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就是个传说 作者:肉书屋
姐就是个传说第7部分阅读
凑了过去,不料顾先生猛地抓住他的脖子,猛力摇晃:“竖子,此处怎解?”
李志高被摇得头晕脑涨,好不容易拉开顾先生的手,定晴一瞧,终于知道魏小花在纸上写的是什么了。
“毛子自白: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飘雪……呃,这里忘了,那个什么欲与天公试比高……什么什么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稍逊风马蚤,一代天骄●●●●,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欲知后文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顾先生用手指着问的地方,就是“呃,这里忘了”。
李志高顿时一脸黑线,看着顾先生不知道说什么好。
顾先生却仍在大声问道:“竖子,此处怎解?”
却在这时,左修之引着潘丞郎从右侧小门进来,正好听到顾先生这句话,潘丞郎不禁哂然,笑道:“顾先生怎地又在骂人了。”
李志高连忙上前见礼,顾先生却不管不顾,顺手抓着左修之又大声问:“竖子,此处怎解?”
左修之:“……”
潘丞郎大笑,道:“顾先生的脾气一如以往呀,莫吓着后辈,且让我看看,是什么题能难住顾先生。”
说着,潘丞郎便上前几步,仔细看来。
欲知后事,且听下回
先看字,这字七扭八歪,委实称不上好,潘丞郎当即便摇起了头。再看开头几句“北国风光,十里冰封,万里飘雪”,也是平平无奇,后面那句“呃,这里忘了”,更是让他哭笑不得,忍不住又摇了一下头,然后才看到那句“欲与天公试比高”。
潘丞郎悚然一惊,自古以来,敬天,崇天,畏天,祭天,何曾有人敢口出狂言,说要与天公试比高,当下禁不住拍案而起,脱口便是一句“狂妄”。
谁料到顾先生却哈哈大笑,接口道:“狂得好。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妙啊……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看看,此人有盖世气魄,连秦皇汉武都不放在眼中,这等言论,也只敢与天公试比高之人才能说出……”说到这里,顾先生的脸色又急转直下,指着后面那四个糊成一片的黑团团怒骂,“竖子,此处又是何解?”
潘丞郎也是瞠目结舌,好一会儿才喃喃道:“稍逊风马蚤,稍逊风马蚤,莫不是指孙权刘备之辈?”
“非也非也,前一句即是秦皇汉武,后一句理当不逊于前,这世上,何人能与秦皇汉武相提并论?”顾先生当即就开始反驳。
李志高也凑上来,道:“这一代天骄又不知是何人?只识弯弓射大雕,应为胡人。”
潘丞郎顿时不屑,道:“胡虏何足道哉。”
李志高顿时住口不言,潘丞郎不曾去过北方,自不知胡人凶蛮,但他却是知道的,不过不好当面反驳尊者罢了。
左修之听他们争辩,便笑道:“潘丞郎,顾先生,何必相争,岂不见‘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么。”
他不说还好,一说顾先生又气得要掀桌子,只指着后面那句“欲知后文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破口大骂。
李志高摸着鼻子,哭笑不得,心中只暗暗叹气:魏小娘子实在太淘气了。
潘丞郎摇着头苦思了片刻,仍是无解,却道:“此文言语直白,不若赋文优美,其意更是狂妄不堪,你们看到便罢了,且莫外传,若来祸端。”
这首词中的意思,确实直白得很,可坏也就坏在直白上了,这写词的人连秦皇汉武的这样的帝王都不放在眼里,还“欲与天公试比高”,若是出自晋帝之口,也便罢了,可是一名不见经的小人物竟敢口出狂言,言里言外,都饱含帝王气魄,传出去这不是明摆着找死嘛。
亏得在场的几个都是典型的文人,即使潘丞郎是个官儿,但骨子到底还是个名士,所以并不在意这词中的冒犯之意,但在情面上还是要提醒一句。
李志高和左修之顿时悚然,连忙应是,李志高更是感激地向潘丞郎一揖到地。只有顾先生,口中仍念念有辞,不知道是听进去了还是没听进去。
潘丞郎素知顾先生时有痴态,便不再理会他,只对左修之和李志高道:“我这次来,是为定品的事。”
左、李二人顿时精神一振,左修之更是道:“丞郎大人,请坐下说话,容修之奉茶。”
今日天气晴好,几人便没有进屋,直接在院中席地而坐,潘丞郎一开口就先恭喜了左李二人一下,然后开始叙述这次定品的详情。
左修之被定为七品,李志高是八品,虽然品级比左修之低了一品,但并不是说李志高才学不如他,实在是差在家世上了,士族有高低之分,寒门亦如是,左修之出自洛阳左氏,是左思之孙,左思乃名士,《三都赋》名扬天下,竟令洛阳纸贵一时,可以说寒门之中,洛阳左氏算是中上层的家族了,别的不说,至少知名度是有的,而李志高明显比他就差远了,祖上几代都是无名之辈,所以品级也就低了一等。
正说着,顾先生突然凑了过来,对李志高嘿嘿一笑,也不说话,只盯着他瞧,瞧得李志高后背心开始冒冷汗。
“顾、顾先生,您有何指教?”
