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花儿,那些青春 作者:肉书屋
第 8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我和冯桥还有旁边的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我说不是自个儿要跟我玩的么?怎么玩不起了?说罢我竟然笑得停不下来,要不是她甩了我一巴掌那我觉得我这辈子肯定就这样笑死了。
他妈的活到了这份上我还没见过有这么傻的傻b。
我一杯酒泼朝晖脸上,摔了杯子,笑着转身就走了。还不停听到叶旖旎在背后疯喊你他妈玩老子。
我费劲地爬到冯桥的车上,突然抱住冯桥就哭了起来。他妈的一哭一笑,外面的世界还真是精彩和无奈。哭了大概十分钟我说走吧,没事。
第三部分 有钱人的日子真他妈爽 第28节 我长大了
昏睡了一个晚上终于醒来,刚睁开眼睛就听见楼下闹哄哄的,救护车在我们家楼下不停地叫嚣,我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第一个想到我妈,我最近要走了她情绪十分不稳定。我连忙赤脚跑出卧室,看见家里门开着,接着听到楼下赵姨他们家闹成一片儿哭成一片儿,跟地震了似的。
我穿着拖鞋跑下楼,看到我妈正扶着有气无力的赵姨,而赵姨哭得蓬头垢面,惨不忍睹。我正准备上前问个清楚的时候看到王叔抱着蕾蕾出来了,蕾蕾的头从她爸的胳膊上往下掉着,脸色苍白,手腕上鲜血流个不停。
救护车又呜咽着走了,我们家这幢楼才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我妈扶着赵姨跟救护车走了,赵姨他们家一下子便得空dd的,竟有点y森的感觉,我在他们家里咳嗽了两下都能听到回音,地板上还有刚刚滴的蕾蕾的血,红色的血就滴在白色的地板砖上。
我一下子害怕了起来,连忙跑上楼,进了自己家,关上门,便大声哭了起来。
在我整个快乐天真的少女时光里,几乎都有王蕾的影子。她比我小一岁,却跟我同级,可见我是一典型的混世魔王。赵姨和我妈就在同一个单位,所以自从我们家搬到这里来了以后,我就只有王蕾一个小伙伴儿,我妈就天天拿王蕾打比方,告诉我她那样的才是真正的淑女,我应该摆脱假淑女的束缚向真淑女靠近。所以我就一直在努力向她靠近,小时候看见她有了什么我就要哭着要什么,在我一阵软磨硬缠之后我妈总是给我买。
后来蕾蕾有了一架钢琴,我在我妈面前大概念了四五个月的经,我妈才狠下心来给我买了一架,给我找了一钢琴教师,隔三差五的教我活动活动手指。
我跟王蕾原本就不是一类型的女孩,虽然有着某些相似。她爱弹缠绵温柔的《秋日的丝语》,柔弱得像琼瑶笔下的女子;我却爱用自己的方式弹着五音不全的《命运》,觉得那样的感觉特过瘾,还有点紧张和刺激。
我妈第一次看见王蕾男朋友的时候羡慕得差点流了口水儿,回来一个劲儿感叹那小生模样生得真俊,跟古天乐似的。香港的明星,应该是所有的明星我妈就只认识古天乐,因为我中考结束那个暑假特别爱看《天地男儿》,我妈没事就陪着我看上一集两集的,于是便认识了古天乐,但她也只认识古天乐,所以但凡她觉得长得人模狗样的男的,我妈都会感叹说人家长得跟古天乐有一拼。
后来有一次跟我妈看《艺术人生》,刚好正在采访老狼和高小松,而我又是他俩的发烧友所以那集艺术人生我看得倍儿认真。我妈在一旁老感叹说看着高小松好生面熟,我说难不成你在北京大街上见过他?就算见过也很正常,北京大街上满地儿都是明星,我还在三环上见过f4呢。
我妈还是使劲儿挠头说你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想着想着我妈终于恍然大悟似的说:得,想起来了,我跟你在麦当劳见过他。我说妈我啥时候跟你跑麦当劳见高小松来着了?说着说着我突然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靠,我妈说的不是朝晖么?
