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10节
似乎没有察觉到青年无语的表情,闵琛用手指抵着薄唇,低声道:“他的饭量太大,我请不起。”
戚暮:“……”
只是一个人的饭量又不是一头大象的!
再说就算是请头大象,你就真的请·不·起了吗!
大概是戚暮长时间的无语与沉默终于引起了闵琛的注意,他稍稍侧开头看向戚暮。望着青年神色不明的表情,男人凝眸思索了半晌,说:“今天……倒是给你添了一点麻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戚暮:“……其实我的饭量也不小。”
“……”
很显然这次“严厉”的拒绝深深地伤害了某位大师脆弱的心灵,一路上,闵琛都没有再吭声一次,这反倒让戚暮有些不自在了。
他试探性地打量了身旁的男人几眼,只见对方淡漠着神色望向窗外,晚霞灿烂绚丽的颜色照耀在那张冷峻的面容上,让硬朗的线条也柔和了几分。
想了半天,戚暮小心翼翼地问道:“……其实,我的饭量还是可以控制的?”
这话落地半天,戚暮都没有等到答案。他又是觉得好笑又是觉得无奈:还真是第一次见着求着请人吃饭的,但是等到他松口了,这人竟然又不乐意了,真是……
“酒店附近有家不错的牛排。”
“……”
三天的排练时间对于一个大型交响乐团来说,确实是十分紧张的,就算是纽约爱乐乐团,也拿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势必要将这首西贝柳斯的《第一交响曲》排练完美。
其实当斯威尔先生选择戚暮作为特邀首席时,乐团里的其他人是有些反对意见的。原本他们已经与那位代替者排练了两天这首曲子,如果能够直接与代替者表演,那应该会轻松许多。
但是斯威尔先生虽然脾气很好,这却并不意味着他在乐团中没有一点威信。既然斯威尔先生果断地作出了决定,那也没有人敢说一个否决的意见,于是戚暮在招募比赛的第二天便顺利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一流的大乐团——纽约爱乐乐团的排练厅,与众人一起进行排练。
西贝柳斯的曲子戚暮以前并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训练,而这首《第一交响曲》他也只是练习过几次,虽然在前一天晚上进行了恶补,但是在第一天上午排练的时候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
斯威尔先生微笑着让他先休息休息,等到下午纽爱将本场演出的所有曲目都排练了一遍后,戚暮才正式回到首席的位置,继续排练。
一整天下来的结果,让纽爱的其他乐手们有些担忧。但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才仅仅是第二天,这位来自华夏的小提琴手竟然就神奇地融入了他们的乐团,将自己的琴声以最合理地方式插入乐团的琴声中,再完美地淡去。
等到第二天傍晚最后一次《第一交响曲》的排练结束时,戚暮已经大致能够带领起整个乐团进行一场正式的演出,只需要最后一天再多磨练几次,应该就不成问题。
就连斯威尔先生都夸赞着说:“戚,你真是有很不错的天赋,我很期待后天与你的合作。”
而等到首席一离开,这些纽爱的乐手们立即像没了约束的熊孩子们,纷纷热情地走到戚暮的身旁,一个接一个地开口问道。
“戚,这才一天,你怎么差别这么大?你是不是晚上开小灶补习了呀?”
“对啊戚,你昨天的《第一》虽然拉得不错,但是却不怎么能与乐团配合,今天怎么改变这么大?”
“听说你似乎与柏特莱姆先生认识,难道是他在乐团外指导你的吗?”
……
接二连三的问题真是让戚暮不知道从哪儿先回答,到最后他只得赶紧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然后无奈地笑道:“昨天晚上回去后我将大家的表演都在脑子里仔细回想了一遍,进行了一些模拟演出,所以今天才会与大家配合度更高一些。”
“啊?模拟演出?这是什么东西?”
“全部回想了一遍……我的上帝,戚你没有说错吧?”
“你居然能记住我们所有人的琴声?天哪,我只听说过柏特莱姆先生有那样神奇的耳力与记忆。”
……
纽爱的乐手们大多是美国人,他们中有黄皮肤的亚裔,也有黑皮肤的非裔,当然更多的还是金头发白皮肤的白种人。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一个脾气和善的指挥的缘故,纽爱的成员都十分友善,虽然一开始他们对戚暮屡次出现失误有些小抱怨,但是等相处熟悉以后,大家甚至能够欢乐地说笑,这令戚暮原本有些担忧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隔了一片海洋吧,美洲这片土地上的乐团虽然不少,但是却没有像欧洲那样竞争激烈。
当然,戚暮始终认为,罗遇森那种阴险小人放在任何地方,都永远是少有的。
真正有实力的音乐家,只会凭借自己的实力证明一切,而不是做一些背后的龌龊手段。虽然戚暮至今都不明白自己当初到底是挡了谁的路,但是他却并不着急,因为事情的发展总是超乎他的预料,恐怕——
距离他返回那片孕育出古典音乐的大洲,已经不远了。
……
三天的排练时间很快便结束了,纽约爱乐乐团的名声早已在音乐节进行宣传的时候,就打响了出去。而这次突发的招募活动事件,也让纽爱的这次演出掀起了一场小高潮,尤其是当有人得知连闵琛都出现在这场音乐节上后,港城海洋音乐节的门票几个小时内被抢夺一空!
至于纽爱的音乐会门票?
拜托,那早就有价无市了!
而这次获得与纽爱合奏资格的戚暮,很快也被热情的乐迷们给扒出了身份。
果不其然,能够获得斯威尔先生赞同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
13岁获得梅纽因国际小提琴大赛少年组冠军,14岁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同台演出,虽然在之后的八年里没有一点风头出现,但是就这些成绩已经足够绝大多数的乐手仰视了。
而且现在,这位天才少年竟然还是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
而知道这一点后,一些乐手们终于是心甘情愿地认输了:“人家都厉害到这个份上了,果然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总而言之,纽爱、戚暮还有闵琛三者的名气叠加在一起,最终导致了音乐节开幕第七天当夜,这场火热到快要将港城都要引爆的热烈气氛。
无数量轿车从港城的各个方向驶进小镇,几乎造成了一次小型的堵车事件。
而当纽爱的这次音乐会正式开幕时,所有人紧张期待的心情早已写在了脸上,只等着……
那首西贝柳斯《第一交响曲》的响起!
