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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10节

    精致布局的园林,一草一木都是后期移植而来。那些一年生的花草倒还好,从种子抽芽到落叶枯萎,全受人工栽培照顾。可怜的是那些古树,不知从哪处偏僻树落买来,切根断枝种在这里,经年之后仍是半死不活。

    鹿笙常居月亮山,那里仍然保留着原始密林,他对一切山中生物都怀抱亲近。看到此地古树遭遇如此,不禁唏嘘。可惜,世间万物,植物修炼化形远比动物困难,这些古树纵然活了两三百年,却半分灵智未开,不过是些体量高大的乔木罢了。

    鹿笙捏碎一颗月滴,让灵力化成的小甲虫们抓住月滴碎片播撒到整片区域的古树。树不比人,树本身拥有的自愈力远远大于人类;人类断了胳膊就成了残障,树被拦腰切断还能再发新芽重生。所以,只要微量的月滴之力,就可以帮助这些未死的古树重新活过来。

    做好事不留名,撒播月滴碎片之后,鹿笙转身要走,忽然有个微弱的声音传到耳边:“恩公,恩公莫走!”

    第59章 傲娇外援救妖灵

    语气带着三分试探,又有三分期待;与声音同时传达而来的,是一股孱弱的灵力。

    鹿笙回头,摆出大巫师的威严:“谁?”他猜到必是树木成妖,却一时之间无法定位对方,更猜不出对方的用意。

    “我在这里……”

    把声音精准传到某人耳畔却不引起路人注意,这需要以灵力为依托。但对方每次说话都很急促,说完之后又即刻掐断了灵力,鹿笙始终无法找到对方的位置。

    “救我……我怕……嘤嘤嘤……”木妖的声质近似孩童,凄苦之意更甚。

    鹿笙忽然明白了,对方求救却又不敢现身,一是怕鹿笙本领太强奴役它,二是怕这个小区修行者太多,直接灭了它。明明害怕却又不得不求救,看来对方确实陷入了麻烦。

    草木若开灵智,那是难上加难的事情;草木一旦开了灵智甚至化形,性格往往温和。鹿笙深谙此道,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你别怕,我不是坏人。我如果是坏人,根本犯不着用珍贵的月滴来帮助这里的古树们自愈。你在哪里?我有什么可帮你的?”

    对方似乎犹豫了,过了片刻才有一个约摸七八岁的孩子从土里钻出来。衣衫褴褛、面污发长,一望见怜。他局促地站在那里,没有穿鞋的两只脚不安地互相蹭着。他瘦得可怜,简直就是皮包骨。最主要是,他虽是人形,却只是一道淡淡的虚影,仿佛随时一阵风就能把这“人形画面”给吹散。

    鹿笙看着对方一双期待的眼睛,忽然想起自己当初被推下山崖,将死未死之际,自己的眼神也是这般渴切吧?这孩子既然是草木妖灵,却落得这般形容,想必妖元即将陨耗殆尽,本体也可能存活不了多久了。

    再次放眼,鹿笙看到一株粗壮的合欢树。粗壮,只是它的树干——所有枝叶都已经被切断,薄膜包裹的切口处没有任何嫩枝新叶生出,整颗树都透着沉沉死气,那是一棵垂死的合欢树,纵然春回大地也唤不起它的生机。

    心里有了触动,鹿笙就轻声问:“你想……”

    “我活不了多久啦!从被山上挖掘的时候我就知道,宿命如此……”一个外形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子说出这样的话,不能不让人伤感,“我被移植到这里已经十多年了,可惜没有早一点遇到您。我的妖元将尽,我只求……您能将我的本体焚化,我不希望我死后还被那些人类做成家具……”

    鹿笙看了他良久,又思索良久,这才开口说:“你能化出虚影,想必当初也是化形之妖。修行颇多不易,你又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为什么要放弃呢?”

    小男孩默默:“我能够活多久,我自己是清楚的……”

    鹿笙摇头:“山里有些小动物一两百年就能幻化成人形,却连普通的猎户和猎狗也打不过,所以,化形,未必就有多大的本事。境界愈高,对自然的感知才能越深。你是木系之妖,你能不能活下去,得请一位木系的大前辈来瞧一瞧,不要枉自下判断。”

    小男孩精神为之一振:“大前辈……”虚淡的身影似乎凝实了几分。

    是的,鹿笙想到一个人,一个与他尚且只有一面之缘的小正太,小正太叫做林瑞。仙草化形之身,且经过天雷淬炼,又最得天狐以及小白这样级别高手的喜爱,林瑞于草木一道的领悟远在合欢妖灵的领悟之上——林瑞或许有办法。

    鹿笙也知道,为了区区一只妖灵而求助于林瑞,不仅显得唐突,而且有一点强人所难。他在合欢妖灵面前这般陈述,其实心里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挽救妖灵流逝的生命,他只是为了暂时稳住妖灵的情绪,一切只能等林瑞来了再说。

    大巫师没有单独破开虚空的能力,也不擅使用人类的即时联络工具,只能先用意念传话给鹿子伦,让鹿子伦帮忙转达向林瑞求助的意向。鹿子伦是鹿笙在山间救下的鹿妖,两人之间存在血契感应,百里之内意念传达无碍;如今鹿子伦已经和容家众小妖混在一起,找到林瑞非常方便。

    鹿子伦其实有一点怕林瑞,因为林瑞不仅修为高深,而且是个小面瘫。不知道的,还以为林瑞是双胞胎容大同和容小异亲哥哥——大同小异的亲爹容玉曜就是个面瘫。林瑞不仅是容家一众包子汤圆的头头,也是天狐座下一众妖魔的头头,蛛妖知墨、鸦魔鸦四都对他毕恭毕敬。

    鹿子伦原以为林瑞不会答应,毕竟林瑞是容家除了天狐大人之外的首席炼丹师,而且容大同和容小异再加上张苏安这三位小朋友天生异能实在强大,一众包子正太之中只有林瑞压得住他们,看孩子的工作少了林瑞不行——林瑞虽小,却是个大忙人呢!要知道,在容家,林瑞的地位比本部长老们还要高!

    鹿子伦没有料到的是,他一说,林瑞点点头、转身就消失了。

    虚空开了一道门,一道只容五六岁孩子通过的矮门。

    鹿笙笑了:终于来了。

    合欢妖灵惊呆了:能够打开虚空,那得多深的道行啊!

    林瑞拢着袖子从虚空之门步出,看到鹿笙时点点头:“这么快又见面了,大巫师也有求人的时候么?”目光再转向衣不遮体的小男孩,“你是乔木之灵?你怎么混到这种地步?”

    小男孩的个子明明比林瑞高了一截,目测年龄也比林瑞大了不少,此时却嘤一声哭了起来。人有人情,妖有妖感。小男孩虽然不知道林瑞的来历,却本能地知道这是木属妖族的大前辈来了。妖族修行多是孤独的,尤其对草木而言,像容家那样妖魔扎堆、像火蚁妖那样整体化形的都是罕见之事。几百年来,林瑞是合欢妖灵见过的唯一木属前辈,这感觉,无异于他乡遇故知;看看人家的气派,再看看自己的落魄,怎么能不伤心?

    这一哭,气势随之衰败,虚淡的人影眼看又虚了几分。

    林瑞像个小大人一样冷冷看着合欢妖灵哭泣,这情形就好像,家里懦弱的兄长被跋扈的幼弟给揍了。林瑞是很少安慰人的,眼看妖灵哭个没完,他奶声奶气说:“你的妖元可禁不住你哭下去——木属之妖,原本心思单纯,没有动物那么多感情。道心单纯,才能在修行上更进一步,你这般伤感,难道已经自暴自弃了么?”