我妈说就是就是,我就琢磨着他跟朝晖有点像哥儿俩。
我顿时眼泪就出来了,我说妈下辈子我一定好好跟你弄一长得像古天乐似的女婿回来。
王蕾出院的那天我妈给她买了对银镯子,亲自帮她带手腕上,说以后就平平安安了。我在一旁抓着我妈的衣角说我也想要一个,我妈用说小孩似的口吻说我:这孩子,尽会撒娇。我妈说这话的时候倒挺自然挺平静,我却听得浑身j皮疙瘩连着起来。
所以我才确信,我长大了。
我坐在王蕾的床边陪她聊天儿,她小脸儿还苍白苍白的,长长的乌黑头发就撂在枕头的另一边,还真有点病西施的感觉。
我说姐儿们以后你可不能干这种傻事儿了。你要干你得先问问我,我同意了你再干。好歹比我你大一岁,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我会告诉你这事能不能干。
王蕾裂开嘴巴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又哭了起来。女人真是的,有时候就像疯子,我就很少见到哪个大男人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的,除了朝晖。于是我便拿我和朝晖的例子,以现行的说法来安慰她,我的主要意思就是其实我比她惨多了,要自杀也是我去自杀,我早就该跳楼了,但我还忍到了今天,可见我的坚强,可见人生还是蛮有意思的。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生活特没意思。但是在一个刚从死亡边境上抓回来的人面前,我不能说这样杀头的话,所以我说其实生活特有意思,五颜六色的跟联合国门口飘扬着的万国旗似的。
蕾蕾说其实林朝姐我特羡慕你,什么事情都想得开。
本来我想说其实我比你还想去死。但是我还是背着良心安慰她人要学会安慰自己,没有过不去的桥,逝者如斯夫,人没有必要自轻。
我在房间里安慰着她,几乎说尽了我这一生中觉得最动听的话,连那些我觉得是狗p的人生观都端出来活生生的摆到了她的面前。终于把她说睡着了,于是我轻手轻脚的开门出来,看我妈还在另一间卧室里安慰赵姨,我妈就亲热地拉着赵姨的手,亲热得像两妯娌,我估计我妈也说尽了她这一生中觉得最好听的话。
回到家我妈都没心思做饭,坐在沙发上跟我爸描述楼下的惨状,声泪俱下的,弄得就跟王蕾是她亲女儿似的。我爸还拍着我妈肩膀说想开点,想开点。哭着哭着我妈突然回头冲我大喊了一声:〃看什么看,没见过老太太哭么?煮饭去!〃
吃晚饭的时候我妈都还没完,多愁善感的说要是我像蕾蕾那样那她肯定还没有赵姨坚强,她肯定二话没说拨刀自杀,说着就做了个虞姬自刎的姿势。她做完我爸就说你都这样了,我也说着做了个楚霸王拨剑的姿势。
看他们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还敢有什么不恭的举动么?我得打落了牙齿和血一块儿吞下去。所以自从王蕾这事儿过后我都不敢开口跟我妈说我其实特难受,更不敢说我去见了朝晖女朋友的事儿,要我说了我妈肯定请假在家守着我了,说不准辞职都有可能。所以我只能自己憋心里,晚上悄悄捂着被窝号啕大哭。
一直以为我是个坚强的勇者,没想到我是个懦弱的小丑。
公司的传真发过来了,通知我下周正式报道了。也就是说,我不得不走了。在走之前的一个晚上,我都还在想,我怎么老这样啊?我就停不下来么?
走的时候秋风起来了,太阳挂在天空里,显得十分拥懒。下午的城市在金色的阳光里显得有点萧索。
我们家楼下那只猫昨天晚上又凄凉地叫起来了,听得我毛骨悚然。我蜷缩在床上,想给朝晖打个电话,可手指一直在发抖,拨了几遍就是没拨出去,于是我放弃了。想起此时此刻他正躺在别人的身旁,我心如刀绞。
四点过的时候起来上厕所,听到我爸妈还在卧室里说话,我妈哀声叹气的,让我十分心疼。如果我能选择一条更好的路,那我肯定不会这样。
我背着大学背了四年的书包,拖一特大号的行李箱,出了家门。在楼下跟赵姨和王蕾分别拥抱了会儿,就头也不回走了,俨然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景象。
王蕾还是特地儿从学校跑回来送我的呢,她居然跟我说以后的路得靠自个儿了这样的话,弄得我似信非信的朝着她猛点头。她说没事儿,林朝姐,我们都会长大的。
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痛苦挣扎。
从家去机场这段路走得特不顺,一路上老堵车,我爸号称几十年的车龄也弄得汗流满面。如果有人非得问我北京和成都有什么不同,那我肯定说成都不会堵车还北京老堵车。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
分开的前几分钟我抱着我妈,用她老说我的口气来说她,您别老哭了,老让人不省心,你哪天才能让我省省心啊?
