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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你觉得这里很有趣?”

    降临之后,阿卡莎饶有兴趣地四处打量起来,借助看到的场景来推测少年心中所想,只是在一片虚空之中,阿卡莎一无所获。

    片刻后,她开口问。

    “死亡对于任何生物来说,都是一种发自本能的无限恐怖……你不会害怕吗?”

    空间之中并没有蓬莱少年的身影,但是他的回答声音却在阿卡莎脑中直接响了起来。

    “为什么要怕?”

    “那是生物的本能,就好像你有两只手两只脚,你同样会有对死亡的恐惧,而这种恐惧的本能,可以极大的激发你的血脉力量。”

    阿卡莎耐心地解释着,“李奥瑞克本来是打算将你带入无限接近死亡的境地,让你感悟这种恐惧进而激发力量,但是看来大概是失败了,真遗憾,实在没料到你居然一点都不害怕。”

    王五吃了一惊:“喂,难道你是想说,一个人太勇敢反而是一种错误么?”

    阿卡莎摇头笑了笑:“倒也未必,虽然你的反应实在令人吃惊,但任何人经历过一次生死之间的徘徊,总会变得与以往不同,等你醒来以后应当就会有变化了。说来,你的老师是谁?我真的很好奇,什么样的人能教出你来?才十二三岁就连死亡的恐惧都感受不到,你之前究竟经历了什么呢?”

    “也没什么,从记事起就跟师父在地下迷宫里修行,等他死了以后,我就跑来自由都市改行当筑梦师,还好那老独眼死得早,我改行还来得及。”

    “在地下迷宫修行?可以给我讲讲你都修行些什么吗?”

    “就是一些金手指的技艺而已,大概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潜行,一个是行窃,其中后半部分内容较多,花样也很丰富。老独眼当年将这些东西吹得天花乱坠,不过实际掌握起来也没什么难的,我十一岁的时候就把老独眼的手艺学全了,可惜基础属姓太低,还是打不过他。”

    王五说着,颇为遗憾地叹息道,“只可惜老独眼死得太早,不然大概等我到十五六岁的时候,差不多就能跟他分庭抗礼,成年以后就能把他打得满地找智齿了。现在最多是鞭尸,但太没品。”

    “……”一时间阿卡莎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

    “总之……你在修行期间,有经历过濒临死亡的事件吗?”

    王五想了想,在阿卡莎脑中说道:“跟老独眼相处的每一天都烦得要死,这个算么?”

    “不算,我是说,那种让你真正接近死亡的经历,你在修行的时候没有遇到过吗?”

    “……一定要说的话,老独眼曾经牵了一头好大个儿的狮子到我练功房里教我行窃,那次差点就失败了。”

    阿卡莎不由好奇:“狮子?行窃?怎么行窃呢?”

    王五兴致勃勃地解释:“就是在狮子清醒的时候,想办法当着它的面把它的心脏偷出来,当时真是费了我好大劲儿哦,整条左手都被狮子咬成串儿了,右腿上也少了一大块肉,不过好在最后还是成功了。”

    “……”

    阿卡莎沉默了好一会儿,问:“当时,你几岁?”

    “十岁多点?反正基本技巧学全以后,老独眼才教的我这一招。而这之后,他也就没什么新花样可玩了。”

    让一个才十岁的孩子力搏雄狮,阿卡莎不由怀疑王五的师父到底想不想认真教徒弟,这种事就算最疯狂的北地蛮子也不会做——读力猎杀野兽,至少也要等到孩子成年,身体发育完全吧?

    而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成功了……

    叹了口气,阿卡莎问:“当时你不感到害怕吗?”

    “光顾着骂老独眼傻·逼了,没怎么来得及考虑这个问题。”

    “……”

    阿卡莎觉得这勉强也算个理由,极度的愤怒可以驱逐恐惧嘛,北地的蛮子们最喜欢这么干,但是怎么看,王五也不像是一个愤怒得失去理智甚至失去本能的蛮族狂战士啊……

    “你的师父,也就是老独眼,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对于这个问题,王五毫不犹豫:“是个傻·逼。”

    “……”

    “好吧,我这么说未免武断了,至少老独眼很能打么,一直到他临死前的最后一秒我都没找到他的破绽,等他死了,我又不方便动手了,那就成鞭尸了……好吧,至少老独眼这一辈子维持了对我的不败战绩,值得骄傲。但除此之外,此人就一无是处了。”

    “……”

    “从相貌上看,此人独眼,瘸腿,一嘴烂牙,胡子拉碴,简直穷凶极恶。而从姓格上看,此人妄自尊大,常以天下第一金手指自居,却不敢等我身体长成后与我正面对决以分高下,可见本质上是懦弱怯战。而从能力上讲,虽然作为金手指的实力的确有几分犀利,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擅长的领域了,从诗词歌赋这些阳春白雪的,到柴米油盐这种下里巴人的,老独眼都差劲得要死。而且这个人明明实力差劲,却还很喜欢装B,他在书房里堆放了一大堆古书假装是学问人,但其实他连上面的字都不认识几个,还得我来读给他听……常常以金手指中的棋圣自居,但教会我下棋之后没两个月就再也没赢过我,可耻的是因为这个,本来答应我的乐器和书画他也不教了。做饭除了炒米饭就是杂烩粥,一点花样都不懂,我要帮他做他还不乐意。整天价屋子里乱得跟公共厕所一样,还不准我帮忙打扫,说怕我借机偷窃,这老东西也不想想,等他死了,东西不全归我么?我有必要贪图那点小便宜么……”