顾先生咧咧嘴巴,又摸摸胡子,道:“李小郎君定了品,可要归家报喜?”
李志高顿时一脸黑线,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踌躇了许久,才无可奈何道:“顾先生,您意欲何为?”
不回家是不可能的,定品是大事,他不但要回家报喜,也要将此事上报当地县衙,登记造册,而且说不定就要入县衙为吏了。
顾先生哈哈大笑,双手往身后一背,施施然起身离去,只留下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李志高:“……”这顾先生一把年纪,怎么跟魏小娘子一样淘气。
潘丞郎和左修之皆莞然。
最后还是潘丞郎同情地拍拍李志高的肩膀,道:“顾先生素有痴名,令表弟此番走运矣。”言罢,还十分感慨地叹了一句,“吴郡多少高门子弟求而不得,令表弟一句‘欲知后文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便让顾先生欲罢不能,真非常人也。”
李志高苦笑不已。
魏小花这个时候当然不知道,因为她一句玩笑性质的“欲知后文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让顾先生直接做出了守株待兔的决定,她还怕顾先生会追过来,跟着魏什长没有顺原路返回,而是绕道走了另一条路回家。
过了江以后,路上便有些不太平了,逃难的流民非常多,有些跑不了的,干脆就地当了盗贼抢匪,亏得魏什长经验丰富,带着她一连避过了几伙盗贼,还跟几个不成气候的流民打了一架。
“爹,这路上怎么比我们来时还难走?”魏小花看得心惊胆颤,忍不住便有些报怨。
魏什长皱着眉,叹道:“怕是前面又在打仗了。”
魏小花顿时吓了一大跳,道:“爹,咱们还往前走吗?要不,再绕一绕……绕远些再回家?”
魏什长犹豫了片刻,道:“哪里知道往何方走才安全?”
魏小花一想也是,想了想又道:“爹,要不咱们再找个商队加入,人多些总是好的。”
魏什长摇摇头,道:“若真在打仗,怕是没有商队敢从这里走。”说着,魏什长打量了四方,“此处山高林密,不如便在这里躲上一段时日,待前方仗打完了,再上路。”
魏小花傻眼了,什么山高林密,这附近根本就是光溜溜的一堆土山好不好,那些能吃的草皮树根,早被过往的流民给搜刮干净了,父女俩个身上才带了半个月的干粮,住在这里,时间一长,吃什么?用什么?
“咳……要不,还是往回走吧……”魏什长似乎也知道自己出了个笨主意,有点尴尬,转而又出了另一个主意。
魏小花几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虽然回头有可能再被顾先生缠上,但是总比继续往前走弄不好就丢了性命的强。
路上
可惜才往回走了一天,父女俩个就发现,这回头路也不是那么容易走的,因为后面也打起来了,父女俩个不知道情况,晕头昏脑的差点直接冲进战场里去,幸亏魏什长有行伍经验,看到的马蹄印有些不对,径直拉着魏小花躲进了一边的山里,挖了个山洞就钻了进去。没隔半天,便听到远处隐隐有撕杀声传来,差不多持续了半个时辰,似乎有一方打胜了,又传来金锣声,魏什长说这是收兵的信号,随着金锣声一起传来的,还有震天的吼声,听不太清楚,只隐约好似“将军威武”四个字。
听得杀伐声已经平息,魏小花便想出去,却被魏什长拉了一下,冲她微微摇头,道:“怕是还要搜刮战利。”
魏小花只得忍了,这时候要是出去,万一被当成漏网之鱼给杀了,可就太冤了。
父女俩个足足在山洞里待了一夜,才终于小心翼翼的出来。战场上的尸体都已经被就地掩埋,只有渗进泥土里的鲜血,是无法抹去的,魏小花闻着空气里挥之不去的血腥味,暗暗发誓,这次回家就再也不出来了。
这个时候,魏小花并不知道,昨天参与了这场撕杀的军队里,有一个人是她认识的。她所听到的“将军威武”,指的是冠军将军,刘寄奴目前正在其帐下当一个小军官。
魏小花与刘寄奴,在这里擦肩而过。
因为被昨天那场撕杀给吓到了,魏家父女眼下是进不得,也退不得,考虑再三,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只是吸取了教训,不敢再在白天行路,干脆就昼眠夜出,虽然行进的速度慢了很多,而且时不时还走错了方向,但是像昨日那般危险的情况,却再也没有遇到过。
