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灯照空局 作者:superpanda
第12节
“我没办法再等三次。子非,你知道么,一个人一生中能创业的次数是极其有限的,因为那个时候,你要动用你身边所有的资源。你让朋友下单、让他们打广告,都会消耗关系。如果次数太多,就没人帮你了,或者敷衍了事。拉投资也是啊,拖累人家一次,下次哪还好意思再找他投钱?可选择的范围会越来越小的。还有,开公司时,你会让人为你介绍合作伙伴,如果不太愉快,下次也是没有办法再求他了。”
“这、这样……”庄子非说,“可是,你在霄凡这么多年,又有很多新的资源了吧?他们知道你的能力很强,可能特别愿意参与其中。”
“嗯,但谁知道能用多久?我创业了三次,也只成了霄凡。”凌思凡心里很清楚,再创一个比霄凡成功的公司,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几乎没有可能完成这一任务。
“只……只有一回么……”
“如果本科期间那个网店不算的话。”本科期间为了赚钱,凌思凡还开了一个网店,代寄一些东西到小城市,因为竞争算是比较激烈,一开始的业绩并不太好。不过有天,他代购的品牌的创始人到凌思凡所在大学讲座,凌思凡逮住个机会一步上前与其拍了一张合影,回来就把合影挂在店铺里面,写着“店家与创始人合影”。他也没讲别的,但消费者就是觉得都合影了,说明这家店一定经营得很好,从此订单不断飞来,凌思凡终于赚到钱。
“那……那就是四次里成了两次么……”
“你是安慰不到我的,”凌思凡勉强笑了下,“肩膀让我靠下就好。”
“嗯。”庄子非很担忧地看着凌思凡,将凌思凡轻轻拉到自己怀里,让凌思凡的额头搭在他肩上,另一只手轻轻摸着对方发顶,“反正,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也知道我在身边就好。”
只要他还没有饿着,凌思凡就一定是饱着的。
凌思凡在庄子非的肩膀上面蹭了一蹭:“谢谢,子非。”
庄子非说的其实并没让他更好受。
他觉得,他拥有的一切,都像海市辰楼一般虚无缥缈,宛如走进一片树林,虽然地上有些很柔软的野花,但生着尖锐的针一般的树叶的参天树木却是无处不在。
他不可以失去霄凡。
母亲去世之后,他挣扎了十六年多,才得到了今天他所有拥有的一切,现在上天要收回去,根本无法接受。
他不是个在乎过程的人,他的全部努力,就是为了地位还有金钱,就是为了无人敢看轻他。
失去地位、失去金钱,在近三十岁的年纪重新回到抓不住未来的那个时候,让凌思凡有一种本能的恐惧。
凌思凡强烈地预感到,如果当真失去霄凡,他这一生恐将一事无成,就连记忆都不再被需要。
“思凡,”庄子非说,“先吃点东西吧?”
“……好。”
然而,凌思凡却没有什么心思能用在晚餐上。
即使是看着庄子非,他的心情也没能真正地变得明快。负面情绪早已盈满,庄子非的存在只能让他稍稍好过一些。
他们没有再提公司的那些事,两个人都有意避而不谈,可压抑的氛围一直都围绕着,聊什么都显得心不在焉。
……
此后的一阵子,凌思凡依然是头痛于新股增发的事情。
他连觉都睡不踏实,总是睡上两个小时便惊醒了,而后便再也无法入眠了,整个人都显得憔悴。
有时,他会梦到自己突然有了一大笔钱,原因各有不同,而后梦里的他欣喜若狂手舞足蹈,颓废一扫而空。接着,在他醒来之后,他在黑暗之中会有一瞬间的恍惚,不知自己在哪、也想不出来他卧室的构造究竟是什么样,足足愣上几秒之后,才会反应过来刚刚那个是梦,现实中什么都未曾被改变过。
还有几次,自己在梦里面战战兢兢地问这回又是梦吗,之后总会有人回答不要担心了这回是真的,他很高兴,然而睁开眼睛发现原来依旧是梦。
霄凡真的被掳走了。
凌思凡觉得他也是真对不起霄凡,仿佛一个父亲,眼睁睁地看着儿女被恶人捆了去,但却无计可施。他应该被怨恨,虽然似乎也并不是他的过错,但是无能本身就是最大的错。
他的无计可施,导致霄凡易主,所有当初喜欢霄凡的员工都要被迫接受全新的运营方向。到了几年之后,也许,年轻的霄凡就会被只想用它来赚钱的“养父”榨得滴血不剩、老态龙钟,怀着对自己无能的怨恨而死不瞑目,当然,对方真的可以将公司运营得更好也未可知。
事到如今,好像已经不止是钱的问题了。
在创立霄凡时,何曾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局。
那时的他,投入了他全部精力,想要把霄凡发展成一个百年的企业。如果命运之神在什么地方看着这一切,大概会觉得人类非常好笑吧?因为他每一分钟的努力及霄凡每一点点的发展,都是他亲手埋下的引发贪欲的种子。
真的只能认输了吗?
