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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节

    [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72节

    “不要让付声的梦,就这么碎了。”

    从头到尾,这一句话最戳中严欢的心扉。他猛地抬起头来,眼角已经泛起泪水。

    那个倔强的吉他手,那个将摇滚当成生命的吉他手。那个总是站在他面前,为他挡下一切风雨的付声。他的摇滚梦想,不能碎!

    最终严欢还是留了下来,没有踏上回国的班机。他和胡克走出机场,看着头顶上升空的一架客机,沉默无声。

    “迟早会回去。”一直没出声的john,此时淡淡道:“等你攒够了力量,就回去吧。”

    听见这句话的严欢一下子挺直了背脊,他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紧紧背着付声的吉他,走向了外面宽敞的街道。

    付声的摇滚之梦不会碎!因为他要亲自,替付声实现这个梦想。

    两个月后,严欢在美国发行第二张专辑。

    《梦》

    梦啊,魂归的地方。

    我无时无刻,思念的故乡。

    它远在天涯,又近在咫尺,

    只能在夜晚拥抱念想。

    唱啊,拨动的吉他。

    你声嘶力竭,留下的希望。

    它旋律飞扬,却寂寞流浪,

    是心里最深的一道伤。

    啊,梦想,一个最暖的怀抱,

    永远不忘的歌唱!

    啊,梦想,一个最冷的拒绝,

    放纵无声的流亡。

    谁听见,谁可闻,谁明白,

    梦中弹奏的曲,如今无人来唱。

    谁听见,谁可闻,谁明白,

    那小小的梦想,它流浪在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  将上一章补全,三千字凑成一个完整的情节,声嚣会继续更新。

    放心,我没有虐,这是黎明前的黑暗!

    ☆、重逢

    一名外国乐手要想在摇滚王国美国发展,绝对不是一简单的事情!

    尤其是在他还是单枪匹马一个人,没有乐队的支持的情况下。

    当然,国外乐队也有在美国窜红的,但是那大多数欧洲乐队,亚洲乐手要想在白人与黑人占据统治地位的摇滚乐坛,闯出一片天地,简直就是难上加难。

    早几年有几支还算成功的亚洲乐队,不过都是特殊案例。比如,一支蒙古的乐队曾经火了一阵,但是欧美人喜欢的是他们的民族特色,抱着看猴戏一样的心理,很少有人关注这支乐队的音乐本身。比如,□□十年代,中国大陆的乐队也曾在欧美引起过一阵波澜。但是究其原因,是当时外界对于尚封闭的这个国家的好奇,出名的摇滚乐曲也基本都是一些反·党、反·共的内容。为此,当时的某位乐手——国内的摇滚之父,还因此遭到封杀,终身不得再上国内任何一家媒体。

    而到了新时期,一名亚洲乐手要想在欧美闯出名堂来,就更加是难上加难。虽然已经有日本乐队在前面开路,但是对于严欢来说,这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歧视,在一个仍旧以白皮肤为主的行业里,它隐藏在每一个角落。有时候它并不是某种明显的厌恶或者拒绝,单单是再提及一个亚洲乐手时所表现出来的诧异,那就隐隐显现出,这个摇滚王国对于外来者的排斥。

    严欢的第二张专辑,就遭遇到了这种门槛。他的音乐被人质疑了。

    有乐评家声称,虽然摇滚是年轻人的呐喊,但是这位亚洲乐手却总是在表达这一种孤独的情绪,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江郎才尽。

    也有人称,排行榜上居高不下的排名,仅仅是大家对于乐手的好奇,并不意味着对音乐本身的认可,而是一种奇货可居的心理。君不见,当年鸟叔的音乐还总是占据各大排行榜,但是谁都不会认为它有任何艺术价值。

    严欢的问题就是,他的音乐虽然在乐迷中获得了一定的口碑,但是确没有得到任何一个高端乐评家的认可。

    “这也不是一件坏事。”胡克拍着他的肩膀道:“最起码这说明那些人已经开始注意到你了。要让这些老顽固们改变一直以来的想法,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在欧美乐坛,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就是,完全纯血统的亚洲乐手,根本无法在这里做到真正的大红大紫。欧美的音乐可以轻而易举在亚洲引起波澜,但是亚洲的音乐却很难打进欧美。因为这帮自视甚高的家伙们,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好了。

    “他们是在嫉妒。”胡克说:“这正是害怕你的抢夺他们的席位,所以才纷纷出口攻击你。这是一种畏惧的表现,你不用在意。”

    虽然周围的人都这么安慰,专辑的销售量也没有因此减少,但是严欢心底总是不踏实。他想要获得更多的认可,不仅仅是普通乐迷的,也包括这些顽固的乐评家!

