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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颜第4部分阅读

    诛颜 作者:肉书屋

    诛颜第4部分阅读

    ”,因此,贵族区域中又特别预留了一处最佳位置给皇上和大内高手。

    我正看着,言儿跑来跟我说:“公主,您昨日在郑王府大大出了彩,您的名声更大了,这会儿为了看您表演,远场的位置都卖到五两银子了。”

    我不动声色,应了声,“是吗?”心里却很高兴。

    远场的位置便是普通百姓区的座位,那么已经隔的较远了,不靠近点,估计连我是男是女都辨不清了。所以那里的位置,官方一向不管,先来先得,倒是一些小有聪明的人做起了卖座的买卖,在我时代这些人,应该叫做“黄牛”。

    据说上一届花向晚起舞,远场的座卖到了二两银子一位。

    呵呵,看来我是远胜过她了。

    听说,这届“群英会”花向晚、玉逐云都会来捧场,想来个“三绝色齐聚鸿城”吧,不知道是否已经坐在场下了。

    本届“群英会”由我的三哥端王李铮来主持,传说他文韬武略,气势不凡。我见过一次,只有一个感觉,口才极佳。这会儿就能验证,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从“群英会”历史讲起,再唱颂歌一般的夸了赤唐国、和国、日月国一番,当然重点是赞赤唐国当今皇上英明神武云云。

    我远远看见水墨宇走向我,我冲他笑,他回了一个温柔的笑,示意我放轻松,半路有人截住了他,他便跟那人走了。

    三年前,水墨宇作为和国“群英会”开幕式中头舞的策划人和主要表演嘉宾得到各国称赞后,本届的头舞策划人和表演人也早早选定为他了。对他而言,这届已经得心应手了。

    我的皇上老爹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他一脸笑意,刚刚落座,前面的李铮便宣布“头舞”开始。

    掌声雷动,围坐在舞台下的乐师们奏了首曲子,我估计是表示欢迎各方远客的礼乐。此刻的舞台十分的华丽,绝看不出它原来的用途。

    匐在漆红大鼓上,我的心突然有些紧张起来,大概是受了这种场面的影响。十几个壮汉抬着大鼓从后台走出,又是一种乐曲响起,应该是过渡性音乐。

    当鼓被放上舞台的时候,我的心居然镇定下来,涌上来的是饱满的表现欲。说实话,我好久没有强烈的表现欲了。

    我的脸上依旧戴着淡金色面纱,一身高洁的仙子般的轻盈装束,没有艳丽的浓妆,没有冗沉奢华的装饰,顶上一朵青丝绾成的牡丹在玉簪的映衬下大气而典雅,我这一身,简单而不失高贵,清凌凌如破水而出的凌波仙子。

    水墨宇抬头看了我一眼,他手落音起,《飞天》前奏便倾泻而出,我起身走了个舞步,双手用力一展,水袖翻飞,在空中打出优美的曲线,这个开场动作顿时赢得了场下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

    随着《飞天》副曲加入进来,我的芭蕾舞专业动作逐一上场。大鼓是我的舞台,我在鼓上时而轻点,时而跳跃,身形灵动,优美而高雅。水袖飞卷,或舒或收,自成一段风情。我眉目扫处,无一人不惊艳,无一人不叫好。

    音乐渐渐到了高嘲部分,所有乐器合奏,声势浩大,随着音乐,我身体上扬,脚尖着地,立了起来,场下有人注意到了我的动作,惊叫了一声。紧接着越来越多的人都发现我竟然只用脚尖点地跳舞,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有震撼性。

    铃铛声脆,我心中一笑,只怕下面的动作,会让他们从座位上摔下来了。

    这个动作,专业名称叫“三十二个挥鞭转”,难度非常之高,以前被我妈逼着练了很久,也没有几次能够完美完成,因此这次,我并不准备完全按要求完成这个动作,只想尽力而为。

    标准的动作是:单腿脚尖上连续转三十二圈,另一条腿要连续做三十二次挥鞭似的动作。在转的过程中脚尖着地面积只比五分的硬币稍大一点,而且一点也不能移动地方,还要做得很标准,很美。由此可见该动作的难度之大。

    我完成一个圈时,场下人声鼎沸纷纷叫好,当我转的圈越来越多时,场下的声音就越来越小,当我以一个优美的姿势结束这个动作时,上万人的玄武场上竟然寂静无声。

    所有人都被我的表演震慑住了。我甚至看见皇上也看得嘴巴圆成了鸡蛋状,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庄重的神态。