他不想啊。
他觉得自己像条砧板上的鱼,鱼鳞都已经被刮得很干净了,正在等待下锅,而他还依然费力地张嘴呼吸着,他呼吸时从鱼鳃中流出的血,将自己和砧板都染得微微发红了。
——就在这样的重压下,增发方案被确定了。
公司将会采取两轮认购,第一轮没有被认购完毕的话,将会启动第二轮的流程,供想追加的人进行超额认购。
而凌思凡,将会首先提交增发股票的认购意向书。
时间毫不留情地流逝着,他一点点滑向那似乎已注定了的悲惨结局。
他心里很清楚,这轮增发之后,自己的股份将被极大地稀释,而银桥资本那派会超过50,正式接管霄凡,成为新的主人。
到了那天,恐怕他会主动辞去董事长和ceo的职位——再当六年的董事长和ceo又有何用处呢?谁都知道六年后他会被清理,再耗六年只是被人嘲笑罢了。
所以,很快,他就会什么都不是了吧。
曾经那个以为自己可以名成利就的梦此时显得那么不着边际,好像是只什么动物在满是泥泞的地上极笨拙地跳一首圆舞曲。
他的性格,让他没有办法接受从今往后变得失败——不断折腾,但来来回回始终没有比霄凡更成功的公司。当人们谈论到自己的名字时,仍然还是“霄凡的创始人,后来被清洗了”,而他,也在十年、二十年后,依旧祥林嫂般喋喋不休地讲述着当年的资方是如何深奸巨猾,就像过去无数被扫地出门的创始人一样。
他受不了。
那样,他的生活便不再有意义——人生的衰落过早地到来,顶峰也随之过早地到来,往后都是行将就木罢了。
甚至,他的资产,从某一刻开始,会开始负增长。
可这么多年来,他之所以存在,就纯粹地是为了更高的地位、更多的财富、还有所有的人尊敬他的神情。他憎恨被嘲弄。
他很渴望反扑,让那些人尝尝苦头,可问题很明显,究竟如何才能反扑?
脑子空空的凌思凡,突然看见手机屏幕一亮一亮。
来电人的名字时是他一位朋友,也被称为是商场上的后起之秀,虽然这个后起之秀都40岁了。
“喂?”凌思凡接起来,“陆洋?”
“思凡……”对方说,“我听说了你的事情。”
“呵,”凌思凡说,“是啊,都听说了。”自己股份要被强行稀释,这么大的热闹,别说是业界了,就连普通网友也全都知道了。
“我……想到一件事情,说来给你听听,你听了别动怒,我是为你担心。”
“嗯,你说,没事。”
“大概前两个月,樊建国拜托我给他的小女儿介绍青年才俊,外表、能力都必须是一等一的,我也没当回事,因为那个啥吧,他那个小女儿,实在是不好看……看得上他小女儿的,他小女儿肯定是看不上,但他小女儿能看得上的,肯定又看不上她了。”
“……?”这社会中的女孩子还真的是有些悲哀,仿佛在爱情中天生的外貌就是最重要的了。
“不过,我是听说,他小女儿虽然外表不佳,可性格很好一点都不刁,名校毕业的人也挺聪明,倒也不会真的非常不好……所以想问问你,愿不愿意见下?你肯定知道的。樊家非常有钱。”
“……”樊建国的家族,的确非常有钱。生意摊得很大,经常买买卖卖。
“而且,樊建国前两个女儿,全部都是嫁的高官,如果有这样的资源,霄凡以后不用愁了,绝对一路顺风顺水,规模会越来越大的,市值在国内登顶都有可能的。霄凡需要借助你的资源,自然也就没人敢动你了。”
“你在说什么呢……”
他都已经意识到自己在喜欢庄子非了。陆洋这个意思是说:在他未来的钱、和庄子非里面,选上一个?
