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夫[穿越] 作者:沙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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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大夫反手关上房门,被关在屋外的小厮不以为然地耸耸肩――他早就习惯了,真不知道丞相大人从哪儿找到的这种除了给王爷看诊其他时间几乎足不出户的家伙的。不过,倒也好伺候,他也清闲!
而在房门内,大夫快步走到一旁的烛台上,在左右看了没有人之后,才快速地剥开照明的蜡烛――中间居然是空心的!
从空心蜡烛中拿出一张小纸条,看到上面的“好”“安”两个字之后,大夫才像是脱了力似的坐到椅子上。
随后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急急忙忙将纸条卷成小条,用火折子小心地一点点燃成灰烬,才又将空心蜡烛合起来点燃,用融化了的蜡油伪装好。
做完这一切,他才真正地松了一口气,看着已经散落到一旁的银针,他的脸上露出一个似哭非哭的表情来――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可是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将佩玉端过来的,据说是调养身体的药汤面带嫌恶地喝完,沈王爷刚往嘴里扔了一口桂花糖――他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种廉价的糖――就听见丞相来访。
懒得站起身来,沈王爷直接对进来的九铮抱怨起来了:“我说九铮,你确定你找来的那个大夫没什么问题?”
刚走进门就听见这个质问,九铮隐藏在宽大的袖袍下的手指不自觉地动了一下,但是他面上却是恰到好处的疑惑和安慰:“你毕竟伤到的是头部,太急了对记忆恢复可不好――而且,他可是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隐居在一座山里的医学圣手,要是知道你这么怀疑,估计得气坏了的。”
沈王爷难得没被九铮给安慰到,他有些烦躁地将嘴里的桂花糖用舌尖抵到另一边吃着:“可是为什么自从他施针之后,我连一开始的那点儿记忆都变得模糊了?”
要知道,他就是因为前段时间感觉自己好像有恢复记忆的迹象,但是又不想花费太多时间“顺其自然”,所以才想着找人刺激他的穴位,让他早点记起来的。
可是,为什么像是反效果?
41思念
对于沈王爷的疑问,九铮早就准备好了说辞。
所以他很快就将沈王爷的注意力转移开了:“墨霖,你要知道,人是很神奇的……我还是那句话,我总觉得你不应该再执着于那其实对的生命之中并没有多么重要的记忆。毕竟你和那些小山村里的人如果不是这次意外的话,根本就不可能有交集不是吗?”
“可是……”
沈王爷知道九铮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或许是执念作祟……又或许是那两颗玛瑙――他并没有告诉九铮这件事――总之,他是打定主意要恢复那段时间的记忆了。
“别可是了,你也知道这种事是要顺应天意的,”九铮有些强硬的打断了沈王爷的话,“对了,今天有时间吗?今儿个是中秋,这次我们去寻个清静的地方赏月喝酒?”
沈王爷这一代只有他们兄弟两个存活,大概是因为十几年前阳帝夺位的那个“血红色中秋”的事件,使得他们兄弟两个都忽略了这个节日。
所以,每年到了这个日子,同样是孤身一人的九铮就会和沈王爷一起对月饮酒,不醉不归――每一年都是如此,除了去年。
沈王爷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慢慢摇了摇头:“抱歉,九铮,我今天,实在是没心思。”
“既然如此,那我就陪着你好了。”九铮凑近沈王爷,一只手搭在沈王爷的肩膀上,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
“我想,一个人呆着……”沈王爷有些疲惫地低头,所以并没有看见九铮在听到他在说着这句话的时候眼中一闪而过的那抹狰狞。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中秋之日家人团圆,他居然会感到比以前更深的寂寥――这种寂寥,让他宁愿一个人蜷缩在黑暗和孤单里,独自地,一个人地静静呆着。
但是,想到以前都是九铮陪着自己,自己现在这么任性地丢下他一个人似乎有些不厚道,于是沈王爷笑道:“对了,我听说每年画舫在今天这个日子都会评旬月娥’――不如我们英俊潇洒的丞相大人去一举夺去‘月娥’的芳心,让她留在人间,岂不为一桩美事?”
