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9节
john猜到他要问什么,声音里带着些笑意,回答。
“是的,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吉他,也没有放弃过摇滚。”
严欢笑了,“是啊,我也是这么想。虽然我很想当第一,但是做不了这个第一,我不认为自己就不能成为一个吉他手了。即使技巧不如别人,我也可以凭自己的力量来玩摇滚。没人规定技巧差的人,就不允许弹奏了吧?”
“况且只要多加练习,就算不是最出色的,我也相信自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吉他手。”
“……严欢,你还真是乐天,或许你适合去玩朋克。”john笑道:“不过既然你想通了,一切就好办了。比起继续闷在房间里自暴自弃,我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让你去做?”
“啊?什么事?”
“明天……”
第二天,向宽正准备和前来换班的同时交接,就看见一个纤长的身影在门口晃荡来晃荡去,却迟迟不肯进来。向宽忍笑看了好久,最后忍不住推门走出去。
“嘿,这边有金子,我看你一直在这里低头捡嘛。”
严欢猛地一抬头,看见是向宽,有点松了口气的样子。
“没、没啊。我只是站在门口吹吹风而已。”
这大冷天的,站在外面吹西北风啊?向宽憋住笑意,故作客气道:“哦,那你要不要进来坐一坐?”
“恩,既然你这么特地邀请我,让我进去也不是不可以……”说着,严欢已经一只脚迈进店里,同时眼睛咕噜噜地望了一圈,却没看到期待中的身影。
“你在找谁?”
冷不防地,严欢被向宽吓了一跳。“没找谁啊,不不,来找你的嘛!”
“找我,我就在这里啊。”向宽笑眯眯道:“难道你不是再找别的什么人?”他那双眼睛盯着严欢,像是要把这别扭小鬼的想法全部看透。
“好吧……”严欢无奈承认道:“其实我是来找付声的。”
果然是这样。向宽闻言,看着严欢的神色都有些诡异。
“你还没被他虐够?”
“不是,我是有正事找他。他今天没来?”
“那位大神一般都不回来我们这家店里,前几天他天天在这里,还是托了你的福。”向宽见严欢有些失望,又加了一句。“不过我大概知道这个时间他会在哪,正好下班了,我倒是可以带你去。”
严欢感激涕零地看着他,“向宽,你真够意思,昨天你误会你了!”
“呵呵,呵呵,一般般吧。”向宽眯眼笑着,看着严欢。这么有趣的两人见面的场面,不亲自去看岂不是太可惜了。
五分钟后,收拾完的向宽和严欢一起离开了乐器行,两个人向市区的酒吧街走去。
严欢奇怪,“这么早就去酒吧?”
随即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付声那个家伙一定是纵情于声色。
向宽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有时候去酒吧不一定就是去玩的,相信我吧。”
这是一间与其他酒吧相比起来朴素许多的酒吧,入口处只有一个黑色的门牌,这倒不像是一个酒吧,而像是一家富有英伦气息的某某大街的民居了。
向宽和酒吧入口处的招待认识,带着严欢就直接进去。
这还是严欢第一次在白天的时候来酒吧,和夜晚时给人的感觉不一样,所有的椅子都收着,倒扣在桌子上。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光影起伏,一片静谧。
这倒不那么喧哗,适合一个人安静地待着。
“在那。”向宽对严欢指了指,便向酒吧的一个角落走去。
付声正坐在那片唯一照射不到日光的地方,严欢看着那道人影,想,这个人似乎总喜欢把自己藏起来,藏在黑暗之中,不让其他人触碰。
在光与影的分界线,没有人能看清付声的表情。他融入阴影,就像是生来就在这片黑暗中生长。
严欢仔细打量着这个沉默着吞吐着烟雾的男人,第一次发现,在吉他以外,他是一点都不了解付声。不,就算是在吉他方面,他也未必了解对方多说。
严欢突然想,这样将自己隐藏在黑暗中的付声是那么自然地呼吸着,不怕有人揭开他的伤口,也不怕有人伤害到他,似乎是个再安全不过的堡垒。但,难道就不寂寞吗?
