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 作者:张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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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
“有什么好整的?要知道这小子是不是处,扒了裤子看看不就知道了?”
“对对,还是威哥有水平!”
……
这些人不停的议论,大声的嘲笑,但并没有谁真的上来动手。看好⊥看的带v≈ap;ip章节的pζop┅o文就来就▅要△耽美≧网其实,就算他们动手我也不是多在乎。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是可以让我在乎的了。
我完了。
所有的一切都完了。
什么骄傲什么梦想什么城堡什么英雄,都随着那红色的血化成了碎片。
什么都没有了。
是的,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为什么突然间什么都消失了呢?
我的毕业考很糟糕,头上的伤到底影响了我的发挥,破天荒的,我的排名跌到了二十四名,不过总算每样都及格了。懊恼当然是有的,但也说不上遗憾,唯一让我觉得麻烦的是,因为头中有一个小血块,虽然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根据医生的说法,也会慢慢的消失,但,在短时间内我却不能长时间学习了。
不能长时间学习,对一个将要参加中考的学生意味着什么再清楚不过了。我虽然自认不复习也不会太差,可总是觉得郁闷。再加上王晶那小子天天在我面前摆出一副“我有罪”的面孔,更令人觉得烦躁。
好在平时父母并不是太管我,厂里那段时间也忙。我去上学的时候他们还没醒,他们回来的时候我往往已经睡了,再加上我小心掩饰,总算没让他们发现,否则,就不只是烦躁那么简单了。
在那一段时间里,我经常会想起这么一句话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我认为自己行,认为自己可以翱翔于九天,并为此付出了努力,但真实结果却是命中没有,于是,无论怎么努力,都成了笑话。
小学升出众的考试出了意外,中考……也要如此吗?
就在这种有些烦躁有些忐忑有些困惑中,我走进了考场。我认为自己发挥的并不好,但结果却相当不错。不仅考上了一高,还拿到了奖学金,当然,只是三等伍佰元的,可这已经足够洗刷我前段时间的郁闷了。
八中的老师们更是欣喜若狂。每年,八中也会出几个考上一高的,但不过都在录取线的边缘,有些甚至虽说是录取,但其实还是要拿钱的。能得到奖学金的,可以说是近二十年都没有过了二十年前,八中倒也勉强算是重点,不过那时候的学校也无所谓重点不重点,学生们的主要任务也不是学习而是搞运动。因此,我的这点奖学金就成了宝贝,成了八中可以对外宣传的资本。我自己,当然也是有几分得意的。
考前一个多月都没怎么复习,而且是带伤进的考场直到八月前,我都因为那个血块有不时的眩晕感,虽然表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没有拿到三千元的奖学金我当然有点遗憾,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满足了。
没有负担的暑假,我除了练武学习德语在那个梦想的驱动下,我的德语要比英语好,大部分时间就是和王晶他们混在一起,这小子真的卖起冰棍,而且不止是冰棍,还有冰水炒冰什么的,摊子摆在龙湖附近,生意好到爆。
一个小小的冰水摊,我们六个人,却忙的脚不打叠,真是连喘口气喝水的时间都没有,不过收获也好的惊人,每天竟然能有几百的利润,我们自己都不敢相信。
也因为这个冰水摊,我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去找那几个家伙,但我也不是太担心,暑假里找人的确有点困难,到了开学,就容易多了,而且我已经放出话了,那几个人总跑不了的。
在以后我经常想,如果我早一点找到那些人,会不会就有另外的结果?会不会,命运就是另外一个样子?
但是没有如果,所以,那件事情还是发生了,所以,我来到了k市的四科,被一群贩毒的、偷盗的、绑架的人包围,他们其中还有杀人犯……杀人犯,呵呵,其实,我也是杀人犯。
是的,我杀了人!
真真正正的杀了一个人!
那天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去回想了,也有点回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我杀了人,那人的血流了我一手,直到很久以后都仿佛还有那种粘湿的、血腥的感觉,我想,这是我终身摆脱不了的噩梦了吧。
我打过很多人,真要说起来,我恐怕也欺负过很多人。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掉一个人,我甚至连鸡都没有杀过。
但是,一个人的生命却真的在我的手中消失了。
黄华,在我过去十五年的岁月中,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名字。这样普通的名字,也许是因为姓比较少的缘故,我身边没有朋友同学叫这个名字。这两个字对我的全部意义只是和一个香港明星的名字很相近。
但是,在那一天之后,这个名字,就成了我终身的噩梦,这几天来,不断的有人在我的耳边提起,于是,即使我努力的不去想,也仿佛总有人在对我说:黄华、黄华、黄华……
黄华,毕业考试的前一天,在我脑上拍砖的人是他。
黄华,在那个夜晚,被我杀死的还是他。
第16章
那个夜晚,天气很好,因为白天刚刚下过雨,并不是很热,很多人都到龙湖散步游玩。
我说过,k市的夜市是非常发达的,这不仅体现在小吃上,还体现在商品的贩卖上。大到像双人床、梳妆台这样的家具,小到指甲刀都可以在夜市上找到。
龙湖是k市最大的湖,附近还有一个非常宽阔的广场和一条比较宽敞的街道,因此,这里自然而然的也形成了一个比较大的夜市。
龙湖的夜市上,也有几家炒冰摊,但只有我们这家的生意最好。原因也简单,别人放的是糖精,我们放的是白糖奶油,价钱也和其他人的相同,所以除非我们这边实在没有位子了,否则吃过我们炒冰的客人都不愿意到其他的摊位上,有的客人甚至宁愿站着等。
我做的是炒冰的工作,也就是站在车前用铲子不断的搅拌倒上去的奶油和冰沙,这个工作并不轻松,但却是最干净的,起码不用去收钱也不用去刷杯子,而且,我的体力也是几人中最好的,这样不停的挥舞铲子,几个小时下来也是非常累人的。
真的说起来,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勤快的人,在家中基本上是没有做过家务的,唯一会的也就是下下冻好的饺子、面条,这样挥舞铲子还是第一次,而且别看我在夜市上挥舞的很有劲,但要是让我在家中炒个青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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