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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5节

    戚暮甚至能数出来自己听过对方的几次演奏会,有指挥的、有钢琴独奏的,这个男人的音乐会门票在欧洲是一票难求。

    而他们……现在就坐在舞台下,等待着聆听演奏。

    戚暮倏地呼吸一紧,但是很快他又放松下来。正巧这时候谭老也拿了指挥棒开始准备演奏,戚暮便将琴托夹在了腮下,认真仔细地望着谭老手中的动作。

    一切,就等待谭老的一个指挥号令。

    谭正辉转首与杜胜对视一眼,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点点头,下一秒,如同泉水相撞的轻柔琴声便从杜胜的小提琴中传来。那声音宛若春季花朵绽放,轻轻地划过在场每一个人的心扉,好像能够亲眼目睹那生命蓬勃伸展的朝气。

    这第一首,就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这是一首世界知名的小提琴协奏曲,也是杜胜最为擅长的曲目。开头一段就是单纯的小提琴独奏,等到旋律完整地结束后,整个乐团便彻底地加入进去。

    戚暮轻轻拉着弓,整个乐团的声音都在他的耳中回荡。有管乐组的轻快,有弦乐组的悠扬,两者加在一起便是一首完整明亮的《e小调》。

    在现在的舞台上,除了站在指挥台上、将所有声音收入耳中的谭正辉外,恐怕真正能够听全一切声音的人,只剩下戚暮了。而在舞台下,却有一个堪称世界最强听力的男人一边面色舒缓地听着,一边将目光悄悄地投向了舞台另一侧的位置。

    第二小提琴组与观众席三排左侧之间隔了一个指挥台,闵琛的视线被挡住了,他只能耳尖地听出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声音,却无法听出这个声音的主人到底是谁。

    第二小提琴组在乐团中起到一个类似于和声的作用,对于大部分的听众来说,他们绝对是不够重要的。但是……这也只是对于普通人来说。

    忽然是一个高潮起来的大合奏,闵琛一边听着,俊挺的眉峰也越来越蹙紧。

    他又深深地望了那个方向一眼,在确认真的看不到那个声音的主人时,他才低声叹了一声气,又收回视线。而闵琛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收回视线的那一刹那,谭老一个激动地后仰身子,便将整个第二小提琴组暴露了出来。

    在那里,某个漂亮昳丽的青年正神情专注地望着台上指挥的动作,并且根据自己所听到的声音进行一些微调,帮助整个第二小提琴组和他们这一侧的管乐器合声。

    在n市的时候,一位前辈曾经开玩笑似的问过谭老,是不是他还对人家小七存在偏见,才把他一直安排在第二小提琴组副首席这个位置。要知道这对于戚暮目前的水平来说,则根本就是一种浪费啊。

    但是谭老当时是怎么回答的?

    ——“我给他这个位置,是因为就目前而言,这个位置是最适合他的了。”

    是的,除了杜胜的那个首席以外,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位置是最适合戚暮的了。

    这个位置不用向第二小提琴组的首席一样,需要贯彻指挥的意思。这个位置承接了指挥的意见,并且能够很好地将自己的东西带给下面的人。在一天天的排练中谭正辉已经发现,这个位置在如今的乐团中,恐怕只有戚暮能做到如此好的地步——就连杜胜也无法胜任。

    而闵琛对这个位置的主人投以如此特殊的目光,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声音出色地将右侧乐团部分的部分引领和谐,几乎是做到了指挥之外能做到的极限。

    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人拥有成为指挥的天赋。

    《e小调》的高潮结尾是在一整个乐团的带领下,用轰然激烈的琴声将所有人都带到那样一个唯美动人的音乐殿堂。这首曲子真的是b市交响乐团最拿手的曲目之一,在声音戛然而止的一秒后,丹尼尔率先喊出了一声“bravo”,带起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谭老郑重地转身向观众席鞠了一躬。

    顺着他的动作,第二小提琴组再次暴露在了观众席左侧人员的视线中。

    闵琛抬眸一望,视线恰恰与一个俊秀好看的青年对上。

    那一瞬间仿佛被无限延长到了百年的地步,闵琛狭长冷峻的凤眸微微睁大,还未曾再反应一步,谭正辉的身子又直了回去、再次挡住他的视线。

    舞台下,俊美优雅的男人怔然地坐在座位席上,还有些没回过神来。

    而舞台上,戚暮也稍稍惊诧地愣了一会儿。他有点不大明白,刚才……

    闵琛是在看自己?

    第十六章

    悠扬明快的琴声、管乐声在音乐厅里传荡着。

    首堵大剧院的音乐大厅由世界一流的建筑师用最科学的传声、共鸣技巧精心设计,大厅四周是典雅庄严的大理石雕刻,有着整个华夏都顶尖的音响效果。

    在这样顶尖的音乐厅中,b市交响乐团也没辜负了这宏伟的音乐厅构造。或是肃穆雄壮、或是轻快愉悦的乐曲,让在场的所有听众都感受到了一次来自声音殿堂的洗礼。

    这就是b市交响乐团。

    或许他们没有前天在b市音乐厅举行演出的柏林爱乐乐团那样举世出名,或许他们在技巧上还有些欠缺,但是在这样恢宏壮阔的乐曲声中,就连丹尼尔都忍不住小声感慨了一句——

    “华夏的交响乐,真的开始崛起了啊!”

