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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5节

    鹿笙难为情,还好他大巫师的身份可以拿来压人:“这是巫术里边的特殊冥想功法,你懂得什么!?”一把抓过箭矢,“做好了就吭一声,你这样傻等着算什么?万一我冥想三天三夜呢?”

    刘星宇受了鹿笙的指导,心里边已经把鹿笙当成半个师父来尊敬,再加上忌惮鹿笙那防不胜防的厉害蛊术,他当然不敢顶嘴。刘星宇虽然性格好强,却也知道遇到强者时应该适当地示弱。况且,看到鹿笙这种欲盖弥彰的急切表情,还真有一点点……可爱。于是,刘星宇嘴里喏喏应着,心里又是另外一套。

    鹿笙定睛来看箭矢——好一只箭!不得不佩服刘星宇的想象具化能力高超,“日煐”是一种物殊的能量物质,此时却被塑造成箭头锋锐、箭身富有韧性、箭羽整齐的标准化产物。一次就能成功,更是难得。只是,鹿笙把赞美压在心里,嘴巴率先不满地撇了起来:“你不是说你脑子里有许多种箭矢的造型你搞不定吗?这分明就是最普通的造型嘛!”

    刘星宇不好意思地挠着后脑勺,傻笑:“我想来想去,那些奇特造型的还是比不上这种普通造型,毕竟这个是用来实战对敌的,讲求的是杀伤力。奇特造型虽然拉风酷炫,但是可能不太实用。”

    “你知道就好!修行最忌讳就是华而不实——如果天下太平、六界无事,花哨的东西或者还能搏大家一乐。但现在危机隐隐,秀花哨无异于作死!”鹿笙把箭矢还给刘星宇,顺手再塞给他九颗“日煐”,“炎阳之精,不是阿猫阿狗的修行者就能够得到的,这些你拿着备用。省着点儿用啊,以后当你修为更精、能够自行将光能或者灵力直接具化成箭矢,这些‘日煐’可以拿去灵界交易市场换钱。”

    刘星宇震惊了:“这个……挺值钱的么?”他看着“日煐”长得像小时候玩的玻璃球,又看着鹿笙随随便便就拿给他用,他一直以为这玩意儿是寻常之物。

    “那当然!就这九颗,不说管你一世安生,但至少够你胡吃海喝十来年了!人类科技造的导弹,天天在新闻里飞来飞去,一颗造价也是几百万呢!快收起来吧,省得被别人看到然后发生‘杀人夺宝’的狗血剧。”

    鹿笙说得很轻巧,那是因为他拥用制造“日煐”的能力。他有法宝“日燧”,只需要挑一个大太阳天,选择日光最盛的正午把凹面铜镜状的“日燧”祭向太阳,再配合相应的密咒,炎阳精华就会自动在铜镜的凹面凝成玻璃球状。如果出现连续大太阳天,“日煐”其实可以实现量产。但,制作“日煐”的“日燧”却是独一份儿(仅目前所知,不排除他人持有同款),所以,“日煐”因为垄断而价高。再加吞服“日煐”可以获得瞬间提高法术攻击力的效果而且没有副作用,对于普通修行者而言,“日煐”当然是宝贝啦!至于鹿笙本人,虽然知道“日煐”的市场价值,自己却并不以此吝啬。

    世事总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鹿笙并不觉得给了刘星宇“日煐”算什么,刘星宇却往心里去了。长这么大,除了爹妈、除了表哥等血缘亲属,刘星宇挖空记忆也想不起来还有谁像鹿笙这样对他如此大方过,大方且不记回报。刘星宇不是一个好学生,其本上交不到有理想、三观正的学霸朋友;他家的经济状况很好,于是结交了一帮哥儿们。可惜,这些哥儿们一到摊上大事就纷纷撇清跟刘星宇的关系,甚至有一次群架过后被抓到派出所,当着被请来的父母的面,哥们儿纷纷表示以后不再跟刘星宇来往。

    刘星宇是寒过心的、是在叛逆青春期失望且孤独过的少年,因此,他的怪性格决定他有胆量跟灵界的人来往。在遇到鹿笙之前,刘星宇觉得花将离就是好哥们儿的正面典范,现在——当然不能说花将离被比下去,因为花将离和鹿笙本来就不具有可比性——刘星宇想着鹿笙不计“前嫌”传授灵力运化的方法、免费赠送灵角吊坠和“日煐”,甚至自己这一身的灵力也是鹿笙“给予”的……刘星宇由衷地对鹿笙说:“鹿笙……谢谢你!”

    声音话语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原本有形无质,可一旦它混合了真实的情感,平面的声音就变得立体,仿佛直接从二次元穿越到三次元。刘星宇发自内心的感谢,鹿笙的耳朵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感谢的语气,完全不同于斗嘴时的语气。并且,刘星宇的眼神也是真挚得一塌糊涂。

    鹿笙近距离接受到这般感谢的声音和眼神,没来由心里竟慌乱起来:“也没什么啦,你肯陪我冒险,我总要最大限度地保证你的安全嘛!”

    气氛正好,刘星宇越发觉得感激的情愫在体内加速起作用。一激动,他就脱口而出:“鹿笙,说真的,如果你是个女的被我gan了,我一定会对你负责的!”

    啪一掌正中胸口,刘星宇被震得差点儿吐血。

    鹿笙面如敷霜、眼寒似刀:“你特么再敢提这事,我就当场阉了你!我是男的,不需你负责,你也负责不起!”

    第26章 问年龄大烧一片

    好好的气氛被毁了,刘星宇的第一反应不是失言之后的自责,而是被打之后的恼怒:“姓鹿的,你特么真以为我不敢还手是吧?脾气比女人还难搞,我忍你很久了!”

    鹿笙本来就不是什么纯结糯萌的小白兔,他本领高强,怎么会容忍刘星宇?“好啊!不必忍我,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少本事!”手掌闪动银色灵光,再次欺身拍向刘星宇。先前那一掌虽然拍得狠,却并没有使足力道,没想到刘星宇这厮半点不知进退,不知进退的都去死!

    刘星宇不闪不避,提掌相迎。他手掌有金光闪动,显然灵力的运行方式与鹿笙一样,只不过灵力属性不同。

    这下倒好,这才是“教出新徒弟、饿死老师傅”的节奏呢!刚刚学会了本领就敢拿来反咬一口,真是反了天了!

    鹿笙气上头,哪里还顾得上会不会引来火蚁妖,拳掌相辅、虚实相生,务必给刘星宇一个惨痛的教训。

    得益于从小打下的传统武术底子,如今有了灵力运化,刘星宇俨然成了一位武林高手,接招还招毫不吃力迟疑。他虽然在法术使用上远远不及鹿笙,但近身搏斗却是他的专长——学校一霸、打遍高中联盟无敌手,小小年纪却经验老道。甚至,刘星宇自然而然发出的那股子狠劲,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先搞残对方,好几次让鹿笙差点儿吃亏。

    近战搏击僵持不下,鹿笙觉得自己脸面无光,灵力震动迫开刘星宇之后双手迅速掐诀:“黄毛小子,本座今日要你化为尘土!”

    完了!刘星宇终于发觉事态不妙——大巫师动了真怒了!

    来不及求饶,一向好运气的刘星宇自有“贵人”相助。嗖嗖之声不绝,数支长矛被投掷破窗而入——火蚁妖的民居,墙面开凿的窗户太多,窗上那些看似玻璃的透明玩意儿其实比纸还要脆弱,似乎民居房的设计原本就是为了投矛方便。

    这下好啦,两人一时“把持不住”乱斗,果然引来了巡逻的火蚁妖。

    鹿笙背对长矛掷来的方向,刘星宇刚好是正脸。眼见寒光闪至,哪里还有心情互殴?刘星宇一个飞扑,抱紧鹿笙在地上连滚,电光火石间带着鹿笙躲开了长矛。

    噌——长矛插在鹿笙刚刚站立过的地方,矛杆微颤。

    好险!饶是鹿笙本领高强,也不由得后怕。因为感应力被蚁巢的结界压制,等到他发现攻击来临已经晚了。要不是刘星宇……咦?鹿笙被勒得有喘不过气来,拍开刘星宇的手,小声说:“放开!”

    刘星宇放开手,眼睛却仍然盯着鹿笙:快赞我!快谢我!

