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光哥的幸福时光 作者:7seven
分卷阅读1
胖子光哥的幸福时光 作者:7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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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胖子光哥的幸福时光
作者:7seven
书连20140830完结
内容简介:
当文静碰上闹腾,当优雅遇上粗豪,当小资爱上农汉......同志与直男,海豚之恋。
没有言语,不需言语。不同阶层,相同爱意。品味蓝山咖啡,不如这温暖熊抱。
溪溪:我没哭,水里怎会有眼泪?你看,水草在跳舞,小鱼在欢唱,而我站在水底,只是在等你......请带上我,一起遨游大海。迎向朝阳,春暖花开。
光哥:我不知道喜欢你什么,可是我就喜欢你喜欢我!
关键字:司马溪(溪溪) 蔡光耀(胖子光 光哥)
☆、前言
我点燃两指之间的一根神经,黑暗中依然能看见白色缭绕。
蜿蜒盘旋弥漫,我的脑海也笼罩其中,茫然却被闪烁的红点指引。
清晰的是他的那张羞涩红润的脸。
......
我还记得,他愤怒的说,那是我哥!
我还记得,他淡淡的说,他要的不是感激。
我还记得,他冷峻的说,他就要跟这个男人睡在一起。
......
他好像还在我身边,弹着吉他,深情的望着我。
他好像还用他的手,轻抚脸颊,将我的泪水抹去。
他好像还在西餐厅,演奏钢琴,嘴角流出一缕鲜红。
.......
肚子很痛,痛了很多天。心里面却没感觉,只是一片空荡。
一个月前喝酒喝多了,一个人半夜跑到墓地里,抱着墓碑继续喝,只喝得整个人都麻木了。所以就掏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白色塑料瓶,喝下去一点就开始肚子痛。
痛有时候未必是坏事情,起码可以让自己知道,你还活着。
这种感觉真好。让我可以失去对回忆的兴趣,让我痛却不再麻木,也不再空荡。
所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去墓地喝酒,接着再喝塑料瓶里的液体,每次喝一点,每次痛一点,每次活一点。
直到今天夜里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一个胡子灰白的老道。
老道一见我,脸上就露出十分惊讶的表情。他一把拽住我,说:
为什么你脸上笼罩着一层黑气?
扯淡!别烦老子!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继续朝前走。
老道却追上来,再次拉住我,扣住我的左手腕。
你有性命之灾,不对,你怎么没有脉搏......他端着一只手,掐指计算。
我再次把他甩开,往前走,不耐烦的嘟囔:烦不烦啊,老子没钱让你骗!
老道在我背后厉声喝道:我只问你这行尸走肉一句话,你的心肝跑哪儿去了?!
听得此言,我的脑海里一声惊雷。只觉得胸中什么都没有,空荡让空气都不存在。
我顿住身形,回过头去,慢慢的对老道说道:
花非花,雾非雾,关你什么事!
这一个月来,不管刮风还是下雨,月明还是星黯,我坚持去墓地,所以我可以闭着眼睛就能回家。
我闭着眼睛点燃香烟,我闭着眼睛见烟雾缭绕,我闭着眼睛看烟头闪烁。
肚子痛的我全身痉挛,回忆却无法再逃避,往事一幕幕撕开我脑海的荧幕......
☆、第一章 尴尬的相遇
十月天,微有凉意。
司马溪半路一上车就有些生气。破旧的大巴车里,人满为患,就连中间过道儿,都人挨人坐着小马扎儿。司马溪生气的问售票员:“你说有‘大座儿’,我才肯上来的。可是,连个马扎儿的位置都没有了,有你这么蒙人的吗?”
一身深绿制服打扮的售票员眨眨眼,陪着笑容,说:“小哥,您就放心吧,我这人从来不瞎掰。走您,跟我来!”
车子已经开动,司马溪无奈,只好一直以金鸡独立的姿势,迈过一个个头顶,背着自己的大背包,一直跟着售票员走到车尾。车尾堆满了大多是化肥袋子装着的货物,高高叠起,平行到车窗高度。挨着窗户的包裹上,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大胖子四脚爬叉的仰面酣睡。天气本来就不很热,一旁还敞着窗缝儿。凉风呼呼吹进来,那胖子也不嫌冷。
售票员捅捅那胖子:“喂,胖子光,醒醒,给腾点地儿!”
那胖子揉揉眼睛,睡眼朦胧的看看了面前,这才反应过来,嘟囔着,往窗子方向挤了挤,又合上眼,接着睡。
“噎死!”售票员居然拽了句中式英文,扭头媚笑说道:“小哥,您就在这儿挤挤吧。我说我从来不骗人吧。您看,不光是‘大座儿’,整个儿就一张床。您去的地儿还早着呢,你就安心睡吧,到了我叫醒您!”
司马溪怔怔的看着这张所谓的“大床”,下面铺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货物,估计是批发市场劣质衣服,被那胖子整个压得陷进个大坑。那胖子实在是太胖了,宽大的身板,虽然是尽力腾开,空地儿还是很窄,而且还是个斜坡。
“这这能躺的下吗?”司马溪犹豫着。
“嗨,小哥您就放心大胆的躺。您是嫌弃地儿窄吧?”售票员看出司马溪的犹豫,笑着说,“没事,地儿窄您就可劲挤胖子。没关系,您就是躺到他身上都成。这死胖子我认识,经常坐咱车,就一粗俗老爷们,不会跟您这俊俏小生计较的。”
说着,一手搭在司马溪的肩膀上,往前耸,还有点暧昧的说:“那家伙油多肉肥,就一人肉沙发,您就舒服着吧。”
司马溪心里叹了口气,百般不情愿的躺在那胖子身边,尽量不去贴那胖胖的身子。只是试了几次,陷进去的坑壁让司马溪总是不能分开。司马溪只好稍微侧侧身体,面对着胖子的肩膀,却不愿看那胖子,只是把目光投向窗外,静静的想着自己的心事。
外面的树影飞快的后退,往日的忧伤却一幕幕前来。那个让自己暗恋了四年之久,跟自己一样英俊的青年男子,现在在上海还好吗?在那繁华热闹的城市,他和她的女朋友一定很开心吧?而自己却放弃大都市的品味生活,独自一人偷偷跑到这个冷清的小镇。这个小镇是这样的低俗、脏乱,就像身边这个死胖子,一身灰土,穿着劣质的衣服,浑身毛发浓重,张着大嘴酣睡,还顺下一丝哈喇子,真是粗俗不堪。跟自己暗恋的男人没发比较。
嗨,自己还想这些干嘛呢?怨谁去?都怪自己堂堂男人却喜欢男人,苦苦暗恋四年没有去表白,却在分别之时,实在忍不住亲了人家一口,被他发现现在,连兄弟朋友都做着费劲了。也许来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小镇,也是件好事情吧。时间一长就会忘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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