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3节
之后几天,于成功都一直没有联系过来,好像忘记了世上还有严欢这么个人。
就在严欢快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人,被人耍了的时候。于成功一个电话打过来,还带来一个不小的消息。
“喂,严欢吗?”
“我们乐队报名了市内的新秀比赛,你也一起参加吧。星期六在南门见个面!”
“就这样,我挂了啊!”
严欢拿着挂断的电话,听着那嘟嘟嘟的声音,久久没有回神。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这章似乎没有什么好科普的。大家慢慢看文~
☆、新秀比赛
“比赛!?”
把这个消息告诉李波的时候,不出所料,他又是一阵大呼小叫。
严欢揉了揉耳朵,“你冷静点。”
“怎么冷静?一星期不联系,一联系就说要参加什么全市比赛。他们这什么意思?以为我李波的兄弟就是这么耍着玩的?”
“我想他可能是忘记了。”严欢斜着身子倚在路灯上,“总之,等一会他们来了再问具体消息。”
说曹操曹操到,话音未落,就听见于成功的大嗓门,“严欢!”
于成功带着夜影的另外几人,一溜烟地跑了过来。
“几天不见,气色不错啊。”
“还好吧。”严欢低头一笑,“只是最近一直没有于哥的消息,我还以为被你们放弃了。”
于成功一脸愧色,“这、这的确是我不好,忘记跟你说这件事。前几天我们看见这个比赛的消息,就决定要抓住机会参赛,最近一直在练习忘记跟你说了。抱歉,实在抱歉!”他双手合十,做求饶状。
“于哥一直这么忙,我怎么好怪你?而现在你们也喊上我了,我想也尽自己的一份力。”严欢笑一笑问:“今天出来也是去练习?”
李波见他这么“善解人意”,惊的眼睛都要脱眶。这严欢,还真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是啊。”于成功搭着他肩膀。“我订了间练习室。走吧,今天正好是周六,我们可以练一整天。”
“我这有个朋友也喜欢摇滚,想跟着一起去看看,能带他一起吗?”
“没问题啊,来吧!”
于成功带严欢他们来到一间练习室,位置在一家乐器行旁。这附近玩乐队的人都喜欢租借这里的练习室,隔音好,设施还齐全,就是价格稍微贵了一点。严欢有些意外,于成功一个学生,竟然租的起这个价位的练习室。
由于没想到今天会是出来练习,严欢并没有把吉他带在身边。而等到他进了练习室,见于成功他们都卸下身上的“装备”后,不免庆幸起自己今天没有带吉他出来。
因为于成功他们全部都是用电吉他练习,严欢一个人要是拿着民谣吉他出来,那丢脸丢大发了。
乐队的正式练习,基本用的都是电吉他,电贝司,还有架子鼓。为了确保音响效果,还要为这些电字开头的乐器插上扬声器,这些都是现场表演的必须装备。
而严欢作为一个刚刚学习吉他的小菜鸟,对于这些常识是一概不知的。
“john,在你们那个年代就有这些乐器了?”
“电吉他的确很早就出现了,和一般吉他不同,可以调节音量。而且现场表演的时候,电吉他能演奏出更多的风格。”
严欢听着john的科普,看着于成功他们试音,问:“为什么他们是用一个和指甲差不多大的三角片在弹奏?”
“那是拨片,用指甲弹奏很伤手,用拨片代替就会方便很多。”
严欢心里默默记住了,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双手,决定一会回去也买一个用一用。
“john,你之前怎么都没有讲过我这些?”
脑海里的老鬼迟迟没有出声。
“john”
“抱歉,因为这些都是太基本的知识,连初学者都不会问,我一时忘记要对你说。”
敢情john的意思是严欢连初学者的知识都不了解,已经无知得超过了他的想象?严欢决定不去理会john这种不自觉的嘲讽,继续看于成功他们练习。
这支夜影学生乐队,水平和livehoe里那些表演乐队简直是天差地别。
但是于成功他们埋头练的火热,毫不在意这些。几个大男生练到兴起的时候,甚至还忘我的甩起头发。虽然甩出来的都是一头臭汗和头皮屑,但是他们还是乐此不疲。
和严欢一起看练习的李波也在感慨,“他们这份劲头要是用到学习上去,学校里的那帮老古板会笑死吧。”
严欢却不置可否。
被人逼迫去做某一件事,和去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那感觉完全是不一样的。在被逼迫的时候,只会产生压抑和痛苦。而为了你自己热爱的事情,哪怕再苦都可以把它转换成一种快乐。
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像一般家长那样感叹“要是我家孩子在学习上也有这种心思就好了”,是完全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的。
他此时看着练习得满头是汗的于成功几人,眼中也有遮掩不住的羡慕。在这个被压抑着性格,无法自由选择的年龄,能有一件如此热爱的事情是多么令人欣羡。
几番练习下来,于成功他们中场休息,他抽空走过来问严欢道:“怎么样?感觉如何?”
