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6节
谁料闵琛却抬了眸子,语气看似平淡实则带了笑意地道:“你是英国人,嗯……你吃,吃完告诉我什么味道。”
丹尼尔:“……”
他可是从小在德国长大的好吗!
他从来从来从来都没吃过任何黑暗帝国的黑暗料理好吗!!!
当天傍晚,戚暮和郑未乔忙得汗流浃背,总算是将所有的东西都整理归了位。
而当天夕阳西垂的时候,丹尼尔一副“义士慷慨就义”的模样,已经立下了遗嘱,总算是开口尝了一下那恐怖的油炸蝎子。在吃到第一口的时候,丹尼尔忽然张大了双眼,不敢置信地嚼吧了两下。
“诶?!好好吃啊!!!”
闵琛:“……”
男人自主自觉自动地往一旁让了两步,让这个黑暗料理帝国的人类与自己隔开一米之远的距离。
不过片刻,丹尼尔感动得内牛满面地抱着一大串的油炸蝎子、油炸知了猴,一边嘎嘣脆地嚼着,一边看向闵琛:“闵,你真是太好了,你能住在这附近真是太好了!这可真是人间美味啊,以后我们经常出来吃吧!”
闵琛:“……”
第二十章
戚暮新租的这片小区在b市也算是比较高档的了,他现在手头上并不紧张,因此也不用苛刻自己。而郑未乔之所以觉着他太过节省,还是因为这间单身公寓实在是太小、租金也太便宜了。
这也不能怪人家小七啊,房东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一见着人小七就眼睛都移不开了,刚刚才和中介说好的5000房租刷刷的就降到了3500。
这片小区里有几百平的高级公寓,也有像戚暮所住的这种50平的单身公寓,绿化很好,周围环境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交通便捷,距离b市交响乐团只有不过一公里的距离,戚暮早起都可以直接散步过去。
助理首席和副首席的职务并不相同,一般而言前者在某些时候会代替首席进行一些演出,但是后者却是永远担任副首席的职务。
起初戚暮也有些担心自己资历太浅,乐团中会有人对自己不服气,但是令他惊讶的是,当得知他“升职”的消息后,乐团里的成员们竟然为他举行了一场小型庆祝会。
“小七啊,不错嘛,这顿饭你必须请客啊!”
“就是啊小七,都助理首席了,怎么说也得请我们吃顿大的呀,哈哈!”
“诶小七,你说今晚我把我女儿也带上怎么说?她今年二十,长得可水灵了!”
“你就拉倒吧,老赵……”
……
b市交响乐团里的大多数人年纪都至少上了三十,少有几个二十几岁的也都比戚暮要大上一点,待他就像是弟弟一样。不得不说,在谭老和杜胜的带领下,b市交响乐团的氛围如同一个大家庭,让人感到十分温馨。
等到庆祝会当晚,谭老虽然没有到场,杜胜却到了。大家喝得是晕头转脑,就戚暮仗着年龄小为借口少喝了一点。庆祝会结束后,杜胜一手勾着戚暮的脖子,一边笑眯眯说道:“小七啊,你可要好好干啊,谭老可对你期待很高啊,你杜哥也是啊。”
戚暮见着杜胜喝得脸都红了的模样,无奈地笑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谭老和杜哥你的期待的。”说着,戚暮扶着杜胜走到了街边,开始努力地招出租车。
杜胜迷迷糊糊说:“嗯,你要加油啊,哈哈……对了,过几天的室内音乐会准备得……你怎么样了啊?”
杜胜的话说得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是戚暮却是明白了。见着川流不息的道路上没有一辆出租车的身影,戚暮所幸放下了不停招着的手,回答道:“我已经多练习了一首曲子,不过杜哥……我真的需要上台演奏吗?我其实没有什么室内乐演奏的经验的。”
被夜风吹着,杜胜的理智稍稍有些清醒了。他慢慢地站正了身子,说:“嗯,你多准备一下吧,这场音乐会还是挺重要的,有不少界内人士会来参加,你能够获得一次表演的机会是很难得的。”
这一点,戚暮自然知道。
这场年末的室内音乐会是由谭正辉和杜胜共同举办的,两人在b市都是颇有脸面的人,于是邀请了不少界内人士来参与,也算是今年底的一场小型盛会了,没有门票,只能凭借邀请函入场。
室内音乐会自然与大型管弦交响音乐会不同,一般最多有几个人组成的乐团共同演奏,也会经常有一些个人独奏的表演。而这一次,谭老便额外给了戚暮一次表演的机会,让他获得一次正式出现在华夏音乐界的机会。
这与在交响乐团里演奏不同,这完完全全就是属于戚暮的表演,与b市交响乐团没有任何关系。
“你要好好准备啊哈哈,别让我失望……”
杜胜醉呼呼的笑了笑,很快戚暮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将杜胜送入了车内。至此,他总算也可以慢悠悠地散步回家,完成了最后送杜胜的任务。
b市秋季的夜晚着实是有些凉的,与维也纳的秋季不同,虽然几乎处于同纬度的地方,但是维也纳的秋天不像b市这般干燥,反而十分湿润。而如今,森冷萧瑟的秋风吹过戚暮的脸庞,恍若小针刮过,让他忍不住地将围巾往上裹了裹。
身处于北方,不过十月就得穿上薄大衣、套上围巾,这已经是常识了。
庆祝会是在乐团附近找了家酒店喝酒吃饭的,距离戚暮的新家也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走路正好有助于消化。他一边迈着步子随意地走着,一边垂着眸子开始思考问题。
谭老这场音乐会,其实……有点特意为他举办的意思。
这个老人总是为他做出一些特别的事情,让他颇为感动,但是压力也十分大。
戚暮以前从没有进行过室内演奏,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室内演奏与交响乐团的表演、音乐比赛的现场都是有很大区别的,所幸他这次是个人独奏,否则要再去配合别人排练的话,他可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室内乐、室内乐……《西西里》还是《梦醒》呢……”
戚暮一边垂眸看地,一边低声呢喃着。入夜的道路两侧虽有晕黄的路灯照耀下来,但是由于茂密的梧桐树叶的阻挡,显得朦胧昏暗,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无法发现身边走着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面容。
戚暮微微垂着眸子,翩长的睫羽落下,在眼下打下一层暗影。他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向前走着,围巾将脸埋了一半,只露出一双俊秀漂亮的眸子来。
“嗯,还是《梦醒》比较合适吧……”
戚暮抬步走过了一条小道,完全没有在意周遭环境。而他自然没有发现,在他抬步走过去的那一刹那,迎面而来的某个男人忽然停住了脚步,怔然地转首看向了他。
两人就是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戚暮仍旧低头思索着,而高大挺拔的男人却已经整个人都呆怔在了原地,狭长的眸子猛然睁大,有点惊诧地望着那个正慢慢远去的人影。
在他的左手正拿着一只手机,一个喋喋不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闵,怎么突然不说话了?诶你说话啊,刚才我说的我下周就要回柏林了,你可别拦我,我家甜心天天打电话说想我呢!”