    鹿笙看出了几分意思,抱拳拱手:“大恩不言谢,如果你能够活着回去,本人一定加倍报答!”

    刘星宇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尼玛——‘大恩不言谢’这种话不是应该由我来说么?还有啊,什么叫做如果我能够活着回去,你特么就是不希望我活着回去,是不是?”还要往下追问,鹿笙做了个噤声了动作。

    屋外的火蚁妖开始吆喝了:“什么人在里边?滚出来!”因为鹿笙和刘星宇停止运化灵力对打,它们无法感应屋里边的情况,毕竟灵角吊坠还是很有效果的。

    刘星宇摊手,用口型对鹿笙说:“现在要怎么办?杀出去么?”

    鹿笙想了想,对刘星宇招招手,刘星宇就乖乖偏了脑袋把耳朵递过去。鹿笙的呼吸声全被收纳,温热的气流轻轻喷在耳廓,刘星宇只觉得有一股舒服倒极点的骚痒从耳朵一直延伸到心里,过电一般麻酥酥的爽。恰好,鹿笙说出的话也是俏皮的恶作剧:“把你的炎阳灵力运化到极致,一把火烧了这间房子。”

    杀人放火——刘星宇听得一颗心都酥掉了:要是鹿笙平时全都是这个状态那该多好啊,就算他是男的,我也可以勉强尝试……想到这里,刘星宇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一瞬间的怔愣呆傻,刘星宇被鹿笙一巴掌拍醒。鹿笙瞪着眼小声斥道:“这个时候还走神?想什么呢你?我刚刚说了什么,你听到没有啊?”刘星宇一连好几个嗯,鹿笙又说,“你有翠云宫的指环护身,这个指环的隐蔽效果比灵角吊坠强到不知哪里去了,别担心,就算你运化灵力也不会被人发现的。”

    刘星宇连连点头,脸颊有些发热。怕被鹿笙瞧出“问题”,刘星宇转身迈步:“我找一找可易燃的东西。”结果,环视放眼,整间屋子里并没有容易点燃的物品。床和家具似乎是某种特殊材料堆砌出来的、摸上去硬邦邦有石头的质感;床单、桌布什么的完全没有,因为整个蚁巢温度舒适没有灰尘,不太用得着这些。好在刘星宇足够机灵,想起之前遇到过织布的火蚁妖,于是打开柜子。果然,有衣服!

    门外的火蚁巡逻队再次嚷开了:“你们现在自缚出来,可免一死!如果不从,我们就杀进去将你们剁碎!”

    刘星宇将灵力动行至左掌,集中再集中,一团红焰终于升腾而起、窜得老高。哪里还需要引燃之物,火焰所到之处,衣物、柜、墙、天花板……像是被人提前泼洒了汽油一样呼呼烧了起来。刘星宇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扭头看向鹿笙,一脸无辜和不解。

    这不对吧?按理说,蚁巢的建筑是用泥土砌成的,应该很具有防火性才对啊!

    “着火了!他们在里边放火!杀了他们!”屋外的蚁妖一阵慌乱,脚步匆匆踏来,看来是急了。

    鹿笙把刘星宇拉到自己身边,手掌在火焰卷出的热气流中随意晃了晃,“致幻蛊”已经放出。蛊术不同于正统法术,施放之间可以不必灵力加持,神不知鬼不觉。任凭进屋灭火抓人的火蚁妖再多,只要被热气一冲,无不中蛊;就算稍远一些仍在围观的火蚁妖,只要能够感受到热量,也都中招。

    幻由心生,每一只中蛊的火蚁妖看到的幻境都不一样。鹿笙拉着刘星宇,匆匆混了出去,一片疯癫混乱之中,谁会在意二人?

    一直到了暂时脱离危险,刘星宇才又惊又喜对鹿笙说:“放火的感觉好爽!我记得小时候过年到乡下奶奶家去玩,河堤上满是干枯的野草,我就放了一把火,呼,从头烧到那头。”

    “……”鹿笙:“哼,我猜一定被刚好经过的大人发现,那人把放火的事情告诉你爸妈,然后你爸妈揍了你。”

    “我擦,你是怎么知道?”

    “南方江河众多,平原地区的人们大多逐水而居。那放火的河堤附近,纵然没有居民住家,也一定有鸭棚草垛之类,如果一把火烧到别人家的私人财产甚至闹出伤亡,打你一顿都是轻的。”

    刘星宇震惊了:“你……你不是打小就待在月亮山当宅男么?平原地区的事情,你一个山里人是怎么知道的?”

    鹿笙拿出瓶装水喝,轻描淡写说:“谁跟你说我是打小就待在月亮山的?我是成年之后才进山的。”

    刘星宇再次震惊了:“成年之后再进山?你看起来比我还小呢……咦,不对呀……按理说,你不是应该已经在月亮山待了许多年了吗?你……你到底多大岁数了呀?”

    鹿笙喝完水收好瓶子,似笑非笑:“我的出生年月,我自己也忘记了。我只得到,那年我跟随父母到山里进药材,那时的人们还留着‘凸瓢辫子’头。后来,也许过了十年、也许不止,再进山的汉人就没辫子了。再后来……嗯,有好多事当时没在意,现在回头看,tian朝的变化真快啊!”

    刘星宇已经完“石化”了。他离鹿笙很近,近到可以隐约闻到鹿笙身上那股来自山林间的淡淡的花木香。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这股清新的花木香,此刻竟带着厚重的历史感。作为学渣,除了共和国成立1949,刘星宇不可能记得朝代更迭的具体时间,但,知晓大概已经足够撼动他的心灵了:“所以……您出生在晚清么?”不知不觉间已经用上了敬词。

    鹿笙笑得狡黠:“你信么?”

    刘星宇:“……”麻痹哦,到底是不是啊!?玩儿我么?

    大巫师是狡猾的,他不想继续某个问题时就会很快转换话题:“我们快走吧,这附近已经不安全了。火蚁妖内部组织严密,放火一事非同小可,如果不趁他们暂时混乱找到杜恒和刘畅,等它们开始拉网式排查,我们也逃不掉。”

    相对而言,做人经验没那么丰富的刘星宇只能被牵着鼻子走:“对了,蚁巢的建筑多是土石结构,怎么那么容易被点燃?难道是塑料泡沫刷漆?”

    “哈哈哈……火蚁妖也做豆腐渣工程么?”鹿笙这一回倒是笑得清朗,“你还没想明白呀?”问题并不出在蚁巢,而出在你——你以为,万里挑一的炎阳体质只是空有名号么?以你的灵力萃生的火焰,那就是‘阳炎’,这世间绝大多物的物理材料都经不住阳炎的灼烧。所以我才让你放火呀,要不然,我干嘛不自己大烧一片?”

    “原来是这样!”刘星宇看看自己的手掌,相互搓了又摸,越发对自己、对鹿笙好奇,“来吧,就让我们大烧一片吧!”恶趣味的坏笑已经勾在嘴角。

    第27章 好朋友一言为定

    “臭味相投”,当两个人的恶趣味刚好一致,原本天下太平也要硬生生变成天下大乱。“放火玩儿”这种事,本来只是存在于刘星宇记忆里痛并快乐着的片段,这时被鹿笙传授了放火的方法——刚刚还斗嘴打架的两个人,相视笑得奸险。

    假装结伴而行,一路放火!

    蚁巢王城的秩序被打乱了。失火是小事,训练有素的火蚁兵自然能够扑灭。问题是,此火不是凡火,凡火是不可能点燃土石材质的房屋的——有外人潜入王城了!并且,第一间着火的房间里被救出来的火蚁兵个个昏睡不醒,显然是有人刻意为之。

    城中警铃大响!

    蚁巢的结界再厉害,终究不具备满城监控摄像头的功能,王宫里的火蚁族首脑无法知道放火者到底是何方神圣。更令火蚁妖们崩溃的是,放火者刘星宇因为有翠云宫指环的庇护,它们根本无法从灵力波动感应施法的痕迹。

    鹿笙两手背在身后,得意地看着刘星宇跳来跳去放火。火蚁一族为害深重,不仅月亮山附近的妖族受其欺辱、在此地生活的人类也常有性命之忧,是时候给这些虫子们一点儿教训了。更何况,有“天机石”这等邪物存在,火蚁一族必须被消灭!

