乎全是从国外购入的,如果能自主生产枪支,绝对是将来扩张和保卫地盘的最大筹码。但军队用的都是步炝,手炝只是随身携带着自保的,唐立明下意识问了句:浩浩会不会改装军用步|枪?
    唐浩初还不曾见过这个世界的军用步炝,犹豫了一下,表示要等唐立明从军队拿一支枪过来看看再说。
    唐立明没从军队拿枪回来,而是直接带儿子去了军队。
    这几年唐浩初的哮喘稳定多了,虽然还是不能在柳絮纷飞的日子出门,但没再引发像之前那样严重的急性气喘。何况现在是秋季,空气十分清爽舒适,唐浩初早上起来,照例在镜子前嫌弃了一把自己还未长成的依然带着婴儿肥的小嫩脸,然后被仆人伺候着穿好衣服下楼吃早饭。待吃完早饭,便跟着唐立明一起坐上了开往军部的车。
    车一直开进军部大门,下车的时候,唐立明把手递给儿子,示意他握住自己的手。
    唐浩初眨了眨眼睛,将小手放在了父亲宽大有力的手掌上。
    十岁的小大佬的小包子脸依旧稚嫩,但个头窜得很快,被父亲紧紧牵着,笔直挺立地以一种亲密又平等的方式站在父亲身边,以及所有将士面前。
    房间里的将士都是唐立明信任的亲信,也几乎都在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宴见过他,所以看着他的目光除了有对太子爷的尊敬,又不自觉地带了些长辈的慈爱。尤其是当年曾经抱过唐浩初的络腮胡将领郑力,还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一转眼小少爷都长那么高啦,真帅气真好看。
    军队统一用的步|枪也是郑力交给唐浩初的,脑域异能者过人的分析能力发挥了作用,郑力只简单讲了一遍枪体构造和射程范围,就惊讶地发现唐浩初已经动手拆起枪来。
    拆装的动作越来越快,一把步炝在唐浩初手中魔术似的拆开又装,装了又拆,最后在一帮将士殷切的目光中开口道:能改。
    要改进容弹量和射程,弹道和枪管都得跟着改,图纸对唐浩初来说不难画,但真正制作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花了足足大半年时间才调试出满意的成品。
    投入生产的话,面临的困难就更多了,只造几支枪还可以,大规模的批量生产却要受很多限制,除了需要工人和设备,还需要大量材料和资金。
    唐浩初很快意识到钱是个大问题。
    在太平盛世,他可以通过赌博的方式赚钱,但这乱世,每一分钱背后都承载着老百姓的血和汗。他办的报社就是非盈利性质的,在精神和物质文明双双匮乏的时代,写文章办报社是济世救民的方式之一,但办工厂比其更实际。
    唐浩初由此而决定办工厂。
    他有很多东西可以做,比如化工行业不可或缺的三酸两碱,以及被大家称之为洋火的全靠进口的火柴。不是各个联邦州想买进口,而是他们连这些简单的技术都没有,但在唐浩初这里根本不是问题。他有不知优化了多少倍的火柴配方,能用最便宜的原料做出质量最好的火柴、纯碱和硫酸铵,除此之外还有造船业,第一个世界里霍家就是做轮船的,他还曾在霍彪的公司实习过一段时间,很清楚轮船公司该如何运转。
    因为三酸两碱被外国垄断的最为彻底,唐浩初决定先做这一块。工厂建成之后,能在赚钱的同时为穷苦百姓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还不会冲击各联邦州自己的工厂。
    唐浩初很认真地写了一份计划书,从前期准备和人员配备都写的非常详细,但他没有找唐立明或者其他大人,而是找了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军二代和官二代们。
    身为唐家的准继承人以及北州的太子爷,哪怕唐浩初什么也不做,那些二代们也会自发找上门来,自然而然地围在他身边。但以前都是他们主动邀请唐浩初,这次难得被太子爷叫过去,每个少年都有些受宠若惊,还特别认真地打扮了一番。
    却不料现场并不是什么宴会,只有一个像开什么重大会议一样的圆桌,少年们在圆桌边一一落座之后,被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在当今的环境下做什么能够助民利国。
