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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部分

    慢船去中国 作者:肉书屋

    第 21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潘胱约旱拿拦黄鹫障啵蛘吒鶵ay一起照相,象乃乃依在爷爷的黑色汽车前。

    旗袍上的盘扣和斜襟上的搭攀也都一丝不苟地扣着,带着中国人的审美,还有某一种自尊与距离。细密的手工针脚里,丝线穿过,留下针眼。中国绫罗绸缎精细而脆弱的奢靡,让她有点害怕,她怕自己配不上这样的精致。她想到她第一次穿尼龙短裙时,范妮的嘲笑。范妮说:“好看好看,象煞孙悟空。”她是笑简妮没有穿超短裙的风情。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3)

    “so what?”简妮心里说。她将那些细密的暗扣一一解开,原来一本正经的旗袍斜襟突然一歪,就敞开了怀,象终于情不自禁的美人。简妮吓了一跳,她简直担心是自己将旗袍拉脱了。

    她脱掉自己的衣服,小心翼翼地钻进旗袍里去。这是她第一次穿旗袍,她不敢象穿牛仔裤那样“哗”地一下就拉上身,她轻轻拉着柔软的旗袍,吸了口气,将自己的肚子收回去,

    一点点往上套去,并在旗袍里轻轻扭动身体,不让自己的身体绷坏了衣服。然后,将自己的胳膊伸进细细的袖子里。最后,简妮将领子上的那粒盘纽扣上,又硬又高的领子使得她不得不挺起胸,放平肩,扬起下巴,旗袍轻柔而坚决地裹住了简妮,还有旗袍散发出来的熏衣草气味。

    衣帽间的门上,嵌着一面长镜。简妮刚想凑过去看看自己的样子,一动,便听到身上的什么地方发出细小的断裂声。她吓得马上停下来不动。身体上的感受,犹如被捆绑住了,只能小口呼吸。

    终于安全地到了镜子前,简妮没想到自己的脸原来这么宽大,头发这么乱,表情这么蠢笨和放肆,身体这么僵硬,手掌这么大,这么通红的。爱丽丝在旗袍里婀娜多姿的身体在镜子里掠过,简妮原以为,自己在镜子能看到象婶婆照片里一样优雅的自己。简妮惭愧地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本来穿普通的毛衣和牛仔裤时,合适的头发,自然的表情,轻松的身体,舒服的手,在爱丽丝象照妖镜似的旗袍里,突然全变了。简妮心里失望,但却不甘心。她对镜子抿着嘴,笑了笑,却想到了在餐馆门口立着的领位小姐。她慌忙沉下脸来,想要去掉脸上那风尘的样子,却又因为自己的神情,想到了三十年代的左派电影里那刁钻的交际花。爱丽丝在白色旗袍里散发出来的秀丽的骄傲,就在她和镜子里的自己之间浮动,却没有附着在她的身上。简妮遗憾地望着,想起了“沐猴以冠”这个词。

    这时,镜子里出现了爱丽丝的脸,“还算合身。”婶婆打量着简妮,她的声音恢复了往日的轻柔和低沉,就象美国小说里常形容的,是“天鹅绒般的声音”。“我年轻的时候,也有你这样的身高。”

    “但我很难看啊。”简妮在婶婆面前羞得无地自容,她强迫自己不要从镜子前逃走。

    爱丽丝点点头,表示理解:“旗袍是很难穿的,但是可以学得会,不要紧张。”

    她看着镜子,用手指轻抚一下简妮身上的白色旗袍,说:“这还是我离开上海前,在上海做的呢。那时,我和你现在差不多一样大。我一向最喜欢白色配金色。现在这件衣服对我来说已经太大了,我缩小了,象一个干掉的苹果。那时我和你的乃乃都要到美国来,家里请了裁缝回家来,为我们添一些新衣服。说起来,做衣服的时候,好象比到美国还要兴奋。女人总是喜欢新衣服的。”说着,爱丽丝轻轻点了一下简妮的肩胛骨,“这里要打开,放平,不要让它翘出来,这里一翘出来,就显得身体蠢了。”然后,又用食指轻轻点了一下简妮的肚子,“提起一口气来,将肚子收进去。人要这样,才显得有光芒,又谦恭。”

    简妮在爱丽丝尖起的手指下,修正自己的身体:“这样怎么说话。”她轻声问。

    “你不是正在说吗?就会习惯的。”爱丽丝说。

    “有点不可思议,我穿在你在几十年前穿的衣服里。”简妮轻声说。她试着抬起手臂,将自己的头发顺到耳后去,爱丽丝在那张照片里,也是将头发顺到耳后去的。她看到自己从腋下到大腿,随着手臂抬起,将旗袍绷紧,出现了柔软的曲线,她想,那就是旗袍的性感吧,温顺的,娇气的,循规蹈矩的,却也是不可轻慢的。