听见沈王爷这么说,九铮挑了挑眉,然后才道:“墨霖,这可不是一个好建议――我以为你是知道我对女人不感兴趣的。”
九铮这话一出口,沈王爷就有些愣了――他怎么一时之间就忘记九铮只对男子感兴趣?
而且,还是一些柔弱艳丽的少年。
沈王爷只好抱歉地笑笑:“是我的不是,不过……男人总归没有女人好啊,有一个自己血脉的孩子不是很好吗?”
反正沈王爷是觉得香香软软的女人才好――即使景国可以允许男子之间成亲,他也觉得自己以后的王妃一定是个女人。
毕竟他长这么大可从来不觉得哪个男人让他觉得很有“性”趣。
听见沈王爷用这么肯定的话语说道,九铮的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晦暗不明的情绪:“呵呵,那你,什么时候给你的王府找个王妃,让我喝一杯喜酒呢?”
“呃,这个,国事为重,国事为重。”沈王爷他现在才不想被一个家庭给束缚着呢――被曾经宫里那些女人上演的后宫戏码给弄得留有后遗症的他早就决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了。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得好好挑选是吧?
送走了九铮,沈王爷又静坐了一会儿,想着今天是难得家人团聚的日子,所以他大手一挥,就给府上的仆人们放了假。
做完了这一切,一直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沈王爷就回房睡下了。等到他从一个混乱的梦中醒过来的时候,天色早就已经黑了下来。
听见房内的响动,一直等在外面的佩玉才转身去了厨房,将在炉火中温着的蜜汁烧鸭、藕粉桂花糕和珍珠桂圆炖官燕敲响了房门。
此时沈王爷正披着一件外袍,在灯下翻着一本诗集。但是他的眼神却完全没有落到书上面,反而是看着窗外,愣愣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王爷?”佩玉示意对方趁热吃了。
“不了,”沈王爷没有吃东西的胃口,“今天是中秋,佩玉你去和别人过节吧,不用管我了。”
“王爷,在佩玉心中,就没有比王爷更重要的人了,您要是不吃点儿的话,到时候饿坏了肚子,奴婢可是会愧疚死的。”佩玉微微笑道。
沈王爷笑了一声,然后将那本诗集盖到了自己脸上。
佩玉安静地立在一旁。
“说起啦,佩玉你在我身边也有十多年了吧?”沈王爷的声音从书页下传来,带着些闷闷的感觉,“王府里,最熟悉我的也是你了吧?”
佩玉只是笑着,她知道沈王爷只是想要一个倾听者。
“我啊,经常做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脑袋里少了一段记忆的缘故,梦里的东西就很多很杂,每次睡醒了,都有一种昏昏沉沉的感觉――就好像有很多的东西塞在脑袋里,却怎么也看不清,怎么也取不出来,只是乱糟糟地团成一堆。”
“李大夫医术高超,您一定会记起来的。”佩玉知道沈王爷对那段失去的记忆十分的执着――不止一次,她看见沈王爷看着那个精美华贵的盒子里,那有着两颗对比起来很寒碜的小玛瑙颈饰。
从佩玉的角度看,那个颈饰无论是小玛瑙的成色还是那红色绳子的编制工艺,都不是能被沈王爷看得上眼的。
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这个东西对她家王爷十分十分的重要。
“……会记起来吗?”沈王爷有些迟疑地说着。的确,李大夫施针之后,自己的确感觉整个人要轻松许多,但是,每次被李大夫治疗之后,他的梦就会越发的支离破碎。
到现在为止,他梦中的很多东西都模糊起来了――但是,即使图像不清晰了,有一种感觉却深深地盘亘在他的心中。
那是一种难过。
可是奇怪的是,他不是自己感到难过……而是感到别人难过――因为那个人的难过,所以他也很难过……
可是,很可笑不是吗?他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个根本不知道姓甚名谁甚至不知道长什么样的人而感觉难过呢?