如此一连走了月余,魏什长挖洞的工夫大有长进,魏小花也学会了在黑夜中辨认方向,把天空里的北极星硬生生从一大片星海中给找了出来。其实像北极星、北斗星这样的认识,上过小学的人都知道,关键问题是上辈子空气污染严重,魏小花还真没见过几次清楚的星空,不像这辈子,天蓝草绿水清不说,夜晚的这片星空,真的是灿烂得一塌糊涂呀。她不但找到了北极星北斗星,并且自顾自地选了两颗星星,坚定的认为,一颗是牛郎,一颗是织女。
这一日清晨,天才刚刚有点发亮,父女俩个找到一处极适合藏身的山坳,魏什长开始挖洞,魏小花在四周捡拾柴火。眼下已入七月,天气炎热,夜晚自然是不用生火取暖的,但是他们随身带的干粮早在半月前就已经吃完,由于流民作乱,一路行来,各处村庄几乎都处在十室九空的状态,想补给都地儿,好在魏什长发了一条河,一路沿河走,饿时便下河捞点鱼上来,又或用石子从树上打些鸟雀,倒也没让魏小花饿着肚子,只是没有调料,苦了魏小花,不但整天要去捡干柴,还得想办法尽量弄得好吃些。
魏什长的洞挖到一半的时候,魏小花回来了,不但捡了干柴回来,还捡回一个人来。
那人蓬头垢面的,一身衣裳破烂不堪,身材却极高大,比魏小花高出足足一个头,只比魏什长矮一点点,不过人却瘦得很,走路摇来晃去,一副风吹就倒的样子。可是相比他摇摇欲坠的身体,让人吃惊的是他的眼神却十分坚毅,甚至还带着隐隐的仇恨,如草原上受伤的野狼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魏什长有些警觉,责怪地看了魏小花一眼,这种时候怎么能随便捡人回来,若是恶徒怎么办?
魏小花会意,嘻嘻一笑,道:“爹,这是刘屈孑,别看他个子高,其实小着呢,刚才我问了,他才十一岁。”
她又不是笨蛋,怎么会随便捡个人回来,实在是刘屈孑的危险性太低,她捡着他时,小家伙正在扒拉树皮往嘴里塞,饿得路都快走不动了,实在是可怜得很,这才把人带了回来。
魏什长一惊,仔细再看去,见刘屈孑稚气犹存,果然是个少年,这才松了一口气,道:“世道乱,大家都困难,罢了,恰好先前多打了一只鸟雀,不差你这一口,便跟我们一起吃,吃完了赶紧走吧。”
“谢谢。”刘屈孑话少,道了一声谢后又向魏什长鞠了鞠身,便再也站不住脚,跌坐在一边。
接下来魏家父女也不再管他,魏什长继续挖洞,魏小花则开始生火,烤肉。没有盐巴的肉,烤得再香,总还是差点什么味儿,不过刘屈孑大概是饿久了,吃得狼吞虎咽,连骨头都咬碎了,全部嚼进肚子里,直看得魏小花目瞪口呆,这是什么牙口?钢牙铁齿也不过如此了吧。
刘屈孑的食量十分大,一只鸟雀显然是填不饱他的肚子,魏小花看他实在可怜,将自己的肉又分了他一半,还把骨头全部剔出来给他,刘屈孑吃得半饱,身上顿时有了力气,没有多说什么,吃完便走了。魏什长便带着魏小花躲进洞里休息,又用石头将洞口堵了起来,以免被路过的流民发现。待到饱饱地睡了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将近黄昏,又到了赶路的时候,不料才出洞,便看到刘屈孑盘着膝坐在洞口守着。
“咦?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魏小花吃惊地问道。
刘屈孑转过头来,让过身子,这时魏家父女才发现,在刘屈孑的面前,居然放着一只死鹿,全身的血已经放干了,不,准备的说,似乎是被喝干的,鹿颈处的伤口上,有着明显的牙印。
“这是你打的?”魏什长也吃了一惊,看着刘屈孑目光不停地闪动,就算是魏什长年轻的时候,也不可能赤手空拳就追上一只鹿并打死,这少年可不简单。有这么一手本事,也不知道他之前怎么会沦落到啃树皮的地步,想来大概是当时饿得没了力气,追不了猎物。
刘屈孑点点头,将那死鹿推过来,又道了一句:“谢谢。”
原来,他是在向魏家父女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魏什长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找到它的,这一路行来,除了水中的鱼天上的鸟,其他走兽能吃的,几乎都已经绝迹了。”
