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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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作者:莫晨欢
文案:
陆子文出身贫寒,奋斗一辈子,年逾三十终于即将踏上那个象征着最高荣誉的金色大厅,却在上台前一个小时却被爱人害死。
再一睁眼,竟重生在古典音乐圈的堕落新星戚暮身上!
谁用音符控制世界?
谁又是古典之王?
戚暮:征服了你,我就是古典之王!
闵琛:……你开心就好。
这是一个现代古典之王被重生而来的小提琴家撂倒的故事,报仇雪恨、重回巅峰,称霸世界古典乐坛之林!
阅读指南:
1、本文坚持1v1主受,金手指很粗,必须爽文。
2、作者不是音乐专业,资历也有限,会查阅资料,但是术业有专攻,阅读以娱乐为主,有错误欢迎点出求温柔抽打。
3、本文架空时代,没有任何原型,请勿对号入座。
内容标签: 强强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戚暮,闵琛 ┃ 配角:罗遇森 ┃ 其它:复仇,金手指,钢琴,小提琴,古典乐,爽文
银牌编辑评价:
小提琴手陆子文被爱人害死后,重生堕落新星戚暮身上,绝对音感、两世感悟、勤奋拼搏,从华夏到巴黎、到维也纳、到柏林,一路高唱征服,最终顺带征服了世界古典音乐之王闵琛。这是一个征服与反征服的强强对抗故事,钢琴家与小提琴家谈恋爱,指挥与首席在秀恩爱。
弹琴说爱,作者笔下的古典音乐世界塑造的真实有爱,刻画生动,令人信服。文风诙谐幽默,语言优美流畅,小攻和小受之间的既有激情碰撞,也不乏温馨互动,携手登顶世界古典音乐巅峰。无数唯美动人的古典音乐贯穿全文,给读者强烈的视听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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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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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音乐协会金色大厅。
这是一座意大利文艺复兴风格的三层建筑,矗立在人来人往的街道旁。高耸直立的几根爱奥尼克式支柱将斜三角的拱券撑起,全是大理石的乳白色建筑,让人一眼便觉得恢弘大气。
这就是世界著名的维也纳音乐协会金色大厅的所在之处——
维也纳音乐之友协会大楼。
已经临近了傍晚,大楼前开始陆陆续续地停下一辆辆漂亮的轿车,一个个穿着正式的绅士、贵妇互相笑着从红地毯上走向大楼内,身影渐渐被大楼内金碧辉煌的光芒吞噬。
今夜,维也纳爱乐乐团将在金色大厅里展示一场别开生面的演出。
指挥是全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的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也是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只要有多伦萨指挥的音乐会,从来都是座无虚席,更不用说他与维也纳爱乐乐团的强强结合,那更是让人期待不已。
强大的指挥,出众的乐团实力,这场音乐会唯一让人觉得纳闷的便是在压轴曲目《蓝色多瑙河》的演绎中,小提琴首席上赫然印下了一个华夏人的名字——
子文·陆。
按照中文的顺序就是:陆子文。
来宾里的大多数人都听过这个名字,似乎是维也纳另一个著名乐团——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小提琴副首席。他们再仔细一想,大概还能记得那是个黑发黑眼、颇为俊秀的东方人。
但是,能够成为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可不代表他有这个实力引领爱乐乐团在金色大厅演绎《蓝色多瑙河》。
《蓝色多瑙河》被称为奥地利的第二国歌,是每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保留曲目,这首曲子对于所有音乐界人士而言,都不是一首普通的圆舞曲那般简单。
因此,进入金色大厅里的听众们心中怀着疑问,有些好奇起来——
那个华夏人,真的可以将这首《蓝色多瑙河》演绎完美吗?
此时,距离这场音乐会正式开幕,还有两个小时。
金色大厅的后台准备室里,一个俊秀的黑发男人正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的琴弓上抹着松香。他的动作很仔细,非常虔诚,让那白色的马尾弓弦上均匀地布上白色的松香粉。
这不是陆子文第一次来到金色大厅进行演奏,但是……
这却是他第一次拥有自己的休息室。
如果没有特邀演奏嘉宾,一个乐团能够拥有休息室的只有两个人,指挥和首席。
这个首席,指的只能是第一小提琴组的首席。因为这个身份既是弦乐器的首席,也是整个乐团的首席,可以说是指挥之下第一人。
虽然陆子文今天只是《蓝色多瑙河》的小提琴首席,但是他也破格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休息室。
陆子文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爱乐乐团会邀请他来作为《蓝色多瑙河》的首席。
历史上也出现过一场音乐会出现不同首席的情况,但是这种案例还是非常少见的,尤其还是在原首席没有任何事故,并且在业内拥有赫赫盛名的情况下,居然邀请了陆子文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与其他人相比,陆子文大概已经算是拥有天赋的优秀小提琴手,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与爱乐乐团的那位首席小提琴大师比,他恐怕还是会差了一丝。
世界上有的人一出生就拥有超乎常人的天赋,远的可以说莫扎特4岁就开始作曲、崭露头角,近的可以说被誉为现代古典之王的闵琛,11岁便以柏林爱乐乐团钢琴首席的身份登上金色大厅的舞台,一曲闻名世界。
陆子文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些人的天份,因此他也便更加倍地去努力,年逾三十,终于是要以首席的身份站在金色大厅的舞台中央。
这一夜,对于陆子文来说恐怕是他这一生最大的机遇。
不成功,便成仁。
要么名扬四海,要么恶名扫地。
陆子文微微眯起了眼睛,依旧认真地擦着松香。
……
五分钟后,休息室的门忽然轻轻地敲响了几下,陆子文说了一声“请进”后,一个英俊的男子便笑着进了屋,开门便说:“子文,恭喜你了。”
陆子文见了来人一愣,然后欣喜地将琴弓小心放回了琴盒里,迎过去道:“遇森,你怎么来了?”一边走过去,他一边笑着说:“我以为你会在观众席上等着开场的,你是怎么进了后台的?”