所以,他才迫切地想要恢复自己曾经失去的记忆。
“一定可以的,毕竟王爷您是那么的努力啊,上天也会帮您的。”佩玉很是肯定的说着。
听到佩玉这么说,沈王爷似乎颇觉得安慰:“佩玉,既然你服侍我这么久了,有些事我也不瞒你。我觉得这些日子来,我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我曾经还能够记起一些例如山村、小路、房屋之类的片段,但是现在,只能看见一些模模糊糊的树林之类的东西……”
“您需要我去找李大夫来吗?”
“不,我今天才见过他,而且每次见他,他都要在我脑部穴位扎针,那滋味可并不好受,”沈王爷有些叹息,“我对医学一向是不懂的,可是他说过,我刻意去回忆不好,否则很容易造成记忆混乱。”
“是这样吗?”佩玉有些奇怪,她的一双柳眉微蹙,“可是您以前不是教导奴婢说,脑子要越用越灵活吗?”
因为她跟在沈王爷身边,所以有时候也会接触一些账簿。一开始的时候她对那些银两进出完全没有办法,后来是沈王爷让她多练多做,让脑子用灵活了,才能够运用的得心应手。
“大概就是这样,所以我越来越觉得,李大夫的医术对我没用――可是那是九铮千辛万苦为我找到的医学圣手……”
“既然如此,”佩玉轻声提议道,“既然如此,为什么您不换一名大夫呢?恕奴婢多嘴,在奴婢看来,太医院也有很多出色的御医呢。”
沈王爷不再说话,他只是拿起一块看起来带着晶莹淡黄的藕粉桂花糕,咬下一口。
见沈王爷终于吃了点儿东西,佩玉正感到欣慰的时候,不小心一抬头,却看见沈王爷突然落了泪。
佩玉吓得差点双腿一软坐在地上。服侍王爷这么多年,佩玉记得自从那个血色的中秋节之后,她家王爷就再也没有落过泪。她一直以为,自家王爷是十分坚强的,可是为什么,只是一个小小的糕点就让他落了泪?
似乎是感觉到了佩玉奇怪的目光,沈王爷下意识地摸脸,却摸到了一点湿漉漉的感觉。
这是……泪?
可是,为什么,自己会哭?
沈王爷感受着唇齿间藕的清香和桂花的甜蜜,不知道为何突然感觉不到一点美味,反而苦涩不已。
“到桂花开的时候,到时候我们就做桂花糖桂花蜜还有桂花糕……”
“藕也买多些,你喜欢吃吧?”
“当然,我绝对不会骗你的……”
“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不知道什么时候,佩玉静悄悄地掩门退了出去,而沈王爷手里的糕点也早就掉落在地。
年轻的王爷将头埋在双臂之中,无法抑制地无声泪流。那股无法言明的涩痛让他的胸口仿佛喘不过气来似的难受。
是谁?
是谁说的这些话?
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脑海中?
为什么,现在自己会这么难受,仿佛心脏都要裂开了一样……
42开战
弘年三月,位于北方草原的蛮族与金国结为同盟,同年四月,向景国宣战,派遣20万大军直逼景国边境。
同月,景国派遣大将军严远奉命挥师北下,率军六万余军士以支援守卫边疆的将士,同时击破敌军。
严远率领的大军行至安南后,大军被金国和蛮族的气焰所吓,同时因为金国和蛮族事先占领了有利地势,面对大军只得逗留在边境一月无法前进。
霍安陵虽然接手了训练军犬这一任务,但平时他的训练也没有落下。
此时随军北下,霍安陵是燃烧着熊熊的立功之心的。
而偏偏这时,因为对方占据了有利地势,不能随意发动战争,让霍安陵感觉憋屈得很。
他倒不是好战分子,但是想到这种“耗着”的情况,难不成真的要等到冬季来临,等那些生活在草原上的蛮族因为天气而变得粮食短缺才开打?
