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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5

    魔道祖师[重生] 作者:墨香铜臭

    分卷阅读195

    几年了。

    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魏无羡道:“所见略同。还有,不光是烟花之地,还是个挺风雅的烟花之地,楼大厅里总是有人弹琴,弹得还相当好。二楼用来,嗯,办事,所以衣行老板家看到的搂抱人影都在上层。”

    蓝忘机道:“猜测。仍需验证。”

    魏无羡道:“那是。不过找谁验证?那老板娘八年前就来了,尚且不知道大火的事,否则她肯定股脑全说了。问这伙计也肯定是不行的。”

    正在这时,个弯腰的人影迈进客栈来。随眼看,又是白天那名布衫老者,魏无羡心道:“这人还真捧这客栈的场。”

    谁知,那名伙计并不领情,见他进来,翻了个白眼。

    蓝忘机道:“他。”

    魏无羡也随即想到了,这名老者年纪够大,若是本地人,必然知之甚,半能问出点什么来。

    那布衫老头在附近张桌子上坐了,道:“要壶茶。”

    因为魏无羡和蓝忘机要了二楼的房间,伙计刚才开了锁,临时匆匆打扫了番,刚做完事,满心不快,假装没听到。那老者又道:“要壶茶。”

    伙计道:“没有茶。”

    那老者愠道:“怎么没有?”

    伙计讥笑道:“没有就是没有。每次都要壶茶坐着喝整天,我们这儿的花生米不要钱很好吃是吧!”

    那布衫老者正是因为贪这个便宜才来的,脸色阵红阵白,又怒又窘。魏无羡忙道:“这里有这里有,老人家您到这边来,我们请你喝茶。”

    那伙计瞅他们眼,不敢再说什么。布衫老者得了个台阶,立刻顺着下了,坐到这边桌上,叹气不止,感谢他们。魏无羡搭讪套话的本事娴熟,往来几句,很快打得热络,问到重点。那布衫老头也拿起了筷子,全然不嫌弃菜里的焦尸气味,边吃边道:“我?我在这条街上都住了三十年了,谁比我熟悉这里的事?”

    魏无羡和蓝忘机对视眼,精神都来了。他立刻道:“三十年?那可真是够久的。这间客栈都没三十年吧。听说这里开过首饰铺子,开过衣行,这么说您都见过了。”

    布衫老头道:“它最风光的样子我也见过哩。”他压低声音,道:“你们是不是要在这里住?我告诉你们,别。之前二楼上了把锁你们看到了吗?”

    魏无羡也压低声音:“看到了。那到底怎么回事?”

    老头道:“十几年前,这个地方起过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只怕是都还留在这儿呢。”

    和他们的推测完全致。

    魏无羡道:“起火的是什么地方?”

    老头道:“思诗轩。”

    这名字乍听,还以为是吟诗作对、咏云赋月的风雅之地,怎料想是勾栏之所。魏无羡故意道:“思诗轩?书画阁吗?”

    老头道:“不是!是妓坊。原先不叫这个名字的,不过后来出了两个大红的姑娘,就用她们的名字凑在起,改了个新的名字。个叫思思,个叫孟诗,合起来就是‘思诗’。”

    听到这里,蓝魏二人都是目光凝。

    魏无羡道:“孟诗?这名字像是有点耳熟。”

    布衫老者道:“那是当然。孟诗当年在云梦也是红过几年的,弹琴写字画画,还会作点诗,冲她名声来的人得很,有些管她叫做‘烟花才女’。”

    果然!

    金光瑶是云梦人,他是在自己母亲死后才北上投奔金光善去的,之前随母姓,姓孟。虽然经过金光瑶刻意的磨灭痕迹,大数人都不清楚那位烟花才女的全名,但听到姓孟,就有所怀疑了。没想到竟然真是她!

    布衫老头说完,看了看魏无羡,又摇头道:“不对,也不像。孟诗红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也没红得透出云梦去,现在也没什么人记得她了。你年纪不大,应该不知道她。”

    魏无羡信口胡诌道:“我知道。我有个伯父,当年仰慕过孟诗姑娘,如痴如醉,天天跟我们讲她的事。后来她嫁了人,那伯父喝得大醉,那叫个伤心。”

    布衫老者果然上钩,道:“谁说她嫁了人?”

    魏无羡道:“没有吗?那我怎么听我伯父说她连儿子都生了?”

    布衫老者道:“她倒是想嫁,遇到那个男的的时候她都二十岁了,年纪不小了,再过几年肯定就不红了,所以她才拼着被责骂也非要生个儿子,不就是想脱身。可那也得男的肯要。”

    魏无羡道:“怎么,那男的连儿子都不要?”

    布衫老者把盘菜都吃完了,道:“我听说那男的是个修仙世家的大人物,家里肯定有不少儿子。什么东西了都不稀罕的,怎么会留心外头的这个?孟诗盼来盼去盼不到人来接他,只好自己养了。”

    和莫玄羽的母亲莫二娘子如出辙的想法、如出辙的命运。天底下有少女子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指望母凭子贵。与其呕心沥血花那诸般心思,还不如关注自己。然而魏无羡想不明白,纵使金光善不愿意把孟诗带回金麟台,但给个烟花女子赎身,给她笔钱养儿,对他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连这举手之劳都不肯做?

    他道:“嗯,那倒也是。这孩子聪明么?”

    布衫老头道:“这么说吧。我活了这五十几年,还没见过比小孟聪明伶俐的孩子。孟诗也是有心教好他,把儿子当富贵人家的公子养,教他读书写字,什么礼仪,送他上学,还到处买些剑谱啊秘笈啊给他看。大概还是不死心吧。”

    如此说来,他们现在身处之所,前身就是当年金光瑶长大的地方。

    布衫老者接着道:“小孟十二岁的时候,孟诗还想效仿个什么典故,给他换个地方住,好好学。但是她卖身契还在思诗轩,就只把小孟送到书馆里住。但后来小孟又自己回来了,说什么都不肯再去了。”

    ☆、第94章 寤寐第二十 5

    魏无羡道:“孟母三迁。”

    这就是孟诗要效仿的典故。可娼妓之子,在那书香之地,自然格格不入,受人轻辱。迁到哪儿都没用。

    孟诗猜到儿子必然是受了欺负,可再三追问,儿子也不肯开口说到底是受了什么欺负,只得叹息作罢,让他继续住在思诗轩,平时在楼做些清扫和跑腿的杂事,边继续用功。

    然而,不光外边的人瞧他们不起,连妓坊里面的人都瞧他们不起。孟诗执意生子时已二十岁,对于风月场女子而言已是大龄,产子后气色体态都受损,孟瑶长到十几岁后是色衰,不复当年容光,只有靠昔年那点所谓的“才女”名气勉强吃老本,才有些人出于好奇肯赏脸。

    烟花之地中,像孟诗这样的女人最是麻烦。读过点书,识字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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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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