    能够坐在这里的人中,至少有一半是古典交响音乐相关人士,就算不是专业的,也能够将整场演出的曲目从头哼到尾、不带一个错音。

    但是在他们的耳中,更为注意的永远只是首席,最多加上大提琴、长笛、黑管等几个音部,即使第二小提琴组再重要,也轮不上他们去关注一个副首席的。

    他们宁愿多去关注一下那位坐在第三排左侧位置上、被誉为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的男人,也没想过去关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组副首席。

    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个获得无数关注的男人,此刻最为关注的对象便是他们想也想不到的那位青年。

    古典音乐界对脸的要求并不高,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就是著名的又黑又丑,但也照样能演奏出绝美的乐曲。当然,如果你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在界内更是无往不利。

    所以听众们最多对那个“鹤立鸡群”的二提琴副首席多看几眼,但肯定不会太在意。因此他们当然不会知道,有的人正是能听出他们所没有听出的东西,连带着对那个演奏出如此水准的人产生了……

    诡异的好奇。

    下半场的音乐会演奏的全是德沃夏克的曲子,从《第六》演奏到《第八》,再到最后一首《自新世界》,当那出名到全世界人民都耳熟能详的旋律响起时,仿佛整个音乐厅都在颤抖,为这壮烈的乐声而咆哮。

    闵琛轻轻抬眸看向那个被谭老掩住的方向,深黑冷冽的眼中闪过一丝淡淡的笑意,又很快掩藏下去。

    嗯,水平很不错,虽然大多只是和音听不出最真实的音乐风格,但是放在欧洲……

    柏爱的副首席大概也可以担任。

    要知道这还仅仅是一场音乐会!

    仅仅是一场还未完全结束的音乐会,闵琛就能对一个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定下如此高的评价,那倘若是有人知道了,绝对是要震撼世界的!

    而这些都是戚暮不知道的。

    虽然刚刚那看似与闵琛对视的一眼让他感到了一些惊讶,但是不过就是一瞬间,他便又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乐团里这么多人,大概闵琛看的是指挥吧。

    嗯,肯定是这样。

    ——戚暮肯定地点点头,又开始继续演奏。

    只见在音乐厅金碧辉煌的聚焦灯光下,青年微微垂着眸子,聚精会神地拉着琴。整个第二小提琴组在这个时候仿佛凝成了一团,几乎没有人能听出那细微间的差别,只能感受到越来越激昂的伴奏声将他们的心脏抓在一起。

    在一阵激烈的长号声中,《自新世界》第四乐章的尾声已经敲响,那声音在最后平缓地接入宁静,也让全场进入了一种缓缓悠长的平和当中。

    “bravo。”低沉磁性的男声轻轻地响起。

    这声音实在是太低,就连坐在隔壁的丹尼尔都是诧异地转过头看向那个似乎刚刚说话的男人,小声的问道:“闵,你刚才有说话吗?”

    只见在音乐厅辉煌耀眼的灯光照射下,男人本就深刻的面容更如同刀削一般的冷峻朗逸。听了丹尼尔的话,闵琛稍稍启唇,还没等他开口,便听到一句洪亮的男声在后几排的座位中响起——

    “bravo!!!”

    丹尼尔下意识地回首看去,只见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早已兴奋地站起身来,他的脸涨得通红,一看便知道情绪非常激动。

    丹尼尔愣了愣,然后便跟着其余观众们一起鼓起掌来。他一边鼓掌一边转过身,说道:“诶闵,这人是谁啊?怎么看上去比b市交响乐团的人还激动……额……”

    闵琛垂了眸子面无表情地看着地面,象征性地鼓了几下掌。

    丹尼尔忽然想到:“你生气了?!”

    “没有。”眼都不抬一下。

    热烈的掌声中,这两人本就小声的对话根本不会有人听到。

    丹尼尔故意地做出了一个非常夸张的表情:“你真的生气了,闵!”

    “没有。”

    “你生气了生气了啊,闵,你到底在气什么啊?”

    “……没有!”

    “好吧,你居然真的生气了啊。”

    “……没……”

    “你到底在气什么嘛!”

    “……”

    舞台上,戚暮与乐团其他成员一起弯下腰开始致谢鞠躬。明亮的灯光打在他的头发上,恍若镀上了一层金色,此时的戚暮早已忘记了刚才那个似乎“看错”的男人,只是沉浸在完美谢幕的喜悦心情中。

    而他自然不知道的是,舞台下,某个清俊挺拔的男人已经在金发经纪人烦人的“你生气了”、“你到底在气什么啊”、“太有意思了你就告诉我嘛,闵”、“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真的不会说出去的”……等等一系列话语中,直接起身走人。

    气什么?

    你·说·呢!

    当然是气那句本该属于他的“bravo”啊!