可是,这里临近草原,景国的将士大多数都是生活在西南一片地区,就算是有北方人,那也很少。到时候天寒地冻,谁挨得过谁还是给未知数。
不过,霍安陵在现代看过不少历史片,军事片,以前因为做任务的时候也翻看过一些关于古代战争现代战争之类的资料,他知道大军这是害怕这个时候草叶茂密的草原。
春季的草原不仅草叶茂密,而且因为动物的活动――比如金花鼠、兔子什么的――使得这些茂盛的草叶下有许多的陷阱。
就是那些动物打的洞。
草原上生活惯了的蛮族自然是觉得没有什么,但是对草原战争一向不擅长,甚至可以说经验少得可怜的景国军队来说,一不小心就会让马蹄踩进那些碗口大的洞里。
到时候,轻则人仰马翻,重则骏马折蹄,人也会因为惯性从马背上摔下来折断自己的脖子。
当然,更不用说这次金国几乎出动了大批的兵力。就算景国加上严远带领的这支援军,总共也不过十二三万人。人海战术在这个时候是行不通的。
“什么?用狗?”师卿差点跳起来了,“什么狗?”
霍安陵看着这个长了一副娘娘腔(……)的样子,但本质却是个二货的年轻人,挑了挑眉:“我以为当初我有机会去训练军犬是你的意思。”
听到霍安陵这么说,师卿立马傲娇地转头,一副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样子。
“那么,已经有了成果?”严信禹倒是比师卿靠谱得多――作为大将军严远的儿子,从小就接受军事训练的年轻人自然要稳重得多。
“到底是什么样的结果?”除了霍安陵外,谁都不知道那两百只大狗到底有了什么样的改变――就算是那些给霍安陵打下手的,也在命令下闭紧了嘴巴。
“我们不是一来担心对方军队人数众多,二来担心草原是我们所不熟悉的地盘吗?”
景国和金国以及蛮族的地盘划分有点儿类似于一个“品”字形,而因为金国除了平常的那条通往景国的官道外,其他的大部分都是大河和悬崖之类的。所以这次和蛮族合作之后,将战场挪到了草原是很正常的。
“没错,他们明明居心不良,想要图谋不轨,可是偏偏却不敢攻进来,只敢在外围打主意。”想到这个,师卿就不爽。景国总不可能任由其他国家的军队在自己的边疆那儿来来回回吧?可是他们却不敢攻进来,这样造成了景国不得不增调军队加强边疆防线――但是这种“等待”对方攻打过来,却是最容易让人焦躁……也最费时费力的一种。
不仅会大量消耗粮食,而且会在长时间的备战之中造成神经的疲惫――甚至有可能会有人承受不了这种压力,从而发生不好的举动。
如果是因为太过紧张而冲动发兵倒还算了,最怕的是发生“营啸”。
军营之中营规森严,别说高声叫喊,连没事造造谣都有生命危险。而且军营是地道的肃杀之地,传统的军规有所谓“十七条五十四斩”,当兵的都是提心吊胆过日子,经年累月下来精神上的压抑可想而知。
另外一方面军队中非常黑暗,军官肆意欺压士兵,老兵结伙欺压新兵,军人中拉帮结派明争暗斗,矛盾年复一年积压下来,全靠军纪弹压着。
尤其是大战之前,人人生死未卜,不知自己什么时候一命归西,这时候的精神简直处于崩溃的边缘。
营啸的起因可能只是一个士兵作噩梦的尖叫,于是大家都被感染上这种歇斯底里的疯狂气氛,彻底摆脱军纪的束缚疯狂发泄一通。
一些头脑清楚的家伙开始抄起家伙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由于士兵中好多都是靠同乡关系结帮拉派,于是开始混战,这时候那些平时欺压士兵的军官都成了头号目标。
师卿以前没遇到过这种事情,但是如果金国和蛮族那二十万大军再虎视眈眈地在边疆徘徊的话,这种事情迟早要发生。
到头来身为士兵将士没有死在战场上,反而自己人窝里斗……甚至是在自己人造成的混乱中丧了命,那才是损失巨大。
“所以,既然我们不喜欢他们在外面像是猫逗老鼠一样,那么我们就去掉他们的‘爪子’,剪掉他们的‘胡子’,戳瞎他们的‘眼睛’――当变成了一只残猫病猫,那还担心暴起伤人吗?”