    跳完这个高难度动作,后面接的只是几个过渡性的简单动作。但这时,我的任何一个动作看在场下众人的眼中,竟都成了仙姿一般,掌声和叫好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以至于我结束头舞退到后台时,场下还是一片为我欢呼的声音,这也让我颇为激动。

    脚尖动作,我是第一次在人前跳,水墨宇也是第一次看到,可惜现在不见他的人影,否则我真该看看他眼中是什么样的激动。

    跳完舞下来后,我清楚的感觉自己在四个丫头眼中的地位又升了一级,上升为“天人”级别,她们看我的眼神除了敬慕更多的是崇拜。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相信从今以后,天下之中“南国一绝色”的才情便无人敢质疑了。

    我暗自笑着,坐在休息间里,四个丫头眉飞色舞的描述着刚才场下的盛况,我没心思听。

    感受到有目光射来,我抬眼寻去,竟看到昨日在郑王府寿筵上见到的那个男子负手站在不远处。

    依旧直勾勾的冷眼看着我,嘴角有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我鼓起勇气,走向他,感受到他身上的冷冽之气越来越重,“你是谁?”我终于问出口,“为什么如此看着我。”

    他把头转向一旁,并不看我,冷冷道:“我若看你便是你的福气。”

    “沙渚!”我唾了一声,转身离开。

    他竟没有回话,我转身一看,哪里还有他的人影?

    耳边却传来他冷冷的声音,“你是我选定的妻,明晨我来接你。”

    [第一卷 满庭芳:第十二章 古痕]

    他说,我是他选定的妻,明晨他来接我。

    我说,他不过是个疯子,自负而狂妄,森严的皇宫岂是他想来便来的么?他太不自量力,想到这里,他的话便如青烟般从我脑中袅袅消散开去。

    我遣人去找水墨宇,他们说他早已离场,急匆匆不知赶去何处。他平淡如水的性格,什么事会如此在乎?甚至一贯周全的他会忘记告知我一声,或许我在他的心里的份量始终不如我希望的那么重吧。

    没了他,留在此处便觉无趣,我招来宫人摆驾回宫。

    今日的皇宫比平日显得清冷了些,“群英会”的比试已经开始,宫里的主子多半都去观看这三年一度的盛事了。

    “群英会”的比试项目分为文试与武试。顾名思义,文试主要比文、诗、词、歌、曲、艺、棋;武试则比武艺、布阵、战术、算术等。自赤唐国曾祖皇帝那届开始,女子可以参加文试,但武试至今仍只限男子参加。

    在赤唐国内,武试士子一向进不了前十名,因而无论是皇族还是百姓始终关注的还是文试,文试在国内的发展也非常神速,文试的七个分项目中,赤唐国人至少也能拿下两三个“状元”,三四个“榜眼”、“探花”。因此,这一届的所有士子中文试士子占了绝大部分。

    对于颇有才华的士子而言,参加“群英会”也是一条步入仕途的捷径。赤唐国规定,进入前三名的士子可以直接入朝听用。而正常的做官途径则颇为繁杂,首先要通过每年两次的郡试,获得士子身份;然后再参加一年一次的州试,取得升人资格;接着又参加一年一次的国试,成为殿人,殿人已算有功名之人;最后殿人再参加每两年一次的皇考,前百名入朝听用,授予官阶。

    因此,士子如能在“群英会”上一举成名,最少也可少奋斗两年。

    我倚腮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心中空荡荡的,却说不上来为了什么,以前的我极少会有这种百无聊赖的心情。

    景润宫里也空荡荡的,我只留了几个宫女和太监听用。其他人,尤其是那四个近身婢女在回宫的路上虽未抱怨,却也看得出极不情愿,我便拿了宫牌让他们自行出宫去观看比试。

    像我这么体恤下人的主子恐怕不多吧,我自嘲的暗笑。

    水墨宇究竟是为了何事,才如此行色匆忙毫无交待的离场?

    这一天剩下的时间,我一直纠缠在这个问题上,久久不能释怀他对我的忽视。可是,直到晚膳过后,四个丫头回来,也没有水墨宇半点消息。

    宫女太监们兴奋的谈论着今日比试中表现出色的士子和令人激动的话题,我既不想制止也不想听。

    心里等着水墨宇。

    然而奇怪的事却还没完结,夜深人寂,荀隐竟没有出现。

    难道他出了意外?以他的功夫这不大可能。

    或是他决定不告而别?荀隐的外伤在南蛮贡药的神奇作用下昨日就已经全好了。

    他难道不知道,他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走了,我会难过吗?

