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小试(18禁) 作者:花仲穆
13
慧文
事情就发生在买完烟後,正当我心满意足地的买完东西准备
回家,啥也不管的狠狠睡个痛快时,我发现有几个看起来不
怎麽对劲的家伙,在家里附近徘徊。
不对劲!
因为我眼前看到的家伙,那脸上严肃认真的表情,可真不是
盖的啊。
一整个就是职业流氓的感觉,跟街边随处可见的垃圾、玩票
小混混完全都不一样。
不但一身穿着标准的黑色高级西装,而且皮鞋也老实的擦得
黑亮。
「不好意思请问一下,五号在哪边?」其中一名像是领袖的
兄弟首先发话,礼貌好的完全让人无法挑剔。
可我还是大大吓了一跳,因为碰巧不巧,五号正是我家。
脑海不禁马上就联想到,昨晚仪琳跟我讲的事啊。
麻烦果然马上就找上门来哩。
不过,幸好──幸好,来得不是警察。
「有什麽事吗?我就住在五号。」我老实的回答,躲也没用
是吧?更何况现在我的状况,一付就是天不怕地不怕,只怕
别人一把火烧掉我的家当而已。
「是这样的,我们想找一个叫卓仪琳的女人,她在家吗?」
领袖的态度依旧没变,口吻简直让人搞不清楚,他带一票人
是来寻仇,还是来干啥的?
「不太清楚,不过我想现在这个时间,她应该在学校里吧?」
我显然说谎了,就不说压根就没见到她吧,若依照往常惯例
,通常不到正午仪琳是绝对不会出门的。
而且她到底有没有老实地去上课,坦白说我也很怀疑。
「我们去学校找过了,所以能不能麻烦一下,播个电话给她
,或者──」领袖兄口气,一整个就是超水准的啊。
於是我想,这下恐怕非常难以搞定。
关於这个嘛!还是稍微讲一下好哩。
代志是这样的,坦白说,年轻时天不怕地不怕的时代,大概
是蔡依琳刚出道,大街小巷都竞相播放着她张专辑的时
候吧,老子也是混过的啊,见过的家伙也真不可谓不多。
其中像是一脸恶形恶状,看起来就一付像是会咬人的家伙。
又或者像是小混混,被派出来跑龙套,又非常肮脏下流兼没
水准那种人,最直接的解决方式,其实就是打了!根本没有
选择余地。
打完就算了,感觉还比较容易应付!
然而正牌流氓呢?除了领有职照的警察之外。
依照经验,则越是沉稳,越是理性、越有礼貌则越难解决!
因为对方可能是采用企业、集团的管理方式,不管是合法、
不合法的手段都非常高竿,而且重点是,他们不但人多,团
结,遵守一定法则,钱还多到花不完。
而现在,让我感觉到不幸的是。
我眼前所见到这几个,仪态之标准、整齐的水平之高,则可
以说是极为少见。
而且感觉上非常有品味,这种品味和钱无关,和气质、态度
有关。
在我的理解上,品味是种生活态度,一种发自内心的审美观。
一个有气质,有品味的人,即使一身布衣,甚至身在黑道,
一举一动照样迷人。
「嗯。」我点头努力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先弄清楚再说:「
能先找个地方聊聊吗?」
不出意料,眼前这票流氓,也是讲道理的那种。
理解我得难处後,也就跟着走在我的身後。
然後──我理所当然拎着刚买来的烟酒,将他们带着老王开
的早餐店里。
老王?