电话里传来是的流利的德语,但是令闵琛惊讶的,却不是这个电话里的德语。而是……
那个刚刚走过时,在自己耳边猛然响起的声音。
说着的,不是中文……
而是德语。
在那诧异转首的一刹那,他似乎看见了那个低头自语的青年的模样。细碎的黑发洒在饱满白皙的额上,那双眸子他记得应该是浅琥珀色的,睫毛很长,围巾也拉得很高,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是一个名字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在闵琛的心头——
“戚……暮?”
而电话那头,丹尼尔听着闵琛喃喃自语的声音,惊讶地问道:“戚暮?什么戚暮?是不是我们之前在音乐会上见到的那个漂亮的青年啊?你怎么又想起他了?前几天我不是拿了他在欧洲的专辑和录像带给你了吗。”
漆黑冰凉的夜色中,闵琛慢慢眯了眸子,目光深远地看着那个慢慢远离自己的背影,没有一点动作。
而电话里,丹尼尔吵吵闹闹的声音还在继续:“难道你还想听他的独奏吗?好吧,这几天倒是有人发了一个邀请函给我们,我看到演奏名单上有他的名字。你要是想去的话我明天把邀请函带给你,是一场小型的室内音乐会……”
丹尼尔说了半天,都没等到对方的回答,就在他以为对方没打算理他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一道清冷低沉的声音响起:“嗯,明天给我吧。”
秋夜的晚风将闵琛的声音渐渐吹散,而戚暮永远都不知道,在刚才散步的那一瞬间,他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人,也完全不知道,他随口的一句自言自语却被别人听到了。
戚暮上辈子虽然是华夏人,但是自小在奥地利长大,中文说得实在是不好。而重生以后,他仿佛是天生会了中文,说得十分熟练。
但是,就算是如此,说了二十多年的语言却一点都没从他的大脑里清除,一个人的时候戚暮总是会时不时地说出一些德语,而不会专门地去说中文。
奥地利的官方语言,是德语。
戚暮说得流利而顺畅,一点都不像是后天学过的。
“嗯……那就《梦醒时分》吧,明天和谭老说一声,就这首吧!”
最终下了决定后,戚暮抬首笑着看向被城市灯光照亮的天空,也终于是到了家。
第二十一章
《茨冈》全称《茨冈狂想曲》,是法国著名作曲家莫里斯·拉威尔的作品。这位上世纪著名的钢琴大师一生写过多首音乐作品,其中以钢琴作品为多,而《茨冈》便是其中难得的小提琴协奏曲之一。
这首曲子前半段以徐缓拉散的慢拍为主,后半段以富力斯卡的快板为主,前后半段形成鲜明的对比,将一种讴歌与赞美表现得淋漓尽致。
戚暮向谭老表明自己打算演奏这首曲目的时候,谭老思索了半晌,最终还是答应了。
这首曲子拥有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演奏技巧,颇具难度,同时还有吉普赛音乐的热情奔放,对于在室内乐进行独奏来说,是一首不错的曲子。
谭老唯一的担心就是:“你确定……明天能演奏好?”
