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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22

    青衫落拓一路繁花相送 作者:青衫落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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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了战团,这一片观众区顿时大乱。

    戴维凡练田径出身,动作十分敏捷,不等辛笛反应过来,已经一手挡开一个飞过来的矿泉水瓶,另一手抱起她,几步跨过倒地的坐椅,退到了隔离墩那边,这才放下她。

    辛笛惊魂未定地看着那黑乎乎下乱成一片的观众区:“要命,这样也能打起来。”

    “放心,今天保安严密,一会就把他们收拾了。”戴维凡饶有兴致地看着那个打斗场面,似乎觉得比舞台上的歌神来得有趣。

    果然一队公安和保安马上冲了进来,利索地了打得正带劲的几个人,扶起座椅,这一小片观众区的秩序很快恢复了,只是归位的观众和趁乱从外场涌进来的人一下占据了座位。

    戴维凡笑着摇头,见辛笛正踮起脚尖看台上开始唱《雪狼湖》片断的张学友,这一场伴舞服装精致,想必她很想看到,他突然握住她的腰,将她举起来放到高高的隔离墩上坐着。辛笛吓得用手紧紧抓住他的肩头,深恐滑落下来,可是马上就发现,坐在这上面比刚才的座位看得可清楚得多,视线毫无遮挡地对着舞台,不由得大是兴奋,旁边好多男人也见样学样,将女友放上隔离墩。

    戴维凡站在她身边,一手环住她的腰,用身体支撑着她,她的手绕在他肩上,身体倚着他。辛笛不敢低头,只能保持看着前方。全场观众都在合唱着一首首耳熟能详的歌曲,这样热烈的气氛之下,仿佛并不带半点暧昧,可是两人身体贴合地一起,姿势实在亲密得无以复加。

    一首快歌唱完,张学友停下来站在台上,透过led,可以清晰看到这个40多岁老男人额头上的汗水。他接着开始唱《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她努力不让自己看来很累,岁月在听我们唱无怨无悔,在掌声里唱到自己流泪,嘿……

    辛笛以前从来说不上是张学友的歌迷,此时全场安静下来,没有人疯狂唱合,没有人挥舞荧光棒,只剩这首歌荡气回肠飘扬在体育中心内,所有的观众全都凝神静听,她被深深触动了。

    那样一段高度精炼的情感历程,那样歌者与听众共同成长的感悟与默契,都似乎融汇在这首歌中,一曲歌罢,掌声如雷,舞台背后烟花冲天而起,激起现场观众齐声欢呼。

    辛笛收回目光,发现戴维凡正含笑凝视着她,似乎说了句什么,可是这样嘈杂喧闹中,哪里听得清。她刚要俯下身,他突然将她抱下来,凑到她耳边重复道:“十年前我们也一块听过演唱会,虽然是和另外100个同学一起。希望从现在开始,以后一直都有陪你听演唱会的机会。”

    他的嘴唇触到她的耳朵上,气息热热地吹送在耳畔,引起一点点酥麻的感觉,蔓延开来。他重新将她放回隔离墩上,仍然含笑看着她,聚光灯扫过场内,他仰起的面孔神采飞扬。

    辛笛一时有些目眩,她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调情吗?由他做来,果然剌激,可以让自己一颗老心瞬间跳得如同怀春少女。

    她重新看向舞台,已经到了返场时间,换了衣服的张学友重新上场,开始唱一首首传唱度极高的歌曲,全场四万观众齐声合唱,气氛炽烈到了顶点。到终于曲终人散时间,烟花升起,而舞台光影寂灭下来,辛笛撑着戴维凡肩头跳了下来,戴维凡一手护住她,两人随着人流慢慢向外走去。

    一辆辆汽车以龟速移出体育中心停车场,驶上大路,交通终于通畅起来。戴维凡将车窗打开,一手搁在车窗上,一手握着方向盘,夏季深夜的风迎面吹拂,辛笛靠在车椅背上,头偏向窗外,不知道是因为这三个半小时的兴奋鼓掌,还是引起心跳加快的身体接触与言语挑逗,居然觉得颇有些累了,一时间各种念头在心头一一闪过。

    “我们去消夜吧。”进入市区后,戴维凡说了话。

    辛笛回头,先是有点茫然,随即笑了,点点头。她并不想吃什么,可是很高兴戴维凡这一开口,把刚才略带魔力的气氛打乱了。这么看来,他并没有存心把情调弄得更暧昧不明,她也可以松一口气了。

    第十六章(上)

