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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节

    [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24节

    梦中,

    有一条长直无尽的路。

    即使阳光落满枯叶,

    即使雨水冲刷灰尘,

    这长长的路依旧在前方,

    在我脚下。

    我被烈阳炙烤,

    我被风雨追赶,

    我迈出脚步,

    踏上这条长路,

    于是开始奔跑,

    奔跑!

    听,天空在嘲笑,

    听,大地在戏谑,

    这长而无尽的路,

    我一直奔走,

    我一直迈步,

    它永不停驻。

    这长而无尽的路,

    我一直奔走,

    我一直迈步,

    它永不停驻。

    这就是我的梦。

    梦中,

    一条长直无尽的路。

    第一次献丑了……请将就着看吧~捂脸

    ☆、悼亡者

    “嘀——!”

    一声拉长的汽车喇叭声,刺得路人耳朵生疼。

    在这条拥挤的马路上,许多下班回家的白领正开着车堵在路上动弹不得,倒是一旁步行道的路人的速度比他们快了很多。堵车已经有快十分钟了,相信此时等的急躁的各位司机,都巴不得自己有一双飞毛腿吧。

    而堵车中心点的路旁广告牌上,正挂着一张吸引人的超大型海报。

    黑色打底,银金色衬托的海报,给人一种厚重的金属感,而海报上朋克装扮的年轻人,则是带着一股年轻的气息扑面而来。

    草莓音乐节的宣传广告!

    恐怕这有在这样一副海报里,朋克党和金属党才会如此和谐地共处吧。

    今年草莓音乐节的举办地之一,正是这座临海一线城市。赶巧的是,草莓音乐节的举办时间和另一个超大型音乐节迷笛相撞了。

    恰巧都是在开春后的四月末至五月初,两个音乐节主办人如此安排时间,也不只是有意还是无意。迷笛音乐节有“中国的伍迪斯托克”之称,背后还有中国地下摇滚发源地迷笛音乐学校做底牌,底子不可谓不厚。

    但是同样,支撑着草莓音乐节的摩登天空公司也是有十几年的举办音乐节的历史。两雄相争,鹿死谁手还未知。

    迷笛口碑略比草莓好一点,这是不争的事实。草莓也曾暗地里阴过迷笛一把,这也是老乐迷都知道的。这两大国内音乐节还真是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今年草莓在举办地如此早地就开始宣传,还出动大批人手搜罗表演乐队,也是想有于迷笛一争高下的涵义在内吧。

    熟知国内地下摇滚内情的人,只通过那一副宣传海报便可以看出地下的诸多暗涌,例如正坐在车里的这一位。

    将视线从海报上收回来,副驾驶上的墨镜男将手伸出窗外,掸了掸烟灰。

    “摩登天空那些家伙,每次都喜欢搞这些小花招。”他所指的,正是草莓音乐节幕后的主办方。看起来,说话的墨镜男对他们并不存有好感。

    “实力不如人嘛,难免喜欢多使一些小手段,你也要谅解他们。”开车的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长得不算帅,却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他下巴处有一道刀疤,不过伴着一脸的笑容,看起来却并不显得恐怖。

    “等到时候,就知道实力高下了。”

    “哼。”墨镜男看向窗外。“我讨厌背后耍阴的家伙。”

    “嘿嘿,你还在计较那年的事情?别放心里去,耍阴谋我们没有搞过他们,这也算是失败。要勇于承认失败,才能知耻而后勇啊,少年!”开车的男人伸出手用力拍打着墨镜男的肩膀,猝不及防之下,墨镜男被他的大力打得一个踉跄,连连咳嗽,连墨镜都掉了下来。

    在黑色的墨镜之下,掩饰的是一张冷峻的面容。按吸引力来算,绝对不比那些一线男星差。对于认识他的摇滚乐迷来说,这张面孔则是有着更大吸引力!

    国内曾经数一数二的摇滚主唱,蓝翔!

    第一次听到他名字的人只会有一个反应——愣个几秒,然后弯腰拍掌大笑。没办法,谁让这位帅哥和某个国际知名学校重名了呢?不过,凡是听过他的歌声的人,都会把他给牢牢记在心底。这可是中国当年仅有的几个摇滚好嗓子。

    然而这一切,都是当年的事情了。

    翔哥现在已经不能唱歌,他的嗓子坏了。当时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比起伤心欲绝的乐迷,他本人却无动于衷。不能唱歌并不意味着他的摇滚生涯结束,蓝翔现在依旧是一位摇滚人。

    “我讨厌这些勾心斗角的玩意。”索性摘下墨镜,蓝翔看着车窗外的天空。“连最后一点能让人自由呼吸的地方都不给!草莓与其说是音乐节,还不如说是糜烂的夜店狂欢,摇滚?”

