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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节

    [快穿]快穿之老攻在手 作者:正是日生时

    第4节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李梦馨从小熟读此话千百遍,纵使心中不喜,在许锦逸甚至所有朋友面前,她依然能保持最完美的姿态。

    可直到她看见那样一幅场景之后,李梦馨竟前所未有的恐慌了起来,甚至连最基本的仪态都维持不住。

    那天几人聚会,许锦逸似乎口渴,端起桌上的酒杯就往嘴里送,却在无意之下拿错了赵承厉的杯子。

    赵承厉似乎乐见其成,等许锦逸放下了杯,他竟趁着许锦逸不注意,悄悄握住那个杯子,在许锦逸下口的同一个地方喝了一口!

    下一秒,赵承厉做贼心虚,偷偷瞄向许锦逸,见许锦逸并未发觉他的小动作,眼睛顿时弯了一个小小的弧度,那一双黑眸溢满了宠溺柔情,哪还有半分往日的冷淡孤高?

    那已经不再是心动了,那是痴心!

    李梦馨怎能不恐慌?大概在赵承厉心中,许锦逸轻飘飘的一个吻,都比李家的生死存亡还要重要百倍!有这样的枕头风在,即使李家费尽千辛万苦才成功搭上赵家的大船,许锦逸抬抬脚就能轻轻松松将他们踹下去!

    恐慌之下,李梦馨往日的精明强干也打了个折扣,但她天性计谋深远,巧妙在暗中安排了关笑亭和孟子杰两颗棋子,任他们做蝉还是螳螂,黄雀只会是她自己!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殊不知黄雀之后,还有猎人在耐心等待。

    百密终有一疏,只要知道了幕后主使是她,作为这个世界幸运之子的赵承厉,还能查不到证据?

    终于,李家收到了赵承厉发来的资料。

    李梦馨终是还没嫁给赵承厉,就被赵承厉厌弃,李家终是还没和赵家成为亲家,就被赵家列入了黑名单。

    ======

    三年之后,首都市第三监狱。

    一天改造结束,孟子杰和狱友们吃完了饭,各自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着电视开启。

    三年前,他因为下药陷害关笑亭和许锦逸未遂,与之前的诽谤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立即执行。

    然后,他就来到了这个监狱。

    监狱里鱼龙混杂,最初被打骂被侮辱,难堪的事情数不胜数。后来,他跟了同室的老大。监狱里的犯人大都是些歪瓜裂枣,能比得上他的没有几个,更何况,在入狱之前他还是一名大学生。监狱里能找个细皮嫩肉的大学生可不容易,老大脸上有面子,对他还算不错,生活才渐渐好了起来。虽说算不上如鱼得水,但也还过得去了,不用挨饿,不用挨冻,不用被逼着做哪些让他想想都要恶心胆寒的事情。

    即使过得去,这里的生活也比外面艰苦百倍,孟子杰却十分满足。直到现在他才明白:知足是福。许锦逸有有钱有势的父母,他也有疼他如宝的爹妈,何必每天汲汲惶惶,非要跟许锦逸争个高低?

    想到月中来狱中看他的爸妈,孟子杰暗暗攥紧拳头。爸妈明显老了许多,曾经还算黑亮的头发如今已是花白了,他们其实才四十出头!

    还好宋天成曾经送给他一套房和一些值钱的名牌,如今父母离了熟人遍地的家乡,好歹在首都也有个住处,他在监狱里并不用时时担心。

    “近日,记者在中央街附近偶遇赵氏集团总裁赵承厉和锦辉集团董事长许锦逸,两人举止颇为亲密,赵总和许董的同性恋情再次引发网民热议。更有网民称:虽然赵总和许董仍未表态,我却从这几张照片里嗅到了浓浓的jq味道,不管恋情是真是假,我们全家都祝福你们一生幸福。”

    电视里的女声打断了孟子杰的思绪,孟子杰抬眼看去,几张照片正一张一张被循环播放,赵承厉牵着许锦逸手腕的,赵承厉给许锦逸戴帽子的,还有车里赵承厉正给睡着的许锦逸搭衣服的……

    孟子杰心有波动,却并不再嫉恨许锦逸,只是有些悔意和懊恼。如果他没有因为嫉妒数次陷害许锦逸,也就不会被学校开除学籍,更不会来到这个地方,给人生留下难以消除的污点。算算年纪,自己如今应该毕业一年有余,或许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工作,领虽然不多但足够吃用的薪水,朝九晚五,每天过的忙碌而充足。

    甚至,他还可以耐心等待一个真心喜欢他的人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但是,对于现在的自己,那种平凡而普通的生活都是一个妄想。

    好在因为表现良好,原判的四年的有期徒刑减了半年,再有几个月,他就能走出这个牢笼,和父母重新团聚了!日子,终于有了点盼头。

    孟子杰看向屏幕中豪华的大厦,眼中虽有羡慕,却也宁静柔和。

    如今的锦辉,早已不再是曾经的锦辉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它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宏大的集团,旗下有数百家全国连锁的百货商场、电影院、酒店……曾经的锦辉娱乐传媒,如今在国内也是首屈一指的娱乐公司。