为了打理这只死鹿,魏家父女就在原地又耽搁了一天,将鹿肉全部烤熟,带在身上。刘屈孑见他收下了死鹿,便要走,却被魏什长留下。
“小家伙,这世道太乱,你一个人走危险,不如便随我父……父子一道走吧。”
这却是魏什长见这少年懂得感恩,人品不错,想帮他一把。
刘屈孑却摇头,闷着声音道:“小子有家仇在身,又受人追杀,不愿连累恩公。”
魏什长一怔,当下便不再挽留。救人归救人,招祸上门却是不行的。魏小花跟自家老爹也是一般的心思,虽然她对刘屈孑这个少年很是同情,但如果收留刘屈孑会招来麻烦,她的同情心就迅速消退了。
因此,魏小花便加快了烤肉的速度,同时对刘屈孑道:“要走也不急在这一晚,等我把肉烤好了,你带一半走。”
刘屈孑想想之前几乎饿死的情况,便默默留下了。
险死
烤肉是个无聊的活儿,又不像炒菜,时不时要翻一下,烤肉要好几分钟才转一下,魏小花等得无聊,就跟刘屈孑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拐弯抹角的想打听他有什么家仇,又是怎么一个人沦落到这地步的。可是刘屈孑这人的性格就像他的名字一样,透着一股诡异的倔强,不管魏小花怎么问,他都不吭声。
魏小花问得口干舌燥,最后彻底败下阵来,怏怏地不理会他了。过了片刻,忍不住又转头看看这个很可怜的少年,却见刘屈孑仰着头,呆呆地望着星空。
“想家里人了,是不是?”魏小花又凑了过去。
刘屈孑一怔,猛然转头,留给她一个后脑勺。
魏小花却看得清楚,这少年眼底一片赤红,也不知是哭了,还是被火光照印的。不过魏小花却自顾地认定,刘屈孑是在伤心。
“振作一点。”魏小花决定安慰一下这个可怜的少年,“你看天上的星星,传说每个人死后,都会化做天上的星星,你看它们一眨一眨像不像眼睛,那是死去的人在注视着地上的亲人。”
刘屈孑愣了愣,不由自主地道:“真的?”
魏小花用力点头,又道:“你看那边两颗星星……一个叫牛郎星,一个叫织女星,你想不想知道它们的故事?”
刘屈孑犹豫了一下,才点点头。
这下魏小花可乐了,恨不得把她知道的所有关于星星的故事一个一个讲过去,讲得真是口沫横飞,正所谓乐极生悲,她才讲到牛郎辛苦追到天上被王母拔下金钗划出一条天河挡住去路,就被一伙执着明晃晃的弯刀的强人给围住了。
魏小花当场条件反射性地举起双手,做投降状,魏什长更是动一下都不敢,因为脖子后面架了不下四五把刀,只有刘屈孑怒喝一声,扑了上去,一拳打倒一个,待要再打下一个的时候,已经被七八个人同时拥上,压倒在地上困绑起来。
刘屈孑被绑住以后,神情越发地愤怒仇恨,但也没再做无用功的挣扎,只在看到那些人也拿着绳子要绑魏家父女的时候,才开口冷冷道:“他们只是路过的,不干他们的事。”
先前被他打了一拳的那人从地爬起来,用力踢了刘屈孑一脚,狠狠骂道:“跑啊,你怎么不跑了,尽找麻烦。”说着,看了看魏家父女,又道,“绑起来,一并带走。”
于是便有人应了一声,将魏家父女给绑了起来。看起来,这个被刘屈孑打了一拳的人,就是这伙人的头目,这小子也不是随便扑上去就打的,十分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可惜行动力不足,擒王失败结果自己被擒了。
魏家父女顿时大声喊冤,刘屈孑却目光闪动,扭过脸不再说话。
那头目冷眼一瞪,道:“冤不冤由不得你们。”
“大人,慕容燕与晋人打得正热闹,此地不可久留,我看这二人带着也是累赘,不如……”
又有一人上前,在那头目耳边低语,做出一刀斩的模样。
那头目一听有理,当即便道:“斩了。”
魏家父女顿时脸色大变,那献策的人却已经举着刀走过来,待要一斩而下,却又有人惊呼一声:“慢着,斩不得。”
魏小花本来已经吓得把眼睛都闭上了,听到呼声连忙又睁开眼,却见一人捧着铁片奔到了那头目的面前。原来,在父女俩个被绑的同时,又有几个人跑去翻他们的行李,大钱没翻到几个,却把当日那年轻将军留下的铁片给翻出来了。这铁片魏小花原来是绑在胸前的,可是自从天气越来越炎热后,她便嫌铁片重,绑在胸前走不了几步就大汗淋漓,所以半路上又给取了下来。
头目一看铁片上的图案,脸色一变,惊呼一声“王”,转过头便问道:“尔等何来此物?”