第三十九章
大概是因为纽爱和闵琛的名气,来到这场音乐会的听众比官方原本估算得要多得多,已经多到不可计数。
但这毕竟是一场放在公开音乐节上的交响音乐会,所以它并不像往常的那些正规场合那么严肃正式,官方将第二层的座位早已全部撤去,供游客们……站立聆听。
虽然到场的观众们大多并不认识戚暮,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知道“闵琛”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意义。
闵琛今年不过三十,却早已成为了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和钢琴首席,而且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作出了数十首优秀出彩的乐曲,令世人称赞。而对于这样一位音乐大师来说,他在当今古典音乐乐坛中的地位,几乎是没有人可以相提并论的。
就算是同样被称为世界四大指挥家的另外三位大师,也始终比这位柏爱的首席指挥低上了一些。
当然,音乐是没有必然的高下之分的,只是连这些大师都承认对方的音乐水平确实在自己之上了,那乐迷们自然也不需要再多去谦虚了。
而这样一个人物,却在公开场合下堂而皇之地维护支持了一个新人!即使事后知道戚暮并不是一个新人,但是这也不妨碍乐迷们产生这样的心理:“连闵琛都这么赞赏了,看来这个新人一定实力很强了啊!”
因此,到场的许多听众很多都带了一种考量的眼光,想要看看……戚暮,到底有多少的水平。
而在这些临时决定到场的听众中,虽然大部分在纽爱的招募比赛前都不知道戚暮到底是谁,但是却有一个马尾辫的小姑娘激动得红了脸庞,兴奋得握紧了自己手中的表演曲目单,一心一意地期待表演的开始。
李悦悦原本只是来到港城出差,这对于她这样的白领来说,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但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她即将离开港城的前一天,居然得知了戚暮要在港城的海洋音乐节上与纽约爱乐乐团进行合奏的事情!!!
虽然现在从事着与音乐没有一点关联的工作,但是事实上,在小学的时候李悦悦是学过几年小提琴的。自从她当初一不小心买了那本封面印有戚暮照片的《音乐之声》后,李悦悦从来没有像那一天一样那么庆幸自己是个外貌协会!
在古典音乐这条道上,她始终只是个外行,但是她却比很多纯粹的“小七颜粉”要更能欣赏出那些或是悠扬动听、或是华美绚丽的音乐。
自从买了那本《音乐之声》后,李悦悦将和戚暮有关的专辑全部都买了下来,导入了自己的手机中天天放着听。她甚至有些期待地让母亲将自己的小提琴从老家寄到了b市,晚上下班回家后,也会拿着小提琴偶尔练上几遍。
有些真正富有韵味的东西,或许在你年幼的时候觉得那是家长逼迫你去苦学、让你吃尽了苦头,但是当你真正成熟时才发现,它是多么的美丽动人!
而在得知戚暮本周末要在港城进行演出后,即使只是一首曲子,李悦悦也毫不犹豫地向老板请了三四天的假期,势必要听完这首曲子才可以离开!
听着周围这些交流接耳地说着什么“估计还是靠关系才能这么厉害的吧,那个戚暮”、“就是啊,这么年轻就当了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肯定有问题”这类话,李悦悦真是嗤之以鼻!
戚暮的实力,她自然知道,她也毫不怀疑!
而接下来,她相信这些人也会彻彻底底地明白,自己刚才到底说了怎样愚蠢的话!
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中,即使第二层楼上站了一些听众使得整个场次爆满,也没有人发出一点噪音。
当象征着音乐会正式开始的铃声从广播里响起后,先是色彩乐曲组的人员先入座,接着便是打击乐器组、铜管木管乐器组,和最后的弦乐器组依次从舞台的两侧走入,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当所有成员完全全部就位后,艾伦·斯威尔先生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西装,笑着从舞台左侧走上台。顿时,全场爆发起了热烈的掌声,给这位著名的指挥大师送上最崇敬的问候。
等到斯威尔大师与乐团人员进行一番交流后,他轻轻抬起手,刚一放下,便有娓娓如溪水般叮咛的音乐声流出。
纽爱这次演出的曲目都是他们最为人所知的几首著名交响曲,例如德沃夏克的《自新世界》、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和《第八交响曲》等。
这些熟悉的音律一出现,便让场中的听众迅速地陷入了美妙的音乐殿堂中,一时间也忘记了自己原本可是抱着“看看那位新人到底是何许人也”的心情进场的。
一首接一首的音乐让在场的所有听众都如痴如醉,就连李悦悦也很快进入到那种纯粹欣赏的氛围中,等到《幻想交响曲》结束时,李悦悦一脸满足地歪着头,一个眼尖,忽然便眼尖地发现了那正从后台走上舞台的青年!
音乐厅中的所有人只见到一个俊雅秀气的青年从舞台的左侧进场,他的手中拿着一把浅黄色的小提琴,穿着的是与纽爱众人一样的黑色小西装,却打了个白色的领带。洁白的颜色衬得那青年本就昳丽的面容更加好看了几分,让场下的人也呆了呆。
过了片刻,他们才忽然意识到:这就是……戚暮!
曾经有人在某西方音乐杂志的论坛上评价过一些知名音乐家的气质与长相问题,一开始大家还偏向于拉/弹琴比较优秀的人,基本上气质也差不到哪儿去,直到有人提名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
但是总而言之,古典音乐界虽然不像娱乐圈一样到处都有养眼的美女帅哥,但是大多人也有一种沉淀内敛的气质,让人看了就比较舒服。可以说,长得好看的虽然不少,却也不多,而如今……他们便见着了一位。
等到戚暮与斯威尔先生以及首席握手交流结束后,台下有些观众还愣愣地没回过神来,过了一会儿才小声地嘀咕道:“确实长得不错啊,不知道……小提琴拉得怎么样,该不会是个绣花枕头吧?”
