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药师 作者:空灯流远
在胸前。
头深深低下去。
“它是您的,安斯艾尔王子。我的王子。”
作者有话要说: 来lol守望之海开黑吧!暗号“王尼玛同志门下走狗”!
☆、九
老兰开斯特公爵并没有私生子。
他的亲哥哥,爱德华王,有一位和女仆诞下的男婴。爱德华王有一位自私且家族势力强大的王后,和一名盛传将继承王位的儿子。于是老王将男婴送到兰开斯特公爵的城堡,恳请成年之前,由弟弟将他抚养长大。
他从遥远的北方封地,为自己儿子寻找了一位贵族骑士。
老王告诉年轻的骑士,他的使命是辅佐年幼王子,直至长大成人,继承王位。因为他这位不成器的兄长,完美的继承了其母亲奢靡和骄纵的性格,不适合坐上丹顿的宝座。
骑士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王,是在艾叶堡大厅的穹顶之下。
他像一只孤癖的小猫,躲在自己名义上父亲身后,防备的看着每一个人,袖口因为剪裁不合适而短一截。一瞬间他明白了,小王子的叔父并没有将自己的侄子作为未来的王而抚养,只是在随意敷衍。
因为艾叶堡公爵有自己的打算。
爱德华王已垂垂老矣,当他死后,王位由自己取而代之。
年轻的骑士向年幼的王子单膝跪下,宣誓忠诚。
年轻的骑士留在艾叶堡五年,教小王子骑马,跳舞,吟诗,写字。他看着少年,日渐成长为漂亮英俊的青年,有着一双海面上天空一样的灰蓝色眼睛,和春日微风里轻轻拂动的浅金色头发。
整个灵魂都被这烟水晶般的灰蓝色吸引了。
他不想去思考未来,也不愿提及过去。
只要能并肩策马在开满鲜花的山岗上,能在指导他跳舞技巧时手扶上他的腰,能在看他写字时俯下身嗅他短发上阳光的味道,就感觉上帝在眷顾自己。
老王死得很突然。
还没来得及为几乎长大成人的私生子正名,就死于长子有毒的红酒。一直密谋取兄长之位而代之的老兰开斯特公爵开始蠢蠢欲动。
这位骑士做了一个权衡和抉择。
为了完成爱德华王的遗愿,他投靠暴君柯帝士,绞杀了身在艾叶堡的兰开斯特公爵势力。下一步将控制皇家骑士团,除去暴君柯帝士,扶持安斯艾尔王子登上王位。最后利用皇家骑士团,清剿自由党的残余势力。
可是在艾叶堡j□j中,因为自己的片刻远离,自己年轻的主人不幸死于血泊中。
他亲手将自己的忠诚和爱恋放入白色棺材,在棺木上撒上血红的玫瑰花瓣。
他亲眼看见棺材被泥土吞没,亲耳听见神父念诵祈祷词,然后看见墓碑在那一小块土地上竖起来。
“全能的天主圣父,求你垂顾安德尔森兰开斯特,接纳他于永光之中。他既相信你的圣子死而复活;愿他将来是复活时,也能与你的圣子共享荣福。阿门。”
这个故事是赛斯告诉我的。
“殿下,知道您可能还活着时,我以为自己在做梦。”他说,“我将寻找您的画像贴满了整个丹顿,可是一无所获。我从来没有真正违背过您的意志,所以莱恩布莱克离开橡木城之后,还活着。虽然非常想杀死他,但是我只是用铁烙毁了他的声带。”
这听起来像一个梦。
“我之所以现在才告诉您,是因为身为兰开斯特公爵,远远比身为安斯艾尔王子安全。除非迫不得以,我不愿意您冒这个危险。”
赛斯抬起头,困惑的看着我:“殿下,您看上去似乎心情不错?”
“安斯艾尔王子的心脏。”我伸手摸自己的胸口,确定那里有东西在温热有力的跳动,“我找了那么久的东西,原来在这里。终于找到了。”
“我累了,想喝一杯热红茶。”我对赛斯说。
我需要积攒体力。
作者有话要说: 圣诞快乐,递杯水……
☆、十
“听说你去过群龙之巅?”
山民的孩子双手被粗麻绳捆起来,有小鹿一样惊恐的黑眼睛。我用小刀将绳索割开,把三枚金币放在他手心中,“带我去群龙之巅,然后你就自由了。我保证皇家骑士团不找你麻烦。”
小屁孩很犹疑:“你怎么保证?”