    是谢天天替唐浩初问的,唐浩初则一言不发地坐在前面的主座,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他自己给自己造的那把便携小巧却威力巨大的手|枪。
    年满十二的小大佬自觉得自己的外貌不再那么稚气了,软嫩嫩的小嗓音却成了心头大患,所以不到必要的时候绝不开口。这么多年过去,谢天天依然跟在唐浩初身边做伴读,对唐浩初可谓是死心塌地。
    当年这两个孩子才凑到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唐立明还专程问唐浩初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而唐浩初的回答是很喜欢,还夸对方聪明性格好,这个回答不仅出乎唐立明的意料,也让几个姨太太更深刻地认识了唐浩初的古怪。可谁也没想到谢天天最后当真从娇生惯养的小霸王变成了聪明性格好且对唐浩初忠心耿耿的一号跟班,连自以为了解外甥脾气的三姨太都觉得不可思议,实在不明白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已经十五岁的谢天天长得又高又壮,看起来跟成年人没两样,站在唐浩初旁边的模样倒是挺唬人的,再一看面无表情地坐在那把玩手|枪的唐浩初,少年们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需要他们好好回答的严肃问题,忙认真思考起来。
    于是唐浩初听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了很多不靠谱的点子,忍不住皱起了眉。直到终于有人谈到了开铺子做生意以及发展实业和创办工厂,才把眉展开。
    那些提到做生意和开工厂的少年被留了下来。
    唐浩初看了一圈留下来的人,这几个都是二代中难得聪明能干且心有热血的,便直接道:我有制作纯碱和硫酸铵的配方,我准备开一家碱厂。
    此言一出,除了谢天天之外,所有人均一脸吃惊。
    开工厂可不是简单的事,配方更是难得,要真有这种配方,不知多少人趋之若鹜,怎么也不会透露给他们这群毛都没长齐的少年。
    可少年人在经验不足的同时,拥有着成人没有的精力活力与创造力,在被重视和鼓舞的情况下会发挥意想不到的潜能。
    谢天天随即下发了唐浩初的计划书,并代表能不开口就不开的唐浩初解说和介绍道:前期需要组织宣传和注册,然后会找专门学管理的人当厂长,里面的工人则在贫苦的百姓里选。生产出来的产品将在保证利润的基础上低价出售,让更多人得到便利
    待会议结束,几个少年晕乎乎地走出帅府,出门之后才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就这一个下午,就确定要办工厂了?就凭他们这群平均年龄才十五六岁的人?
    其中唯一一个年满十八的朱泽亚看着手里的计划书和唐浩初交给他处理的注册表,佩服之余又充满了动力。
    他从小也是以聪明着称的,原以为自己想到实业就算敢想了,可相对于唐浩初还是差太多。对方不仅想了,还做了成熟的计划,面面俱到地想好了每一步。他突然有了巨大的信心和动力,不仅有信心完成对方交给他的任务,也有信心跟随对方走好接下来的每一步。
    唐立明曾答应过唐浩初等他满十二岁就可以上军校,可唐浩初直到十五岁才真正进军校上学。他实在太忙了,工厂需要管,报社要兼顾,批量生产步戕的事也得筹划和操心。这回不是唐浩初急着要去军校,而是轮到唐立明急着让儿子去了,甚至催了好几回。
    近来战事越发频繁,外敌环伺,各联邦州之间的关系也越发紧张,所以唐立明必须要早做打算,确保自己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唐浩初能顺利继承他的位子。他很清楚,自己活着,手底下的兵将自然会对唐浩初恭恭敬敬,可他哪天突然死了,就说不准是什么光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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