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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38

    重塑金身系统[快穿] 作者:金蝉子

    分节阅读_38

    最后一首歌每个月夜来听都别有一番滋味。”

    歌曲的前奏响起,万千的家庭里哼唱起一样的调子,优美的或是凄哀的,走调的或是抽泣的……熟悉的旋律在每一个心藏爱意的人心里响起。

    高速公路上,男人开着敞篷车疾驰,他的车载音乐电台声音开到最大,他的泪滑落脸颊,很快又被迎面而来的大风吹干。他恍若未觉的哼唱的这段熟悉的曲调,“如果恨你,就能不忘记你,所有的面目,我都不抗拒。”

    “我一直都在流浪,可我从没见过海洋。我以为的遗忘,原来躺在你手上。”男人的声音有些声嘶力竭,他点了一下拨打电话,他赶不到那个人的身边就只能送一首歌给他了。

    音乐声结束,周南意犹未尽的拨弄了一声吉他,扫了一个和弦。

    “让我们接进今晚的个的电话。”周南调了一下音频,很快电话接通了。电话那头的男人像是很吃惊次打电话居然打进了。周南喊了两声才回过神来。

    “喂,你好!我,我想点一首歌送给一个人。”电话那头风很大,让男人的声音很是飘忽。“放一遍《黑暗骑士》吧。”

    周南欣然答应,趁着换碟片和进前奏的功夫,他和那个男人聊天,“可以冒昧问一句,为什么要点这首歌吗?”

    “也没什么为什么,只是想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他的黑暗骑士一直在。”男人的中文不太好,想了好一会终于在歌曲开始之前磕磕绊绊的说道,他后面的话被音乐声盖过,但还是一句不落的传到周南的耳朵里。“一辈子生活在黑暗里的人,遇见他是唯一救赎。只是就像白天黑夜,像日月,像是黄泉花叶,永不相见。”

    音乐声越来越大,周南也慢慢陷入回忆。

    他记得少年和他在酒吧里拼歌,张扬的银白色头发随着音符飘舞,他的脸上满是沉醉,那晚上的事好像就在昨天。他们一起等着天明,一直吃着油条喝着豆浆,他帮少年掖好被角,看着他睡着的侧颜静静的发呆。

    那时候以为的淡淡的喜欢,都在岁月里慢慢发酵变成深深的爱。

    他以为他该是那个陪阿业到最后的人,只是那晚的夜色太浓,他唱完最后一句,被巨大的黑暗笼罩,然后再回过神,季业已经彻底消失了。不告而别,只是这一次,他们都知道,他已经彻底走了,再也不会回来。

    在失去季业消息的那些天里,他想过无数种可能,那晚的天色很暗,灯光微弱,但是周南确信自己看见了安图斯,虽然他的模样大变,虽然他目光血红而冰冷,嘴角露出的獠牙上还沾着血迹。

    哪怕只有一眼,但是周南明确知道这世上有些生物超越认知,安图斯就是那样的人。现在回忆起当初遇见的场景,处处透着诡异,那样的大雪天里怎么会有人冻不死?当初自己年幼,也没有深思,现在想来这么些年安图斯只说过他来自罗马尼亚,而罗马利亚在传说中是吸血鬼德古拉的诞生地,而且安图斯几乎没有长过个子,他的皮肤常年苍白,喜欢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回忆那些过往,周南的心里发寒。

    原来是自己亲手把那样的怪物带到阿业的身边吗?亲手把他送进了黑暗吗?

    但是周南心里有些小小的期待,或许,安图斯有办法能救得了阿业。抱着这种微妙的希望,想过无数种可能,直到安图斯找到他。

    那个曾经腼腆羞涩的小男孩,只知道跟在自己的身边,躲在角落里的那个孩子现在长得比他还要高。

    那时候阿业离开还没有多久,周南每天把自己关在工作室里,疯狂的写歌练歌,写了满满一地的草稿纸,最后都揉成团撕碎。他想用无止境的工作来麻痹自己,就好像他还没有离开。但是他发现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想他,他好像中了一种毒药,以他为名的毒药。