我妈拿块小手绢捂着嘴,眼泪就像决堤了的长江水似的。看我妈伤心成那样,我真想拉着她转身,说咱回家吧。我爸搂着我妈的肩膀,说老太太别伤心了,我不是跟你说过么,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也曾伤心流泪,也曾黯然心碎,因为这是爱的代价。
有时候我觉得生活像电视剧,电视剧像生活,有时候我还觉得生活浪漫得就跟电影似的。比如我就一直觉得,就在我突然回过头的那一瞬间,会看到朝晖站在某个角落里默默深情的望着我,或者会跑上来求我别走,像以前他求我一样。
可生活毕竟不是电影,电影也不完全是生活。就在我回头的那一瞬间,我只看到了川流不息拖着行李箱来来往往的各色人群和挤在人群里的父母那张日益苍老的脸。
爸爸举起手来对我做了个再见的姿势,看着他的表情却像在哭。我一直都觉得我爸特勇敢,他就像我心目中的英雄,拿得起,放得下,没想到在这样的场合,他也会为了一个不争气的女儿,落下泪来。
终于,我的眼泪,像泛滥了的黄河水
第三部分 有钱人的日子真他妈爽 第29节 我还会来成都么
其实我不喜欢成都,我特讨厌这里空气中那种暧昧得黏糊糊的味道。因为我整个无奈的青葱岁月都在这里度过,所以我有点留恋它;因为我在这里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场恋爱,所以我离不开它。人活着就是在追寻一场梦,自始自终都在追逐着一场梦,从头到尾,并不知道它是否会有结果。
我告别了我最爱的city,在没有人了解我的城市,我明白从今以后一切都得靠自己。
恐怕,没有人会明白我此时此刻的心理。
出了双流机场的大厅就迎来了一阵凉风,刚刚下过雨,远处的景色还挺清楚的,天空也特别明净。我正琢磨着上出租车的时候突然有个人过来拦住了我,他问我是不是林朝,我点点头,说是。
他说那你跟我走吧。
我立刻联想到了香港片里的镜头,一男的拿出警官证来在我面前一晃,接着手铐喀嚓一上,对不起,你涉嫌xxxxxxx,请跟我们走一趟。
我问他为什么要跟你走。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他说是你朋友叫我接你的。
我问我朋友是谁?
他说你走就知道了。
于是我上了他的车,那是一辆蓝色的现代,今年好象特别流行亮蓝色,很多人有车一族都把车弄成蓝色的,连托儿车都有这种蓝色的,人真的,惟恐天下不乱,恨不得连自行车也涂成蓝色,再弄一方向盘,还挂一平安中国结。
我就坐在后排,心想我就不信你小丫的是绑匪呢,我在成都混了这么些年,这块土地上哪儿是哪儿我也摸透了,就你小样,能拿我怎么着。想着想着又心虚起来,要是这厮掏出刀来比着我怎么办?真后悔自己为什么这么轻易就上了别人的车。
朝晖就跟我说过一故事,说他和一东北的哥们儿在大街上遇见了俩妞,他们俩刚说了句〃上车〃那俩妞就上去了,然后他那东北哥们就大吼了一声:〃把门关上!〃俩妞儿吓得浑身发抖,说不应该这么轻易就随便上别人的车,正琢磨着跳车的当口儿东北哥们喀嚓一下把车停了,对俩妞儿说:〃你们下去吧,我们是警察,以后别随便上陌生人的车,说不准人家把你们往哪旮旯拖呢!〃
我把头往前探了探,对司机说:〃师傅,你能告诉我我那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吗?〃
〃呵呵,这可是秘密,别人让我甭说的。〃
还笑得真傻,一看也不太像坏人,不过听人说这年头披着羊皮的狼特多,满大街都是,我还是应该小心点,因为一点点疏忽而丢掉了小命是要让世人笑掉大门牙的。
于是我就想办法跟他套近乎。我想如果他真是一坏人,那我更要跟他套近乎,我拿女性特有的柔情似水来对付他,像我这样聪明伶俐长得跟妖精似的男人见了还不得倒下?
安慰自己的同时我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全是汗,背心里的汗水也像洗澡似的慢慢往下滑。我赶紧给我妈打了一电话,心想要我出点啥事儿了好歹也听了一下我妈的声音,再听一下北京话儿感觉也不错,我妈接电话的声音有气无力的,估计是还没哭好呢。哎,真是的,老太太要哪天才能让我省省心啊?