    “你问我有什么办法?”胡克听到他的疑问,皱眉。“这可就难了。一般而言,高贵的乐评家们为了显示自己的品位,越是受大众欢迎的歌曲越是要挑剔,以此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所以要打动他们,比打动乐迷是难多了。除非……”

    “除非什么?”严欢问。

    “除非,在这场战争中,你能获得压倒性的胜利。”胡克道:“再孤高的乐评家,也不能将自己和大众完全切割。如果你能在一百个乐迷中获得八十个人的认可。那么,乐评家也不能再拿你来说什么闲话。除非他不想混了,完全将自己归入到另类当中。”

    百分之八十的认可!

    这个和获得百分之五十的人的认可,完全是天差地别。别小看这几十的比例,但是在乐迷中,往往就是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会各种挑剔歌曲,也会听信谗言拒绝去听一首歌而从一开始就否定它。所以,想要获得这么高的支持率,只有一个办法。

    “全美巡演。”

    胡克兴奋道:“只有你转遍了整个美国,让所有乐迷都亲耳听到你的歌声,才能彻底说服他们!”他手舞足蹈,显然沉浸在一种兴奋的情绪中。“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完全可以!我这就去和hoe的人商议,让他们来帮你办这件事!”

    “等、等等……”严欢伸出手,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看见胡克已经跑得没影了。

    “他就这么相信我?”严欢哑然:“我还没说什么呢,就让我去全美巡演?”

    john道:“你不是和贝维尔他们巡演过一次吗?有什么了不起?”

    “那不一样,那次我只是打酱油的!”严欢抗议道:“而这次我是主角,所有人的目光都将盯着我一个人。如果有什么差错,就全都毁了!”

    “你压力太大了,欢。”john安慰他:“你应该相信自己的实力。而且过了一这次,你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这么好的机会。”

    出人头地,将悼亡者的梦想实现的机会,这是最接近梦想的一次了。

    严欢没有再出声,之后胡克回来告诉他已经安排好了巡演的计划,他的回应就是加倍训练,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泡在练习室。这又让其他人担忧起来。

    “你瘦了很多。”胡克道:“我知道你紧张,但是再这么累下去,你会支撑不到巡演结束。”

    就连hoe的诺曼先生也过来劝解严欢。

    “我不知道你在焦躁什么。”这位打造了无数巨星的幕后人道:“但是我知道你们中国有一句谚语,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要让自己毁在一切开始之前。”

    但是,他们的劝解似乎都没有效果。

    悼亡者的重担都在自己身上,付声的梦想再自己身上,一旦失败就全都完蛋了!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其后果就是适得其反。严欢的练习越来越糟,水平还没有之前的好。最后,胡克强制给他放了一个礼拜的假!

    “你的任务就是休息,不准再摸吉他!”

    被没收了吉他,并且被禁止出入练习室,严欢只能幽灵一样地在芝加哥的街头游荡起来。他每天一大早就起床,有时候会坐在广场一下午,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却不说一句话。

    john从始至终都没有开导过他,因为他知道,有些事情只能让严欢自己去想通。

    这天,又在外面晃荡了一下午,严欢刚刚回来就接到胡克的一个神秘电话。

    “我有一个礼物给你!”电话里,胡克显得神秘兮兮。“保准能调解好你糟糕的心情,快点过来!”

    严欢挂断电话,就向事务所走去。

    其实他对这些所谓的惊喜根本不抱期待,两天前胡克就开始策划这些所谓的惊喜活动。事实证明,严欢对他的礼物是完全免疫。无论是身材妖娆的美女,还是迪斯尼的游乐卷,或者是传奇乐队的签名专辑,这些都无法打动严欢。

    用旁人的话来说,严欢现在就像是一个苦修士,除了心中的神——摇滚,他心里已经装不下任何事物了。

    来到胡克的办公室,奇怪的是他本人并不在这里。严欢坐在会客的沙发上待了一会,就实在忍不住困倦地开始打起瞌睡,他已经连续失眠了好几天了。

    半梦半醒之间,他听见开门的声音。

    是胡克进来了?