“你们怎么来了?”
低沉略微沙哑的声音,从阴影的角落传出来,付声说话时,严欢才注意到他手边还放着一把吉他,普通的民谣吉他。
“找你有事。”向宽道,退出一步,让严欢到前面来。“他找你有话要说哦。”
严欢一个紧张,直面着付声的目光,就好像是被黑暗中的一只野兽打量着一样,让后颈的汗毛都直竖起来了。
“我……”咽了咽口水,严欢暗骂自己胆小,直视着付声探究的目光,大声道:
“我来找你,是要问你一件事。”
付声不出声,只是用眼神示意他继续。
严欢见状,破罐子破摔,扯大嗓门道:“我想问你,愿不愿意加入我的乐队?不,也不对。”
沉静下来,严欢认真地看着对方,再次出声道:
“你愿意和我一起弹吉他么,付声?”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的标题好有一种,你愿意嫁给我么……的感觉。
一定是错觉。
☆、条件
看着站在自己眼前,明明紧张地都快发抖,却故作镇定的少年。
付声玩味地勾了勾唇角,开口:“当然是——不愿意。”
严欢似乎并不意外,“为什么?”他睁大眼眸,直直地看向付声。
“如果是因为我之前说过的那些话,我道歉。我认为你有足够实力,重新邀请你成为乐队的一份子。”
“我拒绝。”
严欢有些气恼了,“理由呢?”
付声沉下脸来,也看着他。“不是我要给你理由,而是你需要给我理由。为什么我要加入你的乐队?”
“你的实力很出色?”
“你是我亲爹?”
“还是我欠你钱?”
一个问的比一个戳心,一个胜过一个刻薄,最后,付声冷冷一笑。“既然都不是。那为什么,我要加入你的乐队。”
不是疑问句,是陈述,表达了他拒绝的决心。
付声嘲讽般看向严欢,“你是不是以为世界都要依你为中心转动?你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不过我告诉你,很多时候恰恰是你想要什么,结果却什么都无法得到。明白吗,小鬼?明白了就给我回去。”
他又坐回阴影中,不显露自己的一丝表情。
向宽此时看热闹的心情已经没有了,他看着沉默的严欢,以及似乎不打算在出声的付声,觉得这气氛实在是有够僵硬。于是,从中掺和道。
“要不,严欢,今天我们就先回——”
“那你怎么样才会答应我?”
出乎意料的,严欢打断了向宽挽救气氛的举动,继续问:“要达成什么条件,你才肯加入我的乐队?”
“你没有听明白我的话?”付声有些不耐烦了,“我没有任何理由要加入,够了,你走吧。”
“没有理由可以创造理由,只要你敢开条件,我就能完成。”严欢不是一般的倔强,他看着付声,挑衅道:“还是说你不敢开条件,怕我可以做到。你说我太自我中心,我觉得你才是最自我的人,付声。”
“哈。”付声似乎是被他气笑了,他后仰靠在沙发上,野兽般的眸子懒洋洋地打量着严欢,似乎是在考量这个少年究竟是有多大的胆子,才敢说出这番话来。
“你想要条件?好,我给你一个。”
付声挑起嘴角,缓缓道:“只要你能成为这家酒吧最受欢迎的驻唱,我就答应你。”
“一言为定。”
严欢不服气的眸子,闪烁着光彩紧紧盯着付声。“要是我做到了,你可不要反悔。”
付声也道:“要是你能做到,我就是你的吉他手。”
之后,严欢一个人离开这家酒吧,向宽提出要送他回去,被严欢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我又不是女人,干嘛要你送。”说完他打量着付声和向宽,“我现在回去备战,你们俩就好好沟通沟通吧。”严欢看得出来,其实向宽也有话想要与付声说,便自己识趣地先离开了。
“这小子。”见严欢推门出去,向宽哭笑不得。
“他这脾气,是我看到过的人中第二个这么倔的。第一个嘛……”向宽侧头向付声看去,付声坐在角落里,理都没理会他。
苦笑一声,向宽也走过去坐下,看着台前一堆凌乱的稿纸和那把吉他。
“真的不准备回去了?”