根据谭老对戚暮的了解,在他的印象中,戚暮从来没有接触过拉威尔的曲子,而明天就要进行室内音乐会了,他还是十分担心的。如果只是为了更好的演奏效果,或许选择帕格尼尼的曲子会更好一些。
想了想,谭老又道:“要不然你就选帕格尼尼的13课吧,你对帕格尼尼还是比较熟悉的,这样我也放心。”老人家的思维总是以稳妥为主,不求表现得多么出彩惊艳,只要稳妥就好。
帕格尼尼的op1no13即是24首狂想曲的第13首,它有一个响亮的别名——《魔鬼的笑声》。帕格尼尼的曲子永远都以高难度的技巧为出彩点,能够表现好这首,已经足够出色了。
但是戚暮却是摇头,笑着回答道:“谭老,在这样的室内音乐会里演奏《魔鬼的笑声》还是有点太过了,我也不是压轴演出的,我觉得《茨冈》已经很好了。您放心,我对这首曲子十分熟悉,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
音乐会压轴演出的是杜胜和几位同行朋友,他们组成了一个四人小乐团,在最后会表演几首曲子,是整场音乐会最让人期待的表演。
谭老还是有些犹豫,但是戚暮又说了几遍宽慰他的话后,他便也同意了。
原主可能对《茨冈》不是很熟悉,但是对于戚暮来说,这首曲子他却演奏了很多遍。戚暮一开始在琴行学琴的时候,最后一首充当做毕业曲目的,便是《茨冈》。那时候戚暮的表演技巧还不够熟练,只能说是演奏完了,却不能说是演奏好了。
等以后去了学院后,戚暮慢慢地熟悉了这首曲子,在进入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应聘演奏时,他的演奏曲目中也有这首。之后虽然几乎没有了再独奏的几乎,但是这首曲子仍旧是他最为擅长的曲子之一。
谭老同意了之后,便正式地听戚暮先演奏了一遍,他颇为赞赏地点点头,几乎说不出什么能够指点的话语,两人又交流了一番,谭老似乎想起了什么。
“对了,这次除了b市的一些业内人士会参加外,上次作为小提琴比赛评委的卡尔教授也会到场,你要好好准备。”
戚暮的脑海中顿时浮现起一个大胡子、大肚子的外国人形象,他无奈地点点头,算是知道了。很快午休时间便结束了,所有乐团成员又开始继续训练起来,由杜胜带领乐团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排练,谭老便先离开乐团出外去了。
刚走出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谭老忽然想起来一件事:“诶对了,好像杜胜也给柏爱的丹尼尔也发了几张邀请函的?”想了想,谭老还是没有再特意回过头再告诉戚暮这件事,老人家笑着摇头:“人家说不定都回柏林去了。”话音刚落,老人家便上了车。
而b市交响乐团的排练厅里,戚暮作为助理首席正坐在杜胜的位置上,开始带领乐团进行演奏。
回柏林去了?
谭老啊,您还是想太多了!
11月的b市,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将整个城市都席卷一遍,温度骤降,不少人都穿上了厚厚的大衣。
但是在今夜,不少美丽的女士却穿着一条条窈窕纤细的单薄长裙,不畏寒冷,从温暖的车内下来走着红地毯进了音乐会的大厅。以肉眼可见的程度,她们暴露在外的皮肤上,那一根根竖立的寒毛在接触到室内温暖的暖气时,迅速地落了回去,果真是美丽冻人。
这种小型的室内音乐会一般都不会有太多人,同样,今夜也只是数十人收到了邀请。虽然邀请名单很少,但是到场的嘉宾要不是业内著名的音乐大师、要不就是某学院派的知名教授,最差的也得是全国级音乐杂志报刊的主编,像郑未乔这种,都是“走后门”得到邀请的。
舞台布置在全场的正中央,是一个正圆形的小舞台,在任意角度都设有柔软的沙发座椅。这些座椅以圆环形式将舞台包围起来,进了场的观众们互相道好交流后,他们便一个个地入座,准备倾听这场专门的音乐会。
戚暮坐在正东方向的第二排座椅上。
与交响音乐会不同的是,室内音乐会的演奏者在非自己表演的时候,都会坐在台下聆听别人的演奏。于是戚暮便坐在了谭老和杜胜的身边,认真地聆听别人的演奏。演奏的嘉宾都是华夏知名的古典乐大师,第一位演奏的便是一位大提琴家。
悠扬平和的乐声在整个音乐厅里缓缓地响起,所有人都微笑着聆听,感受大提琴所带来的醇厚深远的声音。
灿烂耀眼的灯光下,台上的音乐家正在缓缓演奏。而台下,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也微微闭着眸子,认真地倾听着,或许是听到什么精彩的地方了,他忍不住地勾起一抹笑,在心中悄悄地鼓掌。
年轻而又俊美的青年,这是观众席里最为瞩目的存在。尤其在他的身边还跟了两个上了年纪的大叔、爷爷辈的存在,那更是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算是“洗洗眼睛”了。
——其实人谭老也是个颇具威严的老爷子,人杜胜也是个较为俊朗的帅大叔。
不过和小七比起来,他们还真是有点……不那么耐看了?
一曲结束,全场所有人都赞扬地鼓掌,接下来便是下一个人上场进行演出。不知是出了什么情况,下一个人等了许久才上台,他拿着的是一只黑管,曲声也悠扬动听。
见状,谭老诧异地挑了挑眉,对一旁的杜胜说道:“我记得第二个是个小提琴吧?杜胜你去看看,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杜胜闻言点点头,随即就悄悄起身往准备室的方向走去。
因为所有人都坐在一起,所以杜胜的动作很快被其他人发现,尤其是……他还坐在戚暮的旁边,更是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全场的观众席上,最让人在意的便是两个位置。
一个是戚暮这个方向。认识戚暮的人还是不少的,即使是不认识他的,长得俊秀好看的青年总是让人会忍不住产生好看,想要多看几眼。
而另一个便是在戚暮对面的正西方位——那里有两个空着的坐席。
这样的音乐会请的自然都是音乐界重要的人物,居然还有人迟到或者缺席?这真是让人感到意外。
戚暮也看着那两个空位许久,然后凑到了谭老的耳边,小声问道:“谭老,不知道那两个位置是……”
谭正辉抬首,穿过舞台看向那两个座位。老人家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摇头说道:“座位的事情是杜胜安排的,我具体也不知道。大概是某个音乐杂志的人吧,他们这些人经常会四处找新闻采访,不来也是正常。”
戚暮微微颔首,算是应声了。
他放眼看向那位置,两个空着的座位在观众席里十分醒目,但是他也只是看了一会儿后便移开了目光,继续认真地聆听台上的演奏了。
大概……
真的只是某两个音乐杂志的人吧。
第二十二章
正巧台上那位黑管演奏者结束了自己的演出,在一片热烈响亮的掌声中,杜胜很快从后台回来,他凑在谭正辉的耳旁,低声道:“第二个进行表演的是卡尔教授的学生,他希望能够延迟自己的表演顺序。”
雷鸣般的掌声几乎将杜胜的声音全部盖住,谭老皱了皱眉,问:“要推迟顺序?卡尔教授推荐的时候也没说这种事啊,他的学生?是哪个人啊?”