    谁也想不到,“手贱”有时候也能成为一种让人身心皆爽的行为。杀人放火原本是被道德唾弃的,然而现在……至少刘星宇大做“坏事”,完全没有谁出来阻止,唯一的目击者鹿笙还是他的同伙。

    火蚁一族的灾难,对于刘星宇来说却是一种锻炼。因为鹿笙传授刘星宇运化灵力的方法之后,刘星宇没有太多时间来练习,这下可好了,就当是练手了。

    一而再、再而三,旁观者鹿笙也不由得惊讶起来——刘星宇的学习和动手能力实在太强大啦!

    起初放火,掌心冒火不过三尺高,点火需要接近目标。随着操作的次数增多,刘星宇居然无师自通把掌心火焰缩成球状抛出去——这已经非常近似于攻击性法术了。只靠悟行就能做到如此,天生就是要到灵界混的人呐!

    不断点火、不断消耗灵力,然而刘星宇的身体完全没有出现灵力虚耗的状态。只要刘星宇灵力后继无力,鹿笙就会拿出一颗“月滴”让他服下。月滴不仅能够驱走身体的疲惫,还能够补充一定程度的灵力损耗。如此配合,刘星宇能力越发提高的同时,他心里对鹿笙的好感也越发增多。毫无疑问,鹿笙虽然性格傲娇了一些,但绝对是良师益友的不二人选。甚至,刘星宇深深觉得,那时被巫女龙蕊算计、然后被猛洞河边的尼罗算计,一切都太值得啦!只因为,老天爷最后让他遇到了鹿笙。

    无论友情爱情,总归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建立感情之前,两个人相互遇见才是最重要。遇见,还要发生一些事情,倘若只是擦身而过,那便是终身错过。

    刘星宇预料不到那么久远的未来,他只知道,认识鹿笙真好、和鹿笙一起冒险真好。尽管,当两人斗嘴争吵时,他又会觉得鹿笙这人讨厌。人无完人,世上哪有一好百好的人呢?刘星宇纵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心里已经开始权衡——鹿笙好的那一面压过了坏的那一面。

    蚁巢王宫建成这么多年,或许今朝遇到的是最大的一场火灾。蚁族社群的严密分工、组织纪律到这时就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它们无法扑灭“阳炎”,因为阳炎不惧凡水,于是它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真接拆除火源附近的建筑,如此一来,火烧光了也就光了,不会蔓延。

    全城都在动员,刘星宇和鹿笙的行动就不能太过明目张胆。至少,他们行走移动都会注意避开“人”群。因为大家都在忙于救火,他俩却逆“人”流而行,这会显得太突兀。

    橄榄型的王宫立在球体王城的最中心,走到哪里都能够看到,这方便了刘星宇和鹿笙向其靠近。靠近也得小心,因为随着城里火光四起,橄榄“大柱子”上有许多反光点——刘星宇和鹿笙起初进城时没有发现,现在才知道那可能是王宫监控整座王城的窗口。还好他们一路乔装而来,否则进城的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

    离王宫足够近了,近到可以看清入口的守卫,刘星宇问鹿笙:“你说,杜恒哥和刘畅哥一定会被关在王宫里面么?王宫不是火蚁王族住的地方么,住的地方还设置牢狱,逻辑上讲不通啊!”

    鹿笙微讶:“你怎么现在才问这个?我以为你早就想通了呢!”

    “啊?我没有想通啊?我是刚刚才想到的!”

    “……”

    鹿笙的表情一有变化,刘星宇就知道自己做错了,这是一种诙谐的默契。赶紧道歉承认自己脑子笨,刘星宇可不希望再斗嘴引来麻烦。之前在那屋子里,要不是灵力波动引来了火蚁妖巡逻兵,鹿笙那架势是真的要杀人呢!

    勇于承认错误的男孩子总是会被原谅,鹿笙看刘星宇态度不错,语气也变软了:“如果只是普通的人质罪犯,当然不必关在王宫里边。你要知道,杜恒和刘畅都跟‘虫皿’有关,‘虫皿’不仅是苗疆圣物,更是虫族的圣物。无论域内域外,但凡有野心的化形虫妖都想得到‘虫皿’以获取近乎神族的力量。如此重要的两名人质,火蚁妖怎么可能关在别处?”

    刘星宇猛点头,越发佩服鹿笙:大巫师真不是白当的,无论真实年龄是多少,人家处理问题时的经验和智慧是常人不可企及的。

    “门口的守卫好处理,我可以用蛊术暂时控制它们的思维。从这里走进王宫却难,你也看到了,那里有许多观测窗,我们一现身就会被注意,就算乔装成功也不容易蒙混过去。”鹿笙一字一顿,事关重大就必须让刘星宇听清楚,“所以,我施展蛊术之后,你就带着我展开你最强的奔跑速度冲进去。如果速度够快,或许能够逃过观测窗里的眼睛。”

    刘星宇抬头仰望“大橄榄”,又平视看定宫门:“那就试试吧!”

    刘星宇如此表现,反倒让鹿笙情不自禁高看了他一眼。在鹿笙看来,进到王宫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事情,那是有极大可能进得去回不来的高危事情,这样的事情,刘星宇竟然没有半点犹豫就答应了,而且神态动作看不出丝毫紧张。

    这是什么样的心理素质啊!

    大巫师一向高高在上,苗疆的巫师蛊师都对他无比恭敬,这就导致大巫师其实没什么交心的朋友。香球和鹿子伦跟鹿笙的关系非常亲密,但两只都不是人类,有些事情,不使用人类的思维方式根本谈不出趣味。于是,许多年以来,刘星宇是第一个跌跌撞撞走过来、敢于跟鹿笙平辈论交的成年人类——虽然自己也是人类,但鹿笙仍然对刘星宇充满了各种好奇。是啊,高冷如月的大巫师其实就是一个好奇宝宝。

    “你……你不怕么?我们有可能死在里边……”鹿笙还是忍不住问了,跟少数民族在一起生活得久了,不知不觉就变得天真直率。

    “怕什么?这不有你吗?有你在,我怕什么?”刘星宇的表情那叫一个理所当然,“再说,咱俩配合这么默契,什么事情搞不定呢?怎么,你怕么?”

    鹿笙:“……”靠,敢情这么淡真正的原因在这儿呢,这叫什么狗p原因?我又不是万能的,我也有被人打成重伤的时候呀!你靠我,我靠谁去?

    刘星宇看到鹿笙表情变幻不定,直接伸手把鹿笙捞到怀里,抱紧了还不忘拍背:“你真的怕呀?哎呀呀别怕,不就是几只火蚁妖么,一会儿咱就放火烧了它们的王宫!别怕啊别怕,哥哥在这儿呢!别怕啊别怕,大巫师不能让它们小瞧了不是?”

    为了行动方便,两人本来就离得很近,刘星宇这一捞,鹿笙哪里来得及闪避拒绝?鼻子顶到对方肩膀,鹿笙本来想使力拍退刘星宇,可当闻到刘星宇身上那股青春荷尔蒙的味道,鹿笙捏成拳头的手又松开了。

    抱了就抱了吧,这辈子还能抱几次呢?如果真的有去无回,这应该就是永别了吧?也好,在这月亮山守了一百多年,最后能够认识这么一位有趣的人……

    莫明的心电感应,鹿笙心绪一动,刘星宇竟然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先前的玩笑话,终于成了此刻的正经话,刘星宇连声音也变得低沉下来:“我自己也搞不懂,怎么就一路跟到这里来了。也许,男孩子天生爱冒险……但我觉得爱冒险不是全部的原因。鹿笙,其实从兹利县到雷公山的路上,我那时还想打退堂鼓来着,可是遇到你……我就觉得,我应该跟你一起冒险。有些事情,意外成错终究是错,我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如果我们能够顺利回去,我们不要再吵架了,我们做最好的朋友,好么?”

    一百年了,鹿笙从未如此感性过:“我早就不怪你啦,毕竟是你帮我治疗了丹田的重伤,从交换原则来说也算两清啦!我很高兴你邀请我做最好的朋友,我有好久好久没有离开过月亮山了……如果追回‘虫皿’,你就带我下山去玩吧!!”

    “好!一言为定!!”