    衣、食、住、行、娱乐,锦辉无所不在,并且渐渐变成了百姓们心中最佳的选择。

    可以说,如今的锦辉,相对于国内的龙头赵氏,也毫不逊色。

    许锦逸,终究成了翱翔于天的鸿鹄。

    此生的遗憾已经铸成,若有来生,他一定会安心做只平凡的燕雀。

    第16章 农夫(一)

    直到垂垂老矣,许锦逸一直被赵承厉捧在手心,两人相互陪伴着度过百年。

    看到赵承厉先闭上双眼,许锦逸握着他干瘪的手,在他满是皱纹与老年斑的脸上吻了吻。“还是这么帅。”

    接着,许锦逸躺近赵承厉的怀里,将手臂搭在他的腰上,毫不犹豫的提交了游戏积分,等待着灵魂离开这个世界。

    床上那具身体的眼角缓缓落下一滴泪,顺着皱纹的纹路,流到和赵承厉脸颊相贴的耳际。

    在这个异世界里,有锦辉和赵氏在背后支持,许父从南市顺利升职到苏省,甚至还在中央待了几年。

    而代替原主生活的许锦逸,作为锦辉的创始人,称得上是全国家喻户晓的知名企业家,更是无数年轻人为之奋斗的目标。他和赵承厉的几十年矢志不渝的传奇爱情,更是被数亿国人称赞艳羡,甚至被他们奉为“世纪之恋”。

    许锦逸代替原主过了一世幸福荣耀的人生,游戏系统显示的分数非常之高,进入下一个世界绰绰有余。

    许锦逸再次醒来之时,他正半蹲在一个小土堆之后。

    大概是原主蹲的时间太久,双腿酸痛无比,许锦逸本想站起身活动活动筋骨,不经意间瞥见前方一抹黄色的影子,顿时愕然的睁大了双眼。

    那是一只虎!一只饿虎!

    肚子干瘪,毛发不见丝毫油亮,上下四只獠牙长而狰狞地立在嘴前,宽长的舌头像一只蒲扇似的在它俯下头时舔舐反卷,一边喝水一边闪着绿油油的光,凶狠地盯着那条河。

    不,那根本称不上是一条河,只能算是一汪五米见方的脏水洼,裸露出来的河床干裂成不规则的块状,一块块焦黄的土皮向上反卷着边。

    大旱!

    许锦逸丝毫不敢妄动,眼睛死死盯着那只虎,脑袋却在飞速转动。

    观那河床足有十几米宽,蜿蜒地伸向远方,显然,这条河在汛期也算是小有规模,供养几个村落不成问题。然而此时正值大旱,小河的源头明显已经干涸,正是因为此地地势稍微凹陷,才将将存下这小小的一汪水洼。

    大旱时期,食物和饮用水不仅为人类所匮乏,更为动物所匮乏。

    很明显,这只恶虎既饿又渴,但凡自己发出丁点儿动静被它发现,能从它口中逃生的机会不足万分之一!

    许锦逸这人便是如此,越在危险的环境下头脑越冷静,譬如现实世界中许氏内忧外患,譬如现在猛虎当前。

    唯有一个字,等!

    许锦逸保持着半蹲,尽管双腿都在细微的颤抖,他的呼吸依旧细弱而绵长,大脑仍然清醒冷静。

    忽然,那饿虎像是喝饱了似的,粗短有力的四肢奋力一跃,整个身子腾空而起,片刻便从水洼跃上了岸。

    眼前这个小土堆只有半米来高,其上生着一簇灌木,但这灌木却只依稀有几片蔫黄的叶子,遮许锦逸丝毫未动,只顺着叶子之间的一道缝隙盯着那只饿虎。

    饿虎渐渐向这边走来。

    许锦逸呼吸频率越来越轻。

    二十米,十米,越来越近……

    几乎就在离许锦逸不足五米的距离,老虎壮阔的身体一步一步和他侧身而过。

    许锦逸仍然如同一座雕塑般半蹲在原地,只用眼角的一丝余光盯着那具黄色带有黑色条纹的身体。

    终于,连眼角的余光也寻不到那只饿虎的身影,许锦逸又蹲了一刻钟,才慢慢转过头。

    视线中只有一片几乎没几片叶子的山林。

    许锦逸眨眨眼,轻轻呼出一口长气。

    此地不宜久留,但此时他的两条腿已经完全麻木,许锦逸也顾不得什么仪态,两只手拄着地面慢慢站起,轻轻抬了抬两条腿,等知觉终于恢复过来,便按照原主的记忆寻向山路,轻手轻脚向山头那边的村落走去。

    不远处两颗参天巨树上,依稀传来几道声音。

    “这个村民……”

    “主子,属下从军多年,手下将士亲手砍杀十人百人者不计其数,然若正面饿虎,从容镇定者不足十人。”

    “主子,此时正值用人之际,此人胆识出众,若秉性纯善,可堪一用。”

    少顷,最初那个威严的声音响了起来,“走,跟着他。”

    等终于到了山脚,许锦逸不喜反忧,刚才在那个地势高处,树上就没几片叶子,而山脚的灌木丛,竟然连树皮都被剥的光秃秃,看起去实在触目惊心!许锦逸从山路转向土路,边走边找到这个世界的剧情,结合原主的记忆细细翻看。