    有的人是忿忿不平地离开了音乐厅,而舞台上,所有的乐团成员也开始陆续退场。等到戚暮到了后台时,他一眼就看见郑未乔正捧着一大束的鲜花、表情激动地看着自己。

    戚暮下意识地就往后倒退了一步。

    郑未乔一把把手里的百合塞进了他的怀里,语气愉悦道:“小七啊,我在下面听这场演出的时候就觉得,这一定是本年度最棒的音乐会……额……华夏音乐会!一开始的《e小调》起得真是太出色了,最后一首《自新世界》也非常震撼,我已经想好明天该交出什么样的稿子了!”

    说着,郑未乔忽然发现戚暮正哭笑不得地望着怀里的那一束百合,他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这是你嫂子给你挑选的,你毕竟是个男人不适合哪些茉莉、玫瑰什么的,就给你挑了百合。”

    闻言,戚暮又是觉得好笑、又是觉得无奈,他重重地点了点头,说:“谢谢郑哥和嫂子了,我确实挺喜欢百合的。”眼见着郑未乔似乎又想要在这个话题上多牵扯下去,戚暮转了转眸子,赶紧问道:“对了郑哥,你在外面有见着……闵琛吗?”

    郑未乔倏地一愣:“闵琛?!”

    戚暮点点头:“嗯,我好像在观众席看到他了。”

    “……我好像没注意啊。我全场都在关注音乐会的演奏,我告诉你,除了第一首《e小调》的时候我太过激动了没注意,其他的‘bravo’都是我喊出来的呢!还有最重要的最后一声‘bravo’,那首《自新世界》真是太震撼人心了!”

    戚暮也没想太多,只当是自己刚才看错了,他轻轻颔首道:“那大概是我看错了,闵琛应该回柏林了吧,估计不会来参加我们的音乐会。”一边说着,戚暮一边将手中的小提琴轻轻放进了琴盒里。

    墨绿色的天鹅绒琴盒仿佛羽毛一般,将小巧精致的小提琴包裹进去。

    “对了小七啊,你今天演奏的时候我多注意了一点,你似乎在一些个别地方处理得和预演时候的不一样啊。”

    戚暮将琴盒的拉链拉上,思忖了半晌,回答道:“临时会出现一些状况,所以我也调整了一些东西。对了郑哥,你不是说今天……”

    “戚暮!你过来一下!”

    一个响亮的男声忽然将戚暮的话打断,他和郑未乔一起诧异地看去。只见杜胜正站在后台的小门旁,半开了门向他们招手,那模样真是又小心又仔细,仿佛生怕别人看到似的。

    戚暮微微一怔,接着便“诶”了一声,与郑未乔打过招呼后就走上前去。

    一边走,戚暮一边疑惑地思考着:

    这扇门的背后是指挥的休息室,就算是谭老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和他说,也不该这么保密。但是看着杜首席一脸“千万别让其他人知道、你要小心啊”的表情,戚暮心里的疑云越来越浓。

    等到他走到小门跟前时,只见杜胜神秘一笑,小声道:“马上见到那个人可别太惊喜,嗯……注意控制一点音量啊。虽然在华夏能见他一面的人少得可怜,但小七啊,你可是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人,要冷静、冷静啊!”

    说这话的时候,杜胜的脸上透露出一种过度兴奋的红光。

    戚暮:“……”怎么感觉,您老好像一点都不冷静了?

    大概是察觉到自己的表情太过外露,杜胜轻轻咳了一声,又说道:“好了好了,反正见着人家的时候你端着点啊,可别像那些个什么脑残乐迷一样,丢了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面子!”

    “……”到这个时候,戚暮总算是忍不住了:“杜哥,您这说的到底是谁啊?”

    杜胜挑起一眉,卖了个关子:“进去看了不就知道了?”

    “吱呀——”一声,红木小门缓缓拉开,仿佛是一道耀眼的光芒从世界的另一头打了过来,让戚暮下意识地眯了眸子。

    杜胜意味深长地笑了一声,道:“那个人就是——”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

    福娃:你生气辣!

    闵神:不生气?_?

    福娃:不就是一个bravo嘛2333!

    闵深:不!生!气!(,,???,,)

    福娃【指】:你们看,就是这么别扭xdd!

    小七:欺负谁呢?(`???‘+)

    福娃:_(:3」∠)_爬走……

    第十七章

    耀眼明亮的灯光下,是指挥休息室里简约大气的装饰设计,虽然用的是欧式风格,但是在细节处更多的却是一些华夏风的元素,两者夹杂在一起并不显混乱,却有种莫名的和谐。

    曾经有人这样评价过闵琛——

    柏特莱姆家族的高贵早已深深刻在了他的骨子里,来自华夏闵家的底蕴却也从未消失,由此塑造了这位世界指挥家独特一流的指挥风格。

    而此时此刻,这个男人就这样站在房间的中央。

    戚暮仿佛感觉到了一次剧烈的撞击,震得他的大脑晕乎乎的,一下子还回不过神来。他在欧洲多年都没有机会见着闵琛一次,没想到……到华夏就这么轻易地实现了?!

    杜胜在一旁打量着戚暮震骇的模样,心中有些感慨“小七还是比较镇定的啊”,脸上却是一片笑意:“怎么,见着柏爱的首席指挥有点惊讶了?”说着,杜胜特意压低了声音小声道:“这是谭老给你特别制造的机会,虽然闵琛在钢琴上早已更深一些,但是他也学了十几年的小提琴,音乐都是互通的,你还不过去?”