    这犀利的小眼光!这耿直的小脾气!鹿笙在心里赞,越看林瑞越觉得喜欢。大巫师这一趟走出苗疆,看多了人类对孩子的溺爱和娇惯,很是反感。尽管知道林瑞不是人类,但鹿笙就是喜欢包子模样的林瑞表现出这股子独立和霸气。当然,鹿笙自己身为一个脾气耿直的人,明白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耿直。比方说眼前,合欢妖灵就被林瑞的独特气场震得快要腿软跪地了。

    所以,鹿笙赶紧站出来劝:“林瑞啊,这只妖灵很胆小,你别吓着他。我请你来呢,是……他曾经化形,修炼不易,我想问问你能不能救他?”

    林瑞的表情果然缓和了一些,但仍然不喜不怒。仔细打量妖灵一番,又转身看向旁边将死的合欢树:“这是你的本体么?”

    妖灵喏喏说了一声是,本能地往鹿笙身边挤。在他看来,林瑞虽然是木属前辈,但几乎没有烟火之气,冷冷清清不好接触;鹿笙虽然也冷,好歹会说安慰的话。

    富有生机的合欢树皮带着淡淡的青色,而妖灵本体的合欢树的树皮已近纯黑——林瑞将手掌贴到合欢树上,灵力流过检视——林瑞又说大实话:“树体生机将尽,死相已成。”

    妖灵一听这话,又准备哭泣,林瑞回头一眼,把他吓得立刻收声。

    林瑞收回肉乎乎的小胖手,再一次拢到袖子里,骄傲抬头仰视妖灵和鹿笙:“死相已成,寻常修行者当然毫无办法。但——第一,你是木属妖灵,又没沾染过血气,出于同属道义,我应该帮你一把。第二,既然是苗疆大巫师亲自请我来,我应该卖他一个面子。这第三嘛,我可不是普通的修行者,我有办法救你一命!”

    不管林瑞抬出多高的姿态,摆出多大的谱,妖灵和鹿笙都是喜出望外。尤其是妖灵,明明自己判了自己死刑,这时又听说自己尚有一线生机,感动之下,眼眶又湿了。

    林瑞是真傲娇,撅着小嘴对妖灵说:“我都说了,诸多感慨对你没有好处。你如果定不住心神,那我也救不了你。”

    原来,林瑞的救治之法属于“断臂求生”最极端的一种,是让妖灵舍却原本的躯体,集中最后的妖元重塑新生。如果妖灵心神不稳,救治过程就容易出现意外。

    妖灵听了,赶紧深呼吸调整情绪,生怕林瑞一个不高兴就不搭理他了。

    鹿笙在一旁看着林瑞教育合欢妖灵,觉得既可爱又好笑。灵界之中,从来不以外表年龄论辈份,师承和修为才是排位的标准。像林瑞这种,明明看起来幼儿园都不能毕业的包子,却能三言两语就让一只妖灵俯首听话——除了林瑞本身了得,还跟天狐大人的着意培养有关。天狐大人有意让林瑞在一众妖魔中成为领袖,无形之中培养出了林瑞这种气质。

    第60章 木本新生之妙法

    林瑞也不跟妖灵啰嗦,只让妖灵凝神稳心,自己则挥动小短手掐起法诀来。

    五短小身躯离地飞起,一抹淡金色在林瑞眉心间闪烁不定。鹿笙一见大惊,赶紧补了一道禁制隔绝周围。那抹金色非同小可,只怕会惊动小区里的修行者。

    金色外溢,就像一道金色的练,裹住妖灵。淡淡金光闪烁之间,妖灵惊到连话都快说不清楚了:“仙……仙灵之气……”

    若得仙灵之气,那就等于半只脚已经迈入天界大门,渡劫飞升指日可待,难怪连大巫师也骇讶不已。

    “金练”撒出淡淡的金粉,金粉附着在妖灵身上,仿佛下了一场洗涤尘埃的黄金雨。不多时,妖灵身上的污秽被冲净了,长头发被梳理好了,就连那身破烂衣衫也换成了一套整齐干净的薄衫。虽然他仍然很瘦,虽然他仍然光着脚,但是白皙的皮肤终于现出来了——苍白早衰。

    鹿笙心道:原来是个男孩子啊!

    七八岁的孩子还没到变声期,一开始太邋遢没分出男女。这时五官清楚,小小年轻竟生有一对剑眉,长大后值得期待。

    “去吧!”林瑞向妖灵弹出一道灵力,妖灵心领神会,虚影没入合欢树的躯干之中。

    鹿笙期待着成功,忽然间感应到有灵力源向这边靠近。无论对方是敌是友,绝不能让他们在此时打扰林瑞施法!

    检查禁制没有问题,鹿笙又加了一道幻想在禁制之上,只要修为不如他的人,往这边看过来只能看到绿树红花。同时,大巫师深知修行者们没那么好打发,抛出三颗“日煐”,再以灵力化出三只蜻蜓,让蜻蜓带着“日煐”朝不同的方向飞散。

    阳光之下,“日煐”独特的光泽让识货的修行者们掉头去追。从众效应之下,不明就里的其他修行者也跟着飞跑。可怜这些修行者本事不到家,无法飞行自然无法逮捕以敏捷著称的蜻蜓。寻思着祭出法器吧,又怕一不小心直接把“日煐”给打碎。可这蜻蜓既然是鹿笙的灵力所化,只要灵力不尽,它们就不会停下来休息。没办法,大家只好咬牙苦追。

    在鹿笙的掩护之下,林瑞已经顺利地把散在外面的金色仙灵之气集成球状。包子脸摆出严肃的表情,别有一番可爱。林瑞将球状仙灵之气推入合欢树躯干,隔空指点。

    约摸过了一刻钟,在合欢树的根部,仙灵之气的庇照之下,一株小小的嫩芽探出头来。新绿娇弱,似乎稍微碰一下就会让它折断。

    林瑞终于松了一口头,扭头对鹿笙说:“大巫师既然有心救他,还请贡献月滴一颗。”

    鹿笙很大方,直接掏出两颗月滴:“小林瑞也辛苦啦,其中一颗是给你的。”

    林瑞也不客气,小嘴隔空一吸,其中一颗月滴就到了肚子里。右手一控一带,另一颗月滴被挤成粉末撒上幼芽。

    对于任何活物,月滴都是疗愈圣品。幼芽得了滋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苗生茎。半尺高,复叶形如含羞草,已经能够清晰认出这是一株合欢树幼苗。

    林瑞收了仙灵之气,拍拍手,对着幼苗说:“好啦!你可以出来啦!”