我将公爵的金绶带递给他:“要是我失信,你就不用还我了。”
那是个寒冷的夜晚,我们乘坐一匹巨龙拉的马车,偷偷溜出营地。龙一直飞到北方森林的最北边,然后停了下来。前方是野龙的领地,它无法前进,只能重新飞回丹顿的领土。
“我曾经跟爷爷来过一次这里。”山民的孩子有一双诚实的眼睛,“有一条紧贴悬崖的小路,可以绕到山岭的最高处。那里是万龙的巢穴,爷爷以前靠卖龙蛋赚钱。”
比北方森林更北的地方,是险峻高山。山顶终年隐藏在云雾之中。我将孩子放在巨龙背上,告诉龙一个安全的着陆点,然后独自向着群龙之巅进发。
赛斯正忙着围剿自由党人,等他发现我失踪,已经没有时间赶来。山路很陡峭,是偷龙蛋的山民长年踩踏出来的成果,我喝光了皮囊里带的水,吃光了所有熏肉和干面包,看到了数不清的日出和日落,最后像一个酒鬼一样,衣衫不整摇摇晃晃的出现在群龙之巅。
山峰顶端是一处天然花岗岩平台。
数不清的巨龙栖息,生活,繁衍后代。
他们高贵的黄铜色眼睛直视天空,不会因为渺小人类的到来而惊扰片刻。
我开始点燃麻痹痛觉的迷失香配方,香味渐渐弥漫开来,龙群隐隐躁动。
我拿出一把山民常用的弯刀,掀开外衣路出胸膛。
我划开皮肉,取出那颗新鲜的、尚且跳动的心脏,抛向天空。
觅食的龙群聚集而来。
这是龙族巫女控制龙类的远古咒语。每一匹溅上直系兰开斯特家族血液的龙类,都承载了心脏主人的意志。我依附于每一只腾空的巨龙身上,通过龙群的眼睛俯视人类世界,一切东西都显得渺小脆弱。
我是群龙的头领。
我也是巢穴里刚成年的最弱小的翼龙。
我率领龙群向丹顿飞去,在上空盘旋,向柯帝士奢靡骄纵,摆满奇珍异宝的温泉宫喷射毒火,看着饱食终日、以鞭打奴隶为乐的贵族们四下逃窜。
龙类的感知远远超出了人们的理解范围。
我看见了赛斯。
皇家骑士团以荣耀为盾,以骄傲为矛,从巨龙爪下守卫着这座早已应该坍塌的宫殿。赛斯穿着黑色骑装,穿过温泉宫铺着羊毛和宝石的地毯,进入正在发飙的新王房间。
他走过去,似乎附在柯帝士耳边说了什么,忽然拔剑,砍下了主人的头颅。
他将柯帝士的身体搬起来,投入暴君养鳄鱼的水池里,然后回到染血的宝座前,单膝跪下,小心的在上面放上了一条金色绶带。
j□j在王宫中继续着,而赛斯将额头抵在绶带上,静静跪在王座前,仿佛时间就此静止了。
那是我给山民小孩的,金色公爵绶带。
孩子应该已经安全的回到了自己家庭里,虽然贫寒,但是温暖。
自由党人开始从各个角落出现,拿起武器,和贵族战斗。
我看见一位自由党人的高级执行官,有着和莱恩生前同样的双头鹰标示,配着一把战斗中损伤的剑。
我让龙群盘旋而下,次第在他和他的人民面前收拢羽翼。
领头的巨龙将下颌放在地上,以示臣服。
我终于完成了莱恩的遗愿。
我的精神将脱离龙类,我的意志与血液,会与它们同在。
为了一个自由,平等,和平的新丹顿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十一
如果不是白玫瑰的香气,我是不会醒来的。
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文森特威廉的脸。他眯起眼睛打量我,说:“亲爱的公主殿下,你终于醒了。”
我才发现,自己躺在巨大的白玫瑰花丛中。无数玫瑰花,几乎要把我埋起来了。文森特带着宽沿的旅行帽,像个普通的落魄药师一样向我伸出一只手,夸张的做了个姿势,低头吻了吻我的手背:“差一点,就见不到你了。”
“可以不要用对贵族小姐的礼仪对待我吗?”我对这个变态说。
文森特的眼睛病态的闪亮:“安,你有没有觉得现在自己的情绪很难控制?”
确实是这样。
“声音变得尖细,皮肤更加光滑?”
我试着发了发了发音,发现没有往日那么低沉。
文森特在我旁边坐下:“我跟你说一个故事,我当初的情史。”
我想,你的情史我已经听过一千遍了。但是迷失香的效果在退去,胸口撕裂一般的疼痛,我几乎连一根指头就无法动弹。
“我喜欢上一个龙族的巫女,有着永远少女的脸庞和猜不透的年龄。只差一点点,我就拥有了她。后来,等我重新回到皇家骑士团时,才知道,她已经因病去世了。不过她和爱德华王生下了一位私生子。这位小王子有着和她一样灰蓝色的眼睛,和丹顿家族的金色头发。”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我不是说过吗,安,你的眼睛很美。”
变态。
文森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变态。
“安斯艾尔王子。”他低下头,吻了吻我的头发,“你和你的母亲很像,非常像。像到有时候我会自己混淆的程度。”
“你想知道白玫瑰花的作用吗?”他问我。
“它们不是普通的玫瑰花。可以让你声音变得纤细,情绪变得像女人一样琢磨不定,皮肤像少女一样光滑柔和……最终,你会变成和你母亲一模一样,包括性别。”
“你会变成女人。”
这是个噩梦!
