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朝 作者:姚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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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便到了展怀要回榆林的日子,一大早,霍柔风便收拾妥当,坐在展怀门前等着了。
展怀推开门,就看到霍柔风咧着嘴守在门前。
展怀摸摸她的头,柔声问道:“吃早饭了吗?”
“没吃,留着肚子吃肉夹馍。”霍柔风老老实实地回答。
展怀抚额,若不是他知道小九是吃鲍参翅肚长大的,非要以为这孩子一定是从小到大饿肚子。
展怀当然不知道,霍柔风活了两世,最想吃的就是陕西当地的肉夹馍,这一次,终于可以吃到了。
离开马场时,展怀忽然看到有十几个精壮汉子正拿着饭碗往大厨房的方向走,展怀见过霍柔风的所有护卫,这些人却是生面孔,若说是马场里打杂的,一个个膀大腰圆,看上去又不像。
“那些人是做什么的,以前没有见过。”展怀随口问道。
“新招的,就是附近村子里的,可惜这附近的人肯来的不多,还是宁可在家里种地。”霍柔风不无遗憾。
“你缺人手吗?是做护卫,还是在马场里干活的,若是护卫和马倌儿,我倒是能给你找几个送过来。”展怀说道。
霍柔风摇摇头:“那倒不是,我缺的人挺多的……”
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但是很快便继续说道:“小展,我要养私兵。”
第四七九章 携手
养私兵?
展怀神情一肃,但他也只是沉默一刻,便对霍柔风道:“好。”
只是一个“好”字,甚至不问她为何要养私兵,养私兵要做什么!
霍柔风抿嘴一笑,伸出洁白如玉的手掌。
展怀低头看了看她的手,指腹和掌心有两处薄茧,指甲修得短而整齐,泛着天然的粉红色。
展怀没有说话,也伸出自己的手,轻轻盖在那只小手上……
这是展怀次没有隔着衣袖握住霍柔风的手,相较于平时动不动就红了耳朵,展怀这次反而很平静,因为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和她就要这样相携而行了,此时只是开始。
……
榆林是九边之地,西北要塞,与霍柔风想像中不同,榆林虽然偏居一隅,但却很繁华,与宣抚一样,街上时而可见不戴幂篱,策马而行的女子,反而霍柔风一袭男子打扮倒显得甚是乍眼,不时惹来好奇的目光。
“他们看我做甚?”霍柔风不解地问道。
展怀轻笑,道:“可能是他们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公子吧。”
霍柔风扬眉:“我也觉得我穿着男装时更好看一些。”
哪里是更好看,分明是你从小到大女扮男装早已成了习惯。
展怀没有说破她,在他看来,小九怎么打扮都好看,女装时娇艳,男装时飒爽,嗯,好在他下手够早,否则还不知道要和多少讨厌鬼竞争。
连总兵府都没有去,展怀就带着霍柔风去吃肉夹馍了。
榆林城里无人不知这位年方十九岁的少年总兵,可是真正见过展怀的却寥寥无几。平素里展怀是榆林和西安两边走,两地相隔近千里,每次往返在路上就要十来天,是以,无论是在榆林还是在西安,他都是日理万机,当地的富商和名流别说攀附了,就连能在他面前混个脸熟的机会都没有。偏偏他又尚未成亲,榆林和陕西大大小小的官吏们,想要通过女眷拉拢关系也不行,于是乎,展怀来到榆林三个月,除了总兵府里的人以外,认识他的并不多。
此时他一身便装,和霍柔风走在一起,乍看上去就是两位翩翩美少年,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少爷出来逛街,没有人把他和大名鼎鼎的展怀联系在一起。
在认识霍柔风之前,展怀甚至没有吃过肉夹馍;后来他带兵打入陕西,又在西安住了大半年,行伍中人适应能力都很强,也最能入乡随俗,他几乎每天都吃肉夹馍,可是无论是在西安还是在榆林,他依然觉得还是霍九的厨子做的肉夹馍最好吃。
不过现在霍柔风要吃地道的陕西肉夹馍,展怀当然要如了她的心愿。
梦里的小哥哥,除了他难道还有别人?
阿有很机灵,从一进城就四处打听,榆林城里有家老字号,名叫孙记,那家的肉夹馍远近闻名。
现在,展怀和霍柔风就坐在孙记铺子里。铺面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棚子,四处透风,孙老板打馍,老板娘剁肉,儿子和媳妇招呼客人。
见展怀和霍柔风衣著华丽,当儿子的还特别给他们把板凳抹了抹。
展怀一到这里就有点后悔,他应该让阿有把肉夹馍买回总兵府去的,小九长这么大,恐怕都没有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
可是霍柔风却大喇喇地坐下了,坐得四平八稳,问那家的儿子:“除了肉夹馍还有啥,有酸辣粉吗?有胡辣汤吗?有泡馍吗?”
那家儿子听她的口音,就知道是外乡人,连忙说道:“爷,咱这铺子里有胡辣汤也有酸辣粉,可您要吃泡馍就要到老回回的铺子里,咱这儿没有。”
霍柔风笑嘻嘻地说:“好啊,要二十个肉夹馍,要肥瘦相间的,再把你们这里有的,每样来两碗。”
“好嘞!”那儿子一甩肩上的白羊肚布巾子,大声吆喝。
展怀笑道:“在梦里你不是吃了五个肉夹馍吗?怎么现在要二十个,吃得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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