    如同地震般的惊讶过后,戚暮倏地冷静下来。听着杜胜的话,他轻轻颔首,接着便抬步走了过去。

    其实闵琛早就在杜胜开门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的动作,他一边与谭老交谈着,一边用余光看向杜胜,打量着他在做什么事。等到门开得更大一点的时候,他微微蹙眉,下一秒便见着一个挺拔清俊的青年出现在了门前。

    是他。

    心中忽然闪过这么一个声音,闵琛还未再多想,便听到谭正辉端肃的声音响起:“闵琛,这是我非常关照的一个后辈,我们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或许你以前曾经见过他,他叫戚暮,以前在金色大厅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演奏过。”

    见着谭老都亲自为自己介绍了,戚暮礼貌地露出一抹微笑,伸手道:“闵先生您好,我是戚暮。”到这个时候,戚暮自然也知道自己刚才并没有看错人,于是道:“您能来听我们的演奏会,真是十分荣幸。”

    青年的话说得滴水不漏,既做到了礼节十足,又没有掩藏自己的欣喜。

    闵琛微微怔了会儿,伸手与戚暮相握:“你好。”

    只是短暂的相握便很快松开,就算是冷静如戚暮都忍不住有点激动,但是他也知道这是谭老给他制造的一个认识闵琛的机会,他自然不会抢着开口。

    但是他不开口了,闵琛倒是低声问道:“你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演奏过?是特邀嘉宾?演奏的是什么曲子?”

    一下子被提问了三个问题,戚暮下意识地抬首看向对方,他的目光正好落入了一双深邃幽黑的眸子里,让他愣了片刻。接着,戚暮笑着回答:“是八九年前的事了,算是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主要演奏的是塔尔蒂尼的曲子。”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戚暮显得十分镇定从容,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倘若不是当时他就坐在副首席的位置跟着演奏,恐怕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不过他也记得当时柏爱正在英国进行演出,闵琛应该是不会去听那场音乐会的。

    果不其然,闻言,闵琛轻轻颔首表示知道了,接着便再也没有了戚暮说话的机会。

    古典音乐上的天赋从来不与年龄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谭正辉虽然年龄是闵琛的两倍有余,但是他却也明白眼前这个冷峻有礼的男人在音乐上的早已确实是高出了自己。

    所以在这场对话中,戚暮也发现了其实主要控制节奏的还是闵琛。但是后者却没有让谭老感觉到一丝尴尬,闵琛不是一个喜欢笑的人,但是他却保持着绝对的绅士风度,认真回答谭老的每一个问题,有的时候还能做出补充。

    戚暮不由自主地想到:难怪有人曾经说过,和闵琛说话是一种享受了。因为这个男人确实有一种让你如沐春风的感觉,让你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

    当然,等以后相处熟了以后,戚暮曾经将自己对闵琛的第一印象告诉了丹尼尔。丹尼尔是怎么回答的呢?

    丹尼尔:“胡说!简直就是开了亚当的玩笑!闵那完全就是个混蛋好吗,他压榨、他剥削、他就是当世的法西斯!!!”

    不过可惜的是,闵先生法西斯对象的名单里可从来不会有人家小七的名字,丹尼尔就是喊破喉咙这个事实也永远不会改变。

    话说回来,闵琛和谭正辉并没有交谈多久,他和一旁等待着的金发经纪人就准备先行离开。谭正辉、杜胜还有戚暮三人亲自将他们从另一条通道送到出口,站在b市光彩斑驳的夜景下,戚暮还感到一些不真实。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虽有霓虹灯不知疲倦地闪烁着灯光,浓郁的夜色却成了此时最好的遮挡物。丹尼尔先去取车了,闵琛和谭老又说了几句话,等到他再和杜胜交谈几句后,最后便又回到了戚暮的眼前。

    在这个人面前,不要说戚暮了,就是当初的陆子文都只能算是一个后辈。

    所以戚暮并没有让对方先开口,他礼貌地笑着,说:“闵先生,我以前曾经在欧洲见过您指挥的音乐会,当时那首贝多芬的《华尔斯坦协奏曲》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当时您是钢琴指挥,能够将钢琴和指挥做得天衣无缝,真是让人十分震撼!”

    略暗的夜色中,闵琛微微垂眸,望着眼前的青年。因为有谭正辉和杜胜的在场,他不可能直接跳过他们而来与这个青年交谈,但是他却一直记得,就是这个人,在刚才那场音乐会中真正让他察觉到了一丝惊喜。

    嗯,整个乐团的演出非常出色,但是能称得上是惊喜的,只有这个人了。

    闵琛启唇道:“谢谢你的喜欢,你的小提琴拉得很好。”

    闵琛的声音清冷低沉,语气也十分平缓,就在戚暮以为对方就这样结束了与自己的对话时,他听到对方忽然问到:“刚才那道汽车鸣笛声,是什么音调?”