    爱丽丝拉开一个抽屉,为她找出了丝袜,又指点她在下面的鞋柜里找出一双金色的高跟鞋:“你得穿上全套行头,才能体会到。”她说。

    按照婶婆的指点,简妮将玻璃丝袜轻轻卷到头,套到脚趾上,然后一边往上拉,一边放。玻璃丝袜轻而有力地绷着腿和脚,整个人好象又再被约束了一层,与身上的旗袍平衡了。

    那双一型的金色高跟鞋,对简妮来说实在太瘦,但简妮没说什么,将脚掌偏过来,塞到鞋里,然后再将另一半脚掌紧紧塞进去。她握着高跟鞋细细的后跟,晃动着,使脚掌能在狭小秀气的鞋子里努力放平。金色的高跟鞋紧紧裹着她的双脚,后跟和脚趾开始疼起来。她想起灰姑娘的故事,一声不吭地站在镜子前。果然,站在高跟鞋里,身体变得笔直。爱丽丝又用手指在简妮的臀上轻轻一点:“这里往里收一点,人就精致了。”

    爱丽丝打量着简妮,赞叹说:“旗袍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样东西,将一个人的气全都提起来,有它在身上,由不得你不好看。”

    简妮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视掉那张脸,只从肩膀看下去,到鞋子,到背景里长长短短的旗袍,好象那镜子里的,是年轻时代的爱丽丝,而不是简妮自己。

    “要是坐下来,你先轻轻提一下衣服,这样领子就不会卡住脖子了。”爱丽丝说着,在简妮的旗袍上提示了一下,她的指甲上闪闪发光,是玉色的指甲油。“要是想走快,也轻轻提一下下摆,要不然,很容易将两边开叉的地方拉坏。那是最不能坏的地方。”爱丽丝点了点旗袍边缘开叉的地方。简妮看到,婶婆这件穿了四十年的旗袍,开叉处的金边还完好地连成一气。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4)

    “是的。”简妮回答。

    她的身体觉得陌生而振奋,那是种莫名的古怪感觉,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突然觉得象个精致高贵的中国人。象一个贵族,满身都是繁文缛节。”说着,她将手指放在刚刚爱丽丝放过的地方,轻轻提了一下旗袍,身上果然一松。她看到自己的手指在白色缎子的衬托下变得纤细文雅,还有一种聪明女孩的书卷气,和爱丽丝照片上轻挽的手果然是相象的。

    爱丽丝笑了,她抬手敲敲简妮的额头,“从前有句老话说,聪明的人的身体里面是一竿子通到底的,你敲敲他的头,他的脚底板就响了。”

    简妮疑虑地看了爱丽丝一眼,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夸奖。婶婆满意地对她笑着,她能看到婶婆胸前有点急促的起伏,她的气很短,但她坚持着。简妮假装自己也没有发现。

    “我将李裁缝的地址留给你,他在唐人街里有家小裁缝店,最出名的。以后你可以自己去找他做。”说着,爱丽丝握了一下简妮的手臂,她象是为了加重口气,但她却抓住简妮的胳膊,收不回手去。她需要简妮撑她一下。

    简妮眼见得婶婆的脸色从脂粉里透出灰白,但她还是不敢伸手去扶婶婆的身体,她只是暗暗将自己的身体送上去,贴住婶婆瘦小的身体,她感到婶婆的身体立刻靠了上来,几乎倒在自己身上。简妮知道婶婆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于是在手上加了力气,让婶婆靠着,拉着,一起走出衣帽间。婶婆的双腿软绵绵的,在地毯上一寸寸向前移动,简妮能感到她的腿在簌簌打着抖,摇摇欲坠,但她的背脊还挺得笔直的。就是那笔直的背脊,让简妮不敢在婶婆没有要求以前,自己伸手去搀扶她。

    小步小步地挪到客厅里,她将筋疲力尽的老夫人送到她的摇椅前,扶她坐下。简妮伏身帮婶婆坐下的时候,闻到婶婆的嘴里散发出一股苹果腐烂时的气味。那气味,与叔公病房里的气味一样。当时,大家都怀疑那股新鲜的腐烂气味是医院病房的气味,现在,简妮意识到,那就是老人垂死的气味。

    婶婆靠在椅上喘息着说:“你看,我正在死去。”

    “我要送你去医院吗?”简妮问,“或者打电话让救护车来?”

