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朝 作者:姚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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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咬咬嘴唇,让自己镇定下来,当务之急,是要让小九不要生气。
“小九,我……”
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他的嘴便被堵住了。一双纤细有力的胳膊勾住了他的脖子,那两片花瓣似的嘴唇便覆上了他的……
少女的唇柔软芬芳,比他想像的更加美妙,那清新甜美的水蜜桃香味萦绕在他的鼻端,如同置身于福建家中的桃园里,这是专属于他和她的味道,是他们的秘密,也是他们共同的美好。
春日的下午,阳光懒洋洋地照进书房,有鸟儿在窗前驻足,鸣叫两声便拍拍翅膀飞走了,像是怕打扰到屋里的一双璧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霍柔风才放开了展怀,她站起身来向上一窜,重又坐到书案上。
方才霍柔风整个人欺上来,把原本坐得笔直的展怀压得半躺在椅子里,直到这时压在身上的人儿离开了,展怀才坐直了身子,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他顿时傻了。
胸前的衣襟不知何时已经被扯开了,露出锁骨下结实的一片。
再看晃着脚丫坐在书案上的那个,正伸出舌尖舔舔自己的嘴唇,像只偷腥后意犹未尽的猫儿。
好像不太对……
怎么个不对呢?好像是反过来了……
直到用完晚膳,趁着天色未暗,两人在后宅里散步时,展怀才把想问的话问了出来,倒不是他羞于启齿,而是整个下午他都热血沸腾着,直到现在才想起来而已。
“小九,你是怎么会的?”他都是学艺未精,小九一个小姑娘倒像个老油条,这不正常。
霍柔风停下脚步,冲他眨眨眼睛,九爷当了十来年的纨绔,什么没见识过?
展怀是不会明白的了,从小到大动辄就要挨军棍的孩子,当然无法理解富家少爷们花钱就能买来的乐子。
霍九爷就算碍于性别原因,没有吃过,可也是见过的。
她拍拍展怀的肩膀,安慰他道:“等我回到马场里,让人给你送几本书来。”
展怀怔怔一刻,但他很快就明白那是什么书了。
“小九!”他板起脸来,一副大将军的表情。
霍柔风冲他嘻嘻一笑,向前快走几步,然后转过身来,晃晃脑袋,嘻皮笑脸:“我就要给你送,有本事你打我呀。”
展怀怒极,追了过去,于是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跑的当然比不上追的快,也不过片刻,就被捉住,然后两个人便陷进老银杏树巨大的树影中。
直到四周全都黑下来,月光如水银般洒了一地,少女娇羞的脸儿才从银杏树后探出来,她不想再理那个学艺不精却锲而不舍的家伙了,至少今天不理他了。
她捧着一张滚烫的脸,飞奔着回到自己屋里。
今天晚上的落差有点大,九爷一时半刻还不能完全消受,怎么说呢,前半场她还是个汉子,后半场她就变成小姑娘了。
回到屋里,她连鞋子都没脱就滚到炕上,捂着脸在炕上打了几个滚儿,从炕沿儿滚到炕里,又从炕里滚到炕沿儿,她的鼻端还弥漫着展怀的气息,她似乎还能感觉到他的唇舌在她的口腔里攻城掠地,他把她得紧贴着银杏树,他的双臂紧紧箍住她的身子,让她动弹不得,那一刻,她的大脑里昏昏噩噩,甚至忘了咬他。
次日早晨,粗使婆子端了热水进来服侍她洗漱,惊讶地发现,这位男装打扮的姑娘还穿着昨天的衣裳,只是那衣裳皱成一团了,头发更是乱得像鸟窝似的。
哎哟,还真是个假小子呢,晚上睡觉这都不脱衣裳不散头发的。
趁着霍柔风洗脸的时候,婆子无奈地摇摇头。
洗了脸,漱了口,梳了头发,换了一件海棠红的箭袖,霍柔风照照镜子,拍拍吹弹得破的脸蛋,正在想着一会儿见到展怀,是装做昨天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呢,还是翻个白眼给他呢,外面便传来问安声,接着,隔着帘子,她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小九,收拾好了吗?早膳不在府里吃了,我带你出去吃羊肉泡馍。”
羊肉泡馍啊,陕西的羊肉泡馍是很地道的,昨天在孙记时没有吃到,孙家儿子说羊肉泡馍只在老回回的铺子里才有的吃。
小展还记得她昨天想吃羊肉泡馍的事呢。
那怎么办呢?当然是原谅他了。
走到门口的那一刻,霍柔风还在嘀咕,我是看在羊肉泡馍的面子上才理他的。
可是当她走出门口,看到清晨的阳光下,那张如初升旭日般明亮璀璨的笑脸,她的脑海里便只有一个念头
去他的羊肉泡馍,九爷我若是不理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吃一百碗羊肉泡馍也不会快活的。
她冲着展怀伸出手,展怀的眼睛里都是笑意,他握住她的小手,阳光下,那张脂粉未施的小脸如同洒着晨露的春叶,晶莹夺目。
“走吧。”
一夜之间,他仿佛褪去了莽撞和青涩,他是统领千军万马的大将军,沉着冷静,不怒自威,而当他看向她时,眼里却是无尽的温柔和笑意。
第四八四章 吴家
去打听吴宝中的人很快便回来了。
吴家在汉中也算是大族,祖上出过一个举人,但是后代子孙里却没有读书种子,反倒是做生意都是一把好手,到了吴宝中这一代,已经成为陕西最大的商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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