    绿门咖啡馆门边风铃轻轻一响,一个穿着黑色小礼服裙的美丽女子走进来,她肌肤如雪,头发松松绾着,随意垂下几绺,极有风情。咖啡馆里不多的客人几乎全禁不住注目于她,她却仿佛对所有目光都没有感觉,径直绕过柜台进了里面。

    林乐清笑道:“天哪,这家店没换名字已经叫我吃惊了,没想到老板娘还是这个美女,好象叫苏珊吧。我15岁那年移民加拿大,临走的前一天,我爸非要跟我谈心,带我到了这里。那天头次看到她,着实把我惊艳到了,一颗少男的心跳得怦怦的。想不到七年过去,她竟然一点没变。”

    路非只扫了那边一眼,显然并没留意老板娘的容貌:“我们之间又有一个巧合,乐清,我也是七年前离开这个城市去美国的。”

    “那我猜,你经历的告别应该比我来得浪漫。我当时是15岁的别扭男孩子,正恨着爸爸,一句话也不想跟他多说,要不是看到美女老板娘,那个晚上大概会郁闷死。”

    这样风趣开朗的林乐清,让路非没法不微笑了:“不,和我告别的是一个快18岁的倔强女孩子,那场面一点都不浪漫,可是我忘不了她。”

    “我没猜错的话,那女孩是合欢,也就是辛辰吧,我叫习惯她的网名了。”他看路非诧异,笑道,“我父亲介绍你叫路非,我就知道你想找我谈什么了。”

    “合欢。”路非重复这个名字,出现在眼前的是那个摇着合欢树干让花瓣纷扬洒落一身的女孩,他有点不相信地问,“这么说……她对你提起过我?”

    “不,她什么也没说。可是三年前,在太白山上,她发着烧,我照顾她,她曾经拉着我的手叫路非这个名字,我印象很深。”

    路非紧紧握住面前的咖啡杯,指关节泛出白来,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有了一点低哑:“那天在你宿舍,看到小辰的照片,听苏哲说起,我才知道她曾经跟你穿越秦岭遇险。不要说我,她家人全都不知道这件事。”

    “徒步出发前,每个人都要填家人的联络电话,只有她因为来得最晚,不知怎么的就没填,出事以后,俱乐部的人很快找到了我父亲,可怎么都联络不到她家人。她在医院里也拒绝透露家里电话,本来我以为她是独自生活,不过后来听见她给她大伯打电话,显得很轻松,只说想在西安多玩几天。”

    路非出了一下神,低声说:“我回去后上网查了,报道全都很简单,我反复看你们穿越的路线,收集相关的徒步信息,就是找不到关于你们俩人被困的具体情况。”

    “当时很多记者来医院,我倒是无所谓,但合欢拒绝接受任何采访,我当然尊重她的意见,只让我爸爸出面应付他们,同时感谢武警的高效率搜救行动。”

    “方便对我讲得详细一点吗?乐清。三年前,我回来过这个城市,就是你们出发徒步的那个时间。我确实想在做某个决定之前,回来见一下小辰,可没想到她为了避开我,会弄得自己差点送命。”

    “她是为了避开你吗?”林乐清皱眉沉思,他想,会在病中反复呢喃某个人的名字,却贸然加入一个艰苦的徒步只为避开他,确实是个让人不能理解的选择。

    “我为了参加那个七天徒步,做了很长时间准备。至于合欢,我们以前不认识,我只知道她最后一个跟帖报名,最后一个赶到西安的集合地点,带的装备并不齐全,但她说她从18岁开始参加徒步,户外经验足够应付这条线路,看上去没什么问题。”

    那是一条十足自虐的路线,七天行程,全程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需要翻越10多座海拔在3400米以上的高山。而且沿途没有任何补给的地方,就是说所有食品都得随身携带,加上帐篷、炉头、气罐等各种装备,女性的负重都超过了20公斤,男性负重大多超过了25公斤,是名符其实的重装徒步。

    太白山的景色壮美,石海、草甸、原始丛林、荒原直到第四纪冰遗迹等各种地貌齐全,夏天不知名的野花随处盛开,那个时节正好高山杜鹃也开到尾声,十分绚烂,可是大部分路线其实没有路可言,只能踏着羚羊等野生动物行进的痕迹前进,气候更是瞬息万变,阴晴不定。他们七月初出发,个别山顶仍有隐约积雪,山上宿营地温度在0到10度之间,而且正当雨季,山间暴雨浓雾说来就来,全无征兆。