“樊建国跟了两个月,我一个都没介绍去,显得好像很不上心……但我能拉着谁去啊?有钱男人都看长相,还以为我看不起人呢。”
“你介绍我,就没问题?我缺钱的现状太明显了。”
“无所谓啊,”陆洋说道,“去相亲的,有谁不是为了这个去的?樊建国知道,他女儿也知道,想找真爱的话就不会托我了。其实所有相亲,不都是看条件?符合要求就见,不合就散伙喽。普通人相亲也看长相看家底,你纠结这些东西真没必要,说的好像真爱就能长久,有所图就鸡飞狗跳似的。”
“……你还真是实用主义,你老婆知道么?”
“我和她也是啊,我喜欢她有长相的加成,她喜欢我有资产的加成,分那么清干吗?”
“……”
“不然你先见一面吧。”陆洋最后说道,“只是见上一面,又不是谈恋爱,就当交个朋友也好。这没有什么的,也算帮帮我了。”
☆、第48章 野外失联(十三)
凌思凡犹豫了很久,还是去见了那姑娘。
姑娘名字叫樊九如,外表的确是不漂亮,脸型继承了她父亲,雷厉风行的国字脸,眼睛却是并不太大,肤色和唇色都很深,但也许因为性格好,看着还是挺舒服的,凌思凡并不觉得有陆洋说的那么夸张。
在想装健谈的时候,凌思凡总是装得出。至少除去庄子非外,他周围的人都认为他很健谈,甚至有人说“凌思凡很爱讲话”。
他怕气氛尴尬,于是从时事谈论到历史,从历史谈论到哲学,没有片刻冷场。
后来,两人又谈到了各自生活。
“你最近好像很焦头烂额?”樊九如问。
凌思凡呆呆地看了对方几秒,突然说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抱歉。”
“嗯?干吗要说抱歉?”
“你一定也看得出来,我来见你动机不纯。”还有一半是被陆洋拉来,不过没必要提陆洋的事。
樊九如愣了下,而后突然笑了:“你倒坦诚。”
“……”
“还好,”樊九如说,“所有人都动机不纯,我都已经习惯了,倒要感谢你的坦诚,没上来就故作多情。”
“……”
“我倒不会要求对方视金钱如粪土,”樊九如说,“喜欢一个人的外在应该也算是喜欢吧,当然内在上的共鸣也很重要,总不能一见面根本连聊都聊不到一起去。”
“……嗯。”
“然后就是培养感情,顺其自然地在一起。”樊九如道,“不过,大概培养不出来的,我是早已经放弃了。我很想要个小孩子,他要人好、有责任心。”因此,提条件时,她才会说外表、才能,另一半的基因要好。
“……你别这样讲啊。”凌思凡道,“不管你认为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世界上也会有人视你为珍宝的。”这姑娘好像真的很自卑,就如何曾经的自己一般。那时自己内心漆黑一片,后来却有了庄子非进来。凌思凡有点难想象,这个拥有巨额财富、却被别人背后议论外貌的女孩子,是经历了一些什么事后才会说出类似“不会真的有感情的,人好、有责任心就行”这样的话。
“算了,现在谈那些东西还是太远了,我们就先当交个普通朋友吧。”她的父亲很中意凌思凡,觉得对方优秀,可以挣到面子,非常希望能够成功联姻。
“你肯当我朋友是我的荣幸了。”凌思凡说。
凌思凡开始有一点怀疑,如果庄子非从没有来过,那么,只要樊九如不嫌弃自己,他也许真会伪装一辈子,装到因为爱钱而爱上了对方,装到自己都觉得自己喜欢她。
他完美地扮演角色,绝不会有一点懈怠。作为一个年轻有为的ceo,从来不与别人暧昧,是圈子里极罕见的模范丈夫,对方期待什么,他就给予什么,不令妻子受一点点委屈,不让妻子有一点点难过。她在宴会上闲聊时,会收获艳羡的目光。
从前他看过了太多人情冷暖,在他心里,夫妻之间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哪有什么爱到永远,大部分连装都不装。他和樊九如算是“各取所需”,相敬如宾一生也挺好的。他根本就不会爱人,对方怎样并不重要,樊九如的性格很好,对他来说反而轻松。
而现在,庄子非在身边,等着他的回应。
他听见了感情的钟声,并且开始与之共鸣。
……
回到家里以后,凌思凡发现客厅灯亮着,稍微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庄子非来了。最近,庄子非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他家。
“思凡,”庄子非问,“又工作到这么晚吗?”