    而水墨宇呢,就这么不留半点消息的离开,那我又算什么?

    这时的我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个颇为奇怪的夜晚,改变了我今后的人生……

    此刻,我知道自己在做梦,梦里的水墨宇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另一个女子拉着她的手,越走越远,我拼命的追赶,却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终于摔倒了,我努力地爬起来四处寻找,他已经不见了。

    我大声地呼喊他的名字,水墨宇。

    痛!好痛!疼痛令我幽幽的醒来,睁开眼,闯进眼帘的却是“他”的脸,俊美非凡却冷冽无比,我猛然记起,他说过,他来接我。

    我被自己的记忆吓得浑身一震,才发现他的手正钳住我的下颚,“好痛”我叫道,奇怪,我的声音怎么软绵绵的。我努力想撑起身子来,却发现全身已绵软无力。

    他冷冷地看我一眼,强硬的抬起我的下颚,面无表情道,“做我的妻,即使做梦也只能叫我的名字。”

    松开手,他冷然道:“记住,你的丈夫叫古痕。”

    说完他将我无力的身子抱起,让我的头抵在他的胸前,他的下颚抵住我的头,温暖的手在我的脸上来回摩挲,言语却依旧冰冷,“我美丽的公主,以后你是我的妻。”

    “你给我吃了什么?”我挣扎着想起身,却无论如何也办不到。

    蓦然插进一个冰冷的女声,“你吃了‘软骨散’”语气阴冷冷的,没有人气。

    我循声看去,古痕的身后坐着两个容貌一模一样的冰美人,双胞胎!说话的是左边那个,右边的那个也看了我一眼,却没有说话。

    原来武侠小说里常写的“软骨散”真有让人骨软的功效。

    古痕收了收臂力,将我抱得更紧。

    这是一辆非常大的马车,竟比我去郑王府时乘的马车还要大,甚至还要奢华。与皇家御撵争锋,难道他不怕惹来杀身之祸吗?

    啊!我倒忘了,他连皇家公主都敢劫持,还在乎这个吗?……可他是怎么办到的?我明明睡在景润宫里,他是如何穿过三道守卫森严的宫门将我劫出?而我又怎会丝毫没有察觉?马车行驶的速度并不快,他的神情也很轻松,看来身后并没有追兵。难道没有人发现公主被劫了?还是他们追错了方向?

    我迷惑的望着他,“你究竟是谁?”

    他抬起我的脸,在他的脸上轻轻的磨蹭着,答非所问,“现在是辰时了。”

    他是否是想告诉我,他说凌晨接我,他已经办到了。

    难道皇宫守卫就如此不堪一击吗?那些金甲禁军干什么去了?竟连一国公主也是护卫不住,令人说接就劫?我在心里气得破口大骂。

    而这个古痕,简直是个疯了,要我做他的妻,我可没答应,“你掳走我,就是与赤唐国、和国作对,你是不是疯了?”

    “疯?”古痕冷冷的嗤笑一声,“我从不做不疯的事情。”

    我不敢看他的眼,他的眼犹如深渊,瞥一眼也令人生畏,“掳走一个有婚约的公主,于你并没有好处。”如此明显的利害关系,难道他看不到?他又能有多大的势力,可以与两国抗衡?

    “是吗?”他捧起我的脸,依旧没有表情,“我喜欢的东西,花多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更何况,为你并不需要花多大的代价。”他说得云淡风轻,在我听来,却更证明他疯了。

    “我不知道你究竟有多大的势力,可你以为你能与一国抗衡吗?”我兀自作着最后的抗争,试图说服他,虽然我明知这是不可能的。

    古痕突然似嘲似讽的大笑几声,捏紧我的脸,一字一顿的道:“你以为,为了你,他们会拿整个国家与我争锋?”

    天啊,说这话,他已经疯到骨子里了,他完全疯了……

    我完全不想再说话,任他抱着,心里希望那群没用的禁军能尽快追上来。然而我的希望却一遍遍落空。

    马车行驶了三天,速度并不快,却一直没有停过,除了中间换了两次马以及各人解决内急问题之外。我一直软绵绵的躺在古痕怀里,他真的是个疯子,宁愿亲手给我喂饭,也不愿解了我的“软骨散”。以他和他身后那两个名唤“落尘”、“弄尘”的婢女的功夫,我即使完全正常也不可能逃出他们的手心。

