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颜天下 作者:轻微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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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唱到“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整个庭院里已无人敢出声,觥筹俱停顿下来,所有人都在暗地里偷看庄灵脸色。
这时台上的青衣本该再唱,却无端端停了下来,拖着两条曳地的长水袖,戏班配乐没停,青衣却跪坐在地,满脸滚滚泪水,哭了一会,突然放声嚎啕。
就在所有人都觉难熬,想赶紧起身尿遁的时候,那戏子突然起身,谁也没想到她能以那么快的速度,扑向最近的一名侍卫,并且拔出那人腰间的刀。
寒光凛然一闪。
侍卫刀鞘顺势向斜上方滑,寒意森冷的一声金属音,归刀入鞘。
“娘!”一个痛极的男声压抑着颤抖叫道,紧跟着的是庄灵的哥哥,庄砚。庄砚越众而出,连滚带爬扑到地上,抱住那名戏子。
原来竟是前任睿亲王那位身份显赫的王妃病故之后,扶正的李氏,而李氏的儿又比嫡出的现任睿亲王还要年长。
这一下在场官员纷纷举袖拭汗。
一名须发全白的老者站起身,刚要说话,突然捂住胸口,旁边家丁连忙来报,说他们老爷素有心疾,请准他们先回府。
庄灵轻飘飘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那是工部尚书。他微一点头,家丁连滚带爬回去,几个人手脚麻溜地把工部尚书抬着走了。
庄灵看了一眼旁边的亲兵。
亲兵便即会意,上前道:“今日的宴就到这里,诸位大人请走好。”
这当口,还有谁能走好呢?一种宾客俱是摇摇摆摆地赶紧离开,生怕走得晚了,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
第199章 一九九
至今日庄砚还清楚记得,那日夜里,庄灵带兵杀回京城,接近天明时分,整座京城处于重兵之下,城头遍插当年殷氏一族所用白狮王旗。
自父亲睿亲王被君上所挟以要挟庄灵弃兵投降,庄砚就充满了不祥的预感。守卫宫禁的禁军统领带兵直闯睿亲王府,“请”了睿亲王入宫。
父亲从身边被人带走时,阳光炙热照在他的脸上,一道道皱纹深刻,远不是庄砚记忆中的样子。很早一起,他母亲带他住在一条陋巷之中,逢年过节均不得见这位生父。他们所住的小巷距离睿亲王府不过百米,他母亲也从未带他去过。唯独每年皇族秋狩出京的队伍经过,他的母亲会牵着才几岁的他站在门外,从千万人簇拥的人群里,以沉稳冷静的话语告诉他。
“马鞍上打着金菊的那位,是你的亲生父亲。看见那架马车了吗?”母亲的手指指着一个方向,神情是小小的庄砚无法清楚认知的。
当时李氏的表情中交织着冷漠、不甘、矛盾,以及恨,女人的恨往往细致绵长,经久不衰。
“看见了,娘,那个垂帘真好看,上面绣的什么?威风凛凛的,那是什么走兽啊?真有气势!”庄砚扯着他娘的袖子,焦灼地让他娘把他抱高一些,想把那帘子看得更真切一些。
奈何队伍丝毫没有为了一个孩子的无知放慢速度的意思。
当庄砚发现他娘无动于衷抬起头去看,那冷若冰霜的苍白脸庞让才满五岁的庄砚忍不住张嘴急切地颤着声不住说:“我们不看了,娘,回家吧。”
人群纷纷散去,庄砚拽着母亲的衣角,慌慌张张地四处看,街上人太多了,他忍不住有些慌,愈发紧紧攥着母亲的衣角不敢撒手。
“那是白狮,是殷氏一族的族徽,满朝中唯独殷氏有这个荣耀,白狮象征武勇,是先帝对殷氏世代忠烈的褒扬。”
庄砚眨了眨眼睛,没有看他娘,而是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拼命把小小的身子往母亲身上挤。
“白狮很厉害吗?”小孩稚嫩的声音问。
“是,很厉害。”年轻美丽的妇人露出个冷嘲的笑。
庄砚看见他娘的表情,怯怯出声:“娘……”
日光从李氏脸上掠过,她低下头,发丝缠绵地委顿在耳畔,温婉又迷人,抓住儿子松开的手,李氏柔柔道:“走吧,咱们回家了。”
那夜整座京城火把林立,马蹄敲碎这一城的安宁祥和,一夜过去,白狮旗占据皇城。外面的喧闹还未结束,庄灵的亲兵就闯入睿亲王府,他以主人的姿态,重新回到这深宅中。
李氏对庄灵避而不见,是庄砚匆匆从床上爬起,衣冠不整地在前厅迎接他的弟弟。
亲兵各自镇守这座大宅的角落,庄灵也未曾与庄砚叙话,见面就是一个手势,表示安抚。之后睿亲王府彻底处于他同父异母的亲弟弟掌控之下。
庄砚重新回到自己屋里,怎么也睡不着,一眨眼天就蒙蒙亮了。窗外一直隐隐约约传来女人唱戏的声音,当时庄砚也不怎么清醒,这一晚睡睡醒醒,猛然间如同一盆冷水兜头而下,他从床上突然坐起。
唱戏的,不就是他娘吗?
庄砚鞋都来不及穿好,披头散发地跑到后院戏台子一看,见到花架下一个人步伐沉稳地走过来,走到亮处,他看清了那个人的脸。
薄薄晨光中,被庄灵扛在肩头的那把刀,冷冷泛着杀人的雪光,刀锋上光彩斑驳,暗处可能是尚未擦净的血。
庄砚吓得肝胆俱裂,连忙冲出去,什么后果也不考虑了,他紧张得喉头直怵,慌乱地跑到戏台下,阻断庄灵直视李氏的目光。
李氏一个旋身,抖洒开水袖,身若软柳,目含流光,专注得如同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对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在乎。
庄灵放下手,刀锋坠地,拖出冰冷锐利的声响。
他这是要杀人啊。庄砚本极不愿与庄灵发生冲突,眼下胜负已定,这个殷氏留下的弟弟会承袭睿王府的一切,将来自己和母亲都要仰仗他的鼻息而活。但李氏是他的生母,生母杀了人,做儿子的也绝不会亲手将她交出去任凭别人处置。
庄砚一番天人交战,张开双臂拦在戏台前,真要打起来他可能一招就趴了,虽然两腿发软,却强撑着站直身体。
李氏的戏腔还是出现了颤抖,但她还在唱,唱她委屈的这一生。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词,宣泄着她的隐忍、愤怒、憋屈,她唱着戏本里的故事,回忆的却是自己的人生。
当年她才十八岁,与睿王相识于微末,她祖籍在远离京城的一个小山村里,有一天她在河边洗衣服,河水中泡着一件黑袍子,她本意只是想捞上来看看,还能不能改作他用。涉水走近了一看,才慌了神。
那不是一件袍子,而是一个人,一个被水泡得皮肤起皱惨白得如同已死的人。
这是一个毫无亮点和新意的故事,然而所有感情都发生在最细微之处。她倾尽一腔柔情,照料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说,他的命是她救的,从今以后,他就是她的。
那是个民风保守的村子,一个未婚有孕的女子,失去丈夫的庇护,日子过得很苦,可还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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