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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9

    【快穿】人生赢家 作者:笙箫戚戚

    分卷阅读289

    法的,还从中谋得了不少利处。

    至于异族的底细、能力也在这个过程中都被一一挖掘了出来。

    异族虽然不能够用肉眼发现,但它完全可以通过科技手段被发现。

    如果这是在古代,连科技的影子都没有的时候,异族还真的无法被真正地发现,只会被当做是见鬼了吧。既然连‘见’都无法见到,那就更加难以消灭异族了,如果是在那个时代出现异族,那还真是一场莫大的灾难。

    从这一点来说,也幸好异族出现的时候是在科技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现在了。

    不过对于普通的人类来说,他们是没有机会,或者说他们是很难想到要用红外线监控设备来发现异族的,也只有政府能够轻易做到这一点,别的不看,这异族出现至今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被卷入其中的人类也不在少数,可直到现在,他们才真正捕捉到了异族的行迹。

    通过科技的手段,他们才能够看到这个异族究竟是怎样扎根在别墅当中的,就像是一棵大树深深地扎根在地里一样,这异族也是如此,它似乎延伸开来了许多根须扎根在了别墅的各地。

    而当有人进入异族扎根的别墅之后,异族就会伸出一根根须缠在对方的身上,但这个时候,根须也只是‘缠’在他们的身上而已,但是,当人类越来越疲惫的时候,这根须却可以慢慢植入进人类的身体中去。

    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监控者都感到不寒而栗。

    越是疲惫不堪,精神不济的人,这根须扎入的也就越深。

    当人们离开别墅的时候,这根须就会延伸的很长很细,连监控器都很难捕捉到这根须的痕迹了,但实际上,这根须一直丝丝连连着那些进入过别墅的人。

    扎根的越深的人,也就越容易被异族找到,所以异族会个找上他们。当异族找上他们的时候,就可以发现,在别墅里面的异族通过那丝丝连连着的根须来到了对方的所在地,大部分的能量也都被转移到了这里,而别墅里面的能量却明显变少了。

    而扎根比较浅的人,异族会放在最后才去找他们。

    人类对于异族产生恐惧之后,异族的实力就会有所增长。相反的,如果对方是个傻子,疯子,根本没有恐惧这种感觉,那么异族的实力就不会有任何增长。

    而异族本身是无法移动的,它只能够靠它的这些根须移动。如果异族虚弱到了一条根须都没有的地步,那它就无法动弹了。

    像是之前赵国祥遇到的异族,就是虚弱到了只剩下最后一条根须,可是这最后的一根根须却连在赵国祥一个人的身上,赵国祥死了,异族也就无法再移动了。

    对于比较弱的异族来说,只要毁掉它们的居所,就可以消灭它们,而对于比较强大的异族来说,这种方法却还无法完全消灭它们。

    对于异族的了解越多,能够消灭异族的方法也就越多,人类也更多的找到更有效更方便的方法来消灭异族。异族虽然有智慧,但只要瞒过它的耳目,就可以轻易欺骗到异族。而且异族都喜欢单打独斗,不喜欢和同类在一块儿,它们没有互帮互助的念头,反而有点在山中各自圈地称王的意思。

    与此同时,之前在网上公布转移诅咒找替死鬼的人也被找到了,他原本也是一个受害者,但他在发现可以找人当替死鬼来延缓自己死亡的顺序之后,他就在网上发表了很多类似的言论。

    别说,因为他在网上发布的这种办法,还真的救了不少像严非这样求生无门的人的性命,不过同时,也有更多的人因此而死。

    甚至在这个人的身边还围绕着不少小弟,这些小弟都以他为首,居然也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

    想也知道,敢做出这样事的人,他的心已经黑了,就算原本不黑,也会被染黑的,这样的一股势力,做出来的能有好事吗?