    马车仍在行进,不知道出了多少座城,奇怪的是无论多晚,这辆马车都能畅通无阻的入城、出城,待遇形同皇家御撵。

    伴着日落、日出,日落又日出。我心中企盼追兵赶到的念想一点点沉寂下去,三天了,不可能没人发现公主失踪,皇上呢?我娘呢?水墨宇呢?拯救我的追兵呢?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我难过得甩了甩头,全身疲软的连这个动作也完成不了。古痕轻拂着我的脸,淡淡的道:“日落时,我们就到了。”

    “到哪儿?”我想知道我会被带到何处。

    久未开口的弄尘突然接道:“天下最美的城——醉城。”她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像嚼着棉花糖一样,不像她姐姐落尘,总是冷冷冰冰的感觉。

    我全身一颤,口中喃喃,“醉城”,我听过这个名字。

    从荀隐的口中,也从娘的口中。

    荀隐说,醉城里江湖人物的数量只怕比三国加起来还要多。“鬼教”总坛便在醉城,“鬼教”里的“鬼”大部分寄生在醉城。天下间,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最想去的地方都是醉城。穷人到了醉城可以变富,富人到了醉城可以变得更富,还可以享受到一切极乐。

    我娘则说,当今天下有一处赤唐国、和国、日月国都管不着的地方,那就是醉城。它屹立在三国的边境,虽只是一座城,可谁也没把它看成一座城。那地方有个奇怪的规矩,三国百姓可以自由出入,但朝中官员和军中将领擅自进入者必死于非命。近百年来这一规矩似乎已成为各国与醉城间的默契。因此,各国若有官员或将领死于醉城,也必不会追究。

    醉城,这就是古痕带我来这里的原因吧。若我娘所言确实,我一旦入了醉城,即使皇上和水墨宇也鞭长莫及了。他们会不会为了我打破近百年来的默契呢?

    我原以为,醉城就像我心中的梦幻之都——巴黎一样遥远,却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如此的亲近它,却是跟一个疯到骨子里的疯子。

    古痕啊古痕,在醉城中你又扮演着什么角色?

    (今天实在太忙了,赶紧先奉上一章,感谢大家支持,呵呵。)

    [第一卷 满庭芳:第十三章 城主]

    古痕说日落,果真日落时分,马车入了醉城。

    这辆马车竟在醉城中也享受着优待,进城时依旧不需停下检查。我不禁思忖起古痕的身份来。马车进了醉城没有停,一路听得街贩叫卖起起伏伏,这种时候街市竟还如此繁华,可知醉城的风貌当真与别的城池不同。

    行了好一会儿,马车终于停了,车门竟是从后方打开,落尘、弄尘利落的下了车,想接过古痕怀中的我,古痕却停也不停径直抱着我下了车,震得两个丫鬟呆立当场,竟似被吓住了一般。

    我抬眼看了看,眼前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富家宅院,高悬的匾额上有两个烫金大字“古府”,古府门前立着两尊石雕麒麟。下了车,古痕依旧没有停,抱着我直接往洞开的门里走,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迎了出来,指使身后两名丫鬟接过我,古痕冷眼一斜,说了句:“多事!”两个丫鬟便瑟缩到管家身后。

    古府门里立了两列共百来个下人,个个低垂着头,古痕漠然扫视了一眼,“以后她就是你们的新夫人,还不都过来参见新夫人?”

    众人一听,异口同声道:“参见少主,参见夫人。”

    我一直没有说话,既不想承认自己是他的夫人,也对“新夫人”这个称谓颇感新奇。既然有新便该有旧,心中自然涌出“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两句应景的话来,禁不住笑意也在脸上晕开。

    古痕似乎察觉了我的笑意,轻“哼”了一声,走入抄手游廊,左拐右转,走了好一会儿,方进了一个外表看来很高雅的房间,进了房却着实吓了我一跳。

    这,这,这原本是谁的房间呀?我真很佩服古人的聪明才智,发明了“金玉其外,败絮其内”这句话,不然我此刻还真不知该如何形容这房间。

    显然这风格不会是古痕这种冰冷调调的喜好。

    看到我强憋着笑,脸涨得绯红,古痕皱了皱眉,冷道:“想笑便笑,何必憋着”。

    我一听,放肆的大笑起来,笑得没心没肺,“想必你的前夫人一定极爱鹰和黄金。”房间里才会处处有鹰的图案,一只屏风上绣满了各种姿态的鹰,甚至房间的墙壁上也贴满了鹰的画像,同时屋里的器皿全是金质的,而墙上则干脆渡了一层金。真是俗不可耐的装潢!我越看越觉得这位前夫人可爱,越觉得可爱就越想笑。

    古痕却仍面不改色,将我从床上抱起,轻喝一声,“齐管家。”

    先前那个管家模样的老男人便马上应声进到房间,“少主有何吩咐?”