而李悦悦此刻自然听不到这些人的声音,她只见到青年有礼貌地向台下鞠了一躬,等到他再挺直腰板站立起来之后,戚暮自然而然地将琴弓轻轻放置在了琴弦上。
戚暮抬起眸子看向斯威尔先生,等待着他的号令。
下一秒,悠扬婉转的黑管乐声第一个响起,将整场稍有躁动的气氛全部压下。在一段轻缓的乐声过后,感受那个临近的点越来越近,戚暮微微眯了眸子,倏地……
拉响了琴弓!
作为被特殊邀请的小提琴手,戚暮并没有坐在原本首席该坐的位置,而是直接站在了斯威尔先生的身子左侧,进行自己的表演。
西贝柳斯的《e小调第一交响曲》一共分为四个乐章,两段速率略有差别的行板、一段短暂的谐谑曲快板,以及最后近似于幻想曲的行板。这首曲子十分轻快,小提琴作为高声吟唱的主旋律,将整首乐曲的节奏掌控完全。
青年的左手在琴弦上飞快地舞动着,舞台上方耀眼的照明灯照射在他的身上,将本就白皙的手指映衬得仿若透明。
李悦悦屏住呼吸,一边听着,一边看着,她只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要飞离座位了,脑海里只有越来越激昂的音乐在不停地上扬。
那节奏越来越快,那音乐越来越热烈,到最后,只见站在乐团前方的青年猛然一个甩弓,刚刚还激动非常的音乐声陡然一滞,在爆发到最高点的时候瞬间停止住——
不是就此停歇,而是……酝酿更深!
这场音乐会不是李悦悦听过的第一场,但是……却是她这辈子最难忘的一场。
她坐在第一层楼中间的位置,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不停地看着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
有的时候,戚暮微微蹙着眉头,随着渐渐深沉下去的音符而凝重了神色。有的时候,戚暮慢慢勾起唇角,给那个微笑看向自己的指挥报以一个温和灿烂的笑容。
当全曲进行到最后一段十三分钟的行板时,积累已久的乐声已经浓郁到发酵。磅礴恢宏的音乐,激烈强大的乐符,所有听众都为这包含着无尽气势的乐声而情不自禁的臣服,等到最后整个小提琴声在最高点完全爆发时,甚至有人激动地握紧了手指,有人忍不住地红了脸庞。
最后一个音,终于是落下。
全曲终了。
明明全曲有四十分钟的长度,可是没有一个人觉得这时间太久!
那样气势壮阔的音乐仿佛还在他们的耳边徜徉着,等过了几分钟,才有人如梦初醒般的大喊了一声“bravo”!自此,响彻天际的掌声真正地掀翻了音乐厅的屋顶。
而舞台上,那个形容昳丽的青年抬手擦了擦额上的细汗。
他怔然地望着舞台下已经全部站立起来鼓掌的听众们,握着琴弓的手指渐渐缩紧,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涌上了心头。
2015年12月18日,这是戚暮再征世界乐坛后的第一次小提琴首席表演。
在港城,海洋音乐节。
第四十章
这一场盛大的音乐会在《e小调第一交响曲》缓缓结束时,真正地落下了尾声。
因为是这次海洋音乐节的最后一次乐团交响晚会,而全场也已经进行了二个多小时,纽爱官方就没有再多准备一首安可曲。所有的成员一起站立向观众鞠了一躬后,便各自向两侧散场。
戚暮刚回到台下,还没将自己的小提琴放入琴盒内,便有不少人走到他的身边,笑着向他祝贺。来自同乐团合作成员的称赞与鼓励,是对戚暮最好的支持,他也笑着给这些成员们赞美,后台的气氛和和融融。
等到戚暮将小提琴放入了天鹅绒琴盒后,他还没再做些什么,忽然便听到一道低醇的男声自身后响起:“今晚,你表现得很好。”
戚暮回首一看,只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到了后台、并且站在他的身后。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今天仍旧将自己裹得十分严实,似乎是也知道台下有很多观众都是冲他而来的。
听了闵琛的话,戚暮姣好的眸子不由弯成了月牙形,他点点头,道:“谢谢你的赞美,我觉得……”
“戚,你的表演真是太棒了!”粗犷的男声直接打断了戚暮的话,这是纽爱的首席小提琴手胡克·斯巴特,他与卡尔教授一样蓄了一把浓密的大胡子,如今正用力地一掌拍在戚暮的肩膀上,朗笑道:“原本我还担心你不能掌控四十分钟的长篇交响曲,没想到你表现得竟然比排练时还要优秀!”
戚暮被那重重的一巴掌拍得差点岔过气去,原主的身体十分虚弱,看上去还算强悍的样子,其实骨子里早已比掏空得不行。戚暮虽然已经坚持锻炼两个多月,但是还没强壮到能够接受这大胡子一巴掌威力的程度。
戚暮不着声色地往一旁让了两步,确认自己逃离了那危险区域后,才无奈地笑道:“胡克先生,多谢您的赞美,您的演绎也十分优秀。”
胡克大笑了几声,过了一会儿才好像突然发现站在一旁的闵琛,他的笑声戛然而止,过了半晌才惊道:“柏特莱姆先生竟然也在?啊,大师您的眼光真是太棒了!戚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真不愧是您看中的!”
闵琛轻轻颔首,嗯了一声。
胡克竟然完全没有被闵琛这堪比冰山的态度吓跑,他浑身上下的摸了个遍,接着似乎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笑眯眯地递上去:“柏特莱姆先生,能给我……签个名吗?我家小天使非常喜欢你,我想拿回去给她做礼物!”