杜胜想了想,道:“好像叫什么……盛彦辉?”
一旁的戚暮倏地就愣住了。
谭正辉也是诧异地睁大了眼睛,下意识地就转首看向了一边的戚暮。老人家拧着眉毛,过了半天才道:“也是小七你的熟人了,要不你去看看怎么回事?”
戚暮自然没有拒绝,他点点头,接着就站起来,弓着身子往后台的方向走去。今晚戚暮穿着的是一件浅黑色的小西装,此时音乐厅里的聚光灯都集中在舞台上,而台下自然很难有人发现戚暮的身影。
往后台走着,戚暮微微蹙着眉头,不知怎的,他心里隐隐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涌现出来。
戚暮下意识地回首往后看了一眼,只见在庄严大气的音乐厅里,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凝听着舞台上的演奏,并没有一丝异常。
笑着在心里骂了一句自己多想后,戚暮便头也不回地转身进入了后台。
就在他进去后不久,戚暮却不知道,一个金发蓝眼的外国人脸色讪讪地出现在了他刚才看过的大门方向。这人在引路的礼仪小姐的带领下跨步走进了音乐厅,没过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地转过身伸手往大门后面的地方拉。
不过片刻,一个面色不悦的男人便被他给拉进了音乐厅。
礼仪小姐笑着点点头,接着便转身离开。而丹尼尔则悄悄凑过去,小声地说道:“闵,不就是迟到了吗,咱们都提前一个小时出发了,谁知道华夏的路居然会这么堵啊。唉,华夏人真是多啊!”
闵琛闻言却是再也不理会丹尼尔一下,他抬首环顾了四周一番。音乐厅里的人并不多,算上舞台上演奏的、在四周站着礼貌微笑的礼仪小姐们,总共加起来也不过数十人。
闵琛很快发现观众席里并没有他今日到来特意要找的对象,他不由讶异地皱了眉头,小声地问道:“他呢?已经要到他的独奏了?”
“他?你问的是……戚暮?”丹尼尔看了眼手中的表演曲目,道:“现在是第三个表演者的小号独奏,戚暮的话……应该还要再过两个人,他是第五个表演的。”顿了顿,丹尼尔笑着龇了一口白牙:“原来我们也没迟到多少啊,闵。”
音乐厅的墙壁用的全是白色的大理石浮雕,各式各样精美的雕绘上刻印着艺术史上最为出众的一些作品。墙柱则是用金色镶边的红色墙纸包裹住,触感看上去极好,浅金色的藤蔓条纹勾勒出一种古典的美感。
来参加这种比较正式的音乐会的人,都会礼节性的穿着正装。就算是一向性格大条的丹尼尔都穿了一身白色的小西装,而闵琛自然也是不可避免地穿上了一件深黑色的贴身西装。
这是一身极其低调的服饰,只有在胸口上用银色的针线纹了某个字符,象征着某种高定的标志。听着丹尼尔的话,闵琛不由自主地抬起右手看向手腕上的手表,一颗蔚蓝色的蓝宝石袖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没迟到多久?”闵琛语气平淡地问了一句。
丹尼尔想当然地颔首:“也……也就三首曲子?”丹尼尔话音刚落,视线忽然就接触到了闵琛的,他猛地浑身打了个寒颤,赶紧地就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错了我错了,奥斯顿,我再也不敢磨磨蹭蹭了!走走走,我们赶紧趁这个时候坐到位子上去,走走走!”
说着,丹尼尔赶紧就往那空着的两个座位跑,压根不敢回头看一眼。
此时,全场的观众都在为刚才的小号演奏而鼓掌,偶尔有一两个发现丹尼尔身影的都惊讶地说不出话来,还没等他们回神,当他们看到某个缓步向这里走来的男人时,简直惊骇得嘴都闭不上了!
迟到的,居然是……
闵琛?!
此时此刻刚刚到了后台的戚暮自然不知道,前场的地方已经有一些小混乱了。
每个即将表演的人都会提前到后台准备一下自己的乐器、做些小“热身”,人不会很多,所以他一眼就发现了那个站在角落里、正在调试弓弦的盛彦辉。
戚暮勾唇露出一抹笑容,走上前问道:“盛彦辉?好久不见,已经有两个月了吧?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了你,真是太巧了。”
戚暮这话说得十分有技巧,也礼貌十足,让人挑不出错来。但是他话音刚落,盛彦辉却是抬起头认真地盯着他看了许久,直看得连戚暮都收不住脸上的表情时,忽然开口:“不巧,我特意来找你的。”
“……”
熊孩子!绝对是熊孩子!
看着盛彦辉此刻脸上“哼,找的就是你”的表情,不知怎的戚暮就想到了这个名词。
虽然心中是感到极度的无奈,但是戚暮仍旧是苦笑着问道:“找我?”