    “e调do……”戚暮下意识地回答,但是在出声的下一刻,他却一下子愣住。

    戚暮刷的抬首看向对方,这一抬头他才发现自己与那张俊美深刻的面庞竟然只隔了不足十厘米的距离!他赶紧地后退一步,却正好踩了一个空,身体立即失去平衡地向后倒去。

    闵琛伸手揽住了青年的腰身,一个用力将他拉了回来。

    猛然贴近的距离让戚暮整个人都彻底愣住,他惊诧地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闵琛也是有点惊讶的,他没想到对方的反应居然会这么大,差点就要往后摔进川流不息的车流里。

    于是闵琛赶紧地将对方拉了回来,却在下一秒正好与青年漂亮透彻的瞳孔对上。

    就好像回到了在音乐会上的那第一次对视,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两人却感觉到了一个世纪般的长久,甚至能感觉到对方微弱炙热的呼吸。

    下一刻,闵琛立即松开了揽住戚暮腰身的手。

    “小七!你怎么回事?刚才差点出事!”

    “小七啊,怎么样,没吓到吧?”

    谭正辉和杜胜赶紧上前,焦急地询问着,而另一边,丹尼尔按了按汽车的喇叭,示意闵琛可以离开了。就在离开的前一刻,这个冷峻优雅的男人竟然难得的迟疑了片刻,最后还是走到戚暮的身边,倏地俯下身子在他的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

    直到黑色大气的车子消失在了车流中后,戚暮才回过神来。

    闵琛刚刚说的是什么?……

    戚暮有些不敢置信,但是他良好的听力却不容许他听不清那句话。

    他说——

    『我很想听你的独奏。』

    安静平和的车厢内,丹尼尔悠闲地开着车,一边说着:“b市交响乐团的水平还是很不错的,那个杜胜的水平也到了非常高的地步了,可惜的就是年纪大了点,要不然乐团可以考虑签下他。”

    丹尼尔自顾自地说着,而坐在驾驶座后的男人却微微转首看向窗外,没有多言。

    “诶对了,今天那个后来进来的年轻人是谭正辉的什么人?竟然让他亲自引荐给你,看来他很重视那个年轻人啊。”一边说着,丹尼尔一边摸着下巴道:“嗯,看上去好像有点眼熟,长得挺好看的。”

    一路上,良好的隔音条件让车外繁杂的城市噪音彻底隔绝开来,虽然只有丹尼尔一个人说着,但是他却也没觉得无聊。等到车子转了个弯驶下高架的时候,丹尼尔正笑眯眯地打算开点音乐听听,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响起。

    “戚暮……水平很好,他的天赋很高,你去查一下,以前应该在维也纳做过一些事。”

    丹尼尔倏地一愣,反射性地问道:“嗯?什么?”

    城市光怪陆离的灯光透过深色的窗贴照射进车内,在男人俊美如雕刻般的面容上打下一层暗影。

    良久,闵琛叹了一声气,道:“你去找找他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录制的专辑,我想听听……”

    “他的独奏。”

    作者有话要说:  【福娃小课堂开课辣!】今天的课题:什么是钢琴指挥?

    就是一边弹钢琴一边指挥,在没有钢琴声部的时候直接指挥,在有钢琴的时候用身体来指挥。

    xd闵神是柏爱的首席指挥/音乐总监/钢琴首席,所以他曾经钢琴指挥过哒!

    另外福娃推荐贝多芬的《华尔斯坦》,特别好听!!!

    第十八章

    下午3点,维也纳。

    到了这个时候,红砖街道上的行人渐渐少了许多,他们纷纷为自己泡上一杯浓郁的咖啡或者奶茶,准备度过悠闲愉悦的下午茶时间。

    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成员也不例外。

    他们三三两两地从几层台阶上下来,向街道上到处都是的咖啡厅走去。一般来说都是几个关系好的凑在一起,当然也有独自一人走在最后面、无人问津的,比如罗遇森。

    “都是群势利小人……”

    罗遇森在喉咙里咕哝了一声,英俊的脸庞上露出一抹狠厉的神色。

    自从陆子文去世后,乐团里的其他成员就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罗遇森。虽然医学鉴定结果上说,陆子文是因为哮喘发作才意外去世的,而发病原因绝对不可能是打斗引起,但是所有人都还是在心里埋下了一根刺。

    甚至有人在罗遇森听不到的地方讨论过:“陆……真的是在罗走了以后才哮喘发作的吗?”

    这种事根本不为人知。

    首席休息室里不可能装有摄像头,而陆子文的死亡时间也没有精准到几分钟的程度。甚至罗遇森在临走前还特意将那杯下了药的水倒入了下水管道、杯子也顺手带走了,这根本没留下一点证据。

    但是,证据是一回事,人心又是另一回事。

    于是就造成了如今罗遇森被孤立的情况。

    “嘿,罗,怎么就你一个人?”

    罗遇森转身一看,便见到一个又黑又胖的矮男人从台阶上走了下来,一丝厌恶从他的眼中一闪而过,但是很快他又笑了起来,说:“托马斯先生,你今天怎么也走得这么慢?我想去散散步,所以没跟着大家一起走。”

    谎话!