    “不。”婶婆说,“现在好象还没有真正到时间。”

    简妮默默看着婶婆,看她努力吸进空气,象被人卡住了脖子。叔公过世时,爷爷曾在病房里突然号啕大哭,简妮回想起那奇怪的哭声,那时,大家心里都充满了终于没顶的惊惧。爷爷的哭声将大家猛推一掌,打入深渊。但此刻,简妮发现自己心里却是奇怪的安宁,她甚至在婶婆“丝丝”的喘息声中,闻到走廊里一缕缕福建水仙的香气。她将婶婆的手放在自己手里,象护着一只小鸟似地,轻轻团着她的手。简妮记得叔公病重时,日以继夜地输y,自己也曾将他因为输y而冰凉的手握着,想要温暖它。垂死老人的手,都是这样沉甸甸的,好象正在坠落中的苹果。

    婶婆渐渐平静下来,她并没抽出自己的手: “你得再拉上来一点,我看你有点不舒服。”

    简妮慌忙抬起身,将后半身提了一下,她抱歉地笑笑:“我又忘记了。”

    “这件旗袍真漂亮。”她打量着简妮说,“我真高兴你穿得合适。别人都不怎么合适穿,她们在美国长大,从小穿了太多的jeans。我的眼光不错。”

    简妮笑了笑,她心里不太相信自己竟然是最合适的,她的脚在高跟鞋里象被门压住的手指一样疼着。

    “你怕吗?”简妮问。

    “不怕。我已经活得很长了,想要做的事,都做过了,想要去的地方,也都去过了,可以离开了。我更怕自己变得太老,太丑,却还活着。现在这样,不错。”婶婆说。

    “叔公也是这么说的,他也做完了他这一世想做的事。”简妮说。

    爱丽丝在椅背上侧着头,想了想,笑了:“他也可以这么说的。他一生喜欢女人,喜欢玩,喜欢时髦,他也度过了不错的一生。而且口卡口,直到曲终人散。”

    “你们都是幸运的。”简妮说。

    “是的。”爱丽丝点点头,“我满意自己的一生。”

    “你最满意什么呢?”简妮问。

    “我最满意自己能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去旅行过,要是我做王家大少奶,我这辈子做不到这点。自食其力,去看世界,是我此生的理想。我做到了。”爱丽丝说,“我腿摔坏了,再不能旅行了,那时,我就已经总结过自己的一生,我只有朝鲜和东非没有去过,因为我对那里没有兴趣,我已经看到了整个世界。我最喜欢奥地利,我这一生去过二十三次奥地利,直到飞机还在维也纳飞机场上,我就感到,象回到家。在那里,我有过一个情人,我们一起去过维也纳几乎所有最有名的咖啡馆,还有所有的博物馆。他住在美泉宫后面的街上,年轻的时候,我们彻夜在皇宫的栗子树下散步。我们一起读了一本法国小说,《皮肤上的盐》,好象书里写的,就是我们之间发生的故事。”爱丽丝用尽力气笑了一下,“你看,我得到了正好是自己想要的一生。”

    “是的。”简妮由衷地同意。她不知道爷爷,爸爸,妈妈,朗尼叔叔,维尼叔叔,包括范妮,还有没有见过面的乃乃,在垂死的时候,会不会这样总结自己的一生。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5)

    “所以,已经够了。”爱丽丝说着,她转过头来,看着简妮,“我想知道你的功课好吗,在学校的情况怎样?”

    “我不错。开始有点不适应,现在开始适应了。”简妮说。

    “有困难吗?”爱丽丝问。

    “有,但我一定会克服的。”简妮说,“我记得你说过的话,要想当一个地道的美国人,就要从好好读书开始。我能做到这一点。我将来还要穿你的那些旗袍呢。”

    “我想要送一个礼物给你,我可以为你付你最想学的一门课的学费。”爱丽丝说,“上个星期,格林教授帮我最后安排妥当了我的墓地,墓碑,我已经预留好了葬礼的费用。我有一块好墓地,很多阳光,就在曼哈顿,很老的墓地,漂亮的地方。我的墓碑是白色的大理石,细长的,很秀气,我不喜欢那种矮胖的墓碑。上面将会用金色烫字。连字体也已经决定了,我一向喜欢维也纳的分离画派,我喜欢克利姆特,所以我要用青春艺术风格的字体写我的名字。我很满意。”

    简妮诧异地看着爱丽丝,看她兴致勃勃地描绘着自己将在曼哈顿下城的墓地,c心她墓地是否漂亮,是否有足够的阳光。叔公要将家产用光才死去,而婶婆却在死后都要一丝不苟地做到十全十美。

    “现在,我是真正的,完全的自由了。剩下来的积蓄,对我来说已经多余了。我想帮家里的孩子们实现一个他们自己的愿望。”爱丽丝说。

    “每个人吗?”简妮问。

    “大多数在我身边的孩子。”爱丽丝说,“我为托尼付了他去意大利旅行的飞机票,他喜欢意大利女孩。为派却克付钢琴夏令营的学费。你也可以提一个要求。我希望给你们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礼物,将来,你们会温情地想起我来。”说着,爱丽丝俏皮地笑了笑,“让我和你们最好的记忆在一起。”

    简妮想了想,说:“我有自己一直想学的一门课,下个学期想要选的,是国际市场营销学。”

    “真的?”爱丽丝问,“为什么?”