    妖灵再次出现,不仅脚上多了一双墨色鞋子,人也似乎没那么干瘦了,先前苍白的脸上浮出两团健康红晕。最主要是,他的身影比之前凝实不少,没有了颓丧消失之象。

    “谢谢大前辈!谢谢大巫师!”妖灵知道性命得保,感激万分,却不又不敢哭出来,他怕林瑞责备他。

    鹿笙这才看明白,林瑞用法术将合欢妖灵所剩无几的妖元聚成一处,彻底摆脱将死的本体,另开新生。这其中,当然少不了“月滴”这等神物,更少不了林瑞借助仙灵之气的绝强手段。至少,鹿笙达不到林瑞这般修为,也想不出林瑞这样的办法。

    林瑞盯着妖灵左看右看,好半天才说了一句:“资质还不错。没有经过仙人点化,全凭自己悟性化形,也是很了不起的。”

    妖灵受了夸将,第一次露出腼腆的笑容。他也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自然带着孩童的一派天真。

    救是救了,可是以后要怎么安置呢?这让鹿笙犯了难。肯定不能让妖灵继续留在这里,妖灵的本体幼苗还如此稚嫩,随便哪个顽皮的孩子就有可以将其折断。

    好在,有机灵的林瑞小朋友在场。林瑞抬头看着妖灵,半带商量地说:“按理说呢,你受了我的仙灵之气,以后我就得罩着你。我呢跟在天狐苏半夏大人身边修行,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带你去见天狐大人!”

    “是……是两年前渡天劫的天狐大人么?我愿意!我当然愿意!”对于妖灵来说,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呀!

    鹿笙听着两个小家伙谈论天狐大人,忽然想到:合欢妖灵虚弱不堪,不可能离开本体太远,怎么知道两年前渡天劫的就是天狐呢?合欢妖灵一无师承二无朋友,从哪里得到这些消息?

    鹿笙正要开口询问妖灵,忽然感觉几股颇为强大的灵力源正向这边靠近。林瑞也感应到了那些灵力,随手掏出一个玉盆和一只玉铲:“此地集结了各种修行者,不宜留久,有什么事等安全离开了再说吧!你的本体才新生,受不得金气,只好用玉器啦!”玉铲挥动,将合欢幼苗连土移植到玉盆之中,同时打开虚空,进去之前朝鹿笙看了一眼。

    鹿笙掐诀,瞬间收回蜻蜓,三颗“日煐”只剩下两颗:“哪里都有能人呢,能够取下一颗也算他们本事了得!”随着林瑞一道进入虚空,消失在原地。

    道袍、西装、休闲服……修行者们站在合欢树前,谈论不休。

    “没错,日煐就是从这里散飞出去的,莫非此处埋有传说中的日燧?”

    “别乱想了,传说日燧必须承接阳光才能制造日煐,埋在土里不见光怎么可能造出日煐?”

    “此地有一股虚弱的妖气……吓!这是……仙灵之气!难道……难道……”

    大家纷纷将目光投向合欢古树,因为大家都怀疑仙灵之气是由古树溢出——那就说明这颗古树离度劫不远了!

    大消息啊!

    一传十,十传百,到最后,日煐的事情被大家自动忽略,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仙灵之气上。谣传,并不仅仅限于人界,灵界的修行者嘴边漏风的多了去了。如此,终于惊动了别墅区没有外出的几位头脸级人物,马家家主马振远就是其中之一。

    马振远在这小区住的时间不短了,还是第一次听说小区里的古树即将渡劫。汇合几位家主和掌门齐齐去看,却发现那颗合欢树已经完全没了生机,并且,古树的树芯已经完全空了,矗立当场的,只是不曾瓦解的树皮而已——大树所有的精华,都被林瑞施法转移到新苗之上;这相当于一种变相的重生之法,只有草木才有能力承受这样的新生法术。

    人鱼公主海梦月是个明白人,她幻化之后混在马振远身边,偷偷传音说:“仙灵之气非同小可,据我所知,似乎只有容家的林瑞才有。你看树根处有动土的痕迹,不知那个包子偷偷跑到这里做了什么。这株合欢树生气已经散尽,依我看,它不是突然死亡,而是移栽不成功而渐渐枯死。事情虽然有些蹊跷,但咱们最好别参合,总不能查到容家去吧?咱们如果想知道,去容家问一问就是了,犯不着跟着这帮糊涂蛋在这里瞎high!”

    马振远心里有数,跟着大家一通胡乱推测之后,找了个借口早早地撤了。就这一件小事,马振远感慨颇多:容家行事……马家是真的追不上了,还好我早没了跟容家争霸的心。容玉曜啊容玉曜,你和我都是当世人类修行者中的上上之才,你娶了苏半夏,当时我心底还有一点点不理解,现在看来……你才是人生赢家啊!不过还好,我老婆也不差!

    说到底,容玉曜就是一个好的榜样,他的言行举动让马振远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家族要想发展壮大,仅仅固步在狭隘的圈子里是不行的。

    林瑞带了大巫师和一盆植物回容家,立刻引来汤圆包子以及少年们的围观。

    鹿笙倒是坦然,他很喜欢小孩子。尤其是,他对容玉曜和苏半夏的孩子格外感兴趣,他很好奇两个男人如何孕育出孩子。

    合欢妖灵比较胆小,虽然掉进孩子堆里让他有一点兴奋,但感应到这些孩子身上散发的灵力,他很自觉地默默藏在鹿笙身后,尽量降低自己的的存在感。

    孩子们对鹿笙的接纳速度快,毕竟鹿子伦是鹿笙的哥儿们,猫妖苗晓和兔妖木辞都跟鹿笙一起并肩战斗过。因为有旧识,见面哈哈一笑,大家也就熟了。

    孩子们对合欢妖灵则不一样,先是围着他的人形虚影一阵讨论,然后又围着他的木本真身争论不休。大家都认为,妖灵的本体是一株含羞草。没办法,谁让合欢的叶子跟含羞草叶子长得那么像呢?谁让妖灵这么胆小害羞呢?

    第四卷:血色再现

    第61章 妖灵吐出大消息

    孩子们的围观毕竟只是童心玩闹,天狐苏半夏的到来可就是大事了。区区妖灵哪见过层级这么高的妖族前辈,仰慕之情使得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苏半夏何等的修为,一眼瞧出合欢妖灵身上似有不妥之处。天狐大人虽然一副慵懒的样子,但眸子里自有灵光:“就算木属妖族天性纯和,但遇到人类挖掘损害你的真身——你已经化形,不可能连几个凡人也搞不定吧?你的灵体深处,有一层邪术禁锢,是哪里来的邪道锁住了你的力量?”

    不必说当事者妖灵,就连鹿笙和林瑞也大吃一惊。鹿笙和林瑞都是近距离接触妖灵,却都没有瞧出妖灵真正的异状,而天狐大人只是轻轻瞄了一眼……果然啊,这就是差距啊!

    妖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了片刻,还是在林瑞的提醒之下才醒悟过来,慌慌张张回话:“小妖生在桂省岜盆山,受天地日月之感而开灵智,有幸化形。十多年前,岜盆山镇龙洞来了一只水怪,十分暴虐……后来,有一名厉害的猎妖师来到岜盆山,他与水怪多番相斗,水怪终于收敛。小妖因为向猎妖师透露过水怪的习惯和行踪,于是被水怪下了妖咒,灵体力量全被束缚……然后,小妖就遇到了园林商人进山挖树……”

    苏半夏直视妖灵,看到妖灵说话之时眼光纯净,知道对方没有说谎;天狐大人侧倚在榻上说:“你能够化形,想来有一定的本事;水怪能够下妖咒束缚你,道行更是不浅。至于那名猎妖师,倒真是值得称赞;行侠仗义之辈,我向来欣赏。你身上沾了林瑞的仙灵之气,又进到容家……唔,给你一个见面礼吧!”

    天狐大人抛出一颗蓝莹莹的珠子,鹿笙一见就在心里赞叹:水灵珠!稀世珍宝啊!