    村里的几十户人家大半人都姓李,这个村就叫李家村。原主也姓李,名为李天赐。

    这个李天赐,是个鳏夫。

    李天赐长到十七岁,听从父母之命,娶了邻村一位刘氏女子为妻,次年,刘氏产下一女后便因难产撒手人寰,留下嗷嗷待哺的女儿与还未及冠的丈夫相依为命。

    幸好李天赐还有位母亲,李母怜惜孙女,便将孙女抱到自己屋内抚养,李天赐和李父忙于农活,一年下来得几两银子,也能维持家用。

    然而今年的一场大旱轻轻松松便摧毁了这个还算幸福的家庭。

    从立春以来,老天爷就少有降雨,百姓们一担一担挑着水桶种上了庄稼。然而,自春到夏,天气越来越干旱,村里就那几口水井,总不能浇了庄稼却渴了自己。

    还没等村民纠结完,一场蝗灾突然而至,田里的庄稼被啃了个干干净净。

    往年的粮食到了这个时候也快吃没了,今年的庄稼却只剩下了秸秆,村民们没了指望,跪坐在自己的庄稼地里嚎啕大哭。

    但这仍然不是苦难的终点。

    没过多久,瘟疫爆发,十有九死。

    李父和李母就是在那场瘟疫里没的。

    不幸中的万幸,李天赐和他的女儿李月茹活了下来。

    李父小时候经历过一场大旱,并且险因那场大旱丢了性命,此后每逢天气干旱,便会多多备些粮食。今年在立春之时,他就早有先见之明的拿着家里不多的银钱换了两车粮食,偷偷和儿子在屋里挖了个地窖,将那两车粮食藏在了地窖之中。

    加上去年收的,节俭的吃到现在,家里还剩下多半车糙米和面粉,加起来大约有三四百斤,足够李天赐和女儿吃上一年。

    但家中虽然有粮,两人每日也只能吃点儿清粥,这年岁别说鸡鱼肉蛋,就连烂菜叶子都寻不到一片。

    女儿是李天赐的第一个孩子,也是亡妻留给他的唯一血脉,李天赐视若珍宝。但因为这干旱年景,女儿还未满两岁,小脸就干瘦而蜡黄,没一点儿孩童的白胖之态。

    李天赐心疼之下,打算在山脚处猎个兔子野鸡什么的,给女儿熬碗肉汤喝。因此,今天晌午等女儿睡后,李天赐锁了门,独自进了山。

    蝗虫一过,赤地千里,动物们也备受其害,山脚下哪还有什么野兔野鸡?李天赐一边往山里走一边寻野兔,见了蓬蒿之类,也拔了下来打算给女儿做完菜粥。

    突然,杂乱的枝杈间真有一个活物在动,李天赐精神一振,忙轻手轻脚向前查看。

    正是一只灰扑扑的野兔,个头虽然不大,但剥了皮也能得一斤肉。

    李天赐眼前一亮,一扑不成,越挫越勇,竟不知不觉追着野兔进了深山。

    然后便遇见了那只饿虎。

    剧情中,李天赐正是在那土堆之后躲避,本来饿虎喝完水,也由那条道往山林深处走去。李天赐虽然惊恐,却懂得不能出声,他屏着呼吸等待饿虎离去,长期以稀粥充饥的肚子却在此时之下突然“咕咕”了两声,引起了饿虎的注意。

    李天赐逃跑不及,被饿虎填了肚子,死无全尸。他在被那饿虎咬断脖颈之前,只来得及喊了声“月茹”。

    因为对女儿有强大的挂念,李天赐的灵魂竟得以留在人间,长伴女儿身侧。

    但是,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自己的堂婶,女儿失去父亲后最正统的长辈,为了几斤粮食将女儿卖给了同村的一个姓江的富户,做他儿子的童养媳。

    他看到了女儿和那富户的儿子江岷山青梅竹马长大,并约定等那江岷山考完科举后择吉日成婚。

    他看到了女儿在江家苦等,等来的除了考中状元的江岷山,还有江岷山在京城中娶的妻子,贵为安王之女的嫣然郡主——郑嫣然。

    他看到了那江岷山贪恋女儿美貌,却不敢得罪郡主,便让女儿以仆役的身份随着江岷山夫妇归京。那个郑嫣然明知女儿不想再与江岷山有任何牵扯,却因嫉妒女儿容貌,对她百般折磨!