    简妮说,“也许,我对做生意有兴趣,也许,我也想知道家里人到底是怎么做生意的。还想知道国际贸易到底是什么,会让中国人这样恨我们。有时候,我感到中国人比恨美国人还要恨我们。我在图书馆看了国际市场营销学的教科书,我感兴趣。”

    “你知道,我也旁听过这门课,在nyu的商学院,1969年。”爱丽丝说。

    简妮看着婶婆,她不知道为什么婶婆也去听这门课。

    “我去,是因为这门课里,会说到许多美国文化与各国文化相交时发生的问题。我喜欢旅行,对这样的相交有很大兴趣。我不去听文化研究的课,是因为我喜欢商人看问题时的实际,直接和建设性。我不喜欢文化研究里那么多意识形态,不喜欢他们象上帝那样的态度。”爱丽丝解释说。

    “这是有意思的课吗?”简妮问。

    “是的,绝对。”爱丽丝肯定说,“对你的理想来说,是很好的选择。”

    “我并不真正知道自己的理想是什么。”简妮说,“我不能肯定,我并不十分了解自己。”她看着放在茶几上的照片,照片里那具柔和的r白色棺木,上面描着金,与婶婆卧室里巴洛克式的家具十分相配,那是她为自己选好的棺木,里面用的是白缎子的衬里,完全是她的风格,也是自己身上刚刚穿上的旗袍的风格。简妮抬起头来,看着婶婆的脸,心里一点点地,涌出了悲伤和失望,“你看,你连自己要怎样的棺木都能把握,而我,连理想是什么都并不明确。”她说着,“哈”地笑了一声。

    “在我的生活里,我学到,美国是个让人追寻自己的地方,也许你为此背叛了别人,但你找到了自己。一个人找到自己,是顶重要不过的事。”爱丽丝说。她轻轻展开自己的手,按了按简妮潮湿柔软的手心,允诺道,“在这里,你也会找到自己的。”

    “你就是这样决定与叔公离婚的?”简妮问。

    “是。”爱丽丝答道,“他一定要回去继承王家的家业,我一定要看到全世界的好东西。我们不一样。”

    “但愿我也能像你一样。”简妮说。

    每年春节要聚在一起,吃顿中国饭,是王家住在美国东岸的亲戚们多年来维持的习惯。这个习惯开始于四十年代,那时候,初三,家里过年的正经事差不多都办完了,儿女辈的人,全回老宅自己热闹一天。王家的子弟和当时聂家的子弟很象,他们都是合家的京戏票友,高兴起来,他们就联合了聂家的孩子,在自家花园里搭台唱戏。王家的家规,不可以在家里办舞会,所以他们在家里唱戏,然后,一起去外面跳舞。多少年的春节初三,王家的儿女们都是这样度过的,那时,他们是个兴旺的大家庭。甄字辈的陆续离开上海去欧洲,或者去美国读书的那几年,最感寂寞的,就是过中国年时初三的那一天。也就是住在波士顿的甄盛和爱丽丝,要在那时赶到纽约来与甄展和范妮小聚的原因。

    王家的春节聚会,六十年代末,在唐人街的上海餐馆又恢复了。那时,王家在香港股市中的投机已经惨败。1966年香港左派大闹北角,被甄展一家在上海妻离子散的遭遇吓破了胆的王家的人,借美国修订了新移民法的光,纷纷移民到美国。各家在美国安定下来以后,甄字辈在大年初三时又团聚了一次。他们到唐人街的上海餐馆来,还是因为爱丽丝。麦卡锡时代她做女招待时,教会当时做大厨的老板一些王家的传统菜式:放蛤蜊的什锦暖锅,水笋红烧r,还有宁波人做的红烧豇豆干。这些菜式在这家唐人街里仅有的上海馆子里,成为受到客人欢迎的招牌菜。王家人在这里重又吃到家里的传统菜,自是十分的欢喜。他们就将每一年春节的团圆饭放到这里,初三这一天,家家都从东部各地开车聚到唐人街来。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6)