    第28章 火蚁妖公主狄蔷

    维持拥抱的姿势久了,体温叠加在一起就会发热,当热度蔓延到脸颊,刘星宇和鹿笙终于分开,各自尴尬。有些场景,太过深情也会让自己觉得肉麻。

    “我们都不要瞎想了,办正事吧!”鹿笙提议,眼光故意挪开。

    “好!”刘星宇同样不好意思跟鹿笙对视。

    灰色的细小蛊虫,离得稍远一些就看不清楚,它们在鹿笙的控制之下准确地朝王宫门口的守卫飞去。这一类的蛊不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它只会让中蛊者短时间内失去自制力,这是强者对弱者施放的类似于猫戏耗子的“游戏蛊”。如果对方与己方修为境界相当,则此蛊有一半可能失效;如果对方修为境界高于己方,则此蛊完全失效。大巫师自信强过火蚁妖的王宫守卫,所以大胆施放。单单只是蛊术,不会产生灵力波动,不必担心引来高手的注意。

    王宫守卫开始揉眼睛——这是中蛊之后标志性的动作。鹿笙主动把手伸向刘星宇:“看你的了!”

    刘星宇接过握紧:“好嘞——走你!”

    也许接近音速了吧?反正,这一次连残影都没有留下,刘星宇带着鹿笙就那样消失在原地、消失在空气里。转瞬不见,并不是什么隐身术,而是迈开两腿飞跑开了。

    鹿笙庆幸自己没有选错人,刘星宇的速度又变快了!从山林间无意识奔跑甩掉兔妖木辞、从月亮山回雷公山一马当先、从小伙伴们挖成的地下隧道潜进蚁巢……鹿笙猜得没错,随着刘星宇体内灵力的增多、随着刘星宇对自身灵力控制的加强,刘星宇已经完全突破了人类的极限。

    由此,鹿笙也纳闷:炎阳体质的人都这么善于奔跑么,以前没有听说过呀!刘星宇……到底是独特天生还是家族遗传?

    再多的好奇也只能被中断搁置,因为进到王宫,眼前的光线就让鹿笙和刘星宇同时心里打鼓。

    荧光菇仿佛被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天花板、立柱、墙面、地板……看似随意却又品相完好地生长着。两人对荧光菇并不陌生,王宫之外的蚁巢空间也靠这种真菌生物照明,只是,王宫之外的荧光是类似于自然光的柔和白色,这里的荧光却是淡淡的粉色。

    整个王宫内部都是粉色,这不是娘不娘、少女不少女的问题,而是太过妖异的问题!

    拐弯找一个角落暂时躲避起来,鹿笙下黑手弄来两身王宫里火蚁妖们穿的衣服,两人这才能够“光明正大”地出来行走。

    相比之前经过的那些建筑,王宫内部更像是一个巨大的迷宫。回廊连接穿洞又连接回廊,放眼望去,不时有宫中的火蚁妖匆匆而过,却看不清到底哪条路通向王座、也看不清哪条路通向所谓的王宫牢狱。

    刘星宇看得有点儿头晕,小声问身旁的鹿笙:“现在怎么办?万一王宫里的火蚁妖都是哑巴,我们上哪儿问路去?”

    先前被鹿笙捉来剥掉衣服的那两只火蚁妖居然是哑巴,问它们什么根本得不到回答。鹿笙没有翠云宫的指环护体,如若主动施展搜魂之术必定会引来宫中禁卫,只能用蛊术当场把两只哑巴妖给灭掉。

    “先看看……火蚁妖的保密工作确实做得好……”鹿笙一时也想不出好办法,“如果遇到能够说话的,那是咱们运气好。如果遇不到,咱们就直接放火!”

    “直接放火?可是杜恒和刘畅还被关在这里呀,万一把他们也给烧了……”刘星宇觉得这个办法挺黑的。

    鹿笙一边警惕观察周遭,一边低声回答:“如果王宫里着火,火蚁妖除了救火,只会涌向两个地方,一是营救它们的蚁后,二是带走牢狱里的杜恒和刘畅——蚁后是火蚁妖的核心,杜恒和刘畅则是蚁后能否窃取神力的关键!到时跟着火蚁妖,自然能够到达我们要去的地方。”

    刘星宇听完眼睛都亮了,就差没跳起来了:“好办法!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点火吧!”

    “你傻呀!”鹿笙瞪眼让刘星宇淡定,“放火是迫不得己才能做的事,王宫着火,外围的火蚁妖也会涌进来,到时里三层外三层,我们就算救了人又能跑到哪里去?在放火之前,我们总得把路线都摸熟,到时候逃跑才能方便呀!”

    “是!是!是!你瞧我笨的,多亏了有你!”刘星宇只能傻笑,要是没有鹿笙,后果真的难说。

    两人边说边前行,音量都压低到近乎极限。一路走来,擦身而过的火蚁妖没有谁对两人产生怀疑,偏偏头顶猛然一声呵斥:“你们两个在干什么?怎么慢成这个样子?快给我过来!”两人抬头,一个高瘦的女人凭栏而立颐指气使,“看什么看?还不快给我滚过来!”

    刘星宇和鹿笙用余光瞥见但凡经过的火蚁妖都停下来低头听训,猜想高瘦女妖一定是火蚁妖族中身份高贵者,于是两人也都停头装乖。

    “哎哟气死我了——我说你们俩个,快点给我滚!过!来!”高瘦女人脾气很差,抬手正好指向刘星宇和鹿笙。

    这是怎么回事?因为长得太帅被瞧中了么——刘星宇和鹿笙好不容易在火蚁王宫里遇到一只“有说话能力”的女妖,高兴还来不及呢!只是,尼玛,二楼要怎么上去啊?这……没看到楼梯啊,要直接跳上去么?不行,不能动,动了就露怯了。

    两人一再迟疑,高瘦女妖终于爆发了:“来人!把这两只呆比给本公主绑上来!”

    鹿笙乐了:好嘛,原来是个公主,找的就是你!

    刘星宇也乐了:哈哈哈……鹿笙被人骂呆比,听着真爽啊!

    四名禁卫气势汹汹过来,直接将刘星宇和鹿笙架住就走。拐过一个回廊,其中一个禁卫伸手在墙上拨弄了一下,墙面自动分开,竟是一道暗门!暗门有梯,延伸通向二楼。

    原来有这讲究!

    刘星宇和鹿笙已经把整个过程瞧了个仔细,禁卫手拨之物,是墙上的一枚小号的荧光菇。那枚荧光菇长得并不特别,但事后再推想就能发现,它的大小刚好只在成人一握,那面墙上如此型号的荧光茹只此一枚。以此类推,刚才一路经过,有些看似不通的路也许……暗藏玄机。

    刘星宇此时无比佩服鹿笙,因为鹿笙先前的思路实在太正确了。如果不首先把路线摸清楚,放火的下场只是让自己提前暴露。

    顺利上了二楼,顺利到了高瘦火蚁公主的房间。公主高高上座,她的贴身侍女很有眼色地挥退了禁卫。

    “这就是你给我找的办事牢靠的人?明明是两个傻子!”火蚁公主狄蔷看都懒得看刘星宇和鹿笙,蕴怒完全冲着侍女而去。她,正是那天猛洞河边跟尼罗勾搭的火蚁女妖。

    侍女赶紧赔笑:“是啊蔷公主,您别生气。您看看,正因为这两个人傻里傻气,做事才不会被狄义公子怀疑嘛!”

    以鹿笙的绝高心气,听到有人几次三番说他傻,他杀机已动。垂着的双手暗暗掐诀,找个时机就要将两只聒噪的女妖送入轮回——这一次,是刘星宇让鹿笙淡定。刘星宇暗戳戳地用手背蹭鹿笙的手背,暗示再明显不过,鹿笙为了大局着想,心里哼了一声就松了法诀。刘星宇说的不错,两人确实是绝妙的搭档,当其中一个冲动时,另一个总是能够安抚淡定。

    狄蔷哪知道自己转瞬之间逃过一死,她倨傲的神态不改,终于肯把高傲的目光落在乔装的刘星宇和鹿笙身上:“也是,狄义那小子精得很呢!上一次到h省执行任务,他明明失败,按族规应该严厉惩罚,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竟然求得母后亲自为他开脱。也许,看起来傻一点儿更容易赢得他的信任。”

    对于刘星宇和鹿笙而言,狄义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当初在月亮山苗寨时,兔妖木辞就详细述说过狄义带队到h市偷袭杜恒的经过。现在听到狄蔷的口风,不难猜出:狄义和狄蔷都是火蚁王族得势的人,只是这二位死不对盘。或许,两位为了争夺王位而勾心斗角也是有可能的。

    无论如何,敌人内部不团结,对刘星宇和鹿笙来说就是天大的好消息。

    狄蔷起身,眼神却不低垂:“你们俩以后就是我狄蔷的人——你们待在狄义身边,仔细留意他的一言一行,并且要及时向我汇报,我不会亏待你们。当然,如果你们办事不力……哼哼,我狄蔷处置人的手段,想必你们也都听说过了!”