罗遇森用力地抱了抱一脸惊喜的陆子文,解释道:“我怎么也跟着乐团在这里演出过一两次,工作人员里有认识我的,我报了你的名字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我进来了。”顿了顿,罗遇森又说:“子文,准备地怎么样了?”
拥抱结束后,两人的手指仍然紧紧牵着。
陆子文笑着点头说:“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反正只有一首《蓝色多瑙河》,我的压力……还不是很大。只不过这一次我一定要演绎好这首曲子,这恐怕是我这辈子最大的一次机会了,我一定要牢牢把握住。遇森,等音乐会结束后我定了一瓶92年的欧颂,去你家庆祝庆祝。”
闻言,罗遇森眼中闪过一抹幽光,英俊的脸上也露出一抹隐晦的颜色。他笑着又说了几句后,便道:“对了子文,我刚才好像看到有谁在外面叫小提琴首席,是不是在叫你啊?你要不要出去看看?”
听了这话,陆子文诧异地愣了一下,然后便让罗遇森在他的休息室里先等着,他去询问一下外面的工作人员。
就在那大门“咯噔”一下关上的时候,罗遇森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得干干净净。他转过头看向陆子文放在琴盒旁的水杯,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但是很快又被滔天的野心给充斥。
“子文……不能怪我,是你……是你运气太好了,挡了别人的道。要怪……就怪你自己吧,没有了今天晚上,你还有以后,你以后还可以再来这里。”
一边说着,罗遇森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胶囊,旋转了几下后便将其中白色的粉末倒进了那水杯里。等到胶囊里的粉末都倒完了以后,似乎是觉得有些担心不够,他又拿出了第二个胶囊开始倒了起来。
“遇森,你是不是听错了啊,哪儿有……你在做什么?!”
不过是短短一分钟,陆子文的去而又返让本就心虚的罗遇森手上一抖,那胶囊便落在了地毯上。他紧张地吞了口口水,赶紧解释道:“子文,你听我解释……这……这是维c,我担心你上台以后太紧张身体不舒服,所以才……”
“你给我维c可以直接拿给我,为什么要趁我不在的时候偷偷往我的水杯里面倒?”陆子文的大脑里飞快地闪过各种画面,他忽然想起以前听某些前辈说过的在某些乐团里,会出现一些因为嫉恨而故意使坏、让人在临场的时候无法上台的腌臜手段。
陆子文不敢置信地瞪大了双眼,惊道:“罗遇森?!你到底是什么意思?那胶囊里到底是什么东西?”
罗遇森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为了保险起见的第二颗胶囊居然会被陆子文撞见,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想到,事情就是这么巧,在陆子文刚出门还没走几步就碰上了路过的工作人员,知道了根本没有人找自己的事情。
这两件事如果没有其中任何一件,恐怕今天罗遇森的行为便不会被陆子文发现。
但是,它便是这样巧合地都发生了。
罗遇森脸色煞白,还在狡辩:“这……这真的只是维c,子文,我是担心你才……”
“既然你说是维c,那么我就把这东西给乐团里的医生坚定一下,看看它到底是什么!”
说着,陆子文怒急地一把拿起了落在地毯上的胶囊就想往大门走去,罗遇森惊慌地一把拉住了他。两人一个拉一个挣扎,罗遇森一个用力就将陆子文按在了一旁的桌子上,他手中的胶囊再次掉落在地。
罗遇森惊吓地赶紧抢走了胶囊。
陆子文的脸色却已经全黑。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就是再怎么相信眼前这个男人,也明白这胶囊里的东西绝对不是什么好货。无论是泻药还是安眠剂,最终的结果一定是想要导致他无法参与这次的音乐会!