盛彦辉点点头:“我这次是来找你的,我要和你再堂堂正正地比赛一场!上一次的那一场比赛……不算,这一次,我希望你能拿出全部的实力来和比试,你放心吧,在卡尔老师的指导下我已经进步不少,绝对不是以前的我了。”
这段话说下来,戚暮脸上的笑意渐渐敛去。
青年白皙俊秀的面容上露出一抹凝重的神色,他认真地看了眼前这个一脸倔强的熊孩子许久,忽然就弯下了腰,郑重道:“抱歉,因为一些原因……我真的是不能去慕尼黑,上次是我的过错,请你原谅。”
盛彦辉愣得直往后倒退了一步,脸上忽红忽白,半晌后才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不用这样。我也是听老师有次无意中提到,才知道那次你有故意让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我知道,但是其实……戚暮,我听了老师的话以后,居然觉得有些侥幸。”
戚暮诧异地抬首,浅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茫然。
“如果不是你故意输了,那我……可能这辈子都去不了慕尼黑了。我年龄真的不小了,再失去一次机会我也不知道下一次机会是什么时候,我非常侥幸,但是我又觉得胜之不武。所以今天我才特意想延迟了演出顺序,在你的前面进行演出,让在场的所有听众给我们作出一个评判!”
说到最后,盛彦辉已经越说越有底气,不在显得退缩。
而戚暮却是彻彻底底地怔住,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他,良久,才问道:“你……确定?”
参加这场小型音乐会的都是界内知名人士,他们的耳朵不可能出错,所以一般在这样的音乐会上,主办者都会刻意将相同乐器的演奏隔开,免得听众产生对比。
盛彦辉郑重地点头:“我知道这样有点威胁你了,但是戚暮,我马上就要和老师一起去慕尼黑了,我希望……能和你堂堂正正地比赛一场!这确实有一点风险,如果你实在是不愿意,我可以现在就登场演出,不再和你提比赛的事情。”
盛彦辉说得庄重严肃,戚暮也明白他的意思。
一旦输了的人,在界内很难再比另一人出头,除非水平真的超出许多,否则很多年后恐怕有人再将两者提起的时候,还会有人记得这一场音乐会,再说上一句“哦某某啊,他当年演奏得可比某某某差多了哦”。
所以盛彦辉也说,即使戚暮拒绝了他的比赛邀请,他也决无怨言。
望着对方认真凝重的神情,许久,戚暮慢慢地勾起唇角,露出一抹笑容来:“我答应你。”
盛彦辉一下子愣住:“真的?”想了想,他又赶紧说道:“这是在很多重要人物的面前,你确定你真的答应和我进行比试了?一旦输了的话,你……”
“你确定我会输?”戚暮挑起一眉,俊秀昳丽的面容顿时如同光回大地,那笑容照得盛彦辉都呆呆愣住,只听戚暮又笑道:“上次的事让你始终耿耿于怀,这是我的错,如果没有这一次,我想你就算是到了慕尼黑你都不会忘记这个结,所以这次大概也是卡尔教授建议你这样做的吧?”
盛彦辉怔然:“你怎么知道……”
听到自己的猜测对了,戚暮脸上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叹气道:“无论这次的结果如何,盛彦辉,我希望你能早点走出来。真正的音乐不是一定要争个高低,你很出色,你所拥有的未来不应该被这种小事束缚住。”
一边说着,戚暮忽然一边伸了手,笑着弯了眸子:“总之,很高兴有一次能够正式与你比赛的机会,重新认识一下吧。”
“你好盛彦辉,我是你今天晚上的对手——戚暮。”
后台晕黄温暖的照明灯下,青年俊秀好看的面容上是一抹耀眼的笑容,他的眸子笑得弯弯的,唇角的弧度也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盛彦辉学琴二十多年,第一次感觉到他的手竟然不听自己的控制,过了许久,他才怔怔地抬手与戚暮的相握。直到他拿着琴离开后台、站在舞台上准备演奏时,盛彦辉猛然回过神来,下意识地转过看向后台的方向。
仿佛得到了什么鼓舞,盛彦辉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接着,便是温柔如泉水般的乐声缓缓流出,在小小的音乐厅里弥漫开一阵田园乡间的宁静气息。这首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仿佛是一缕柔和的春风,徐徐吹散秋日的森冷,吹进了在场每个人的心中。
就连丹尼尔也忍不住地微笑点头,全曲结束时,他凑在闵琛的耳边,小声道:“华夏真是人才辈出啊,闵,这个盛也会……该死这是什么名字,他的《春天》拉得不错啊。诶闵,你在看哪儿?”
丹尼尔朝着闵琛的视线看去,却只能在后台的地方隐隐见着盛彦辉的一个背影,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丹尼尔摸着头,蹙眉道:“怎么了,闵,你怎么……”
“他脸红了。”
丹尼尔一愣:“脸红了?谁啊?”
狭长俊逸的凤眸微微眯起,闵琛语气淡淡地开口:“盛彦辉。”
丹尼尔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大明白为什么闵会对这个年轻人这么关注,而他自然也不知道,就在盛彦辉进入后台的前一步,闵琛望着那个在后台的帷幕后面站着的青年,惊讶地睁大了眸子。
盛彦辉上场前是在和……戚暮说话?
那他脸红个什么劲?
活了快三十年,闵琛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做迷茫。但没给他一个再思考的机会,一个握着小提琴从后台走出来的身影却让他惊然地睁大双眸,脑子里有些事也慢慢地想清。
丹尼尔惊呼:“怎么会是戚暮?!这才一个小提琴结束,又来一个?!”