    水灵珠是水元素自然聚敛生成,真正天材地造的宝物,也亏得是在苏半夏手里,要不要呐,又会成为灵界人人争抢的目标。

    苏半夏催动水灵珠,同时向鹿笙笑:“大巫师手握异宝日月之燧,却还羡慕我这颗小小的珠子么?”

    即便鹿笙本领再高,在苏半夏面前还是带着三分小心:“性质完全不同,没有可比性。日月燧虽好,水灵珠更妙!”因为长年和蛊神相处,所以鹿笙知道,这些妖族大能可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好相处,一旦触及逆鳞,说翻脸也就翻脸了。

    在水灵珠精纯水系灵力的逼迫之下,妖灵承受不住、面情痛苦、身体摇摆。忽地,妖灵跌倒,哇地一声吐出一团黑色黏稠液体。随之而来的,是难闻的腥臭。

    林瑞挥挥手,散出草木异香,立刻将腥臭味压制。

    “谢谢天狐大人!”妖灵直接给苏半夏磕了一个,那团脏东西被迫出体外之后,他感觉自己的妖力慢慢回来了;灵体渐渐变得凝实,不再是之前的虚影。

    正当大家以为此事已了,那团黑色黏液忽然弹起,向着另一旁玩耍的孩子们扑去。其目标,正是苏半夏的小儿子,容小异。

    “不好!”变化太快,鹿笙和妖灵想救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太担心,所以压根没有注意到,苏半夏本人和林瑞根本没有动。

    容小异小朋友半点没有害怕,危险兜头而至,他直接朝着黑色黏液喷出一团白色火焰。有容小异的地方就有容大同,双胞胎的哥哥是真弟控,谁人敢伤害容小异,那就是容大同的盯中钉。就在容小异喷火的同时,容大同也向黑色黏液喷出一团金色火焰。

    鹿笙的眼力很好,他看出白色火焰之中带着极寒之力、金色火焰隐陷闪着电光——这都是世间稀少的异火啊!

    不过是一团黑色黏液而已,不管它是谁造出来的,先前被苏半夏的水灵珠一阵压制,其力量已经大减,这时倒霉遇上两个身具异能的汤圆……

    嗤嗤嗤嗤——任何液体被火焰灼烧都会发出类似的声音,黑色黏液连孩子头顶上的呆毛都没摸到,就在半空中彻底消失了。世上禁得起异火灼烧的事物,少。

    啪啪鼓掌声,苏半夏笑着对鹿笙说:“大巫师今天可是来巧了,让你看到一场好节目!孩子们呐,好样的!!”

    鹿笙看看苏半夏,又再扭头看一看牵在一起咯咯笑的容大同和容小异,心脏颤得有一点儿厉害:这养孩子的方式,大概只有天狐大人才做得到吧?

    合欢妖灵亲眼看到大同小异有这样的本事,吓得跪在地上的一双腿软到支不起身体。在他心里,对天狐大人和林瑞大人的仰慕正如涛涛江水不绝,但想到自己以后要跟这些危险性极高的小朋友们生活在一起……四百年化形的道行,不知道经不经得起折腾啊!

    苏半夏问合欢妖灵有没有名字,有了名字才好互相称呼呀。妖灵想了想:“我叫合欢不行么?”

    林阿卫当即凑过来否定,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妥啊不妥。我们妖族起名字,最忌讳就是把原形本体的信息暴露给旁人,万一对战中遇到坏人召唤出我们的天敌,那不是糟了么?取谐音倒是可以哒!”

    “正是这个理!”林瑞站在苏半夏身边,端端正正像个小卫兵。

    妖灵犯了难,这一时半会他想不出一个好名字呀,毕竟没有上过学——妖族之中文盲不少,打架不怕,咬文嚼字却会憋死。

    苏半夏用目光扫了屋里的孩子们一圈,开口说:“好啦,我给你取个名字吧,你别嫌弃!”

    妖灵高兴得鼻涕泡儿都快冒出来了,天狐大人亲自给取名字,他哪能嫌弃?一双星星眼闪啊闪,就差没像汪星人一样摇着尾巴迎上去了。

    “这可是你说!”苏半夏似笑非笑的样子最让人难以捉摸,“就叫……阿欢!”

    妖灵高兴点头,林阿卫倒嫌弃起来:“阿欢……怎么感觉很像港产电影里路人甲的名字呢?”

    林瑞是苏半夏的脑残粉,半夏大人说的就是好的,有人敢嫌弃半夏大人的取名字,哼哼……林瑞嘟着包子脸冲林阿卫说:“你叫阿卫,那你岂不是路人乙?”

    林阿卫:“……!!”次奥!要不是打不过,小爷我肯定当场翻脸。

    苏半夏乐得直拍腿,宽袍袖摆来摆去扇起不小的风:“就叫林阿欢吧!你是合欢树化形,好歹有一个欢字,又不女孩子,用不着取个太雅的名字!”

    “谢谢天狐大人!”妖灵没有看过电影,也就没有林阿卫那么多讲究,高高兴兴应了起身。

    有了名字,小朋友们都来道喜,一齐哈哈笑,就这么熟悉了。

    鹿笙很为林阿欢高兴,正准备向天狐大人和诸位告辞,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又问林阿欢:“你先前灵体虚弱,不可能离开本体太远太久,而且,你没有师承朋友,你是怎么知道两年前渡劫的是半在夏大人?”

    “我是听人说的,他们正好就在我身边聊天。当时我灵体虚弱、妖元残存无几,所有修行者即使走到我身边,他们也很难觉查到我的存在。两年前,半夏大人渡劫的劫云是显而易见的;但我真正知道渡劫的是半夏大人,却是一年前的事情。”

    鹿笙想了想,想不出眉目,只好继续问:“当时站在你身边的修行者,你是否记得他们有什么特征?”

    “他们当时……对了,他们都佩戴着相同的项链,项链的坠子都是一个红色的十字架。几个大男人佩戴相同的颜色鲜艳的饰品,这很少见,我就住住了。那几个人目前就住在别墅区,前几天我还看着他们了。”

    鹿笙听完,深吸了一口气;扭头跟苏半夏对视一眼,苏半夏点点头:“你确定就是那几个人,你没有看错?”

    林阿欢相当肯定:“不会的,因为他们经常出入别墅区,我经常看到他们呀!只不过,他们现在没有佩戴那种项链罢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鹿笙捏着拳头,恨不能现在就冲到别墅区去。派出那么多监视甲虫跟踪火蚁妖,期望能够找到简和血色十字会,结果一无所获。没想到顺手帮了一只合欢树妖灵,居然从这里得到如此重要的消息。

    说到跟血色十字会“打交道”,苏半夏的经验远比鹿笙的经验丰富,他语气平和继续问林阿欢:“那几个人是不是跟别墅区的某些灵界正道人士关系很好?你有没有看到过他们和哪些正道人士交往?”