“罗遇森,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陆子文危险地眯起了眸子,冷冷地盯着对方,道:“上个月,我们刚刚在一起。你这几年一直说什么要对我好,所以你现在……你就是这么对我好的?”
罗遇森脸色发白,沉默着不说话。
陆子文早已气得不想与这个男人再啰嗦一句,他冷笑着哼了一声:“我真没想到,我这辈子居然会真的遇到这种龌龊的手段,而且……还是由我的爱人来对我下药!罗遇森,你走吧,我会把今天的事情告诉指挥,他会给你一个结果的。”
“子文!你不可以告诉指挥,他要是知道我做出这种事情,他肯定会把我赶出乐团的!”
陆子文与罗遇森都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小提琴手,不同的是,罗遇森今年33岁,却仍旧只是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最近几次排演中都被指挥训斥,似乎十分不满。倘若指挥知道了罗遇森居然做了这样的小手段,肯定会毫不留情地将他赶出乐团。
陆子文却早已对罗遇森没有一丝好感和同情。
罗遇森追了他三年,直到上个月才他答应了与这个人在一起。在今夜之前他曾经多次与罗遇森说过,自己非常重视这一夜的《蓝色多瑙河》,他努力奋斗了二十多年,就为了能以首席的身份在金色大厅的舞台上演奏一曲。
可是!
罗遇森竟然做出了这样龌龊无耻的事情!
真是让陆子文的心都凉透了。
“罗遇森,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在维也纳作出这种事情的人你不是第一个,你明明知道这种事在业内是最让人不耻的了。你以后回国当个音乐老师吧,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履历会帮上你的忙的。”
“子文!你不可以这样对我!”
“我凭什么不可以这样对你?!”陆子文怒极反笑,“现在,请你给我滚出去!”
陆子文呵斥的声音在整个休息室里回响着,极好的隔音墙壁让外面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也算是保留了罗遇森的一点颜面。但是,罗遇森怎么可能真的就这样出去?
刚走到门口,他便猛地冲了过来,一把抱住了陆子文,眼泪都流了下来:“子文,你是我的爱人,我做的事又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你就原谅我一次吧。我爱你啊,子文……”
“你他妈就是这样爱我的?!”
陆子文一脚踹上了罗遇森的胸口。
忍耐怒火到现在,陆子文终于是再也忍受不住了。他本身就不是个脾气好的人,只是为了在维也纳混下去才保持谦让的姿态,但是现在,他居然还要对这种龌龊的小人处处忍让?!
那绝对不可能!
“你的爱真是可笑又可悲啊,罗遇森。我本以为这三年我是看透了你了,华夏人在维也纳也少,我们能够在一起也算是一种互相慰藉了。但是没想到,你居然是这种人!居然为了自己的私利来做出这种……”
“我才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罗遇森暴怒的声音将陆子文的话打断。陆子文的那一脚踹在了他的心口处,让他疼痛得龇牙咧嘴,英俊的脸庞也显得十分狰狞:“陆·子·文,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
“是你!是你自己挡住了别人的路!”
“你一个没背景没家世的人,能够成为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已经是你的极限了,你以为你是谁,你还妄想成为爱乐乐团的首席吗?!”
“谁让你的狗屎运这么好,有人就是想看你吃亏,看你永远都爬不起来。不错,我是挺喜欢你,你长得好看、还是个华夏人,最重要的是你还是副首席,你说不定可以带我再往上爬一爬。”
“但是,你这些年来是怎么做的?!”
“你自己居然都要成为爱乐乐团首席了,我呢?昨天指挥还告诉我,他要考虑是否和我续约!你自己知道,你是爬谁的床,才能有这么好的机会!我为什么就没有!”
“你既然帮不了我,我当然要找别人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陆子文,这个世界就是这个样子,今天是我没有摆平你、你赢了,但是明天……噗咳咳……”
陆子文又是狠厉的一脚,毫不犹豫地直接踹向了罗遇森的下体。
他冷笑的模样仿佛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让罗遇森吓得有点颤抖起来:“罗遇森……你问……我是爬了谁的床,才得到演奏《蓝色多瑙河》的机会?”
罗遇森捂住了疼痛难耐的下体,还在挣扎:“对,你果然是爬了谁的床!你这个放荡的女表子!”
陆子文怒极反笑,一步步地向他走近,声音森冷:“罗遇森啊,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居然瞎了眼看上了你这么个不要脸的小人。你问我爬上了谁的床?好,那我告诉你,我爬上了闵琛的床,你去爬啊,你去爬啊!你他妈有种给老子去爬啊!”
“呵呵,你说我没背景没家世,不错,我什么都没有,但是我从没像你这样整天用龌龊的心态去想别人!现在就算我告诉你,我没爬上任何人的床,我就是得到了这个机会,你会相信吗?对,你不会相信,那你就记住了,我是爬上了闵琛的床,知道吗?!”