    他想要睁眼,却被人一下子遮住了眼睛。

    “猜猜我是谁?”来人捂住他的眼,玩着一个幼稚的游戏。

    然而,严欢一听见这个声音就僵住了。他半天没说话,屋子内只有两人的呼吸声。

    进屋的人正以为是不是自己哪里搞差了,却突然感觉到掌心一片湿意。接着,他看见这个已经二十岁的青年,像个小孩一样大声哭了起来。吓得他连忙松开手,慌张地手足失措。

    “你怎么哭了!是不是谁欺负你?我去帮你报仇!”他挽起袖子正要起身离开,却被身后的人紧紧地抱住了腰。

    严欢抱着他,像是一只雏鸟一样簌簌发抖,却只是默默哭泣,没有说一句话。

    看着他这幅模样,来人渐渐安静下来,他回搂住严欢的肩膀。

    许久,道:“对不起,让你一个人寂寞。”

    来人抱着他,像安慰孩子一样拍打着他的肩膀。

    这两年来一直伪装着的坚强,终于在此刻悄然破碎!严欢擦干眼泪,看着很久不见,变得胡子邋遢的鼓手。他摸着鼓手满是老茧的双手,又哭又笑。

    最后,他狠狠咬牙道:“既然回来了,不准再丢下我!”

    向宽哈哈一笑,用一脸的胡茬去蹭他。

    “不然你以为我来干嘛?你这个臭小子,几年不见,脾气见涨啊!”

    严欢紧紧握着他的手,感觉一直干枯的心总算是被浸润了一些。

    他的伙伴,回来了。

    不再是一个人奋斗,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鉴于大家的热情,中中的火热催更,还有严欢那楚楚可人的泪脸。

    俺决定不再大虐,重逢就将开始了!

    20章内完结倒计时。

    感动~

    ☆、一起

    “你最近跟他们都没有联系?”

    听见严欢这么问,向宽掐灭了手中的烟,道:“事实上从那天以后,我也无法联系上他们两个。”

    “那天究竟是怎么回事?”严欢追问。

    向宽沉默几秒,终于还是缓缓道出真相。

    在那次音乐节上,其实悼亡者早就被人给盯上了。或者说在丽江的时候,就有一双躲藏在黑暗中的眼睛一直在窥视着他们。

    “阳光离队以后一直隐姓埋名,不断换着地方打工,就是为了要躲一个人。这个人你也能猜到,就是刘正。”向宽道:“而那次音乐节,其实不只是我们在等阳光出现,刘正也在舞台附近布置了人手,准备一旦阳光出现在现场,立即就将他带走。”

    严欢脸色一变。

    那次滨海音乐节,他费尽心思期待阳光能到现场,没想到这其中竟然还有这样一个阴谋。他随即想到什么,脸色难看。“难道阳光被他抓住了……是因为他去看了我们的演出……是因为我。”

    向宽连忙安慰他:“不,不关你的事!毕竟去不去是阳光事前就做好的决定,和你那天的表演没有关系。而且,刘正也不仅仅是冲着阳光来的。”

    “什么?”

    向宽脸色变得沉重。“其实刘正他们早就预计到阳光会去看我们的演出,却没有先一步将他劫走。而是在我们演出结束后才准备动手。这是为什么?他就是想把事情闹大让我们发现,然后引诱我们去救阳光。付声他……明知道这是中计,但还是去了。我因为不放心,所以跟在他身边。后来……”他顿了一顿。“后来付声答应了刘正的条件,我被放回来了,但是却一直联系不到他们俩个。”

    付声答应了刘正什么条件?严欢到现在哪还能不知道,想起听到付声被抓时的震惊与心痛,他胸中的怒火就无法熄灭。

    “所以就去帮他贩毒!”严欢双手握拳,忍不住大声道:“这种事能做吗,能做吗!什么办法想不到,却偏偏要用最绝的方法!还瞒着我,他以为这样我就能开心?他以为……我在外面获得再多人的认可,我就真的开心了?你们一个都不在,我要那些荣誉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他颓靡地坐下,双手捂住眼。“我的梦想,是和你们一起去世界最大的舞台啊!不是我一个人去!”