    被一再追问,林阿欢觉察出自己所言事关重大。他仔细回忆,谨慎回答:“别墅区住了好些修行者,我分不清谁是正道谁是邪道。但是……就我的观察,那几个人跟那户姓蔡的关系非常好,他们常常在一起散步聊天。”

    “蔡姓……”苏半夏琢磨着这个姓氏,他只知道几个强大的世家和门派,那些势力较小的人类家族根本入不了他的眼。不过,容家在那一块也有别墅,查起来倒是不难。

    不必苏半夏吩咐,猫妖苗晓直接说了出来:“半夏大人,是闽省的蔡家,那里是蔡家设在h省的一个办事点。”当初马振远被亲爹和后妈孤立,僻居于那处别墅区,苗晓曾经多次帮助马振远传递消息,故而对那一块相当熟悉。

    刚好容玉曜办完事回家,听说大概之后,立刻指出:“闽省蔡家,据说蔡家祖先曾到鬼岛苦修,机缘之下学到流于鬼岛的东瀛秘术,尔后自成一派。蔡家势力不小,想不到居然跟血色十字会有关系。”

    第62章 蛋蛋引发的臆想

    鹿笙提议马上带人直接端了蔡家和血色十字会的据点,容玉曜却提出不同意见:“如果牵涉到蔡家,这件事就不能这么轻易解决了。大巫师别担心,并不是容家偏袒或者惧怕蔡家的势力。我们目前并不知道蔡家跟血色十字会往交有多深,如果蔡家本部的核心都跟血色十字会有关系,那么,我们就必须连根拔起……所以,袭击这个据点,只怕会打草惊蛇,不是上上之策。最主要的是,这一切都是林阿欢所见,不足以成为蔡家和血色十字会勾连的铁证。大巫师想一想,那么多正道驻扎在那里,那些人却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散步聊天,可见伪装的功夫有多深。又或者,其他正道也被腐化了……”

    鹿笙佩服容少主的智计,坦承自己太冲动欠考虑,这是其耿直性格使然。不仅勇于承认错误,鹿笙还能提得出好意见:“有两个人很关键,一是简,她应该是血色十字会的要员,可惜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发现她的行踪。还有一个就是狄义,蚁巢未灭之时,简曾经做过狄义的情妇。”

    容玉曜道:“还得谢谢大巫师上一次及时通知,狄义目前在容家的监视掌控之中。不过,我们要从他嘴里问情报,不宜直接下手,必须先想个办法把他诱出来。”

    狄义和罗素、丁香住在一起,又或许还受血色十字会暗中保护,直接对他下手同样打草惊蛇。如果把狄义诱出来,带到一个“方便”的地方,到那时,无论苏半夏还是小白,多的是办法让狄义开口。

    苏半夏又补充说:“一切不必太急。我们想找的人,一定也在暗中观察我们,我们表现太急,反而会令他们警惕。大巫师还是一面享受学校恋爱生活,一面顺手办案,这才是人生。狄义是其次的,能够一举抓到简才是最好。”

    鹿笙没料到苏半夏会突然点出恋爱这件事,措手不及之下有点害羞:“学校……学校挺好的,现在的学生比我们那个时候幸福多了。”

    正说着呢,刘星宇居然来了。原来,刘星宇在家时有爸妈盯着,根本没时间修炼,刚好有几个关于修炼的问题,就顺路到容玉曜这里来请教了。

    刘星宇见着鹿笙,那必须是摇头摆尾就像汪星人见着久未露面的主人,只差没哼哼就直接蹭了过去。这人前人后的,鹿笙接受也不是,推开也不是,整个人都僵了。

    苏半夏大笑:“是啊,大巫师说的没错,现在的学生是比以前幸福多了!”

    鹿笙羞愤欲死,真想当场一脚把刘星宇踹飞——什么人嘛,就知道拖后退,哼!

    刘星宇跟着容玉曜去了练功房,鹿笙则留下来和苏半夏一道看孩子。从血缘关系来讲,容大同和容小异才是容玉曜和苏半夏亲生的,但这里每一个孩子都特别喜欢苏半夏。小孩子的行为举止,小孩子的眼神喜好是不会掺假的,因为小孩子不会跟自己过不去。所以,当孩子们团在一起抱住苏半夏的大腿各种撒娇时,鹿笙看在眼里,心里特别羡慕。

    大狐大人的两只手摆弄这些汤圆包子太容易了,他甚至还能腾出精力跟鹿笙聊天:“大巫师好像特别喜欢孩子呢!”

    鹿笙不无感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父母,以后再没有见到过他们。我曾经想,如果将来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们,不让他们的童年有缺失。只是……”想一想,自己也笑了,“我和刘星宇在一起,将来就不必操那份心了。”

    苏半夏轻轻挑了一下眉,顺手把最小的那个孩子从兔妖木辞手里接过来,塞给鹿笙:“你抱抱蛋蛋,蛋蛋跟你比较亲。”

    鹿笙接在手里,发现这孩子的体温居然是凉的,先是吓了一大跳。结果,蛋蛋咿呀咿呀摆着小手活泼极了,啵一声,还吹出一个大大的泡泡。会吹泡泡的孩子或许不少,但能像蛋蛋一样把泡泡吹得又大又圆还能飘起来的却不多。甚至,蛋蛋连话都不会说呀!

    鹿笙稀罕极了,忍不住摸摸蛋蛋的头。婴儿的头发大多比较稀疏,但手感却是柔软至极。鹿笙初下手时,感觉蛋蛋长了一个好脑门,圆圆的脑门长大了五官才正。继续摸,哎呀怎么回事,蛋蛋的头上怎么会长包呢?

    鹿笙挺自责的,身为大巫师,他常跟各种毒虫打交道,心想也许是自己太大意,手上残留了零星的毒。还好蛋蛋没有哭,鹿笙运传水月灵力,轻轻渡出一道为蛋蛋“解毒”。

    大巫师的一切小动作都被苏半夏看在眼里,距离这么近,苏半夏不可能看不出大巫师的各种心思。天狐大人转过头去偷笑:早就听说大巫师是水月体质,这般水月灵力真是来得恰到好处。

    蛋蛋受了水月灵力,他虽不会说话,却是有感觉的。水月一脉跟他本身的体质亲和,他舒服了,就咯咯直笑。这一笑,嘭——吓了鹿笙一大跳!

    蛋蛋的两条小肉腿变成一条蓝色的鱼尾巴啦!

    鹿笙一时间手足无措:“人……人鱼……”想把蛋蛋丢掉,却又知道不妥。说到底,他对人鱼并没有什么好感,毕竟人鱼一族跟俞家的牵涉太深了。或许将来他会跟人鱼族成为仇敌,这时抱着人鱼的孩子……

    苏半夏适时发话了:“蛋蛋可不是普通的人鱼,他头上的包包也不是中了你的毒,你再仔细看看!”

    鹿笙觉得有点囧,原来一切都被天狐大人看破了呀!窘迫冲击了先前对人鱼的固有态度,鹿笙只好顺意仔细去看蛋蛋头上的包包。

    那确实不是毒素引起的肌体反应,而是……鹿笙的脑子里是有参照物的,尼罗就是参照物。

    “这是……这是角!?”鹿笙有点儿激动了,抬头问苏半夏,“这是角芽?”

    “对了!”苏半夏指尖发出轻柔的灵力,隔空逗得蛋蛋摆手摇尾,“蛋蛋很了不起,他是龙族和人鱼族的混血。”

    “太罕见了!”鹿笙不是不聪明,可是,当他面对天狐苏半夏时,他还是被苏半夏带着跑。大巫师不仅修为不如天狐,忽悠人的本事也远逊于天狐。

    “对呀!就连小白都万分期等蛋蛋长大之后的模样呢!你想想,一尾长着龙角的人鱼在大海里呼风唤浪,是不是特别威风?”

    鹿笙脑补了一下那画面,连连点头,一开始对人鱼的偏见早就跑得没影啦!