    当然,这个势力不小也只是和普通人相比起来而言的,对于国家政府大机器来说,那就是天壤之别了,是根本无法相比的。

    而这样的人也自有他们的归宿。

    至于这异族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这一点却仍旧是个谜。

    异族死亡之后,就变成了一粒平平无奇的沙土、灰尘,即使在显微镜下观察,也不会发现它的任何异样,如果不是之前一直在监控着,那就根本发现不了这粒普普通通的尘土曾经竟然那样可怕。

    大概是因为异族是从赵国祥这里开始消灭的,所以赵国祥当初对异族的称呼‘梦魇’也延续了下去。

    ‘梦魇’事件一直持续了好几年才完全解决,然后被各个国家封档。只不过,这个事情在民间仍旧免不了会有传言,毕竟牵连太广、也太多。

    至于这梦魇会不会有朝一日再卷土重来,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对付梦魇的办法已经找到了,也都被详细记录了下来。如果梦魇再次出现,想来也是可以很快被解决掉的。即使梦魇未来进化了,弱点和能力都改变了,但人类的科学技术也在不断地进步,既然今天能够依靠科技消灭梦魇,那么未来也同样可以做到。

    盛卓霖最初就在‘梦魇’事件中立功了,后来又参与其中不断去往各地消灭梦魇,因为这件事,他这几年来不断在升职升官,等到好几年后,异族被完全消灭干净了,慕容才算是有了空闲的时间,两人也再次相约见面了。

    在这次见面中,林落和慕容两人交流了不少时间,在最后,慕容告诉了他一件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一次任务结束之后,我的等级就该升级了。我们大概要有一段时间无法再相遇了。”

    第470章 度假:恩与情(一)

    慕容说的话令他有些惊讶,却又在意料之中,本来慕容比起自己就要先升级到黄金等级,现在比自己早一步进入下一个等级也是正常的。

    之前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吗?

    林落沉默了许久,道了三个字,“祝贺你。”

    慕容轻声回道,“谢谢。”

    在这次见面之后,林落和慕容就只偶尔才会见上一面了,林落现在是个作家,倒是很自由,不过慕容却很忙。

    后来有一日林落接到慕容同事的一个电话,说慕容在出任务的时候壮烈牺牲了,而且连尸体都没有留下来。

    林落是知道慕容的实力的,如果他自己不想死,那他就不会死的。

    慕容在这一次任务中,年纪这么轻就牺牲了,这只能说是慕容自己决定这个时候就结束任务。

    也许慕容是迫不及待要升级到下一个等级了。

    说起来,这次任务异族既然已经解决了,那么任务就算是完成了一大半,虽然盛卓霖年纪轻轻就死了,但他的人生却也是多姿多彩的,而且他还是为了国家任务而牺牲的,可以说牺牲也牺牲的有价值,所以慕容的任务完成度不会因为早死而有多少影响。

    不过林落不知道的是,其实在慕容上一次黄金结束后,他就可以升级了,只是灵魂点数不够,才有了这一次任务,不过这次任务结束,他的灵魂点数就足够了。

    上一次任务结束时慕容没和林落说这件事,是因为他早就算过,即使他完成了十次黄金任务,满足了升级的条件,但他的点数不够,所以还会再进行一次黄金任务。

    不过这一次任务结束,慕容是肯定能够满足升级所需的灵魂点数了。

    林落参加了慕容的葬礼,不,准确的说,是盛卓霖的葬礼,盛卓霖的家人都十分的伤心难过。这让林落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因为实际上,慕容并没有真的死去。

    不过,说到底,慕容是慕容,盛卓霖是盛卓霖,他们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林落虽然觉得惆怅,却没有多伤心的感觉。

    不过他也本来就是一个薄情的人。

    林落继续以纪元作家的身份写作,名声也越来越大,纪元的父母各自有了家庭,除了过年过节,也并没有过多的交集。任务也是早就完成了,他这一次任务余下的日子可以说过的很轻松、自在。

    林落这一生自然死亡之后,就回到了封闭空间中。

    他如今的个人资料变成了:

    姓名:林落(无性别)

    等级:黄金

    灵魂点:3800(注:最高赊欠值100)