第二十三章
高瓦数的聚光灯从音乐厅的顶部照射下来,将这一块小小的圆形舞台照亮。清俊挺拔的青年手中拿着一把浅黄色的云杉木小提琴,一步步地向舞台走来,那小提琴是仿制的斯式琴的样式,拥有着最圆润流畅的线条,放在任何一个琴行里都绝对让人非常惊艳。
而她的主人,也让在场的听众们忍不住地多看了几眼。
青年的相貌十分俊秀,即使算不上他们此生见过最出色的,但是就算是放在美人如云的娱乐圈都绝对不差。
场上不少人其实早已认识戚暮了,尤其是哪些杂志报刊的主编们,他们过去这两个月来经常会报道一些关于b市交响乐团的新闻,时不时地就会报道出关于这个青年的消息。
《音乐殿堂》的主编王征想了想,似乎他上一次看到手下人写关于这个青年的新闻,好像是……他成为了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
没错,仅仅不过二十的年龄,这个青年已经是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
戚暮走得十分优雅,他走得看似慢,事实上挺快,不一会儿就到了舞台中央。这样的小型音乐会是不需要主持人介绍的,一般而言演奏者也不会多说什么话,只需要进行演奏便可。
戚暮微微弯腰、礼貌地鞠了一躬,他抬起身子放眼四周看了一圈观众席。就在他打算抬起琴弓开始演奏时,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窜入了他的视线,让戚暮倏地愣住。
一双深邃幽黑的眸子,此刻也正盯着他。
这种熟悉的感觉让戚暮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在上个月乐团最后一次巡演的时候,这双眼睛的主人就坐在第三排左侧的位置,他一个抬头,正好与对方相视。
那个时候戚暮下意识地便认为对方并不是在看自己,而今天……
肯定是在看他了。
独自一人站在台上的戚暮忽然觉得一阵好笑,忍不住地勾了唇。下一刻,他再也没有多想地便抬起手中的琴弓,轻轻放在了弓弦上后,左手中指向琴弦上一按,顿时,悠扬委婉的琴声便从那琴孔中传了出来。
那声音宛若春日里最和煦的暖风,带着小提琴甜美的嗓音,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地微笑起来,认真地凝听。不少人也仿佛突然想起什么的赶紧拿出自己的表演曲目单看了看,最后纷纷盯着那行“演出曲目以当日演出为准”的小字,笑而不语。
这一首,不是《茨冈狂想曲》。
它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这首曲子的出名程度可以说是不学古典音乐的人,很多都有所耳闻。门德尔松出生于十九世纪初,自小家境优渥,父亲是知名银行家,母亲是著名钢琴家,这个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德国作曲家一生写过多首钢琴曲和小提琴协奏曲,从未有过悲沉的曲调。
以最出名的代表作《e小调》来说,门德尔松用三个乐章的篇幅描绘出了一副缱绻柔和的美妙景象,全曲都欢快活泼,每年演奏这首曲目的小提琴家很多,杜胜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但是所有人都清楚地明白,杜胜的《e小调》和这个青年的,绝对不一样!
第一乐章是一段快板,其中最为出名的华彩乐段一般在乐团表演时,都是由小提琴独奏。杜胜演奏的《e小调》是一种宽博大气的欢乐,说得通俗点就仿佛是一大家子齐聚一堂、和乐融融。
但是戚暮所演奏的《e小调》,却有一种徜徉于山水溪流间的活泼。每一个琴弓的拉动都会带起一阵溪水与泉石的撞击,清脆悦耳,又明亮愉悦。
舞台上,青年一人微微侧着头,认真地拉奏着。一个个舞动的音符从他的琴弓下流淌出来,让所有听众都陷入了一场音乐的盛宴之中。
之前盛彦辉和其他表演者演奏时,丹尼尔虽然觉得水平十分不错,但还未曾到那种惊艳到无法想其他事情的地步。但是这个时候,他的脑海里只回荡着那一首曲子,熟悉的旋律在大脑里不断地撞击回荡。
丹尼尔忍不住地将戚暮的《e小调》与杜胜的相比,他得出的结论居然是各有千秋、绝不落后!
等到第二乐章转场的空隙,丹尼尔绞尽脑汁地回想自己曾经听过的《e小调》独奏,他好不容易想起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那个矮黑胖子曾经表演过的华彩,不知怎的,他竟然觉得这个青年表演,居然完全不比那人落后!
“真是见了鬼了……”
丹尼尔话音刚落,那边,优雅柔缓的行板便徐徐拉响。这第二乐章不如第一乐章那么有代表性,丹尼尔忍不住地在心里想到:是谁说华夏是交响乐的后起之秀的?他才刚来几天,都见着多少出色的年轻人了?!
这都是人才啊!!!
某乐团王牌经纪人开始暗搓搓地打量起舞台上的青年来。
嗯,长得还真好看,真是不错啊……
而此时,戚暮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不少人打量着。《e小调》的演奏难度在小提琴曲中不能算很高,但是想要演奏好它却也不简单。技巧只是一首乐曲的一个组成部分,永远不会是全部。
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e小调》。
杜胜自小家境优越,他的《e小调》永远带着一种和睦欢乐氛围,那是一种华夏式的大团圆,让人一听便心生喜悦。而对于戚暮来说,他的《e小调》更多的是对人生的一种欢喜追求,他孤独地徜徉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会看见云,会看见山,有这一切,便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直到一曲终了,还有许多人怔然地愣在座位上没有回过神来。
先是从后台的方位忽然传来的一道响亮的掌声,接着,热烈如轰鸣的掌声火一样的燃起。太过关注的表演让戚暮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他鞠了一躬赶紧地便打算下场,但是这掌声仿佛永远不知停息了,即使他已经转身离开几步了,却仍旧在不停地响起。
戚暮走了十几步,最终还是笑着转过身,又回到了舞台上。
古典乐里有一个专有名词“enre”,来源于法语,音译到华夏便是“安可”的意思。在很多音乐会中,当观众席中的掌声久久不歇的时候,表演者便会再次上台进行安可曲目的演出。
而这一次,是这场音乐会进行到现在,第一次出现安可的状况!