    第二天下午,就有三个队员或者出现轻微高山反应,或者不适予苦路况,退出了行程,由俱乐部工作人员护送下山。辛辰带的帐篷并不符合规定,已经被留在山下,与她合用帐篷的女孩退出,她被领队指派与林乐清同住一个帐篷。有漂亮女孩“混帐”,林乐清自然开心,哪怕这女孩总是若有所思,并不怎么说话。当然,在那样的高强度穿越中,说话的人很少,可是到了休息和晚上宿营时,大家都谈笑风生,她仍是沉默的,眼神飘向远方,明显心事重重。

    第三天天气不错,夜宿将军庙,满天繁星璀璨明亮,似乎触手可及,并坐仰望星空,他们才有了次算得上对话的交谈,意外地发现,两个人以前竟然曾生活在同一个城市。

    “她一路都毫无抱怨,紧紧跟着队伍,表现得能吃苦,也很有经验,吃什么都不挑剔,喝从石缝里接的水也没象另外的女队员那样大惊小怪。”

    路非有一点洁癖,他想艰苦他应该并不怕,可那样的饮水大概就有点接受不来了,记起辛辰曾自嘲“馒头掉地上都能捡起来拍拍灰接着吃”,倒真是一点没夸张,不知道那个曾经挑食得厉害的女孩子经过多久的户外磨练,才到了这一步。

    “到了第四天,上午下起了小雨,等我发现第她因为冲锋衣渗水感冒低烧,只是自己吃药硬扛着的时候,已经晚了。她越走越慢,我和她落在后面,过了雷公祠就跟队伍失去了联系,在一大片原始落叶松针林迷失了方向。”

    那天雨并不大,可是雾十分浓,辛辰的步子显得沉重而迟滞,仿佛被泥泞的山路绊住,林乐清要接过她的背囊,她摇头谢绝,哑声说:“没事,我撑得住,你先走吧,我一会就跟上来了。”

    后来她没法倔强了,只能任由林乐清将背囊夺过去。

    “晚上我们只有独自扎营,倒霉的是我去周围找有没清洁的水源,碰上了一只落单的野生羚羊,这种动物看着温顺,其实很危险,据说太白山里每年都有羚羊顶死人的例子,我得算走运,闪避开了要害,但还是被顶了一下。”

    林乐清勉力支撑着回了帐篷,躺在辛辰旁边,想等疼痛缓解下来。她正陷入半昏迷中,突然抓住他的手,喃喃地说:“路非,不要走,不要走,我害怕。”

    她的手劲突然大得出奇,拉扯牵动他被撞的锁骨,顿时痛得他眼冒金星,他只能咬牙忍着,柔声安慰她:“好,我不走,放心,我就在这里。”

    辛辰好一会才安静下来,林乐清努力用另一只手抚摸自己被撞的地方,确认应该是锁骨骨折了,幸好隔着冲锋衣和里面的两层抓绒上衣,没有开放式伤口。他不禁苦笑。

    他原本计划,等第二天天亮后利用指北针辩明方向,放弃一部分负重,背上辛辰赶往下一个宿营地,找水时正盘算着才买的单反相机和镜头要不要扔掉,着实有点心疼。可是现在受了伤,就几乎完全不可能背人赶路了。

    林乐清躺了一会,还是撑起来,找出退烧药、消炎药强喂辛辰喝下去,自己也喝了止痛药,然后睡觉。第二天,辛辰仍然低烧着,人却清醒过来,吃了点他煮的面条,突然说:“bruce,你先走吧,去找救援,再回来接我好了。”

    林乐清正在心中仔细考虑着几种可能的选择,他承认辛辰的提议得算明智,可是想到昨天用力抓着他的细细手指,想到那个带着绝望的低低呢喃,他做不到放她一个人在这里:“你不害怕吗?”

    她看着他,因发烧而有些迷离的眼睛却是平静的:“没什么可怕的。”

    她看上去真的毫无畏惧之意,似乎并不介意独自面对一个人的荒凉甚至死亡。林乐清笑了:“好吧,那我害怕,我怕一个人赶路,尤其又是受了伤的情况下,我不确定我能撑着走多远。我看这样吧,这一带地势平坦,又背风,我们应该没有偏离路线太远,最好留在这里等救援,不要分开。”

    “我是在拖累你,”她轻声说,“如果不是迁就我的速度,你不会掉队,不会迷路,更不会受伤。而且现在你把你的睡袋、防潮垫都换给了我,万一气温下降,你也会感冒的。”

    林乐清户外徒步的经验很丰富,到美国读书的头一年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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