“……嗯。”对着面前的人,他说不出口他去相亲了。
“哦,”庄子非说,“思凡,来吃饭吧,可能有点凉了,我回锅热一下,你先换衣服吧。打你电话你也没接,我猜你手机没电了,所以就先炒出来了,结果放得有一点久……”
“……我吃过了。”
“咦?”
“……我在外边吃了一点。”
“哦……”庄子非说,“那、那我自己吃饭。”看来不需要回锅了,他自己怎么样都好。
“嗯。”凌思凡很怕见到庄子非,因为根本不知如何面对,“我去洗澡。”
“去吧去吧~”
凌思凡走进了浴室,在白茫茫的水汽中看着玻璃上的雾气,想自己正在干什么,为什么会突然陷入这样的一个境地中。
耳边传来水声,他像是在海边,海水原本清澈见底,突然一记重锚砸下,水底瞬间掀起泥沙,将水搅得浑浊一片。
为了他的那份事业,放弃客厅里面的人吗?
或者,为了客厅里面的人,放弃他的那份事业?
这是他唯二珍惜的东西,老天却对他说:请你做出选择,我立即便要收回一样去。
水点打在他的脸上,而后飞溅开来,进入他的眼睛,无数水珠顺着鼻梁滑下,试着钻进他的唇缝。他紧闭着眼和双唇,像在拒绝回答什么。
凌思凡抹开窗上的雾气看了一看,发现外面漆黑一片,甚至连一条野狗都没有。黑黑的天幕中仿佛正栖息着群神,对方早已知晓了他将来的命运。
恍惚中,他似乎听见庄子非在喊:“思凡,你的电话响了。”然而喷头传出来的水声很大,他并没有吼着回应。
一直冲了将近一个小时,凌思凡才擦干头发出去。他的皮肤烫得发红,脸颊上有一些酥麻。他身上穿着一套新睡衣,睡衣上满是兔子的图案。
一推开浴室门,他就觉得气氛不对:“……?”
他看见庄子非坐在最上边一节楼梯上,一动不动,静静的好像是一座什么雕像,于是问道:“你在这干什么?”同时,他的心中升起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我在等你出来。”庄子非说。
“那你进屋等啊。”
“我想在浴室旁边等。”
“好吧,”凌思凡问,“你等我干什么?”
“思凡……”庄子非低着头,沉默了好几秒,而后突然下定决心,抬起眼睛问道,“你去相亲了么?”
“……”凌思凡的心里被重锤了一下,甚至来时感觉惊慌还有无措。
“你在浴室里时,电话响了几遍,我想要拿给你,但你没有回答。”庄子非顿了顿,又继续说下去,“后来电话就没响了,但有短信发了过来。锁屏状态也有通知,可以看到每条短信第一句话。”
“……”是啊,消息能被旁人直接看到。
“她说,谢谢你的晚餐,下次换她请客。还说,这是她回国后的第一次相亲,没有想到过程居然还算愉快。”看见这些话时,庄子非的整个脑袋都是懵的,他看了好几遍,才确认了自己一个字都没读错。他甚至怀疑短信上的词有其他含义,用了半天才相信就是他理解的意思。
“子非……不要说了……”他没办法否认,他是真的去了。虽然,有一点点陆洋逼他的成分在,但他自己也的确不是无辜的。
“思凡,”庄子非却是咄咄逼人的,“相亲对象是什么人?”
凌思凡只得实话实说道:“是樊建国的小女儿。”
“樊建国……很有钱的樊建国么……?”这个名字很久以前就已经是无人不知了。
“嗯。”
“思凡,”隔了很久,庄子非才轻轻问道,“你要和她交往了吗?”
凌思凡涨了一张嘴,却什么都没说出来。
说什么呢?
说“我还没有想好”,然后两边吊么?让庄子非等他慢条斯理地挑,然而依然可能被他给抛弃么?
那样太无耻了。
他没脸说那样的话,他没有能耐到那个地步。
他只能不说话。
看着凌思凡的样子,庄子非眼睛里一向明亮的光逐渐地黯淡了。他的眼睛原本很亮,此时却好像是蒙上了一层有一点灰的颜色。
“我明白了,”庄子非小声说,“终究,我不能带给你你想要的。我把我拥有的全部都掏给你,还是不行。”
“子非……不是……你不要这么说。”
“思凡,有时我想,你要能读取思想就好了,你就能知道我多喜欢你,但同时我又怕会吓到你,想着我自己心里知道就行了。”
“子非?”