    二十多年来,老板退休,将餐馆传给在美国出生的儿子,儿子娶了上海媳妇,王家的团圆饭还是年年放在这家馆子里,成了真正的老客人。上海餐馆的老板在唐人街生活了半世,见到过许多出没唐人街的上海富家遗族,世态炎凉,沧海桑田,还能这样亲亲热热每年聚一次的,恐怕也只有王家的后代了。他们觉得,那是王家早早地将家败了的好处。

    这二十多年来,王家团圆时,总有一只传统什锦暖锅放在圆桌的中央。那只紫铜的暖锅

    里,一层层地铺着粉丝,黄芽菜,咸j,咸鸭,风鹅,蛋角,虾,海参,r片,高高地码着,暖锅里面生了钢碳,可以保持暖锅一直火热滚烫。王家的老人,一进上海餐馆,就能看到那只暖锅在圆台面中央噗噗地翻着白气,蛤蜊在最上面一层,象元宝一样张开着,脸上就笑开了。那是王家这样的生意人家讨的彩头,他们从小就看到的,是他们记忆中最亲切的旧物之一。王家的孩子中,不少人已经讲不好上海话了,在美国出生的,根本就不会说上海话,更不用说会讲国语。但他们也都认识这只紫铜暖锅。

    这一年,是简妮第一次参加唐人街的亲戚聚会。她穿着婶婆的旗袍,大衣和鞋子来与自己的亲戚们见面。婶婆已经去世了,她安息在她的白色金边的上好棺木里,她的墓地上,果然几乎整天都能晒到太阳,种了一排玫瑰花。老人们见到简妮,纷纷说简妮和爱丽丝身材相似,背影看上去几乎会有错觉。他们纷纷说爱丽丝好眼力,是个“敲敲额头,脚底板就会响的人”。

    一店堂里的王家人,大都打扮得花团锦簇。上了年龄的女人们大都穿着中国式的绫罗绸缎,好几个穿旗袍的,在手腕上吊着一个亮闪闪的小手袋,在上身穿着一件短的开襟毛衣。她们在领口别着一个翡翠的领花,在一团旧气里,富丽堂皇。老先生们将头上仅存的白发精心地梳整齐了,用小方块的丝巾象中国屏风那样,挡住脖子上松弛的j皮肤。他们彼此用英文问候着,夸奖彼此的气色和礼服。只有最年轻的人,才穿美国孩子的大裤子和篮球鞋。但他们很自觉地退在一边。

    简妮一个亲戚也不认识。好在格林教授主动陪在简妮身边,一一为简妮介绍。他还特别将他们在王家家庭树上的位置为简妮点出来。简妮一路跟着格林教授,姑婆,婶婆,叔公,表舅舅,姑乃乃地招呼着,心里要是没有格林教授做的那个图表指引,还真要被弄糊涂。简妮看着自己凭空出来了这样一屋子的亲人,脸上笑着招呼着,暗暗想到,爸爸竟要铤而走险,才能将自己从中国救出来。心情有点复杂。

    看到格林教授陪着简妮,王家的人都笑着对简妮说,她算是找对人了。他们叫格林教授“司马迁。格林”。自从格林教授开始整理和研究王家的买办家史开始,就在春节时被邀请参加王家的聚会,既然他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要了解王家的历史,王家的人就认为,格林教授不是外人。甚至他们将1940年时家里拍的小电影的胶片,也交给了格林教授。

    那个眉毛细细地,画得象钢丝那么细而坚决的老太太,她是太爷爷的最后一个妻子,从上海带到香港去的。“卢夫人。”格林教授向简妮介绍说。她先对简妮说了几句上海话,可简妮听不懂她的浦东口音。她便改说英文,简妮才懂得。她心里又吓了一跳,她以为这种小妾出身的人,不该会说英文。等请了安,退到一边,格林教授才告诉简妮,她从卫斯理毕业以后,回国当了太爷爷的英文秘书,她还是冰心的同学。她那一口浦东腔的上海话,却是地道老式的上海话,从前斯文的上海人才说的,没有新式上海话的粗鲁。

    而在圆桌边上忙着追来追去的小孩子,就是派却克。他说了一口带着黑人腔的英文。按照辈分来说,居然是简妮的堂叔叔。他是爷爷最小的弟弟的孩子。一个混血的年轻男人对简妮“嗨”了一声,说:“我们认识吧?你到纽约的时候,是我去机场接你的。你的箱子坏了。”简妮知道他将自己与范妮搞混了。他就是那个喜欢意大利女孩,所以常去意大利旅行的托尼。

