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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9节

    [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69节

    “……”

    “严欢!老是停留在原地,你究竟还想不想踏上世界最大舞台,成为最成功的的摇滚乐手。你……”

    “够了没有!”严欢大吼一声,猛地拉开被子。“教训,教训!你就知道教训我。你能不能为我想一想,世界上最大的舞台,我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付声也好,阳光也好,还有向宽和你,每天只知道告诉我应该怎么做!要怎么做!不能逃避不能退缩!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也是会害怕的啊!”

    他双手捂住脸,几乎哽咽道:“我也是会怕的啊!什么都不说,就解散乐队,一个人不知道跑去哪。一个人离开,阳光也是,付声也是,他们有想过我的感受么。说什么为了我好,真的为我好的话,就不要把我一个人丢下来啊!”

    严欢的头深深埋进被子中,隐约听见哭泣的声音传来。

    “为什么总是把我一个人丢下来?谁都不在,全都走了,只留下我一个……”

    john忍不住叹气。

    “严欢……”

    “我不想听什么解释!说是为我着想,说我还小,我也知道付声那么做是有理由。”即使还埋在被子中,严欢也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冷静下来。“但是他说都不说一声就离开,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寻求我的帮助。什么都是自己一个人扛着,现在竟然还莫名其妙地解散乐队。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竟然是让我出去散心。”

    “严欢。”

    “说什么回来就会好!哪里好啊,简直就是跌倒地狱里去了好吗!”

    “严欢……”

    “这种做法简直就像是在——”

    “蔑视你。”john终于插上话。“不跟你商议一声就径自去解决问题,是不是觉得自己被藐视了?所以你愤怒的不是他们的离开,而是他们的不信任。”

    “……”严欢忍不住抬头,揉了揉微红的眼眶。“你有读心术?”

    john:“我没有读心术,只是将心比心。如果我是付声,处在他那种境地,我也不会事先告诉你。”

    “什么!”

    “告诉你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吗?”john反问:“你是有能力解决刘正?还是说,你只手通天可以让乐队的处境好起来?或者,你的影响力已经大到让刘正不敢对你们下手?这几样中,你究竟有用哪一项本事,来让付声依赖你?”

    严欢被他说的一愣。

    “而你也知道,付声向来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他之所以做出现在这个决定,一定是权衡比较之后的结果。对你们来说,这都是最好的抉择。”john道:“严欢,之前说过很多次了。别人不来依赖你,并不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你,你有没有想过,正是因为你还不够强大,所以他们只会选择保护你,而不是和你一起战斗。”

    “我……”严欢结巴了。“可是,原本我们还可以一起慢慢想办法啊。但是现在,连乐队都解散了!”

    “没有慢慢去想办法的时间了。”john说:“刘正邀请你们参加这次音乐节,肯定准备好了后手。付声之所以答应下来,那时候一定就准备这么做了。无论怎么想,现在的状况是你安然无恙,他们俩也是没有人身安全,算是最好的情况了。”

    “刘正他只是一个人,有那么可怕吗?”严欢还是不理解。

    john叹了一口气。

    “欢,在这个世上,永远不要小瞧人的贪心。为了金钱利益,人类可是什么都做的出来。”

    而且,毒品、地下世界、摇滚乐,这三者本来就是被一根绳子紧紧栓在一起,想要挣脱可不是那么容易。

    “而且,悼亡者只是目前解散,并不是永远。”

    john的一句话突然点醒了严欢。

    “你……这是什么意思?”

    john笑了。“这你还不明白吗?付声留下你,就是为悼亡者留下了最后的火种啊。”

    “严欢!”

    屋外的蓝翔与许允两人,突然听到一阵震天响的敲门声。有谁在门外用别扭的汉语喊着严欢的名字,还把门敲得砰砰作响。

    “贝维尔?”

    许允打开门一惊。“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来找欢!他不在吗?”金发的大个子探着脑袋,向屋子里东张西望。“我知道他因为乐队解散的事情很不开心,所以我也到处找人,今天可是带了一个好消息过来!严欢呢,人呢?”

    许允看他大大咧咧地就闯进屋来,连忙示意他安静。

    “嘘,严欢现在状态正不好,你小声些。”

    “我知道他不好啊!所以我要带给他一个好消息,让他开心!”

    这些外国佬,怎么说不明白呢。许允无奈抚额头,“听着,贝维尔,我不知道你是要带什么消息给他,但是严欢现在情绪低落,不见任何人。你明白吗?我想现在他需要的是安……喂喂,你往哪里跑呢!”