罗遇森的眼睛已经通红,陆子文冷笑着看他,说道:“哦对了,我是什么时候爬上他的床呢……嗯,就在答应和你在一起后的第二天。你知道的,你的技术太烂了,闵琛的技术可比你好了不知道多少,啧啧,你真是个没用的人,什么都比不上别人啊。”
“陆子文……”
“我没背景没家世,你就有背景有家世了?罗遇森,华夏有句古话叫做五十步笑百步。你真像个可怜的小丑,坐井观天,自以为……咳咳咳咳……”
罗遇森猛地从地上窜起,一拳就揍响了陆子文的胸口。
“陆子文!!!你他妈敢给我戴绿帽子,老子追你三年你还真当自己是个宝了?!你个人尽可夫的贱人,我比不上闵琛,我哪儿比不上他了?!”
一边说着,罗遇森又是一拳重重地打向了陆子文的胸口。
罗遇森早已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简直是在用杀人的力道去挥拳。陆子文没有防备地被这一拳打得整个人都倒落在地,他竭力地捂着胸口,嘴角有血丝流下,脸色慢慢开始发青。
罗遇森全然没有发现陆子文的异常,还在继续骂道:“陆子文,你别以为你就是个好鸟,谁都知道你是用什么样的手段得到这个机会的。我告诉你,每次你和我说什么你他妈非常重视这次的音乐会,我就觉得你是在我面前炫耀,在给我戴绿帽!”
“药……”陆子文颤抖着手指,挣扎地大口呼吸着。
罗遇森还在骂着:“呵呵,你以为你爬上了闵琛的床,你他妈就翻身了?我告诉你……”
“药……药……”陆子文挣扎着用手指抠着地毯,但是胸膛里空气慢慢消失、气管缩紧的感觉,却让他没有力气动弹,只能在地上艰难地爬着,艰难地小声说着:“药……药……”
“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把今天的事情告诉指挥,我明天就让业内所有人知道你是爬上了闵琛……咳,别人的床,才拥有这个机会的!”罗遇森还是不大敢招惹那个男人,只能立即改口,又欺软怕硬地说道:“到时候,你在业内就是个女表子,你别想翻身……”
“药……”
陆子文狼狈地抓住了罗遇森的皮鞋,挣扎着抬起脸看向这个骂骂咧咧的男人。而后者仿佛这才发现黑发男人有些不对劲,惊讶地看向陆子文。
只见陆子文的脸色已经发青发黑,他用一只手死死抓住罗遇森的裤脚,一只手艰难地指向自己的琴盒,出气有、进气无:“给我……药……”
罗遇森被陆子文的表情吓得整个人后退一步。
半晌,他才明白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陆子文有哮喘病,因为一直很少发作,所以罗遇森便也没有放在心上。怎么突然……就发作的那么厉害?这怎么会……
罗遇森猛然想到了自己刚才踹在陆子文胸口的那两脚!
难道说……
罗遇森惊骇地又往后跌了一步。
陆子文早已因为呼吸被遏止住而整个人失去了力气,只有他的手指还死死地抠着地毯,指甲缝里都多了许多纤维:“药……”
短暂的恐慌之后,不知怎的,罗遇森突然冷静了下来。他的脑子里飞快地闪过刚才陆子文威胁他的话语,片刻后,他冷静地跑到了陆子文的琴盒旁,随便一找就找到了陆子文正常放在口袋里的药。
因为今天是要上场演出的大日子,陆子文特意定制的礼服上没有一个口袋,所以他便将这药放在了随身携带的琴盒里。
往日里,他的哮喘并没有特别严重,就算是从舞台上冲到休息室里的时间也是有余的。但是,今天被罗遇森那两脚踹了以后,仅仅是一瞬间,陆子文便感觉整个胸口都发麻发痛,浑身的力气都被剥夺了。
而如今,他能依靠的只有房间里的另一个人——
罗遇森。
但是,就在罗遇森拿了那罐喷剂后,却表情冷漠地站在了陆子文的面前。那无情的目光,让陆子文一下子心冷起来,瞬间明白了对方的意图。
“陆子文,这就是你的命。谁让你有病,到你该死的时候,你就该去死了,知道吗?”
陆子文艰难地爬向了罗遇森,还没抓到他的裤脚,就被他躲开。罗遇森没有表情地说:“陆子文,你不是说今晚准备了92年的欧颂来庆祝吗?我最喜欢欧颂了,那我现在就去等你,你可要来啊。”
陆子文死死地抠住了地毯,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的趴在了地上。
罗遇森眼里闪过了一丝犹豫,但最后还是没有犹豫地转身就走,再也不看躺在地上、似乎已经快要死亡的陆子文一眼。
他走的时候,带走了那罐药。
只是简单地放在了口袋里,当大门“咯噔”一下关上后,陆子文世界里那最后的光明,便彻底的消失。陆子文死死地抠着房间里的地毯似乎还想再挣扎着爬向大门,但是只是动了两下后,他便再也没了反应。
一个小时后,爱乐乐团的某个团员正疑惑着怎么快到了《蓝色多瑙河》要演奏的时间了,首席还没有出休息室。他轻轻地敲了门后却没有回应,而当他打开门……便直接看到了那个趴在地毯上、一动不动的男人。
“啊啊啊!!!陆出事了!医生,医生!!!”