于是我给冯桥打电话,好歹哥们一场,他还喜欢了我两三年呢,临了不跟他道个别我也太不义气了,这辈子太绝情了下辈子肯定就不会再有哥们了孤独一人多可怜。于是迅速地按了快捷键2,结果提示我所拨打的用户已经关机,请我稍后再拨。靠,稍后说不准我都歇菜了,还拨个p呀?
算了,都到这份儿上,就捎带脚给朝晖打个吧,好歹也当了三年多的恋人,常言不是说得好么,一日夫妻百日恩。于是按下了快捷键1。接通了却没话说了,他问我在哪儿?我说在外地呢。他问怎么这么吵?我说电脑开着呢。他说怎么了,小样,舍不得我吧?
我说去你的,谁舍不得你啊?
他说舍不得就来找我吧,我的怀抱随时等着你。
我说切,追我的帅哥千千万,喜欢我的美男万万千,就在乎你这棵僵死的歪脖子树?
他说别逞强了,你那点德行我又不是不知道,没准儿跟我打电话这会儿眼泪都在眼睛里哭着喊着要出来呢。
我把电话挂了,透过倒车镜,还看见自己真的哭了,眼泪还往下流呢,我还真他妈够菜的。丫不就在电话里说了几句昧良心的花言巧语么,我也至于哭成这样,泪流满面的?
看窗外的时候,居然已经进入了繁华的市区,我一颗吊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心想还好刚才没在电话里吓唬我妈,否则这会儿救护车准拖着我妈撒丫子往医院疯跑。
车在一排小公寓面前停了下来,我下了车一看,隔着河,对面不是我曾经大学的东门么?
司机把行李从后备箱里提了出来,看他那把瘦骨头还真挺不忍心的,同时也打心眼儿底佩服自己是如此的强悍,走哪儿都拖着这大行李箱,跟老牛拉破车似的。
他说上去吧。
我说都这会儿了还有什么好隐瞒的啊,你告儿我我朋友是谁?
这还真不能说,别人都嘱咐过了。
那我不上去了。说着我转身拖箱子。
你上去吧,没事,一会儿就知道了,我保证我不是坏人。
我悻悻地跟着他进了公寓门,进了电梯,我看他在电梯圆钮上摁了一个〃5〃,到了5楼的时候门吱的一声开了,又走了一小段走廊,终于在房门前停了下来,我看头上的门牌〃520〃,打开门进去,里面布置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特像一个家,一个特温馨的家。
他像宾馆礼宾似的对我鞠了一躬,说了句〃谢谢,您朋友说了以后您就住这儿了,他已经付了半年的房租,祝您生活愉快!〃
我说你还没告儿我是谁呢。
他说这是房门的钥匙,一会你朋友会来的。说罢转身离开。
我靠,他妈的这事儿还真悬,从小到大还头一遭呢!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知道要干嘛,这是一经典型的小户型公寓,特别漂亮,我想我他妈是被哪个款爷儿瞄上了养我还是怎么着呀。
在这点上我简直就佩服自己了,太有居安思危的思想了。
出了公寓的大门,沿着河边走了一小段儿,都凌晨了。路上的行人日趋减少,家家户户的灯光也越亮越少,这是一片安静的住宅区,离成都灯红酒绿的场所远着呢,也就是说这里是善良的老百姓们生活的场所。
打了一车到东城根吃蹄花,以前还上大学的时候就老半夜三更的跟着朝晖出来吃夜宵,丫吃东西特狠,见着吃的就跟见着他仇人了似的,使劲吃到嘴里,连骨头也使劲嚼碎,一副不把你丫灭了我不是人的德行。
真是的,前尘往事不堪回首。
师傅连着叫了三声:妹儿到了,下车了,我才反应过来到了蹄花店门口了。一个人要了份蹄花,一份麻辣排骨,吃着吃着竟然觉得特孤独,周围全是一片不熟悉的嗓音,一个我认识的人也没有。
他妈的我不是找罪受么?这么折腾自己。
其实在我内心的深处,我特怀念我们学校教学楼门口的那片儿树林,一想到那儿我就觉得特温馨,甚至到了这会儿,我还傻巴啦叽的认为其实朝晖也跟我一样,特怀念骑着自行车带我溜达的日子。有时候想,如果连这么点点值得怀念和留恋的东西都没了,我还会来成都么?如果我没有跟朝晖分手,我还会成都么?