    他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低哼,对于这种连汽车广告都能大肆地登上舞台的音乐节,所有老牌的摇滚乐迷都和他一样,认为草莓从根本就没有摇滚精神,只是一个哗众取宠的时髦产物!就连草莓的听众们自己都说,吸引他们的更多的是那边轻松的气氛,恋爱,打屁,搭讪,摆摊,玩乐,而不是音乐。

    然而在这个社会,迷笛正一天天的被人斥责为老旧,而以时尚搏位的草莓却一点点地攀升上来。

    纯粹的精神遭人嘲笑,商业化的却更容易成功!这是什么道理?

    似乎也是想到了这点,蓝翔狠狠一拳击打在车窗上。

    “狗娘养的!”

    是在骂谁,不得而知。

    “哎哎,小心我的车子!这可是新的!”

    在身旁人心痛的呼喊声中,蓝翔悻悻地收回了手。几分钟后,车流开始缓缓向前移动,这辆载着两位摇滚人的车子也渐渐地消失在车流中。

    不过就算是被老牌乐迷嗤之以鼻的草莓音乐节,也有很多默默无名的小乐队,在为登上它的舞台而卖命地拼搏着。就比如——严欢他们。

    而此刻,这帮新鲜的摇滚血液正在思考一个问题。

    “你究竟准备取一个什么名字?”

    在结束了原创曲的排练后,紧随而来的是乐队的命名问题。这些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将严欢逼得走投无路。没办法,谁让他是这支乐队名义上的队长呢?

    “我……我……”当着三双火一般的眼睛,严欢不好意思说自己还没开始想,只能委婉道:“我还没决定好。”

    “决定?说起个后背的来听听。”付声一句话,就差点把严欢打回原形。

    还好,向宽这时候赶来救场。

    “既然没决定好,那就一起来想吧,正好我们也参谋参谋。”

    严欢心虚地抹了一把汗,这年头,谎不好撒啊,差点就被当场揭穿了。他对着向宽连连点头,“人多力量大,集思广益!一起想。”

    付声怀疑地打量着他。

    “你不会是根本没开始想吧?”

    “哪有?哪有!是想的名字太多了,纠结着不知选哪一个好。”严欢笑着,背后却悄悄流下几滴冷汗。

    果然,付声这个家伙才是最不好忽悠的。

    “要我来说的话。”阳光道:“不如就叫j□j好了。”

    “……”

    万籁俱寂。

    所有人都盯着他,那眼神简直就像是在看什么奇葩物品。

    “不对吗?”阳光歪头,“正好四个人,不就是j□j吗?”

    “四个人,你怎么不叫披头四呢!”向宽讽刺,“去这个名字,你是想被请去局子里吗?恕不奉陪。”

    “披头四是什么?”严欢莫名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上世纪一个英国乐队。”付声道:“披头四只是音译,香港那边的翻译。我们这边叫披头士,或者是甲壳虫,原名the beatles。”

    付声并没有刻意描绘,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一番。

    “耳熟啊!对了,就是上次《黄色潜水艇》的那支乐队,我唱过他们的歌。”严欢突然想了起来,“他们很厉害吗?”

    “还好吧。”付声淡淡道。

    就因为他这一番轻描淡写,让严欢误会了,只以为是个一般的乐队,完全没有再去过多关注。他此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在提及这个乐队的时候,附身的老鬼一直沉默着,诡异的沉默。

    阳光取的名字自然被否决了,甚至他本人被剥夺了继续取名的权利。向宽质问他,“以前你们乐队,究竟是谁取得名字?”

    飞样乐队的名字还不至于如此不堪,绝对不是出于阳光之口。

    然而这个问题,却一下子戳中了阳光的伤处。

    “我们队长。”阳光低声道:“他希望乐队能够像雄鹰一样,在国内一飞冲天。呵呵,现在想,是多土气的一个名字啊。”

    再土气也比你那j□j好!

    向宽虽然想这么吐槽,但是看阳光此时压抑的神色,却没有再开口。

    他们所有人都知道,飞样对于阳光来说,是一个不能揭开的伤疤。因为随时随地触碰它,都会痛彻心扉。

    看来阳光对飞样的老队员们还是念念不忘啊。

    严欢感叹着,突然计上心来。

    “有了!我想到新名字了!”