这一夜,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音乐会上,第一次没有出现《蓝色多瑙河》的声音。首席指挥多伦萨先生与全体乐团成员遗憾悲壮地向全体听众鞠躬致歉,一些听过陆子文演奏的观众忽闻噩耗,也是同情地落下了泪水。
等到所有人都离场后,多伦萨先生走到了观众席的最前排最中央的位置,对着那个一直没有离场的最后听众叹气道:“你推荐的陆,确实……是个不错的苗子。闵,可惜了,他哮喘病发作,居然没有登上这个舞台……”
男人俊美优雅的面容在金色大厅的光芒映衬下,恍若雕像一般深刻锋利。
多伦萨先生神色中带着一丝惋惜:“听说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亡一段时间了。陆的手指甲里全是地毯的纤维,抠得连指甲都断了几根……唉,他去世的时候,一定非常痛苦。”
回答多伦萨的,是男人一如既往的沉默。
“闵,陆应该是你的朋友吧,你去看看他吧,大概还在医院……没有运走。他是个富有感情的东方提琴手,我真的很遗憾没有能与他有合作的机会。我该走了,你也去看看他吧,看看……你的朋友。”
多伦萨离开后,偌大的金色大厅里,只剩下了一个男人笔直的背影。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凌厉狭长的凤眸才慢慢闭上,一滴泪水从眼角,缓缓流下。
作者有话要说: 【福娃小课堂开讲啦】
今天的课题:交响乐团的小提琴组
一般乐团都会有第一、第二两个小提琴组
第一小提琴组的首席也就是整个乐团的首席,最牛辣,而第二小提琴组的首席一般负责低音配合部分。
所以缩,咱们的小受受是第一小提琴组的副首席而渣男就是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xd
第一章
陆子文是勉强地爬了起来,自个儿扶着墙跌跌撞撞地走出酒吧的。
他的身体内部感觉到一阵发虚,心脏好像被人用力地撕扯过一般,疼痛非常,大脑也是晕晕乎乎的,完全不明白自己到底身处何地、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耳边都是酒吧里嘈杂的声音,等到出了大门后,一道调笑的高声将陆子文的思绪一下子拉回:“喂戚暮,你小子也太不行了吧?这才8点就走了?”
陆子文陡然一怔,惊骇地看向那边出声的混混青年。
那几个染着红毛、黄毛的小青年讥笑了几句后,便齐齐转身进了酒吧,只留下脸色苍白的陆子文一人怔怔地站着,双眸睁大。他们说的是——
中·文!
惊骇了许久,慢慢的,陆子文抬起手,看向了自己的手指。
每一个音乐家,对于自身最熟悉的部位不是脸,而是手。
在音乐家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一双漂亮的手,但是无论这双手是怎么的,他们对于自己的手是最为看重的,甚至都超过了耳朵。
没有耳朵,也可以作曲、演奏,如音乐大师贝多芬。但是如果没有了手,那么只能永远地告别乐坛,真正地离开自己的乐器。
陆子文拥有一双漂亮修长的手,骨节分明,指节修长,这双手与深褐色的小提琴相衬的时候尤其的好看。但是再好看,都比不上他现在的这双手——
饱满圆润的指甲泛着淡淡的粉色,五指修长白皙,仿佛是白玉一般让人移不开视线。在左手的食指根部1处还有一颗小小的红色朱砂痣,在城市夜晚霓虹灯的照射下,宛若要燃烧起来的一般鲜艳。
陆子文下意识地转过左手看向四指的指腹,一层极薄的茧子顿时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属于小提琴家的茧子!
陆子文猛然清醒过来,他迟钝了一秒,然后极快地奔向路边洁净漂亮的橱窗玻璃,等到看见那玻璃里倒映出来的模糊人影时,他一下子愣住了。
倒映在玻璃上的黑发青年,脸色苍白,却形容昳丽、眉目俊秀。陆子文在欧洲闯荡了多年,也见过不少漂亮到雌雄莫辨的模特,但是这个青年漂亮是漂亮,但是却没有那种阴柔的气息。
陆子文在记忆里搜索了许久,忽然便想起了一个名字。
“戚……暮?”