    古痕冷哼,“怎么还没把她赶走?”

    齐管家似乎颇为为难,“回禀少主,这是城主的意思。”

    古痕抱着我转身走出房间,突然回身暴喝道:“拆了它!”我打了一个寒颤,清晰的感觉到古痕身上的冷冽之气越来越重。我一动不敢动,生怕一丁点儿的动静都会惹得他抓狂。

    齐管家马上聪明的应了声,“是”。

    古痕抱着我拐进了另一个院子,进了间房,这房间设置古朴,虽不出彩却也没失分。古痕放下我,傲然道:“以后你便住在这里,三个月后我会正式迎娶你进门。有任何要求你可以和齐管家提,他一定会为你办到。”

    “是吗?”我不以为然,“我若让他放我回去呢?他能办到吗?”

    古痕挑起我的下颚,冷道:“不要试图挑衅我,这不是聪明女人的作为。没有我的令牌,凭你还出不了醉城。”

    我却不放弃,“倘若兵临城下,以你又能关住我几时?”

    “我说过,他们不会为了你与我争一时志气,”古痕冷嗤一声,“何况,你念念不忘的和国六皇子两天前已经起程回国,而赤唐国皇宫里的人都认为你去了‘皇宫别院’,别忘了你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别院公主’。谁会知道你在醉城?”

    我的心一紧,浑身发冷,“你怎么知道这些?你究竟是谁?”赤唐国的百姓都不知道我以前常住别院,他又怎会知道?那么他还知道些什么?关于我,他似乎知道的比我自己还多。

    “你只需知道,以后是我的妻,”古痕特意强调了“我”字,“待会儿自有人来服侍你,醉城内你可随意走动。”

    古痕留下个清冷的背影,出了房。

    我寻思着他的话,越想越感觉害怕,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桀骜不驯,阴冷难测。他又有着怎样的势力?他并非醉城城主,却似乎连城主也不放在眼里。而赤唐国皇宫呢?只怕也不在他眼中。他用了什么方法将我运出宫中,又用了什么方法令人相信我去了别院?

    我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窟,此刻我方才觉得自身的渺小,我虽为一国公主,在古痕面前却不名一文。

    “夫人,”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将我拽了回来,好标致的女孩子,十四五岁的模样,和言儿差不多的年纪,“该吃药了,”她似乎有些怕我。

    “你叫什么名字?”

    “夫人可以叫奴婢小兰,夫人要奴婢扶您起来喝药吗?”小兰闪着一对乌黑发亮的眸子。

    “喝药?”我奇怪了,“喝什么药?”

    小兰小心的回道:“少主说是解您身上‘软骨散’的药。”

    终于肯给我解药了,我想起身,却办不到,“那你过来扶我起来。”小兰走近我,突然瞪大眸子怔住了。

    “怎么了?”我好奇地问。

    小兰一跪,颤道:“奴婢该死。”

    这就该死了吗?“起来吧,扶我起来。”我叹道。

    小兰扶起我,喂我喝了药,又扶我躺下,说是一个时辰后我就能动了。我冲她笑笑,“刚刚是怎么了?被我吓住了吗?”

    见我笑了,小兰才放松下来回道:“是夫人您太美了,进门的时候,少主抱着,奴婢没敢看,刚刚看了,就愣了,奴婢第一次见到夫人这样美的人,连红夫人都……”意识到说错了话,小兰急忙打住,咬了咬下唇。

    红夫人?故事刚开了个头,我可不会就此打住,来个什么“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红夫人,是你们少主以前的夫人吗?”难道就是那间鹰房的主人?

    “不是的,夫人,您别误会,红夫人虽然从前……不是,红夫人是城主的夫人。”小兰急于解释清楚,却越发的语无伦次。

    我笑笑,替她理清楚,“你是说,红夫人以前是你们少主的夫人,可现在是城主的夫人,是吗?”古痕这人还真够变态,老婆也能让给别人。

    “是的,”小兰回了一声,又急忙道:“不是的。”

    小兰这种表达水平,我也糊涂了,“到底是还是不是?”

    “夫人能不能不问了?要是少主知道了,齐管家会打死奴婢的。”小兰楚楚可怜的望着我。

    我正了正嗓音,“你知情不报难道就不怕我罚你?”