呃──这039;江湖上传说中的家伙,很快就会见到,容後再仔细
赘述。
「俊杰啊,今天是怎麽了?重出江湖的件事,就是带了
一票小朋友来砸我的店啊?」连正眼都没有瞧我一眼,老王
带着笑容,一刀俐落的朝冷冻猪肉平整斩下。
刀法稳健熟稔的惊人。
然後,我身旁包括首领在内,每个人脸色都马上露出吃惊的
表情。
当然啦,我想看到这付景象的黑色兄弟们,就算再怎麽不长
眼,也该知道了,自己到了啥地方,也明白自己究竟见到了
啥人物。
吼!老王就是这种家伙,虽然他平常非常腊蹋,又不修边幅
,又一整个很搞笑,可他发起狠来那股蛮劲,直可说是不可
理喻啊。
因为我在这里就不止听过一万遍,他在封刀退隐之前,砍遍
大街小巷,成为中部最着名角头的故事。
想当年──在我年轻的时代,就曾经亲眼看过老王手持双枪
、腰带杀猪刀,独自轰掉一个帮派的英雄事蹟。
「王董。」首领再三确认後,带着手下向老王十分拘谨的致敬。
「喔?」这时老王才瞄了一眼他们,接着又一脸迷惘的看向
我,一整个就是搞不清楚状况。
「呃──千万别误会,我只是跟一群朋友来谈点事而已吼。」
我一脸非常无奈的说,但其实心里非常得意。
「喔!是江湖上的事麽?」放下刀,老王随手提了瓶高粱,架
势十足的走了过来。
「好像是的样子,哈。」我假装轻松。
「俊杰,你不是退出江湖很久哩?」丝毫不理会一旁的黑衣兄
地,老王搬了两张椅子跟我分别坐下。
我点头:「是啊,不过看样子好像有点麻烦,到底是什麽状况,
我也不是很清楚啊。」说完,我连忙招呼其他人坐下,在老王
面前,我们一向是不分大小的。
「喂!不要说我老王没提醒你,你老头为你担心,怎麽挂掉的
,你应该还记得吧?我跟你老头两兄弟一辈子了,现在也只能
提醒你千万别走回头路,要是有事的话记得告诉我一声,了不
起我卖卖老脸,江湖上的朋友们多少还是会给点面子啊。」
老王豪气万千的说完,接着不屑的看向黑衣领袖:「你们混哪
里的?跟谁?」
「王董,我们是火哥的手下。」首领老兄安份的回答,气势明
显就输了一大截。
火哥?听到这个名词时,我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然後联想到
阿火,但──这有可能吗?如果是的话,我则完全不认为这会
是啥巧合。
简直搞什麽鬼?拍连续剧啊。
「阿火?」听到这名字,老王也不禁皱起眉头,看了我一眼确
认後,会心一笑问:「是他?他也出狱了?」
我只能苦笑摇头,事实上我也搞不清楚状况啊。
整个台中市这麽大?叫阿火的老大,应该也不少吧?
「你们老大刚出狱吗?」我小心翼翼谨慎的问道。
「是,你认识我们老大?」带头首领问道。
「吼!那你们可以回去了,仪琳的事我会自己跟他谈,你们只
要跟他说,我叫林俊杰就行了!」
「什麽?」听到我的名字,包括首领在内的黑衣人,全部马上
脸色大变,其讶异程度绝对不下,亲眼看见传说中的老王!
但其实,这情况我也已经预料了,因为──阿火没理由没提过
我的名字。
「今天就先回去吧。」摆摆手,我面对老王露出一付苦笑的表情。
而该死的老王,此时已经从英雄转变成一付事不关己的模样了。
「是!」黑衣人向我致敬後,带着崇拜景仰的眼神缓步离去。
接着,接着──早餐店里只剩下我和老王。
一个金盆洗手退隐的传说老大、一个浪子回头的街头混混。
脑海里浮现同一个名字,我们只能苦笑。
「俊杰,你逃不掉哩。」老王一付落井下石的笑容。
「你笑屁啊。」我一把抢过他手中的高粱。
看来今天又不用睡了。
我现在想的是,仪琳砍的那个人,肯定就是阿火背後大老板之类的
人物。
而阿火,是我这辈子剩下的,唯一亏欠的包袱。
然而回归一切的重点,我才发现,这一切都太巧了,巧到像是精过
精心设计一般,似乎全都跟我有关!
我在一切谜团的中心,不断抽丝剥茧。
最後,最後的重点在於──如果仪琳知道我跟阿火的关系的话,那
麽这一切,则肯定是一椿天大的阴谋!
唉!该还的还是得还。
正当我这麽苦恼的时候,刚好又有一个客人上门。
「王老板早!」客人向老王打过招呼後,随即又接着开口:「俊杰
,原来你在这啊。」
我转头,来人赫然就是慧文!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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