    他看到了女儿还不足二十岁,便被折磨的如同一个老妪。

    他看到了女儿在病痛之时,被强行灌下一杯毒酒……

    每次李天赐伸直双臂用身体护着女儿,那些人邪恶的双手却次次穿透他的灵魂,最终还是落到了女儿身上。

    终于,女儿闭上了双眼,被那些人用一个破旧的草席随意裹了身体扔进了乱葬岗。

    女儿冰凉的尸体被破旧的草席随便裹着,草席外露出两天纤细青黑的腿,李天赐悲痛欲绝,他想将女儿入土为安,颤抖的双手却无法碰触到女儿半分。

    李天赐的灵魂继续飘荡在这个世界,他渐渐发现,郑嫣然的母亲竟是孙培柔那个贱人,正是因为她在郑嫣然背后蛊惑,女儿才惨遭杀害。

    若有来生,他一定陪伴在女儿身侧,为女儿遮风挡雨,为女儿保驾护航。另外,这辈子那些曾欺辱过他女儿的人,堂婶李沈氏,孙培柔,郑嫣然,江岷山……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许锦逸看完剧情和记忆,良久沉默不语,只是回家的步子快了许多。

    在现实世界中,他曾在大山里待过半个月,遇见过几只猛兽。也是因为有经验,他在躲避那饿虎之时,腹部小心的吸着气,唯恐发出半点儿声音惊动饿虎。

    想不到,原主正是因为这个丢了命。留下孤女,仰人鼻息,还被百般侮辱。

    记忆中一幕幕昏暗的画面太过压抑,许锦逸无法不同情那个可怜的小女孩。

    “我会给你报仇,我会替你照顾好女儿。”许锦逸看着眼前的破旧的院落,暗暗发誓。

    第17章 农夫(二)【捉虫】

    李家村所在的城镇是瘟疫重灾区,死的人不计其数。譬如李家村,三十几户人家,活下来的不足二十人。

    现在瘟疫结束,因为生存的人数少了大半,粮食也不再像之前那样紧张,暴民土匪安分了许多。

    正是因为这个,李天赐才将熟睡的女儿锁在了屋内,打算去山里碰碰运气。

    许锦逸翻出钥匙,推门而进,第一件事便是看向床上的小女娃。

    女娃正在睡,但蜡黄的小脸蛋上却带着泪痕,大概是中间醒来过,哭了一会儿又睡了过去。

    许锦逸给小娃娃擦了擦脸蛋,这才轻手轻脚离开正屋,打算去厨房熬点粥。这个身体早就饿的前胸贴了后背,女娃娃一下午没有进食,想必也饿的厉害了。

    突然变成一个带着两岁女童的鳏夫,许锦逸哪里能够立即适应?但他却也知道,自己必须做好一个父亲,为这个小女娃遮风避雨。

    这并不仅仅是因为游戏。

    还好,在上一个异世界,许锦逸黏着赵承厉学过一段时间的厨艺,又有那半个月的山林生活,更有原主的记忆在,即使用农村的灶台,煮出几碗稀粥应是不在话下的。

    “谁!”经历饿虎一事,许锦逸神经一直紧绷,淘着米的时候耳朵都是竖着的,厨房是东侧房,旁边的大门口出了丁点儿动静他便感觉了出来。

    许锦逸从门缝里看了看,门外站着的绝对不止一个男人,顿时,左手就攥紧了藏在身后的棍子。

    正值多事之秋,饶是许锦逸面对猛虎尤能面不改色,此时心中也多了几分忐忑。毕竟,他虽在现代学过几年保命的拳术,但对上这几个大汉并没有几分胜算,更何况,屋里还有个孩童。

    “打扰了小兄弟,我们三人赶路到此,此时日头已落,仍寻不到客栈,请问小兄弟是否能收留我们一晚?”

    “抱歉,家里并不方便。”想了想,许锦逸又补充了两句,“隔壁哪个院落应该没人,你们可以在那儿待上一晚。”

    没人,便是一家全都因为瘟疫没了。

    “死者为大,我们也不好私自打扰其生前故居。另外,实不相瞒,我们几人奔波至此,已没了干粮,烦请小兄弟接济一顿。”

    还不等许锦逸皱眉,另外一个颇为冷峻的声音便传了进来,“这是报酬。”

    一个黄色的块状物品扔了进来,许锦逸闪身避过,等其落在地上,才发现那是一块金子。

    许锦逸是金银珠宝堆里长大的,一眼便知其不是假物。瘟疫过后,粮价稍稍下跌,按照这块金子的大小,足有五两重,买上几车粮食绰绰有余。

    这个破旧的院子,地窖里藏得两袋粗粮,还有面黄肌瘦的鳏夫和孩童,加起来都不如这块金子的价值大。

    那么他们打算的,究竟是什么?真的只是留宿一晚?

    许锦逸捡起地上的小金元宝,手指不经意间摩挲了两下,突然发现底面凹凸不平。

    官银。

    现在的朝代称作大庆,官银虽说也能在民间流通,但数量极少,几乎是官家子弟甚至皇室成员的专用。

    那么这几个人的身份——

    思索间,也不过是几秒工夫。许锦逸放下了背后的木棍,抽出了门闩。

    三个莽壮大汉。一人先行进门,身份应当最高,另外两人走在那人身后,明显是护卫之态。

    “打扰。”两个大汉施以抱拳礼,许锦逸同样抱拳回礼。

    “我们三人什么都能吃得的,劳烦小兄弟了。”其中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看起来还算面善的下属呵呵笑着,听那声音,正是刚才在门外说话的第一人。

    许锦逸颔首,指向李父李母居住的正屋,“你们今晚可以睡那件,屋中柜子里有被子。我去做饭。”

    “多谢小兄弟。”

    灶台上一大一小两个锅,大的煮饭,小的许锦逸便用它烙了十几张面糊饼,虽然没有菜,但面糊里加了盐,也算是能入口。

    许锦逸烙着烙着苦笑了两声,想他曾经也算是富贵滔天,后来又被赵承厉宠着,下次厨房纯粹是兴之所起。如今,却是伺候起其他人来了。

    若是赵承厉知道,指不定有多么心疼呢。许锦逸手一颤,锅里的面糊便倒多了些。

    多向无益,过好如今才是正经。院子里坐着的这几个人他目前惹不得。算上游戏,许锦逸已经活了百年,那还不懂得能屈能伸的道理?

