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年衡星最后一次摸底考试消失后,他放学后就不止一次这样的在衡星居住的那条街道上走,来来回回的走,像个孤魂野鬼一样。
情况一直延续到了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以至于到最后,衡星所居住的楼下的那条街成了程陆每次回家的必经之地。只可惜他家的灯,再也没有亮过。
直到程陆大学开学,各种的社团活动,和大学里特有的氛围开始深深的影响到他的时候,如此关于衡星的事情才一点一点的在心中开始变轻,变淡。从时常想起,变成了偶尔想起,最终演变成了不想想起。所以当程陆大二下学期在食堂吃饭时候透过电视荧屏看到那张脸的时候是讨厌的,心想着怎么会是他。也就是说,他之前对衡星有多么的想念,当时对他就有多么的不屑一顾。以至于旁边吃饭的小姑娘一个个冲着屏幕痴迷的食不下咽的时候,他总能嗤之以鼻,投过去一个鄙视的目光。因为在程陆看来,这家伙根本就没有心,根本就不值得这些小姑娘这样疯狂。
可是程陆不得不承认在再次见到衡星后,心还是软了,他根本做不到对他视而不见。
程陆也不得不承认,有衡星的高中时光里,他是开心的,快乐的。打闹也好,生气也好,贴吧撕逼也好,被强逼着补课也好,被衡星的种种“欺凌”也好,都是难忘的。越是回想,越是难忘。
记忆最深的一次是衡星受伤。
当时两人在校外的大街上走着,准备一起去挑一款篮球。篮球是衡星的,但是是自己掏钱。原因是前两日打赌,自己输了。赌的是一场球赛,两人各赌一方赢,没错,程陆压的一方输了。于是遵照赌约,他需要给衡星买一只篮球。
事情就发生在去买篮球的途中,程陆单肩挎了一个包包,里面自然是自己的各种证件和钱包之类的都在里面。就是这个包包惹了贼人的眼,两人刚拐进一个巷子里就被盯上了。看着是两个十六七的小孩子,于是来人直接下手拽着程陆肩上的挎包就跑了,在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衡星就已经追向那人过了一个十字路口。
在程陆赶到的时候,衡星已经将那人堵进了一个死胡同里面,但是对方手中有刀,衡星并没有轻举妄动,但是也没有放弃。眼看程陆过来,直接将他拦到了自己身后,不让上前。
程陆赶到就小声的在衡星耳边劝说:“衡星,包包咱们不要了,证件我回去再补办就行,里面钱也不多,也就是两个月的生活费。”
但是衡星看上去并没有要让步的意思,可能是因为年轻气盛,还可能是自信着自己会那么两下子,总之就是没有打算要妥协。
持刀歹徒:“小兔崽子,赶紧给老子让条道,伤到你们了我可不负责!”口气很硬,也是丝毫没有要妥协的意思。
衡星:“想走就把你手中抢的挎包留下。”
持刀歹徒:“小朋友,回家歇歇去吧,人家丢包的小朋友都不着急,你在这给我费个什么劲啊!”
衡星没作声,慢条斯理的拿出手机低头看了一眼,接着对歹徒说:“我反正已经报过警了,有能耐,咱们就一起在这耗着。都他妈的别动。”
本来歹徒还是很猖狂的,但是听到衡星说已经报了警,神色顿时开始东张西望慌张起来。接着拿刀冲到衡星和程陆面前就比划起来,衡星一手将程陆护在自己的身后,一手在歹徒准备逃脱经过自己身边的时候,伸手抓住被偷的挎包,接着上脚直接踢到了歹徒的腹部,歹徒挥刀便伤到了衡星的手臂,血当时就流出了不少。歹徒眼看伤到了人,包又被抓着不放,索性就不要赶紧逃了。
刀口有点深,衡星疼的满头大汗,吓得旁边的程陆脸色刷白,口不择言的就说:“我背你去看医生。”
纵然疼的厉害,但是听到这句话衡星当场就忍不住笑了:“傻瓜,我伤的是胳膊,又不是腿。”接着便将手里的包包递给了程陆,“诺,拿好了,幸亏我在你身边,要不然你今天损失可就大了。”
程陆接过,十分无语的看了一眼脸色惨白的衡星:“受这么重的伤,得不偿失知道吗?以后千万不能这么鲁莽了。”
衡星:“……”
衡星当时没有说话,只是听话的随程陆去了医院进行了简单包扎。而他口中所谓的报警,其实也不过就是当时为了诈那歹徒一下,随口说的。所以,也不会出现什么警察。
而衡星逞强夺包的原因程陆也是后来的一天才知道,原来因为那个包是他送给自己的,而他之所以去夺,是因为他觉得那个包自己背着挺适合,也很方便,再加上自己成天的背在身上,认为应该是喜欢的不得了,所以才去抢,也就是说,根本就不关里面所装东西的干系。从始至终就纯粹的因为那个包包。
第一,衡星送的。
第二,程陆喜欢。
尤水书画作品展设在香江北边的一座展示厅里,场地很大,看上去也很有逼格。
关于尤水这个人,程陆从来没有了解和关注过,所以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有点吃惊,想不到竟然是个看上去年纪很轻的小伙,扎个小辫子,戴了副复古黑框眼镜,配上一身经过改造的中式西装,很是斯文,顶多比自己大个四五岁的样子。
尤水的画作擅长纪实,当然也有幻想类的,但是最为出名的还是写实类的作品。知道这些也是程陆在看了一副画作之后临时起意百度了一下。更让他吃惊的是,这个人,早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在绘画界声名大噪,是个名副其实的天赋型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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