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我那泰迪属性的前男友[快穿] 作者:短袜子钗钗
本市有名的花花公子,他新交了一个长相很可人、身材更傲人的模特女友。沈元很是心动,买了条泰迪犬想讨女友欢心。结果狗买了没几天,也没等女友生日把礼物送出去,他就和模特女友成了过去式。分手比换衣服还快。
狗成了滞销货。
人见人烦。
直到两天前,宁枝之有事找沈元,开车去了他家。那天,沈元正在楼上的浴室洗澡,是打扫别墅的阿姨给宁枝之开的门。
宁枝之一出现,系统就不断提示邰笛,这人就是本世界的攻略对象。
邰笛兴奋不已,宁枝之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还时不时用牙齿咬他裤腿,给肉也不吃,给黄金狗粮也不要,专门咬男人的裤腿。连沈元都笑着调侃说:“这畜生是爱上你了。”
当时,宁枝之摇摇头,没怎么说话。
等晚上,宁枝之到家熄火后才发现……
这条粘人的泰迪犬,竟然偷溜进了他车里。为了避免被他发现,它不叫也不吠,连呼吸声都被刻意压得很微弱,缩着身体蹲在后车座底部,一声不吭了一路,最后被他带回了自己的小公寓。
当天宁枝之打电话和沈元提起狗的事,沈元很无所谓地笑着说:“这狗和你有缘分,你一个人住着也寂寞。它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养着它呢?”
宁枝之想了想,他的确寂寞,养条狗也算有个伴了吧。
就这样邰笛经过千番努力,终于以狗的姿态,来到了攻略对象的身边。
虽然经过短短两天的相处,邰笛发现宁枝之真的是一个很不会照顾小动物的人。帮狗洗澡的时候,差点溺死他,清晨遛狗的时候,差点忘记他,把他丢在路边。
不过他作为狗也经常犯错,比如把狗毛沾在床上,地板上,沙发上,宁枝之的衣服上。
等等地方。
宁枝之作为一个严重洁癖,对待他的态度,已经从友好转变成了无奈,又从无奈转变成了无视。
得知要被再次送人的消息,邰笛委屈得要哭出来,他用力挣脱宁枝之的怀抱,用狗嘴咬着他的裤腿,一边咬一边转圈,时不时抬起湿润的眼眸,可怜巴巴地看着他,耳朵也因为不安耷拉得更厉害。
宁枝之居高临下,淡淡地看他做一系列的蠢动作。
他弯下腰,揉着邰笛的狗耳朵,道:“你不乖,我不能留你了。”
顿了顿,宁枝之又补充了一句。
“卖萌也没用。”
第27章
宁枝之的车就停在公寓楼下的车库,他把邰笛放在副驾驶上后,帮它系好了安全带,抬鞋踩了一下油门,这辆十分普通的大众牌私家车,就往本市最豪华的娱乐场所驶去。
大冬天,白雪皑皑,行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恨不得连眼睛都躲在棉帽子底下。
马路的落雪被清洁工人扫到角落,方便车辆和行人匆匆而过。
车平稳地行驶着。
邰笛仍然不放弃自主选择主人的机会,他耷拉着狗耳朵和狗脑袋,皱着可爱的狗脸,一脸委屈的模样,见宁枝之不理他,就时不时发出微弱的哼哼声,想要引起宁枝之对他的注意。
车外的雨刷器簌簌地扫着雪,以便车内人的视线不至于那么模糊。
行车过程中,宁枝之看也不看邰笛一眼,他的视线笔直地朝向对面的人行道,此时车辆不能通行。斑马线边上有一排戴着黄帽子的小学生,有秩序地喊着“一二一”的口号向前走去。
此情此景触景生情,邰笛咧着嘴巴对系统笑了一声。
系统不理解道:“怎么了?”怎么动不动就傻笑。
邰笛感慨万千,道:“我现在看着这些小学生,就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那时候我也像他们一样,穿着土里土气的学校制服,不敢早恋,不敢翘课,忘戴红领巾就难过得以为天要塌下来。”
系统听完邰笛这番回忆,若有所思,缓缓道来:“所以上大学之后,你为了弥补这些遗憾,就经常穿破洞牛仔裤和破洞帆布鞋,不仅谈恋爱,还是和男人谈恋爱,不仅和男人谈恋爱,还疯狂地找不同的男人谈恋爱。别说翘课了,一学期都和男朋友在图书馆秀恩爱,连毛概老师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年年挂科,白瞎了那名牌大学生的称号。”
邰笛惊奇不定,以为系统是他肚里的蛔虫,道:“你怎么知道这些?”
事实上,宿主,宿主。顾名思义,宿在主人的身体里。就像蜗牛柔软的躯体,住在坚硬的空壳里。
系统的确住在邰笛的身体里,也的确算是他肚里的蛔虫,他所有的喜怒哀乐,系统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系统道:“你这些光辉事例,我都有资料。”就算没有,就邰笛那点小破肠子,这种事那么明显,谁猜不到?