    简妮还见到了和叔公长得极相象的老人,他是爷爷的小弟弟凯恩。爷爷从美国回到上海以后,他便到了nyu读书,因为当时甄盛叔公已经被确定要继承王家的产业,所以王家并不在意这个最小的儿子学什么专业。于是,他学的是自己喜欢的数学,学成以后,回到香港的大学里当了数学教授,后来,又回到美国大学当数学教授。他穿着米色的咔叽便裤和绿色的便装,让简妮想起自己学校里的教授们,海尔曼教授也喜欢这样打扮。他娶了一个洋人太太,那个老太太穿了件腥红的旗袍,衬着白发,倒象个中国老太太。简妮吃惊地看了又看,格林教授说:“她根本就觉得自己是个中国人。”

    简妮想起了姐姐,她夏天回上海的时候,虽然只是在纽约不到一年时间,人就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上海的街道上看到她,她总是与众不同,不象个地道的上海人。也许范妮心里一直把自己当成美国人的吧,简妮心里想。

    在一团珠光宝气之中,简妮想起在格林教授书里的照片,是春节的全家福。那时女眷们是一样的珠光宝气。她们端正地坐在客厅沙发的边缘上,保持她们笔直的坐姿。她们也都穿了旗袍。那时,里面还有一个年轻的白人妇女,她也中规中矩地穿了旗袍,在领子上别了个宝石的领花,将双手交叠着放在腿上。孩子们坐在地板上,中间的老太爷,穿了黑色的马褂,老夫人长着一个富态的大下巴,就是简妮这样的人,都想得到,那就是做大太太的富态的脸相。卢夫人站在老太爷的身后,年轻的时候,她的眉毛就是画得象钢丝一样细而坚决的,她的下巴是尖尖的。简妮在心里一一将餐馆里的人与照片里的人对应起来,就象将散落在棋盘中的玻璃珠跳棋,一个一个嵌回到他们自己的颜色里。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7)

    简妮想起在上海时,她陪叔公去看王家老宅,现在那里变成专门用来招待政府客人的内部用宾馆,据说从前陈毅还用这里请过客。叔公说明来意,得到了热情的欢迎,宾馆的值班经理亲自陪着他们看房子,还再三表示,他们是很注意保护房子的。叔公发现门上的玻璃把手还是原来的,只是被无数的手握过,多棱的玻璃球已经变成了淡黄色。那时当时从美国买回来的门把手,当时连螺丝都是从美国买回来的,样子也是美国四十年代的式样,就象是从美国平移了一栋房子到上海一样。后来,叔公又检查出浴室里的镜箱是原来的,甚至里面的

    灯泡还是原来的,当时他们从德国定的货。只是那些当年为赶时髦的塑料面子的椅子,已经不知去向了。叔公还说过,春节大家都到起了吃团圆饭的时候,会将底楼的客厅,餐室等等四大间房间中间的门统统打开,连成一气。但当时,那底楼的房间里,飘荡着一种政府高级招待所寡淡拘谨的机关气,还有叔公和简妮才能体会到的抢夺者的霸气,还有那房子里物非人是的茫然。沙发都用蛋黄色的罩子蒙着,茶几上有被开水烫白了的杯底印子,窗帘角上有用红汞写的公物序号,只有地板还是被擦得锃亮的。

    简妮猜想,照片里那一大家不折不扣穿着中式衣服的老老小小,大概当时就坐在那打开了中间的门,连成一气的大房间里拍的全家福。她在心里,终于将唐人街的餐馆与上海的政府高级招待所联系到了一起。

    她对格林教授说:“我好象回到你书里那张王家全家福里去了。”

    格林教授点头同意:“我也有这样的感受。”

    老板娘领着服务生来到店堂里,她特地穿了红色的中式小袄和铁灰色的呢裤,团团的圆脸上喜盈盈地笑着,用上海话说:“我最喜欢春节时候看到你们这一家人了,到底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人,个个都是衣服架子,会穿中式的衣服,不象别人,穿西式的衣服还好,一穿上中式礼服,坐不会坐,立不会立,活脱脱一只瘪三。那些香港的明星,没有一个穿得好中式礼服的,到底没有文化,没有教养呀!他们一点不晓得礼服根本就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合适穿上身的。”老板娘的话,说得满店堂的人都笑了。

    她亲自从托盘里端出来干干净净十样冷盆,都是上海本帮菜:白斩咸j,油爆虾,四鲜烤夫,白肚,海蛰皮拌罗卜丝,酱鸭,皮蛋r松,黄泥螺,蜜汁火方,镇江肴r。最后,老板娘带着点卖弄地笑着,捧上一只小陶罐子,将上面的大红纸揭开,放到暖锅边上:“喏,今年好不容易弄到的,是我们对老客人的一点心意,奉送的。”那陶罐里散发出一股霉dd的臭气,很快就弄得店堂里到处都是。老板娘看了看店堂里,说,“要是有白人在吃饭,我还真不敢打开呢。”