    刘星宇和鹿笙不知道火蚁妖上下级沟通的规矩,既然不知道,那就只好继续装傻。

    “喂!你们听到没有啊?”

    “听到了!”

    “是真的傻啊!”狄蔷感慨之余,语气已经由之前的完全嫌弃变成了略为满意,扭头对侍女说,“你先带他们下去,具体的工作由你来布置。”

    侍女笑脸满口应下,又换成一张冷脸带着刘星宇和鹿笙告退。

    刘星宇还算心善,他只是感慨自己运气好,居然能够掺合一场宫斗大戏。鹿笙跟在侍女身后却起了歹意:啊呸,你一个卑贱的洗脚婢居然敢对我堂堂大巫师甩脸色?哼,让我教教你怎么做妖吧!

    走出狄蔷的房间,就连刘星宇也没有看到,一只透明的蝴蝶从鹿笙嘴里飞出落到侍女的头发上。透明蝴蝶突然化成透明水体,从发根毛囊间渗入了侍女的身体。整个过程无声无息,亦无形迹。

    蛊术诡谲,无人能测!

    第29章 虫妖亦惧巫蛊术

    刘星宇和鹿笙一路进来看到火蚁妖都是居住在类似“集体宿舍”房子里,这位侍女却一个人占据了独立的套房,可见其在狄蔷宫中的地位颇高。

    关闭门窗,侍女劈头就问:“狄义公子怎么派你们来,傻不愣噔差点坏了事!对了,我以前没有见过你们,这是怎么回事?”

    刘星宇小小兴奋了一下:哟呵,这女妖原来认识狄义啊!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双面间谍?

    刘星宇猜的没错,侍女的确是狄义安插到狄蔷身边的探子。火蚁王族的内部斗争之复杂已经远远超过了刘星宇和鹿笙的想象,完全就是宫斗剧展开的模式。

    没了旁人,大巫师鹿笙已经懒得再装低眉顺目,直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狄义公子何等身份!公子要派谁来,难道还要事先经过你的允许?你可别告诉我,公子曾经允诺你,他日公子登上王位就封你为王妃。”

    侍女原本就不是一只大气的女妖,一下子就被鹿笙给唬住了。还真别说,鹿笙猜的都是对的,狄义确实允诺她日后成为王妃种种。

    “心比天高啊!”鹿笙满眼鄙夷,这才是大巫师与贱妖对话的标准表情,“可惜命若稻草——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侍女愣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就算你是狄义公子的亲信、就算我将来做不了王妃,也用不着说这么难听的话吧?什么仇什么怨啊?

    刘星宇乐得站在一旁看热闹,以前自己跟鹿笙斗嘴总是气到不行,现在现场看鹿笙跟别人对撕,感觉还是蛮爽的噢!

    “我问你!”鹿笙神态倨傲,完全就是主子训斥奴才,“近来雷公山附近有两名人类被你们掳走了,他们现在被关在哪里?”

    后知后觉的侍女终于发现问题,对方不仅不是狄义公子派来的人,甚至连火蚁同族都不是!可是,借助“天机石”化形的火蚁妖,单独一只能有多少本领呢?发现了问题又能如何?别说跑出去喊人,就连张嘴都不能——侍女同时发现,自己的身体仿佛成了一个木桩,完全不能动了。

    “就你这智商、这本事,也敢出来当双面间谍?丢人现眼!”对于敌人,大巫师无时无刻不在释放嘲讽,右手食指和拇指拈出一个小铃铛轻轻摇动,“回答我的问题,未来的王妃——只有好好回答完我的问题,你才有可能继续活下去。否则……呵呵……”

    铃声之后,侍女终于能够张嘴说话了。她想张嘴呼喊,却发现嗓子紧得像是被人扼住,挤了全声力气说出“来人”,音量传到自己耳朵里都不甚清晰。再看向鹿笙,鹿笙也正似笑非笑看着她。

    这个人是故意的!

    侍女又急又怒,她是一心忠于狄义公子的,她不可能出卖公子:“你好狡猾1好歹毒!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杀你?啧啧啧……”鹿笙摇动的铃声陡然变得欢快,目光中闪过一丝狠厉。

    铃声刚起时,侍女只觉得后脊一阵发麻,汗毛都竖起来了。随着铃声节奏加快,有一种虫爬的痒、虫啃的痛从先前发麻的地方传来。痒痛难耐,偏偏她身体不能动,无法反手挠搔。铃声愈快,痒痛终于彻底爆发,从后背小小的一块区域渐渐向全身蔓延。叮叮叮……刘星宇只听得到清脆的铃声,侍女却从铃声里听到沙沙沙仿佛蚕食桑叶的声音。

    蛊!是蛊术!是月亮山的人!

    巫蛊之厉害,不唯独人类修行者谈之色变,妖魔亦然。除非体质天然对蛊术有抗性,否则神仙也不能从蛊术中逃脱。

    终于,痒痛转化成了完全的疼痛,侍女觉得自己就像是跌入了虫坑,有数千只饿极的贪婪食肉虫子一齐啃噬她的身体。

    侍女快要精神崩溃了,扯着嗓子发出小得可怜的声音:“我说!我说!”她很清楚落到蛊师手里会有怎么样的下场。这不是杀人不过头点地的痛快,而是要生生受尽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什么忠于公子想当王妃都特么滚蛋去吧,趁着自己还有利用价值赶紧招供,晚了就来不及了!

    手停则铃声止,鹿笙让侍女有喘口气的机会:“真是识实务的姑娘,怪不得狄义公子会看上你呢!你能这般配合,在我心里,你就是王妃啦!”明褒暗贬,将侍女羞臊得无地自容。

    刘星宇一面乐呵呵观旁鹿笙精妙的语言攻击,一面在心里慨叹:就连化形的虫妖都耐不住蛊术缠身,蛊术真的好可怕!

    侍女身上的疼痛暂时消退,她哪敢继续拿腔作势,老老实实有问必答。

    原来,火蚁妖王宫目前分成好几个大区域,分别由几位公子和公主管辖。“虫皿”之事一直由公子狄义负责,所以杜恒和刘畅都被关在狄义的辖区。

    至于为何王宫要分区管理,侍女说这是蚁后定下的规矩,为的是考验各位公子和公主的管理才能。其实不止王宫,宫外的王城以及王城之外大大小小的球状城镇,也都分别划分给公子和公主们管理——各拥大权,不宫斗才怪!

    刘星宇把宫斗剧情放到一边,问:“除了先前说过的两位,你们近期还有没有抓捕过其他人类?”花将离和元凯他们至今没有音讯,刘星宇担心他们是否中了埋伏。

    侍女毕恭毕敬:“狄义公子那边和狄蔷公主这里并没有您说的消息。至于其他的公子和公主,我实在不知道。不过,如果您的其他朋友也是跟‘虫皿’有关的话,那么他们暂时应该还是安全的,至少火蚁族没有为难他们。”

    “这……什么意思啊?”刘星宇没听懂,扭头向大巫师求解释。

    鹿笙拍了刘星宇一记:“傻瓜!她都说了凡是跟‘虫皿’相关的事情都由狄义负责,既然狄义那里没有,其它的火蚁王族是不敢乱抓的,毕竟‘虫皿’是蚁后要的东西,跟‘虫皿’相关的人都是关键。”

    也许是习惯了“被骂”,刘星宇又一次没有跟鹿笙顶嘴,呵呵傻笑着直摸后脑勺。态度决定一切,刘星宇如此表现,鹿笙当然没有继续数落他的必要,也跟着笑了:“傻!”