    话还没说完,就见贝维尔找准了一间屋子,正是严欢休息的那间,就要开门进去。许允连忙阻止,“贝维尔!你要是被严欢一拳打出来,我可不对你们队长负责啊!”

    “才不会,严欢不舍得对我这么暴力的……啊,严欢!”正说着,贝维尔看见房间门自动打开,他心心念念想见的人正站在门口。

    “贝维尔?”严欢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音乐节演出都结束好几天了,他们不是应该回英国去了吗?

    “哦,我可怜的男孩,你都瘦成这样了!”贝维尔怜惜地揉着严欢的腮帮肉,将他的嘴揉的嘟了起来。

    “贝、贝维尔!”严欢勉强保持嘴型,尽量口齿清楚道:“你来找我究竟是什么事?”

    “对了,差点忘记这一点。”提起正事,金发乐手的眼睛一闪一闪,蔚蓝的眸子如同碧水蓝天般发着光。“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欢!”

    他深吸一口气,大声宣布道:

    “我代表kg乐队,邀请你一同参加我们的环美演出!趁这个机会,出去散散心一定对你有好处的,男孩!”

    “什、什么?”严欢怀疑自己幻听,或者说他英文水平还是不够,可能听错了某个单词。可是下一秒,他听见贝维尔用字正腔圆的英式英语重复了一遍。

    “环美!绕整个美国一圈,乘车沿着美国的高速公路上环行!”贝维尔高举双手,道:“与世界所有最顶尖的摇滚乐队相遇,邂逅最专业的摇滚乐迷!全美巡演!你愿意一起来吗,严欢?”

    别说严欢,就连一旁的许云此时都愣住了。只有蓝翔,叼着烟看这屋内的年轻人们,没有错过严欢眼中一闪而过的激动,他轻笑。“你留下的这枚星星之火,看来将再次点燃了。”

    是吧,付声。

    作者有话要说:  在我上章那么虐的情况下,中中竟然连砸两枚手榴弹,捂脸,真是让我心里有那么一点点愧疚啊。

    ☆、远行

    “从前,有一个名叫约旦的男孩,他组了一支乐队。”

    “他带着乐队四处表演。”

    “他和乐队的伙伴们去了美国。”

    “他们出名了,享誉世界。”

    “但是之后他和伙伴产生了争执。”

    “然后他们解散了。”

    “约旦死了。”

    严欢一头黑线。

    “john,你这讲的是什么故事?”

    john道:“是你说让我给你讲些趣事打发时间,怎么,这个故事很无聊吗?”

    “我只听到了一个少年励志故事。从默默无名的乐手最终成为世界级乐队,这虽然很励志,但为免也太单调了吧。”严欢冷哼道:“现实里哪有这么顺风顺水。”

    “是吗?那就这样好了。”john道:“约旦与伙伴解散后,事业起伏不定,家庭波折不停。他的前妻带着孩子走了,他与现在的爱人不被人们祝福。他喜欢上了别的事情,但是人们却把他当做疯子。最后,他刚准备复出重踏摇滚之路,却被一个疯子杀死了。”

    “……算我的错,我再也不会嫌弃你前面一个故事太平淡了。”严欢道:“你就放过这个叫约旦的孩子吧!不就一个故事么,被你扯得跟狗血的电视剧一样!”

    “呵呵。”john笑:“生活只会比故事更坎坷,难道你还不明白这点?”

    严欢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他们现在正在机场待机大厅,准备飞往美国。

    一个月前贝维尔的邀请,严欢考虑了一个礼拜,最后还是接受了。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开始,他在摇滚之路上摔了一个大跟头,那么他就要在新的世界里重新开始。只不过这一次,上路的只有他一个人。

    悼亡者解散的消息,在地下摇滚界引起了不少波澜。不明真相的人们有的惋惜,有的幸灾乐祸。很多人认为,有付声这么一个不定时炸弹在,悼亡者解散是迟早的事,能挨过这么久已经算是奇迹了。大多数人,都将乐队解散的过失归咎到付声头上。甚至连夜鹰的队长也黄鼠狼给鸡拜年,似模似样地跑过来安慰严欢。

    “付声那一向任性,他从来不体会身边人的感受。不过你还年轻,还有机会重新开始。要不要考虑来我们乐队?”