    打的面糊还剩了点儿,许锦逸正想再烙最后一个,屋里传来了女娃的哭声。顿时,他也顾不得这点儿面糊了,直接放下手里的东西,三步两步冲进了屋里。

    那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正笑的满脸胡子,拿着原本放在女娃枕头边的拨浪鼓逗着她。

    女娃看着面前的络腮胡子,哭的越来越大声。

    许锦逸忙上前抱起女娃,学着之前原主的记忆在她背后轻轻拍着。这小孩儿一见着熟悉的爹爹,立马止了嗓子,直教那个络腮胡子开呆了眼。

    孩子是世界上最美的天使,许锦逸搂着只朝自己脖子里钻的小家伙儿,心里软成一汪儿水。

    搂着小家伙出了屋,院子里已经支起了一张桌子,那个较为冷淡的下属正从厨房向外端着食物。

    络腮胡子也连忙上前,片刻便舀好了几碗饭,除了那三人的,显然还有一碗是留给许锦逸的。

    许锦逸点头,坐在了那个主人的对面。

    四个人无声的吃起饭,偶尔有女娃呜哇两声,许锦逸温柔哄她吃饭的声音外,倒是还算安静。

    只除了那个主人偶尔瞥过来的几道目光。

    没有敌意,却让许锦逸如芒在背。

    李天赐这具身体长得不错,五官硬朗干净,一双狐狸眼使那张因做惯了农活而峥硬的脸柔和了三分,算是十里八村有名的俊儿郎。显然十几年后,他的女儿继承了他的相貌,才让江岷山在娶了郡主的情况下还贼心不死。

    即使面黄肌瘦,这张面孔也算是百里挑一,但郑荣瀚惊奇的却不是他的相貌,而是许锦逸身上不自觉散发出的和京城中那些权贵相差无几的优雅气质。

    即使抱着孩童,这人的脊背依然挺直,低头抬手间,每一个动作俱都让人赏心悦目。目光偶尔撇过他们这边,并无得了五两金子的喜意,也毫不惧怕,三分防备七分疏离。

    完全不像是一个在地里刨食为生的农民!

    郑荣瀚心下惊奇,想起这次离京的任务和跟着这个村民过来的用意,不禁开口问道:“不知如何称呼?”

    许锦逸看向那冰块似的主人,“在下李天赐。”

    “可有读书?”

    “读过几年。”

    “可有功名?”

    “侥幸考中秀才。”

    李天赐是李家的长孙,在李天赐祖父仙逝前,他一直备受祖父祖母的宠爱,也是李家唯一一个入过私塾的孙辈。

    还算是天赐聪颖,十六岁时李天赐参加童试,竟中了秀才之名,而后参加会试却不幸名落孙山。此时祖父祖母两人已经不再,李父在与兄弟分夺家产中落了下风,家里也拮据了起来,李天赐便断了求取功名之意,听从父母之命娶妻生子。

    郑荣瀚点头,“如今瘟疫已过,旱灾却日日加重,百姓们苦不堪言,天赐可有对策?”

    闻言,许锦逸心下一动。

    想到怀中这个女孩儿受过的苦楚,纵使原主没有报仇的心愿,许锦逸也心下不忍,恨不得让那些欺负过她的人尝尝她所受痛苦的千倍百倍。

    可是如今他却只是一个泥腿子。

    莫说日后贵为安王妃的孙培柔,贵为嫣然郡主的郑嫣然,单只江家那个会考中状元的江岷山,他都有心无力。

    权势这两个字,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许锦逸正发愁如何下手,这人就抛来了橄榄枝。

    观其气度,再想到那块金元宝,许锦逸心下已有了结论。

    “赈济救灾,以工代赈,移民就食,引水入旱,分而治之。”

    “前年边境战乱,国库至今空虚,如何赈济救灾?”郑荣瀚摇头,脸上带着几分苦笑。一战便是百万纹银,虽是大胜邻国,大庆也损失惨重。

    “国库无银,举国便无银?“

    郑荣瀚心急追问,“何人有银?”

    “贪官有银,富户亦有银。”见怀中的女娃不再张嘴,许锦逸拿起一方粗布毛巾给她擦擦嘴巴,才终于顾得上自己的肚子。

    “如何从贪官富户处得银?”此时,郑荣瀚已经没了之前的冷若冰霜,转而一副急迫之态。

    “予其之需。贪官最宝贝的是其项上人头,若得到他们的贪墨证据,再将证据现于贪官眼前,自然乖乖交出银两。”许锦逸擦擦嘴,继续往下说,“士农工商,富户最恨的是地位低下,如果能得到官府嘉奖的善人名声,自然也愿交出银两。”

    郑荣瀚抚掌赞叹,“甚好,甚好!”面向许锦逸,他双眼已经是前所未有的热切,“何为移民就食?”