    人鱼和龙的混血之子,本身就是浪漫和威风两种概念的完美结合,不管男人女人,只要心里有一丁点儿玄幻感觉的,就会对蛋蛋抱有诸多好感。大巫师就算修行百年,却仍保留了少年的心性,这种心性,被狡猾的天狐大人一下子就抓住了。

    世上最会蛊惑人心的,不是心魔,而是狐族。心魔只是把人心往坏的地方带,狐族却是把人心往“沟”里带。沟,未必都坑人的坎;有些沟里,埋了数不清的宝藏。好沟坏沟,全凭天狐大人的心情而已。

    刘星宇从练功房出来,鹿笙立刻把蛋蛋抱到刘星宇面前好一阵炫耀。两个男人在一起逗蛋蛋的画面,面瘫少主容玉曜看了都忍不住扭头冲苏半夏挑眉毛。临走之前,鹿笙这才依依不舍把蛋蛋还回去,他自己都没注意,他一直抱着蛋蛋没撒手呢!

    鹿笙和刘星宇终于走了,另外两个人影凭空出现在房间里,正是海心远和俞心印。

    俞心印透过窗户目送鹿笙远去,神色复杂难言:“这孩子真的还活着,还成了苗疆大巫师……唉……”直到鹿笙和刘星宇的身影消失不见,他才回头对苏半夏和容玉曜致谢。

    苏半夏摆手:“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谢什么呢?我和容玉曜既然有心把大巫师拉到我们的阵营里面来,当然要做一些努力。大巫师和俞家之前的事……你们最好理清,我看这事还挺严重的,堵在他心里百年不得释然,必定成了怨恨。不过,我发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你们实在无法说通大巫师,倒不妨试一试我的发现。”

    俞心印和海心远面面相觑,容玉曜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苏半夏则笑得意味深长。

    晚上要上晚自习,鹿笙和刘星宇直接回学校。

    鹿笙不算话很多的一个人,今天却出奇地兴奋,一路上都在跟刘星宇描述容家那满地的汤圆包子有多么可爱,自己有多么期待小家伙们长大。是啊,一群天生异能的小朋友,长大之后会成为什么样子呢?随便想一想就恨不能时间之轮快点转动。

    刘星宇难得遇到鹿笙主动表达对私事一些的看法,鹿笙说,他就笑眯眯听着。光听是不行的,刘星宇还逮住机会插了一句:“这么喜欢孩子的话,可以自己生一个呀!”

    玩笑话像一根大棒子,直接把鹿笙敲愣了。

    首先不管年龄对不对——两个男人要生孩子,那也得生得出来呀!

    鹿笙觉得刘星宇这是在揶揄他,气压当时就低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二更毕~~

    第63章 堵人不成反被吓

    还好刘星宇第一时间发现口误,拼命耍宝解释,这才避免了一场“可怕的战争”。为了不在“生孩子”这个话题上继续,刘星宇机智地转换话题:“你怎么会跟半夏大人待在一起呢?那个林阿欢是新来的么,我以前在容家没有见过他。”

    鹿笙自己也不想继续那个“伤心”的话题,于是顺着刘星宇来:“容少主没跟你讲么?”

    “没有啊!玉曜大人一向话不多,我问他关于修炼的问题,他就只回答关于修炼的问题。”

    鹿笙:“……”面瘫少主果然名不虚传啊,怪不得被誉为灵界的人类天才,单就这份心性,就是常人难及的。管得住自己嘴的人,才是成就大事的人。

    对比印象中的容少主,鹿笙再抬头看看刘星宇,小心肝不由得一颤:哦呵,刘星宇简直不要太过欢脱!不过,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大概,容少玉也只适合天狐大人那种聪明到极致的人;而我本人,身边还是需要一个逗比时常逗我乐。

    鹿笙心里想的是一回事,嘴也没闲着,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刘星宇听完,居然颇有些懊恼:“我不过回家一趟,你居然发现了这么多线索?早知道我就不回家了,没有参与度,我觉得自己很没有存在感!”

    这一回,又轮到鹿笙好言相劝了:“发现线索,那都是意外收获,不是刻意支开你才去找线索。而且,就算发现了许多线索,但要彻底解决这些事,还是需要星宇大少爷您出力呀!”

    刘星宇这才高兴起来,胳膊搭在鹿笙的肩上,两人几乎就这样搂着走了一路。好在从容玉曜的私宅到h大附中的距离很近,否则两个人就这样晃荡着走下去,一定会误了上晚自习的时间。

    刘星宇是忙碌的,学习和修炼就占了他一天之中绝大部分时间。再分出一点点时间应付罗素和丁香,又要留下一部分“精华”时间拉着鹿笙做羞羞的事情,他的日常非常非常“饱满”。

    月考成绩出来得很快,这一次,刘星宇在班级排名中直接跃进了十多个名次,得到班主任和各科老师的点名表扬。从一个高考总分只有180分的纯学渣,到现在每一科都能够及格,刘星宇只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而已。这当然得益于修炼带来的附加效果,更重要的是,刘星宇有恒心!

    最让人吃惊的大概要数鹿笙了,这位没有接受过任何现代教育,住在深山里一百多年的大巫师,居然超过学霸花将离和容玉曈,不仅考了班级第一,还是年级第一!

    真的是鹿笙学习基础牢么?当然不是!

    鹿笙只要在考试之前放出监视甲虫,考试时综合各班学霸们的答案,轻轻松松填写在答题框里就行。正因为是综合了学霸们的答案,鹿笙做题的准确率也就高于学霸。英语作文,鹿笙早就偷题,然后硬背了一篇写下来。至于语文作文,那可是鹿笙的强项——文言文你怕不怕?四六句的骈文你怕不怕?那一手好字,更是大加印象分。

    当时评定鹿笙作文时,某老师一声惊呼,引来众语文老师围观。围观不要紧,老师们各个汗颜,这文言文水平,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啊!

    一时间,原本在学校默默无闻的鹿笙名声大躁,因为他素来高冷,只跟花将离和容玉曈关系好,于是被学生们称为“学霸三公子”。至于刘星宇,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完全打进“学霸三公子”关系圈的学渣,所以大家对他的进步各种羡慕嫉妒恨。老师们也把他们定为“学习互助、尖子生带差生”的典范。

    事实上,刘星宇的学习进步,花将离和容玉曈是真帮了忙,跟鹿笙却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鹿笙无意之中收割了所有战果,想一想,自己也是醉到不行。还好花将离和容玉曈不是小气的人,否则撕比扯吊肯定少不了。

    这边倒是一派祥和,那边又出事了。罗素和丁香这二位姑娘,别说没有接受过现代教育,就是认字也不比小学生多。毕竟不是人类,不是每一个种族都对人类文化心向往之;再说,罗素和丁香混进学校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办事。不出意外,姐妹二人喜获年级倒数第一二名的头衔,月考总分甚至比刘星宇的高考总分还低。

    学习这事,各凭本事,按理说赖不到鹿笙,偏偏罗素和丁香就是认准了鹿笙这个眼中盯。当鹿笙成为众学渣膜拜的对象时,罗素和丁香咬着牙想让鹿笙难堪。

    罗素和丁香认为,既然上次派出的火蚁兵全都不知所踪,只怕某些tian朝修行者已经有所行动。派妖不成,那就派人吧!姐妹二人好歹都是妖娆的女妖,利用稍稍几个人类男子并不困难。

    刘星宇要到深夜才偷偷跑去给鹿笙暖床,晚自习回家这一段还是鹿笙独自一人。鹿笙一向小心,为了不暴露自己的住处,他总会多绕一些路。

    今天不巧,鹿笙遇到了小混混。

    有穿着花衬衫带着大粗假金链子的,也有光着膀子露出粗劣纹身的。鹿笙一眼看过去,哟呵,都还长得不错,身材也没走形,都是被挑过的么?看来,现代社会当混混也不容易,瞎混也得有点儿颜值呢!