刘屈孑将“王”字听得清楚,一惊之下也望了过来,见铁片上的图案清晰如新刻,脸色也是一变,眼中仇恨却更胜。
峰回路转,魏家父女面面相觑,好一会儿魏什长才道:“乃一位鲜卑将军所赠。”
“因何而赠?”头目又追问。
魏什长怔了怔,仔细分辨头目的神情,忽觉逃生有望,便将当初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
头目沉吟半晌,才道:“此事真假,某不能知,便只能委屈二位随行了。”
说着,便不再言语,将铁片还给魏家父女,又令人松了绑,然后将他们裹在中间,不顾夜色已深,便往西北而去。
抽了空,魏小花跟魏什长交头接耳,道:“爹,这些人是鲜卑人么?”不然怎么会卖那铁片的帐,她估计这些人不但是鲜卑人,而且还跟那年轻将军有关系。
魏什长神色沉重地点点头:“恐怕是了。”
“幸亏听了爹的话,没把那铁片扔掉。”魏小花长长吁了一口气,决定以后只要遇到稍微像模像样一点的人,就要点信物什么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救命呀。
刘屈孑一直被绑着,走在最前方,魏家父女的悄悄话他听不见,但眼角的余光却时不时往这个方向望来,神色有些复杂,即有恼恨之意,又有庆幸之色。
如此行了四、五日,便又有一支骑兵过来接应,装束一如当初的那支鲜卑骑兵,魏小花就更肯定,这事情跟那年轻将军有关了,转而又想到刘屈孑肯定身世不普通,要不然何至于被这样追赶。因为那铁片的缘故,那头目一直对她父女挺客气,所以魏小花也就不客气地跟他套了近乎,交谈多了,终于知道那日所提到的“慕容燕”并不是人名,而是指的燕国慕容氏,魏晋时期,五胡十六国,这还是有历史记载的,没记载的小国家更不知道有多少,魏小花除了北魏和东晋之外,也就知道一个燕国,这还多亏了金先生的天龙八部,慕容复那家伙想复国都想疯了,让人印象深刻。当然,还有另一个腐女都知道的原因,她就不多说了。
总之,魏小花从这些信息里确认的是,她所碰到的这支鲜卑骑兵是越界来追捕刘屈孑的,这跟中国警察跑到美国去抓逃犯的困难程度相差不多,冒了这么大险,刘屈孑的身份能简单得了才怪。
“唉,以后我再也不乱捡阿猫阿狗回来了……”魏小花总结分析了许久之后,发出了如上感叹。好心没好报,说的就是她呀。
又见将军
自从前段日子刘寄奴跟着冠军将军将这片地区为恶的流寇扫荡干净之后,就奉命率了一支骑兵昼夜行路,准备出其不意偷袭被慕容燕的势力所控制的陵川。陵川不是军事重镇,战略意义不大,但是晋军收到探子密报,居然有一批慕容燕的粮草正囤积在那里,刘寄奴的任务,就是将这批粮草给抢回来,抢不回来,也要就地烧毁。
这一日,刘寄奴下令就地休息,骑兵们刚下马没有多久,便有探哨来报,说是发现了马蹄印,痕迹犹新,从蹄印上的蛛丝马迹来判断,应该有一支骑兵刚刚过去,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个时辰。
“刘司马,从蹄铁的纹路上看,是鲜卑人。”
说话的人叫宋十八郎,是刘寄奴收揽的一员干将,原在北府军里养马,后来刘寄奴见他心思慎密,脑筋灵活,就把他招入了自己的麾下。
如今的刘寄奴经历了数年磨练,早已不复当初的少年稚气,身高七尺有余,已是一身的铁骨铮铮,满心的杀伐果断。
“追。”
只思量了半柱香的工夫,刘寄奴就果断地下达了追击的命令。他本就是个有绝断力的男人,否则当年也不会一听说参木合山里有老虎,马上就跑了去打虎,更不会那么干净利落地就把魏小花给订下了。去陵川抢回粮草固然是大功一件,但是如果能将这伙不知从哪里来的慕容燕的骑兵全部歼灭,这功劳可比抢粮草大多了,而且足以抵消他违反军令的罪责。
“是。”
骑兵们轰然应喏,翻身上马,顺着马蹄印便追了去。
这时候,无论是魏小花还是刘寄奴,都不曾想到,他们竟然又一次离得这么近。刘寄奴只道发现的这支鲜卑骑兵是慕容燕的人,哪里料得到魏国骑兵会冒险越界来追捕一个少年。