    根本就是没有人想和他一起走。

    被叫做托马斯的矮胖子意味深长地看了罗遇森一眼,等到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的时候,他忽然道:“罗,这么多天过去了,好像你也没出什么事啊……”

    罗遇森脚下的步子顿时一滞。

    那矮胖子倒是笑了起来:“啧,你说当初陆到底是不是在你走了以后才哮喘发作的呢?哈哈,我开个玩笑,你不要介意啊,罗。”说着,那男人隐晦地压低了声音:“我会帮你保密的哦,罗,哈哈!”

    说完,那胖子便狞笑了一声,丢给罗遇森一个嫌弃的眼神,很快便跟上了走在前面的乐团成员先行离开,将独自一人的罗遇森落在原地。而罗遇森望着这胖子不断扭动、肥胖的身躯,眼中的恶心简直是要吐出来了。

    “妈的托马斯,你竟然敢威胁我……当初要不是你、要不是你……!!!”

    罗遇森的眼睛都要红了,但是他还是没有将最后的话说出口。良久,红砖枫叶的街道上,再也没有一个人的身影,只有不断飘转的落叶还在空中打旋。

    而在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b市,夜色早已浓郁,快要接近深夜。郑未乔正巧顺路就开车带戚暮一程,两个人开着车,车外一切的噪音都被隔开。

    “郑哥,今天让你等得久了点,真是不好意思啊。”戚暮坐在副驾驶座上,歉意地笑了笑,道:“没想到我回到后台的时候发现你居然还在等我,其实你可以早点走的。”

    郑未乔却摇了摇头,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说道:“我也就等了不到一个小时,倒是小七,你可要多听谭老的指导啊。谭老是老艺术家了,他在某些方面确实很有造诣,他的指导对你以后的路还是很有帮助的。”

    这很明显是以为戚暮在那一小时里,都是在听谭正辉的指教了。

    闻言,戚暮真是哭笑不得。他摇摇头,说:“郑哥,其实我去那里不是见谭老了,而是……”顿了顿,戚暮微微正了颜色,昳丽好看的面容上露出一种严肃的表情:“而是去见闵琛。”

    “……!!!”

    戚暮明显地感觉到车胎打了个滑!

    所幸郑未乔的车技还是很不错的,他立即就稳住了车子。就在戚暮以为他十分淡定的时候,郑未乔惊呼的声音传来:“闵琛?!是那个闵琛?你怎么会见到他?他真的没有回柏林?”

    一系列的问题让戚暮感觉到十分有趣,他点点头,一一回答道:“嗯不错,就是那个闵琛,闵琛的闵,闵琛的琛,他没有回柏林。郑哥,你没有听错。是谭老帮我引荐的,他老人家比较照顾我,只有我、杜哥还有谭老知道这件事。”

    这事儿对于郑未乔来说也是个大新闻:“你让我好好想想……”

    不过片刻,郑未乔还是忍不住道:“小七……你真的没有看错人?”

    戚暮面无表情道:“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没有看错人,郑哥。”

    “……哦,真的啊……”

    戚暮:“……”

    其实要说到底有没有看错人,戚暮至今还觉着有些晕乎、不大真实。但是那在腰间留存着的一点炙热的温度,却让他无法催眠自己、当那个人没有出现过。

    因为……

    真的是闵琛。

    其实谭正辉也只是想给戚暮制造一个认识闵琛的机会,为他在欧洲的未来铺路。但是谭老却不知道,戚暮原本在欧洲就有很多认识的人,无论是伦敦、柏林、慕尼黑还是维也纳,但是闵琛……还真是他不认识的。

    戚暮自己也知道,不要说搭上闵琛这条线了,就是搭上了丹尼尔·杜克这列火车的人,在欧洲古典音乐界都会拥有很好的人脉关系,以后也会走得更顺一些。

    这一点,他真的非常感谢谭老。

    但是最让戚暮在意的还是在最后分别的时候,闵琛突然问出来的那个问题。他下意识地就将那道汽车鸣笛声的音高给说了出来,他记得当时闵琛的眼中是没有掩藏的赞许。

    想到这,戚暮不由转过头看向窗外不断向后飞去的城市夜景,清挺俊秀的眉峰也渐渐皱成一团。他叹了声气,暗自想到:该说真不愧是闵琛吗?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他从哪儿知道自己居然拥有绝对音感的事情……

    “唉没想到真的是闵琛啊,他居然真的来听这场音乐会了,我都没注意到他。”郑未乔扼腕感慨了一句,接着便问道:“对了,那小七你刚才就真的只是去和闵琛交流了几句?我还以为谭老要和你说说续约的问题呢。”

    戚暮与b市交响乐团并没有签下长期合约。

    b市交响乐团是因为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临时生病才迫不得已要对外招人,而这段时间那位副首席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自然就要回到乐团里来,而戚暮的位置也因此要再次让出去了。

    郑未乔在前几天就曾经问过戚暮,到底谭老是怎么想的。但是戚暮却也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因为谭老并没有和他提过这件事,而他们的那份临时合约确实也即将截止。

    郑未乔想了想,又说:“如果你想要回s市的话,我前几天联系了一些朋友,据说s市交响乐团又开始招人了。就是老师她原来的乐团,那里的成员们也是看着你长大的,这样也好,他们……”

    “郑哥,谭老希望聘我做助理首席。”

    “他们也会好好照顾你的,你也不会……助理首席?!!!”