闵琛:“……”
等到闵琛在那皱巴得宛如破烂的纸上签了名后,那胡克便兴奋激动地离开了。
男人清冷的眸子刚刚转到戚暮的身上,闵琛才张开了口还没说话,只听斯威尔先生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嘿戚!今天和你合作真是太愉快了!哦,闵你也在这吗?闵你的眼光果然是好,戚的表演真是太令我惊艳了,我想今天以后他的名声一定会传到每一个乐迷的耳中!”
这一路上几乎没有停息的夸赞,戚暮自然是要笑着感谢回去的。等到二人好不容易出了音乐厅的大门时,戚暮竟然难得地觉着自己似乎已经……笑僵了。
美国人的热情,你永远不要去怀疑,尤其是这个热情到让人……笑到面瘫的纽约爱乐乐团,他们的热情,更是让戚暮都无法承受住了。
或许是纽爱的这场音乐会太过于火热,当戚暮从小道上离开音乐厅的时候,寂静安宁的小镇砖路上竟然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路人。再回首一看,很容易便发现还有不少人还聚集在音乐厅旁的小广场上,兴致勃勃地与旁人讲述这场音乐会的磅礴盛大。
入了秋的港城,即使是位于热带,当夜色降临时也多了几分凉爽。俊逸漂亮的青年将脖子上的白色领带稍稍松了松,让凉风吹拂过自己的脸庞,但是脸颊上因为激动兴奋而产生的红晕却始终无法消失。
青年白皙的皮肤上透露着一层淡淡的粉色,一手提着琴盒,戚暮说道:“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真的很棒!斯威尔大师真的水平很高,在第二乐章的时候我听到第二小提琴组有一个音走快了一拍,他也很冷静地处理下来了。”
小镇道路上的路灯光晕黄黯淡,走在这样的地方即使是相隔两米,不仔细观察都不会发现身边是什么样的人。因此闵琛很早就将那一套遮挡面容的“设备”取了下来,此刻他抬起凤眸望了戚暮一眼,问道:“你很高兴?”
戚暮笑着颔首:“嗯,纽爱的水平确实很高,我想能听上这样的一场音乐会,是每个音乐爱好者最大的憧憬吧。”顿了顿,戚暮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微微一愣,然后语气愧疚地说道:“之前因为我的原因让你暴露了身份,所以你今晚不能坐在观众席上听音乐会,真是抱歉。”
从来不会有人在音乐会开场以后还戴着帽子和墨镜,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所以闵琛今晚并没有坐在台下听这场音乐会,而是在后台隔着一层墙听。
所有人都知道,台下的观众中有不少是因为“闵琛”这两个字而赶来的,如果是在其他正式严肃的音乐会上也就罢了,但是节日的气氛总是会感染人们的心情,闵琛并不想引起骚动。
对于戚暮的愧疚歉意,闵琛垂着漆黑的眸子看了他一眼,良久,就在戚暮以为得不到对方的回答时,他忽然轻轻叹了一声,道:“我没有什么关系,纽爱的音乐会我听过很多次。不过……今晚他们对你的称赞,你只需要听关于你的那部分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管太多其他的事。”
这话让戚暮脚下的步子瞬间一滞,他惊诧的转首向闵琛看去,却见后者正微微抬首望着那一片化不开的夜色,眸色深沉,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时间无法明白闵琛话语间的意思,戚暮凝着眉头思索了许久,等到又走过了两个路灯,戚暮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闵琛走了两步,接着发现一旁的青年似乎没有跟上来,这才转首向他看去。
只见在昏黄黯淡的路灯下,青年白色的领带被笼罩上了一层浅浅的黄色,他黑色的头发也被照得泛了些金黄。戚暮怔然地望着前方停住脚步的男人,两人对视了片刻,他才立即抬步赶紧跟了上去。
在刚才那一瞬间,戚暮总算明白了,闵琛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刚才在音乐会结束之后,后台里所有人在夸赞戚暮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加上了一句“闵你的眼光真好”或者是“柏特莱姆先生真是很有眼光”。即使是在夸赞这个耀眼的青年,他们也总是会将这份荣耀与“闵琛”这两个字挂钩。
甚至就算是斯威尔先生,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而闵琛刚才的话则是想要告诉戚暮:你的实力与我无关。
萧瑟凉爽的夜风中,戚暮忽然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从心口往身体的四周流去。
在很小的时候,他的养父母曾经教会他这样一个道理。有的人,看上去十分好心热情,但是他们总会在帮助你的同时,尽力地表现自己、让别人来夸耀自己。而有的人,他们看上去似乎冷淡而不好亲近,但是他们真正想帮助你的时候,却总会将自己隐在影子里,不去彰显自己。
其实,这也是一种温柔。
只有足够细心的人,才会注意到、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温柔。
暗云在夜色中流动,皎洁如华的月光穿过薄薄的云絮洒在了这片土地上,这个让无数乐迷疯狂激动的夜晚已经正式落下帷幕,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纽约爱乐乐团的乐迷真是遍布了全球,前一天晚上的音乐会刚刚结束,第二天整个港城、整个华夏、甚至是全球的各大音乐杂志报刊都对这场音乐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报道,就连一些非音乐类的知名报刊也有快讯。
一大早戚暮才刚起床,已经接到了不少祝贺的电话。其中像郑未乔、谭老和杜胜这些人是早就知道他要参加纽爱的音乐会的,一来电话就是对他的表现道贺一番,接着便索要这次音乐会的专辑充当戚暮港城之行的礼物。
这些老人家一旦厚起脸皮,戚暮还真招架不住。但是等他到了音乐节打算去买专辑的时候,却被告知:“纽爱的音乐会专辑?今天早上刚出来就被抢光了啊!……诶那个,你是不是昨天晚上表演的那个戚暮啊?你能不能……在我的专辑上签个名?”