仅只一夜的工夫,刘寄奴就仗着熟悉地形,率领这只北府军骑兵绕到了魏国骑兵的前面,死死地将魏国骑兵堵在了一处平地上。
于是,在这个阳光炽热的早上,发生了一场遭遇战。
魏小花一看双方摆开阵仗,十足的对冲架势,用一个比较贴切的形容词就是针尖对麦芒,顿时人都吓傻了,马上就躲到了那头目的身后。遇到骑兵接应以后,他们便都上了马,魏小花不会骑马,因此就被头目拎到了身后,她本不愿意,想跟魏什长共一骑,不过这个提议被头目直接给驳回了,魏小花也就没敢再提起。
阵仗摆了没一会儿,双方便都发出了冲锋的命令,硬碰硬的干上了。魏小花死死拽着头目的衣服,闭上眼睛开始拼命念阿弥佗佛,呼叫老和尚显灵。
因为冲锋的速度太快,风刮在她的脸上一阵生疼,闭着眼睛的魏小花并不知道,其实她父女俩和刘屈孑都被骑兵裹在最中间,外圈的骑兵乒乒乓乓打得热闹,其实内圈半点事儿也没有。这群鲜卑骑兵的目的,是把刘屈孑带回去,并不是要跟晋人拼命,只要冲过去便成了,要知道晋人的马,可不是这些鲜卑人的马矫健。
也因为闭着眼睛,所以魏小花没有发现,对面晋人军队里,迎头带着人冲锋的,居然就是刘寄奴。其实就算看到了,她也未必认得出那个杀得兴起不时发出吼吼地叫声的男人,居然就是当年那个被她用树枝抽得四下逃窜的少年。
刘寄奴也没有发现魏小花。魏小花毕竟还只是个身量没有完全长成的少女,往那头目身后一躲,更是连个衣角都没露出来。他只是到这时才发现,对面这支鲜卑骑兵并不是慕容燕的骑兵,看装束打扮,更像是魏国骑兵。这个时候再撤退已经来不及了,更何况魏国骑兵越界而来,肯定是别有企图,所以他在发现这支骑兵的真实身份之后,依然发出了冲锋的命令,不管是魏国骑兵还是燕国骑兵,反正都是胡虏,成功围杀,这就是大功一件,凭此功劳,他升任偏将也不是问题,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去讨媳妇儿了,也不知道魏小娘子长大以后,是不是还如当年一般有趣呢。
这支鲜卑骑兵以折损半数人手的代价,终于冲出了刘寄奴的围堵,可谓是损失惨重。魏小花终于敢睁开眼睛的时候,耳边犹听到身前的头目在赞叹:“这支晋人骑兵,悍勇非寻常也。”
这鲜卑人也有趣,自己手下的骑兵损失惨重,他居然还称赞对方悍勇,大抵胡人风气向来如此,崇尚武力,只要是强者,不管是自己人还是对手,都要称赞一下。
此后再无战事,刘寄奴虽然率人在后面追了一天一夜,但终因还有抢粮草的任务而不得不退去转道前往陵川,反正使对方折损一半的人手,这个功劳也足够大了。可惜他不知道魏小花就在那支魏国骑兵里,否则就算追上天涯海角,他也死咬着不放。
魏小花和刘寄奴都不知道,他们已经是两次擦肩而过了。
如此又疾行了十余日,便入了魏国境内,再行月余后,便到了盛乐,魏国的都城。
魏小花早就累瘫了,这么多天,除了每天不足三个时辰的睡觉和大小解之外,人就一直在马上,上辈子就算是坐火车卧铺,一连坐这么多天也吃不消呀,更何况是骑在马上,颠得她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
想她的身材本来就不太胖,这下子又瘦了好几圈,可见她离竹竿也差不了多远了。
那头目也没为难魏家父女,只将铁片索了去,然后将她父女扔在军营中的一处帐篷内,一连三日,都不闻不问。至于刘屈孑,反正自到了盛乐后,魏小花就再也没见着他,也不知道是被关起来了,还是被一刀两断永绝后患了。想想有可能再也见不到刘屈孑这个有点倔强又有点可爱的少年了,魏小花心里就升出一种莫名的哀伤。
这个时代,人命实在是太不值钱了。
第四日,魏小花被人带出了帐蓬,在一处十分宽敞的大房子里,她再次见到了那个年轻将军。几个月没见,年轻将军没多大变化,还是那么帅,只是身上的戾气好像又浓了几分,看样子这几个月来没少杀人。