戚暮上了台后,再一次弯下了腰,认认真真地行了一个90°的鞠躬礼。
全场的掌声一下子停住。
他微笑着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后,再次执起琴弓,开始了自己的第二首曲目的演奏。这一次他没有再另出花样地表演其他曲子,而是直接表演了他原先就要表演的《茨冈》。
拉威尔在作这首曲子的时候就有从帕格尼尼的24首狂想曲中汲取灵感,因此《茨冈》的演奏难度已经是非常高的了。只见在舞台耀眼的聚光灯下,青年修长漂亮的手指宛若有了生命,正在飞快地舞动。
之前曾经说过,戚暮真的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
虽然一个人的手长得如何与他在古典乐上的造诣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你看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黑胖子首席,长了一双肥厚的手,却也能表演出精彩的演出。
但是,长得好看,总算是耳朵又有享受,眼睛上又有享受了吧?
尤其是演奏到后半段的曲子时,激昂热烈的乐声让听众们仿佛接受了一次声音的洗礼,甚至有人忍不住地在椅子上用手指轻轻打节拍,与戚暮的琴声一起进行“演奏”。
乐曲进行到最后,是一段华丽耀眼的炫技表演,白玉般的手指飞快地在琴弦上舞动着,所有人的视力几乎都跟不上那手指的残影,全场的气氛被炒热到最高潮,当最后一个热烈的琴声倏地湮灭时,又是不知停息的掌声雷鸣般的响起。
戚暮的汗水早已打湿了他额前的碎发。
《e小调协奏曲》的独奏长达十几分钟,而《茨冈狂想曲》也有接近十分钟的长度,后者还有不少炫技的部分,所以就算是戚暮都感觉到了左手手指有些发震、发麻——原主毕竟多年没有碰过琴,恐怕只有经受过一年以上训练的人才能连续演奏这两首曲子。
但是这掌声,就是不停下来了。
戚暮无奈地勾起一抹苦笑,这笑容看在台下一些女士的眼中,却让她们忍不住更加用力地鼓起掌来。
戚暮:“……”他可真的没力气再进行一首曲子了啊!
“bravo!”
就在戚暮踌躇无奈的时候,一道磁性低沉的男声忽然响起,在统一的掌声中显得有些突兀。戚暮诧异地抬首向那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冷峻高大的男人正站起身,面色平静地望着他,兀自地鼓着掌。
他并没有笑,但是深邃的目光却始终凝聚在戚暮的身上,那眼神实在太有穿透力,让戚暮忍不住地就移开了视线,没有再与对方对视。
……既然闵琛都站起来了,其他人当然也不能做着了。
很少有人会在这种小型室内音乐会上喊出“bravo”,尤其是面对个人独奏。但是既然闵琛喊出来了,其他人也不能说些什么不是?只能跟着这个不按规矩出牌的家伙一起站起身,齐齐地鼓掌。
闵琛这一打断,让全场原本凝聚在一起的“安可掌声”断了一下,戚暮也总算是得到机会可以趁机下场。戚暮离开舞台、走向后台的脚步几乎是快飞了起来,天知道他可真的没有更多的力气演奏一曲比《茨冈》还要高难度的曲子了。
这并不是乐团的演奏,每个乐部只需负责其中的一部分、可以得到休息调整的时间。这是他的独奏,所以……更是绝对绝对不能出错。
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后,某个俊美挺拔的男人沉默地看着他逃也似的背影许久,一直没有坐下。他不坐下……许多人也不大好意思坐下,这气氛渲染得全场人都直愣愣地站着,居然没有一个人先坐下。
丹尼尔是第一个发现气氛不对劲的。
他赶紧伸了手就把这个“只会捣乱”的家伙给拽了下来,低声道:“闵,你今天是吃错什么药了?我还想再多听那个小天使演奏几首曲子呢,你怎么把人给弄走了?”
“小天使?”闵琛倏地挑起一眉。
丹尼尔理所当然地点头:“对啊,不是天使是什么?长得这么标志的华夏人真是不好找了啊,而且水平也挺不错的,上一个这样子的人选还是那个陆子文了吧,他……额,你当我什么都没说!”
闵琛眼中的笑意倏地敛住,沉默了许久,他才轻轻摇首,扯开话题:“戚暮的左手有点颤抖了,他需要休息。”语气看似平缓,但是却不自觉地低了几度。
丹尼尔在心里骂了自己许久,他打量着闵琛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闵,你怎么知道这个小天使需要休息了?我看他的状态还是很不错的啊。就算实在不行,他也可以演奏一首平缓点的曲子,把安可的气氛平息。”
谁料,闵琛却是摇摇头,漆黑幽远的眸子里闪烁一丝异样的光芒。
“他不会选择平淡的曲子,他应该……会选择更激烈的,比如帕格尼尼的《d大调》。”
丹尼尔一愣:“你怎么知道?”
闻言,闵琛微微转首轻轻扫他一眼,道:“直觉。”
“……”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课题:什么是华彩乐段?
华彩大家可以简单地理解为solo,就是乐队暂停演奏,由某个人单独完成某段乐曲、唱曲的演奏。在《e小调》里有段非常非常非常出名的华彩乐段,没错就是开头第一句~~(≧▽≦)/~啦啦啦大家可以去听听哟!