    另外三人齐刷刷地看向他。

    “就叫the prayer!怎么样?”

    prayer,祈祷者,悼亡者。

    作者有话要说:  草莓与迷笛两大巨物相争,不管我们平民百姓的事儿。

    但是作为通过接触迷笛才开始了解摇滚的乐迷,维护一下迷笛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读者中有草莓粉,请见谅。

    ps:蓝翔这个人是我杜撰的,大家千万别去百度啊,不然百到的只有某某特种学校哦!

    pps:祝大家小年夜快乐,我去看晚会去啦~

    ☆、为谁

    “我没意见。”向宽第一个举手,发表看法。

    “可以。”付声言简意赅。

    最后,只剩下阳光一个了,严欢把期待地目光转向他。

    “名字……为什么会想到取这个名字?”阳光却只是盯着严欢,双手悄悄在背后握紧。

    “为什么,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范儿吗?”严欢眨巴着眼睛,说:“我研究过了,但凡是有些名气的乐队,都是用‘the&039;这个单词来做乐队名称里的首词,像是那个什么‘the ;039;,对了,还有付声刚才说的‘the beatles’。”

    严欢道:“用这个单词来取乐队名,难道不是一个好兆头吗?”

    “那为什么要用‘悼亡者’这个词,用其他的词不好吗,像是‘flo;039;之类的。”阳光依旧紧盯着严欢,不错过他的任何一丝表情。

    “prayer,一语双关啊,既有我们是音乐的祈祷者的意思,还包含着我挥断过去,重新开始的涵义在内。比你那什么花不花的,高深多了好不好!”

    “真的?”

    “我骗你干什么?!怎么,难道你不喜欢这个名字?”

    阳光侧过头,“也不是不喜欢……算了,是我多想了。就取这个名字也不错。”

    “好,那就是全票通过!搞定,the prayer!”严欢兴致颇高,“名字都定下来了,敢问还有其他要求吗?主音吉他手大人?”

    付声看着他,似乎打量了几眼,颇有深意。然后,像是大发慈悲般挥一挥手。

    “今天的练习就到这,休息去吧。”

    “解散!”

    严欢毕竟是少年心性,一蹦三丈高,很快就本得没影了。连续好几天,都被付声抓着逮着关在室内练习,他不被憋坏了才怪。

    严欢第一个跑出房间,紧接着阳光也背着贝司走人了。

    “我明天再来,一会还要去打工。”对着付声和向宽点了点头,话不多的贝司手就这样离开了。

    直到屋内只剩下付声和自己两人,向宽才窃笑着说出口。

    “你说严欢那小子,是不是故意的?”

    付声扭头,看了他一眼。

    “明明是特地为阳光取了这样一个名字,但是又不说出来。阳光也是,他是真没发现吗?”

    悼亡者,多么明显的意思。悼念故人,追忆过往。不正是在暗指阳光和飞样之间的关系?

    “发现没发现,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付声道:“严欢想要以这种形式来替阳光祭奠飞样,阳光也接受了,就是这样。”

    “那你呢?”向宽说:“自己的乐队名和其他乐队扯上关系,按你的脾气,一向可是忍耐不了这个的啊?”

    “死者为大。”付声说:“我以前也很喜欢飞样,接受这个名字也没什么。”

    “呵呵。”向宽笑而不语,只是拍了怕付声的肩膀,莫名道:“保重,保重啊。”

    弄的付声跟看个神经病似的看着他,向宽只是自顾自地笑着,然后也走了。

    只是走到楼下,鼓手抬头看了眼楼上某间房,想。

    究竟是因为飞样,还是因为某个小屁孩,才让一向骄傲的付声接受了这么一个祭奠其他乐队的名字。

    真相,恐怕连当事人自己都搞不清吧?

    吹着口哨走远,向宽心情不错。

    看着楼下那个散漫的家伙远走,付声才从窗边离开。一时间整个房间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久违的安静。他独自走到沙发边,一个人坐了下来。有多久,他没有这样自己一个人坐着了?

    尤其是这张沙发最近都快变成严欢的独占物了,无论是睡觉,还是练习间隙的休息,都见是严欢没形象地躺在沙发上。

    伸出修长的手指,付声感受着沙发垫细腻又略带粗糙的触感。突然想起几天前某个早上,他看见严欢就是这样坐在沙发上睡着。然后也是那一天,他知道这个年轻的小子有着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出色的天分。

    严欢的成长,简直快得惊人。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倒像是体内装着一个上世纪的老乐手的魂魄一样。

    不得不说,付大吉他手在某些方面,真相了。

    “喂,我回来了!给你们带了点心!”

    当严欢蹦跶着带着一袋子的零食回来的时候,却突然愣住。

    “哎?怎么人都走光了,一点也不给面子。”正喃喃自语着,他却突然注意到坐在沙发上的付声。

    睡着了?

    真的睡着了?

    这个一向不再人前放松警惕的家伙,竟然就这样在沙发上睡着了!

    看着头靠在沙发上,微微侧着脸,闭着眼呼吸起伏有致的付声。严欢再三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才敢相信付声是真睡着了。没办法,他几时见过付声这么放松戒备的样子了?

    小心翼翼地走近,严欢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地走到沙发边,仔细观察着付声的睡脸。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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