“汉家小子,某记得你,又见面了。”年轻将军哈哈大笑,声音一如往日那般中气十足,震得房顶上灰尘不断地往下掉。
魏小花灰头土脸地往下拜了拜:“花木懒拜见将军,多谢将军救命之恩。”
年轻将军微微惊诧,道:“你这汉家小子倒还知恩,不错,若不是某当日心血来潮,留下徽记,你这汉家小子早就被斩了。某且问你,你欲如何报答于某?”
言毕,又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某一直记得你这汉家小子的手艺。”
魏小花顿时垮下脸,这年轻将军不地道,哪有这么明明白白地索要恩情的,这不是明摆着逼她卖身吗?想到这里,哪怕明知自己一条小命捏在人家手里,可是她还是忍不住要为自己争取一下,她可不想给人当一辈子的煮饭婆。这大概也是穿越众的通病,一个个自认平等,没哪个甘为人下的,哪怕是魏小花这样的女子。
“大恩不敢言谢,将军若放小民归家,小民定为将军立长生位,早晚叩拜,愿将军早日成就不世功业,名垂千秋。”
她也不说什么平安长寿万事如意之类的话,眼前这个男人摆明不是善类,看那双闪着寒光的眼睛就知道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想想也是,这么年轻的将军,没点雄心壮志才叫奇怪。
年轻将军见她再一次拒绝了自己的挽留,眼中微微有些恼意,脸色一沉,道:“汉家小子,你可要想好了。”
话音未落,魏小花突然觉得阴风扑面,全身上下的寒毛一下子都竖了起来,杀气,这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杀气。她的双脚立刻就发起了软,好在一直跪在地上,脚软也不怕摔,只是眼前这一关可得怎么过,她真的真的不想当一辈子煮饭婆呀。
想来想去,却始终想不出什么好的说辞,那年轻将军迟迟不见她回答,心中怒意更胜三分,冷冷道:“瞧不出,你这汉家小子倒是个不怕死的。”
魏小花一听,也没时间再细想了,张口便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呃……”
一不小心,文天祥的名句就这么顺口溜出来了,她顿时擦擦额上的冷汗,结结巴巴地解释:“那个……我的意思是谁都会死的,对吧将军,每个人一生出来,就一天天地走向死亡,您也不例外,啊呸,我也不是这个意思,不是在咒您呀,其实我也怕死,不对不对……反正人都是要死的,我是说我不想那么早死……”
她语无伦次的,自己都不知道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了。
火锅
年轻将军听她乱七八糟地说了一通,差点板不住脸孔笑出声来,但终究还是没笑,只是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嘴里念了一遍,才缓缓道:“你小小年纪,能说出这般道理,也不容易,某本不欲与你计较,但这天下还没有人敢三番四次推拒于某,某也不能轻饶你。”
魏小花听得一呆,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年轻将军是这个意思吧,当下也不知道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更加提心吊胆了,嚅嚅了半天,才勉强问道:“不知将军欲如何发落小民?”
她已经打定主意,这个活罪要是受不了,她马上就改口,卖身就卖身了,当煮饭婆就当煮饭婆了,总比活受罪的好。
年轻将军的身体微微一靠,一双犀利的眼睛在魏小花的身上来回打转,直看得魏小花又出了一身冷汗,他才缓缓道:“三日后,某要犒赏盛乐三军,所有伙食便由你来办,谨记,某只派十人协助于你,要让他们吃饱吃好,某便放你归家,若有一人不曾吃饱,又或是说他们认为不好吃,那某便要你的头颅来祭军,你可敢应承?”