    安图斯穿着黑色的巨大斗篷出现在公司十七层外,他悬浮在半空,背后是银白色的弯月,像是阿业笑起来的眼睛。他的领口别着一束鲜艳的月季,整个人笼罩在黑色斗篷里。他从巨大的落地窗外走进了,没有惊动任何一个人。

    安图斯拿着一首已经完成的曲子来找自己。他就坐在钢琴前,握笔的手势看着有些变扭,不过几分钟,默出一整首歌,不知道他练习了多少次。而这首歌无疑是阿业写的,他只需要看一小段就知道。

    直到那个时候,周南才知道,安图斯和阿业相爱过。原来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爱自己胜过爱他。还有一个人吧。当时周南心里有些庆幸,哪怕知道安图斯不是人类,而是终生生活在黑暗中的吸血鬼。但是听那首也知道,阿业曾经深爱着他吧。

    想到这里不由得很是嫉妒安图斯,他至少还有一首歌,阿业写给他的,独一无二的歌。

    《黑暗骑士》进入尾声,周南打断思绪,接入第二个电话。“喂,您好。”

    “啊,好好好,南哥好。我是你的忠实粉丝。这还是我次打进电话来。啊啊啊,哈哈。”电话那边的声音很是激动,恨不得朝着天空大喊几声,“我,我叫江户,我也是七月的粉丝,我最喜欢月季那张专辑,我就想问一下,为什么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季业?”

    “季业吗?”周南呢喃着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好像离自己很远了,“原来还有人记得阿业啊,他一定很高兴。他呀,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过去这么多年还有人记得他,真好。”

    “怎么会忘记呢。就是因为十年前的那场演唱会我跟喜欢的男生告白了,后来才知道我们彼此竟然彼此喜欢,要不是因为阿业,我们也许就错过了。现在十年后,我们已经定居在国外,拿了结婚证,还准备领养一个孩子。我每年这个时候都想打电话给阿业,想跟他说一声谢谢。是真的感谢,要不是他,我也许这辈子就随便娶一个不爱的人凑合过一生,或者就孤独终老了吧。那句告白如果不说,就真的错过了。”话筒那边的声音还是少年的音色,但是几句话讲完了自己的故事,让不少人羡慕。

    周南沉默了,顿了顿半响,苦笑着回答,“万幸啊,你们没有错过。是啊,那句告白过了那个时间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一晃十年,好像很多东西都变了,不变得是cd里悠扬的歌声,少年的声音总能带他们回到时光深处,回忆往昔。

    “我会转告阿业的,他知道一定会很高兴的。”周南看了看自己手机,已经到下班时间了。“祝你们幸福。”

    “各位听众,现在的凌晨四点,感谢大家又陪我度过一天,这里是f777频道,明月照我心,我是dj阿南。咱们明天十二点再见。”惯例性的说完最后一句话。

    周南看着窗外已经亮起的天明。取下耳朵上的外罩耳机,吐出一口气,往后一退,滑动的摇椅滑出很远。关上面前一堆的按钮。

    整个世界都处于半明半暗之中,天色透出一丝亮光,夜灯还未熄灭,这座繁忙的城市永远车水马龙,不曾停歇。

    而他们这些星星再怎么闪亮,天亮了也终究会被人遗忘。阿业没有等来的天亮,他这十年无数次的经历这凌晨。他曾经想过无数的词汇来描述这天明的时刻,但是最终也只是抬头看看初升的太阳,跟着夜班的人流穿过城市拥挤的陌生的人群,他和那些神采奕奕的青年背道而驰,坐上疾驰而过的地铁,一身疲惫的回家。

    他的一生平淡无奇,唯有年轻时候的点滴光辉值得铭记,却也终于被岁月抹平,消散在疾驰而过的地铁的轨道下。

    就像那个听众说的,他错过了那个人,那句告白再说不出口。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恰好将自己的爱说清楚,而他终究还是太懦弱,生命曾给过他无数个可能的瞬间。

    在那个他们玩笑着解开浴袍的夜里,如果他不是用被子裹住身子,害羞的不发一言而是挽留住他远去的脚步;在那个流言蜚语纷乱的清晨里,如果他不是任由阿业失落的离开,而是拼进所有去保护他;在那条长长的走廊的黄昏里,如果他不是犹豫再三最后哭着打电话给徐姐,而是义无反顾的踢开那扇门,抱着阿业去医院;在那个声嘶力竭的舞台的黎明里,如果他不是想软弱惧怕台下的观众的无数双眼睛,而是在给吉他地时候大胆的告白……会不会他们有不一样的结局?

