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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0节

    夜照亮了夜 作者:初可

    第40节

    我想请他坐到病房里,病房里有四张床,但其他三个病人都已出院,目前只住了我妈一个人。可是……万一人家不想进病房呢?但是他一个人坐在这里,真的有点孤单。   我一时有些犹豫,还是道:“学长,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待很久的。”   他摇头:“没关系,你快进去。”   “……”   他就是这样的,决定好的事,谁也说不动。   那时我就已知道。   我只好走进病房,我妈妈在浅睡,护工阿姨小声问我门外的是谁,她也瞧见了。   我想到理发店tony老师说的“男朋友”,可能是因为妈妈的事,心情也的确很好,我竟然还朝阿姨笑了笑。   她一愣,也笑。   我说:“我的朋友。”   阿姨没在意,继续忙去。   阿姨哪里知道,不仅仅是“男朋友”三个字,哪怕是“朋友”,于我安思风而言也是仅此一位,且有特殊意义的。   他在医院陪我陪了一下午,去会所,当然也是他陪着。   路上,他问起我妈妈的病。   这次,我坦然多了,把我妈妈何时生病,何时复发等事都和他讲了一遍。   他认认真真听着,到停车场后,他缓缓停车,叫住正准备下车的我:“安思风。”   “嗯?”我回头看他。   他怎么一副有话要说的模样。   我有点紧张,是要说什么?他是要走了吗?   所以啊,看看口是心非又死要面子的我吧,明明那样怕他不在身边。   他看我一眼,娓娓说道:“后来我又去找了医生。”   “……”   他又去找了医生,问了后续的一些事。医生说过,如果后续恢复得好,多活几年没问题。他去问的就是如何算是恢复得好,市内有很多专门的疗养院,这我也知道,但费用同样也是高昂的。   这么多的钱,我是绝对拿不出来的,所以我从未想过去这个地方。   楚珩现在说的就是这个,我想也没想,立即要拒绝。   他又轻声道:“你再想一想。”   已不是刚认识时候的我们了,那时候我还能死要面子地高声骂回去。   现在的我知道,他真的只是想要帮我。   我也知道这样,我妈能活更久,也能活得更舒适些。   可是,真的很多很多钱。   我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接受别人的好。   况且,我们又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   这个世上,最亲密的关系不过父母家人,或者部分恩爱夫妻。   可是看看满世界的人,看看社会头条新闻上每天上演的那些家庭悲剧,即便亲密如此,又有谁能真正不求回报地帮助任何一个人?   我哪来的脸要这样的帮助,滴水之恩都要涌泉相报。   他给我的,岂止滴水?   我低头不说话,他小心靠近我,用更轻的声音说:“医生说,阿姨还要再观察一个月的,我们到时候再说,好吗?一切都来得及的。”   我又无端委屈,并点头:“好。”   他再道:“快上去吧。”   我当时也是脑抽,又道:“我真的很讨厌这里。”   说完,我立刻就后悔了,并赶紧抬头看他。   我能猜到他下一句话大约要说什么了,立即道:“但是我会把剩下的两个月都撑下去的!”   他点头,我急急解了安全带转身下车。   我边骂自己,边急匆匆换了工作服。   我说这样的话,是等着人家再替我花更多钱吗?   太恶心了!   我有点讨厌自己。   可是他每次和我说话都那样轻和,似乎我无论如何都是有理的,委屈之下,些许真心话不由便吐露出来。   我换好衣服,皱眉出来。   我知道他今天一定会来的,没再去阳台那处找金哥聊天。   休息室内的同事们久不见我,况且楚珩也很久没来了,这样的地方每天都有无数八卦发生,我的事情不流行了,他们早已对我没了兴趣。   我听他们讲八卦,他们这会儿热议的便是店里一个头牌被人赎身出去养起来的事。   同事们羡慕坏了,话中全是酸味。   我本来听得很随心,听到“赎身”两个字,突然想到那天痛哭的金哥。   不会吧?   我到底起身,金哥不在阳台,我到他办公室找他。   他果然在,坐在办公桌后抽烟。满屋子的烟,我进去后,捂住鼻子,他抬眼看我,笑:“你家少爷今天不是来了?你还来我这儿?”   “你怎么知道他今天来。”   “嘁,楼下停车场的人见到他的车了。他可是重要客户,车牌号和车之类的,我们可记得清清楚楚。”   我冷笑一声,不过我找他另有他事,没有纠结这些。   我直接问他:“你是不是喜欢谁?”   果然,本还吊儿郎当笑的金哥,脸色立刻变了。   他将烟掐灭,转了办公椅,背对我。   “果然啊。”   他回头恶凶凶地瞪我,我再冷笑:“你瞪我有什么用?人家都走了。”   他立马起身,高壮的身躯平添压力。   “还想打我?”   他双手握拳,又坐回去,也冷笑嘲讽我:“我可不敢打你,你身后可也有个少爷。”   难得的,我也没生气。   我对他的事更好奇,好奇不是因为我这人多八卦,而是因为我和金哥好歹有了些交情。这些日子也多亏他照顾,先前若不是与他喝酒,我和楚珩也不会这般,我更不会知道那些事。   我也没把话说得太明朗,只是道:“世界上那么多人,来来又去去。还是多在意自己吧。”   “话说得轻巧,你呢?”他挑衅。   我一愣,是啊,我呢。   我也看他,直面他挑衅的眼神。   他问我:“你知道什么叫喜欢吗?”   我摇头。   “我为他,什么都可以不要,包括我的这条命。”   “这叫喜欢?”   他嗤笑:“人家少爷大手一挥,大把钱洒下,带出去风流快活。这才叫喜欢,在如今的世道。”   外头有人敲门,问我在不在。   我得走了。   金哥叫我:“安思风。”   我回头看他,金哥脸上难得认真:“喜欢早已不值钱,唯有钱才是真的。你的那位少爷,你也小心些吧。”   “?”   “于我们而言的天价,有时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顿晚餐。你小子,被尝尝也就算了,千万别真给吃了。到时候你在人家暗无天日的肚子里,哭都没地方哭。”   我也难得认真:“他不一样。”   金哥露出怪异的笑:“你果然喜欢上他了。”   “……”   门外的人再敲门,我推门离去。   我走到有楚珩的包间外,伸手推门时,又想到金哥那个怪异的笑容。   金哥长久待在这样的地方,看到的都是真的吧?   可是楚珩的笑容与对我说的话,也都是真的。   那么我自己呢?   我的喜欢?   那叫喜欢?   我双手一齐推开有些笨重的门,沙发上的楚珩立即起身,对我笑。   其实不过半小时未见。   秒却全部化作时,化作天,甚至化作岁岁年年。   人的感官怎会如此夸张?   这样的情感,就叫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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