魏小花只觉得晴天一个霹雳,震得她的脑袋轰轰作响,好半天才咽了咽口水,勉强问道:“请、请问将军,三军……是多少军士?”
年轻将军咧嘴一笑:“一万八千人。”
魏小花眼前一黑,耳边便又听到年轻将军的声音徐徐传来:“本将军的饭食,需另做。”
“还是让我死了吧……”
魏小花彻底晕了过去,这一刻她真想把年轻将军的十八代祖宗都从坟里挖出来鞭尸,他们是怎么生的,能生出年轻将军这么个极品出来,她见过不讲理的,可真没见过不讲理到这份上的,十个助手,唔,加上魏什长和自己,总共才十二个人,要做出供应将近两万人的饭菜来,还得让他们个个说好吃,异想天开到这地步,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这不是成心为难她嘛,要她死也不用出这么个馊主意,分明是把她当小狗耍呢。
可惜因为她晕了这么一下,年轻将军已经走了,魏小花再想表演一下抱着大腿一边哭天抢地一边认错并表明自己甘愿当个煮饭婆的机会也没有了。
怏怏地被人领回帐篷里,魏什长发觉女儿神情不对,担心地望着她,问道:“怎么了?”
魏小花哭丧着脸,答道:“爹,这次死定了。”
魏什长大惊,待听她说了事情经过之后,魏什长也傻眼了,在帐篷里直转圈子,不停地道:“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转了半天,魏什长出了个馊主意:“小花儿,咱逃吧。”
魏小花虽然也心乱如麻,但闻言还是翻了个白眼儿,道:“爹,咱们在军营里呢,您是长了翅膀能上天还是能入地呀,能逃得了吗?”
就她爷儿俩,连营门都走不出去,想死也不用上赶着投胎呀,就算什么都不干,好歹还能多活三日呢。
魏什长一呆,拍着脑袋道:“爹这是被吓得乱了方寸。”
被魏什长这么搅了一下,魏小花反而定下了心神,既然逃跑是没可能了,不如在这三天里好好想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度过这个难关。
十二个人做将近二万人的饭菜……她又想骂人了。
别说,魏小花吃货这个名头也不是白叫的,还真让她给想出法子来了。啥法子?火锅呀。她这里不是人手不够嘛,那就能省的都省了,十二个人只要全力准备调料就够了,其他的都不用他们动手,只要架好锅把菜和肉往里头扔就成了。到时候让二十个士兵围一只锅,想吃什么自己动手往锅里扔,只要锅够材料够,没有吃不到的。
当然,只吃火锅是不可能饱的,所以魏小花又找年轻将军,要了将近六万斤的面条,啥,不给?将军大人,您要让你的士兵吃饱,又不给材料,那是不是太那啥了……就算是想喝西北风喝饱那也得老天爷赏脸肯刮点风是不是,食量再大的汉子,一人三斤面条总能管饱了,而且用火锅底汤煮出来的面条,谁敢说不好吃,她魏小花就拿命抵。
如果说还有什么让魏小花感觉得遗憾的就是,这个时候没有辣椒呀,连胡椒粉都没有,实在是太遗憾了,她真想看着这群胡人在大热天里辣得直吐舌头满头大汗还得拼命喊爽的样子。
其实此时已近九月,北方的天气已经称不上是热了,但到底也没冷下来,在没有空调的情况下,吃辣火锅,确实够让人大汗一把的,可惜没有辣椒呀,实在实在是太遗憾了。
没办法,凑合吧,没有辣椒的火锅虽然不正宗,但好歹那也是一种能解决她目前困境的吃法。
有了法子,魏小花就赶紧行动起来,她已经浪费了一天时间,只剩下两天的时间做准备,牛羊先宰上十七八头,架在锅里熬汤,酱汁什么的,现做是来不及的,买就是了,蔬菜什么的就不用担心了,这个时节不缺,要多少有多少,只是种类上有点差强人意,像上辈子魏小花爱吃的生菜、海带啥的都没有,最搞笑的是,魏小花吩咐那十个助手去多找些“菘”来,其实就是她在家啃得腻味的大白菜,谁知道那些人给她搞来了三种“菘”,除了大白菜,还有萝卜和芜菁。
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这时候的人根本就不分什么菜不菜,好多蔬菜一并管叫“菘”,除了蔬菜外,她又搞来许多蘑菇,放在汤里调鲜,最后又搜刮了盛乐的所有药店,买了许多枸杞子、太子参、山药啥的,同样放在汤里入味,年轻将军嫌她花钱多了?br /gt;
姐就是个传说第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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