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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重生](GL)——吹风成曲(101)

    我仔细想了想,而今的大靖确实已经到了风雨飘摇的时候,再有十年就只有亡国或改朝换代两种选择,既然如此还不如便宜了自家人,他苦笑一声,小阮,你不必因为我畏手畏脚。
    笑了笑,阮玉璋又道,苛政之下百姓亦苦,大不了这天下就乱它十年又如何,总能挣出个海晏河清。
    只要有海晏河清的那一天,就不亏。
    阮临霜微微怔住,她原本以为至少一两天的时间她爹这个脑子能拐过弯来,都算是厉害的,结果一个晚上就有了结果还是在自己发表了一番过于吓人的言论之后。
    阮玉璋似乎也看出了她的迟疑,又笑着道,你十岁的时候我就说过会信任你,你是我的女儿,我养育你,看着你长大,知道你不是穷凶极恶之辈,所作所为必有原因,所以我不评价,也不阻止。我站在你这一边,是愿意与你共生死,小阮,我的女儿,你既然决定去做,就一定要做到,若是输了,我府上也就两条命,还丢得起。
    爹,阮临霜终于有了笑意,谢谢你。
    从宫中出发,柴国公府比相府要远一点,所以柴筝到家的时候宣榜太监还没等多久,她也装模作样学小阮说要换件衣服,上下打理了一下,将沾染的露水擦干净,这才到了外厅。
    赵琳琅和柴霁都在。
    说实话,柴筝这次去考科举,家里人虽然知道,却没抱什么希望,柴筝哪还有什么时间看书,漠北那种地方,连造纸的草都不长,她回来的时候又重伤,到现在还天天喝药,考科举考个全家清静了不得了,竟然还有宣榜的太监上门?
    柴霁再三确认有没有走错门他甚至一本正经指着旁边狗窝道,这里还有户人家,是不是因为挨得太近,所以没看到?
    宣榜太监到最后都给弄得开始怀疑自己。
    柴筝进来时就看见他坐在自家椅子上挠头,嘴里还叨咕着陛下说得是柴国公府小公爷啊,难不成竟有好几个小公爷?
    天下间,只有我这一个柴国公府小公爷,柴筝很自然的走向宣榜太监,说吧,什么时候君前奏对。
    宣榜太监刚开口想说恭喜考中殿试前三被截了道,心里堵得慌,他满脑子的问号,怎么柴国公府的人都神神叨叨的。
    柴筝却以为这太监耳背,于是凑上去又重复了一遍,请问,什么时候君前奏对?
    小公爷,您轻点声,我不聋!那太监被柴筝吼得有些耳鸣,因此声音也不自主的提高了,前厅里两个人声嘶力竭的对吼,明天辰时会有轿子来接!
    好,多谢告知。柴筝后退一步,不再继续戕害这太监的耳朵。
    这是红包,柴霁再嫌弃自己妹妹这副不学无术的嘴脸,也还是充分发挥了管家翁的作用,已经支出两张银票装在红包中,多谢公公带来的喜气,小小意思还望笑纳。
    柴霁给的红包可不小,每一张都是一百两,两张就是两百两,这太监是个人精,手一捻就知道是多大的票面,于是含笑道,应该的应该的,柴大人客气了。却也不见推拒,还是把银票收了。
    其实每年宣榜都是撞运气,谁也不知道这榜上有名的书生们家里是个什么情况,至于谁去谁家也都是上头指定,虽有红包却不是个肥差,这太监一共宣榜四次,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银子。
    对了,看在银票的面子上,这太监当然愿意多说两句,前三甲除了小公爷,还有阮大人家的姑娘以及一位艄公的儿子,住在郊外,叫他当时只不过瞥了一眼,虽然看清了却没记得住。
    叫郑清和。柴筝忽然道。
    小公爷怎么会知道?自进入柴国公府,这太监就一直有种身不由己的感觉,当柴筝准确无误将这个名字说出来时,他脸色都变了,只想拔腿离开此处。
    柴筝知道郑清和的名字当然不是掐指一算,她没有夭夭的本事,只不过当年老巫衡就说过无辜被杀的艄公有个儿子,他会成为大靖的榜眼,阮临霜去两江之地后,柴筝横竖是无聊,于是派人打听过,艄公确实有个儿子就叫郑清和。