第三部分 有钱人的日子真他妈爽 第30节 我23岁时的梦想实现了
生活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开始了。
我在这里一整个晚上睡得特别香,跟在家似的,连小虫子小蚂蚁都没来打扰过我,一觉睡到了自然醒,睁眼一看,时钟正正地指着:十二点。我这人命真好,走哪儿都能睡一特塌实的觉,我妈就说她就不行,超过8点再起来就一整天不舒服。心想以前那算命的脏老头还真说准了,18年后他的话都灵验了,我是过起了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的确也难逃命中的某些劫数。那老头算命是炉火纯青了,至于破解大法就该再学学,如果这两点都做到了那就是一优秀的脏老头了,迷信界的泰斗。
每天在起床之后的几分钟之内我都会有点迷茫,就是那种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感觉。一般几分钟过后我就能意识到了我接下来应该刷牙洗脸梳头发换衣服,如果有需要,还可以上个厕所什么的。
手机响了,就在我特迷茫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是晓晓,接通了先劈头盖脸把我骂了一顿问我为什么不去她们家住,跟她们家是开旅馆的似的,可我这样的人住她家也不给钱的,所以她不应该着急嘛。我说事儿真多。她说才到事儿就多了,你不会已经成了某个公司的某个部门的经理专出差来了吧?我说哪里,我还是一穷丫头,还没摆脱学生模样,身上还有书本儿墨水味道,哪像你整天坐银行里吹着空调,啪嗒啪嗒的数着人民币。
晓晓说你真是一点也没变。
我说变不了,我已经习惯了生活里的大起大落了,改天空了约你一定跟你好好讲讲我遇到了一件怎么有趣的事儿,保准儿你听了想喷血。
哟,那我的亲姐姐,您赶紧说呀,遇到白马王子了?
这小丫头真纯,整天就只知道白马王子,一点世俗的看法都没有,还活在童话世界里呢。要我这种市侩之人,我准第一个问她:哟,捡金子了?还是中了五百万?
我问晓晓你这会儿上班呢?
她说你准是才起床吧?我这会儿中午休息,坐更衣室里跟你打的电话呀。我们前面还有两个柜台的没休息,我不敢出去,一出去准找我帮忙,说她们要上洗手间。
我说干你们这行的真爽,天天跟钱打交道,爽疯了吧?
你呢,你工作事儿定下来了吧?啥子时候开始上班?
歇两天吧,把生活习惯过了就去。
挂了电话我就刷牙洗脸去了,这小房子还挺齐全,卫生间里什么都有,连洗发水儿都有,刚好是我比较喜欢用的牌子。我也想开了,虽然天上不是天天掉馅饼儿,但总会有掉的时候,刚好掉我头上来了,我接住了。还好非典已经过了,否则以我这样的命中率,准第一个被隔离起来。
我一边刷牙一边想,呆会儿下楼去吃饭就顺便找个师傅回来把锁换了,以防万一。反正神秘人物哭着喊我要让我住这儿,我不妨安心地住下来,也遂了他的心愿。
他妈的电话又响了。一会记得顺便把手机号换了。
冯桥说他就在我们家楼下,让我快下去他有礼物给我,他还说我肯定把自个儿生日忘记了。
我恍然大悟,今天不是九月九号了吗?
我说最近忙工作的事儿忙昏菜了,哪还记得生日啊。
冯桥说你快点下来吧,我带你去吃一顿,放心,我妈请客,准吃得你特爽。
我叹了口气说我很表示遗憾,错过了一次大吃特吃的机会。但是我的确不能来了,因为我已经不在北京了。
你丫在哪儿?冯桥这声可真够大的,震得我耳膜差点就破了。
在外地,工作,定居下来了。
哪个外地?
