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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死去的爱说再见(全)第1部分阅读

    和我死去的爱说再见(全) 作者:肉书屋

    和我死去的爱说再见(全)第1部分阅读

    《和我死去的爱说再见》

    作者:梦夜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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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弹窗小说阅读尽在40sy 四邻书院【縂是一个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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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引子而已

    这个故事,纯粹是因为一首歌。听到它,总觉得有些绝望。

    是割爱后的洒脱还是熄心后的无奈?到底有多少苦痛在这一句再见中?到底有什么是值得珍惜和拥有?

    到底下一个会不会是更好的?

    到底下一个会不会是最适合自己的?

    到底下一个会是怎么样的人?

    还是千帆过尽后,幽幽地说一句:“他,终将是无人可替代的。”

    可惜现在,却只能独倚在望江楼畔,空望着滔滔江水,思念着那个同饮一江水的人。

    第一卷

    第一章 生死

    7岁,隔壁班的白羽和我一起牵手去看电影《红星闪闪》,小女孩的妒忌心不可小看,谁让人家白羽长得齿白唇红,分外可爱,迷倒一大片小女孩。其实我冤枉得很,明明是老师说让大家手牵手以免走丢哪一个。我却被莫名其妙的排挤了一年,直到我转学。

    17岁,我天天和朋友追着篮球看,因为学校的篮球联赛有全校最帅的男孩。对于我那个屁大的高中来说,这是唯一的奢侈的全民娱乐活动。我天天帮班里的女生送情书,直到我发觉其实最喜欢他的人是我,可惜那时我已经毕业,而他也去了澳大利亚。总而言之就是没有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是不是遇到了正确的人,我不知道。估计月老那个白胡子老头也说不清。

    27岁,我像个懒虫,每天困在家里当宅女。小说、动画、美剧构成我全部的生活。呃,也不算是全部,至少有一个小小的角落留给了那个应该是正确的人。突然有一天父母回老家,男朋友去修车,饿了一天却再也找不到人和我一同吃饭,自叹中突发奇想,我决定收养个孩子。不是玩玩,真得,我发誓!

    37岁,我的儿子11岁了,他没有爸爸,只有我这个妈妈。他很乖,而我为了照顾这个家早就开始做生意,此时我有了人生第一个一千万,但是我最希望的还是能有人和我一起吃饭。

    47岁,我的儿子21岁,我把所有的事业交给他,因为我想去学习我喜欢的专业,比如考古,比如法医,比如比较文学……虽然我已经年近花甲。

    可是,我不明白,眼前的情景到底是在怎么一回事?

    我躺在洒满郁金香花瓣的床上,神智清醒却不能言语行动;我的儿子用一把冰冷的手枪抵着我的头。你要金钱吗?我已经全部让渡给你。你要地位吗?我已经为你铺好道路。你要女人吗?我虽然赶走了很多女人,但是现在你身边的那个,虽然普通平凡,却是个可以与你同甘共苦的好女子。我给了你我可以给予的一切,还有我满心的母爱,为什么今天会是这样的情景?我不明白。

    “妈妈,你为什么要逼死我的父母,难道你就这么爱我的父亲?”

    你是从孤儿院领养来得呀,我调查过你已经过世的父母,根本和我不认识啊!

    “妈妈,你为什么不回答?难道你不怕我知道真相报复你?”

    我养你20年,知子莫若母,我知你甚深,难道你不了解妈妈我吗?

    “我把公司卖了,所有的钱都捐了。”

    挺好的,有钱也是个负担,你自己去白手闯天下吧!

    “我根本就不爱你给我选的未婚妻。”

    那是你自己选的,只不过我觉得不错,同意了而已,怎么成了我选的?

    “妈妈,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因为你只爱我的亲生爸爸,所以宁愿抚养被你害死的他们的儿子?也不愿意结婚!”

    因为结婚也能离婚,倒不如有个人陪我吃饭!再说你亲生的老爸长什么模样我都不知道,我爱他何来?

    “妈妈,我恨你,但是你放心,我会和你一起走。以后你再也不用担心没人陪你吃饭了。”

    傻孩子,别做傻事……我早就不想活了,如果没有你,不是你,我27岁的时候就自杀了。

    “妈妈……”一双温热的大手,抚摩着我的头发,“我从来就不想叫你妈妈,羽默,我爱你。这下,再也没有人阻挡我爱你了。”

    看着他慢慢倒下,我也觉得精神开始涣散,浑身越来越冷。也罢,当初因为看到你救了我一命,今日就还给你吧。自此,我们各不相欠。

    “羽默……来世……爱……”

    “忻童?”我哭着醒来。眼前的一切绚丽而陌生。

    “小姐,你可醒了。夫人都哭晕过去好多次了。”一个梳着双髻的小丫头泪眼汪汪的说。

    真可爱,比我家忻童可爱多了,当初还不如养个闺女呢,臭小子真麻烦……我突然不敢想了,

    最后,那两声冰冷的枪响,还有满屋子铁锈般的味道,和与我并肩躺在花床上的儿子……苦笑着,这回各大报馆可有了猛料,足够他们炒上一个月的了,所幸我已经死了,要不狗仔队还真是麻烦……忻童,希望你可以活着,希望你不再烦恼忧愁,希望你不要再用男人的身份爱我。

    “你是……”我嘶哑地问,该死我怎么觉得又渴又饿?