    对于付声前队长抛出来的这橄榄枝,严欢的回应是咧嘴一笑,然后重重把门摔在对方面前,闭门谢客。

    哪怕他自己心里再委屈,对付声再感到不满,严欢也绝对无法接受别人说付声的坏话。这种感觉就像是护崽的母鸡,自家队友再不好,也只能我自己说,你们外人冷言冷语算怎么回事,爷才不听你们瞎扯!

    也是因为外界不断的奚落和怜悯,更让严欢下定决心一定要去美国。他要去国外闯出一番天地,让这些冷嘲热讽的人刮目相看!

    一个月的时间办签证,再办好各类手续。今天,终于到了出发的时刻。

    严欢没有让任何人来送机,父母和蓝翔都被他拒绝了。在他看来,这是一次失败后的远征,没有什么脸面可以让人送机。只有等他凯旋归来,获得足够的收获后,才能挺直身板迎接人们的欢呼。现在,就让他一个人安静地离开吧。

    他坐在候机大厅,只在脑内和john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殊不知,这副背着吉他扛着行李的打扮,替他吸引了不少目光。周围的旅客很多人都在纷纷猜测,这么一个年轻人是要孤身背着吉他去哪呢?而在这些关注的目光中,有一道视线格外沉重。

    “不去见他最后一面吗?”

    向宽靠在墙角注视着远处的严欢,对某人道。付声就在他身边,背对着严欢站着,点起一根烟。

    “我不想扰乱他,他现在有自己的路要走。”他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

    “你又开始抽烟?严欢在的时候,你明明都戒了。”

    付声没有说话,只是眼眶下的阴影让他显得疲惫了许多。

    向宽叹了口气:“付声,你总是不声不响背负这么多。我有时候看你这样,实在忍不住想要揍你一拳。我们就真的不值得你相信吗?为什么不多依赖我们一些!啊?”

    “……”

    “刘正这次肯让我离开,让阳光自由,是不是你在背后做了些什么?你究竟答应了他什么要求,付声!”

    “别多想。”付声轻吐出一口烟。“只是因为你们的利用价值没有我大,所以有我在手,他放弃了你们而已。一向不都是这样么?只要有我在,吸引视线的人永远都是我。”

    向宽气道:“是啊,所以你把自己卖给那个大毒枭,来换取我和阳光的自由!你有为自己想过么?付声,你这一个月来为什么瘦了这么多,脸色明显也不好。”他神色一变,压低声音道:“是不是刘正他逼你——”

    “够了!”付声猛地呵斥住他,掐断烟头。“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操心。”

    他将烟头扔到一边的垃圾箱里,转身就走。

    “以后没有事,不要再联系我。”

    向宽咬着牙站在原地,半晌,转身狠狠砸向墙壁。“混蛋!你这个混蛋!”

    付声径自远去,没有再回头看他一眼。然而此时,广播里响起了登机提示:

    “请乘坐t123航班的旅客准备登机,请乘坐……”

    这是飞往美国,严欢乘坐的那班航班。

    付声忍不住停下步伐,抬头望向那边,然而他只看到一个背起吉他走向登机通道的背影。望着那个义无反顾前行的身影,付声终于笑了,露出这一个月来第一个笑容。然而笑容只维持了不到一秒,很快就消失。

    这一次,他转身向着出口走去,没有再回头。

    隔着长长的候机大厅,两人背道而驰。一个通向梦想之地,一个走向无尽的深渊。

    严欢坐上飞机,起飞前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他生长了十八年的大地。

    “我会回来的。”

    他握拳,在心底悄悄许诺。

    我会回来,带着属于悼亡者的梦想回来,带着让悼亡者重新展翅高飞的力量回来!

    所以,付声!

    你一定要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付声妈妈孤独的背影。

    修改bug。

    ☆、亚洲男孩

    “嗨,男孩,一份沙丁鱼三明治,大杯可乐!”

    “好的。”

    “喂,服务生!给我一扎啤酒!”