霍安陵说的很是轻描淡写,但却让严信禹和师卿两人的眼睛亮了起来。
不过……
“虽然你这么说,但是对方可是有二十万大军,而且还是在草原……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够得到那种效果?”自从霍安陵被任职成为训练军犬的“教官”之后,师卿和严信禹就假装无意地和霍安陵接触,一段时间下来,他们慢慢地了解对方,也算是能够一起喝酒的朋友了。
所以听到霍安陵这么说,师卿就知道对方一定有办法。
“我已经说了啊,用‘狗’嘛。”
“你的军犬?”严信禹问道,“它们能做什么?”
“能做的……从后方袭击敌军,无声无息地烧掉对方的粮草,毁坏敌军作战用的马匹算不算?”要知道,蛮族之所以能够在草原策马狂奔而不用担心隐藏在草丛中的坑坑洼洼,除了他们丰富的惊讶,那种在草原生长的骏马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师卿的眼睛已经有些闪闪发亮了,但是他还是抑制住了自己的亢奋之情,轻咳了一声:“你说的是真的?”
“反正就算损失了也不过是两百只军犬吧?”霍安陵故意说得轻松――在这些人的眼中,人命有时候都不值钱,更何况是狗命呢?不过霍安陵不这么说的话,他还怕这些人犹犹豫豫的下不了决定。
“如果真的可以的话……那我就禀告给大将军。”即使是在景国边疆,是在景国境内,但是要一直供给军队战争时候的消耗储备,对国家还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而身为严远的儿子,即使严信禹现在只是个末将,也能够将霍安陵这个办法告诉身为统领大将军的严远。
第二日傍晚,霍安陵就将军犬趁着夜色放了出去――经过训练的军犬的嗅觉、听觉以及行动力都比普通的家犬要厉害许多,更不用说是人类了。
将军犬放出去了之后,霍安陵也没闲着――他可不能让别人认为他是靠着军犬才能立功的――他也趁着夜色融入了黑暗之中。
或许对于别人来说,天黑了就是两眼一抹黑,能看见的最多也只能看见不远处十几米的距离,但是对霍安陵来说,夜晚就像是白日一样清楚――甚至因为没有白天各种各样声音的干扰,他能够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眼部。
曾经的训练,早就让霍安陵在身体上能适应在各种地区各种情况活动――虽然已经有两三年没有锻炼过了,但是这点儿程度,霍安陵要应付还是绰绰有余的。
在穿越之前,霍安陵虽然是个小小的城管,但在他没有受伤之前,他曾经是一直受雇于美国黑水的。
一直到他在虐囚门事件后被推出去当做替罪羊之一而使得身体受伤不能再做之前的工作后,他才回到祖国和家乡,然后找了个小城管的工作,过起了平静的日子。
穿越之后,他身上的伤――甚至包括陈年旧伤都完完全全好了――霍安陵以为这大概是时空或者射线什么的……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的身体经过这段时间有意识的自我训练之后,已经恢复了他巅峰时期的七八分了。
将一个在巡逻队之后的小兵干净利落地扭断脖子拖到不远处的草丛之中,然后换上了对方有着浓厚羊骚味儿的外衣――霍安陵忍不住黑线了一下――看来这些蛮族一生只洗三次澡的习俗是真的?