“思凡,我真的没想过,会是这种结局。即使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过去的五年中,庄子非一直都以为,他没办法得到思凡,但思凡也不会接受其他的什么人,他还是可以陪伴在思凡身边,安静地照顾着。然而,忽然之间,凌思凡就说道,他要有女友了,大概还会结婚。那么自己怎么还能磨在思凡身边、让他的爱意给他们造成困扰?
本来,他不懂思凡为何要相亲,但当他听见“范建国”的名字时,他就了解了对方的想法,同时也了解了他没有钱重要。
思凡更爱的,到底还是钱。
他没办法指责什么,那是凌思凡的选择。
就在凌思凡不知如何是好时,庄子非突然间转移了话题说:“我下楼接着收拾碗,你还有工作要忙吧?”
“……嗯。”其实,哪还有心情工作呢?
“那你快点忙吧,别又睡得晚了。”
“……”凌思凡想要说一些什么,但又觉得确实无话可说,于是只能看着对方下楼,心里乱乱的像有一团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庄子非又敲了敲门:“思凡。”
“在呢。”刚才整整一个小时,他一个字都没有写。有一些和煦的微风吹进房间,却吹得他有种痛肤彻骨之感。他觉得,厄运真像是调皮的孩子,总喜欢戴着希望的面具,而当它露出本身面目时,总会让人睁大了一双眼。
“思凡,”庄子非站在门口没有走进去,“我又把肉和菜分别装在盒子里了,在冰箱,这些天,你炒菜的时候可以直接拿出来弄。”
“……嗯?”
凌思凡向外看了看,发现家里也被打扫过了,乱放的东西都被归置好,地上的灰也几乎不见了。
“思凡,现在有些晚了,”庄子非说,“我回去了,我想睡觉。”睡觉才能暂时忘记一些事情,庄子非眼睛里有很难明了的东西。
“行。”也到了他平时离开的时间了,庄子非会告辞这事并不意外。今晚几个小时,宛如几个世纪,简直令他的生活天翻地覆了。
“明天,我不来了。”
“好。”可能是害怕会尴尬,明天不来这里也好。
“后天,也不来了。”
“好。”
庄子非非常仔细地看了凌思凡的书房一圈,仿佛要把每个细节都印在他的脑海里。
桌子是黑色的,思凡常在桌上办公,椅背上有线条头,是自己的黑猫抓的,窗台上有几盆植物,是自己某次带到这里的……书架在另一侧,里边塞满了书……庄子非甚至想牢牢记住每本书的书名。
今后,这些东西将出现在他的梦里,他不希望有任何一点点的模糊,因为如果哪模糊了,他就会知道是梦了,就没办法假装他们已经再回。
庄子非右手里拿着手机,里边有他刚刚拍的凌思凡家里的照片,但他不想让凌思凡知道,因此只有这间书房他没有拍。
凌思凡送庄子非出门的时候,看见庄子非将他平日穿的蓝色拖鞋摆回到了鞋架最里层,于是没话找话般地说了一句“你就放门口吧,下回来还会穿”,庄子非却只是回答了声“不用”。
——凌思凡完全没料到的是,从那天起,他就再也联络不到庄子非了。
☆、第49章 加更
自从庄子非离开了之后,凌思凡就有一点点恍惚。
每天回到家中都是冷冷清清,他摸索着开关,自己打开壁灯,却总要摸半天才找得到按钮,因为他的确很久没开过灯了——之前,每天回家,都有庄子非在等他。
同时,他的手机再也没有庄子来的任何消息。过去,庄子非总是“骚扰”他,一天至少十条微信,现在呢,只有同事、合作伙伴、记者等等会给他消息了。每次一有提醒他都会立刻看,然而总会发现都是无关紧要的人。
再也没有那个人温暖的怀抱,再也没有那个人柔和的笑容,再也没有那个人温柔的话语,他是孤零零的,他是一个人了。
从此,快乐时再没人和他一起快乐,悲伤时再没人和他一起悲伤。他将每天独自醒来、独自上班、独自下班,独自入眠。
庄子非,是真的消失在他的世界里了。
他开始疯狂地给庄子非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然而永远没有回音,虽然即使是找到了,他也不知该说什么。
同时,每天,他满脑子想的全都是庄子非。
他对自己很失望吧?他应该不会再爱自己了,他永远不会想见自己了,自己真的失去了他。
一想到这一点,他就能察觉到心脏上的痛感。