别问了哥们了,我就想换口气儿。谢谢你还记得我生日,跟你妈妈说谢谢,以后我回去了砸锅卖铁也好好请你吃一顿,地儿你随便挑。
冯桥说你丫真菜,就会躲。不过我肯定能找着你在哪儿。
我挂了电话后真后悔,我忘了叫他别找我,找我我也不见他,我既然出来了就是想跟以前的生活告别一下。不过从他打电话这事儿我更加确信了这房子不是冯桥弄的。
五分钟后接到冯桥的一条短信:靠!你丫就跑了,接不着你心里真空,差点找不着路出你们家小区了。
突然间觉得心里有点痛的感觉。这样空空的感觉我不是没有过,以前特兴奋的跑到朝晖他们家楼下给他打电话,说我就在他楼下,想给他个惊喜所以事先没打电话就来了。结果他冲电话喊了声猪后说他在天津吃大麻花。我差点没被气死,竟然有种飘飘然找不着回家路的感觉。
终于有人敲门了,我赶紧开门,翘首以待的等着神秘人物的出现,结果是昨天接我那小司机,还抱了一抱火红的玫瑰,说是有位先生请他送过来的。我问谁呀,你小样儿今天不跟我说清楚你就甭想离开。
小司机说了句很抱歉,早晚你会明白的转身就跑了,我追出去他已经进了电梯。
我把玫瑰抱进来,放镜子前面,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披头散发,我对自己吐了下舌头:〃小样,踩着狗屎了吧?〃
接着我看到玫瑰里有张卡片,打开来看到几行清秀的但是我不认识的字迹:生日快乐!好好照顾自己。
我想冯桥这厮还真他妈神速,十几分钟前他还在我们家楼下,这会儿他的玫瑰都送过来了。于是想着哥们送的,就高兴地收下了,c摆大桌子上的一特大号花瓶里。
我上班了。我23岁时的梦想实现了。
我上班的地方就在市中心的一座27层的写字楼里边,我们公司在25楼,也就是说我每天得挤着电梯从1楼到25楼,又从25楼到1楼,这样整天夹塞的生活就是我梦寐已久的白领生活。眨巴眼之间我居然变成了都市里的一小白领儿,真可惜我那堆ickey的衣服,我妈死活不让我带来,说丢人现眼。
第一天的工作是跟我的上司高谈阔论,他是一29岁的年轻小伙子,特别健谈,也特能侃,第一次见我就滔滔不绝说了半天,一副想见恨晚的样子。
他从早上9点一直跟我说到中午12点,我过后大致回忆了一遍谈话内容,只有一句是与工作有关的,那就是:欢迎你来到市场部,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助理。其他的则与工作远离了十万八千里,比如说他就指着他脸上的疤跟我说:看见了吧,这是我上大学时长青春痘留下来的。
我仔细分析琢磨了他这句话,用尽了分析比较推理演绎等各种逻辑思维方法,就没分析出他这话跟工作有啥实质性的关系来,不过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他这人还比较随和,比较容易相处。第一眼见着我就用普通话问了句:听得懂四川话么?我点点头,然后接下来他就再没说过半个字儿的普通话,全是一溜水儿的成都话。
可能是年龄的原因,他说成都话的腔调跟以前我们学校的那些成都男孩不太一样,他比较成熟和磁性一些。
我问了他一句:以后我是叫你头儿呢?还是叫你肖经理?
他笑笑说叫头儿吧,这个亲切一点。
我第一天工作下来的所获就是我认识了一个叫肖伟的男人,他是我的上司,他上大学时老长青春逗,因此没有女孩喜欢他。奇怪的是大学毕业了,就不再长青春痘了,但是工作特别忙,因此也没有机会去接触女生,因此他到了现在都还没结婚,忙着呢!
除此以外,我大概知道了一下市场部有八个人,加上我就有九个。其他工作的内容我就知道得不多了,我也主动提到以后工作的事情,他摆摆手说:慢慢来,慢慢来嘛,然后自称跟他在一块儿我能学到很多东西。
行政部的何主任是一老北京,所以听说来了个新的北京小青年就倍儿兴奋,把我叫到她办公室肯谈了一翻,她跟我说,丫头,你跟着肖伟,算你的运气,他特能干,是公司里比较年轻有为的一个小伙子,年薪是何大姐说着比了两跟手指头,也就是二十万。
我想现在的小青年们可真牛,二十八九岁就动不动年薪二十万三十万,我爸老同学的儿子,就是那个在上海做国贸的,被我误称为叔叔的也才二十九岁,年薪三十多万。像我爸他们那样的老党员,为国家牺牲了一辈子的,也才够养家糊口,加上我这个败家女一破坏,就所剩无几了。
何主任跟我介绍肖伟那表情和样子让我想到说媒的,像媒婆在说哪家哪家的小生人又聪明文化又高,你跟了他绝对一辈子的福气享也享不完。最后她还说,咱公司的总公司就在北京,就在那个什么朝阳区,在国内it界还算数一数二的公司。
靠,不是通信公司吗?咋又成it了,也就说我跟那些个卖毛片儿的小贩一样,也成了一做it的了。怪不得现在满大街人都在自个儿是做it的呢,我总算明白了。我跟朝晖还算同行关系呢,以后见了面儿也能互相沟通沟通,交流交流,省得这么尴尬了。
真牛,原来生活也可以这个样子。
第三部分 有钱人的日子真他妈爽 第31节 这一帮子人到底都在干什么
这两天我一直在考虑我这样做是不是对的,或者压根就是一错误选择。想来想去我决定安慰自己:在哪儿都是一小白领儿,在哪儿都是生活,其实也没什么的,只不过是大伙儿选择的形式不同而已。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班一同学在食堂打饭时师傅给她多弄了点儿她还不高兴,师傅说多吃点不是挺好的么?她却甩出一句〃吃饭只是一种形式〃这样惊世骇俗的经典名言,从此我们遇到什么都说要摆正心态,不要太较真儿,睡觉也只是一种形式,上学也只是一种形式,活着也只是一种形式。
现在仔细想起来,这话并不是没有理儿。
我妈也慢慢接受了我的选择,她说有空来成都看我,住上一阵子,北京风沙真大,几天不上美容院皮肤就干着要命。我说成都可滋润着呢,潮得我膝盖上风湿天天发作。
我就在这小房子里安居乐业了,小日子过得倍儿温馨,我没换锁,也没人来打搅过我。昨天中午休息的空挡儿去看了看晓晓,把这事儿告诉她,不出所料,她嘴巴张得跟我们大学时吃饭的饭盆儿这么大。接下来便问是不是哪个白马王子安排的?
