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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 章

    殒落 作者:樱桃花开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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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作者:樱桃花开

    一、阴天

    1、

    序幕

    我从没想过我会以这种方式走向死亡。

    虽然在过去一年里我几乎每天都在思考死亡这个命题,但是即使我计划过一百种追随谭文汇离去的方式,却仍没有计划过死亡会以这种方式降临。

    他赤裸着上身抱紧我,我躺在他结实而宽阔的胸膛里。他曾经美丽自信的眼眸涨得通红,浓密的眉毛皱在一起,我能看到他额前因紧张或是惊恐而牵扯出的皱纹,更能听到他绝望的嚎叫:“为什么?晓晓,为什么?”

    生命曾经给过我无与伦比的美丽、不可多得的爱慕、醉生梦死的沉迷。然而在离开的一刻我却只能看到他的眼,他哭了,就像一个三岁的孩童突然失却最钟爱的玩具。

    我轻轻的抚着他的脸:“我想追上文汇,他在等着我。我要对他说:对不起。”

    “可是,要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是他,但绝对不可能是你。”

    我笑了,我竟然庆幸我可以在最后一刻还躺在他的怀里,我应该恨他的,应该毫不犹豫的把仇恨的尖刺刺向他,而不是我自己。然而此刻我却觉得这是我人生短短25年策划得最完美的一件事:死在最爱的人的怀里。

    虽然我从来不曾、更不愿向任何人承认我爱过他。然而,我要死了,还不可以对自己诚实一点吗?

    我屏气凝神望着褐色的天花板,再一次凝视他远如夜星的眼眸。我听到救护车嘟嘟的动听的悲鸣,然后闭上我的眼睛。

    。。。。

    那一年,足足有两个月的时间,我都在策划着同一件事:我和谭文汇的婚礼。

    然而,我的人生如果没有那一天的话,我也就不会以这种方式奔向死亡。

    那一天的阳光非常灿烂,是一星期以来难得的好天气。我穿着白色婚纱在房间转着圈,华英走进来,她拉我坐下:“喂,你可不可以静一点,蹦蹦跳跳的,你会把婚纱弄脏的。还有你脸上的妆,让我看看。”

    我坐下来任她摆布,华英是我的伴娘。当然,我的伴娘只能是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说过,谁最先结婚,另一个未婚的都要义无反顾的当她的伴娘。当然,先结婚的一定是我,因为我和文汇已经相恋2年了,要不是他工作实在太忙,我早就已经是谭夫人了。

    我有点焦急:“华英,为什么这么迟,男家的花车怎么还没有来?”

    “你看你,急什么?再迟你也会在今天嫁出去。我都不急,你急。”

    我明白华英,她是标准的居家女人,却迟迟未曾觅到她的白马王子。我摇着她的手:“不要急嘛,等一会儿我的玫瑰花球让你拿回家里摆一个月,冲冲喜,给你招个男友。”

    “你说真的啊,不许撒赖。对了,我要一个比你的文汇更好的男人。”

    “好!”

    “说定了啊。”华英一边说话,一边接听刚打来的电话,我在旁着急的搓着手掌,都已经是下午3时了,花车怎么可能还不过来接新娘啊?

    “什么,这不会是真的。”

    “噼啪”,华英的手机重重的跌到了地上,发出一声响亮的声音,然后整个手机壳碎成一片,我的世界碎成一片。

    我到了今天仍然记得华英颤抖而悲哀的声音:“不会的,晓晓,不要相信。他们说文汇从美富华大酒店23层的总统套房向外跳下去了,医生刚刚到场,已经宣布死亡。”

    玫瑰花球从我的手中滑下,粉红色花瓣一片片飘出露台,飞向遥远的那一方。美富华大酒店23层的总统套房,是文汇为我们预订的蜜月套房,那是我走向婚姻的始发线,却成了我幸福的终点站。

    2、

    我和谭文汇的相识很偶然。

    那一年,我念大四。谭文汇被邀请回校举行一场小型演讲会。

    谭文汇是我们大学走出的经济系高材生,供职于知名的基金公司,是一名呼风唤雨的基金经理。在数年间,由他领导下的基金业绩一直为行中翘楚,他是财经界闪闪发亮的新星,是万千怀揣发财梦的股迷口中的股神。

    那一天,我恰巧被安排为这一场演讲会作开幕致词。我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把一篇充满华丽赞美词藻的文章,热情横溢的宣读出来。

    我对这一任务非常不满。因为,这一篇文章不是我写的,是同系的一个样子平凡而又稍有点胖的女生写的,她对谭文汇的痴迷人尽皆知。幸运的是,她的文章被选中,不幸的是,可以站在谭文汇面前,把这篇寄托着她的仰慕情意的文章读出来的人是我。

    其实,在中文系,能把文章写得与我媲美的人没有几个。但是,我拒绝去写这种令人胸口作闷的虚伪的赞歌文字,更重要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谭文汇是何方神圣。

    我觉得这是一种侮辱,我将要诵读的文章不是我写的;而写这篇文章的人却没有机会诵读。不管是对我,还是对那个极有才气的小胖妞,都是一种侮辱。

    我虽然被系主任逼迫着涂上了红艳艳的口红,但我还是足蹬着一双白色的旧球鞋走上讲台,以示我的抗议。然而,没有人注意到这一双旧球鞋,大家只是被我那一张一合的红艳艳的嘴唇所吸引。我在离开讲台的那一刻,看到了小胖妞嫉妒而又不爽的眼神。我的心底只能对她说:不是我的错,是社会的错。一篇好文章,真的敌不过一张漂亮的俏脸。

    谭文汇的演讲非常成功。他在会后提出要请我们所有参与的师生大吃一顿,我们以一种饿鬼投胎的方式让他心花怒放。

    “你今天的文章写得很好。”谭文汇恰好坐在我的身边。

    我摇着头:“文章不是我写的。”

    “不是你写的?唉,我还以为我在你的眼里这么出色。”

    “啊,对不起,在今天之前我还不知道你。”这是真话,我从小对数学欠缺天份,便连带对与财经系粘边的东西都不感冒。

    但这句话却似乎让他受伤,他可怜巴巴的说:“真遗憾。天知道,我有多么的庆幸今天可以认识你。”

    后来发生的事情便顺理成章,我成了谭文汇的女朋友。

    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不喜欢他。他意气风发、高调张扬、才华横溢、年少成名,家财万贯。当他倚着他的全新奥迪轿车在校园球场边上等待我下课时,几乎全校的女生都嫉妒得想要流泪。

    我曾经郑重的向文汇谈过那个为他写了赞美文章的胖妞同学,很幸运的是在爱情方面他是一个俗气的男人,不爱才女爱佳人。

    我是全世界最幸运、最幸福的女人。

    在那一天之前是的。

    第 1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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