霍安陵深吸一口气,让自己习惯了对方身上的衣服味道,然后快速用他身边的马刀挖了个坑将尸体草草掩埋了,混入那队巡夜人员中。
大约一个半时辰之后,将军营外围都巡查了一遍的霍安陵心中大致有了对方军营的轮廓――虽然因为中途的换岗,使得霍安陵只能在一部分的营地里打转,不过他事先就选得好,这个地方正好是敌营的粮仓附近。
霍安陵又老老实实地为他们站了大约两刻钟的岗,然后示意和自己一同站岗的士兵要去方便一下,便依照自己之前观察到的那个已经埋入黄土的士兵的走路方式,大咧咧地往一旁的树林子里走去。
之前放出去的军犬这个时候都安静地潜伏在黑暗的草丛之中,静静地等待着霍安陵的命令。
将怀里的一个瓶子打开塞子,然后瓶口朝下,瞬间,在瓶子里的东西就挥发在空气之中――这种东西的气味一般人是嗅不到的,但是军犬的鼻子很灵,这些味道相当于给它们标定了目标。
早就在巡视的时候,他就趁人不备将这东西的气味儿抹在了等会儿需要军犬袭击的地方。
当然,像是烧粮草这种东西,就算是再训练有素的军犬,也不能指望它们可以用爪子拿出火折子然后吹燃。不过在霍安陵看来,可是有很多其他点火方式的。
43立功
因为任务众多,所以霍安陵将军犬分了类别让它们循着之前自己估计出来的地方赶过去之后,他就躲在了另一旁静观其变。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霍安陵就看着不远处的地方亮起了微微的火光――成了。
霍安陵现在只需要等待那些军犬全都悄悄返回了。
大约一刻钟之后,在黑夜中就像是一条条影子一样的军犬就静悄悄地围在了霍安陵身边。
大概今夜风大,不一会儿那点儿星星之火就变成了燎原大火,火舌舔舐着所有的帐篷――草原上的帐篷可都是用毛毡盖住的,毛毡可都是用羊毛制成的,虽然用处多多,但是这东西一旦着火那就烧得快。
更不用说平常人家用的毛毡都是烟熏火燎的,上面都有着油渍,一旦遇到明火,那更是呼啦啦的烧得欢快。
于是,毛毡遇上顺风,很快,情况就变得无法收拾起来。
火势越来越猛,几乎映红映亮了浓重的黑夜,那些因为在后半夜凌晨两点左右最困的士兵也发现了营区的不对劲。
一见烧的是他们的粮草,那些人更是惊慌起来,连瞌睡虫都吓跑了――虽然因为金国和蛮族的联合使得他们的粮草现在处于充裕状态,但是这火一烧,再想要补给那可就难了――现在是万物复苏,但是牛羊马匹什么都饿了一个冬天的春季,可不是动物们吃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的秋天啊。
遇到危机的时候,一般有两种反应,一种是越发的沉着冷静,一种则是惊慌失措。而这世界上的人,大部分都属于第二种。
所以,那些士兵很快就乱起来了。
霍安陵见他们慌慌张张的救火,但是因为有军官的指挥,还带着一点儿秩序――有秩序可不是什么好事。
躲在一旁,本来打算离开的霍安陵眯着眼,看着来来往往的士兵,突然就想起了师卿说的营啸事――蛮族的话,应该性子更加直也更加的鲁莽吧?
这么想着,霍安陵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敌方士兵的衣服,想着以前曾经做的一个训练,立马爆开一声又长又尖的,根本不是人可能发出来的,倒像是野兽临死前发出的呐喊。
在漆黑的夜中,这样的叫声足以掩盖住那些慌乱的脚步声,撞击着人的耳膜和神经。
他这一吼,把其他还在睡梦中的军官都惊醒了,就连刚刚那些还看着淡定的士兵都被吼得失了神。
不过,霍安陵完全不担心人醒了之后不好办事――事实上,听到了这样的惊叫之后,别的人也都开始惊恐地乱吼,双目发直,将手里的水桶什么的都往地下砸烂了,双手还不停地撕扯自己身上的衣服。
霍安陵挑了挑眉,然后看着那群魔乱舞的景象,默默地“功成身退”了――小样儿,当初他为了做任务可是听了上百卷记录了各式各样年龄段的人甚至各式各样动物的声音呢,玩不死你!