    “小姐,我是安安呀!”小丫头哭的更厉害了。

    看得我真是怪心疼的,女孩就是好呀,伸出手,颤巍巍的,想要给她擦眼泪。呃,胳膊有点短,手也有些小,对不起啊~我够不到!

    “小姐,您哪里不舒服?我去找夫人和医生过来。”安安抹着眼泪跑了出去。

    好吧,无论怎样,这算是我的新生了。只不过,看着眼前华丽的陈设,怎么我就看不出是哪朝哪代,唉上辈子实在对历史不感冒……对,对,没准出现个男人就能有标志性的发现呢!

    正想着,安安带了一个……无力的摇摇头,不用说了,我知道了,这是清代,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一个把中国推向百年耻辱的满清王朝。一堆能马背上打天下却不能好好治天下的爱新觉罗子弟……

    老医生油亮的脑门让我不禁暗笑,多亏是在清代,要是现在他这不就是半壁江山吗?他颤巍巍的给我诊脉,我傻乎乎的偷偷翻着白眼。他都快帕金森了,还能摸的准?

    “羽儿,我的羽儿……”门外传来一阵清丽哀婉的声音。

    羽儿?我的名字吗?我心里一阵发冷,头皮发麻,想起忻童临死前的癫狂,这个名字,死也不能要了。要了,也许忻童就不能开始全新的幸福生活。我,已成为别人的孩儿,你,也成为了陌生人。别再有瓜葛了,忻童,再见,不,是永远不见,永不再见!

    看着一个玉色女子扑到我的床前,把我紧紧抱在怀里,我可以感觉到她温热的眼泪滚过我的面颊。“你是……”

    “羽儿,你不认得为娘了吗?”

    我迟疑的摇摇头。可是看着自称是我娘的女子婆娑的泪眼,我轻轻伸出手,抱着她,真心希望这样的我也可以给她一些力量。上辈子,我的恣意妄为伤透了母亲的心;这一世,说我心存悔恨也罢,是心灰意懒也罢,我只想做母亲的小棉袄,护她周全。

    “羽儿,娘好担心……”

    “娘,莫要担心。虽然女儿好多事情不记得了,但是女儿会永远孝顺娘。只是,娘,女儿我的头好疼……”

    “羽儿别着急,你慢慢想……羽儿啊,你是不是睡太多了?前日你多吃了几只螃蟹,闹了一夜的肚子,昨日竟然昏倒了……呜……没想到好不容易醒来却连为娘我也不认识了。”

    我有些赫然,这个羽儿也太馋了吧,为了几只螃蟹至于吗?怪不得我觉得浑身酸软呢!

    “娘,我,我……”

    “羽儿,你怎么了?莫不是睡昏头了?还恶心吗?冷吗……这,这可怎么办呀!”

    老医生捋了捋花白的胡子,“小姐可能是昏倒时,伤了头,暂时失去记忆……”

    我娘哭道:“这可怎么办呀。老爷也不在府里,这可怎么办呀!”

    “老朽也没有良法,只能让小姐好生调养着吧。”

    原谅我又翻了一个白眼,我真得,真得,只是想……吃点东西而已,你们能不能不要讨论不要再哭了。要不我就要成为第一个转世后金玉满屋却直接被饿死的人了。

    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对,就是我经历过的第二次死亡的方式,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想到我是被馋死的,而且是马上就要被馋死的。

    我伟大的可爱的娘,终于在最后不哭了,仿佛是收到我诅咒般的祈祷,吩咐厨房给我备了饭。说实话,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被饿过,因为我人生唯一的追求就是吃,唯一的爱好还是吃,唯一的梦想依旧是吃。

    可是,我为什么觉得衰神一定是格外宠爱着我呢?

    我颤巍巍的端着碗,其振荡速度坎比刚才的方老医生,眼睛里全是眼泪。不是激动的,是悲愤的。

    娘的小桌上,样样都是精致的佳肴珍馐,就算是米饭,那也是晶莹剔透……我的小桌上,也晶莹剔透……为什么全是汤汤水水,清澈见底,粒粒可数,最可恨的,每样都只有一口,都只有一口呀!!这倒是让我吃还是准备气死我!虽然我死的时候47岁,但是不代表,我对于吃饭这档子事,就能大度的这么混过去。我发誓,绝不……

    “羽儿,赶紧吃吧。娘知道你不喜欢,可是你病刚好,不宜大吃大喝……呜……”我可爱的娘又要下雨了。

    我没有伞,但是我有碗,我喝还不成!只是,老天啊,我真是越喝越饿啊……

    衰神,我给你塑金身可好?拜托你走吧,求求你了!