蓝后,福娃真的是很喜欢《e小调》啊,毕竟是福娃最熟悉的一首曲子了,它的华彩部分让当年福娃吃了不少苦嘤嘤嘤嘤qaq
第二十四章
到了后台的戚暮,一眼便见着了早就等候许久的盛彦辉。刚刚对视一眼戚暮便发现,那股在盛彦辉眼睛里闪烁了许久的战火不知何时已经熄灭了,就算戚暮身后的掌声已经结束,盛彦辉却还在不停地鼓掌。
见状,戚暮是哭笑不得:“我可不想再表演一曲了,你不用再给我鼓掌安可了。”
谁料戚暮话音刚落,盛彦辉的掌声竟然又热烈的几分,颇有种“我就是不想停下来”的势头。
戚暮:“……”
盛彦辉是真心想给戚暮鼓掌的,当他听到戚暮演奏的竟然是《e小调协奏曲》而不是《茨冈》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戚暮的意图——
他是想解开自己的心结。
原本前几天盛彦辉就要跟随卡尔教授一起去慕尼黑进修了,但是在临行前一天,卡尔教授却突然找到了他,直截了当地告诉他:“维克多,现在你不应该和我去慕尼黑,之前我告诉你戚暮在比赛中刻意让了你以后,你的琴声就带了一些胆小懦弱了,你需要自信!”
因此,卡尔教授给他出了这个馊主意,让他来“砸场子”。
其实盛彦辉内心里还是有些拒绝的,毕竟这种情况下戚暮就算是不答应,那也是情有可原、他没什么好说的。但是戚暮却是答应了,这让他十分意外,而且……戚暮还特意演奏了《e小调》。
他是在为自己解开心结啊!
原本盛彦辉所想过的最坏的情况就是,所有人都觉得戚暮的水平比他高出太多,他彻彻底底地输给戚暮。但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安可掌声让他根本就没有与这个青年相比的地方。
已经算不上是对手了,那更谈不上输赢了。
盛彦辉也不知道这到底算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戚暮虽然觉得盛彦辉真是莫名地有些“呆傻可爱”,但是在他的心里,还是正事要紧。他渐渐地敛下了唇边的笑意,认真地看向对方。
明明盛彦辉还比他现在的模样大了几岁,可是不知怎的,戚暮说起话来就让盛彦辉有了种“正在接受长辈教育”的感觉。
“盛彦辉,所以到现在……你觉得,你已经能够完全放下了吗?”
下一个演出者从后台里走了出去,而盛彦辉也放下了不停鼓掌的手,他郑重地颔首,说:“我之前很不服气,你到底为什么要让我,这让我感觉自己胜之不武,而且这个去慕尼黑的名额应该是你的、而不是我的,这让我一直不踏实。但是现在我想,这就是每个人的命?我到二十四岁才能够找到卡尔教授收我做学生,这是我盛彦辉的路。而你,戚暮,我不知道你会找什么样的导师,也不知道你的未来怎么样,但是这是你的选择,这也是我们不同的路。”
听着盛彦辉的话,戚暮微笑着颔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无论我的过程如何,我不应该动摇我的目标、我的梦想。我想要成为世界上最出色的小提琴家,我想成为古典音乐界唯一的王者,我以后再也不会迷失方向了。这一点……真的要谢谢你。”
戚暮越听盛彦辉的话,越觉得有点不对劲,他皱了清挺的眉头,侧开身子指向某个正坐在观众席中间的男人,小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想打败他?”
原本戚暮以为盛彦辉只是开个玩笑,谁料这熊孩子竟然还认真严肃地点头:“对,我要打败他。即使我现在不打败,我以后也会打败他的!”
“……”戚暮沉默了半晌,问道:“你是打算改学钢琴,还是打算改学指挥?哦对了,作曲也行,你以后打算主攻作曲?”
提着小提琴盒的盛彦辉:“……”
戚暮忽然噗哧一声笑出声来,他笑看这个眼睛已经转成蚊香圈的熊孩子,说:“好了不逗你了,听说闵琛小时候也学过几年小提琴,你要是想在小提琴上打败他……嗯,我觉得这个日子应该很快了,或许你现在就可以去约战。”青年气起人来,可是从来都不落下风的。
盛彦辉:“……”
眼见着盛彦辉已经郁闷到不说话的地步了,戚暮便不再逗他玩了。他将自己的小提琴温柔地放进琴盒中后,便放入临时存取的保险箱里。戚暮挥了挥手指间的钥匙,看向盛彦辉:“一起回观众席?”
盛彦辉轻轻点头,在这个比他小几岁的青年面前,他却没有一点年长的优势。
两人并肩向着观众席的方向蹑手蹑脚地走去,戚暮的座位在东区,而盛彦辉的在南区,两人走到了两区分界点的时候,戚暮还未转身,便听到盛彦辉忽然低声说道:“那戚暮……我以后的目标就是打败你。”
“……”
良久,戚暮才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他可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就成为了别人想要打败的对象。不过仔细想想,戚暮突然意识到对方竟然把自己和闵琛放在同一个等级上了,戚暮不由一乐。
他想了想,问道:“你想怎么打败我?”
盛彦辉好像没想到戚暮会问这个问题,他忽然一愣,过了很久才试探性地问道:“我们比赛看看……谁会第一个开始自己的全球巡演?”
听着这话,戚暮愣了愣,然后无奈道:“那真是要让你失望了,我短期内不想成为独奏小提琴家,我想专心成为乐团……小提琴家。”戚暮将“首席”两个字改了口,他并不想直白地暴露自己的目标。
戚暮的回答真是让盛彦辉愁白了头发,过了一会儿,他才又说:“那我们就比比,谁会第一个登上世界级的舞台?维也纳音乐厅、米斯兰卡拉歌剧院……这些都可以。”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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