严欢看着他额角滴落的汗水,微笑道:“很厉害。”
这是他的真心话,能够这样专注而认真地投入自己的梦想中,的确是非常令人敬佩。
“呵呵。”这回倒是于成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脖,“哪里,其实我们的水平也就是一般般。对了!严欢,你今天不是没有带吉他来吗?先用我的练习一下好了!”
严欢还没来得及跟他说自己不仅是没带而是根本没有电吉他,就已经被于成功拉了过去,一把将他自己的电吉他塞到严欢怀里。
这是严欢第一次感受到电吉他的触感。琴颈和弦上,还有着于成功留下来的温度,这让这把电吉他摸起来有一种温热的感觉,就像它不仅仅是个冰冷的乐器,而是与乐手身心契合的生命。
严欢触碰琴弦的手指甚至都有些微抖,他紧紧闭上眼,许久,才再次睁开。握紧手中的电吉他,严欢婉拒了旁边的人递过来的拨片,用自己的手指弹起来。
弹奏出第一个音的时候,嗡的一声,似乎是打开了心底的某道桎梏。
电吉他的声音清楚明亮,像是个斗志昂扬的年轻人在对这个世界叫嚣着自己的不屈服。它是斗士,是勇士,发出仓促激昂的声音,勾出人心底的每一分激情。
时而,它也会有婉转的音调,像蛰伏休憩时的雄狮,露出自己着温情的一面。
严欢技术尚粗糙,但是这样入情地弹奏下来,先不说别人,他自己心底就掀起阵阵波涛,心潮起伏。仿佛看见了一个新的世界,他可以任意呼啸、嚎叫、放纵,不用去在意任何人异样的瞩目。
弹完一曲,有些依依不舍的放下吉他,严欢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后背早已经汗湿了一大片。抬起头,于成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第一次弹电吉他?”
“……恩。”
“理解!我第一次的时候也是这样,激动得不得了!恨不得觉得整个天下都是自己的!”于成功感慨道:“不玩吉他的人,不会有这种感受的吧。”
旁边的人取笑他道:“喂,你什么意思?我们玩贝司和架子鼓,也是很有激情的啊!”
“没,我只是打个比方……”
与同伴玩笑打闹的于成功,又转过身对严欢道:“不用理他们!吉他的世界,只有我们吉他手自己懂。”
严欢看着眼睛里几乎都快要发出光来的于成功,第一次觉得他真的是一位可以互相理解的朋友,而不只是一个通向摇滚乐的踏脚石。他心里为自己之前的想法有些愧疚,但是同时也生出更多的豪情。
“john,吉他……不,摇滚原来是这么有趣的东西吗?”
john没有回答,心里却有掩饰不住的骄傲。他想让严欢自己去了解世上这个独一无二,能够打动灵魂的音乐。
夜影乐队一直练习到傍晚,几个人才近乎脱虚地从练习室内走出来。
于成功去和老板结账,严欢则是默默注视着在他们出来后,另一个急匆匆地窜进练习室的乐队。在这里的每一个人脸上,他都能看到对音乐、对摇滚,永不停止的爱与热情。
当他把这句话对李波说的时候,李波见鬼一样地看着他。
“你瞧瞧自己的脸吧,和那些家伙们没什么两样!”
严欢一愣,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竟然在嘴角摸到一个大大的上扬的弧度。
原来他竟然是这么开心?
这样畅快淋漓的笑,究竟是多久都没有过了?
他无视李波调笑的目光,自言自语道:“是吗?我竟然已经这么喜欢它。”
李波被他那痴呆的表情几乎都快吓呆了,拼命在严欢面前晃手道:“喂,你没事吧?怎么像着了魔一样!”