    侍女虽然身体不能动,两只眼睛却不瞎。她静静充当着背景的角色,静静看着刘星宇和鹿笙互动,忽然之间一道电流击中她的大脑中枢神经:天啦噜,这两个乔装的男人之间不会有奸情吧?哦耶……怎么感觉有一点萌呢?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然而当事人却不自知。当两个最爱斗嘴对着干的人变得能够互相体谅,那是有一种神奇不可视的力量在起作用。

    鹿笙对刘星宇是笑脸,转向侍女时又恢复成大巫师的高冷:“大家穿的衣服都一样,你和狄蔷是怎么样一眼把我们从妖群里区分出来的?还有,为什么某些王宫里的火蚁妖不会说话?”

    也许是看到鹿笙对刘星宇的笑容天真烂漫,侍女已经不再觉得鹿笙是个心黑非要折磨死她的人,所以她的表情也轻松了不少:“其实公子和公主各自辖区里的成员,大家的衣服是有区分的,只不过你们这些外来的人类看不出来。至于王宫里有些族人不会说话,那是因为蚁后担心火蚁族觊觎‘虫皿’的消息会被泄露出去,所以王宫里只有王族以及王族的亲信、禁卫军才保留了说话能力。”

    鹿笙听完之后顿了顿,继续问:“那,‘天机石’又怎么说?”

    侍女的表情又变了:“你们居然连‘天机石’也知道?”她由此确定,这两位乔装的人类绝对不只是月亮山普普通通的蛊师。火蚁妖得以整体化形的秘密都已经不是秘密了,对方到底还知道多少?侍女完全死了心,不由得自暴自弃:“唉……终于还是找上门了,早就知道蚁后所求一切都是痴心妄想。我们火蚁一族作为外来物种侵占本地物种的生存空间,本来就容易招来仇恨,如今蚁后更是想把手伸向‘虫皿’……我一直不敢说,我们整族如果继续作下去,那是真的要完啊……”

    刘星宇听了觉得侍女是一只挺有见识的女妖,鹿笙却已经撇嘴不耐烦:“我只不过问你‘天机石’,谁让你说这些我根本不想听的内容?你只不过是一只打酱油的路妖甲,谁给你的胆子加台词抢戏份?我看你才是作死!”

    “啊?‘天机石’……我区区一个侍女怎么会知道呢?‘天机石’由蚁后直接掌管,就连蔷公主也不知道‘天机石’从何而来、又被放置在何处呢!”

    “不知道就说不知道,谁让你预设立场说那些废话?”鹿笙简直受够了这些不识相的火蚁妖,“我再问你——你给我回答得干脆一点——火蚁王宫有没有秘藏的地图?”以鹿笙和刘星宇的亲身经历,就算见识了禁卫拨弄墙面的荧光菇打开暗门,那也不过是冰山之一角,整座王宫就是一座不可知的巨大迷宫。

    学乖了,侍女的回答也就简洁:“据我所知,王宫是有秘藏地图的。各区的公子公主持有各区的秘图,整体版本却只有蚁后持有。至于还有没有其它备份,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鹿笙心思飞转,首先解除了对侍女行动的限制:“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你给我把狄蔷这片区域的地图交出来!”霸道蛮横,不容对方质疑反驳。

    第30章 火蚁妖公子狄义

    侍女早被蛊虫噬体给吓怕了,被鹿笙一唬,她赶紧交代:“是!蔷公主的地图我早就偷偷做了备份,现在就给您拿过来。”在鹿笙和刘星宇注视之下,她转身打开床头的暗格,取出地图小心呈上,“可是……我这里真的没有义公子的地图,请相信我。”

    平面地形图,对于刘星宇这样的学渣来说就是混乱缠在一起的线条和圈圈,对于鹿笙这种日久成(人)精的前辈来说却不难看懂。大致浏览一番,至少心里有数,鹿笙又对侍女说:“你做了这么大的贡献,我再杀你,道义上说不过去。不过,在我完成任务之前,你身上的蛊还是暂时留着吧!我们离开这里之后,你千万别耍小心机,否则纵然百里之外,我也能催动你体内的蛊!”

    侍女不敢矫情,能免一死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依托“天机石”化形少了许多修炼的辛苦,过惯了人形状态的生活,谁还愿意回归虫形啃木吃土呢?所以,对于鹿笙的决定,侍女没有丝毫抗拒。

    问清楚狄蔷既定安排的任务以及与狄义相关的情况之后,刘星宇和鹿笙匆匆离去。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不见,侍女重重跌坐在椅子上抚着胸口顺气:我早就说过,作为外来物种我们不应该太猖狂。这下好了,月亮山的居然潜到王宫里来了。蚁后有称霸之心,却又不放‘天机石’流入别的火蚁族群,只有我们这一支,怎么可能跟整个tian朝灵界抗衡?那两个被关押的人类,如果被救出去也就算了,如果已经被狄义公子弄死在牢狱里,只怕……我们会被灭族啊!

    想到最后,侍女越发害怕。起身在房子里溜了一圈儿,把重要的东西提前打包收好,如果真有一天发生可怕的事情,拎着包裹就能逃跑。

    有了侍女的指点,又有区域地图在手,鹿笙带着刘星宇很快就从狄蔷所辖之地混进了狄义所辖之地。

    两个人无法从服饰的细节区分两个区域的火蚁兵有什么不同,刘星宇看了半天终于找出一个重点:“你有没有觉得,貌似狄蔷那边的女妖多一些,狄义这边的男妖多一些。”

    鹿笙没敢苟同:“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整巢的蚁兵都是一个妈生出来的,都丑成一个德性了!再说,普通火蚁妖应该是工蚁化形,工蚁都是没有繁殖能力的雌性,哪有男女之分?”

    “我当然知道它们都是军事化管理之下的女扮男装啊!可是,狄蔷那边的蚁兵就是柔和一些、狄义这边就是刚猛一些——这就是一种感觉嘛!”

    鹿笙直接吐槽:“这种感觉并没有什么卵用!咱们还是多花心思想一想怎么样才能让狄义说出牢狱所在——先前在月亮山时木辞说过,狄义很有些本事,那些用来对付蚁兵和侍女的蛊术对它无效。”

    这才是最现实的问题。以刘星宇目前的本事,要单挑打败火蚁族的公子,可能性不大;至于鹿笙,他不能使用太过高阶的术法,因为那样就会打破灵角吊坠的隐蔽和保护效果,直接引来火蚁妖的群起攻之。要知道,整巢火蚁常常有百万之众,大巫师本领再高也不可能以一己之力横扫百万。

    两人行走在狄义的地盘上,并不担心会被识破发现。因为侍女已经向他们科普过了,其实火蚁妖互相打招呼区分同伴不是看脸看身材,而是分析对方身上的信息素。鹿笙和刘星宇穿着火蚁妖的衣服,这就等于成功替代了那两个倒霉鬼。

    不过,说是通过信息素区分,当鹿笙和刘星宇回见长官里,长官瞅了瞅刘星宇,忽然说:“怎么回事?这才多长时间没见,怎么感觉你长高了?”

    两人吓了一跳!事实上,鹿笙这种身高在普通化形的蚁兵之中才是标准身高,被两人取代的两只火蚁妖的确跟鹿笙个头差不多——两人听了侍女的话放心而来,却没想到这边的长官居然对身高在意。

    好在,长官也就说一说,倒是没有进一步怀疑:“你们俩是我精心为狄义公子挑选的双面间谍,没在蔷公主那里说错话吧?”

    因为有了侍女的各种泄密在先,鹿刘两人胸有成竹,刘星宇就低头缓缓吐字:“我们尽量不说话,蔷公主问什么,我们只回答是与否。”

    “很好!看来让你们一路上假扮哑巴的计策是对的。习惯了不说话,哪怕到了重要时刻也不会言多必失。”

    鹿笙和刘星宇一齐在心里吐槽:原来那两只火蚁妖是假扮的哑巴呀!靠,演技确实好,一直到死都演哑巴,真是为艺术而生的妖啊!