想到这个名字,陆子文慢慢地蹙起眉头,开始回忆起来。
戚暮,这两个字放在现在的欧洲大概掀不起一点风浪,也少有人会想起这到底是谁。但是如果放在八年前,这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夏少年却掀起了一股子华夏热,让维也纳都轰动了许久。
戚暮是个天才。
他有着极好的家境,父亲是华夏著名乐团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母亲是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在这样的家庭熏陶下,戚暮3岁开始学习小提琴,6岁在华夏音乐界闻名,13岁获得梅纽因国际小提琴大赛的少年组冠军。
自那以后的一整年,戚暮这个名字在整个欧洲真的是闻名了大半。
他随着自己的父母在全世界进行巡回演出,甚至14岁就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了一次演出,获得了大成功,而陆子文也是在那个时候接触到戚暮的。
和戚暮的名气以及家世成正比,这个少年有着常人难及的傲气。
谁也看不起,谁也瞧不上,每次在乐团里练习的时候那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练习一结束就直接走人,连自己的琴盒都要别人拎着。
老实说,陆子文并不喜欢戚暮,或者可以说整个维也纳交响乐团就没有谁喜欢这小子的。但是偏偏,戚暮的天赋真的是令人赞叹,用极好的水准让陆子文是一次次的服气。
突变就发生在戚暮14岁那一年。
戚暮的父母发生了车祸,两人当场死亡。虽然两人去得匆忙,但也给戚暮留下了大笔的遗产,所以虽然戚家没有什么亲戚,戚暮也能生活得不错。而且戚暮的父母在华夏音乐界声名显赫,人缘也很好,不少人都出声愿意照顾戚暮。
可是,戚暮要是真被人好好管教了……
那还至于是后来一败涂地的结局?
父母一去世,这个眼高于顶的少年就狂傲起来。再也没有人逼着他练琴,再也没有人要求他参加比赛,戚暮毫不顾忌地将自己的天赋践踏到尘埃里,每天碰上一次小提琴都是难得。
戚父戚母留下的财产虽然不少,但也经不起戚暮骇人的花销。等到戚暮18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得不再拾起自己的小提琴,靠“卖艺”为身。也有戚父戚母的老朋友看不下去想要帮帮忙,但是戚暮简直是没心肺到了极点,每次只骗了点钱花花,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陆子文听人说过,戚暮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那两个老家伙幸好死得早,要不然老子早晚弄死他们!整天逼着我学小提琴,还说什么我他妈有天赋?去他妈的天赋!老子就是去讨饭,都不要碰那个破琴!”
戚暮当然还没沦落到讨饭的地步,只是生活从以前的优渥到现在的平凡让他大受打击,整个人都颓废了。陆子文记得,戚暮似乎是在19岁的时候离开了欧洲回到华夏,从此他也不知道戚暮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结局。
但是……
“他……吸毒……?”
陆子文浑身无力地背靠着橱窗玻璃坐在了路边,他胸膛处的疼痛感渐渐减弱,到最后已经几乎消失。
陆子文记得当自己醒来时在他的眼前一闪而过的,是小桌子上一堆的白色粉末和几根废弃的塑料吸管。酒吧房间里的其他人正在拿着那东西吸着,表情里全是痴迷疯狂,而他似乎倒在地上许久,即使是他自己扶墙走出去,也没有人理睬。
坐在冰冷的板砖地面上,陆子文脸色铁青。
他的记忆只停留在金色大厅后台的休息室里,那地毯上的纤维将他的脸埋住,他怎样用力地想要挣扎,却感觉整个人被人扼制住了喉咙,连动弹一下都困难。
那种感觉,是任你怎样大口呼吸都不会有一点空气进入肺部的。
你的气管完全的堵塞住,只能感受着胸膛里的氧气越来越少,浑身都疼痛得难以自拔。在临死前的那一刻,陆子文已经绝望到了地狱。
他恨!
他恨罗遇森绝情到这种地步,竟然眼睁睁地看他去死!
他恨!
他恨自己识人不清,居然信了这么个畜生的话!
哮喘的病因大多是由过敏引起,陆子文一生没找到自己的过敏原到底是什么,他也没想过自己最后会死在罗遇森的那两拳之下。
或许就是罗遇森手上沾到的一点尘埃,或许就是他手臂上碰到的某种花粉,当剧烈的殴打撞击与猛然的哮喘发作叠加起来,陆子文完全没有反抗的可能。
陆子文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庞,背靠在冰冷的橱窗玻璃上。往来的路人偶有好奇地看向这个形容姣好的青年,而陆子文却全然不察地掩面沉思。忽然,他猛地伸手用力地锤向了一旁的墙壁,整个人也倏地清醒过来。
“罗遇森……”
“罗·遇·森!!!”
森冷地低笑了一声,陆子文咬牙切齿地从牙齿缝里蹦出那个人渣的名字。
这个时候,就是再怪诞荒谬,陆子文也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死去,但是以那气息决然的感觉来说,他认为自己——陆子文应该是已经死去了。
而现在,他重生在了戚暮的身上。
“罗遇森,你说……你要拿着92年的欧颂等我?”