    老人们都笑着点头,称赞老板娘有心。那是宁波的臭冬瓜,在美国绝难买到的家乡小菜。年轻人都说那是宁波忌司。简妮没想到这样的东西和老人们身上的中国礼服一样,是这家人过年的“节目”。看到老人们纷纷将陶罐里的霉臭冬瓜夹到面前的小碟子里,她也夹了一块到自己的碟子里。老人们说,从前家里的冰箱,专门放为家里大人准备的臭冬瓜和霉千张。那时,有冰箱的上海家庭寥寥可数,谁也猜不出来客厅里一式巴洛克风格的王家在冰箱里放着的贴心小菜,竟是这些臭烘烘的东西。老人们那时还是时髦的少年,他们都不肯吃那些东西,但到现在,却将它当成了宝贝。

    “吃得惯吗?”有人问简妮。

    “在家里也吃的。”简妮说。早上上海的家里吃泡饭,爷爷就着一小碟臭冬瓜,象吃豆腐r一样用筷子头点点戳戳的,还在上面淋几滴小磨麻油。“我爷爷最喜欢这东西。”

    “甄展现在也怀旧了?”老人们纷纷吃惊地问,“从前他最讨厌这种味道。”

    “现在他终于晓得,一个人与家里是划不开界线的。”爷爷的哥哥说,“我们年轻时候,大家都去虹桥兜风,你们还记得哇?大阿哥开飙车,和周家的人一起,大家都去,就是甄展不去,他说是要在家里读书,其实他一向是不大看得起我们这些公子哥儿。好象是燕雀安知鹏皓之志的意思。后来,倒是我们这些公子哥儿舒舒服服过了一生。他倒是蹉跎了。”

    简妮用力剜了一眼那张红光满面的,庆幸的脸,回应道:“真的啊?” 她忍不住想到,在红房子西餐馆的家宴上,爷爷曾说过,就是让他再回美国,他也没脸见他的教授们。简妮在心里冷笑一声,她想,恐怕爷爷如今也没脸见他那时看不起的兄弟姐妹们。爷爷用筷子头点小碟子里的臭冬瓜那弓着背的样子,浮现在简妮眼前,这个1940年代不安于富贵的电机工程师,如今终于成了纽约亲戚饭桌上的悲剧人物。他的脸,好象一直憋住一口气。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恨爷爷,还是应该恨这个叔公。大家其实都在心里埋怨爷爷的骄傲,都幻想过要是那时爷爷在纽约不回来,或者退而求其次,跟家里人一起去香港,自己的生活就不会是这样了!一家人其实在心里都认定,自己的生活也是被爷爷毁掉的!那是说不出,提不得的苦楚。

    “都是命。”洋人老太太说。

    简妮看到卢夫人将手指交叉起来,开始默念,桌上的人也都静了下来,不少人也将自己的手指交叉着放在桌上,跟着轻声背诵。她看了格林教授一眼,格林教授将头凑过来,轻声告诉她:“你家是新教徒。”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8)

    “那我该怎么办?”简妮问,她赶快学着大家,将自己的手指交叉起来,但她不知道嘴里要说什么。

    “不用说什么,安静等着就行。”格林教授说,“我也不是新教徒。”

    “那我跟着你。”简妮说。

    简妮默默看着满桌跟着卢夫人感谢上帝赐予食物和健康的亲戚,暖锅在冒着安详的白气。在上海过春节的时候,吃饭时不过是零零落落的一桌人。没有绫漯绸缎的女人们,爷爷是单身,维尼叔叔是单身,朗尼叔叔也是单身,只有她,范妮和妈妈属于爸爸的家人。爸爸之所以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却是因为他和妈妈一起被发配到新疆。在上海的那一家人,穿着臃肿的蓝罩衣,围着一个被敲得到处都是瘪裆的紫铜暖锅,上海的暖锅里总是放了不少粉丝,大家埋头吃粉丝的时候,屋子里一片悉索声,没人说话。没有暖气的室内,暖锅上的热气象撒在地上的水银那样飞快地逃逸。上海的暖锅也放蛤蜊,但简妮不知道它的含义,甚至没想到要问。要是问,也未必就能知道真相。简妮心里闷闷地想着,这里满桌的亲戚,大概没有人象她这样五味杂陈。那些提起爷爷来,就庆幸得满面红光的脸,象一双筷子,努力地搅动着她心里的甜酸苦辣。她听到轻轻的祈祷声里,暖锅里面发出轻轻的“扑扑”声,暖锅开锅了,白汽袅袅。

    祈祷结束后,凯恩开口说:“我们学校也有大陆来的访问学者,讲讲也算是教授,有一天居然在学校昏倒了,送到学校医院去,居然是营养不良和劳累过度。原来他为了省钱,从来不吃午饭,晚上到中餐馆去打工,在餐馆吃免费晚餐。大陆来的人,真是斯文扫地呀!”

