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游戏:总裁的独家纵容 作者:漂亮1990
第 28 章
但是刘启恩对她的痴心始终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而现在,刘启恩对我说他要结婚了。
我想起他说的为什么会喜欢和世恒在一起的原因,他说那句话的时候,脸上的哀伤被烟雾轻笼没被我看个真切,让我误以为那只是一个单纯的表情。现在回想起来,才明白过来他话里的意思。
他应当是真的很想找到专属于自己的那个人吧?而薛世恒是他身边唯一一个始终如一只有我一个女人的朋友。
我总以为爱情的深浓是用交往时间的长短来衡量的,其实这是个错误到家的认知。男人们都理性,而像刘启恩这种喜欢赚钱的男人就更理性了,在他寻求伴侣的过程中,外貌条件肯定是先决条件,其次是性格可爱与否,然后才到了花时间观察对方生活习性的程度。
但往往很多和他交往的女人在第二关就被出局了,说来,他也很可怜呢。
而他的结婚对象,估计也是他和命运妥协了之后出现的幸运星(刘启恩虽然花心,但对正交往的女朋友是绝对的好,当然这也导致了很多女人和他交往过之后都看不上别的男人反过头来纠缠他),他并不爱她。
如果他爱这颗幸运星,他现在告诉我他要结婚的消息应该是高兴的,而不是在这里无限感怀地说他羡慕我和薛世恒,甚至露出这种让人心有戚戚的苦笑。
“那个倒霉的女孩是谁呢?”我坐正了问他,不想被他的情绪牵着走,所以话还是俏皮话。
刘启恩淡淡一笑,“我家老头带回来的,说是这世上最适合我的人,真是笑死我了,不过性格还不算讨厌,我也懒得和老头子耍把戏,就答应了。”
果然和我猜得差不多。
他顿了一顿,有些烦躁地又点了一支烟,“坦白说,我觉得上天真的很爱开玩笑,我蹉跎了那么多年,当我终于开始认认真真的谈感情的时候,却找不到自己爱的那个人。想想也就算了,老天可能想惩罚我吧。那不如听我家老头子的话,别再去耽误其他女人的年华了。哎,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有毛病,交过那么多女朋友到头来竟然还是遵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白活了那么多年了。”
“也不全然都是错的,起码你努力过。那些女生,遇上你算她们倒霉。不过在我看来如果不喜欢,就没必要纠缠,分手对于真的爱不上对方的那个人来说的确是对这段恋情一种短暂的残酷,长期的温柔。”
初次听如此真诚的坦白,让我不得不相信他的确花了很多时间和心力,而一次次的承受失望也的确会有极限的时候。.
只是他这样就结婚了的决定,虽然挂着终结蹉跎的名头,但在我看来他根本是在逃避,可我却不能骂他是懦夫。呵,我自己又能比他好到哪里去。
启恩淡淡地笑着,也不知道我的安慰能不能到他心里去。
薛世恒那边终于应付完,回到我身边坐下,给我耳边那一缕散落下来的头发挽到耳后。“说什么呢?两个人聊这么久。”
“他说他要结婚了,可是我看他却好像要哭出来一样,你说我该怎么办?”
薛世恒轻笑,伸手揽过我的腰让我靠进他怀里取暖。“他只是腻了。”
我惊讶地看着薛世恒,他说话怎么能这么精辟?
“还是你了解我啊。”启恩玩笑似地递了个轻佻的眼神给薛世恒,紧皱的眉头松开,掐灭了手里的烟。
“对了,新娘是谁?你还没告诉我呢。”我突然想起这个,说了这么久还不知道到底是哪家的倒霉孩子。
启恩笑意更甚,“你也认识。”
“哦?”我从薛世恒怀里坐正了。
“赵允儿。”
乍一听见这名字,我猛地瞪大了眼睛,“你疯啦!!”
我眉头一皱正要斥责他,身后的薛世恒悄悄握住了我的手,制止了我。
我欲言又止,忍着难受极了。一方面薛世恒并不乐意我对这桩婚事多做评价,另一方面,刘启恩的那个结婚对象让我顿时想推翻我之前所说的一切,因为这个结婚对象太特殊,使得他妥协了老头子去结婚的决定显得那么愚蠢。
赵允儿,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但说真的,谁又能把她给忘了呢。
☆、第四章 004
我会去英国念书,一个原因是我的成绩刚好够那边的学校,另一个原因就是我的不甘心在作祟。
薛世恒走后,我整个人开始变得很焦躁,好像很习惯之前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任我打任我骂,所以他一走,我就少了一个出气包。
我考入玛丽皇后学院,爸爸有开心也有担心,他觉得我离开他的视线就会活不下去,虽然这可能是大部分父亲都会有的心情,有些可笑,但我自己都不得不承认我对未来的生活有些恐慌。因为那些报章杂志上描述的富家千金出国历练,独自一人闯荡世界的故事,死也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爸爸的事业在国内做得还算不错,但在国外一直受牵制,这主要是因为我那个记仇的舅舅的缘故,国外的市场是舅舅的天地,虽然他不会每个行业都涉足,但只要他说句话,别人都会卖个面子给他,所以爸爸在国外一直没办法做出什么大事业来。
我十三岁时,爸爸不甘心一辈子被舅舅打压,再次想发展跨国事业,他花了整整三年时间,仍然没有成功。可见我舅舅这个人……
哼,我当初还傻兮兮地跑去美国求他。
我去英国念书爸爸没有相关的产业让我住,我只得去住学生租住的公寓,好在有先瑶给我帮忙,找到的房子还算不错。不过,我是带着敏峥妈妈一起去的。
爸爸说他没有“顺便”来伦敦看我的机会,一点也不放心我一个人生活,所以必须让敏峥妈妈和我一起住三个月。等我适应了英国的生活后,他再考虑让敏峥妈妈回去。
我对爸爸的决定没有丝毫意见,因为我发现我连洗衣机都不会用。
刚开学的那一阵,我真的忙坏了,因为什么都不会,所以什么都要学,而且我还要记住地铁线路,离家最近的超级市场,还有每天要上的科目和老师们的脸。
我修了双学位,这代表着我要花别人两倍的时间去学习。虽然在春生园学习时作业也都是全英文的,但是那种作业和现在的作业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不能抄袭,不能敷衍,必须要有自己的见地,行文要有辨思,要有标准而规范的逻辑,如果能有一点小创新就更好了。
那阵子我一直游说只会一点点英文的敏峥妈妈和我一起去上课,这样她也不会整天闲在家里看电视了——其实是我有野心想培养一个会替我写作业的人。
敏峥妈妈当然不会答应啦,她都四十多岁了……
哎。
我忙着照顾自己,照顾学业,自然地就暂时忘记了去关注薛世恒。说真的,我以前觉得让自己忙起来从而去忘了某些人的存在这种事根本做不到,但我现在不得不承认了时间的魅力。
三个月后,敏峥妈妈荣归故里,我也逐渐适应了伦敦的天气,食物,老师和作业,甚至是路人脸上漠然的表情。
我觉得自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得心应手。
那天我去ChrlesStreet,爸爸说公司外事部的工作人员过来出差,替我带了点东西过来让我自己去取。
我从公寓出来时外面下着点雨,三分钟之后雨势变得很大,我穿过大街时,已经明显感到我脚下的那双Dr里进了水,再走一分钟,Dr变成了雨鞋。
我穿着那双淌水的Dr坐上车,下半身已经全湿,终于明白了英国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穿风衣。
第 2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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