严信禹并没有休息,他正在大帐里等着霍安陵回来,不过还没等到霍安陵回来,就听见外面远处顺着风好像隐隐约约传来了一些呼喊声。
严信禹心里一跳,有些不敢相信,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正要想着去外面看一看虚实,就看见穿着黑色盔甲的师卿一头撞了进来。
严信禹连忙将某人扶住,免得他直愣愣的一头撞到案几上:“什么事这么急匆匆的?”
师卿看着严信禹,手舞足蹈了好一阵子,才从嗓子里爆出一句:“那家伙成功啦!”
严信禹捂脸――这个手舞足蹈毛毛躁躁的油猴子是谁?快还我羞涩腼腆,傲娇炸毛的发小来啊!
霍安陵的行动很成功,而且他撤退得也很及时,甚至他派出去的军犬也都全须全尾地回来了――大概佛祖也偏爱这种忠诚的动物,所以这些军犬没有受一点儿伤。
不过,金国和蛮族就有些惨了。
据不完全统计,光是霍安陵故意引起的那次营啸死去的士兵就不下万人――毕竟在粮草被烧,马匹全体腹泻(感谢那些托着大袋子的巴豆,并且还用牙齿咬破布袋让巴豆哗啦啦洒满马槽的军犬们)的情况下,被恐慌传染从而造成踩踏以及暴动之类的伤亡事件也不足为奇了吧?
尤其是蛮族以为这是金国带来的噩运惹怒了上天所以使得上天降下惩罚,而金国则认为是蛮族的这些帐篷马匹还有地势什么的不给力……
大概狗咬狗一嘴毛……就是这种情况了。
而让那些人觉得“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是,在他们还在忙忙碌碌地救活抢救粮草的时候,景国大军跨越边境,十几万人的大军将他们团团围住了。
对战双方拼的从来都不是人数,而是气势。
所以,即使这边比景国还多上几万人,但是在这种乱糟糟的情况下,还是差点被景国的军队一锅端了。
虽然被金国大将军撕开了一个小裂口让他和一些人逃了出去,但好歹活捉了金国次将以及其他将领,射伤了蛮族首领(虽然他也逃往了草原深处),并且俘虏敌军兵士六千多人。
对比景国这边不到五百人的伤亡,的确是非常好的结果。
总而言之,这是一场景国获得了绝对性胜利的战役。
因为这次奇袭基本上靠的都是霍安陵和他的军犬(霍安陵也很奇怪为什么当自己说要使用这批军犬的时候,那个军犬的拥有者会这么爽快地答应他――他可不认为自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啊),所以这次不仅霍安陵升了职,而且那些军犬也让上面的人引起重视――如果动物可以这么用的话,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减少一部分人员的损耗呢?
这些,霍安陵还不知道。
事实上,虽然他升了职,但是他还是要老老实实地呆在军营里进行训练的。这次虽然暂时打退了金国和蛮族的进攻,但是金国的将军还是带着残余的部下逃了回去――从蛮族的草原追击过去已经来不及了。
而且听上面的意思,似乎现在还不急着将金国赶尽杀绝――想必是因为现在景国的士兵操练还不完善,所以不想要以吞并金国为讯息告诉其他国家景国已经准备好了战争引来攻击吧?
所以,这次的战争最多当做两个中小型国家的争斗――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
不过霍安陵知道,最迟明年夏季,景国绝对会对金国开战。
对于战争,霍安陵是欢迎得很――先不说这本来就不是他能够阻止或者推动的,光是战争可以让他升官就足够让他兴奋的了。
要知道,现在霍安陵虽然也是个小官了,但是在还并不是能够说得上话的人――毕竟,这次的小战争中,所有人都没有那些军犬的表现出色啊。
恋耽美
分卷阅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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