    戚暮:“……”他明显地又感觉到车子在道路上打了个滑。

    戚暮忍不住地抓紧了自己的安全带,整个人也往后挪了挪,才说:“嗯。杜哥说他年龄也不小了,有点想离开乐团、开几场自己的独奏会了。当然,做独奏小提琴家和乐团的首席并没有什么冲突,但是杜哥觉得自己恐怕没那么多精力了。”

    “……”沉默了半晌,郑未乔已经确定自己做好一切心理准备,就算戚暮下一秒就要告诉他“郑哥、闵琛聘我做柏爱首席”他都不会惊讶后,说道:“杜老师有这个打算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小七啊,你真的……想好了是先在乐团发展?或许你也可以像盛彦辉他们那些人一样,当一个小提琴独奏家。”

    这个问题,久久没有得到回答。

    正好是一个红灯,郑未乔停稳了车子后转首看向戚暮,他刚打算开口再问一遍,却在看到青年神情的那一瞬间倏地怔住。

    b市混沌寂寞的夜色中,青年姣好的面容在璀璨灯光的照耀下,朦胧而又抓不住。一种无法言语的寂寞与无助清楚地显露在那张脸上,让郑未乔心中一怔,有些揪心起来。

    良久,只听戚暮低声道:“郑哥,我现在的目标只是乐团。有的人认为,独奏这条道路比乐团看起来更光辉亮丽,他们可以随意转换乐团,让乐团成为他们的伴奏。但是在我的心里,我一直认为只有能够配合别人,才能真正地达到自己的巅峰。如果只顾走自己的路,那么……你所成为的只会是一个你,而不是在其他人影响之后的你。”

    “我想,杜哥做了这么多年的乐团首席,时至今日才想要去独奏,恐怕也是这个想法吧。”

    “有独奏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去,但是我的正业,永远是乐团。”

    “就像是闵琛……为什么世界上所有人提到他的时候都会先说他是一个出色的指挥家,再提到他是一个优秀的钢琴家?”

    “因为能够配合别人,能够引导别人,能够指挥别人,这真的是种才能。”

    ……

    郑未乔怔然地望着戚暮,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等到身后的汽车不断地按响汽笛声时,他才赶紧踩了油门又开起车来。这个时候,郑未乔不知道是被什么给鼓舞到了,他竟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小七,我支持你。”

    很久以后郑未乔再想到这个场景,真是觉得自己被戚暮这孩子给带上了一条无法反悔的路。

    从一个最小的第二小提琴组副首席,到助理首席,到首席。

    从b市,到巴黎,再到维也纳,最后是柏林。

    他陪着这个孩子走了一路,也亲眼见证了他成为那个矗立在世界顶端的存在。

    这个世界上通往成功的道路不会只有一条,但是只要是戚暮的选择,他便是义无反顾地——

    支持。

    第十九章

    虽然说是正式成为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但是谭老并没有真的和戚暮签下长期合约。这件事令戚暮感到一些惊讶,但是心里却也明白谭老是不想一下子绑住他。

    在谭老的心里,一直希望他去进修学习。这是每一个传统的老前辈心里都惦记着的事,要先学了、才能会用。虽然这目的与戚暮所想的并不一样,但是却也阴差阳错地随了戚暮的意。

    b市交响乐团的合约一签就是三年,这时间实在太长。

    既然决定了要正式在乐团里呆下去了,那么戚暮便打算先搬家了。原本住的房子距离乐团太远,每次就算是乘郑未乔的车都要半个小时之久。而如果是乘地铁……

    戚暮是一点都不想再体验一遍b市的地铁了!

    那滋味……用句比较时髦的词来说,就是太·酸·爽·了!

    于是在正式转为助理首席的第四天,一大早,郑未乔便早早地来帮戚暮搬家了。戚暮原本住的小区位于b市东四环,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也是目前戚暮所拥有的最后一处房产了,在昨天他已经联系好下家将这里租了出去。

    “小七啊,其实你也不用租出去的,这以后……以后要是想回来看看,怎么办哪?”戚暮要搬走的东西并不多,郑未乔捧着一个小箱子放入了借来的白色皮卡上,一边说道:“你新租的那个单身公寓也太小了一点吧,要不要我再去帮你找个大点的,你住着也舒服些?”

    戚暮将一个重重的箱子轻轻放在了皮卡上,听着郑未乔的话,他笑了笑,摇头道:“郑哥,多谢你了,我觉得那个单身公寓挺好,就不要麻烦你再找了。”

    郑未乔为难地皱了皱眉头,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到底还是没说出口。

    郑未乔是认为那样的地方,戚暮恐怕是住不惯的,就连现在这间比较高档的小区几年前戚暮搬进来的时候都嫌弃了好久,才勉强住下。

    这一点,戚暮也明白。坐在车上的时候,戚暮悄悄地转眼看向一旁认真开车的郑未乔,眼中流露出一丝感激。

    其实郑未乔不知道,他当初最为困顿的时候,曾经住过桥洞。维也纳的秋天真的很冷,虽然因为温带海洋性气候的缘故使得它秋冬也十分湿润,但是一旦入了夜,真的是很冷、很冷。

    为了上学,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自己勤工俭学、打工赚钱,总算是将学业完成。而等到毕业后,除了养父养母的一栋小房子外,他只剩下几百欧元的现金。