庄子非在他的家里留下太多痕迹,凌思凡看见冰箱就会想起38个盒子,看见灶台就会想法胡萝卜宴,看见卧室就会想起握手腕那一夜,往事无孔不入,折磨得凌思凡快要疯了。
连想疗伤都做不到。
那个人,曾经那样对他,他却是没有要。
……
他忍不住看照片,又不敢看照片。
“自己不是自己”的麻木感再一次狠狠袭击了他。
他顷刻间变得比董事会发生的那天还虚弱,行走、站立甚至讲话、喘气都是软绵绵的、有气无力。
奇怪……明明增发新股的事可以被解决了,然而他却一丝一毫的欣喜都没有。
他告诉他自己:公司保住了啊,你开心起来啊,是你自己选的。
然而不行,他依然感觉不到他自己。过去人说,当爱侣成为了自身的一部分,分开就会像截肢那般地痛苦,而此刻凌思凡却觉得,他整个人都随之而去了。他并不是失去了某一个部位,而是丢了主体,剩下的全是破碎的和贫瘠的。
凌思凡回想着,刚刚得知即将逝去霄凡那时候的自己,似乎胃酸翻涌,可并没有感到整个人消融着。
凌思凡时常都觉得,自己的办公室像是一座小岛,海水正在涨潮,即将淹没这间小小的办公室,而他自己,也将随之沉入海底。
这种“也许死了会比现在要好”的感觉已经很久都没有过了。
……
——庄子非走后的第二星期,凌思凡收到了一个包裹。
他打开一看,发现是衣服。
全都是好品牌,价格一定不菲,随着衣服还附了一张小纸条:“之前买的,本来打算一件件送,现在看来没机会了,都寄给你。”自己认真而又飘逸,像那个人一样完美地结合了很矛盾的特质。
凌思凡把那张字条仔仔细细看了多遍,用指尖去摩挲,用嘴唇去碰触,可是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感受到更多了。
“……”
不行……就和抱着兔子睡觉一样,根本无法医到病根。每天晚上,他都会抱着兔子的玩具睡觉,好像紧紧抱着,就能离那个人稍微近点一般。最近他也开始吃胡萝卜——往常他很讨厌的胡萝卜,竟然开始散发出了清香。
凌思凡伸手拿过被子喝了一口柠檬水,立刻就被酸得眼前模糊,连睫毛都沾了水珠。
他又想起,五分钟前,樊九如给他发的那条短消息。樊九如问,如有时间,是不是还要在一起吃个晚饭。她还说:“你真的是坚强、开朗,在那样的时候,竟然还能谈天说地,不让气氛变冷。”
坚强、开朗……凌思凡觉得很可笑,他何曾坚强过,又何曾开朗过?
可惜,除了那个人,没人看出来。
他的内心晦暗无比,而庄子非,却拿着一盏灯进来,照亮了他自己都没到过的角落。
凌思凡将头埋在自己臂弯中。
受不了了……他想,受不了了。
再这样下去,他又会和中学时某一年一样,想追求死亡。
十六年来,他不曾相信任何人,只自顾自努力赚钱。在他看来,财富比善变的人要值得信赖许多,几乎是他全部安全感的来源所在。他一直在“钱”上打勾,在“人”上打叉。他从来就没有想过为了某人放弃他的财富还有地位,在他过去的脑海中,这种行为毫无理性、简直荒唐到了极点。
十六年,将近六千天,不算短,足以形成习惯。
而喜欢庄子非,其实只有几天。
此前,他只知道自己喜欢了庄子非——喜欢注视,喜欢倾听,喜欢碰触,当对方遇险时他会惊慌失措。
那时的他以为,他不能没有钱,也不能没有庄子非。因此,当两者要二选一时,他感到很茫然,无法做出选择——他对未知的领域仍有本能的恐惧。
而此时他才明白了,他是可以没有钱的。
但他不能够没有庄子非。
这和他的逻辑相悖,可他确实是发生了。
似乎有谁写过:免遭痛苦的方式有两种,对许多人来说,第一种更容易,就是成为地狱的一部分;第二种有风险,就是在地狱寻找非地狱的人和物。
一直以为,他的解决方式全部是第一种,是庄子非,让他过渡到第二种,而庄子非本身,就是地狱中的光亮。
凌思凡依然将头埋在臂弯里,鼻尖嗅着办公桌木头的清香味道,想起他们搬来这个总部也才两年,闭上眼睛有些放松又疲惫地想:算了,霄凡……就不要了吧。
☆、第50章 等待戈多
终于是做出了选择的凌思凡,拿起手机就拨通了audrey的号码——audrey,就是庄子非失联时曾接待过他的人。凌思凡估计庄子非不会辞去他在杂志社的工作,所以只要找到audrey大概就可能问到庄子非的行踪。
“子非啊?”audrey说,“他在撒哈拉大沙漠。”
“又跑到沙漠去了吗?”凌思凡问,“我可以去找子非吗?”
