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美食宝典 作者:原非西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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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清湖城。
她将星华叫来,吩咐一通,星华就带着两千人马,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赴清湖城,帮他们打防卫战去。
至于清湖城城主的主动出击剿灭逃奴势力的请求,星华高冷地表示替你们守城不错了,还想要我们主动出击,有了伤亡你清湖城来赔吗?
这两千人马就在清湖城久住下来,说的是星华的兵,其实全是青鹿军,借帮助守城之名渗透入清湖城的军事体系之中。
城主看着这两千壮硕彪悍的青壮,他心里也担心请神容易送神难啊,但每当他想将人客客气气地送走的时候,那被赶跑没多久的逃奴就又会冒出来挑衅,他马上就什么念头都没有了。
星华作为老上司,恨铁不成钢地说,你们清湖城从城主到婴孩都是软绵绵的怂蛋,这怎么行,从今天起,我要好好操练你们。
于是那两千青鹿军又担负起征兵、练兵的作用。
两个月后,星华又说那些逃奴却是讨厌,时不时冒出来折腾一下,还是把他们全灭了吧,于是他派来一个大将——陆轻轻,“命令”她带上大队人马(两千青鹿军和清湖城新老兵士)剿灭逃奴。
最后逃奴势力元气大伤,逃入了山林深处,清湖城的人马也死了不少,取得了艰难的成功。
星华见任务完成,拍拍屁股走了,陆轻轻却留了下来。
两千青鹿军也留了下来。
他们作为功臣,深受民众爱戴,而城主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竟被架空了。政事上,关键位置上全换了新面孔,军队里,也都是新人被提拔上来,他竟然一个得用的亲信都没有了,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这些新面孔也大多是清湖城的人。
城主想不到的是,他早已引狼入室了,而造成这一切的逃奴们已经被作为良民被青鹿部落接纳,并以后还会在需要的时候再出来扮演一下坏人,犯犯边,打砸劫掠一番,为这边关添上一份不稳定阴霾。
陆轻轻在这清湖城中站稳脚跟之后,便冲着那连着江口的清湖两眼冒光。
这里面一定鱼虾很多,能在这里搞水产养殖就好了。不单单是鱼虾螃蟹,还有贝壳类的,虽然不靠海,但水质合适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弄个海带紫菜养殖。
想远了。
眼下她将蛋糕和蟹酱卖进了清湖城,两样食物深受欢迎,好吃的东西当然要用钱财来换,陆轻轻头一个需要的就是铁,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她要是敢这么交易,上国马上就该对北地警惕起来,找人来一调查,一切就都露馅了。
所以她只换药。
北地极缺药材。
随着人口越来越多,整体体质水平也参差不齐,原先那个小医院完全忙不过来,那主要是针对外伤的,碰上个头疼脑热上吐下泻,没有药就白搭,就只能靠人硬挺。
前些年陆轻轻腾不出手来,她自己又不懂这个,药材种植都无从弄起,北地人民就一直这么挺着,现在终于有底气和人做药材买卖了。
清湖城和周边几座城池都有来往,其中一座就是药材输出大城,由清湖城城主牵线,陆轻轻去了人家城里一次,用蟹酱换了份协议回来。
上面写着,以后她给人家提供多少蟹酱,就可以换回多少药材。
这药材是一个方子的,治新生儿发热的。
在医疗条件极其落后的北地,新生儿死亡率极高,虽然近年人们讲卫生了,生活条件也好了,新生儿死亡率有所降低,但每年还是有许多婴儿夭折。
那些软乎乎的小东西,一旦受寒发热,几乎都救不回来,虽然有陆轻轻和乌两个治疗能力,但他们也不能一天到晚什么事都不做,就各个城池到处跑去救场吧?
那个出产药材的城池就叫做药城,城不大,人口不足万,因为有一座种药特别灵的山,便靠种植药材为生,因为常年和药材打交道,这里也出了很多大夫,他们知道这种药的药性,知道那种药的作用,还懂如何配伍起到更好的效果,他们研究出很多方子,上面说的那种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药城的人不缺钱,也饿不着肚子,但他们平日太过忙碌,吃得很简单,蟹酱这种简单又美味的东西引起了他们的热情反响。
陆轻轻心想在这开饭店一定很赚,但药城很排外,不允许外人常住,
她又亮出了酱油、肥皂、卤味等物,最终竟然是北地独有的榨菜和蛋糕取得了药城人民的喜爱。也只能说北地拥有的东西对药城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就算他们没有,还可以向别的城池购买。像酱油肥皂之流,对北地是新生品,在上国却千年前就烂大街了。
考虑到蛋糕运输不便,陆轻轻便用榨菜取得了一种保胎药方和药方上药材的购买资格。
不久之后,北地的商队带着几大车的蟹酱和榨菜出发了,一个月后又拉着几车药材回来了。
第270章 价值
医院。
几车药材运到,一个小孩在人群里探头探脑,明显很兴奋,趁人没注意还想掀起车棚看。
一只手咔吧一下捉住了他的腕子,一个冷冷的声音说:“别逼我把你的爪子剁下来。”
小孩抬头,从这个叫做“刀”的首领亲卫眼里看到了不耐,顿时瑟缩了一下。
刀拎着他的领子把他扔开,继续监督药材的分类和入库。
这件事酋长很重视。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跑过来,找到小孩:“哎呀,小天,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小天瘪了瘪嘴:“我想看看有没有好药材。”
“没有,都是最普通的,酋长允许我们在城里自由行走,还让我来着医院工作已经很好了,等我忙完我们去吃好的。”老人哄道。
“酋长还是不肯见我。”小天沮丧地说。
这时医院门口一阵骚动,一个身材高挑,面容白皙而微微含笑的人健步走了进来。
光从衣着看,这人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现在染织技术已经比较发达,衣服的颜色和样式也越来越丰富,往大街上一看,各种五颜六色的颜色和五花八门的样式,应有尽有,这人却依旧一身原色,简简单单的长衣长裤加个大大的外衣,而且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配饰,不像别人,要么厚重的头发里插满骨头和木针,不然脖子或者手腕脚腕上多少会佩戴一些粗犷的骨饰,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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