“是着魔了。”拽下李波的手,严欢想,对吉他着魔并不是一件坏事。他在脑海里呼唤老鬼,“john,我想已经找到自己最想要干的事了。我要继续弹吉他,有一天组建自己的乐队。”
“是吗?那就坚持下去,你会越来越爱它。”
老鬼的话一语中的。
摇滚会让所有爱上它的人,都如魔似毒地,再也无法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
电吉他与吉他。
世界上最早的电吉他,诞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一般吉他是通过木制的共鸣箱发音,而电吉他没有共鸣箱,是通过电磁拾音装置连接扬声器发音,就等于插了个小喇叭一样。
所以电吉他比起吉他薄了许多,表现力更强,渲染力更强。毕竟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嘛~
电吉他也分不同层次和品牌,比较有名的几个厂牌例如gibson,prs,stratretsch等等。史上最牛逼的吉他大师,吉米·亨德里克斯就使用feocaster。这位左手吉他大师可是名留青史的人物啊。
当然,也并非善终。上世纪的摇滚巨星们,就没有几个是得了个好死的……咳
所以有人说,玩摇滚的人不长命。当然,我是亲妈。
☆、开幕
就在严欢他们离开练习室后不久,又有一支乐队到这边练习。
“阿宽,今天又来练歌啊?”老板似乎认识他们,和其中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打招呼。
向宽对老板点头笑道:“是啊,马上就要有全市的新秀比赛了嘛,要抓紧时间练!”
“阿宽,磨蹭什么?快点进来。”身后有队员催促向宽,他只来得及对老板挥了下手,便被同伴拽进去了。
“老板。”新来的员工不解地问,“只不过是个小乐队,为什么他们每次来你都这么热情?又不是夜鹰那种级别的出名乐队……”
“你懂个屁!”老板道:“他们乐队虽然现在还没什么名气,但那个鼓手向宽将来一定会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像他那样的鼓手,我这辈子只见过三个。”说完又是一叹,“待在这种小乐队,是埋没他了。”
小员工轻哼:“那还能有夜鹰厉害不成?”
“夜鹰,他们已经和几年前不一样了……”
看着老板沉重的神色,小员工心里一紧。“老板,难道是最近有什么夜鹰的负面消息?听说他们乐队的吉他手和队长关系不是很好。”
练习室的老板转过头来,那表情似乎是隐藏着什么大秘密。小员工满心期待这自家老板爆料,却猛地被赏了一个毛栗子!
“你管那么多做啥!还不去工作,那边又有人要结账了!”
可怜的员工摸着红肿的额头灰溜溜的离开。
老板点起一支烟。烟雾缭绕中,看着那些进出练习室的乐手们,看着他们脸上对于未来的向往和热情。
他吸了口烟。“摇滚啊……”这东西,真是害人不浅。
之后的几个礼拜,严欢每周都去和于成功他们一起练习,说是练习,其实只不过是他在旁边看着而已。于成功曾经说可以先借钱给他,让他去买一把喜欢的电吉他一起练。
严欢谢绝了,一把电吉他价格不菲,就算于成功肯借钱他给他,以他目前的能力也绝对是还不起的。至于告诉家里,问父母要钱?别说严欢的爸爸会不会直接一个耳光下来,就只严欢自己,也绝对不会开这个口。
所幸他现在每晚都能抽出时间跟着john学吉他,不用担心水平会落下——虽然在john挑剔的眼光中,现阶段的严欢也没什么水平可言。
终于到了比赛的前一天。
于成功和他的夜影乐队一直练习到傍晚才满头大汗地从练习室内出来。看着一直陪他们,却没怎么参与到练习的严欢,于成功不免有些愧疚。
“抱歉,这几天的练习一直没能带上你。”
“没事。”严欢道:“反正我现在没有电吉他,水准也不够,先跟在于哥你们身后看看就行了。”
“呵呵。”于成功宽慰地一笑,突然来了想法。“对了,明天是比赛!今晚我们先去ktv通宵一晚,就当做是热身!怎么样?”
除了严欢外的一伙人全部兴奋地叫好,举双手双脚赞成!最后严欢的意见无效,被于成功押着送往最近的一家ktv。
一进包厢,几个小伙子就点了几首激烈的摇滚曲,争先恐后地卖弄起自己的恐龙嗓子。严欢几乎是捂着耳朵遭受他们荼毒,最后实在是受不了,在一片噪音中询问于成功。
“于哥,我们这乐队主唱究竟是谁?”
