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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节

    室友人格分裂怎么办? 作者:谷肆

    第27节

    傅松瞧出妹妹不大对劲,开玩笑问她怎么回事,是不是功课太难怕期末考不好被娘责怪。

    傅霖原本记得娘叮嘱过的话,不能在这节骨眼上给大哥添堵,咬着牙没把自己退学的事说出来。结果这时候学校外头突然传来了鞭炮和唢呐声,傅松还好奇地张望呢,就听傅霖毫无预兆地哭出了声。

    傅松愣了,赶紧问小妹咋回事,别人结婚她哭什么。

    傅霖哭得抽抽噎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再过几年她也要嫁人了,嫁了人肯定就没法天天跟着大哥,也没机会看傅松打球了。

    傅松揉了把小妹的辫子,说她胡思乱想,她这才十一岁,过几年也还是个在上学的黄毛丫头,哪来的机会嫁人。

    傅霖抹了把眼泪,说前阵子隔壁村的阿萍就嫁人了,她也才十五岁,可娘说,不读书的女娃娃就该早点嫁人。

    傅松这才听出了不对劲。

    他把妹妹的小身板掰正了,严肃地问傅霖,是不是娘不许她去学校了。

    傅霖被一问,想起她那个再见不到天日的红色小书包,更是哭得天昏地暗,嘴里都是苦的。她还是不敢向大哥承认,但她再忍不住,伏在大哥怀里痛哭了一场。

    傅松那一晚上没再说什么,他送走了妹妹,回去在操场上坐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就离开了学校。

    三天后他们的娘才得知了傅松出走的消息,急得红了眼,亲戚邻居都出动了,可硬是没找到人。傅松去了哪,傅霖也不知道,她娘逼问不出,悲从中来,想想儿子都走了不知还回不回来,顿时连责备女儿的心都没了,抱着傅霖大哭了好几个晚上,白天接着去找儿子。

    才过了半个月,傅松就回来了。

    那天是高考结束的第二天,他却不是从考场回来的。他消失了半个月,人瘦了些,晒黑了些,从破了好几个洞的运动裤兜里掏出五百块钱,交到他娘手里。

    他娘接过钱,手抖了半天,把钱扔到了地上,大吼着叫傅松跪下。

    傅松一声不吭,真在院子里跪了下来。

    他娘气得拿起手边的针线筐就往儿子身上砸。傅松人高马大,就算跪着也要到她胸口,可还是沉默地跪着,由着娘打。

    傅霖回家见了,哭着喊了声哥,跟着跪下来,想让娘住手,娘不住手她就往傅松身前挪,又被傅松按住,就是不让她挡。

    他娘劲力泄得差不多,瘫软在地上,眼泪哗哗地往下掉。

    傅松膝行上前,扶住他娘,终于说了句话。

    他说,娘,儿子能挣钱了。他把被他娘扔得到处都是的五十块十块捡起来,一张张叠好,放进那个针线筐里,再一次推到他娘跟前。他说,爹不在了,该轮到他来养这个家。

    他娘抱着他脑袋哭,喊他孽障,她还指望他好好念书,读成个大学生光宗耀祖,这才叫有出息,才能给他们娘仨找个出路。

    傅松哑着嗓子说了句,他家会有大学生。

    他拉着傅霖的细瘦胳膊,把妹妹推到娘亲跟前,说,小妹比他聪明多了,以后肯定考得上大学。

    傅霖愣了,看看大哥,转身扑进傅松怀里,连抹泪都忘了,鼻涕眼泪全蹭到了傅松脖子上。

    他娘明白过来,一手搂着儿子一手抱着女儿,再说不出什么话。

    就这样,在傅松的坚持下,下半年傅霖复学,他则去县城找了份工,一边养家一边供傅霖上学。傅霖也确实有出息,小学毕业上了县里最好的初中,中考又靠了全县第二,毫无悬念地被重点高中录取。