付声头也不抬地应了一声,继续在手中的纸上写写画画,时不时地还拿起一旁的民谣吉他拨弄几下,然后便又埋头创作。刚才严欢站在旁边,其实并没有看清这角落的桌上的东西。
那里有几乎铺满一桌的废纸,全是被付声写歌废弃的纸张。这位天才横溢的吉他手倒不是独自坐在角落悲伤春秋,而是忘我地投入新的创作中。
向宽熟悉这样的付声,在最开始大家投入摇滚这条路的时候,付声几乎是天天都这么过来的。随身带着纸,一有灵感便写几句歌词或旋律,那时候的付声忙得没有时间打理自己,整天蓬头垢面,没有多少女人痴迷,也没有多少乐迷为他疯狂。
然而向宽觉得,那段时期的付声才是最开心的。而自从夜鹰在地下世界逐渐闯出名声后,就越来越少见到付声的笑容了,乐队队员之间的摩擦也越来越大,最后终于走到了这一步。
夜鹰准备正式出道了,他们找了另一个吉他手来代替付声——这是双方沟通一个礼拜后的最终结果。
付声最后还是没有踏入那片光辉灿烂的地上世界,而是选择继续在这阴暗的地下,弹奏属于他自己的音乐,哪怕是一个人,哪怕再寂寞。
向宽长长叹了一口气,不由道:“要是你能和严欢那小子一起组乐队,我倒也想一起跟着过来了。”
他说完这句话,付声才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
“你很看好他?”
“看好?我只是觉得,他身上的冲劲很不一样,像是要一根筋冲到底,这样执着又傻气的人最近很少见到了。”
付声不置可否,“只是一开始而已。”
向宽明白他的意思,很多踏入摇滚世界的人一开始都有着这么一股豪气与干劲,但是在不知不觉中却被现实磨平了棱角,成为只浮出水面几秒又被激流冲毁的浮木。
太脆弱,太短暂。付声认为,严欢也会是这样的结果。
“那可不一定。”向宽想到什么,笑着否定道:“他身上有某种特殊的东西,和我们不一样。他应该不会那么容易就屈服。”
严欢身上很特殊的一样东西——老鬼john正在毫不给面子的泼冷水。
“基本不可能。”老鬼道:“先不谈你的吉他弹奏技巧,就算是以你的歌声,想要短时间内在酒吧博得口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为什么?”严欢不解,“你不是说过,我当主唱很有天赋?”
“只是天赋而已,又没有说过你会一下子成为歌神之类的人物。”john说:“而且比起其他人,你有一个最大的劣势——你的年龄。”
“年龄?”
“没错。虽然摇滚乐向来是凭借实力说话,但是很可惜,在很多时候一副小雏鸡般稚嫩的外表的确很容易让人轻视。恐怕见到你上台驻唱,那些看客们第一时间不是听你的歌声,而是在嘲笑你的稚气。”
“可是,上次比赛时……”严欢想要反驳些什么。
“比赛是比赛,但那里是酒吧。”john正色道:“你即将要迈入的是真正的地下世界,可别小瞧了它。”
“好吧,那你说我该怎么做,john。”严欢有些气馁,“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当然有办法。”john带着自信的笑意响在严欢脑内,“那个吉他手你必须要拿下来,为此,从今天开始你要抓紧一切时间接受我的特训。”
“特训?”