戚暮:“……”
签完名以后的戚暮赶紧地跑到了纽爱昨晚演出的音乐厅,幸好乐团还没有正式离开,胡克先生听了戚暮的请求后,大笔一划就豪爽地送给了他十几张专辑,戚暮想要付钱他还不乐意了。
大胡子首席拉着戚暮的身子,小声地说道:“其实小七啊,这里面有张专辑本来就是要给你的,而其他的嘛……就当是我送给你的吧。”
戚暮微微一怔,有些诧异地问道:“胡克先生,您这全部送给我,是不是有点……”
戚暮话还没说完,便见这大胡子竟然扭捏起来,半晌后,才小声地说道:“你和……咳,你和柏特莱姆先生应该很熟吧?我听斯威尔先生说,他对你很不错,也很欣赏你。那以后……以后如果有机会,你可不可以让我也走走后门,拿几张柏爱的音乐会门票、得到几个柏特莱姆先生的签名专辑?诶诶,我肯定是会付钱的啊!你可别误会!”
“……”沉默了一会儿,戚暮说道:“您昨天不还是说……那签名是给您女儿的吗?”
胡克先生脸上一红:“我这哪儿好意思当着柏特莱姆先生的面,请求签名啊,只能拿我家宝贝说事了。我家宝贝才两岁……虽然每次放柏特莱姆先生的曲子时她都很高兴,但是她现在连话都说不利索呢……”
戚暮:“……”
接下来,在戚暮义正言辞地拒绝后,他一共花费了一千多港币,正式地将这十几张专辑全部原价买了回来。
看着胡克先生一脸哭丧的表情,戚暮终于还是于心不忍地说道:“其实胡克先生……我和闵琛也不是那么熟悉,但是您放心,如果我有这个机会,一定会帮您说几句话的。”
大胡子立即喜笑颜开,赶紧又塞了一张专辑给戚暮,还死活不肯多收钱,“你都直接喊柏特莱姆先生的名字了,那肯定非常熟悉啊!小七啊,你就不要再谦虚了!”
戚暮:“……”
戚暮还真是因为觉着自己对闵琛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才会拒绝胡克先生的。不过他已经暗下决心,要是他以后真的能够帮助到胡克先生,那他一定会尽全力!
此时的戚暮还不知道,他的这个决心……对于大胡子胡克来说,简直直接实现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梦想。
偶像有录制新专辑了?
第一个买到!
偶像有新的音乐会了?
第一个拿票!
所以说,胡克先生还是相当有眼光的,这第一次做投资……
就投中了一个世界上回报最多的——潜·力·股。
第四十一章
华夏有个成语,叫做否极泰来。
港城海洋音乐节前期因为官方人员的失误,在宣传传播方面出现了极大的错误,使得今年的音乐节与往年的人流量相比要低了两三成。但是既然一切已经倒霉到极点了,怎么也就该幸运一次了吧?
先是纽爱的招募比赛作为一个噱头,成功地引爆出了闵琛也到场参加音乐节的大新闻,之后又是一位华夏的青年小提琴手与纽爱携手合奏,使音乐会获得圆满成功。
当今年的海洋音乐节正式告一段落的时候,很多人回首再想想这十多天的音乐节之旅,竟然有不少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其实……这一次的海洋音乐节好像是我这些年参加过的最有趣的一次?”
而这些,此时的戚暮自然是不知道的。早在音乐节结束的当天下午,他便乘着飞机回到了b市,刚踏上b市的大地,戚暮深深地呼吸了两口华夏首堵的空气,又是怀念又是无奈地说道:“还是这个感觉,最熟悉啊!”
闵琛:“……”
离开了南方温暖的气候,12月的北方冻得似乎连空气都能凝固成块。森冷如铁刀子的寒风呼啸过街口,深夜的街上人烟渐渐稀少,等到戚暮从机场回到家中时,已经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为了感谢这段时间对方对自己的照顾,戚暮邀请闵琛明天来自己家中作客。获得邀请的时候闵琛倒是惊讶了一瞬,接着他便点头答应了。
圣诞节对于西方人来说,其重要性完全不下于华夏的春节。戚暮上辈子虽然一直在欧洲长大,但是他对于圣诞节倒不是很看重,他的养父母都是华夏人,一年到头从来不会过一次圣诞节,倒是对春节念念不忘。
最多就是再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每当到了圣诞节时,那个最冷酷的女院长会施舍一样地多给他们一块甜甜的巧克力,除此以外,戚暮也没其他更多的感触了。
而这一次戚暮主动邀请闵琛,既是因为他知道对方圣诞节没有回欧洲、一个人在华夏应当十分寂寞,而另一方面,他也是想借此机会感谢对方在音乐节上对自己的关照。
戚暮考虑得十分简单,但是他却没想到,就隔了一堵墙的地方,在那间大到能够养鲸鱼的客厅里,某个一贯淡漠的男人正面色凝重地看着沙发上各式各样的领带、领带夹和袖扣出了神。
在这晃眼到能让选择困难症患者崩溃的场景中,俊美优雅的男人淡定地看了足足有十分钟,最后还是闭上眼睛随手一指,然后才挑出了一条深蓝色的细长领带、一只镶着白色亮钻的领带夹和一对蓝宝石袖扣。
等到约定的时间一到,闵琛很快地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着,接着捧起了放在玄关处、今早刚刚订送过来的白百合,踏出了自己大门。他面无表情地走到隔壁屋的门口,按响了门铃。
不过一会儿,门内便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吱呀——”一声,大门打开。
闵琛:“……”
大门内长相柔美的女人:“……”
不过片刻,闵琛侧开身子往一旁的门牌号上看了看,又看了看,确认自己是真的没有走错后,那俊挺的眉头早已皱成了一团。
没等闵琛开口,屋内便传来一道熟悉的男声:“嫂子,是谁呀?”
那温煦的女子笑着回头说道:“小七,你看看……这是你说要请的朋友吗?”