    中考成绩出来那天,傅松把他娘和小妹都接到了县城里,在小饭馆好好吃了一顿。饭桌上他特高兴,喝了好几瓶酒,话也比平时多了不少。吃完饭安顿好他们的娘,傅松拉着傅霖去中学操场打球。

    他到底喝了不少,往日一投就中的三分,投了五次都没中。

    投不中也就不投了,傅松抱着球,和傅霖一起在操场上坐下吹风。

    傅霖问,哥你后不后悔。

    傅松说后悔啥。

    傅霖摸了摸他怀里的篮球,说,你本来可以去上大学的。

    傅松笑笑说,他成绩就那样,谁知道考不考得上。

    傅霖明明记得,她哥那会跟她说过,体育特长生上大学其实很容易。她犹豫了会,没说破。

    傅松又说,上不上大学有什么关系,他有妹妹。

    他揉了揉傅霖此时已经剪短的头发,说,她就是他最大的骄傲。

    傅霖这辈子都记得她哥说这句话时候脸上的神采飞扬,还有他落在她额头上的手指的温度。

    高中的学费不比小学初中,傅霖暑假还没过完,傅松就说,他要跟着装修队里的几个兄弟,去大城市闯闯生活。

    傅松走的那天特意没让傅霖送,一个人去了火车站。他说他妹爱哭,哭多了他就不舍得走了,以后一辈子烂在县城里,忒没出息。

    江城离家就太远了,后来的整整三年,傅霖都只能收到傅松每月一封信,寥寥几句话,还有比往常多了一倍的钱。

    她也会给大哥写信,附上自己的成绩单,但大哥的地址总是在变,她没有把握这些信傅松到底收到过几封。

    除了完成愈发繁重的功课,傅霖放学后也总会抽时间做手工。她娘的缝纫手艺就是出了名的好,这些年眼睛不行了出不了活,就都给傅霖做。这样一来,傅霖有了收入,她又给傅松写信,让他在外面不用这么拼,可以多留点钱给自己。

    这封信寄出去之后,傅霖很快又收到了傅松的钱。

    这一次只有钱,数目比之前加起来都要多。傅霖看着那数字,心里突然生出了些不详的预感。她拼命想要联系傅松,用尽了一切法子,都没能联系上。

    在那之后,她再没收到过傅松的一点音讯。

    她的大哥好像就这么消失了。

    最后那笔钱足以支撑傅霖过完接下来的高中生活,甚至堪堪够她大学的学费。她没跟娘说大哥失去消息的事,高考后填了所江城的大学,独自一人来到这所陌生的城市,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她的大哥。

    可惜江城是所比她想象的大得多的城市,人海茫茫,整整三年多过去,她始终没有找到傅松的消息。

    直到她阴差阳错来这间酒吧打工,遇见了老板江一酉。

    “你大哥来江城是在六年前。”穆木掰着手指数了数,“那会儿他二十三还是二十四来着?”

    傅霖:“二十四。”

    穆木啧了声,说:“那长相变化不会太大,你那么惦记你大哥,认错的概率应该很小。”

    李冬行插了句:“那会儿阿霖倒是才十五岁。”

    穆木上下挥动着手指,叫起来:“对哦,女大十八变,可能江一酉没认出来,这才不肯认你!”

    傅霖一愣,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像是找到了新的希望,眼神似乎亮了亮:“也……有可能?”

    穆木抓着她手说:“总之你哥要么是没认出你,要么肯定有苦衷,你别急,这不是都见到了面,老天让你来他的酒吧打工,说不定就是缘分的指引,你以后和他还有好多相处的机会,慢慢地说不定就能让他回心转意。”

    “嗯。”傅霖脸上愁云渐散,露出一个如假包换的笑容,“其实,这辈子还能见到大哥,我真的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哥哥去哪儿(五)

    傅霖还要上晚班,穆木多留了会陪她,程言和李冬行先回家去。

    走出酒吧,程言就说:“我看江一酉不像是没认出来。”