    第一卷

    第二章 偶遇

    连灌了三天稀水米汤,虽然也有参茶喝着,但是我需要蛋白质好不好~~~现在我唯一的希望就是从天上给我掉下一只鸡大腿!要不,鸡翅膀也成!

    事不过三,这是我做人的美德。因此,在三天后,就是下雹子,我也坚决的跟我娘说,我要吃肉。反正自己已经是小孩了,撒娇就撒娇,也不奇怪不是。

    反正我娘疼我,爹又不在,我就是家里的霸王,不管以前是如何得了,反正以后的我,必须顿顿有肉,无肉不欢,无肉不活,当然,还有我可爱的娘陪我一起吃饭。

    娘一点也没奇怪,只是摸着我的头说,“羽儿,你自小就这么锦衣玉食,将来,可得找个有本事的男子才能养的了你。”

    我自己也能养自己,宅女也能变成富翁呢。上辈子,我不就是这么活的。算了,不想了,上辈子,我也怪失败的,还是好好活这一生吧。昨日之事已死,昨日之我已死。

    在家混了一个月,总算是大概明白了现下的情况。我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此身所在的正是康乾盛世的康熙一朝。以前做宅女的时候看了太多九龙争位的小说,每一个穿到清朝的女子,都爱的炙热、辛苦,百转千回。偏生我怎么也来了,难道这么多年这个还是流行吗?

    幸运的是,我的爹,是汉人。我们家,在绍兴。本来还挺高兴,可是一想也见不到鲁迅先生,反倒觉得鸡肋了。不过,绍兴,很美。雨样的山,雨样的水,雨样的屋檐,雨样的渡船。

    我呆呆地坐在我家的小亭子里,看着雨,心里倒不觉得悲伤:天下之大,我不过是沧海一粟,历史的车轮必将覆灭我,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悲喜生活。

    不过,我有点不一样的小想法。

    叶赫那拉家的那位太后,父亲是位道台,也在江南出缺。要是能找她先祖,咔嚓了。没准中国历史就能改变。只是,改变了,会不会曾经的我就是虚无……可是管它作甚,先咔嚓了再说。也许,有那样的女人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她是历史的偶然,只是,没有她,会不会百日维新可以成功?

    自从打定了这样的想法,我就开始天天琢磨着练点武功,好来个“斩首”。要是有狙该多方便,我突然想到在“disvery”看到过对于所有兵器的排行,第一位就是弩,对,没错,就是弩,其杀伤力超过ak。

    怀抱着汪精卫那个大汉j的理论,我准备把江南的叶赫那拉杀个遍。我才不管好人坏人,就当我是一愤青还不成,谁让我忘记查太后老佛爷的先祖叫啥来着,这个是失策,可是我也没想过我会有这样的机会啊!要是有机会灭他全族……呵呵,波及面有点广,我还是很善良的小白兔呢……

    偷偷托家里的小厮,给我打了一个粗陋的小弩弓,做了几只箭。我开始了我得射箭生涯。

    开始就是弄个靶子,能射到红心晚上就可以吃一块红烧肉,我这样奖惩自己。只不过,靶子上从来没有中过箭,有两只飞进喜鹊窝里,一只扎到了安安的发髻上,剩下的都可以在草丛里找到他们的身影。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我的眼睛有问题。

    “你这样永远射不到靶上。”一个清脆的童声在我脑头响起。

    抬头一看,呃,我忘记了,弩上有箭,手也是累了,谁让我还是个小女孩,箭直直的就朝坐在树上啃苹果的小男生飞去。罪过罪过,但愿他姓叶赫那拉,这样我也算是功德一件。

    小男生随手把咬了大半的苹果往前一挡,我如神的箭头一次正中苹果!我还是很厉害的吧!我这样想,反正做了小孩子,臭屁点有什么!

    “你好笨啊!”小男生利索的从树上爬下来,笑嘻嘻的掸了掸身上的土。

    啐,小脏孩,邋遢大王。我一撇嘴,不理他,还是自己练习我的飞天神箭。后羿可以和我有一拼,不过我射不到太阳。

    “你这样射永远也射不中靶心,你可不可以张开另外一只眼!”

    哦,我闭错眼了,怪不得射不准呢。看在你好心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的和你说几句话。

    “你是谁?”