    长官可不知道两个“部下”已经换了“芯儿”,继续说道:“既然蔷公主安排你们监视义公子,我现在就带你们去,戏还是要做足的。至于应该怎么向蔷公主汇报,狄义公子本尊会告诉你们的。”

    所谓公子,当然就是蚁群中为数不多的雄蚁。狄义住处的精致,比起公主狄蔷有过之而无不及。大概因为狄义常常出去执行任务、见过世面,因此他的宫殿装潢风格大异于火蚁妖族本来的风格。细细看来,什么巴洛克、洛可可,什么中国风、波斯风……都可以在狄义的宫殿里找到痕迹。甚至,鹿笙和刘星宇在经过一处庭院时,看到了院角的一丛翠竹。

    豪华的大门紧闭,长官不敢擅入,首先向门卫密语之后,带着鹿笙和刘星宇安静地退到一旁。

    门卫进去通报,不久之后便出来,交给长官一个巴掌大的小口袋:“这是公子赏给您的!”又对鹿笙和刘星宇说,“你们跟我来!”

    门卫走路时脚步极轻,显然是受过特殊的训练,这说明狄义是一个喜静的人,鹿笙和刘星宇也就各自尽量放轻脚步。

    从小门进到大厅,从天花板垂下的半透明帘子将大厅分成里外两个空间。鹿笙和刘星宇随门卫站在外间——里间却并不安静,反而有肆意的调情声音传出来。

    “公子,人带来了!”门卫只是一声招呼,旋即恭敬退下。

    里间调情声不止,甚至隐隐有呻吟喘息声相伴而出,居然没有谁答理鹿笙和刘星宇。

    刘星宇到底是花季少男,难得现场听到这种声音,他表情不显,低头时却已经开始仔细分辨这男男女女的数量、这声音表示大概到了什么程度。

    鹿笙却是一脸不耐烦,心里早就脏话连篇。好在他也低着头,没人看到他的表情,否则非得露馅不可。

    无论干杵着的两人爱听不爱听,反正时间就这样分分钟过去了。说好的六个小时之内回去,完全不可能做得到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者里间的人也觉得让人等待不太礼貌,垂下的帘子终于自动挑起分开了。

    鹿笙的第一反应是:灵力挑帘,修为果然不俗。

    刘星宇却是第一眼就看到那个血红色的十字架——它就挂在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人的雪白脖子上。

    狄义懒洋洋靠在一张大塌之上,除了那个带着血色十字架的女人,他的身边还环绕着其她五名妖艳暴露的女人。狄义果着上半身,下半身只盖着一张薄毯;他的颜值远远高于火蚁妖族的平均水平,神态却跟狄蔷一样的居傲:“到狄蔷宫里接活儿的,就是你们两个?”

    虽然顶头的上司长官认不出属下,但并不代表狄义也认不出来。刘星宇和鹿笙听说过狄义的奸诈,丝毫不敢大意,语气恭敬地对答。

    “行吧,你们以后就跟在我身边,职位就是……助理!嘿,人类想出来的名词还是有点儿用处的。抬起头来吧,没什么不能看的!”

    刘星宇抬头,一双眼睛仍然盯着那枚血色的十字架:花将离说过,血色十字会的总部都已经被摧毁,那个邪恶的组织已经成了“传说”……这个女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是血色十字会的余孽?

    女人觉察到刘星宇的目光,她不认为刘星宇是在看她胸间的血色十字架,她认为刘星宇在看她的胸。冲刘星宇妩媚一笑,女人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手伸进狄义盖着的毯子里,来回上下;她眼里的□□,仍然播撒向刘星宇。

    刘星宇的面部轮廓是阳刚的、男性气质明显;相对而言,鹿笙无论身高还是五官都显得柔和。就像太阳和月亮,二个天体都是圆嘟嘟的,气质却完全不一样。

    鹿笙抬头,狄义的眼睛就亮了。先一秒还在享受女人毯子下的手劲,后一秒直接对那些女人说:“行了,你们都退下吧!”这一句,语气里明显带着对某些人的不耐烦和对另一些人的新鲜欣喜。几个冶艳的女人都不笨,无奈退去之时,纷纷丢给鹿笙带有敌意的眼神。那个佩戴血红色十字架的女人,故意向刘星宇抛了媚眼。

    鹿笙坦然承受敌意,刘星宇也后知后觉发现情形不对:狄义这厮看鹿笙的眼神不对啊——自信又自恋的男人,对于他所感兴趣的“猎物”,他会毫无顾及地把最真切的心思表现出来。在这火蚁王宫之中,在狄义大权所在的分管区域,只要是狄义看中的,他犯不着各种拐弯抹角暗示。

    第31章 扇耳光情不自禁

    “你!”狄义抬手指向鹿笙,“过来!”

    就这一瞬间,刘星宇忘了鹿笙是可以杀人于无形的大巫师,他看到狄义大灰狼式的表情,情不自禁就把鹿笙归为小白兔。中二青少年虽然中二,但绝对算得上有情有义,朋友有难怎能不管?刘星宇捏了拳头,准备利用速度的优势抢过去率先制服狄义。

    冲动是热血,然而手背传来的一阵冰凉又让刘星宇立刻冷静下来。手背相蹭,那是刘星宇之前用来安抚鹿笙的方法,没想到这时被鹿笙反过来使用安抚他。

    “站着看戏就好,指不定谁吃亏呢!”

    刘星宇听到鹿笙清晰的秘音,看到的却是鹿笙一步一步向前、直接走到狄义的塌前。

    不会当场那什么吧?如果真的那样,狄义也太不要脸了!刘星宇在心里絮叨着,脑中却莫明浮现出那一天自己和鹿笙那什么的画面。香艳、刺激、快活……男人从来都是无耻的动物,直到惊觉自己硬了,刘星宇这才勉强从那些沉沦的画面里拔出思绪。

    尽管再三强调自己喜欢女人、尽管再三强调对鹿笙所做的一切全是因为意外,但,只要想到鹿笙被狄义吃豆腐占便宜甚至更进一步,刘星宇心里就莫明泛酸。当然,他只能不断告诉自己:这是出于友情,我不能看到好朋友被人侮辱!

    有没有欲盖弥彰——清者自清。

    “难得啊,你长得比大多数族人有趣。”狄义这一句颇具玩味,听不出是赞还是贬。

    鹿笙不卑不亢:“公子才是王族中的明月,族人中的太阳。”

    喜色绕上狄义的眉头,他伸手,灵力卷动,不做任何抵抗的鹿笙被灵力卷到榻上、倒在他怀里。

    刘星宇差点儿把“混蛋”两个字叫出声来,这尼玛太不能忍了,狄义这小子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忽然想到鹿笙曾经寒着脸威胁自己“阉了你”,刘星宇暂时松了堵在胸间的一口气:不要紧!淡定!狄义这小子占了多大便宜,鹿笙一定会让他百倍偿还,我还是坐等鹿笙如何阉了这小子吧!

    狄义的手指滑过鹿笙的手臂,又向上滑过锁骨和脸颊,再转而向下去到胸膛:“族中女性天生干瘦,受过雨露之后才能二度发育变得丰润,本公子可以帮你……”

    别说旁观者刘星宇不能忍,鹿笙自己的忍耐力也快到极限了。一把捉住狄义的手,鹿笙冷冷地说:“公子,我是男的,不需要二度发育!”

    狄义愣了,鹿笙以为接下来会被放过,哪知狄义另一只手也圈了上来,两手把鹿笙紧紧抱住:“哈哈哈……你怎么不早说?稀世之物居然被我得到了,这是天意么?哈哈哈……”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一般情况而言,火蚁族中的雄性非常稀少,它们中的绝大部分的使命是跟蚁后□□,少部分则跟狄义一样成为拥有实权的公子。在此之外,还有一种雄性,它们生来没有繁衍后代的能力,会被当成普通工蚁抚养,它们长大,其个人能力和美貌碾压其它族人。只是这最后一种雄蚁的降生机率非常非常小,有时终蚁后一生也未必能生出这样的“珍品”。传说,珍品都是尤物。

    毫无疑问,鹿笙已经被狄义当成了“珍品”。

    听完狄义的科普,刘星宇居然在心里乐了:卧槽,不愧是大巫师,随随便便乔装也会被人当成百万分之一的“珍品”。

    鹿笙则是满脸吃翔的表情:“那……那就是说,咱们是兄弟……你别这样抱着我,先松开我好么?有话好好说!”狄义抱得太紧,鹿笙的脸刚好贴在狄义的胸肌上,虽然对方不讨喜,但不影响这个姿式的羞耻程度。

    狄义一个挺身,直接把鹿笙按在塌上:“兄弟怎么了?咱们火蚁族本来就不兴人类伦理道德的那一套呀!你没见哥哥们都争着要跟蚁后□□么?没错,我们是兄弟,等我把你上了,我们就不是单纯的兄弟啦!”