    十五岁的傅霖就算和现在的样貌大不一样,她和傅松到底还是血脉相连的至亲,兄妹俩的关系如果真如她所述那般好,都愿意为了彼此牺牲付出,那怎可能几年不见就忘了对方容貌。

    李冬行表示赞同:“江老板如果真是阿霖大哥,他肯定心里也惦记着这个妹妹,他就算当时没马上认出来,一听有个年龄相仿的女生喊‘哥’,也应该会心生疑虑,仔细确认下才是。”

    他对旁人的情绪一向敏感,程言经他提醒,也想起来当时江一酉的表情。

    “错愕,最多只是错愕。”他终于知道那古怪感从何处而来,“就好像有些不可思议,而且,手足无措。一般人如果认出了失散多年的妹妹,又因为有苦衷而不打算相认的话,是不是也该有些情绪转变?你看出来这一层了吗?”

    他双手插在兜里,用手肘轻碰了碰李冬行。

    李冬行摇摇头。

    这么说来,江一酉既不像是没认出傅霖,又不像是刻意隐瞒。

    从他最后当着傅霖的面骂她有病的表现来看,此人要么演戏功夫太好,要么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

    他的确如他表现出来的那样,不认识,或者自以为不认识傅霖,甚至压根不觉得自己有个妹妹。

    那个男人从过去的傅松变成如今的江一酉,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原本他那么疼爱妹妹,却近四年来音讯全无,真见面了都无动于衷,甚至恶言相向。这些年里,他会不会也……

    这个念头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程言心神一荡,被冷风一刺激,又咳嗽起来。

    “师兄,你是不是还没好?”李冬行的眼神和话音都很急切。

    程言哑着嗓子,条件反射似的说:“谁说没好?早好了。”

    刚说完就又喝了口冷风,咳得更厉害了些。

    李冬行眉头微蹙,稍有些无奈地低声说:“感冒好得没那么快。”

    程言愣了下。

    他这才反应过来,师弟说的是感冒,不是其他事情。

    一通咳嗽下来,他后背冒了一层汗,那汗水非但不含热气,还冷飕飕的。十二月底的风丝毫不含糊,一刮上来,程言就觉得背上像是糊上了层薄冰,加上喉管和肺腑烧着虚火,内外夹击下就是冰火两重天,刺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哆嗦。

    这天冷的,连酒吧街上走着的好些年轻姑娘都宁可穿得臃肿些。程言身上的大衣不薄,可领子那儿到底缺了块,风一个劲地从领口往往下钻,短短片刻就叫他困守躯干与四肢的每一处热源丢盔弃甲。他艳羡地看了眼路过的女孩脖子上的那一圈皮毛坎肩,再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脖子,心里生出几分兵临城下自家却门户大开的悲凉感。

    他把双手从兜里抽出来,互相摩擦几下,再揣进袖子里,试图把那点制造出来的热量匀给冷铁似的胳膊。

    “师兄,这样可能好点。”李冬行唤了他一声,从挎包里掏出一条围巾,绕上他的脖子。

    这救兵来得及时,最大的破绽被堵上了,程言一下子觉得暖和了不少。

    可他低头一看,就发现那条围巾是粉红色的,边上还垂着几颗绒线勾的小草莓,随着他的步子一晃一晃,搭在以往戴领结的位置。

    程言抓着那条围巾的手蓦地一僵,犹豫了下是否该把它扯下来。

    “哎呀呀,这可是人家最喜欢的围巾呢。”耳边突然传来李冬行的声音,是梨梨的语气。

    两人刚刚和解,程言才不想再哄一次小姑娘,当下只能放弃了拒绝好意的打算,勉勉强强挤出了一声谢谢。

    难怪李冬行宁愿把围巾塞包里都不肯戴脖子上。

    梨梨嘻嘻一笑,目光欣赏似的在程言身上溜了圈,凑过来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哦,冬行他……”话没说完,她保持着手挽程言胳膊的姿势,突然不动了。

    李冬行额角冒汗,急急忙忙地冒上来:“……没什么。”

    程言仍心有余悸:“梨梨想说啥?你可别再惹她不高兴啊。”

    李冬行松开程言,垂下视线:“咳咳,师兄和围巾挺衬的。”