    小兰已显了哭腔,“咚”得跪下,“夫人饶命。”

    “起来吧,”我安抚道:“你老实跟我说了,我不告诉你们少主就是了,你是我身边的人,我没说罚,谁敢罚你?”说这话,我自己都有些心虚。

    小兰小心翼翼的看了我一眼,见我没有发怒,接道:“红夫人原本是少主带回来要做夫人的,可后来少主没有娶她,红夫人就嫁给城主了。”

    原来是这样啊,古痕还真够绝情的,带了回来又不娶人家,白白便宜了什么城主,“红夫人是不是很喜欢鹰和黄金啊?”我又想起了那间鹰房。

    小兰颇感奇怪的看了看我,“红夫人喜欢红花,白夫人才喜欢金子,所有的夫人都不喜欢鹰的。鹰是少主喜欢的,少主还养了很多只。”

    古痕喜欢鹰?倒符合他那种冷调调。看来那个白夫人才是那间鹰房的主人。贴满了鹰该是想讨好古痕吧。所有的夫人?这是个颇为奇怪的措辞,想来故事里可不仅仅只有红、白二夫人了。

    “小兰,老实说,你称过‘夫人’的一共有多少位?”

    小兰似乎在心里数了数,扬起头,“以前有五个夫人。”以前有五个,加我是不是就有六个了。

    “那古痕有几个夫人?”

    小兰似乎不解,“就夫人您一个呀。”

    就我一个?“那其他几位夫人呢?”难不成又便宜给城主了?

    小兰想了想,“红夫人、白夫人、兰夫人都嫁给城主了,花夫人前些天被送出城了,雅夫人一直在‘荷院’住着。”

    “这些夫人全是古痕带回来的?”

    “是啊,全是少主自己带回来的,原本说过了三个月就要迎娶的,谁知才过了半个月就说不娶了。要留要走随她们,可是居然没有一个夫人愿意走。少主也就让她们留下来了,后来红夫人、白夫人、兰夫人就先后嫁给城主了。”小兰顿了顿,“夫人住的这院子原本是花夫人住的。”

    “是吗?”我随意环视了一眼。我心思本不在古痕身上,住谁住过的房间又有什么关系?“对了,你说的城主是不是醉城城主?”不知道古痕与他有怎样的恩怨情仇,听到城主,竟然会暴喝,难道是因为这个城主娶了他不要的几个夫人?不太像。

    “城主当然是醉城的城主了。还是少主的爹。”小兰得意道。

    “什么?”我吃惊不已,“古痕是醉城的少城主??”他爹娶了他不要的几个夫人,这,这——也算不上乱囵,毕竟古痕并没有娶那三位夫人。

    小兰也吃惊不小,“夫人不知道少主是少城主吗?”

    知不知道有什么关系,我只要知道古痕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人就可以了。既然他有婚前弃妻的习惯,看来不用逃跑,我也有出醉城的希望。

    [第一卷 满庭芳:第十四章 吃饭]

    “这是什么意思?”我看着齐管家把面前的东西一推。

    齐管家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忙陪笑道:“夫人,这些可都是少主送您的礼物,您看今儿是不是收下?”

    送这些?古痕未免太不了解我了。好歹我在一个富裕的国家做过几天公主,对公主而言,什么奇珍异宝没有见过,什么珠宝首饰没戴过?他送过来这些,模样看上去倒似珍贵,可我要这些做什么?过几天我出城时还嫌它们碍手碍脚呢。

    齐管家见我兴趣缺缺,知我定是见过大场面,不比一般小女人的见识,也怕我不知道这些东西的来历,便开始一件件为我介绍,一个传了几千年的手镯(不知道从那个女鬼手上摘下来的),一副日月国太后用过的碧玉玲珑钗,一支某伟大才女戴过的发簪……

    “行了,行了,”我打断齐总管,“难道古府就只拿得出一些别人用过的东西?”

    “啊?”齐总管显然没跟上我的逻辑,但以他的阅历,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夫人倘若不喜欢这些,有什么喜欢的尽管跟老奴说,老奴为夫人找来。”

    我邪邪一笑,“此话当真?”