半晌后,戚暮围着一条白色的围裙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他一看见门外站着的男人,下意识地噗哧笑出了声,无奈地说道:“闵琛……其实只是在家里一起吃顿饭,你不用穿得……这么正式的。”
只见在屋子外,身姿清俊的男人穿着了一身雅黑色的贴身西装,衣服的每一处地方都被熨烫的服服帖帖,就连头发也用发胶向后固定了造型,看上去似乎下一秒就能直接登台、拿起指挥棒开始演出。
闵琛沉默了片刻,没等他回答,戚暮忽然发现了对方捧在手里的那一大束白百合,他愣了片刻,最后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戚暮的眼中闪过一丝愧疚,他无奈地叹气道:“抱歉,是我忘了,昨天晚上应该和你早点说清楚的,让你多费心思了。”
戚暮的话让闵琛倏地一愣,眼底的失落顿时一扫而空。
闵琛认真地望了戚暮片刻,然后慢慢地勾起薄唇,低笑道:“没有关系,是我想太多了。”
夹在中间不知道该说写什么的柔美女子:“……”
“诶媳妇儿,你站在门口干什么呢?咋不进去,小七那边准备得怎么……样……”
“啊啊啊!!!闵琛!!!!”
接着便的叮咛哐啷的一通乱响,郑未乔刚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在地上摔了个七零八落,几个人一起上去将东西收拾好后,一起进了戚暮的屋子。
当所有的饭菜全部都上了桌后,郑未乔的妻子赵悦一边盛汤,一边笑着说道:“小七的厨艺真是不错,我原本以为今天我还需要来多帮帮忙的,看来是我想多了呢。”
赵悦并不是音乐圈里的人,看上去十分温柔的她在外却是一名果断精明的律师,虽然有一个从事古典音乐行业的丈夫,可是她对却圈内的事情一点也不了解,因此在看到闵琛的时候她一时间都没认出来这是谁。
当然,对于赵悦来说,这好像真的只是一次简单的便饭,大家聚在一起庆祝庆祝。来之前郑未乔也说了,戚暮前几天在港城的海洋音乐节上表演得很棒,海外的很多媒体也报道过他的事情了,所以赵悦也只想着今天来给戚暮庆贺。
就像戚暮没有意识到圣诞节是一个多么隆重的日子一样,郑家夫妇二人也没觉得这日子有多重要,于是在餐桌上,只有一个穿着正装、冷峻凛然的男人面东而坐,看上去与其他人十分格格不入。
郑未乔这是第一次和闵琛接触,虽然之前他和戚暮通电话的时候戚暮一直告诉他,闵琛本人并不像他外表看上去的那样难以接触,但是真的要与这样的业内巨擘同桌吃饭……郑未乔还真是有点不大适应。
这还幸好郑未乔现在只是半个圈子里的人,倘若他现在还在乐团里演奏小提琴,恐怕见着闵琛的时候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了。
这一餐饭刚开局,气氛就十分僵硬。戚暮自然只得一次次地活跃气氛,而身为律师、口齿伶俐的赵悦也经常说些笑话,但是等到一顿饭结束,郑未乔还是偷偷地把戚暮拉到了一边,先是给他塞了一个红包,然后悄悄地说道:“小七啊,以后……还是别让我和闵先生一起吃饭了吧。”
在郑氏夫妇的心目中,戚暮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孩子,所以他们经常会给他一些零花钱花花。
戚暮赶紧地将红包又塞回郑未乔的手中,他无奈地道:“郑哥,其实闵琛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真的,你和他多相处一段时间你就明白了,他脾气真的很好的。”
谁料一向镇定、斯文淡定的郑未乔却突然哭丧了脸,语气悲叹道:“小七啊,不是你郑哥有偏见,只是一看到闵先生……我就想起当年老师罚我练习了一个月的《康斯进行曲》啊!就算过了八年,我也没忘了那首曲子是有多么恐怖,我一看见闵先生就想起那噩梦般的一个月啊……”
戚暮:“……”
《康斯进行曲》是《d大调第九号小提琴奏鸣曲》的第一乐章,这首交响曲是闵琛在二十一岁时写下的,全曲一共有四个乐章,其中,第一乐章的小提琴乐段表演难度最高,甚至被一些专业小提琴手都偷偷地称为“地狱”。
虽然与帕格尼尼的二十四首“魔鬼乐章”相比,闵琛毕竟主攻钢琴,这首《康斯进行曲》在技巧方面还是稍逊一筹的。但是在当代音乐家所写下的小提琴乐曲中,这首曲子若是问鼎难度最高,绝对没有任何人会有一点疑义。
见着郑未乔一脸“见了鬼”的表情,戚暮也不好再劝他。等到他送了郑未乔夫妇下楼之后,戚暮刚回到屋子,便见着闵琛竟然在……端·盘·子!!!
戚暮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一时间连大门都忘了关上,便低声惊呼:“你还会端盘子?!”
某位深度洁癖患者刚刚才小心翼翼地捏着盘子的边缘将其拿起来,突然听了这话,手指间猛然蹭到了一点褐色的酱汁。闵琛顿时黑了脸,身子也陡然一僵。
等到两人一起在厨房里开始整理碗筷的时候,戚暮一边洗碗,一边感慨似的说道:“今天真是谢谢你了,闵琛,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热心地留下来帮我打扫,也没想到你居然还会端盘子。”
端完盘子就在一旁干站着、什么事都没做成的闵琛:“……”
说着说着,戚暮又再次感慨道:“话说你居然还真的会端盘子啊,真是不可思议啊……”
闵琛:“……”
怎么感觉……好像他端的不是盘子,是炸药?