    是啊,那种长得一看就像坏人的混混,警察叔叔会主动“关照”他们的。

    再仔细一看,六个混混里边有五个眼圈发黑、印堂发青。鹿笙明白了,这些混混都是罗素和丁香派过来的——他们都已经跟两只女妖滚过床单了,而且是刚刚滚过,精元被吸的症状太明显了!

    小混混以为自己赚了,白睡了两个学生妹,只需要帮她们好好收拾一个高三的小子就行了。他们却不知道,两个学生妹对他们的索取,其价值远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这还是罗素和丁香留着他们有用,所以留了一手,否则,这些纵欲无度的哥哥们多“奉献”几次,只怕会直接挺躺在床上永远下不来。

    大巫师当然不会惧怕这些个阿三瘪四,但大巫师也没打算强行打压这几个混混,毕竟对方也不容易,都被吸成这样了还出来干坏事,真是混混界的业界良心。

    鹿笙的演技那叫一个棒,小混混围拢过来,他装出惊恐的样子向后缩,缩到墙角不能动了,又加重眼神的戏,完全就是一个遇到危险时无助的纯洁高中生。

    “小子,知道哥几个为什么堵你么?有人看你特么的不顺眼知道不?”

    说的都是一些废话,全是恐吓之类,根本就是猫戏耗子一般的游戏。这帮混混也算是混得油滑了,他们知道揍人一顿,总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疼,他们要让被揍的人打心里恐惧。

    鹿笙不吭声,装出瑟瑟发抖的样子,其实心里在盘算应该怎么戏弄这些有眼无珠的小混混。恰好,有一个女人声音传到鹿笙耳朵里:“大巫师果真遇到人类找麻烦了!天狐大人担心您不好意思对这些瞎了狗眼的人类出手,特意派我过来帮助您!”

    鹿笙亲眼所见,小混混们的身后无声无息出现一个女人,一个身穿和服、头发长及脚踝的女人。这个女人身上带着三分鬼气,鹿笙立刻想到了一个好玩的办法,他传音回去:“谢谢你,一会儿我装晕,接下来就看你的啦!”

    得到对方回应之后,鹿笙嗷了一嗓子:“有鬼啊!”两眼翻白靠墙而晕,众混混全都下意识回头去看。

    恍惚光线之中,身穿和服的女人撩起遮面的长发,众混混情不自禁挤在一起。没有想象中的青面獠牙,只有艺妓敷了粉的一张煞白脸,虽然也有几分吓人,好歹是张人脸。

    小混混们大出一口气、正要开骂,那个女人古怪一笑,脑袋缓缓上升,脖子越拉越长……

    嗷——惊叫甚至引起了回声,印堂发青的小混混们纷纷腿软跌倒,唯独没有跟罗素和丁香滚过床单那个拔腿跑掉了。

    长脖女鬼的身体站在不远处,脑袋却凑到了近前,因此,长脖子特别醒目:“给你们两个选择,要么全死,要么其中一人贡献精元给我!”语气幽幽森森,根本不像人类在说话。

    五个混混当场吓昏一个,其他四个赶紧把昏过去的同伴往前推:“大姐啊你吸他的精元吧!他虽然昏过去了,但是身体强壮,值得一吸啊!你放过我们吧,我们回去之后一定好好做人,决不大晚上跑出来瞎混了呀! ”

    女鬼说一声“滚”,四个混混屁滚尿流跑开了,没有一个回头顾忌同伴。这世道,哪还有什么江湖道义,所谓混混,不过是一帮乌合之众搅在一起罢了。

    现场终于安静了,鹿笙跳了起来。半眯着眼睛看了一场好戏,真是身心愉悦。女鬼叫做青女坊,来自东瀛;自我介绍之后,她很快消失在黑夜之中,非常低调。

    鹿笙不禁暗暗吐舌:天狐大人的手下居然有来自东瀛的鬼族,这可真是……还好是天狐大人的手下,如果天狐大人没有嫁给容少主,而青女坊直接跟容家交好,容家在正道的日子恐怕不好过呀!

    左右无人,鹿笙轻轻松松就把剩下的那个小混混带回了家。还好对方极度惊恐之中没有尿裤子,否则还真不好处理。

    只是,鹿笙带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后半夜刘星宇又摸了过来……一不小心,刘星宇又要吃醋咯!

    第64章 鹿笙好坏好坏的

    傲娇的大巫师也有□□的一面,鹿笙自己修为高深,并不需要太多休息;刘星宇就不一样了,刘星宇这体格,是一定需要休息和投喂的,所以,每回刘星宇半夜过来,鹿笙都会给他准备吃的。

    是的,大巫师做菜的技艺还不错,由于刘星宇的独占欲作怪,除了蛊神香球,目前没有别人知道大巫师还有这种本事。

    被带回来的小混混老老实实坐在客厅里,他已经被鹿笙恐吓警告过了,压根不敢跑。厨房里飘来的饭菜香引得他肚子咕咕叫,受过极大惊恐等同于精力瞬间释放太多,小混混也饿了。

    祸不单行啊,小混混连动都不敢动,却有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突然间从窗口跃了进来。吓人也就罢了,那个男生脸色非常难看,二话不说就抡起拳头对着小混混一顿胖揍。

    揍人的男生,只能是刘星宇。未入修行之时,刘星宇就是出了名的打架王,这时已经颇具灵力,区区小混混对上他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惨叫声终于引来了在厨房里忙碌的鹿笙,鹿笙赶紧过来拉人,却哪里拉得住?拉了胳膊拉不住腿,刘星宇的大长腿,一腿下去小混混就在地上连翻好几个筋斗。

    这都是什么事啊!现在的高中生太凶残了!

    小混混哭了,鹿笙也终于拦腰抱住了刘星宇:“有话好说!再揍下去要出人命了,他只是一个凡人混混而已!”

    其实也不能怪刘星宇冲动,因为这个小混混为了显示自己很吊,他在路上堵鹿笙的时候根本没有穿上衣,再加上他在胸口纹了一个繁体的“爱”字——这种形象,被刘星宇看在眼里,又是半夜三更在鹿笙的家里,刘星宇当然要怀疑这是一个野汉子!

    人心都是偏的,在男朋友刘星宇与没有半毛钱关系的社会小混混之间,鹿笙当然偏向男朋友。任由小混混缩在墙角哀怨哭泣,鹿笙好言好语把事情经过跟刘星宇讲了一遍,然后才说:“你看看他哪一点比得上你,我跟他怎么可能这个那个呢?不信,你可以问问外面的那一位嘛!”

    窗外无人现身,只有一缕黑发垂下,随即又消失。刘星宇才刚刚点头,瞧见窗外长发的小混混哭得更厉害了:“妈妈呀……我要回家……”倔强和尊严已经完全崩溃,他怕呀!

    鹿笙这才回头安慰混混哥:“你要是再哭下去,这辈子……可能就见不着妈妈了!”

    小混混像一个被推倒的少女,双膝和小腿呈“内八”之势跪着,抽泣声止不住,他就强行捂住自己的嘴。此情此景,他已经没脸再回去好好地做一个混混了。

    刘星宇终于高兴了,因为鹿笙说了小混混没有哪一点能够比得上他。被肯定的男人都是心胸宽广(大雾)的,刘星宇帮助鹿笙摆桌子的同时不忘显示自己度量大:“我看他挺可怜,要不……让他一起吃吧!”