    简妮脸上的笑一动不动,说:“真的啊?”但她心里轻轻说,你知道我爸爸在曼哈顿做过什么事吗?你知道我姐姐在格林威治村成了什么样子吗?要是我们都用六十年代的新移民法到了美国,我们也不用这样斯文扫地。要是我爷爷当时留在美国不回去,说不定根本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教授。

    服务生开始上热菜了。那是个瘦高的男人,沉默殷勤里,有种完全不是服务生的敏感和潦倒的眼神。简妮发现他总是多看自己一眼,她想,他大概是奇怪自己为什么与老人们坐在一起,而不与家里的年轻人们坐在一起。其实,家里的年轻人对她这样从上海家乡来的人,没什么兴趣。他们客气地和她说了“嗨”,就象路上“h?”的问候,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然后就热火朝天地说自己的事,雪佛莱的新款车,康州的房价,跳槽涨工资的窍门,这些简妮都c不上嘴。简妮想,他大概也看出来,自己是新近从大陆出来的穷亲戚吧。简妮有点恼火,她也用眼睛瞪着那个服务生,她一瞪他,他就不看她了。

    陆陆续续,上了十道热抄,水晶虾仁,三鲜海参蹄筋鱼肚,扬州狮子头,芙蓉j片,鱼香r丝,蚝油牛r,火腿干丝,糟溜鱼片,香菇菜心,都是地道上海菜,王家固定的菜单。简妮埋头吃着,不去理会老人们的谈话,尤其不去理会凯恩的,他一辈子做教授,实在喜欢说话。他说了不少大陆人在美国大学里表现出来的猴急和寒酸,惹得大家又惊又笑。简妮脸上微微笑着,不露声色地用筷子头剔鱼r里的小刺,不让人看到她眼睛里被侮辱似的神情。直到上了一大沙锅的火腿j汤,美国没有中国江南的那种新鲜笋,所以到上j汤的时候,大家纷纷想念江南淡黄色的新鲜竹笋,简妮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一起上来的,还有满满一大沙锅水笋红烧r加熏蛋,桌上的人都欢呼起来。王家人人喜欢吃这样菜,但大多数人平时在家里不做,因为一小锅红烧r是怎么也烧不出这样的味道,而且,大多数人家平时吃的都接近美国人的口味,很随便,只求营养到了就好。所以,到将满满一钵红烧r烧熏蛋端上来,大家都向跑堂的要小碗的白米饭,用白米饭拌红烧r的r汁吃。这也是简妮最喜欢吃的方法,到了美国,她也再也没吃到过。那滚烫的浓油赤酱,散发出来发甜的浓香,让简妮心里的委屈和不快突然都变成了软软的感伤。她抬起头,看到端了满满一托盘米饭来的服务生,正将第一碗饭送到她手里,她接过碗来,将红赤赤的r汁油汪汪地拌在饭里。对面多嘴的凯恩微笑起来:“简妮真是我们王家的人呀,她也是这样吃的。”

    简妮笑了笑,说:“可惜是泰国米,太香了。上海的米没这么香,拌红烧r汁才正好。”

    “对了!从前的浦东新大米才是最入口的。”卢夫人赞同道。

    红烧r那种实实在在的香,让桌上的老老小小都欢天喜地吃了起来。

    席间,有个叔公向简妮问起甄盛的事,简妮拣主要的说了一遍,大家都说他好福气,能把钱用到最后一张,正好就死了。

    卢夫人说:“从前说,富不过三代,就是有道理。王家已经富过四代了,气数到甄盛那里已经衰了的,王家将家产传到了甄盛手里,也是命。”

    “哪里有四代的富。从进美国法利洋行那时算起,从宁波乡下出来的,这是第一代吧,算是开始富了;然后是当上大买办,在宁波乡下和上海买田置业了,真正大福大贵的,那算是第二代了。然后才到我们的爹爹,当着世袭的买办,自己也当资本家开厂,开轮船公司,算是第三代。富了半世而已。其实,日本人走了以后,我们的家道就已经不行的了。那时甄盛还在美国读书,我跟爹爹一起去收政府征用的轮船回来,那些船破得连拆船厂都不要的。我们这一代人,托祖宗的福,没吃到什么苦,将祖宗的家业坐吃山空,但我们真的算不得是富人。”一个老先生说,简妮已经忘记他是爷爷的堂兄呢,还是亲兄弟。他长得有点象外国人,“只有甄展留在大陆,算是吃了半世的苦。”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9)

    “甄展苦在心太高,与贫富没什么关系。”卢夫人说,“

    第 21 部分

    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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