    如此,两人一个问,一个答,等郑荣瀚再回过神来,已经过去了小一个时辰,小女娃已经在许锦逸的怀中睡得香甜了。

    郑荣瀚心中稍有歉意,却不忍就此离去,遂站起身亲自拱手道,“先生大才,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许锦逸沉吟,少顷才出了话音,“不知阁下是……”

    “吾乃安王郑荣瀚,还请先生助我。”

    安王?原来你就是安王!许锦逸攥着的拳头暴起根根青筋。

    第18章 农夫(三)

    “先生?”

    许锦逸抬头,面色未变,却无端多了几分冷彻,“容我考虑几天。”

    “如今蝗虫尤在,饿殍遍野,赤地千里。即使一些百姓能侥幸存活,也如水深火热,举步维艰。先生大才,小王请求先生助天下苍生渡过难关。”说着,郑荣瀚竟深深躬下了身。

    许锦逸忙抱着孩子侧身避过,扭身朝屋里走,“王爷身份尊贵,这一礼草民实在无福消受。”

    “先生?”郑荣瀚急忙跟在许锦逸身后。

    许锦逸进了西侧房,毫不停顿的关上了屋门。

    孩童多觉,怀中的小家伙儿睡得香甜。许锦逸给她脱掉外衣,轻轻盖上小薄被,这才有工夫仔细整理脑中的一团乱麻。

    说起来,在李天赐的记忆中,并没有见过安王。李天赐真正的的仇人是安王妃孙培柔,是安王之女郑嫣然,是安王的女婿江岷山。

    但不得不说,没有安王在他们背后撑腰,他们也不能如此肆无忌惮。

    说起来,孙培柔之所以被李天赐称作贱人,是因为一段往事。

    李天赐因原配妻子难产而亡,年纪轻轻就成了鳏夫。李母心疼儿子平时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虽然怜惜孙女,她心里到底还是觉得早早再给儿子娶个续弦才好。

    这个心思还没放给媒婆,媒婆自己便不请自来了。

    原来,孙家几年前迁到李家村,作为外姓,他们至今还被村里人排挤,在村民该有的待遇上,更是比不上根正苗红的李家人。

    眼看女儿年纪渐渐大了,虽然长得还算水灵,可她从小娇生惯养,坐不惯农活,养不来牲畜,甚至连个饭菜都做得没滋没味。这样的女孩子,别说不姓李,就是姓李,也没几家愿意求娶的。

    孙家婶子日日为女儿的终身大事发愁,恨不得把周围几个村的儿郎都翻看个遍。

    这一琢磨,就琢磨到了李天赐头上。

    李天赐是十里八村的俊儿郎,更别说他还考中了秀才功名,免纳税服役。这样的好儿郎,全村都找不出来第二个。虽然李天赐曾亡了一个妻子,但原配只给他留下一个女娃。若是自己的女儿能嫁给他,以后再给他生个儿子,那还不是李家的大功臣?

    孙家婶子越想越觉得此事可行,偷偷问了女儿的意见,本以为心比天高的女儿依然不肯答应,想不到这次竟然羞涩的低下了头!

    孙家婶子拍着大腿狂喜,女儿自命不凡,总以为自己能做老爷娘子,平时给她介绍村里的儿郎总是不满意,说人家是泥腿子。这次终于有一个女儿能看的上眼了,她就是跑断腿,也得让女儿成功嫁到李家!

    随即,孙家婶子就乐颠颠寻了媒婆,央她去打听打听李家的想法。

    李家也极为满意,虽然儿子是个秀才,可如今依然在地里刨食,更别说还是个丧了妻子的鳏夫,单这一个名头都不好听。孙家的女儿长得水灵,还是黄花大闺女,这样的续弦,已经是打着灯笼难找了。

    你满意我也满意,孙李两家正式牵上了线,也纳了采纳了征,更选了成婚吉日,只等着来年婚期到了李家将孙家的女儿娶进门。

    这个孙家女儿,正是孙培柔,也就是未来的安王妃。

    原来,还没等两人成婚,大旱开始。

    因为两家算是未来的亲家,李家对孙家多有照拂,在孙家揭不开锅的时候,李家还为孙家送去了几十斤粮食,帮助孙家度过了最艰苦的日子。

    之后瘟疫爆发,李父李母双双去世,孙家也只剩了孙培柔一个女子。李天赐认为自己也算是孙家的姻婿,帮着孙培柔将孙家长辈下了葬。

    对孙培柔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子来说,这已经算是极大地恩德了。

    不久之后李天赐葬身虎口,孙培柔哭了两场,但在李天赐的堂婶李沈氏将李月茹卖给富户做童养媳时却视若未见。

    不出几日,安王奉旨赈灾,暂居县衙。

    孙培柔使劲千般手段在安王面前故意表现,以求嫁给安王,成为人上之人。此时,她已经将送她粮食的李家,将帮助他安葬父母的李天赐,完全抛在了脑后。

    人各有志,对于孙培柔不顾未婚夫妻情谊,费尽心机嫁给安王,李天赐并不怨她。

    但为何十几年后,孙培柔明知道李月茹是他的女儿,却依旧不顾曾经李家的救命之恩,处心积虑蛊惑郑嫣然毒死女儿?