    鹿笙同意了,小混混却不敢上桌。一句威胁之后,小混混像受气媳妇一样老老实实坐在桌边,两只眼睛已经肿得跟烂桃似的——刚才是真哭啊!

    鹿笙自己不吃,他只坐在旁边看着。也许是大巫师的手艺太好,也许是小混混太饿直接豁出去了,这一顿饭,刘星宇吃了两碗米饭,小混混吃了四碗!

    饭吃完了,问题也就来了。刘星宇屁颠屁颠去刷碗,鹿笙就直接守在饭桌边向小混混传授“知识”。

    “你照照镜子,是不是黑眼圈特别大,是不是眉心之上有一层淡淡的青色?”

    混混哥接过镜子来仔细照过,很认真地点头。

    “你这么年轻,体格也不错,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么?”

    小混混想了想,又抬头看看挂钟:“是不是……太晚了我还没睡觉?”

    鹿笙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噎到,罗素和丁香也太会选人了,派出这么蠢萌的小哥,能成事么?不过,修行者和凡人对话,有时难免落到鸭同鸡讲,鹿笙重新组织语言,又问:“你自己动手轻轻按一下,脐下三寸之处是不是隐隐发痛?”

    小混混很配合地低头去看,却没有直接下手,而是又招头,问:“三寸……是多长啊?”

    鹿笙直接被对方蠢笑了:“三寸……你找到你肚脐和jj连线的中间位置,然后用手在那个区域轻轻按压,看看有没有反应。”麻痹什么都不懂也敢出来当混混,混混的就业门槛真特么低啊!

    小混混伸手去按,没想到一下就按中了。那处地方不动它时没什么,只轻轻一按就痛得小混混倒吸了一口气。他以为是鹿笙动了什么手脚,于是以哀怨且肯求的眼神盯着鹿笙。

    刘星宇刷完碗,回身看到小混混的眼神,轻咳一声走过来坐到鹿笙身边,小混混立刻把眼神收了回去——被打怕了,刚才吃饭的时候嚼得稍用力就脸疼。

    鹿笙在桌子底下捏了捏刘星宇的手,让他醋意小一些,桌面上则笑着对小混混说:“你不要胡乱联想——你按的地方就是俗称的丹田。丹田发痛,那就是身体出现了大的内损,这可不是我使的坏,而是……你自己想清楚一点,你们来堵我之前,是不是干过什么坏事呀?”

    小混混想了想,居然摇头否认。在他看来,他们跟罗素和丁香那事儿是你情我愿各取所需,算不得坏事。

    鹿笙简直服了对面这位混混哥,太不会聊天了!还好,鹿笙还算有耐心,青鼻脸肿的混混哥多少能够引发大巫师一丁点儿的同情心。鹿笙大约猜到了小混混的心思,只好问得直白一些:“今天晚上,是不是有两个女学生逃了晚自习找你们玩儿呀?她们让你们占了便宜,所以你们才会应她们的要求过来堵我,对不对?”

    “你都知道?”经过了这么多折腾,小混混已经不那么惊讶了。

    “我当然知道!我不仅知道这个,我还知道你们六个堵我的人当中有五个跟女学生发生了关系。实话告诉你吧,你以为睡了高中妹就是赚到了,其实你的精元已经被她们吸走了!你想过没有,为什么半路遇到长发女鬼的时候只有一个人逃掉了,而你们五个全都腿软?因为你们的身体损耗过大,没办法在瞬间提供拔腿逃跑的力量!”

    小混混直接傻了,眼神说不出的复杂。

    鹿笙继续补刀:“那两个高中妹还会找你的,不要以为你能够躲得掉。她们要找到你很容易,她们要挑起你的欲望更容易,不要以为自己闭着眼就可以防止某些事情发生,她们既然已经对你下手,那就一定会吸干你的精元。因为,如果任由损耗过大的你在大街上晃荡,万一你遇到身具法力又很有正义感的修道者,那是对她们极大的不利。”

    傻过一回的小混混又开始凌乱了:“你是说……她们……她们……”当时觉得那俩妞够骚,床上功夫也极好,想不到……

    “她们是妖!”

    一句话差点再一次把小混混吓晕过去。小混混的内心是崩溃的,遇到可怕女鬼然后被不知是人是鬼的高中生掳走,又被揍个死去活来,这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睡了两个学生妹,竟都是吸人精元的女妖。

    这叫什么事哟!

    事情,当然按照鹿笙设计的那样来,小混混惊愕过后就跪求鹿笙救自己一命。不管是不急病乱投医,至少鹿笙能够清楚地说出这些道道来,并且,鹿笙好歹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他认为鹿笙不是一个很坏很坏的人。

    “你算是找对人了!我单单把你带回来,就是看你跟我有缘,我有意救你!”大巫师忽悠人的本事让刘星宇都为之侧目,这神秘兮兮的语气,如果穿一件套头斗篷,再在桌上放一颗水晶球,简直可以直接算命了,“我教你一套秘密的口诀,如果那两只女妖再来找你,你和她们发生关系的时候就心里默念这口诀,那么,她们的妖法不仅对你没有影响,反而会增长你身为男人的雄风!”

    鹿笙传授口诀,然后将半信半疑的小混混送出门:“你要记住,口诀虽妙,但一定不能念出声,否则……后果自负!”

    小混混千恩万谢地走了,幸亏他蠢萌,鹿笙忽悠他没费多少功夫。刘星宇对鹿笙的做法不解:“那是什么口诀啊?一个完全没有修行基础的人类,让他对付两只女妖,仅仅靠口诀行吗?”

    鹿笙笑得意味深长:“他当然不行,但是他身上的蛊可以呀!”

    原来,大巫师已经在小混混身上种了三种蛊。

    第一种是“淫蛊”,只要罗素和丁香勾上小混混就会欲望勃发,不到精疲力尽根本停不下来,让她们中途没有机会施展采补的妖法。

    第二种是“噬灵蛊”,无论罗素和丁香会不会继续坑害小混混的身体,只要他们有了实质上的接触,她们的灵力就会被小混混身体里的噬灵蛊悄悄吃掉。

    第三种就是“情蛊”,只要罗素和丁香再靠近小混混,就会中招。如此一来,两只女妖就非那个小混混不能,不会再坑害别的人类男子。

    当然,为了让小混混在某方面更有雄性魅力、更加可口,在他晕倒未醒之时,鹿笙已经对他做了相应的“手术”——那所谓的秘密口诀,不过是催动三种蛊的口令罢了。

    刘星宇听完,情不自禁赞道:“你实在太坏了!”

    鹿笙傲娇地哼了一声:“我毕竟是大巫师,我这一身本事不能白瞎呀!再说了,让刚才那个小混混“绑住”罗素和丁香,你才能腾出手来,我们现在的目标是简和血色十字会,犯不着在两只火蚁妖身上花太多精力。”

    第65章 星宇的认真告白

    刘星宇感动之余,趁机各种占便宜,终于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温存,刘星宇让鹿笙靠在自己的胸膛,软软的头发贴在结实的胸膛,刚与柔的配合无间总是体现在这种细节之处。刘星宇的大手不自觉就揉上了鹿笙的头:“我刚才灵光一现,想到一个极好的办法!”

    哎哟原来做床上运动还能开发智力呀,真是赚大发了!鹿笙心情挺好,拍着刘星宇的腹肌示意刘星宇继续往下说。

    第10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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