    只是那些如果都是过往岁月里不可缝补的破洞,他再也没有再来一次的权利。

    命运给了胆小的人的惩罚,就是再不相见。

    十年实在太漫长了,他终于还是懦弱的和生活低头,就像他当年选择的那样,他退出了七月,曾经叱咤歌坛的乐团也终于解散。大家各自单飞,他成了深夜访谈类音乐节目的dj,娶了一个貌美如花也贤良淑德的妻子,他们相敬如宾,却都没有爱,这一生就这样了吧。周南看着地铁外飞驰而过的景色。

    当年的自己绝不会想到十年后的自己会是什么模样。庄华成了七月当中混得最好的一个,他不但在国内被很多人捧为男神,就连国际上也粉丝大把,再也没有人记得他曾经灰头土脸的黑历史。徐洁还是一心一意的跟着徐陵。徐陵立刻乐队之后就再也没有唱歌,他还是回头演戏去了,今年刚拿了某国际大奖的影帝,一时间名声四起。杜辰也混得不赖,他摇身一变经商去了,他得生意头脑很不错,不但如此,他还巧妙的运用人脉和炒作成为了富豪榜前十,而且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每天的捐赠款遥遥领先,被媒体争相奉为慈善家,成了形象大使。

    他是混得最惨的一个,但是他并不多不甘。大概前半生的所有遗憾不甘都用完了吧。

    灯光渐渐熄灭,城市又开始飞速运转,大屏幕上无数俊美的少年占据人们的视线,再没有人记得阿业,除了零星的越来越少的几张唱片,除了几个念旧的人念念不忘,那个远去的不告而别的人再也没有人记得了。

    他没有回去那个冰凉的家里,更多的时候他更喜欢待在录音室里听歌。

    但是每年的今天他都是穿梭上百公里的路程,去到郊区,给自己买下的那片月季花田再种九百九十九朵花。那片花海是他一生的珍藏,那里藏着他一生唯一爱国的那个少年。

    他的容颜并未衰老,镜子里的自己金发飞扬,路过人群还是会有小姑娘回头惊呼,但是周南觉得自己的心老了。他再也不会耍帅着对少女们眨眼,或是故意走快一点将风衣的大摆潇洒的飘起,他的脚步越来越稳健,他的目光越来越深邃……

    自从那个人走后,他的世界再没有欢快一首欢快的歌,他也再学不会爱了。

    第35章 番外安图斯古堡

    在悠长的岁月之后,城市变了模样,空中架起星际的隧道,进入高速发展的宇宙光年,地球上除了人类涌现出各种生物,其中有一种物种以其古老而高贵的血脉成了隐形的统治者。

    他们拥有世间罕见的绝世美貌,无论男人女人都拥有雕刻般俊美的外貌。他们的皮肤是象牙色泽,他们的五官像是巧手的工匠费尽心力的艺术品,他们的身材像是收藏在博物馆里的精美雕塑,每一寸都是上帝丈量后的恩赐。

    他们喜欢穿着黑色的巨大斗篷出现在夜幕降临的城市塔尖,俯视这些日夜不停工作的私人领地。

    他们会在月圆之夜长出尖锐的獠牙,将反抗者的脖颈刺穿,让每一寸土地成为附庸。

    他们吸食血液为生,不喜阳光,领口袖口统一的绣着血红的月季花。

    他们在无限的轮回里长生不死,孤独终老。

    他们的名字叫血族。

    或者人类和其他物种喜欢称呼他们为吸血鬼。怀着对强者的敬畏和惧怕,大多数人会远离吸血鬼的领地,他们虽然血腥残暴,但不会无故杀人。而在千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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