    “夫人想要什么尽管吩咐老奴就是。”

    呵呵,我想要你送我出城,可惜你办不到,倘若我真出了城先不去赤唐国,去和国找水墨宇先。

    “给我找一把小而窄的方刀,再送一块新鲜的猪肉来。”好久没动刀了,我该练练手了。

    “啊?”这回齐管家的脑袋里恐怕又一团浆糊了。

    跟我比跳跃思维,你省省吧。

    “怎么?有困难?”我故意提高嗓门。

    齐管家立马笑道:“没有,夫人吩咐的事,老奴马上去办。”说罢带着一堆人和一堆珠宝首饰走了。

    古痕真是个不正常的人,自从把我丢到这屋里,过了三四天也没来过一次,却天天让齐总管送东西过来,不是珍贵漂亮的绫罗绸缎,就是争奇斗艳的金银珠宝,没一件实用物品,我统统“完璧归赵”,有时候,银子多了就是累赘。

    我日盼夜盼就盼着半月时间快点到,古痕既然有半月抛妻的惯例,我出城的日子就不遥远了。想到这里,我接连几天的心情都不错。

    第一天的时候,古痕还让人送了好些个丫鬟过来,也让我全部打包退回去了。我可不喜欢前呼后拥的虚华排场,做公主的时候是逼不得已,现在既然不做公主,还要那么多人做什么?站在这里都显碍眼。

    我只留了小兰,加上一个负责保护我安全的随从古巽,我这院子里一共就我们三个人,非常清静。

    现在已过了午睡时间,我斜倚在窗前看古巽在院子里练武,或跃起,或回旋,动作刚中带柔,挥洒自由,想起他第一次见我时的情景:仅看了我一眼便低低垂着头不再看,似乎有些害羞。这府里哪个初见我时不是一脸震惊,惊诧不已,独独他没有惊诧的表情,尽顾着自己害羞了吧。

    古巽今年二十三,与我实际年龄同岁,但看上去仍像一个大男孩,甚至有点幼稚的感觉。古痕也就比他大了五岁,总让我觉得他比老男人还深沉。这两人,一个像小溪,清澈见底,让人看的直白;一个像深渊,一望无尽,深藏不露。

    我呵,还是喜欢水墨宇那种温泉般的感觉。不知道和国发生了什么事,他这朵游历诸国的浮云也会急着飞回去。不知道一年后,约定的嫁娶日,他会不会也这般急着赶往赤唐国?

    “夫人,您今天不唱歌吗?”小兰递过来一杯茶,这几天,她是越来越不怕我了,前两天我随意哼唱了两首,没想到这丫头很喜欢,逮着了机会就想我唱,说实话,我并不擅长唱歌,主要是以前的音质不好,可没想到,李霓裳的音质却不错。

    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我忽然想起谢雨欣的一首《天仙子》旋律和歌词都不错,便哼唱起来:

    冰雪少女如凡尘

    夜雨湖畔初见晴

    是非难解虚如影

    一腔爱一身恨

    一缕清风一丝魂

    仗剑挟酒江湖行

    多少恩怨醉梦中

    蓦然回首万事空

    几重幕几棵松

    几层远峦几声钟

    冰雪少女如凡尘

    夜雨湖畔初见晴

    是非难解虚如影

    一腔爱一身恨

    一缕清风一丝魂

    仗剑挟酒江湖行

    多少恩怨醉梦中

    蓦然回首万事空

    几重幕几棵松

    几层远峦几声钟

    几层远峦几声钟

    这首《天仙子》中我少少改了改歌词,把“西子湖畔初见晴”改为“夜雨湖畔初见晴”,赤唐国只有夜雨湖,没有西湖,不过不管什么湖小兰已经听的如痴如醉。

    歌刚唱完,齐管家那边就派人把东西送来了。

    我让小兰把猪肉拿到厨房洗刷干净,自己玩起了那把刀,比起我那锋利小巧的手术刀还是差远了,不过比厨房里的菜刀秀气多了。

    用手术刀(全新的)切菜做饭是我在英国时最擅长做的事情,英国的中餐实在太贵,西餐又实在难吃,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的厨艺虽不怎样,却也有几个拿手好菜。比如可乐鸡,红烧肉、水煮肉、水煮鱼……(嘿嘿,在英国吃肉比较划算)

    今天我准备做一个水煮肉,主要也过过玩刀切肉的瘾。

    我娴熟的切肉动作,看得小兰羡慕不已,我晃了晃手中的刀,故意沉下脸,装出电视剧中阴森的鬼声,道:“小兰,知道我最擅长切什么吗?我最擅长切人头。”我也没说谎,我学脑外科,切人头很正常,当然不是割下来。

    小兰噗嗤一笑,“夫人就会吓小兰。”

    又没吓着她,“还不去看火?”没小兰控制火候,我可做不出好菜,谁让我以前用惯了煤气和电呢?

    玩玩闹闹忙了一个下午,一桌饭菜终于做好了,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我费了十二分力气完成的水煮肉。

    摆好了菜,我正要叫小兰唤古巽过来吃饭,却看到古痕一脸阴冷的走了进来,小兰马上识趣的退了出去。

    “为什么不要那些东西?”古痕劈头盖脸一道冷斥,“你竟敢全退回来!”