丽皇建在市中心,而宁枝之的住处偏向郊区,路途相差好几十公里。
这一路,公路开阔通畅,鲜少有别的车辆,而宁枝之用一百出头的速度,开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
路上,邰笛坐车坐得有些无聊,他用狗独有的语言哼起了tfboys的新歌。可惜狗是狗,即使那些熟悉的旋律铭记于心,从狗嘴巴里转换,它就又变成了一段高低起伏的的汪汪声。
这一段哼曲,属于邰笛有感而发。
也属于无心插柳柳成荫。
一直把邰笛当做空气的宁枝之,难能可贵地瞥了邰笛一眼,赏赐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
所谓绿眼睛,迷人起来堪比全天下最珍贵的宝石,心动得能引诱别人把天上的星星摘给他。然而,它凶起来,就能让人联想起地底深处一簇簇的鬼火,又或者是表面浮着苔藓的死水。
邰笛被宁枝之犀利的眼神吓到了,他呆愣地张着嘴,小身体害怕得往后一缩。
宁枝之凛了凛神,他从邰笛地方收回视线,手握着方向盘,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敲着方向盘的一侧,语气缓慢且平静。
“小狗,不要哼了。”
谁是小狗?我有名有姓,大名邰笛。
宁枝之顿了顿,又无情地戳穿事实:“太难听了。别人会以为我在杀狗的。”
“……”
真的有那么难听吗?
邰笛无比心塞。
他生气了,不再偷看宁枝之漂亮的侧脸,傲娇地扭过脑袋,伸着两条短腿的小腿,乖乖巧巧地躺在米白色的座椅之上。
这个姿势特别像是狗在看窗外的风景。而且还是只目含忧郁的狗。
宁枝之无意间目睹这一幕,心下一顿,突然有些后悔把狗还给沈元的决定。这么通人性的狗,这世间都难见,如果养着养着养出感情了,也算是一件成就。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说好还给沈元就应该还给沈元,他决定的事情,从来没有反悔的打算。
邰笛敏感地察觉到了那双绿幽灵般的眼睛……在他背后投来灼灼的视线。
他毛茸茸的身体抖了一下,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颤颤巍巍地往旁边看了一眼。
宁枝之面无表情地和他对视。
邰笛深吸气,心想,输人不输阵。
来,泰迪,用眼神杀死他。
邰笛立刻启用了他平常对系统翻白眼的经验,尝试着对宁枝之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过后,他觉得自己扬眉吐气,异常兴奋,不仅两条腿,带上两只手都兴奋地颤抖起来,如果这时恰好来段节奏明快的音乐,他就能动感地跳起舞来。
宁枝之再次收回视线,沉默地思忖,他把它还回去的决定,还是对的。
这只泰迪犬,好像,有狂犬病。
一人一狗,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段还算漫长的车程。
又过了一会儿,车终于行驶到了目的地。
丽皇到了。
丽皇果然不愧为全市最豪华的娱乐场所,它建筑高大,外观金碧辉煌,仅仅是傍晚六点多一些,它的门面处就启动了无数盏灯,小灯,大灯,霓虹灯,无数灯光闪烁,戳瞎人眼。连“丽皇”这个大写的招牌,也是由红红绿绿的灯光组合而成的,金光熠熠,十分惹眼。
宁枝之先解开自己的安全带,后又帮着邰笛解安全带。解安全带的过程中,宁枝之修长微凉的手指,在不经意间,时不时碰到邰笛柔软的小肚子,有点痒,但又感觉很舒服。邰笛忽然没节操地幻想着,要是宁枝之能够顺便揉揉他的小肚子,他会更开心的。
邰笛的脑海里略过这一诡异念头,他莫名有点害羞,趁着叶枝之帮他解安全带,他掩饰性地往车窗外看去,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就看到了一位大熟人――他的前主人,沈元。
沈元今天穿了一件暗紫色的皮夹克,铆钉像是“不要钱”地装饰在外套的各个角落,看上去又酷又拽,十分符合本人花心大少的人设。与前几天不同的是,沈元剃了一个光头。别人都说,光头是最能检验颜值的一款发型。
这话说得不假。
至少沈元这个大帅哥,剃了光头以后非但没减分,反而多了一些落拓不羁的潇洒味道,这世上有很多女孩子,就喜欢这种痞痞的小坏,而沈元也显然深谙此道。
系统当然也看到了沈元,他由衷地感慨道:“沈元果然器重宁枝之。知道宁枝之对丽皇的结构不熟,抛下那些酒肉朋友和美女画皮,特意跑到丽皇的门口来接宁枝之。”
邰笛不太懂这些虚虚实实的关卡,问道:“跑到丽皇门口等人怎么了?”
“普通人等人当然可以啊。”系统道,“可他是鼎鼎有名的沈元沈公子啊。这丽皇人来人往的,无论是小姐,还是服务员,或者是一起过来玩的客人,有谁不认识这沈元这个财大气粗的老客户?他沈元能等人,绝对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邰笛听出系统话里有话,心里有了一些猜想,又觉得有些不对。照理说,沈元可是切切实实的直男,从初中开始就交女朋友,至今交的女朋友数量,完全可以和他交的男朋友数量相媲美。
沈元换女朋友的速度可比换袜子要勤快得多。
这大少从小就学习御女三百六十计,现在系统却明里暗里地告诉他,沈元深深地暗恋着宁枝之……这怎么可能?
打死他都不相信。
系统语重心长道:“反正你多惦记着点这人,记得多多堤防他。他是不会让自己好不容易种植的绿色无污染良心大白菜,一不留神就被猪拱了的。”
这话邰笛可不爱听。
他反驳系统,道:“谁是猪,谁是猪?”
系统已经对邰笛的炸毛有了抵抗力,他笑道:“我说错了,应该是好白菜被狗拱了。”
邰笛的狗耳朵再次耷拉下来。
无论多少次,它和系统比嘴炮。
他都是战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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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熟悉的车过来了,沈元心想总算等到了人,他面露笑意,嘴角轻扬着向上一弯,随后他大步走上前去,轻轻地叩响车窗的玻璃。
闻声,宁枝之把车窗移下来。
宁枝之看到沈元的脸,只是淡淡地点了下头,没有说话,也没有见到至交好友的喜悦。他沉思片刻,反而又重新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沈元见宁枝之这般举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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