“啊?”audrey说,“这回不比上次,没有特殊情况,我们不能迎你,但自己找的话实在太危险了,建议你不要去。”
凌思凡沉默了一下,又问:“自己怎么找呢?”
“……”怎么这么不听劝啊?
“如何定位到他?当地有向导可以带我进去吗?我可以付钱的。”他缺的是大钱,小钱倒并不缺。
“……”audrey见凌思凡十分坚决,只得道,“他们大概再过两天就出来了,不然你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等着他吧?”
“马拉喀什?也行。”凌思凡说,“请给我个联系方式,这样他们出来之后我就可以过去见面。”
audrey奇道:“你就联系庄子非不就行了吗?”
凌思凡开始胡扯了:“我是想要给他一个惊喜,突然间出现在庄子非的面前。”
“……?”
“我们发生了一点点争吵,所以我想给他一个惊喜,化解掉之前吵架的尴尬……请事先不要告诉他好吗?”事实上,他不能事先告诉庄子非,否则庄子非可能会跑了,他逮不住。毕竟,那是一只兔子,最会直接溜了。
“哈哈,原来如此。”audrey说,“那我们会保守秘密,我给你一个号,你能找到同行的人。”外国人最喜欢“惊喜”,如果说要给谁suprise,让人帮忙保守秘密,对方十有八九会很兴奋。
“谢谢。”
挂断电话之后,凌思凡又给樊九如发了一条微信:“中午有时间么?可以喝个茶么?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我有一点事想和你坦白。”樊九如这边也需要处理一下,不然哪有资格找庄子非回来?
樊九如也回了一个“好”。
再见到樊九如,凌思凡的心情复杂。上次他犹豫着,这次却是无比坚定。
“你想要说什么?”樊九如问。
“……抱歉。”
“你怎么又道歉?你的动机不纯,上次已经说过,我心里有数了。”
“樊九如,对不起……我仔细想过了,我们果然还是无缘更进一步。”
“……哦。”樊九如垂下了眼睛。
“绝对不是你的相貌原因。”凌思凡解释道,“是我自己糊涂,做错了事。”
“……”
“该怎么讲,我有一个喜欢的人……我们互相喜欢,但还没在一起,我曾经犹豫过要不要放弃他,并尝试着喜欢樊家的小女儿。”
“你还真是坦白,”樊九如低头喝了一口茶,“坦白过分了吧。”不怕自己去找父亲诉苦?
“因为这完全是我一个人的错,我不希望你产生任何的误会。”
“行,那就这样吧。”樊九如说,“本来也没指望。”
“谢谢……”
“那么,钱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办?”
“……”凌思凡用了捏住了茶杯,“恐怕没办法了。”
“……”
“我向银行贷款,能买多少买多少吧,这是垂死挣扎,但我真的没办法了。”将非凡资金的股份抵押给银行贷款,其实根本就贷不了多少,无法起到什么阻击目的,但他只能拼死一搏。现在他已经没有任何的计策,就像一个将死之人,完全是在凭着身体本能扑腾。
“用股份做抵押,贷不了多少的,而且非凡科技是非上市公司,银行更加不会给你很高额度。”果然,樊九如也很懂。
“……嗯。”
“所以,你已做好失去霄凡的准备了?”
“……算是吧。”
樊九如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有点惋惜,但是也没多说什么。
“那就这样,我先走了。”凌思凡说,“方才你说‘本来也没指望’,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其实,也许你有你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优点,你本人不知道,但却有另一人发现了。到了现在,我觉得我有资格说,不要预先假定你在别人眼睛里的样子。”为了出发去摩洛哥,他还有些事要准备,不能在这坐得太久,不过,他在离开餐厅之前,还是想要多说一句,因为面前这姑娘和曾经的他同样自卑,是庄子非,让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有点喜欢上自己。
“没想到你还会喂人鸡汤。”
“……不是鸡汤。”凌思凡说,“哪天我给你讲一个兔子王国的故事吧。”
“话不要说一半,”樊九如道,“你先简单讲讲?”