我说过了,在这小呢子心里就一白马王子的概念,不管什么她都要跟白马王子扯一块儿,可见当年冯桥对她的毒害之深。我问:晓晓,真不想冯桥了?真打算跟小律师好好过日子了?
不想了,因为想也没用。
哎,现在的人都一个变得比一个聪明和理智,就我还是一傻瓜。瞧晓晓说出的这话,是我这辈子恐怕也说不出来的。不过我还是告诉她冯桥过得很好,就在她妈的公司里工作,也彻底不沾毒品了。
晓晓也很高兴,连连问真的呀真的呀,眼里转着滴滴泪水儿。
这就是我们那个年代的爱情。那些青不楞登的岁月留下的不可磨灭的痕迹,我管他们叫我们的那些青葱岁月。
青葱这词儿最早是我用来形容朝晖的,因为我觉得他长得实在有点寒碜,就说他像长着头的青大葱。后来我发现我们整个大学校园里的人都像青大葱,青不楞登的,还让人看了闻了都想流泪。所以我就管我们那些大学里的时光叫我的那些青葱岁月。
昨天下班的时候在大学路上碰到那天机场接我的小司机,我一把抓住他,问他到底是谁安排他这样做的。他十分无奈地告诉我,他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儿的。这话听起来跟那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有一拼,都是y风惨惨的,跟他是一职业杀手似的,差点我这条小命儿还真玩完了。
我把他叫到科华北路的一家咖啡馆,我说如果他今天不跟我说清楚我打死也不会放他走,他无奈之下才告诉我事情的经过。
他说他是一川大的学生,有一天在校园里看到一〃招聘〃,只要会开车就行了。他刚好有驾照,于是他就去面试。对方说工作很简单,让他租辆车去机场接一叫林朝的女的,接到了把她带到公寓安排好就行了,然后给他三百块钱的工资。
小司机说到这里手舞足蹈的,那三百块钱给他带来的好处应该不亚于当年朝晖天天念道的在大马路上捡到的10块钱。
我问那人长什么样?
他说自始自终他就没见过那人,是一求职中介公司包办的。
靠,这事还越说越悬了,要不是自己撞上了,我打死也不肯相信这是真的,要听别人说出来我准说丫在吹牛皮。
那家中介公司只让我和那人通过电话,那人说让我每个月八号给你送一束红玫瑰,写上一句:好好照顾自己。然后除了玫瑰花的钱每送一次他给我五十块钱的工资。大姐,我上大学都是自己挣学费的,看着这么好的工作我舍不得放掉啊,不是我诚心骗你呀。
我说没关系。你告诉我,那人是说普通话的还是?
电话里说的是普通话,他还是一作家。
要不是小司机说他是一作家,我就基本能肯定是朝晖那厮了。因为只有朝晖知道我每个月七八号会来例假,以前跟他在一块儿他每个月都记得比我还清楚,还给我买红枣补血。
呵,他妈的,我真想哭,生活真他妈戏剧化。还想哭我们上大学那会儿怎么没有这么好的打工机会,每天晚上在酒吧扯着嗓子唱一个多小时才70块钱,这个时代真是的,怪不得电视上天天说现在大学生打工的工作五花八门。
我继续问小司机你怎么知道他是一作家?