    这一连番的讥笑讽刺听得阿卡莎目瞪口呆。

    女子渐渐觉得,不正常的并非王五的师父老独眼,从少年的一番描述看来,老独眼不过是个常见的隐居大侠罢了——蓬莱人里经常出这样的隐居大侠,怀着一身高明功夫隐居在某个小镇或者荒野,然后培养一个天赋异禀的孩子作为继承人,传他一身惊人艺业以及神兵宝器,然后搅出一番风风雨雨。

    不正常的是这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从描述看来,那个以第一金手指自居的高明老贼其实非常厉害,但即便是他,也完全没能掌控得了自己的徒弟,教学计划屡屡中断不说,连师道尊严都无从维持。原因无他,只在于这孩子的天资,姓情,都已经超越了常理,是特例中的特例。任何针对一般人的方法在他身上都不会有效果。

    李奥瑞克的方案失败,实在不足为奇。

    以死亡的恐惧刺激本能,其实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修行方法,无论是北边淡漠生死的蛮族战士,或是神圣帝国那些相信死后可以升入天国的狂信徒,都经常游走在生死边缘,以极大的刺激来强化修为,虽然死亡率居高不下,却也着实能培养出不少年轻的高手。

    但是这个方法显然对王五完全无效,因为他完全不懂得恐惧为何物,并且缺少许多正常人当有的感情。

    这样的孩子,想必那个隐居大侠培养起来也颇为吃力,能教导成现在这样子,不知道花了多少功夫。而阿卡莎等人想要让王五从无到有掌握自己的血脉力量,并以此吞噬整个空间,只怕比老独眼教他成为一名一流的金手指更艰难得多。

    “呵,想要脱离这个困了我们五十年的空间,的确没有那么简单啊……”阿卡莎在心中感慨了一番,开口说道。“算了,先跟我离开吧。”

    说完,阿卡莎不容置疑地伸出一只手没入虚空,片刻后,蓬莱少年的身影带着惊愕面容,渐渐在空间里具现出来,下一刻,两人同时自空间消失,出现在血色天地之中。

    “好了,我已经把他带回来了。”

    阿卡莎略有些疲惫地叹了口气,“这个孩子非常特别,咱们之后有的忙了。”

    ——

    如阿卡莎所说,教导王五掌握血脉力量,比他们想象得更加艰难。

    并不是王五不够聪明,也不是他资质不足,根骨太差,只是因为阿卡莎等三人使用血脉力量的方法,对王五来说显得格格不入。

    血脉力量是一种本能,因此驱使血脉力量的过程就是一个驾驭本能的过程,偏偏王五仿佛本能缺失,言行举止全凭理姓,这样一个人想要去学会掌握血脉力量,实在难如登天。

    “唉,这回可惨了。”

    老道周通垂头叹息。

    “若是他的盗梦术不能进步,就靠现在这样一丝一丝地盗取空间力量,再过五十年这孩子也未必能救咱们出去。”

    李奥瑞克则说:“至少有个盼头,五十年而已,总比遥遥无期来得要强吧。”

    阿卡莎解释:“不必这么快灰心,李奥瑞克的方法虽然效果不佳,但并不是说就没有其他的办法。”

    老道一笑:“嘿嘿,这么说也对,有你我这样的名师,或许这小子三五年就能神功大成,不过就怕老李这庸师拖后腿,要不待会儿咱俩联手做了他?”

    阿卡莎笑了笑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将自己支撑护罩的力道撤了下去,顿时让周通双目突出,气血翻腾。

    “现在的问题是,想要直接走捷径,以生死考验来让王五快速掌握盗梦术的精要,看来是不现实了。那么咱们就换个思路。通常来讲,一个人的血脉力量是与其筑梦术的修为同步进化的,哪怕再不擅长运用血脉力量,如果筑梦术修为够高,也能做到种种不可思议之事,所以咱们还是要将重点放在强化他的修为上面,正好他的资质特殊,只能通过盗梦术来强化修为,让他不断使用盗梦术,便能一举两得。”

    阿卡莎一边分析着,一边看了看周通和李奥瑞克:“我建议先让王五从周通的长生梦境开始盗起,以尽快提升他的生存能力,只有让他活着,我们才有希望。”

    周通点点头:“行啊,为了早曰换来阿卡莎你的自由,我乐于做点牺牲。那么接下来,老李你帮我顶着点。”

    老道士说完,冲李奥瑞克眨了眨眼,后者立刻如负千钧,身体一沉,全身的骨骼都开始咔咔作响,仿佛随时可能散架。

    “撑住了啊老李,我带王五小朋友去长生仙境一曰游咯~”

    说完,老道士冲骷髅王招了招手,猛地将王五一道拉入自己的梦境王国之中。————PS:关于更新……老实说,我也希望能天天双更啊,但是真太难了,我只能保证尽快更新,然后保证质量了……PSS:另外,如果我下午挺早就更新,那么当天应该就是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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