“……好吧。”对着樊九如,凌思凡第一次对人讲了一点和庄子非的事。他说了他自己的事——失去父母之后,如何寄人篱下,如何被很多人嫌恶。他知道自己的性格是有问题的,然而他改不了,他没办法说爱就能爱、说坚强就坚强。最后,他简单地聊了一点那个总觉得自己是兔子的人,还有那人如何提着盏灯,发现了他内心深处角落中的棋盘,并且轻轻拂去上边厚厚的灰,让他十几年来第一次拥有了可以坐在一起对局的人。
听完,樊九如不置可否说了句:“幸亏你没选我,不然压力好大。”
“……抱歉。”凌思凡说,“所以,不要看低自己。总会有某一个人非常喜欢你,你看轻了自己,就是看轻他了。”
“不要总是道歉……我已经听腻了。”
“……抱歉。”
随后,凌思凡走出了茶馆,快步走向旁边的停车场。喝茶耽搁了点时间,他的动作必须要快一点。不过,当他上了车并扣好安全带时,他又收到樊九如的消息,上面简洁明了地问了一个问题:“卖掉非凡科技,得到的钱就够你买股份了么?”
凌思凡也回了一条:“还差一些,不过不多。”
当他将车挂上档后,樊九如又来了消息:“父亲大概可以借你,你卖掉非凡后还钱。不过还要和他商量,确定借款的年利率。”
“……!!!”一瞬间,凌思凡因这巨大的惊喜而微微愣神。
在他已绝望时,竟然又有转机……?
他竟可以借到这么大一笔钱?
凌思凡觉得,方才那上千块一小壶的茶水,似乎此刻才终于让他尝出了一点清香。
在期盼却又紧张的心情当中,凌思凡接到了樊九如的电话。
樊建国表示他可以借钱,但除了不算低的利率外,还有一些其他附加条款。附件条件倒不非常苛刻,全是商业合作方面的事,凌思凡也一一都答应了。
敲定借款的事之后,凌思凡便填写了认购意向书,直接写了满额认购,让秘书室的人无一例外地大吃一惊。
“凌、凌总,”李木子说,“没问题吧……?”她是秘书里边和凌思凡最近的,胆子当然就比其他人稍微大一些。
“我当然不会撒谎了。”凌思凡说,“这个就是最终数字。”凌思凡很清楚,一定有人怀疑他在胡乱认购,心里根本没谱,光指望到时候能够有一笔钱。
“哦……”
“我要出门一趟,有事就联系我。”
“凌总,”李木子说,“你去年没休的假全用完了,再用就需要预支假期了。”霄凡福利很好,提供各种假期,年假、病假、事假,年假可以提前半年预支。
“那就预支好了。”凌思凡心里有一点微妙的感觉。前几年中,他总是一天假都不请全浪费掉,今年却是还要预支,而每一次休假都和庄子非有关系。如果与子非在一起,大概往后每年都会用满年假,满世界到处跑。
“行,”李木子提醒道,“不过还是要您本人到系统里提交表格的哦。”
“知道了,”凌思凡说,“待会儿和副总们交待些事情,不出意外的话下午就会走了。”他要回家收拾东西,而且还想去商场买一个兔子玩具,带着赔罪的礼物去非洲找庄子非。
……
马拉喀什是摩洛哥四大皇城之一,有几十万人口。是柏柏尔语,意思是“上帝的故乡”。
凌思凡在城市里边逛了两天,其中大部分时间都在老城里,参观杰马夫纳广场、巴迪皇宫、马约尔花园、库图比亚清真寺、阿里本优素神学院等地方,直看的没有什么地方可看了,和庄子非同行的叫做takashi的摄影师才告诉凌思凡说他们已经回到马拉喀什了。
takashi是个日本人,英文不是很好,有时有点听不太懂,不过也能勉强交流。
一想到即将见到庄子非,凌思凡的呼吸便不由得急促。
这些天来,他无数次地想见面之后他应该要说些什么,在他的脑海中反复打着草稿并且修修改改。他还像个刚毕业的学生一样,将自己想要表述的东西还有到时可能要回答的问题都列在了一张纸上,不断润色,甚至还翻看网上的词典、试图找到更贴切的词句,想要完完全全地将他的心意阐明那个人听。一有机会,他就和当年练习演讲技巧的时候一样,一字一字很清晰地说出来让自己听见加强记忆。有时他在繁华的街道里边逛,都会不自觉地念叨准备的话,还会用手机录下、听自己的语调,看看哪里别扭、哪里讲得不好。
在这样的时候,他最后对着镜子练习了一遍他的“表白”。
凌思凡扯出了他在班芙时穿过的那件风衣穿上,很心机地试图让庄子非可以回忆起曾经在一起的时光。
第1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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