文森特这个魔鬼!
他说:“安,不管你愿不愿意,我们都将会永远的在一起。”
文森特的手放在我的胸口上,我能感觉到那里有东西在跳动,温暖,虚弱,持续不断的跳动。
“因为我的心脏,现在在你身上。”他笑了笑,声音很轻,仿佛在对很远的地方另一个人私语,“这样,你就永远不会忘记我,斐妮莎。”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母亲的名字。
斐尼莎。
西西莉亚,你看,判断一件事情如果不到最后一步,你永远不知道它会是什么样子。我看见文森特帽檐下微笑的嘴唇,显得非常满意的样子。他一直靠着岩石背面站着,一只手捂着胸口。这时一只巨龙起飞,双翼引起巨大的气流,他像个没有放稳的木偶,被大风掀倒在地下。
松开的手下,划开的胸腔里,是一颗巨龙爪下抢救出来的。
残破的。
渐渐停止跳动的心脏。
我伸手摸住自己胸口,感觉到了文森特的心脏,温和的,虚弱的,持续不断的跳动。
后来,我渐渐喜欢喝甜麦酒,喜欢闻春天田野里每一种玫瑰花的味道,喜欢在人来人往的酒馆里,调戏倒酒的小姑娘。我知道这是文森特的爱好,因为我有他的心脏,通过血液继承了他的一部分的精神和兴趣。
文森特是个偏执狂。
他的白玫瑰并不能把一个成年男子变成女人,只会让你的嗓音变纤细,情绪变得不可控制,从外表上,接近他爱的女子。
我想,文森特偏执症已经病入膏肓。在他恋慕的女子死去之后,就一直在寻找替代品,能够抚慰他被爱情创伤的心。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极端的人,最后付出自己的生命,和替代品在一起。
其实或许也可以这么解释。
文森特只是实践了年少时候对爱人情书里的诺言,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她最重要的人,虽然那封情书蓝眼睛的巫女可能永远不会看。
或者他只是对腐朽的丹顿失去信心,让自己的生命和贵族统治历史在同一天结束。
不管真相如何我都不得而知。
我所知道的仅仅是他带着我养的小龙,找到了群龙之巅(龙类对于主人的感知远远超越人们对时间和距离的理解),在那里他将他的心脏给了我寒冷麻木的身躯,把我自己那颗残破,渐渐停止跳动的心脏安放在自己身上。
我永远欠文森特一句感谢。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有人会看吗?qaq
☆、十二
兰开斯特对丹顿的统治在群龙出现在首都圣华沙时,正式告一段落。接下来是自由党的集会,选举,被调高的赋税也降了下来。酒馆里喝黑啤酒的人们渐渐多起来,生活变得平静安详。
我从北方森林回来,遇见了你,莱恩马戏团的竖琴手,西西莉亚。
你说你在莱恩去世之后,一个人去了西边叫索瑟的大沙漠,和盗贼一起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你说我们各自掌握了故事的一半真相。
你告诉我,北方森林以北,有一个和龙类共存的民族,这里的人像自由党一样,有自己共同推选的长老和裁判者。曾经有一位长老的女儿叫菲尼莎,乘坐巨龙到了丹顿。巨龙被皇家骑士团射杀,她从此被囚禁在丹顿的皇宫内,再也不能回到故乡。
龙族的长老对自己的人民说,如果有人能把女儿带回他身边,将赠送给他一生所有的积攒的财富。
于是一个赏金猎人,带着一只竖琴,从遥远的北方一直走到丹顿,最后只能给老人送去女儿不在人世的消息。
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必须要兰开斯特家族的直系继承人从心脏挤出的新鲜血液,才能驯服巨龙。在我们相遇的小酒吧里,你曾经这样说,居住在北方森林易被的龙族,有一种驯龙术,是将精神和巨龙同调,以共享巨龙的生命,因此获得远远超过人类的寿命。我想或许第一位兰开斯特家族的成员也许有龙族的血统,来自于北方森林。因此这个家族最直系的血亲,能够继承驯服巨龙的能力。
我答应你,将自己知道的一半真相写信告诉你。
亲爱的,如果你还活着,平安的收到了这封信,请不必回信。如果你想问我在哪里,我正在回柯尔的路上。我和莱恩在那里渡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留下了一间面朝大海,长满荒草的药店。我将回到那里,渡过自己剩下的时光。
我是个没有心脏的人,想在过去住过的地方,重新填满记忆。
我不知道赛斯在哪里,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在回程的路上,我遇见两个素不谋面的旅行者,问我艾叶堡向哪个方向走。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战乱之后,很多路标已经找不到了,我发现自己真的找不到回到艾叶堡的路。
只记得那里的天空,非常蓝。
所幸的是,回到柯尔的路标,一直尚未改变。
你的,
安德尔森兰开斯特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有人在举板砖……
我走了……
恋耽美
分卷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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