    任务徽章:青铜徽章9,白银徽章7,黄金徽章8。

    特殊奖励:白银成就奖杯1,养蛊盒子1,伪·系统1,真实之眼1,黄金成就奖杯1,傀儡尸体1,领导者之心1,帝王之心1、学者之心1、火枪1,山海珠1,千丝万缕1,作家之心1。

    而在他灵魂之书的第四十五页上,也增加了新的内容。

    任务内容:完成纪元的报复,完成纪元的人生。

    任务完成度:百分之九十九。

    额外奖励:灵魂点10,千丝万缕1,作家之心1。

    任务完成奖励:灵魂点990,黄金徽章1。

    备注:由于任务者在任务世界表现出色,特奖励千丝万缕1,作家之心1。

    作家之心,看它的名字就知道它派什么用处了,之前林落也得到过差不多的奖励。

    至于这千丝万缕,却是很奇异,它的用处倒是和那梦魇异族的根系很类似,这千丝万缕可以化为无数无形的丝线,缠绕在生物的身上,一旦缠绕上,就可以随时知道对方的位置,而且还可以随心意瞬间移动到对方所在的位置。

    简而言之,这千丝万缕,有定位和瞬移的功能。

    林落了解了这奖励的功能之后,就没有再在封闭空间中停留,而是进入了下一次任务当中。

    姓名:林落(无性别)

    等级:黄金

    灵魂点:3750(注:最高赊欠值100)

    任务徽章:青铜徽章9,白银徽章7,黄金徽章8。

    特殊奖励:白银成就奖杯1,养蛊盒子1,伪·系统1,真实之眼1,黄金成就奖杯1,傀儡尸体1,领导者之心1,帝王之心1、学者之心1、火枪1,山海珠1,千丝万缕1,作家之心1。

    当前任务:完成孟皎的报复,完成孟皎的人生。任务完成奖励:灵魂点0至100不等,白银徽章1。

    这是一个不同往常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没有女人,有男人,而代替女人生孩子的就是哥儿。

    哥儿的外表和男人一样,两者之间的区别就是哥儿的额间会有一枚痣,一枚朱砂痣。

    哥儿的身体越健康,额间的朱砂痣就越艳丽,而身体病弱的哥儿朱砂痣就会黯淡无光。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哥儿的朱砂痣也是免费的体检仪器。

    而朱砂痣越是艳丽的哥儿,也总是会比体弱多病的哥儿更受追捧,毕竟一个健康的哥儿才可以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也只有健康的哥儿,才能够帮助自己的丈夫免除后顾之忧。

    忘了说一句,这不是古代,而是现代,就像现代已经男女平等了一样,在这里,男人和哥儿的地位也是平等的,至少在不少国家的律法里都会清楚明白地写上这么一条。

    不过,真正的平等是不可能的,就像穷人和富人、乞丐和贵族不可能真正的平等一样,男尊的观念已经持续了千年,这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完全改变的。

    当然,这一次的任务准确的来说,和男人哥儿平等不平等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只是一个常见的爱情故事而已。

    甚至有点像是电视上经常播放的那种爱情泡沫剧,不仅狗血,而且又臭又长。

    林落这次附身的对象孟皎是个哥儿,用电视剧来比喻的话,他就是个令人讨厌的配角,插足在两个主角之间的第三者。

    当然,实际上,孟皎也说不上是个第三者。

    孟皎喜欢的男人名叫艾云,家世好,长得帅,艾云是孟皎的男朋友。但艾云却有一个青梅竹马,哦,不对,说青梅竹马有点不太准确,用童年伙伴更准确一点。

    而另外一个哥儿名叫王雪。王雪和艾云在童年时就相识了,而艾云也一直记得这个童年好友。

    虽然艾云和孟皎已经恋爱了,但王雪在这个时候却出现了。刚开始的时候艾云并没有认出王雪,王雪也没有认出艾云,但是孟皎却认出来了,而且这个时候孟皎发现,自己的男友艾云和王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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