    程言先点点头,回头想起梨梨说的是“冬行说”,又瞪了李冬行一眼,努力地把那几颗草莓往大衣领子里掖了掖,走得更快了些。

    这吹了一晚上的风,程言的感冒又有些反复。

    咳嗽倒不见得有加重,就是头疼得厉害。程言半睡半醒到半夜起来找药,在厨房里翻了老半天,才想起来药平时都是李冬行收的。躺着的时候还好,他动了会更觉得脑子里插了把刀似的,随着手脚动作,那利器也跟着在脑子里一搅一搅,搅得他眼前四溅的金星都带了血色。冷汗一身一身地冒出来,最新的那些居然还有点暖。疼痛带来了一阵阵天旋地转,程言扒拉柜子到一半,就扑到了水池跟前,张了张嘴,觉得自己已经内外颠倒,早就把胃都吐了出来,池子里却什么都没有。

    他双手撑着水池,脑袋抵上龙头。那块金属就跟冰一样,但他此刻也顾不得冷了,仿佛只要那块冰能使他脑子里的火稍稍退却些,就是好的。

    大约是程言刚刚翻箱倒柜的动静不轻,李冬行也被惊醒。他一见程言趴在水池边上哆嗦,立刻上前把人揽了起来。

    李冬行和夏天一样,还是穿着件边都磨破了的短袖汗衫睡觉,可身上还是热烘烘的。程言抓着师弟胳膊,稀里糊涂中带着点不甘心,心道果然年轻些就是不一样。

    李冬行把程言扶回床上,从自己屋里多抱了床被子过来,给程言盖好。他从客厅柜子里把药箱拿出来,先拿了体温计,想看看程言是否发烧。

    程言手脚都埋在被子里,抬都抬不起来,只好靠说的:“我没发烧。把那白瓶里的药拿过来,我吃两颗就好。”

    李冬行照他的话做了。

    药瓶本身就是白的,瓶身上什么都没有,要么是换过瓶子,要么是包装被撕了,看不出到底可以治什么病。李冬行想起有好几次看见程言在服这个药,心里总有些疑问。

    程言脖子以下都盖得严严实实,头发长长了些,可此刻脑袋微微偏着,仍没完全遮掉耳后的那道疤。那疤痕原本不起眼,但有的东西,一旦知道它在那里,就很难再忽视掉。

    吃了药,程言好像没那么难受,闭着眼躺着,呼吸渐渐平稳。

    李冬行还是什么都没问,关灯关门,悄悄退了出去。

    第二天程言醒过来,就闻到厨房里传来一股香味。他脑袋已经不疼了,手脚还没什么力气,胃口已经有了。他起床披上外套,走到客厅里,从背影动作判断出这会掌勺的人是郑和平,立刻更多了几分期待。

    郑和平把做好的鸡丝粥端到程言面前。

    “程老师,冬行给你请了好假,今天就别去实验室了。”他满脸关心地说,“冬行陪你。”

    程言刚端起粥碗,一听就不干了:“下午还约了实验呢!”

    郑和平憨憨笑起来:“冬行也给退了。”

    程言被气到了:“这自说自话的臭小子……”

    郑和平用大勺子舀了口粥,一边给程言递过去,一边说:“程老师,你可别埋怨冬行。”

    程言堂堂年近三十的纯爷们,哪里能忍受这被当成幼童一般的喂饭待遇。他偏了偏脑袋,一把接过那勺递到嘴边的粥,自己往嘴里塞。

    既香又鲜,温而不烫,几乎尝不出米粒形状,一看就炖了好几个钟头。

    “谢谢。”程言咽了口粥,心满意足之余嘟囔了句,“不过,我真已经好了。”

    郑和平双手交握搁在桌上,苦口婆心地劝着:“程老师啊,感冒说小也小,说大也大。冬行小时候有一次也得了感冒,那女人不肯带他去医院,后来就发展成了肺炎,可凶险了……”