嗯,肯定是错觉。
第四十二章
在这样萧瑟寒冷的冬夜,就算是白日里人流如潮的b市街道上,如今也是空空落落,只有几辆车飞速地驶过街头,很快又消失在了凄凄的寒风中。
这片高级小区的治安还是不错的,门口都设有专门的安保系统,让闲杂人等无法随意进入。虽然说是高级公寓,但实际上也就只有三栋楼,戚暮住在最后一栋的第26层。
这栋楼一共就只有27层,戚暮最近才知道原来整个27层早已被闵琛单独买下了,与楼下的26层打通,形成了一间别样的双层小别墅。可以说在最高的两层中,除了他这间在闵琛之前就被人买下的单身公寓外,其他的早已全是这个男人的资产。
而此时此刻,这两层楼的灯光几乎熄了大半,只在戚暮的小公寓内闪耀着昏黄温暖的光芒。戚暮将餐桌上的东西收拾好了以后,闵琛并没有立即就走,他望着戚暮挂在墙上的一幅幅油画出了神。
戚暮收完东西时,一个抬头正好见着闵琛正盯着一幅油画看,他走上前看了会儿,然后笑道:“这些画是我之前从b市的一个小画廊里买下来的,这画家的风格很好,很有列宾的感觉,十分生动传神。”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指了旁边的一副麦田秋收图,浅色的眸子弯起,说道:“这副秋收图和列宾早年的一幅作品很像,虽然没有列宾那么激进深刻,但是也有几分神韵。我记得列宾的那副画现在正挂在日内瓦音乐学院的第一排练厅,被珍藏着呢。”
原本闵琛正仔细地端详着这幅作品,听了戚暮的话,他深邃幽黑的眸子微微一眯,就在戚暮打算再为他介绍第二幅作品的时候,他忽然看似随意地开口问道:“日内瓦学院里有这幅作品吗?我去年去那听毕业音乐会的时候,似乎没有看到。”
忽然被提问,戚暮下意识地回答道:“有啊,难道说最近几年被收起来了?也有可能吧,毕竟德维尔教授对那幅画……”戚暮的声音陡然一顿,他突然感到喉间一阵梗塞,仿佛这才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话里有些不对。
良久,他才笑着说道:“我也是听说的,据说日内瓦音乐学院的德维尔·卡特教授有珍藏那幅画,我对那幅画也是很有兴趣的。小时候听母亲讲过,她去日内瓦学院的时候似乎就有参观过那幅画。”
原主的记忆里,戚母年轻的时候确实是有去日内瓦学院参加过音乐会,因此戚暮这话也算不上是谎言。至于戚母到底有没有见过那幅画……戚暮还真是一点都不知道了。
戚暮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为自己说漏嘴的话做出了反应,这样的事件倘若发生在杜胜或者郑未乔身上,他们可能会稍稍惊讶一下,但是听了戚暮的解释后,便也能接受。
而如果是谭正辉,可能会感到一些疑惑,但也不会再多想。
但是,此刻站在戚暮面前的人……是闵琛。
戚暮装修这间小公寓的时候还是花了些心思的,都用了聚光灯将这些画作打亮,而这个时候,那白色的光芒从一侧漫反射在男人俊美的脸庞上,让那本就深刻的五官显得更立体了几分。
闵琛只感觉脑中似乎闪过一道灵光,但是当他想要去抓捕时,却又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他微微眯了眸子,良久,才轻轻地“嗯”了一声,道:“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可以让丹尼尔去日内瓦学院看一眼,柏林到日内瓦……并不远。”
眼见着对方似乎没有起疑,戚暮的心里稍稍松了口气,他摇摇头道:“不用这么麻烦了,又不是什么大事。”顿了顿,戚暮笑着转移话题道:“对了,今天没有提前告诉你是这么简单的一顿饭,真的是很抱歉,大概……让你失望了吧。”
戚暮都能想象出来,柏特莱姆家的平安夜绝对不可能只有简单的八菜一汤。
闵琛幽邃深远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凝视了一会儿,半晌后,他摇首道:“你的菜做得很好,我不知道你这么会做华夏菜。”
戚暮笑道:“都是以前和父母学的,他们对于华夏美食非常热衷。你能够喜欢我很高兴,我真的很感谢你在港城的时候……做的事情,在我去拿谱子的时候,你大概和斯威尔先生说了些什么吧?他在排练的时候,对我十分亲切。”
作为一个做好事从来不留名的优秀男人,闵琛轻轻摇头,反问道:“我没做什么特别的,你不是说,斯威尔的脾气特别好的吗?”
其实戚暮早就从斯威尔先生那儿得知,眼前这个男人早就在斯威尔面前推荐了自己一番,可是偏偏……他还不肯承认了。这大概也算是某种……谦虚?
想了想,戚暮也不再纠结于这个问题:“总而言之,真的是非常谢谢你在港城对我的照顾。”
“我只是在报答你。”
戚暮:“?”
闵琛语气沉着,面色淡定:“报答你帮我打虫子。”
“……”
这不过四五十平米的单身公寓,就算装饰得再过精美,欣赏了十几分钟后也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参观的了。此时距离零点还有一段时间,戚暮知道,对于很多传统意识比较强的西方家族来说,一起守着平安夜零点,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虽然他个人对守夜这件事没有一点兴趣,但是一想到对方要独自一人回到那数百平的房子里一个人孤孤单单地等待十二点钟响……戚暮摇了摇首,最终还是有点心软地叹了声气。
既然对方都帮自己这么多了,多回报一些……又有何妨?
“其实在你那天敲我家门之前,我都不知道你就住在隔壁。”戚暮从保温瓶里倒了杯温水,递给了闵琛,继续说道:“没想到这么久了都不知道隔壁住着的是谁,也真是有点搞笑了。”
闵琛结果那杯温水,说:“我似乎……没有听到隔壁有琴声传过来。”
戚暮闻言一愣,然后哭笑不得地说:“我每天都会在琴房里练琴,为了防止打扰到邻居,特意换了隔音效果比较好的材料。”顿了顿,戚暮又诧异地说道:“不过我每天只会练习几个小时,似乎也没听到……隔壁有琴声?”