    “我是住在你家隔壁的阿尔萨兰。”邋遢大王说。

    “不认识。”

    “我们前日才搬来,他们还在收拾东西,我偷偷出来玩,就被你射了一箭。”他一伸手,白胖胖的小手里有支眼熟的箭矢。

    “你怎么知道是我的?”就是不承认,你能把我怎么样!

    邋遢大王从苹果上拔下另外一支,两支一同递到我眼前,“你自己看。”

    看什么,都是个树棍而已,就是头尖点。

    邋遢大王一指箭身,“上面同样写着素筠呢。”我额头一汗,素筠是我央求了娘半天改的名字,爹还不知道。但是,这么个温婉的名字从比以前的羽绫强,我怎么也得想办法让老爹同意。

    “就是本姑娘的箭又怎么样!”

    邋遢大王一笑:“我教你!”

    “你?不用了。谁知道你是谁,再说娘说了,男女授受不亲。”我撇撇嘴,不理他。

    “哼,我将来一定要做巴图鲁,能跟我学是你的福气。”

    “我才不要这个福气呢!”

    “那你就别把箭射到我家。”

    “是它自己飞到,你找它去,别找我。”看着邋遢大王脸气的有些红,我心一软,“你姓什么?”

    “我姓额卓,我们是从长白山过来的。”

    “哪里冷不冷?”

    “不冷,这里才潮,湿乎乎的,真讨厌。”

    要不说,作小孩好呢,一听他不是我的仇敌,自然就对他亲近几分,这么着两小屁孩聊上几句就混熟了。

    其实,我还真没想到能遇到一个世居长白山的老姓满族子弟,他家就在叶赫,没准……哈哈,我心里诡笑着……

    反正改名这件事,爹从西北回来,大发雷霆。娘怎么劝也不成,我还被罚跪祠堂。真是!我不过是个小女子,以后嫁了人,不过是个某氏。有必要这么紧张吗?

    多亏我这多愁多病的身,和邋遢大王他那豪爽的爹爹,老爹最后被我们说的不成了,也就同意了。自此,本姑娘正式改名……习素筠。还好不叫席慕蓉,呵呵。

    第一卷

    第三章 顽童

    不过,额卓家的小屁孩,绝对是衰神送来为我挡祸的。啊,伟大的衰神,以后我一定给你盖座庙宇,为你重塑金身。有了你,我那暴躁的爹爹,终于开始愤恨的决定,一定要让我那可爱的娘,生个温文尔雅的儿子,为老习家争口气。又不是馒头,争这个干嘛?再说,只要有那个邋遢大王在,老爹你就别想安生了。

    其实,我淘气的时候也挺后怕的,不是别的,就是我娘那梨花带雨般的面容,还有一想就过激的大脑,总之,自从我醒来后,我家的天气状况一直是电闪雷鸣加阴雨连绵。

    看着娘和小兔子一般的红眼睛,我真有些心疼。

    “娘,是不是筠儿不乖了?”

    “你啊,还是个小孩子。只是如此这般淘气,长大了什么样的夫君才可以真心疼爱你啊!”

    “娘,我若是乖乖的,我未来的夫君就一定疼我吗?”我看着我可爱的娘,满眼问号。

    娘调皮的一笑:“你虽不是大家闺秀,但是也算得小家碧玉。这性子若是老这么癫狂,自然落得人家口实,反倒为以后增添了不少麻烦。”

    “娘,你是怕我嫁不出去吗?”

    “傻丫头,你长得比娘漂亮许多,怎么可能嫁不出去。只是你这散漫的性子……”娘抱着我,伸手一点我的额头,“你啊,真真是被为娘给宠坏了!”

    我趴在娘的怀里,头埋的深深的。虽然,我不是原来的羽绫,虽然我撒谎说自己失忆,但是,寄居在这个身体里的灵魂,总有些冷漠和疏离。虽然,我总说要忘了前世的因果,但是,总怕付出真心会受到伤害。天下最不可能伤害自己的就是父母。我,怎么可以因为忻童,就怠慢慈爱的娘,威严的爹爹。亏我醒来时,还信誓旦旦地说,要护我娘周全,要忘记以前一切的不快……

    “娘,我会乖乖听话的。再也不和隔壁的邋遢大王一起淘气了。”

    “别乱给人家起外号。”娘瞪了我一眼。

    “可是娘,每次出去玩回来,他都是脏兮兮的,我都是干干净净的。娘说他是不是邋遢大王!”

    娘有些好笑地打了下我的小屁股,呜~~~~抗议!!!拒绝家庭暴力!!“你还说呢!小喜鹊掉到地上,你想把它送回父母身边本意是好的,你让阿尔萨兰帮你也没什么,可是你干嘛要挑衅小喜鹊的父母,让它们误以为阿尔萨兰要偷小喜鹊,啄得他从树上摔下来,他衣服能不脏吗?没摔伤就是好事。”

    “我没有嘛…………”

    “那你们去河边捞虾米,你干嘛把他推进河里?”