这几天他们练习,一直都是在练曲子却是没听见有主唱练歌。
“主唱?”
于成功呵呵笑着,“没有那东西,高兴的时候随便让一个人上去吼两嗓子不就行了。”
“……”严欢愣住了,他是真的被于成功的回答给惊呆了。夜影竟然是个没有主唱的乐队?这也太不靠谱了吧!而且就凭眼前这几个人的水准上去吼,别说两嗓子了,只怕是一出声就会被台下的观众们给轰下来。
看来这一次新秀大赛,夜影是前途渺茫啊。
“别听这个笨蛋瞎说。”旁边一个夜影队员凑过来,“我们乐队的主唱就是成功,这小子只不过是不好意思对你说罢了!来吧,主唱大人献歌一首!”
“我不是什么主唱,是吉他手!”于成功恼羞成怒道。
“好吧,吉他手,去唱一曲吧,让我们的新成员听听。”
于成功被推搡着点了首歌,拿着麦克风唱了起来。
严欢听后,感觉很复杂。于成功不是唱得不好听,相反,和前面几个五音不全的比起来,他算是不错的了。但是这不错也只是相对一般人而言。到时候在比赛中一定会有很多专业的主唱,而夜影这帮人却是毫不在意这点。
虽然对于摇滚乐队来说,歌声并不是唯一,音乐和弹奏才是灵魂。但是看着眼前这一群胡闹的家伙,严欢觉得前景还真是一片黑暗。
晚上回到家,他把这个想法对john说了。
“其实你可以自己试试。”john突然建议道:“很多乐队都没有专门的主唱,而是由吉他手或其他队员兼任。”
“像于成功那样?”
“……当然,水准绝对和他不同。练习乐器的人乐感都不会差,唱歌也比一般人有根底。”john道:“自弹自唱也是一种方式。我觉得你的声音还不错,可以试一试担当主唱的位置。至于今天那几个小子……”
john没有再说下去,一切尽在不言中。
“但是我从小除了音乐课,就没有开口唱过歌。”严欢说。
“没有唱过?一些流行音乐也不会吗?”john惊讶,对于严欢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喜欢一个明星,唱一流行歌曲才是最正常不过的。而这小子竟然说自己数年未曾开口高歌一曲?
“有心理阴影。”严欢面色难堪,“小时候有一次小学演出,我被老师选出去领唱……”
“因为太紧张尿裤子了?”
“……不是。”
“唱的五音不全,被所有人嘲笑?”
“那倒也没有。”严欢不耐烦道:“你能不能听我说完?”
john连忙闭嘴不语,他实在是好奇,能让还是小鬼的严欢留下心理阴影的事情究竟是什么。
“我唱完之后,被绑架了。”严欢面无表情道:“一个二十多岁的阿姨说是我妈妈的同事,把我拐走了三天,最后才被警察找到。”
“这三天……她对你做了什么?”john的声音中带了丝古怪。
“她让我唱了整整三天的雪绒花!整整三天!那个时候我还是七八岁大的孩子,最后差点累死!”严欢道:“从那以后,上音乐课我也不想唱歌了。”
“原来是这个心理阴影……恩,我能理解,理解。毕竟当时你还很小……”
“不要以为你在偷笑我感觉不出来,john。”严欢阴j□j:“对于一个心理还未成熟的孩子来说,那真的是很恐怖的三天。我至今都不敢和年长的女人单独相处。”
“欢,你现在还是不想唱歌?”
严欢摇摇头,“这倒没有,只是一直没必要去唱。”
“我觉得这个悲惨往事最起码证明了一点,当年你唱的还是很不错,说不定正适合担当主唱。”john正色道:“很多小事,往往能预言人以后一生的命运。”
“那都是小学时候的事情了,而且唱的是课本上的歌曲。”
“这你就错了,雪绒花最初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可不是什么课本歌曲。而且所有的音乐都一样,无论是摇滚还是古典,都是为了让人抒发情感才被创造的。我真的希望你可以试一试。”
“你认为我可以?”
“百分之百。”
“……好吧,那就试试。但是我不知道自己该唱什么。”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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