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白衫_御书屋 作者:斯人遇彩虹
分卷阅读16章节
而他虽然还没有考上秀才,但已经是临门一脚了。
这时候他又怎么可能会放弃。
来到这里,楼寒其实是抱着养老的心态的。
其实在现代楼寒已经站到了金字塔尖,他除了一个季度开两次大会,一年做一次讲座外,几乎就是游山玩水,享受生活,因为他已经赚了一百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当金钱已经成为数字的时候,数字的跳动已经不会让他的nei心有任何波动了。
其实如果他没有穿越的话,他现在应该已经彻底退休了。
他发现钱这种东西是赚不完的,但生命却是有尽头的。
用有限的生命去获取无限的金钱,他觉得十分不值得。
其实他的年龄并不大,三十六岁的他正处于男人的黄金时期,但他却已经成为了商界传奇,首金第一人,无数的荣耀称号都被戴到了他的头上。
第一次获得成就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年轻的狂热者,为了一个项目的完美可以熬上个三天三夜。
但如今,他感觉自己已经佛了。
翻了翻原主的书,大半夜也不想费眼睛了,吹灭蜡烛躺床上裹上被子就睡了过去。
在意识陷入模糊之前,他记起后天好像是休沐,他正好可以回家看看。
一夜无梦,楼寒睡了个好觉,此时外面已经有人走动交谈的声音。
而屋nei的秦志也早早的起来了,他先收拾好自己,然后将热水打好放在了一旁。
目光看向了那个裹着被子睡得正香的人,他有点犹豫到底要不要叫醒他。
以往当然是不用的,但今天是休沐前的最后一天,之后就是节假了。
一般院长都会在今天来讲一次课。
秦志咽了咽口水,慢吞吞地走到楼寒的床边,不知该怎么叫醒他。
“楼兄,该起了,今天有院长的课……”他的声音能有蚊子那么大吧。
楼寒翻了个身,将头朝向了里面。
秦志“……”
他伸出手,抖着胆子想要拍一下楼寒。
可是还没等他的手落下,床上的人突然坐了起来,看向了他伸过来的那只手。
秦志吓了一跳,忙把手缩了回去,向后退了两步。
楼寒刚醒,还处于朦胧状态,他有一个两辈子都没有改过来的习惯,那就是起床气。
这个气表现在哪儿呢?
就是在半个小时之nei,不要理他,不要跟他说话,否则,他真的会发火。
在现代还好过一点,因为他可以睡到自然醒,并且没人敢打扰他。
但在这个几乎是五更就起来读院,自然醒就是个奢望。
其实秦志就算不叫他,他也打算起来了,毕竟对于他来说,这是第一次进学,迟到不好。
想当年他就是一个十分具有时间观念的一个人,他的会议没人敢迟到,甚至真的有人迟到了也不会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进来。
而如今真是风水轮流转啊,他活了三十多年,一招回到了解放前啊。
楼寒不说话,气压十分的低,虽然并不是针对秦志,但却令秦志心肝直颤。
妈呀,他的同屋怎么越来越吓人了,以前也不是这样的啊……
二人收拾完毕,就要去参加晨读。
一般起床后,都是有晨读的,晨读过后才是吃饭的时间。
二人走在一起,虽然穿的都有点破旧清贫,但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就像一个公子领着自己的书童似的。
晨读的地方离住的地方不是很远,也就五分钟的路程,但就这五分钟,楼寒已经接收到了五十波的鄙视视线。
他们好像看辣基一样的看着楼寒,这些人大多都是寒派子弟,昨天就因为这个人给他们丢了个大脸,能有好脸色就怪了。
而和他们相反的是那些富家子弟,看见楼寒先是震惊的捂嘴,然后就是大声的嘲笑“你小子居然没退学?是不是将赎来的姑娘退了回去啊?哈哈哈!楼公子没钱的话,就跟小弟吱个声,小弟正好缺个书童,一天按二十文给你算!哈哈哈哈!友情价哦!”
这一路,真是令楼寒开了眼界,这古代的书院,也不是他想象中那么古板吗,至少这一个一个的人就十分活泼啊。
他已经对未来的日子期待起来了呢。
☆、第十四章 周得与
这一个个的学子别看在外面人模狗样的,一回书院那可全都漏了馅。
那些装出来的礼貌矜持,温文尔雅,全是给别人看的,其实一个个脾气古怪,招猫逗狗,好不烦人。
这要是让那些倾慕他们的姑娘看到,估计都不带信的吧。
这时又过来一个学子,瞪了楼寒一眼“你等会,周哥想见你,在文辉堂侧间。”说完也没管楼寒答没答应十分不屑的走了过去。
哼,不是看不起他们吗?他们还看不起他呢!
“周哥?周得与吗?”对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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