    只是自艄公死后,郑清和就一心要找到凶手,以至于性情逐渐偏执,有些是非不分。章大夫跟他同村,曾提到过两次,据说郑清和处事极端,考上秀才后当过几年师爷,替县令梳理案件时,常常是偷窃者死、造谣者死,自家门口骂街也是死犯罪无大小,一律判死。
    县太爷实在受不了将他辞退,但郑清和背后似乎有位贵人,一直资助他读书,所以丢了饭碗,郑清和又不擅耕作,还是有闲钱继续请先生教书。
    柴筝上辈子与这位榜眼只有一面之缘,点了榜眼之后似乎是外放到两江了,两江之地皆是重镇,当年阮玉璋就是从总督提为宰相,倘若不是后来大靖四分五裂,郑清和的前程恐怕比阮临霜都要平坦。
    出神半晌,那宣榜太监已经离开,家中老少四条视线齐齐落在柴筝的身上,赵琳琅先开口,我家筝儿竟然是个神童。
    不敢不敢,柴筝心虚,她赶紧将锅都扣到自己尚未回转的亲爹身上,我在漠北的时候,爹对我的要求极高,所以边打仗边读书,娘,你不知道,我眼睛都快看书看坏了。
    赵琳琅虽然嘴上说不是护短的娘,闻言却将脸一拉,他自己也就考了个举人回来,怎么好意思让女儿文武双全。
    几百里外,还在往京城匆匆赶的柴远道莫名打了两个喷嚏,他寻思着不妙,准是柴筝那丫头又在背后说我坏话了。
    头甲三名的名次虽然还没定下来,但已经传得整个长安城人尽皆知,阮临霜与柴筝离开这里太久,除了老臣,就连一些新上任的官吏都未曾听闻,只是觉得这姓微妙,仔细一打听,才知道确实是那两家的孩子,还是女孩子。
    才高引人妒,扬名天下的同时也诞生了不少风言风语,甚至还有将多年前柴筝违抗军令,将未来太子妃私自带出京城多年不归这种陈年旧账翻出来说的,声嘶力竭着要给小公爷与太子妃捏造一个欺君罔上的罪名。
    这些人心里知道这些都是莫须有,只是想信口雌黄先毁了对方的名声,可惜柴筝跟阮临霜是真心实意的欺君罔上,就差往自家门口插块招牌,写着赵谦与狗不得入内了。
    一日一夜间,整个长安城都在因为今年的前三甲人心浮动,而赵谦想要的正是这种结果,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让柴筝与阮临霜成了靶子,流言是一种能毁人的东西,只要懂得添柴加薪。
    ===第120章 第 120 章===
    不过每年都有这样的一个阶段, 大靖科举弊端就在于此,甚至先帝时期,还有头甲中选者被当街击杀的恶□□件, 闹腾几日就消停了, 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柴筝有本事,她八岁的时候在自家庭院中舞剑, 柴霁就知道这长安城中没有几人会是她的对手,但这些年柴霁混迹朝堂, 却也知道如何兵不血刃, 这世间有本事的人多了, 也没有几位得以善终。
    天边方有些泛白, 柴霁就在门口等着, 宫里来接柴筝的轿子到得更早, 此时金红色的顶子上落了一层露水, 轿夫们也提不起精神,正在打哈欠。
    表面上该做的功夫柴筝还是做齐了, 府上的丫鬟早一天就拿柴霁的衣服去改了改, 改得更加合身,赵琳琅亲手给她束冠,寒玉中空,穿过柴筝的头发,没有寻常大家闺秀那么长, 发尾也显得有些俏皮,在柴筝肩上扫来扫去。
    进宫面圣,又是在紧要的场合,多少要梳洗一番,何况阮临霜也会到场, 柴筝都快忘了自家小阮在君前奏对时意气风发的模样。
    临走,就在门口撞见了守株待兔的柴霁。
    柴霁也不说话,伸手递过来一本书,书很薄,看起来不过几张纸,拿在手上却沉甸甸的,什么东西?柴筝问。
    家里本来就有,我几年前整理书架找到。说完,她哥直接转身走了,别说答疑解惑,就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柴筝怒了努嘴,勉强忍住了去薅柴霁头发的冲动。
    直到上了轿子,柴筝才有时间安安静静地将书翻开,书上写得东西倒是常见,无非是些子曰和荀子曰,但柴筝的手指尖按在纸张上,就知道这东西非同寻常。
