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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6

    我的阿喀琉斯之踵 作者:是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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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指从他掌中抽开。

    作者有话要说:  天啊!我都被自己的勤奋感动了!\(^o^)/~  我想看到感动的留言~~~~~

    第28章 暖(2)

    订阅比率不到七层会显示随机防盗章, 第二天可看到正文。

    佟春晓不禁失笑。叔叔的确是这样, 看人是老眼光。

    佟夕说:“叔叔对沈希权有偏见,其实沈希权帮了堂哥好多忙。他刚去银行的时候,任务完不成, 沈希权帮他想主意, 去找广场舞的领舞大妈,给她送点礼物, 让她发动广场舞的老太太们去银行存款,只要每人存一万就送她们一套运动服。堂哥找了十几个大妈,那个月的绩效拿了第一。后来沈希权又帮他疏通关系调到信贷科。其实叔叔应该感谢沈希权的。”

    佟春晓也没想到还有这些内情,颇为惊讶。

    佟夕往她微微张开的嘴唇里塞了颗葡萄,接着又说:“近海集团肯和他的小公司合作,也是因为他能处理好镇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国土资源局这一块儿也能摆平,还有那附近的地痞都得买他的账。总之, 他能力很强, 不是叔叔说的小混混。”

    佟春晓好奇:“他怎么和你个小孩儿聊这些啊?”

    “因为堂哥是他同学啊,再说,我老夸他厉害, 他就愿意跟我聊天。”佟夕认真地问:“姐,你说男人是不是就喜欢被人崇拜啊?”

    佟春晓噗嗤笑了, 点着她的脑门:“你多大点儿人啊,懂的不少呢?”

    佟夕转了转眼睛,笑吟吟说:“姐, 你不觉得他特别帅?”

    佟春晓心里咯噔一下,小心翼翼的问:“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佟夕捧着碗,笑得太师椅前后直晃,差点没翻倒在地。佟夕的反应,让佟春晓悄然松口气,知道事情不是叔叔想的那样。

    佟夕咯咯咯笑了半天才停下来,一本正经的说:“我是觉得他和姐很般配啊,就像杨逍和纪晓芙,冯姑娘和黄药师,金蛇郎君和温小姐。”

    很久以后,她才想起当初自己举的三个例子,个个都是悲剧。

    佟春晓没想到她有这个心思,啼笑皆非的点着她的脑袋:“小小年纪你操的什么心呐,你作业写完了吗?作文写好了吗?一会儿我抽查你背单词。”

    佟夕嬉皮笑脸的笑:“姐,你喜欢不喜欢他?”

    佟春晓笑着摇了摇头。佟夕好奇的问为什么?她真觉得沈希权很好,和温柔貌美的姐姐十分般配。

    佟春晓抿了一下鬓角的头发,说:“咱爸就是生意人。我很小的时候,家里曾经有段时间特别有钱,小朋友都特羡慕我。可是后来,一笔生意赔了就变成负资产,他跑去中俄边境做生意。我妈去世的时候,他都没来得及赶回来。我那时候就特别怨恨他,有两年的时间都不和他说话,后来爸爸不在了,我特别后悔。其实,他也不想这样,生活所迫,不得已。”

    佟夕第一次听她提及往事。两人同父异母,都很有默契的不提自己的母亲,只谈论有关父亲的话题。

    “我想要一个安稳的生活,生意人有一夜暴富的,也有一夜跳楼的,让我没有安全感,我不求对方大富大贵,只希望他安安生生的顾着家,别大起大落的让我担惊受怕。我过怕了那种生活,昨天还是小公主,隔天就有讨债的上门。”

    佟夕的年纪,对这些似懂非懂。看着佟春晓略显沉重的脸色,这个话题,她从此再也没提。

    沈希权每日在工地上,早出晚归,虽然住在一墙之隔,并不经常见面。

    转眼又是一年。期末考试结束后,佟夕和副班长被班主任叫到学校帮忙改卷子。夏日天气说变就变,刚刚还晴空万里,转眼天如浓墨。班主任一看要有暴雨,赶紧让两人回去。出了校门,雨点就下来了。副班长家就住在学校附近,于是带佟夕先回自己家,给她找了一把伞。

    佟夕拿了伞还没走出巷子,便遇见了几个小混混。浠镇总共就这么大个地方,她的身份和容貌太招眼,想不引起关注都难。这几个小混混注意到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她上学放学都和叔叔一起,周末也不爱出门,很少碰到。此刻骤然见到她孤身一人,衣服又被雨淋湿,这几人便不怀好意的跟上去,嬉皮笑脸的说:“哎呦这不是那洋娃娃吗?”

    “啧啧,你看看那皮肤多白,小腰多细。”几个人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跟着她不放,倒也不敢动手动脚,就是言语下流。

    佟夕从没碰过这样的羞辱,气得两眼发黑,脑仁突突直跳。到了叔叔家门口的巷子,雨刚好停了。她收起伞,猛一回身,伞尖对着其中一人的脸便狠狠戳了过去。

    积攒了一路的怒火,她下手也挺狠的,差点戳住那人的眼睛。

    几个小混混倒是吃了一惊,被她戳中脸的那个人恼羞成怒,咬牙切齿:“臭丫头,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非把你收拾了。”

    佟夕当然不会束手就擒,拿着伞掉头就跑,反正不到五十米,就是叔叔家。只是没想到雨天路滑,刚跑几步,突然摔了一跤,没等站起身,就被抓住了辫子。

    刚好这时,沈希权从门口出来。佟夕急忙喊了声“权哥”。那几个人一见沈希权便松了手,佟夕赶紧跑过去站在沈希权的身后,心脏怦怦直跳,当真是吓到了。

    沈希权接过她手里的雨伞,甩了甩水问:“怎么回事。”

    几个小混混干笑着,其中一人解释:“权哥,她差点戳瞎我的眼睛。”

    沈希权薄薄的笑了笑:“我替她给你陪个不是?”

    他一贯都是见人带着三分笑,那一抹浅笑仿佛生在他的右侧唇角。可是那几个人见到他笑,却怯怯的说:“不敢不敢。”

    沈希权没搭理那几个人,低头看看佟夕,抬手搂着她的肩膀,拍了拍:“以后谁再欺负你,你跟我说,我剁了他的手,扔到河里喂鱼。”

    这话显然是说给对面的人听的。那几个人不声不响的走了。

    佟夕以前听叔叔说过很多次,沈希权是个笑面虎,心狠手辣,小混混都不敢惹他,她没怎么相信,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识到,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好奇。

    “他们好像挺怕你的。”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你比他们还狠,他们自然就怕你。我十几岁的打架厉害在镇上是出了名的。”

    佟夕看了看自己细细的胳膊,心里盘算等回了t市去报个跆拳道班,是不是年纪大了有点晚呢?抬胳膊的时候,才发觉沈希权的手还放在她的肩膀上,不禁悄悄缩了一下肩膀。

    沈希权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看着还是个小姑娘,再加上是佟鑫的堂妹,心里也就没把她当外人,搭肩膀时心无杂念。此刻觉察到她往后缩,他才突然想起来,小丫头已经十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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