    “是他说这样慢,我就想帮帮他。”

    “那是谁说要吃鲜蜂蜜,央求阿尔萨兰去敲蜂蜜窝,结果主谋倒自己跑回家了?”

    “因为人家肚子饿嘛……”

    娘受不了地一拍我的脑袋,哼,我也会哭嘛……泪眼汪汪地拉着娘的衣袖:“娘,筠儿不是故意地。筠儿以后再也不和邋遢大王一起玩了。”

    “嗯,那你明天来娘的厢房,娘教你绣花。”

    青筋直接冒出俩,上辈子流行十字绣,我志得意满的对忻童说要绣个美人鱼给他——结果用了三年。忻童收到礼物的时候,超级惊喜。他以为我早就放弃了。唉,我真得对那种磨洋工的细活没一点天分。违心的点点头,扑在娘的怀里打滚,逗地娘抱着我直叫“我的儿。”

    自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搭理额卓家的那个邋遢大王,成天就泡在娘的房间里学习刺绣。虽然爹是个商人,但是却一直羡慕读书人。所以家里便在他业有所成后起了一座藏书楼,名唤“文渊楼”。我不笑爹的死脑筋,因为在这个时代,重农轻商。再有钱,若是家里没有功名傍身,永远是被人瞧不起的。

    我本就对竖版的书,不感冒。尤其是没有断句的没看起来更是头疼。所以“文渊阁”便少挨了数场灾祸。

    只是,学习刺绣实在是让人眼也花花,头也疼疼,满手全是小针眼……可怜我的小胖手,几乎成了筛子。

    两者相比取其轻,看竖版书和学习刺绣,我宁愿选择前者。所以,我遵循宿命的召唤,上午依旧在娘房里学习刺绣,下午钻到书楼去睡大觉,啊不,是看书。

    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只是我们习家人丁稀薄。偌大个家产也没有个男儿可以继承。我虽然热切盼望着能有个弟弟,分担老爹对我的注意力,只是,娘她就是不给我弄个弟弟玩玩。可叹我满肚子培养接班人的天才教育方式,集体被送子观音大boss给驳回了。

    不过,这里还是要表扬一下我威严的老爹。他威武不屈,富贵不滛,贫贱不移……呃,错了,就是那个老老实实的守着我娘,没有一丝丝的意思纳个小妾。唉,本来我还想威风威风,欺负某个不开眼的女子,结果我爹直接把我邪恶的想法,扼杀在摇篮里。

    好吧,既然这样,孝顺的我决定接过爹的班,把我们习家的字号推广到全……大清国。

    “叭,叭!”该死的邋遢大王,竟敢来砸我家的书楼,看本姑厉害。我举着我的小弩箭,猫在窗口的一侧,警惕地俯视着楼下的情景。

    突然有人在我背后一拍,“啊”我尖叫着,再次让我神勇无比的小弩箭笔直的飞向阿尔萨兰。

    阿尔萨兰一躲,箭当地一声钉到书架上。天咧,我得赶紧闪了。这可是老爹最心爱的“文渊楼”啊!我可再不要跪祠堂了……

    偏生那个讨厌的邋遢大王一把拉住我的袖子,死也不让我走。

    愤怒的盯着这个混小子,瞪得我眼泪都出来了。呜,我要找我娘啊,没有这棵大树的庇护,我会被劈死的啊!

    “你为什么不找我玩了?”邋遢大王拽着我的袖子问。

    使劲扽了两下,我似乎幻听到衣帛的撕裂声,为了防止春光外泄,我泪眼婆娑的任那个邋遢大王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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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来无事再开一坑,每天一更。

    第一卷

    第四章 稚梦

    “你,你别哭啊。”邋遢大王紧张地说,“是不是你怪我上次没有给你弄到蜂蜜,所以不理我了。”

    “呜……我才不要呢!”

    “你别生气啦,上次我被叮得满头包,回家还让阿玛罚我跪了三天。你是不是担心我,去咱们平日约好的墙根找我,我不在,你生气了?”

    谁找你啊,不过是想看看你如来佛祖式的新造型。我撇着嘴,掉着眼泪,这个邋遢大王好大的力气,拽得我好疼啊。

    邋遢大王见我哭得越发利害,连忙放手,讪讪地说:“你,你别哭了。哭得我头皮都发麻了。”

    我能不哭吗?我那小藕一般的胖胳膊准让你捏青了!“呜……”

    邋遢大王献宝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面人,“唔,给你,算是赔罪。别哭啦,胖丫头!”

    我……咧!差点被这小子直接噎死,本姑奶奶这叫珠圆玉润!哼,咱们断交!我转头不理他,也不接过他手里的玩意。上辈子我每年都去天津卫,泥人张的绝品我收藏了无数,谁稀罕你的破宝贝!