    你送的我就该要吗?是不是还应该感恩戴德、三跪九叩啊?你骄傲的施与,就不允许别人拒绝吗?

    不过,我口里的语气就温和多了,“少城主如果想送出去的东西不被人退回来的话,应该先打听一下这个人的喜好。”你以为我是爱才如命的葛朗台?还是喜欢排场的慈禧太后?

    “不要叫我少城主!”古痕喝斥道:“我说过,你是我的妻,该叫我的名。”

    那可是你自己一厢情愿的,我可没承认过,不想与古痕纠缠在这个问题上,我急忙转移话题,“既然赶巧了,不如坐下来一起吃顿饭吧,尝尝我的手艺如何?”对于古痕,我虽不喜欢,却也没有多少恨,恨他什么呢?要怪也只能怪我皇上老爹那群人太无能。

    古痕斜瞅了眼,冷眼中也有诧色,“你做的?”我点点头。

    他坐下,却没有动筷,我夹了一片水煮肉放到他面前的碗里,他看了看,“放了辣椒?”小兰说,辣椒是日月国的特产,除了日月国,也只有南方一些小国的人爱吃,我问她要时,她还吓了一跳。

    难道古痕不吃辣?果然,“我从不吃辣椒。”古痕冷冷道。

    “那算了。”我自觉无趣,正准备夹回那块肉,谁知他却抢先动筷,我反应过来时,肉已经进了他的嘴里。他生硬的嚼了嚼,吞了下去,我关注着他的脸色。我试过那辣椒,很辣,而且辣味已经完全渗透到肉中,他会不辣?以前约翰吃过我做的水煮肉后可是灌了一个晚上的凉水。

    古痕还强撑着,面色却已经出卖他了,我急忙倒了几杯温水(专门为我自己准备的)给他,他都一饮而尽,可见真是不能吃辣的。

    我又给他夹了几样清淡的小菜,每样都是刚放到他碗里,他便夹起来吃了。“又没人跟你抢”我摇头笑笑。古痕吃完却无表示,表情依旧冷漠,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不好吃吗?”我小心的问,小兰在厨房试吃的时候还直夸好吃呢。

    他没有回我,我正准备看他时,他却别过了脸,我便懒得管他,自顾吃了起来。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哗的一声,纯粹事出突然,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古痕竟将我辛辛苦苦做的一桌菜连同桌子一起掀翻了。

    我当场气炸,指着散落满地的饭菜和破碎的碗筷,“你发什么疯?”

    古痕猛然伸手掐住我的脖子,阴狠狠地道:“以后不许你再做饭!”他用的力道很大,令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我慌乱中一个劲儿胡乱点着头,他似乎也发现我很难受,迅速松开了手,我不住的干咳,肯定已是满脸涨红,他冷冷看了我一眼,眼中有意味不明的神色,接着转身走出房间。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然在他转身前看我的那眼中见到了泪光。

    他那样的人也会哭么?可为什么呢?

    感动?

    只是吃顿饭而已,莫非他那样的骄傲自负也是易碎的?

    [第一卷 满庭芳:第十五章 梵茶]

    第二天我“深思熟虑”后终于肯定,昨日古痕眼中的泪光绝对是我的错觉。

    他那样骄傲的人,看你一眼都觉得是抬举你,又怎会轻易感动?要说真有泪,那也是辣出的眼泪,他的暴怒,只怕也是为了掩饰这份难堪吧。

    “什么?酒楼?”我狐疑的看着齐管家,古痕到底在想什么?今晨齐管家不送礼物却送来一句话,“少主请夫人去醉仙楼。”

    醉仙楼,醉城最有名的酒楼。

    “请夫人准备,门外已备轿,少主正在醉仙楼等侯夫人。”齐管家低眉低眼道。

    看来我没有拒绝的余地,“劳齐管家稍候。”

    我让小兰在我随意绾的髻上插了只式样古朴的玉步摇,并不值钱的东西。步出古府大门,一顶漂亮的四人轿正候在门口。轿夫见我出来,纷纷跪地行礼,上了轿,起轿,前行。

    沿途醉城风景尽收眼底,街贩叫卖,行人如梭,更有不少人向这顶轿投来或好奇或羡慕的眼光。古府少主人的轿子,想坐的女子一定很多。

    说到醉城的风貌,我或见或闻,已有了大概轮廓。所谓醉城果然对得住一个“醉”字。天上人间,总一个“醉”难解。何谓醉?为何醉?又有谁能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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