    “严欢……”向宽拉着他的肩膀,严欢却死死地捂住脸,怎么都不肯松手。像是在最初见面的那次嚎啕大哭之后,他就再也不愿意让向宽看见自己脆弱的一面。拿他没有办法,向宽只能在他身边坐下。

    “其实我最开始也很不理解付声的做法。哪怕去报警,都比妥协刘正好。但是后来我仔细想了想,要想真的解决这件事并且不连累到阳光,恐怕这是付声当时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

    看见严欢抬起头来看自己,向宽继续说下去。

    “我不知道阳光为什么要一直躲着刘正,但他肯定是有把柄在刘正手里。即使这一次我们报了警,可是我们用什么理由报警?非法拘禁,那能关刘正多久?他随时可以找个人顶替,也会因此更加记恨我们。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出阳光在他手中的把柄,并且反抓住刘正的把柄,将他一招致死。”向宽道:“而且我猜,这一次付声被捕,也许早就在他本人的计算之中。”

    “你的意思是,付声是故意被抓的?”

    “我不确定。”向宽摇了摇头。“但是我来这里,不仅是为了和你谈论这些事。毕竟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应该向前看。既然付声已经做了这么大的牺牲,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们可以做的?严欢,我就是为这而来。”他抓住严欢的双肩,眼睛中放出光芒。

    “我就是为这而来!严欢,应该有什么事,是我们也能做的!”向宽道:“既然付声牺牲了他的梦想,那我们就要替他缔造梦想。创造一个舞台吧,严欢!创造一个足够大足够高的舞台,让付声回来之后,可以用最夺目的方式站在世人眼前!”

    他说:“一起去巡演吧!严欢。”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有点发低烧,今天先更这么多吧。

    接下来就是全美巡演了,然后,回国!

    ☆、随它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配乐。

    本杰明揉了揉酸痛的胳膊,看着屋内正伺候着小孙女换尿布的女儿,忙着做饭的老婆,砰砰地修着桌子的女婿,深深地感觉到自己老了。

    在六十五岁之前,本杰明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老人。他能吃能干,还能去牧场里牧牛,根本不认为自己和年轻人有什么区别。可是今年他不得不承认,岁月不饶人,自己已经是个老头子了。

    一家人吃完晚饭,女儿教训大孙女,孙子听着不知哪里的流行歌,老婆忙着去收拾。他叼了根烟,发现家里现在似乎没有人有时间搭理自己。

    还是出去转一转吧。

    这么想着,本杰明起身,准备去镇上的酒馆小喝几杯。

    走在夜路上,他看着几十年未变的小镇景色,却深深地再次感到自己的青春不再。曾几何时,他也和一群伙伴打骂嬉笑走在街头,也狼狈地躲过老妈怒气腾腾的手,半夜还和一群人在郊外大肆载歌载舞。然而如今,这一切随着时间的流逝,都已经化成风,不在了。

    心中莫名有种伤怀,本杰明带着一点点抑郁,推开了酒馆的门。

    “这是……”

    一进屋,一股热火朝天的气氛将他生生地定在了门口。

    不是来错了地方了吧?小约翰的那家破酒馆什么时候竟然这么热闹?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人们欢呼的来源。

    这里有一支乐队正在表演。

    本杰明年轻时也曾经是一位狂热的摇滚粉丝。那时候他疯狂迷恋一支英国乐队,曾经在他们巡演的时候一路开车跟随,做出过各种疯狂的举动。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却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迷恋的过往。

    “乐队吗?”

    老人喃喃念叨着,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今天借机怀念一下过去,似乎也不错。

    说实话,这支乐队的水平不错,人们被轻易地调动起情绪狂热地欢呼。看着年轻人们疯狂的样子,本杰明不屑地哼哼了几下。“一般般吧。”

    年轻人就是没有阅历,本杰明想。这乐队的确出色,但是比起他曾经喜欢过的乐队,还差得远了。歌词,曲调,弹奏,的确算是一流,不过想要打动他这个走过大半个世纪的老人,却还不够。本杰明有些惆怅地喝着酒,悼念着自己已经逝去无法再追回的青春。

    却在这时,已经结束一曲的乐队,再次弹奏起来。而这一次,响起的却是本杰明曾经十分熟悉的曲调。

    他微微错愕地张大嘴,看着台上正在拨弄吉他的主唱。

    这个年轻人,竟然唱这首歌?

    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前奏已经结束,主唱轻轻凑近话筒。

    “when i fiis of trouble

    当我发现自己陷在泥泽中时

    other ary e

    圣母玛丽来到我的身旁

    speakg words of wisdo,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低压磁性的嗓音,娓娓唱来。

    “and  y hour of darkness

    当我在黑暗中彷徨时

    &andg right  front of

    她站在那里,面对着我

    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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