    “胖丫头,别生气了。赶明我就要去学堂了,以后能和你玩的时间就更少了!”

    那更好,最好再也不见。讨厌鬼!

    “胖丫头,别生气了。再过十天有集,我带你去赶集!”邋遢大王举着面人跳到我面前,笑嘻嘻地说。

    你不是说没有时间陪我玩嘛,还说要带我去看集,我自己不会去吗?我一扭脸,还是不理他,心里倒是打起小算盘,怎么能逃开娘的眼线偷跑出去。

    “胖丫头别担心,我带你出去玩,要是习叔叔习婶子怪罪你,我替你担!”邋遢大王拍拍胸脯向我保证道。

    这还差不多,这个讨厌鬼还是有可以利用的地方哈!我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面人,一指还在书架上的箭矢,“去,帮我把它拔出来。要是让书架倒了,我们就绝交!”

    阿尔萨兰见我总算是收了他的礼物,开心地去书架那里取回了箭矢,“胖丫头,你这箭法还是得练练啊!”

    你!我瞪起眼睛咬牙切齿的说:“你再敢说一个胖字,我习素筠发誓,我要是再理你,我就出家去!”

    阿尔萨兰笑呵呵地说:“那我就去做和尚,我们结伴。”

    老天,尼姑和和尚虽然是一个系统,但是没有结伴游方化缘的吧。这个呆子!我不理他,仔细端详着手里的面人。

    手法粗糙,面部一片模糊,准是放在他怀里被压的。不过看衣服,倒像是个女子。

    “这个面人你让师傅捏的谁?”

    阿尔萨兰一咧嘴:“你猜。”

    “嫦娥?”

    “不是。”

    “王母娘娘?”

    “不是。”

    “观音菩萨?”

    “不是。”

    讨厌,到三次了,不猜了,没意思。我举着面人说:“以后你要是下午来找我,就到书楼来,不许再拿石子砸窗户。”

    “唔,好。”阿尔萨兰点点头。“你不请师傅,能看得懂这里的书吗?”

    呃,我总不能说,我还是认识几个字的。前世抽风,也是个爱书的痴人,家里收藏了不少繁体字的旧书,虽然都是为了给忻童看的,但是我也偶尔会找本画本或者小说,拿来怡情不是!

    “我喜欢在这里睡觉不好吗?”我转身,走到娘给我准备的贵妃榻上一卧。

    “我教你认字吧。”阿尔萨兰跟着我走到榻边,席地而坐。虽然头顶的秃秃有些傻,但是绝不妨碍他难抑的风度,真不知道长大后会迷死多少小姑娘。

    “不用。”我断然拒绝,拿着手绢盖在脸上。我要睡觉了,他总该走了吧。

    身上一暖,应该是他帮我盖上了绢被。没想到,这个毛头小子还有点温柔劲。“你中午刚用完饭没多久,这么早躺下消化不了食。我给你讲讲我以前在叶赫那边的好玩的事情吧。”

    “嗯。”我把手绢拿下来,转头看着坐在地上的他。“没看到那边有个蒲团吗?真是邋遢大王,这么脏!”

    阿尔萨兰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土,拿过蒲团放到我的榻边,跌坐上面。娓娓道来他年幼时,在山林里打猎嬉戏的生活。

    “奥我清初,肇长白山。扶虞所锤,不显不灵。周八十里,潭曰闼门。鸭绿、混同、爱滹三水出焉。帝用女天妹,朱电磁波是吞。爰生圣子,帝用锡以姓曰觉罗,而徽其称曰爱新。是翦是除,匪安匪康,乃有叶赫、辉发、界藩”

    “停!”我一睁眼看着阿尔萨兰,又没让你痛说革命家史,你怎么从爱新觉罗怎么来得都要累述,我要是转生到那个时候,哼……咬牙切齿的胡想。

    他见我不喜这些轶闻,便把胳膊趴在我的榻边,伫着下巴,“长白山天池的美是独特的,它像一块蓝色的丝绸,比我在江南见过的所有布料都要充满着丝滑的质感。记得小时候阿玛带我去天池,水面偶有大风拂起的微波,虽然风是那样刚劲,但那波纹就像额娘温柔地笑,又像是绒布上面的丝理。随着长白山不同山峰的映衬,天池也呈现着颜色微妙的变化,大部分是湛蓝,少许有些泛着黄绿的色质,有些地方还映出山峰的倒影……回望四方,云层在天边低沉地聚集,大片的森林在没有阳光的地方呈深绿色而有阳光的地方呈浅黄|色,但整个视野是那样的苍茫,这里就是我们满族儿女深爱的故乡……”

    “雄鹰在碧蓝的天空翱翔,它的脚下是白皑皑的山脉。阿玛会带着族人在群山峻岭里,挖人参,抓林蛙,捕紫貂……”

    “后来,阿玛被去盛京巡游的圣上钦点成百长,后又被派到了江南,我们全家就这样离开了长白山……”

    “丫头,你睡着了吗?”