john神秘地笑,“是的,特训。”
摇滚乐凭借什么夺人眼目,除了歌声和音乐以外,还有不得不承认的一点,那就是摇滚乐手们的个人魅力。很多时候,那些特立独行的摇滚乐手,是吸引乐迷们注意的主要因素,当然前提是,他们得是一支好乐队。
但是结论到了严欢这里就完全相反,严欢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变自己的气质,不再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学生党,而被轻视。
首先,是从衣着打扮开始。
还是平常的衣服,但是被john简单地改变搭配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简单的白色衬衫,不再一丝不苟地口上每个扣子,只口上第三、四枚,效果就从青涩稚嫩变成洒脱不羁。
脚底是最简单的牛仔裤与球鞋的搭配,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衬衫没有老实地塞进裤子里而已。
“这有什么不同吗?”
严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除了头发凌乱一点,衣衫不整一点,也没什么不一样啊。
“闭嘴,现在开始不要说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john命令道:“想一想被黄毛逼走的于成功。”
那一瞬,严欢整个就像变了一个人。本来就沉黑的眸子,像是透不进一丝光亮,如同深渊般吸引人望进去。脸上没有笑容,凌厉的脸部线条显出几分冷峻,倒是一下子长了几岁的模样。
一个稚嫩的学生,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桀骜青年,其实就是这么几秒钟的事情。
john满意道:“以后出去表演的时候,在唱歌之外,你尽量都别出声,明白了吗?”
“为什么呀,john。”严欢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可怜兮兮,一下子使镜子里那冷酷的形象变得不伦不类。
“一出声你就暴露了,傻瓜!”
“摇滚乐还真是以貌取人。”严欢撅嘴,表示不满。
“哈,小鬼,等你有了足够的实力,就没有人敢以外表来轻视你。”john道:“归根结底,还是你实力不够。好了,现在开始另一个特训——我来教你,怎么唱歌。”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想了很多,纠结了很多,结果就是,哎看我还在继续更新,大家就明白了。虽然看得人不多,但是气氛很好,也有越来越多的同好者进来了。我就继续坚持下去吧,(⊙v⊙)恩。
ps:感谢一下亲爱的大力支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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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s:这章的条件,真的好想求婚条件哦……捂脸
☆、歌唱
唱歌。
这需要教导吗?
对于一般人来说,哪怕是五音不全,都可以随便扯两嗓子,嚎给明月清风听。
然而那样的只能算是狼嚎。
对于那些专业的歌手来说,唱歌则是一种技巧性的工作,需要格外严格的教导。但是john显然不打算将严欢培养成一个歌手,摇滚乐手和歌手是很不一样的,他要让严欢学会的是如何作为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
如何唱出,能够诠释摇滚乐的声音。
“你的声音还没有完全成熟,带着青涩,严格来说并不适合唱摇滚。”
听john这么一说,严欢就有些紧张起来,敢情他硬件条件不合格的地方还多着呢。
“但是并不是只有沙哑的声音才能唱摇滚,其实只要感情对了,无论是是男是女,是老是幼,还是粗犷是细腻,都可以唱出摇滚乐。”john道:“很多人认为沙哑的声线才能唱出摇滚的感情,其实是一种偏见。最起码在我看来……”
“等等,等等!john。”
严欢连忙止住他,“我现在不是要你科普什么样的嗓子才能唱出摇滚乐,而是要你来叫我唱。”
老鬼被止住了长篇大论,有些悻悻。
“多掌握些知识对你有没有害处。”
“是没有害处,但是我们时间紧迫。”严欢顺手指了指身后的时钟,“所以大师,那些话以后我会慢慢听的,请你快一点教我吧。”
john盯着他半晌,道:“我突然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来教你了。”
“……你唬我?”
“不,是真的。”john一脸歉意,“虽然之前说要教你,但是我突然发现自己也不是一个专业的歌手,似乎无法在技巧方面指点你什么。唯一可以说的只有一些经验,但是那些对现在的你来说,又大多还没有用处。”
赶在严欢炸毛前,john又多说了一句。
第9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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