“那你……一定要好好等着啊。”
仿佛看到了那个人渣冷酷无耻的嘴脸,陆子文危险地眯起了眸子,抬首看向了城市被染红了大片的夜空。他的耳边是各种嘈杂的声音,有汽车的汽笛声,有行人的交谈声,有走路的窸窣声……
突然,陆子文慢慢地笑开:“原来……你真的有天赋啊。这就是……绝对音感吗?”
回应陆子文的话的,是马路上陡然忙碌起来的车流,组成了一道好听的和声旋律,整个城市都在敲打声音。而这所有的声音仿佛被拆分成了一片片的,一个个流入陆子文的耳中。从不同的方向传来,以不同的音高,甚至只是金属撞击的声音,陆子文都能听出它的准确音律。
陆子文倏地一愣,许久,才回过神来:“不止是绝对音感……戚暮,你的天赋原来高到这种地步吗?”
正如陆子文所说,没有真实地碰到,那永远不敢相信这是怎样的天赋。
所有的声音在戚暮的都仿佛有了思维,自主自动地走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争先恐后地告诉他自己的方向、音高乃至是颤动的频率。
绝对音感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历史上拥有的人少之又少,比如音乐天才莫扎特。
虽然陆子文不知道这些大师是拥有怎样的天赋,但是他相信,戚暮的绝对音感肯定不会次于他们,甚至……还会更高。这种世间万物的声音完全被辨别认清,是陆子文所不敢想象的事情。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戚父戚母会严格要求戚暮,让他不要浪费自己的天赋。
“你要是这些年没有浪费时间……恐怕,就不会死在那个酒吧里了,而已经成为站在维也纳顶端的那几个人了吧。”
戚暮的死因,陆子文并不知道。
其实戚暮在离开欧洲之后,真的是流连颠簸,他也开始接受来自父母好友的好意。可是戚暮哪儿能如他们所愿的乖乖生活?
他开始拿着长辈们的钱泡吧、泡妞,到后来甚至开始飙车、吸毒。这让那些长辈真是彻底的寒了心,再也不愿意看这个叛逆的音乐神童一眼。
戚暮触碰大麻也没有几天,这一次酒喝多了,所以他晕晕乎乎下便吸食了太过量的大麻,那种如梦似醉的感觉让他仿佛回到了曾经最辉煌的岁月。但是,在心脏剧烈的跳动、血液狂热的流淌后,那个被称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便死在了肮脏黑暗的酒吧包厢里,同行的狐朋狗友还在吸食着大麻,没有人注意他的死去。
而陆子文,便是在戚暮的尸体快要僵硬的时候醒来的。
“嘀嘀——”
一道响亮的汽笛声忽然在陆子文的身旁响起,震得他浑身一颤,碎片般的记忆便忽然涌入了大脑。仅仅是几秒中后,陆子文便从那种恍然的状态中清醒,匆匆浏览过了戚暮的一生。
“原来……你也想回到那个地方吗?”
戚暮早已堕落,他没有那个决心戒掉大麻,也没有那个信心再奋发努力地回到属于音乐殿堂的舞台。他只是想着要再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却没有去付出努力,于是便有了现在徘徊在酒吧、地下街的戚暮。
毕竟是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戚暮虽然失意了八年,却始终没有受过苦,因此也没有从底层再爬上去的勇气。
陆子文叹了一口气:“那么……我们就一起回到那个地方吧,戚暮。”
话音刚落,陆子文便感觉到浑身一轻,仿佛是那股属于戚暮的执念彻底地消失了。
这八年的浑噩生活让戚暮早已疲惫,他的钱已经快要花光,那些父母的朋友们也不愿意再帮助他,戚暮整日里沉沦在黑暗场里,也是一种对未来无望的放弃。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了,戚暮。我要让华夏都响起戚暮的琴声,我要让欧洲的所有人都知道戚暮是谁,我要让戚暮这两个字传遍全球!这是你最后的愿望……”
“也是我的梦想!”
“戚暮,我们一起回到那个地方!”
“陆子文已经死亡,属于戚暮的时代……”
“就要开始了!”
……
维也纳,下午2时。
与b市相隔了半个地球的音乐之都,正在举行一场不算盛大的葬礼。
前来吊唁的大多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成员们,他们手持着白色的花束有秩序地向那个被花圈包围的男人走去,表达自己的悲伤。等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宾客散场的差不多时,在离开的宾客群中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
“听说……罗似乎被警察抓走了?”
“嗯,好像是在陆临终前,他与陆发生了斗殴,警方正在调查。”
“唉,可是陆是因为哮喘病发才会死亡的,这真是太遗憾了!”
“是啊上帝,陆真是一个优秀的小提琴手啊,真是太可惜了!”