    我早已听不见他的呼唤,而是化身成苍鹰高高飞翔在长白山圣洁的山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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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本文没有任何鄙视或诋毁满族想法,只不过有些哀其不幸怒其未争。

    毕竟,清宫戏里大多都是穿越成那些王公贝勒军机重臣之后,只是我家素筠就是个汉族的大脚丫头。没心没肺,只想做历史车轮下的泥沙,无心无力去做什么沟沟坎坎。至于何人是她真命天子,没想好。

    大家说我是抽签呢?抽签呢?还是抽签呢?

    嘻嘻~~~~

    第一卷

    第五章 欲离

    时间飞逝,我在绍兴这个宁静的小镇生活了足足有六年的时间。

    六年,让我从一个胖胖的八岁小丫头,长成为“知书达礼”的闺阁女儿。

    六年,让隔壁的邋遢大王,长成了文武双全的满族勇士。

    六年,我们没少做坏事,调皮捣蛋——全绍兴的人都说我们两个是“小魔煞”。

    六年,我们从未无事生非,尊老爱幼是我们坚持的美德,全绍兴的孤寡老人都说我们是观音菩萨身边的“金童玉女”。

    阿尔萨兰,是我童年记忆里最重要的玩伴,亦是我最信任的朋友。虽然,他依旧当我的挡箭牌,替我挨两位老爹的炮火。

    我……不是,没有发现过他眼中的情意。毕竟,他比我痴长两岁,这男女之间的情事他也早该懂了。

    娘问过我的意思,我笑着摇摇头。满汉不能通婚,这是大清王朝自建国以来的道理。他们生怕其高贵的血液被稀释,却又不得不建立汉军旗,圆了他们统治,圆了他们的狂妄。

    习家,是响当当的汉族,不在汉军旗之列。老爹,也从没意思没想法被抬进汉军八旗。我,习素筠,也没意思没想法嫁给一个满人。就算n年以后,少数民族可以加分,我也不要为子孙后代牺牲如此。

    忻童,这些年,我已经很少想起他。不知道他是在高科技时代无忧的生活,还是和我一样跌入历史的漩涡。只是,时间就是最真实最不可抵抗的力量。被它淘尽,剩下的只有祝福。

    “小姐,老爷唤您去书房,有要事和你相商。”安安在“文渊楼”下喊道。我自从可以进“文渊楼“开始,从不许下人进来,这个地方,是我唯一的灵魂休憩地。当然,除了那个经常不请自来的阿尔萨兰。

    整了整衣裙,慢慢走下书楼。安安搀着我慢慢向老爹的书房走去。

    对了,这六年,还有一个令我很开心的事情,就是……我没有缠脚。哈哈,这个是我斗争的结果!我可不喜欢被后世评为“温、软、糯、香“的三寸金莲。只要想到被哪个色男人色眯眯的把玩我的脚,我就想把发明缠足的混蛋飞踹到银河系的边缘。

    为了这双脚,我哭,我闹,甚至还拉着阿尔萨兰陪我离家出走。老爹被我折腾的赔了一大笔银子,做砸了三笔生意,胡子气得天天翘翘的。最后,我再次证明了我撒娇耍赖的能力,就这样,我有了一双天足,一双可以奔跑跳跃的天足。

    轻扣房门,屋里传来一阵威严地男声,“习素筠,进来!”

    啊咧咧,老爹竟然如此清晰的喊我的名字,完了,准是什么又东窗事发。倒退几步想要跑,老爹竟然自己打开房门,伸手拎着我的耳朵,就把我拎进屋。安安在我身后低着头,我敢肯定,她在偷笑。

    “安安,把书房门关上,跟外面人说,谁也不许进来!夫人也不可以!”

    完了,事情大条了。连娘这棵大树都不管用了,呜……小命休矣,习家的列祖列宗,素筠又可以陪你们聊天了。

    “素筠,我问你!”

    “嗯。”

    “你可与隔壁额卓家的小子,私定终身?”

    “啊?”我连忙摇摇头,这是什么话!我,习素筠,绝对会保护咱大汉民族血统的纯正,死也不和满人通婚!!

    “那你说,这是怎么回事?”老爹扔了一方手帕在我脚下。

    有些眼熟,嗯,我拿起手帕仔细端瞧,绣工顶呱呱,料子选得也很有讲究,总之就是满分啦!

    “这是我上月绣的,怎么会跑到爹爹那里!”

    老爹一哼,“这是额卓家的小子给我的。”

    啊!不可能啊!我又不傻,怎么会给他这种东西,再说就算私定终身,我也不会给手帕的啊!!更何况,我怎么可能给那个混小子!“爹爹,女儿不知。”

    “你未曾给他?”