    “是的,稍等,先生。”

    “小帅哥,给我们来些点心。”

    “好的,女士。”

    在这家生意火爆的快餐店内,一个中国男孩穿着服务生服饰,跟个陀螺似的忙得团团转。这个男孩,就是严欢。

    他今年已经十九岁半了,马上就要二十岁,而他到美国也有近一年的时间。在结束了与贝维尔他们乐队的全美巡演后,严欢想了好些办法,才能继续在美国停留。

    而他现在,就是白天在快餐店打工,晚上在附近的酒吧卖唱。这是john的提议,他说比起国内,美国这么远,一些人的触角难以伸过来,而且严欢在这里锻炼,也可以充分锻炼自己。

    因此,在结束巡演后,严欢就留在美利坚合众国。当然,签证和继续滞留的问题,都是麻烦蓝翔等人帮忙办理,后来一年期将满的时候,蓝翔索性帮严欢弄了个留学生证明,将他挂靠在美国某所三流院校名下。这样,就可以正大光明地继续停留了。

    不知道蓝翔哥他们究竟是使用什么手段帮严欢办理证件的,总之现在严欢每天只要一周去几次学校报道,其余时间都可以自由处理。除了打工之外,他绝大部分时间还是用来练习吉他和摇滚。

    刚和贝维尔过来巡演的那年,严欢一口英语说得一点都不流利,就连发音都带着不中不洋的味道。而将近一年的在外生活,他总算磨练好了自己的口语,也尝试着将悼亡者的一些中文歌曲翻译成英文。

    在john的帮助下,翻译还算顺利,最初的试唱后也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正因为此,严欢现在才能在酒吧唱歌,而不是在街头卖艺。

    晚上八点,结束了白天在快餐店的工作。严欢跟老板打了个招呼,叼了一片三明治在嘴里,就直奔附近的酒吧而去。在这里,晚上八点半,他还有一场演出要负责。

    “呦,严!你总算来了!”

    老远地,门口站着一个彪形大汉,大汉看见严欢喜上眉梢,一把把严欢夹在胳肢窝下。

    “快点进去吧,伙计,大家都等你好久了。”

    “嘿嘿,维克多,你给我放轻点,快被你夹窒息了!”

    即使是相处了这么久,严欢还是不习惯老美这种过于热情的作风。嗨起来能把他当玩具似的,在半空中抛来抛去。而且因为亚洲人脸长得嫩,严欢几次被酒吧门口的酒保当做未成年人赶了出来。

    不过现在,大家都和他相熟,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今天可是狂欢夜!”维克多松开严欢,冲他眨着眼。“会有很多美妞过来,你还不抓住时机。”

    “谢了,我对你们美国波霸可敬谢不敏。”

    “大胸是男人的浪漫!所以说你还是个小男孩,哈哈,小处男!”

    “维克多!”

    严欢恼羞成怒,一巴掌拍在熊男背上,可是疼得到头来却是他自己。

    “我恨种族差异。”严欢泪奔。

    虽然他现在也有快一米八的个头,按维克多的说法就是还会再长,但是比起这些动辄两米两百斤的大汉,严欢还是显得太单薄了。在酒吧的乐手中,他总是被当成小弟弟来欺负。当然,在真正谈及摇滚的时候,没有人会把严欢当做黄毛小孩。

    他已经长大了,至少,在摇滚的这条路上是如此。

    “嗨,维克多,总算将严带过来了。”

    进了酒吧,一个络腮胡大叔和他们俩打招呼。

    “今天人不少,你先去做个热场吧,严。”络腮胡大叔,也就是酒吧老板对严欢道。

    严欢没有犹豫,点了头就往后台去做准备了。

    “严这小子。”维克多看着他的背影笑道:“每当谈起摇滚,都一下子变得像个大男人了。”

    “他本来就不是小鬼。”络腮胡老板抽了口雪茄,道:“一个小孩能只身一人跑到国外来?小瞧他的人都会吃大亏的,就好比某人。”

    “哈哈。”维克多讪笑。他最初和严欢相遇的时候,就是因为不服气这个脸嫩的小子。谁知最后两人比拼吉他,他却败下阵来,不服也不行。然而严欢却说,他这样的水平在国内不算什么,他乐队里的原来的吉他手比他出色一百倍。自那之后,维克多就对严欢之前的乐队万分好奇起来。

    “也不知道怎么样的乐队才能培养出这样一个小子。”维克多开始幻想。“如果都是出色的乐手的话,为什么只剩下严一个人道美国来了?”

    老板吹出烟圈。

    “世事难料啊。”

    晚上九点整,这个不夜都市刚刚步入狂欢时刻。男男女女,或游走街头,或漫步于舞台。这是属于夜晚的狂欢,属于年轻人的舞台。而骑士酒吧,就是这些舞台中的一个,不起眼而平凡,却融汇着一个年轻人的梦想。

    “今晚由我开场。”严欢道:“你说这是老板在测试我吗,john?”

    “是信任。”john道:“当然如果你搞砸了,我想他也不介意立马把你赶出门外。”

    严欢失笑。

    “你就不能说些好话么?”

    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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