    纸张很厚重,也没有墨香,虽仿制的毫无破绽,但纸是用铁丝缴金线制成,韧性比一般兵刃都要好,上面的字更是一笔一划雕刻上去。
    书页灌注内力,可以轻而易举地扯下来安上去,并且这东西仿真度高,书页边缘极薄,用力大一点可以轻易破开皮肤,要不是自家亲哥手无缚鸡之力根本不懂武功,柴筝都要怀疑他是什么收集诡异兵刃的江湖高手了。
    却也难为柴霁废了这份心,宫廷之中除了侍卫任何人都不得配剑,若是被查出来,就是意图刺杀当今圣上的罪名,只是他从昨晚眼皮子就跳个不停,总觉得心中忐忑,柴筝这一去恐怕并不太平,才将此书赠出。
    柴筝心想着,回去得问问他这本书是从何得来。
    宫中派出的轿夫脚步轻盈,显然也是练家子,很快就到了地方。
    柴筝到得最晚,去接阮临霜与郑清和的早已经回来了,昨天来宣榜的太监今天就是柴筝的引路人,他方才还有些急,这会儿看见小公爷瞬间变了脸,笑意盈盈地跑过来,小公爷快跟我来,别让皇上等久了。
    君前奏对需要赵谦出题,另外还有弘文馆四位大学士以及当朝宰相、吏部尚书、侍郎在场,这是最小规格的场面,若往大了排文武百官分列两侧,几十双眼睛盯着后生们表演,但凡承受能力差一点的,可能得当场吓得背过气去。
    当柴筝进入大厅时才发现其它人都在,跟自己想象中的差不多,只差了阮玉璋,说是丞相大人主动避嫌,但上辈子阮临霜也中了头甲,却没见丞相大人有任何避嫌的意思。
    柴筝甚至还记得,那时候阮玉璋的身体已经非常不好,上朝都是赐座的,不能久站,却还是拖着病体来看阮临霜字字句句将赵谦说到哑口无言。
    不过彼时,所有人都不知道赵谦早已包藏祸心,最后点阮临霜为状元时,柴筝还觉得自己舅舅人不错,能听批评,也放得下面子。
    往事在眼前一晃而过,柴筝的目光又落在了郑清和的身上,记忆中郑清和是个有些清贫的书生,当年穿着件青白布衫,却也利落干净,但眼下郑清和却打扮的如同世家公子,仍然是青白色
    青色的缎子至少也要五两银子一尺,外罩白色纱衣,纱丝薄且细腻,比缎子更贵。
    柴筝只是瞥他一眼就知道,这身行头没个百十两银子根本下不来,更何况郑清和的脚上还穿着云州的靴子,这东西是贡品,除了宫里,谁也穿不起。
    哦?柴筝心想,看来郑清和背后那位大财主还是宫里的人啊。
    岂止是宫里人,谁都能看得出,与郑清和有关的必然是当今圣上,否则谁敢赏赐贡品。
    但有一件事柴筝并不清楚阮临霜与郑清和也有交情,还是不浅的交情。
    郑清和与阮临霜曾经同朝为官,只是一个留在京城,一个去往苏州府,中间千山万水,不过外放的官员,特别是郑清和这种明显带着培养性质的,每个季度都会召回京中述职,一来二去总算认了个眼熟,偶尔路上遇见,还会停下来拱一拱手,问句,吃了吗?
    而阮临霜真正与他相熟是在一次寿宴上,当时弘文馆的三品大学士算是两位的恩师,六十大寿不得不去,既然是同窗也难免安排在一个桌子上,动辄有人过来说一句年少有为,敬一杯。
    阮临霜虽然长得并不凶悍,气质温婉柔和,长安城中提起她时也遗憾居多,道是如此美好的女儿家,说媒的也不少,却始终不愿嫁,白白给耽搁了,但这话到了阮临霜跟前就莫名不敢说了,这女子总是给人一种如深渊如旷野的高远感,连酒杯都不敢往阮临霜那儿送,就导致郑清和已经醉了,阮临霜滴酒未沾。
    人醉之后难免说上几句真心的胡话,郑清和便将家中的情况一五一十的都交代了,还豪情万丈说什么自己入朝之后,一定是个好官清官,为国为民
    最后还是阮临霜叫马车将他送回去的。
    年龄相仿,郑清和又是那位艄公的儿子,自此之后常有往来,郑清和上辈子就有点偏执极端,他经手的案子判刑都会重一点,但也仅限于偷盗百两银往上刺字发配,尚未到一言不合秋后处决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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