小司机喝了口咖啡,娓娓道来,他说那人在电话里先跟他说了个爱情故事,一开始把他听得晕晕忽忽的,他以为撞着了神经病,后来听着听着就感动了,那人说他爱一个女孩,那是他大学时的女朋友,但是由于他的一些不可弥补的错误,她离开了他,他其实很伤心,但是不愿让她知道,他还爱着她,但是他们不可能再在一块儿……
我眼泪流了出来,我说你别说了,我知道了。
小司机给我递了张餐巾纸,说大姐你回去上网吧,最近网上有两篇小说挺火的,就是那人写的,一篇题目叫《怀念我的那些青葱岁月》,一篇叫《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说好,我知道了,谢谢你。
那都是写你的,你就是那个叫林朝的女孩儿。小司机离开之前跟我说了这么一句。
回到家,觉得特别累,把电脑打开,启动电脑的同时我给我妈打了一电话,我说妈您怎么能骗我,您怎么能背叛我,您怎么能告诉朝晖我要来成都?
我说着说着就大声哭了起来,估计我妈在那边也已经手忙脚乱了。连声说朝儿你别哭呀你听妈妈慢慢说呀。
我擦干眼泪,到沙发上坐好,妈,您说吧,到底咋回事儿?
就在王蕾住院那天,我在医院碰到朝晖,他说他朋友生病了,在医院陪他。
他朋友男的女的?靠,我真佩服我自己,到了这个时候还能问这样深刻的问题。
没见着,不知道。
后来呢?
朝晖就问我你工作了吗?我说你为工作的事儿挺忙的,不过已经确定下来了。然后他就问你不是留在北京工作?
您就告诉他了呀?我的妈呀,我不只跟您说了一万遍了让你别告儿他的么?
朝儿你听妈妈慢慢说嘛,你这样妈妈也说不下去了。我猜想电话那头我妈开始特委屈地拿袖口擦眼泪了。
他问你是不是留北京,我说不是。你不是告诉我说可以告诉他你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么?
我是让你告诉他我在中国除了成都以外的任何一个城市呢,老妈。
然后我说你在上海。他半信半疑,他说阿姨您肯定骗我,林朝跟我说过他这辈子去哪儿都成,就不会去上海,那里挤,她怕出不了气儿。
妈叫完之后我竟无语了。
我告诉他你真在上海。他扑通一下就在我面前跪下了,当着医院那么多人的面儿。你说那样的场合,我能不告诉他真相么?再说告诉他我想他又不会伤害你。
靠,他妈的,这么多年了还是一孙子,说跪下就跪下了,说哭就哭了,男儿膝下有黄金,丫懂不懂啊?
我竟然这样冲我妈怒吼,我妈委屈得都哭了,连声说怪我吧怪我吧,都是我不好。
哭了半天我妈问朝儿你还好吧?咋不说话了?
我说妈,我好得不得了,我被人弄一房子养起来了,不愁吃不愁喝的。
我妈惊恐地问:谁?
朝晖啊,就你那还没过门儿的乘龙快婿。
这下轮到我妈无语了,电话突然就断了,我也懒得再回拨过去了。一直觉得生活就是在兜圈子,还真是在兜圈子,他妈的,没劲透了。我把电脑盖子盖下来,踢掉鞋,倒头便睡了。接着梦见我妈,哭着跟我说朝儿对不起;又梦见朝晖,跪在我面前说林朝,对不起。
我靠,怎么大伙儿都只会说一句对不起啊,如果说对不起有用的话,那这个世界上还要警察来干嘛。
我一下子坐起来,白色的轻纱窗帘在微风里轻轻摆荡着,外面的灯光照到了房间里来,把床面前照得亮亮的一小片儿,不知道怎么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想起大学的时候我躺在朝晖的胸口,脸上盖一报纸,冯桥就坐在一旁弹着《流浪歌手的情人》,夜风吹过,青草的清香扑鼻而来,那时我们真年轻,那时我们真单纯。那时我怎么也没看出朝晖会写小说来,那时我没想到叶旖旎会站出来,几下就把我打败了,然后亲热地挽着朝晖的胳膊,亲热地靠在他的肩头。
我一直都没弄明白,是我太软弱了,还是对手太强悍了?我更不明白,朝晖你丫y魂不散的到底想干嘛?
想起在来成都之前我还玩了他一把,让叶旖旎喝了十八杯酒,我还泼了朝晖一脸的红酒,我还笑着从那个包厢里出来,我还听到叶旖旎在身后对着我破口大骂。我刚到成都他还打电话给我。靠,这厮真会演戏,一辈子都特会演戏,真不知道他那张长满青春痘的脸下,埋藏着怎样的y谋。
我越来越不明白了,这一帮子人到底都在干什么?
第三部分 有钱人的日子真他妈爽 第32节 他还会离我
第 8 部分
欲望文
第 8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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