    李天赐恨!他恨出卖女儿换取粮食的李沈氏,他恨贪恋美色却间接置女儿于死地的江岷山,他恨心狠手辣的郑嫣然,他最恨的,还是表里不一的蛇蝎毒妇孙培柔!

    许锦逸吹灭油灯上床,却久久未能安眠。

    这一世李天赐活了下来,孙培柔还没有成为安王妃,但安王已经在李家村出现。

    若是真让孙培柔得了势……许锦逸摇头,那样再给怀中的这个小女娃报仇,可就难上加难得了。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阻止孙培柔成为安王妃。孙培柔当不了安王妃,郑嫣然就没有出生的可能,江岷山即使考中状元,也不会如同剧情那样青云直上。

    届时,这三个人想要如剧情中那样翻云覆雨枉顾人命,可不是一件易事。

    对许锦逸来说,他的本质是一个商人,追求的永远是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最高的利益。至于报复的快感,他也会享受,但如果为了因为贪恋那一点儿快感而使报仇过程太过麻烦甚至充满变数,还不如直接将一颗子弹射到那人心脏。

    许锦逸亲亲旁边的小家伙儿,心里已经有了成算。

    第二天许锦逸起床,穿上长衫走到院中,发现两个下属正在院中打拳,刚劲有力,虎步生风。那个安王倒是不见踪影。

    两个下属见到许锦逸,连忙抱拳,敬称:“先生。”

    “不敢。”许锦逸抱拳回礼,从旁边的水缸里舀了半勺水打算洗脸,现在正值大旱,村里的几口井水位下降的厉害,平时村民们连多用点儿水都舍不得。

    洗漱完,许锦逸走进厨房打算做饭,竟发现灶台下正烧着火,旁边的筐里堆得很满,他掀开屉布一看,正是贴好的饼子。

    原来这几个大老粗会做饭,许锦逸盖好屉布,暗暗撇嘴。

    络腮胡子极快的挤了过来,端着饼子朝外走,“先生,我来盛饭,您去桌边等着就是。”

    自从昨天和那个安王聊过几点赈灾方法之后,这几人就殷勤了许多,甚至那个安王对他都极为礼遇。

    许锦逸怎么说也算是活了百年,那能不了解这几个人的心思。郑荣瀚昨天表现的对赈灾无从下手,哪还能真的就无从下手?否则朝廷怎能派这种人来赈灾?

    旱灾波及的地域太为广阔,朝廷此时必定手忙脚乱,求贤若渴。但赈灾最忌纸上谈兵,赈灾大臣到了地方第一件事,就是找熟悉受灾地具体情况的当地居民了解情况,商讨具体的赈灾措施。

    郑荣瀚初到此处,正值用人之际,或许自己在他眼中,就是一个稍有才能的当地居民。

    而他的表现或许也令安王颇为满意,安王才会以礼相待,甚至不惜以“先生”相称。

    在原主的记忆力,皇族郑氏对百姓真的没话说。其一,在邻国肆扰之下,皇族主站,并派军一举取胜邻国,给边境带来了几十年的安宁。其二,朝廷平时所受赋税也是历史最低,百姓们着实过了几年好日子。其三,律法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制度极为强悍,官员们虽算不上两袖清风,也算是数个朝代中贪的比较少的了。

    只是再好的政权之下,也避免不了天灾人祸。

    安王从正屋出来,一看见许锦逸便十分热切,“先生考虑的如何了?”

    “小女还不满两岁,平日里离不得人。”

    安王见许锦逸有所松动,顿时大喜道:“先生放心,小王即刻为令嫒找一个处处妥帖的奶娘,打理令嫒的一切事宜。另外,令嫒可以和先生一起搬到县衙,先生白日里助我赈济灾民,饭间与晚上也能与令嫒尽享天伦。”

    瞥到郑荣瀚眼中的期待,许锦逸最终点头,“麻烦王爷。”

    既然答应了安王,许锦逸便一心一意助他赈济灾民。他酷爱历史,对古代的著名旱灾典例莫不熟读了百遍,又结合了原主的记忆,竟是屡屡献出奇计,使安王的赈灾之路越发平坦。

    本来那两位属下也是看在主子用人之际才对许锦逸稍稍礼待,经过十几日的相处,却是因他的计谋和胸怀而深深草民服,“先生”二字出口,也已是口服心服。

    这日,县衙正厅,许锦逸正在安王及知县等人面前陈述赈灾善后事宜。经过上至安王下至小吏的努力,赈灾形式一片大好,第一批粮食已经发放到灾民手中,可维持灾民半月温饱,第二批规模更大的粮食也正在前来的路上,如果发放顺利,百姓们度过这个冬天,完全不成问题。

    许锦逸将自己的计划一一现于人前,条理清楚简洁,即使是络腮胡子那个草莽大汉也能听得明明白白,其他与他共事半月的官吏,也俱是一脸狂热的望着他。

    安王坐在一旁,拄着脑袋注视着那个如太阳般耀眼的小先生,心中翻涌着滚烫的满足与自豪。

    他空前未有的庆幸,那日一个念头跟在小先生身后,竟发现一颗如此璀璨的明珠。当这颗明珠表面的尘土一天天被擦拭干净,它闪耀着的光辉,如此令人沉迷。

    第19章 农夫(四)