“唉,陆怎么会没有带上药呢,这真是上帝的玩笑……”
宾客们陆陆续续地离开得差不多了,等到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了灵堂后,一辆黑色的宾利才缓缓地停在了会场门口。紧接着,一双锃亮的皮鞋首先出现在了石板上,随之的便是那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面色淡漠地下了车。
他一步步地走进了灵堂,手中捧了一大束的白百合,也不说话,只是望了那黑白照片上的男人许久,仿佛要成为一尊雕像。
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将手中的白百合轻轻搁在了照片前,最终转身离去。
只是简单到极致的动作,甚至一句话也没有留下,这个被喻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便消失在了灵堂,仿佛从来都没有到来过似的,只有灵堂中随风摇曳的白百合将不为人知的秘密隐藏。
“闵,没想到你才刚找到他……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在会场门口等了半天才憋出了这句话,然后他跟着闵琛一起走回了车中坐下,又忍不住转首说道:“这场意外真是让人遗憾,用你们华夏的话来说……闵,你要节哀。”
闵琛转首看向窗外不断闪过的树木,眸色深沉不明,如同深邃的水潭。
良久,他才低吟了一句:“真的是……意外吗?”
金发男人诧异道:“闵,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冷峻优雅的男人轻轻摇首,他垂下眸子,遮掩住了眼底的情绪。
金发男人疑惑地看了闵琛几眼,最后干脆转过了身不再多问。
闵琛神情平淡地垂眸,俊美如雕刻的面容上终于是露出了一丝悲意,却又被他极好地掩藏下去。
是不是意外……
早晚,会有办法知晓。
第二章
华夏b市,清晨。
“叮咚——叮咚叮咚——”
不间断的门铃声已经响了足足3分钟,在安静的楼道里显得十分突兀。这敲门的人显然十分有耐心,即使房子里头没有一点反应,他也依旧不感疲倦地按着。
等到房间里的青年艰难地扶着墙壁、踉跄地走到门前将大门打开后,门外那个俊秀斯文的男人诧异了一瞬,然后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眼镜,惊讶地看着青年。
“戚暮……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模样了?!!!”
一边说着,那男人一边进了屋,而戚暮则缓慢地走到沙发旁坐下,浑身没有力气地陷了进去。
“你是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那男人皱了眉头,道:“让老师知道你现在是这个样子,她会很伤心的。你是她唯一的儿子,我希望你能过得很好。”
戚暮抬头看向那男人,他疲惫的目光在对方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摇首,道:“我在戒毒。”顿了顿,他又补充:“嗯……是戒大麻。你怎么来了,郑未乔?”
戚暮飞快地从记忆里搜索出这个男人的名字——
郑未乔。
郑未乔是戚暮母亲的徒弟,跟着她学了十多年的小提琴,几年前因为一次意外手骨骨折不能再拿起小提琴,从此便转行成了乐评人,在业内小有名气。
这些年来,不少戚父戚母的老朋友都对戚暮伸出了援手,但是在戚暮不成器的表现下他们纷纷寒了心、再也没有过问,而这郑未乔倒是个例外。他家境贫寒,也是因为戚母的原因才有机会学习小提琴,大概是出于感恩的心理,无论戚暮是怎样的颓废放荡,他都会包容过去。
郑未乔听了戚暮的话,厌恶地蹙紧眉头:“大麻?!你什么时候碰了那东西?我以前不是和你说不要和那些狐朋狗友再交往的吗,你怎么就不听劝呢?他们只是想让你请客花钱,根本没把你当朋友。”
戚暮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没有回答。
郑未乔见状,叹气道:“你年纪还小,老师他们又去得早,你不懂这些也是正常。但是戚暮,我不希望你再这样继续下去,你这样是在浪费你的天赋。老师曾经说过,你可以在二十岁达到她四十岁的成就,可是你现在呢?”
大麻的戒断反应中,戚暮感觉的最为明显的就是失眠。
这三天来,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心情十分差,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心里却又说不出来,一旦到了夜晚便完全睡不着觉,经常感觉到饥饿,吃到最后又要吐出来。
真的是快折腾了他半条命。
幸好原主的大麻似乎并没有吸食多久,所以到了第三天,戚暮便感觉身体舒服了许多,也稍微有了点困意。而这刚打算入眠就听到了响亮的门铃声,他撑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便见着了郑未乔,还听了这长篇大论般的训斥。
“戚暮,如果你真的那么不喜欢小提琴,那我也不会逼你。我最近给你找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就是在《音乐之声》当个助理,如果你要愿意,以后还有机会可以再往上爬爬。”
闻言,戚暮诧异地挑起一眉,问道:“你之前不是给我安排过一个音乐老师的工作吗?”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最近几年一直不停地为戚暮张罗事情,光是介绍工作就找了几十种,最后都被原主要么嫌弃太累、要么厌恶上班而拒绝。就上个月,郑未乔还介绍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大学里做学生的小提琴课外辅导,没想到这才半个月过去就又换了一份。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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