    房子他是不可能卖的,虽然是租出去了,但是租金却也不高,所以在那刚加入乐团还没发工资的十几天里,他只能一个人蜷缩在桥洞里,几乎彻夜不得入眠。

    而郑未乔口中的那间单身公寓与维也纳的冰冷桥洞相比,真的是如同天堂般的地方了。

    “今天堵车好像堵得有点严重,马上就要到地方了,要不先下午吃点东西吧,小七?”

    b市堵车之严重,戚暮早已在刚重生没几天的时候就已经见识到了。原本他们今天上了高架一路通畅还觉得十分幸运,但是才下高架没过几分钟,明明很远地已经能看到那间单身公寓的楼了,却怎么都开不过去。

    戚暮看了眼车窗前拥堵到似乎没有一点流动意思的车流,他点点头,无奈地笑道:“好,也到中午了,我们先吃点东西吧,郑哥。”

    两人将车停在了路边,随意地找了间小餐馆就进去了。餐馆里吃饭的人并不多,恍然间见到一个昳丽俊秀的青年忽然走进来,他们都惊艳地多看了戚暮几眼,但是最后还是悄悄地移开目光。

    这张过分好看的长相是给戚暮带来了一些烦恼,但是却也不是什么大事。等到吃完饭后,戚暮抢着付了账,郑未乔借用了店家的厕所方便一下,戚暮便站在店门口等他。

    不知道是不是即将入冬的缘故,最近b市的天空上并没有什么云絮,也没有春季的灰尘风沙,整片蔚蓝的天空仿佛一汪浅浅的湖水,泛着透彻澄净的光芒。

    戚暮见着这番场景,心情大好。趁着等待郑未乔的时间,他好奇地四处打量着附近的环境,幸运地发现了一家小型欧尚超市、一家看上去不错的健身房,还有一条比较繁华的小商业街,以及……

    戚暮的目光倏地怔住。

    姣好的眸子陡然睁大,他认真地盯着那方向看了许久,似乎有些不信地抬手擦了擦眼睛,再看了看后便松了口气,低声笑道:“真是看错了,那个人怎么可能在这里啊……”

    “哪个人啊?小七啊,你是见到什么熟人了吗?”郑未乔走了过来,好奇地往戚暮刚才看着的方向看去,只见到一辆长长的客运货车挡在了道路的出入口正要转弯,几乎堵住了一条小路。

    听了郑未乔的话,戚暮又转首看了那方向一眼,然后他笑着摇首,道:“没什么,郑哥,是我看错了。今天天色也不早了,要不我们先赶紧走吧,要是路再堵起来就不好了。”

    郑未乔闻言点点头,两人又检查了一下东西后,便赶紧地上车离开。

    而戚暮所没有发现的是,就在他们刚离开不过多久,那辆庞大的货车总算是挪着它笨拙的身躯、艰难地转了个弯,原本被它掩藏住的地方也彻底的显露出来。

    这是一条老街,有不少小摊贩正围在路边贩卖着各色小吃。他们吆喝着最纯正的京城口音,卖着的大多也是流传在这片土地几百年的老牌小吃,整条小街都包含了b市最正宗的华夏风味,有不少游客经常光顾游览。

    当然,自然也少不了最常见的老京城酸奶和……油炸蝎子。

    一架小小的手推车上,用细细的竹签插了无数只蝎子、虫蛹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泛着热气的油锅里还炸着几串东西,吸引了不少游客,却很少有人敢上前尝试。

    金发碧眼的男人半弯下腰看着那被串成一串的蝎子们,他专注的目光紧紧盯在上头,吞了口口水,小心翼翼道:“咳咳……闵,华夏人也太敢吃了吧,这玩意儿……这玩意儿真的能吃吗?不会……不会中毒吗?”

    在丹尼尔的身旁,是一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闵琛穿着深黑色的高定风衣,微微垂眸,目光认真地凝视在油锅里的那串炸蝎子身上。他仿佛没有听见丹尼尔的话,只是薄唇越抿越紧。

    良久,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响起:“我想吃。”

    丹尼尔正好奇地打量着一串离自己最近的炸蝎子,又不敢碰、又很想碰地来回尝试,忽然听了闵琛的话,丹尼尔一个惊吓差点把自己的手送进了蝎子钳子里。

    丹尼尔惊魂未定地瞪大双眼,惊悚地看向闵琛:“你居然想吃这个鬼!!!哦我的上帝,奥斯顿,你真是太可怕了!!!”

    丹尼尔很少会喊出“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但是此时此刻,他却已经惊骇到只能脱口而出一串流利的英文,完全忘了自己身处何地。

    闵琛轻轻睨了丹尼尔一眼,道:“是你吃。”

    “天哪你居然吃这个,这真是太可怕……什么我吃?明明是你要吃啊!”丹尼尔惊悚道。

    闵琛却轻飘飘地启唇:“我不敢吃。”

    “……”

    不敢吃那你还想吃!!!

    丹尼尔脸色发青:“我也不敢吃啊!那你还要吃什么啊,这个鬼我们就不要吃了嘛!”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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