    今日的议事完毕,几个官吏意犹未尽的告辞离去,厅内只剩了许锦逸和郑荣瀚两人。

    “王爷,草民还要去前院看看,您请便。”许锦逸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对着郑荣瀚稍一拱手,便要走出正厅。

    “等等天赐,本王与你同去。”郑荣瀚盯着许锦逸出神,听到他的声音随即站了起来,和许锦逸并肩而行,“这个时候百姓应是正在领取粮食,本王也一同去前院看看。”

    不过几天,原本的“先生”就变成了“天赐”,“小王”也变成了“本王”。许锦逸却并未有任何不满,反而还觉得这样舒服了很多,毕竟这具身体才不到二十岁,被一个三十岁的王爷敬称“先生”很是奇怪。

    许锦逸点头,本欲退后半步让安王先行,却被安王抵住后背,“天赐无须多礼。”

    大掌有些炙热,许锦逸自赵承厉之后,除了这个世界的女儿,还从未与人肌肤相贴过,一时间颇感不适,忙挺直脊背远离那只大掌。

    谁料那只大掌却依旧贴在后背,许锦逸向前,它便贴着许锦逸向前,许锦逸向右,它也贴着许锦逸向右,不松不紧不快不慢,却始终如影随形。

    许锦逸歪头,疑问的望向身侧的王爷,那只大掌才不情不愿的摘了下来。

    安王反而退后了许锦逸半步,目光盯着小先生的细腰,不知在想些什么。方才贴着许锦逸后背的大掌,被他背在身后,意犹未尽的握住了拳。

    如果小先生没穿这一身长衫就好了,那时他再抚掌上去,一定会亲手摸到这人腰侧的肌肤,温热柔软,光洁如玉,想想那滋味儿就美得很。

    郑荣瀚眯了眯眼,似有危险,似有奸诈,似有温柔,似有……饥渴。

    “谢谢青天大老爷!”

    “谢谢王爷,谢谢知县老爷,谢谢官爷。”

    两人迈步到前院,百姓们淳朴的道谢声不绝于耳。走进县衙正门,几个小吏正在分发粮食,等待分粮的百姓虽多,却俱都按照规定安安分分在县衙门口排起几条长龙,若是轮到谁,在拿到粮食之后,必定会满怀感激的冲着分粮的小吏道谢两声。

    许锦逸和郑荣瀚看到这种场景,默契的相视而笑。

    “李大哥!”

    许锦逸走到管事身边,正翻看他堆放在一侧的分粮记事本,冷不丁一道欣喜的女声在他耳边炸开。

    许锦逸皱了皱眉,放下记事本抬头看去,面前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妙龄少女,倒是十分面善。他脑光一闪,便勾了勾唇,显然是记起了这人到底是谁。

    冤家路窄。

    “李大哥,我听说你现在在县衙做事,本还不信,原来这竟是真的!”孙培柔长得还真是不错,一面干净白洁的瓜子脸,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笑起来带着三分娇憨七分活泼,是个让人讨厌不起来的面相。

    瘟疫过后,女子因天性柔弱,死亡率比男性要大上许多。即使在这热闹的县衙门口,也看不见几位女性。

    孙培柔这位长得十分水灵的女子,一出场便夺了此地大多数人的视线。

    “你这是来领粮?”许锦逸侧眼看了看她抱在怀里的小半袋粮食,在管事的桌子上给她腾了个位子,示意她将粮食放下来。

    孙培柔连连点头,即使放下了粮食也始终攥着那只袋子。不仅她如此,所有的灾民几乎都紧紧抱着得来不易的粮食,像是在抱着自己的命根子,他们实在是饿怕了。

    “这袋粮食对你来说算是不轻,难道你还抱着它回家,路上也不安全。”

    “我是坐着同村三大爷的牛车来的,同村的还有几个人,待会儿他们领完粮就一起坐牛车回去了。”

    许锦逸点头,“也好,路上要小心。”

    “李大哥。”孙培柔稍稍凑近许锦逸,嘴唇嗫喏,一脸为难。

    “什么?”

    “听说安王爷也在县衙,你如果在他手底下做事,一定要千万小心。”

    许锦逸突然笑了,一双明媚的狐狸眼弯了起来,俊俏的脸蛋充满暖意,竟比站在他身边的孙培柔还要赏心悦目。

    他就说嘛,安王来到此地也有半个月了,孙培柔怎么还不见踪影?原来,竟是还没找到门路。

    这不?今天他一出来,孙培柔就乐颠颠凑了上来。若是不知缘由的别人,此时肯定或一脸得意洋洋或一脸卑躬屈膝,将郑荣瀚的情况全吐给这位妙龄少女。

    许锦逸张了张嘴,还未来得及说话,一道耳熟的声音穿了过来,“天赐,这位是谁?”

    李天赐笑意更深,转身向这个男人拱手行礼,“回王爷,这是孙姑娘。”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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