    去你个妈妈咪呀,这叫什么哔了狗的事哟!

    狄义俯身欲吻、刘星宇迈步欲杀,鹿笙突然发出一声喊:“都给我停下!我有话要说!”

    “都”停下,妙啊——狄义和刘星宇都停了。

    只是,鹿笙接下来的动作,让刘星宇火中大冒酸味,却让狄义心花怒放。就见鹿笙伸出双手捧住狄义的脸:“我想起来了,我出生时就有一个意识传授我一段咒文,说是谁能解开的咒文,我就可以死心塌地跟着那个人,公子你愿意试试么?”

    狄义才不管什么狗p咒文,干了爽完才是王道!不过,鹿笙用如此清纯的眼神看他,他也愿意接受这种调情:“好啊,我试试看!”

    刘星宇比精虫上脑的狄义稍微清醒一点,他毕竟是一个旁观者。鹿笙捧着狄义的动作虽然让刘星宇非常不爽,但刘星宇听出了那什么咒文一定是坑人的玩意儿。

    鹿笙凝视狄义的双眼,启口念了一段艰涩繁奥的咒文——别说火蚁妖公子,就连人类刘星宇也听不明白那仿佛来自天外的语言,根本不是普通话!语调古怪,清灵若泽泉、悲怆如山风、暖似地下火、寒比峰上雪……一字一句终于完毕,狄义只看到鹿笙双瞳之中各有一只袖珍的五彩蝴蝶翩然飞动。仿若静潭底下鱼突然跃出水面,让观者猝不及防,五彩蝴蝶以不期之姿飞出鹿笙的双瞳,一下子就钻到了狄义的眼睛里。

    此时发觉大事不妙当然已经晚了,但狄义又岂是良善可欺之辈?趁着还能够调动体内灵力,狄义挥掌斩向鹿笙的咽喉。

    狄义的反应快,有另一个人比他更快。从狄义抬手还未挥下,一股强大的气流从侧面吹袭而致,这不是灵力催动的法术,而是刘星宇高速疾奔卷起的气浪。

    挥掌而下,掌刀还没来得及触到鹿笙,狄义自己却已经吃痛。光——由光聚而成的剑刃恰好挡在狄义和鹿笙之间。

    狄义此时收手已经晚了,鹿笙的掌心已经贴到他的胸口。

    两声闷响,狄义后翻摔下大塌,同时,刘星宇的身体也斜飞出去。好一个狄义,竟在百忙之中选择另一只手偷袭刘星宇!

    鹿笙身形一晃,率先落到刘星宇身边,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别动,让我看看!”把脉摸骨,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打偏了,没有大碍。”

    还是得益于刘星宇速度快,看到狄义向自己出手就闪身躲避,终究因为距离太近,保住了要害却保不住不受伤。

    狄义摇摇晃晃站起来,呸出嘴角一口血:“我也没有大碍——你们到底是谁!?一个也别想跑!”

    鹿笙扭头放出一记眼刀:“这里轮不到你说话!掌嘴!”他腕间铃声一向,狄义竟然身不由己狂甩自己耳光,啪啪啪啪大耳括子跟不要钱似的。

    再看向刘星宇,鹿笙的语气就变得非常柔和:“傻反!我没让你上来帮忙,你在旁边看着就好啦……万一被他打到要紧之处……”话未说完,从兜里拿出一颗银灿灿水滴状的晶体让刘星宇服下。

    刘星宇乖乖吞下:“我看他动作那么猛,哪里管得了那么多?我受伤不要紧,你可千万不能有事……我这算是……情不自禁吧!”

    “乱用成语!”鹿笙看似教训,表情却温柔得能够化开冰雪,“他能拿我怎么样?你摸一摸我脖子上的皮肤。”

    刘星宇伸手去摸——鹿笙本来是体质偏凉的,所以手掌从来都是冰的;至于他的身体,刘星宇曾经长时间肌肤相蹭过,也是凉的。可是这一次,刘星宇手指轻轻触到鹿笙的皮肤,手指尖竟有明显的灼痛,就像是不小心把手指放到蜡烛火苗上烧烤。缩手回来,指尖居然已经被燎出了几个细小的水泡。

    鹿笙笑着指向自己那一处皮肤:“你再仔细看!”

    刘星宇目不转睛,就见那处雪白的皮肤忽然生出流动的五彩;再定睛,五彩不是如彩绘浮在皮肤上,而是,那一处皮肤竟然是由无数色彩斑斓的细小鳞片组成,就像……就像是蝴蝶的鳞翅!

    鹿笙拿出一种药膏涂在刘星宇指尖,清凉之力瞬间解了指尖的灼痛,水泡也眼看着消了下去:“我是蛊神的首席大祭祀,当然掌握着许多蛊神大人亲自传授的秘法。防身之术多的是,想要我的命可没那么容易。不过,还是得谢谢你,如果他那一掌直接斩在我身上,我受伤是难免的。”

    “客气什么。”刘星宇嘴里这样说,心里却在想:既然鹿笙有这种奇特的护身之术,那为什么上次我跟他……的时候他没有施展出来?

    这边两人的相处气氛好的不得了,那边自己扇自己的狄义已经悲愤欲死。看到鹿笙掏出“月滴”的时候他就吓了一跳,再听鹿笙说自己是“蛊神的首席大祭祀”,狄义肠子都快悔青了:太倒霉了,怎么会眼拙惹上这样一个最不应该惹上的人呢?大巫师居然潜到王宫里来了,肯定是为了那两个人质,要怎么样才能向外报信呢?一旦被大巫师取回“虫皿”让蛊神苏醒,那时整个火蚁族群……

    第32章 威逼利诱策反计

    狄义很不简单,尽管身处不利境地,他却能沉下心来思考对策。可惜,思考从来不堪一击,尤其是在铃声又一次响起之后。

    狄义双瞳中袖珍的五彩蝴蝶翩翩飞舞,他止不住心神陷入奇特的幻觉——他看到了漫天五彩蝶,绚烂中带着杀机;风如刀,风力不影响蝶儿漫漫,却在狄义身上切出一条又一条的口子。很快,狄义浑身鲜血淋漓。巴掌大的蝴蝶,看似优雅,无比娴熟地聚落在狄身身上,伸长它们特有的虹式口器,贪婪地吸吮狄义伤口流出的鲜血。伤口周围的血很快被吸干了,它们又把长长的吻部探进伤口里面……狄义这才发现,这些美丽蝴蝶的暗色复眼渐渐变得通红,它们吸够了休息一会儿,竟又攀爬对准伤口——它们直接产卵在狄义的伤口里面!

    刘星宇呆呆看着狄义的表情瞬息万变,狰狞扭曲再狰狞。“他这是怎么了?抽风了么?”刘星宇问鹿笙。

    鹿笙瞄了狄义一眼,不屑地说:“这小子有福气,‘幻彩万蝶蛊’算是我压箱底的本事之一,让他好好享受吧!”

    月滴的效力散开,刘星宇感觉身体轻快多了,起身问:“有一个‘幻’字,他是陷在幻觉里了么?”

    说到自己压箱底之一的本领,鹿笙不免骄傲:“也对,也不对。蛊术毕竟有别于幻术,所以啊,他眼睛看到、耳朵听到的是幻觉,他所受到的痛苦却是真实的。嘿嘿,许多年没用过了,真是便宜这小子了!”

    说者轻巧,听者刘星宇却不免心里发毛。倒不是害怕,毕竟他没有亲身体会过“幻彩万蝶蛊”的厉害,也看不见狄义能够看到的幻想。他只是,心里的情绪有一点儿复杂,这些复杂完全来源于鹿笙:鹿笙实在是一个……难以被捉摸的人。好的时候那是真好,坏的时候……也许,值得庆幸的是,鹿笙的坏心眼只针对坏人,而鹿笙本人很有正确的是非观念。

    无论旁观者做何感想,中蛊的狄义完全是颜面丢尽。他的表情几尽崩溃,全身上下的肌肉止不住发抖,最主要是,他完全没有穿衣服,唯一起到遮蔽作用的那条毯子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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