戚暮可记得,之前他进入隔壁屋子的时候可有看到,在闵琛的客厅旁,有一架漂亮的黑色斯坦威钢琴高傲地矗立在硕大的落地窗前,那姿态真是优雅至极。
某个每天连一个小时的练琴时间都没有的男人听了这话,脸色先是稍稍黑了黑,良久,他才轻轻地咳了一声,说:“大概是你练琴的时候……我也正在练琴吧。”
戚暮明白地点了点头。
闵琛眸色一深,极快地转移话题:“之前倒是没看到你的琴房。”
戚暮闻言微怔,既而莞尔:“也不是什么多好看的地方,就是普通的琴房。”说着,他便热情地领着客人往琴房走去,戚暮打开门开了灯,一个简单朴素的琴房便出现在了眼前,他说:“我对琴房的要求不高,所以装饰也普通了一点。”
闵琛微微颔首,视线在琴房里环绕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桌子上的琴盒上。“你会帕格尼尼的《l》吗?”
戚暮下意识地回答:“嗯,帕格尼尼的曲子我之前都有练过一段时间。”
“我很喜欢这首曲子,可以……听你演奏一遍吗?”
忽然听到这话,戚暮惊诧地转首向身边的男人看去。只见闵琛正垂眸望着自己,那目光深沉专注,带着些请求的意味,让戚暮有些震骇住了。
任何一个小提琴家,倘若他能够让闵琛主动要求听他的演奏,那绝对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和其他音乐大师相比,闵琛真的是一个很淡漠的人,他主动产生好奇的音乐家很少,但是无一……不在后来,成为著名的音乐大家。
柏爱如今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里就是闵琛唯一一个感兴趣、主动想要听他演奏的小提琴家。
而如今,出现了第二个。
没有产生一丝畏惧,戚暮自信地勾起唇角笑了起来,那志气满满的模样让青年本就好看的面容更加耀眼了几分。
他认真地点头,语气坚定道:“好。”
取出小提琴,稍稍擦拭松香,脱谱直接演奏。
这一切做得顺手无比,宛如行云流水,那轻快华丽的音调便从小提琴的音孔中流淌而出。这首《l》翻译成中文就是《钟声》,但是它还有一个独具特色的译名——《帝王之钟》。
这首曲子大多是轻快的跳音,就算是放在帕格尼尼的曲子里,也算是难度颇高的了,很多小提琴手都不能掌控好,因此在闵琛开头提出这首曲子的时候,其实也是给了戚暮一个挑战。
但是,这首曲子却偏偏是戚暮上辈子最为擅长也最为喜欢的曲子之一。
在日内瓦学院的毕业音乐会上,戚暮便是演奏了这首《钟声》,成为完成了自己最后的献礼。甚至是在后来面试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几首曲目中,这首《钟声》他也有演奏。
这首曲子对戚暮的意义真是十分重大,甚至是他上辈子单独录制的那张专辑里的五首曲子中的一首。
只听在安静的琴房内,那欢快的音乐声迫不及待地从琴弓下跳跃出来,每一个音符都在空气中舞动着,将室内寂静的气氛打破,似乎想要将这里渲染成一片欢快幸福的海洋。
早在拉出第一个音的时候,戚暮就已经完全沉醉在音乐的世界中。这每一个按弦、每一个琴弓的跳动,都早已刻印在他的记忆深处,当拉出那熟悉的音律时,他仿佛回到了当年背着琴盒来到维也纳交响乐团楼下的那个清晨。
如果不面试成功,就只剩下离开维也纳这一个结局。
青年白皙修长的手指在四根细细的琴弦上来回按动着,手指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有的时候都让人目不暇接,只能用耳朵勉强听到那优美动人的音乐。
大概是太沉浸于音乐中无法自拔了,戚暮并没有发现,当他刚刚演奏了不过一分钟的时候,那个坐在自己面前聆听的男人就已经彻底僵硬了身体,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望着他。
狭长的凤眸微微睁大,闵琛的手指也轻轻颤抖着。
丹尼尔和这个男人相处了十几年,但是倘若让他看到此刻闵琛的模样,他也绝对会惊讶到脱口说出:“天哪,闵,难道是世界末日了吗?你怎么这么惊讶?!”
在这长达九分多钟的乐曲声中,闵琛极好的耳力让他即使是处于一种惊骇的心情中,也能将每一个音符都彻底地捕捉到。
手指在琴弦上的每一个滑动、琴弓飞舞般每一个的跳跃,这每一个音符都是那样的熟悉,而当它们汇聚到了一起,就形成了一首独特的、只属于戚暮的——《 el》。
这同样也是一首,只属于陆子文的……《 el》。
第四十三章
简单朴素的琴房内,华丽的小提琴转音不停地奏响着。戚暮是一个考虑周全的人,这些年来他很少会自信地认为自己对那首曲子十分擅长与熟练,但是这首《钟声》他却敢信心十足地说上一句:“我很擅长。”
只见那琴弓在琴弦上飞快的跳跃着,每一次只是弹起一点点的高度,又被这位技巧娴熟的演奏者快速地掌控住。能够被成为小提琴之王,帕格尼尼凭借其耀眼卓越的小提琴技巧一向为世人所称道。
对于技艺不精的小提琴家来说,这首《钟声》自然是场噩梦。而对于技巧熟练的戚暮来说,他却早已完全地沉浸在这首曲子中,直到全曲结束时,他还有些沉醉在那熟悉的乐声中,难以自拔。
等到戚暮回过神的时候,正好听到悠远绵长的钟声嗡嗡响起。
今天是平安夜,b市很多地方的大塔钟都在会午夜十二点的时候敲响,钟鼓奏鸣的声音非常具有穿透力,即使是在戚暮的琴房里也可以听到一些余音。
戚暮将自己的小提琴放入了琴盒中,一边笑着说道:“没想到这就过了十二点了。”将琴盒扣上后,戚暮转身看向坐在对面的男人,语气轻快道:“圣诞节快乐!”
闵琛早已敛了眸子,仍旧是往常那番镇定冷静的模样。他点点头,道:“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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