    他一啰嗦起来就收不住话匣子,又把李冬行小时候那点苦日子拎出来,边说边感慨。

    程言飞快喝完粥,把空碗一搁,淡淡说:“我好着呢。”

    郑和平轻打了记自己的嘴:“我可不是咒程老师得肺炎的意思。就昨天那样,冬行已经急坏了,要是程老师再不爱惜身体,那还得了……他昨晚上在客厅里守了一夜,就怕你还疼,需要人照顾。人呢,真是一点都看不得记挂的人难受,他真恨不得自己能代你受苦……哎呦,我错了,我不说我不说了。”

    他说着说着又象征性地打了几下嘴巴,对程言笑笑,收拾起碗筷,匆匆跑回厨房里。

    程言扬了扬眉毛,这些天他老觉得李冬行的几个人格都古古怪怪的,好几次像这样欲言又止,偶尔会被李冬行自己出来打断,也不知是犯什么毛病。

    郑和平说的那段话,他还是蛮感动的,就算从郑和平嘴里说出来,想想该有不少夸张成分,他也知道师弟是真关心他。

    程言心里有那么一块得瑟起来,颇为欣慰地想,算那小子有良心,平时没白关照。

    等到了下午,他就又觉得这份关心有点太过了。

    程言已经听话地歇了半天,吃过饭又在沙发上睡了个午觉,醒来只觉神清气爽,除了鼻子还有些塞,早就和平常无异了。

    他正打算爬起来,肩上就多了一只手。

    李冬行原本坐在桌前看书,不知何时就站到了沙发跟前,不让程言起来。

    程言拍拍肩头的手,说:“让我去学校好不好?”

    好了就是好了,他想李冬行再想让他休息,也总该讲道理吧。

    没想到李冬行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

    程言正打算按照腹稿痛陈及时完成实验的利害,说了没几句,忽然意识到眼前人看着不大对劲。

    那家伙直愣愣地盯着他,对他的话毫无反应,似是一句话没听懂,而手上的劲道比平时都大,险些让程言觉得肩骨疼了。

    程言心里惨呼了声,不会吧?

    那个人格明明已有大半个月没现身,莫不是因为李冬行一夜没睡,这一天切人格切得比平日里都勤,都把他给放了出来。

    程言放弃了沟通,观察着对方的反应,趁他不备就想去扯那只按着自己肩膀的手。

    谁知他到底生着病气力不济,就算是偷袭都没能让那人松手。

    那人低低咆哮了声,不仅按着程言的手纹丝不动,还往沙发上扑了过来。

    程言一下被压了个正着,肋骨生疼,咧了咧嘴,差点骂出了声。

    这小子,说压就压,知不知道自己是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啊?

    “起来。”他费力地去推身上那人,掌心触感十分结实,就跟在推铁板一块,“重死了。”

    那人偏不动。

    程言越是挣得厉害,他就越是压得死紧,哪里动就压哪里,到最后已经整个人贴了上来,膝盖圈着程言的腿,肩膀顶着肩膀,双手按着双手,没给程言一点反击的机会。

    程言不得不焦头烂额地服输:“得,今天你赢了。”

    虽然是欺负病患,胜之不武。

    那人盯着程言眯了眯眼,似乎觉得还不够宣示胜利,居然低头一口咬了下来。

    程言只觉得脖子一疼,龇了龇牙,终于骂出了声。

    那人咬完还趴着不动弹,牙是松开了,换上舌头舔了舔。

    “嘶——”程言被刺激得背一弓,要不是还被牢牢压着,他已经弹了起来,“行……行了啊,你别……”

    那人也不知是不是受动物本能驱使,舔得愈发起劲,还有往下的趋势。

    这又疼又痒的,简直像是亲密的吮吻,程言到底也是个正常男人,心知这事有一点失控,一边动着脖子避开那人的唇舌,一边威胁:“阿东乖,别乱舔了成不?不然下回不带你出去玩。”

    阿东是他前不久给李冬行这个人格起的名字,他甚至都没敢跟李冬行说,生怕师弟觉得他把这个暴力人格当宠物驯养。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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