    “未曾。”

    “你未私定终身?”

    “从未。”

    “那这手帕?”

    我想了想,说“父亲大人,可能是女儿前日遗失了,阿尔萨兰拣到,正好托父亲大人转交给女儿。”

    “他和你也算青梅竹马,怎么不直接给你。”

    “母亲大人常说,男女授受不亲,况女儿也要及笈了。怎可和男子如此亲近。”

    “这还不错!”看老爹的神色转缓,我长吁一口气。总算是糊弄过去了。

    “筠儿,爹爹知道你和阿尔萨兰有着自小的情份,咱家和他家比邻而居,关系也算融洽。只是,我们是汉人,他们是满人,满汉不得通婚。如今,你没这份心,爹爹我自然为你欢喜。可日后……”

    我嫣然一笑,“爹爹,咱们的铺子在北方也已经落脚了吧。毕竟北京城是天子脚下,商贾云集,有不少商铺的总号都开在那边。爹爹若是喜欢,我们也把总号设在那边吧,这样便于管理。”

    “可……”爹爹抚须思忖。

    “我知道爹爹是怕南方的生意收到影响,先是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爹爹身边这么多得力的掌柜,就没有一个可以提拔起来负责南方的事情吗?再者说,爹爹本为行商,自然可以经常来这边视察……”

    “你这丫头,哪里知道的这些经商的方略?”

    “爹爹,你不是默许我上的‘文渊楼’吗?”我调皮地跑到老爹身边,靠着他的肩膀撒娇地说。

    “唉,叹我这命里只有你这一女,咱们习家的祖业该如何传下去?”

    “那爹爹纳妾便是。”

    老爹一吹胡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存的什么心,既然你对经商有兴致,你就跟你爹我好好学学。”老爹叹了口气,摸摸我的头,“丫头,以后爹爹会为你挑个上门女婿,帮你管理家业。”

    “那找个孤儿可好?”

    “为何?”

    我叹了口气,“没有背景,没有家人,他自不会被外人影响。虽然,他会有些自卑,有些懊丧,但是我们若选个品性过关的,在对他予以关爱教导,我想,他总会被我们感动的。若是可以,爹爹自可收他为义子,至于要不要和女儿成婚,爹爹,我们把这么大的麻烦给了人家,你还忍心把我这个大麻烦也交给这个可怜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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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鞋们,最近有多久没有体检啦?看了《hoed》,感叹,大家都要爱惜自己,注意身体。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

    第一卷

    第六章 笑别

    老爹笑着拍拍我的头:“你这孩子,怎么就对祖业家产如此的散漫。真该……”

    “罚我跪祠堂,对吗?”我拽了拽老爹的胡子,“老爹,有钱有有钱的生活,没钱也可以穷开心。只要爹娘身体康健,咱们一家平平安安,其他的又有什么重要。就算弄个大清首富,也会让朝廷记恨,子孙腐败。”

    “你这都看得是什么书啊!胡言乱语!”老爹不依地摇着头。

    “爹爹,这个义子,可否让女儿帮你找?”

    “他是替你扛担子,自然你找。不过你要是找了一个败家子,那么,你必须保护习家!”

    呃,好大的条件,好好好!上辈子,怎么也做了五年的人力资源,招聘这档子事,我也算是熟悉。咱不就是招聘个义子吗?没有工资,没有奖金,只有数不尽的工作,还有一个不知道能不能实现奖励。“好!”我点头答应了爹爹的要求。“不过,爹爹,我们尽快启程吧。这绍兴可没有咱们要得人!”

    “你舍得?”

    “爹爹,这不是舍不舍得的问题。您肯定要保我们全家的命吧,也要保额卓家的命吧。再说,欠啥都成,就不能欠命,有啥都好,就是不能有仇。”

    “你这孩子,倒是想得开。也罢,咱们走吧。要是让人知道是为了逃你的桃花运,不知道江南这帮子朋友会不会一直笑到明年。”

    “爹……”我拉着老爹的衣袖,“他们愿意笑是他们的事情,我们发财是我们的事情。”

    两个人正说着,就听到我可爱的娘那美妙的声音,“老爷,您该用药了。”

    老爹一瞪我,我赶紧笑呵呵地帮老爹磨墨。“夫人!”老爹唤道。

    娘轻轻推开门,把药端给老爹,回头嗔我道:“筠儿,怎么还在你爹的书房胡闹,还不快去绣花!”

    得令!小的自然遵从最高长官的命令,我一拽裙子,撒丫子就跑,耳听得爹在后面愤怒地说:

    “慈母多败儿,你看看你教育的好孩子,还不让她缠足……”

    嘿嘿,听不到啦,反正有娘在?br /gt;

    和我死去的爱说再见(全)第1部分阅读

    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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