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关何处 作者:野夫
第 14 章
一
我曾经在一首咏古的诗中感怀——“灯下锈刀抚且叹,拳头老茧剥还生”。在一个英雄气几乎荡然无存的末世,我们早已稀见贯穿过千古春秋的游侠子弟的背影。华族史传中这一尊崇和荣耀的道气,六甲而来,终于细若游丝而近乎失传了。
遥想那些在江湖道上与我摩肩接踵击掌把腕过的朋辈,一代人的沉浮颠沛,是怎样地浓缩了这一巨变家国的青史啊。而今,他们多数消沉于樽边裙下,被浮世的风尘掩埋了险峻的骨相,无人曾识其豪侠面目。
我的兄弟王七婆——这个几年前在黄山论道,被20世纪80年代诗歌回顾展追认的诗歌烈士——我是该要来说唱他的传奇了。“烈士”自古并非对逝者的追谥,在一个奴性弥漫的社会,烈性成为一种稀缺的品质,甚至被诬化为某种罪人流徒的基因。而至今伤痕累身却厚颜老皮健在的七婆,在我看来,正是这一古老基因的传承者。
残酒倾尽,蒙眬醉眼里,我仿佛再次看见王七婆猩红的泪眼——那是我和他在黄哥家的对酌长聊,我们谈到彼此的母亲父辈,谈到相似的江湖物语,扼腕浩叹,泪下青襟。
我常常想象并坚信,即便是如此的风暴之夜,我只要喊他一声,他便会千里之外冲州过府赶来。他瘦削高挑的身手依旧矫健,这个酷爱带刀的男人,依旧还能和我重返我们那嚣张的青春……
二
王七婆本名王琪博,江湖上容不得那么古雅的字号,遂谐音唤做七婆。七婆乃赳赳奇男子,30年来游走在诗与刀之间,过着刀头舔血臂上刻诗的生涯。写诗的时候他是琪博,玩刀的时刻他是七婆。其人身形陡峭,打眼望去便知是屠狗子弟,俨然浑水袍哥的范式。但是却胸罗锦绣,时常也不乏利口婆心之处。
他出生在大巴山深处的达州乡下,天然有烈烈巴人的骨质。其外祖父曾经官至国民党军团座,鼎革之际未肯率军南逃,肃反时被槍毙。外婆被划为地主婆,在乡下接受监督改造。其父中农出身,入伍人民解放军,20世纪60年代初转业到达县五金厂成为城里人时,看上的却是那个被毙的国民党军校官的乡下遗孤。
琪博的母亲虽为农民,却是大户人家的曾经闺秀。身高一米七,识文断字,要不是遭遇家国板荡,这样的千金之姿何至沦于田亩。然而蓬蒿之中,能辨物色,她下嫁给那个吃公家饭的采购员时,也许暗想的是,未来的儿女可以改变一下血统歧视的命运。
琪博的童年身处“文革”,其外婆和母亲,一样无法逃脱时代的迫害。就在他发蒙的唐家坪小学,时常要看见台上被捆绑批斗的外婆。那时的同学少年,多也感染社会邪毒,难免要借此嘲笑侮辱他的沉默俯首。他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将其中一人在放学路上掀翻于桥下摔伤。
这是他生平初次出手,从那之后,他开始拜师学艺,十岁就习惯带刀行走了。那时的乡下,多有一些民国武师埋名江湖;四川则更是袍哥等道门的兴会之地。琪博的习武好斗,和我一样,源自于少年的恐惧与仇恨。这些时代的烙印,至今也难以从心底驱逐。
某日,少年的他随母赶场卖菜。一土改根子与其母口角,并将其母推倒尘埃,扬长而去。他从腿上拔出羊角短匕,追出百米抱住该人大腿,白刃挥处,一刀见血。那个堂堂大人,竟然被一个孩子的凶狠吓住,挣扎逃走。而初初开始知道护母的他,回家之后,差点被惊恐担忧的母亲打死。
若干年之后,他已然是当地声名显赫的大哥之时,独自还乡寻仇,找到了那个当年被他扎伤的老男人。这个在无数次阶级斗争中充当打手的硬农,这时已经被巨变的时代抛弃到恶有恶报的寒苦起点;面对这个当年就令他胆寒的小辈时,几乎跪下谢罪,才免去昔日那个愤怒少年的再度惩罚。
我的青年岁月,亦有过类似的喋血寻仇;在一个真相至今尚未呈现、罪恶不被清算的时代,我从来不屑于泛泛高谈什么宽恕。快意恩仇向来是男人的正业,一个淡仇的人,难免也是一个寡恩的人。同样,一个没有罪感的社会,也必然将是一个没有耻感的社会。
三
以武扬名的王琪博,1985年却成为全乡唯一考上大学的农村青年。全家杀猪宰羊,邀集乡邻庆贺。仿佛直到此刻,这个“五类分子”家庭,才真正开始要扬眉吐气的生活。
他带上简陋的卧具,其中依旧藏着他的短刃,挑着木箱第一次走出巴山,来到了重庆大学电机系。他和新同学分住五楼,楼上则住着全校的体育队学长。入学次日,楼上泼水,浇湿了他们的衣服,他伸头大骂。片刻,寝室门被一群高大威猛的男生一脚踢开,所有新生胆怯噤声,为首者直奔躺在上铺的他而来。
就在那人伸手锁喉之际,躺着的王七婆反手寒光一闪,刀尖已经抵到了来人的颈项。那个习惯跋扈的老生,从未见过如此阵仗,顿时被钉在床边不敢动弹。王七婆起身下床,用刀顶着那个比他粗大得多的男生,一步步向门外那群人走去。所有体工队的猛汉,无不被这个精瘦莽汉所惊骇,顿时散开两端。琪博从此扬名立万于重大,再也无人敢欺负这些新生了。
那时的大学,正是诗歌疯狂的年代。而各个诗歌社团,又俨然江湖帮会,崇文而尚武,不时闹出群殴械斗的事件。当年的重庆大学诗歌领袖,是高年级的尚兄。某日,王七婆的一兄弟来向他投诉尚兄的霸道,他立马带着一群拥趸找上门去。尚见来者不善,豪言曰是好汉就单挑。哪知道王七婆身手奇快,一个飞腿便踢翻了学长。尚兄也颇有古风,起身拱手道:看来你确是好汉,是好汉就应该写诗。当下两人竟然握手言欢,杯酒订交,王七婆也就从此入了诗歌的魔道。
这些今天看来近乎传奇的故事,在20世纪80年代的大学,就是司空见惯的寻常轶闻。古语曰:诗有别裁,非关学也。至今可能还说不清涡轮活塞之类知识的电机系大学生王琪博,却突然沉溺于新诗,并很快异军突起,和尚仲敏、燕小东等发起组织了“大学生诗派”,并率先在期刊发表诗作。那年代,正是诗歌江湖最喧腾的季节,各种地下油印刊物遍地茁生。他的初恋给他赞助的酒钱散银,都用来印制了《中国当代诗歌》和《中国诗人》等民刊。
诗歌烈酒与殴斗,这些青春期的男人习作,多与騷动的爱情勾连。山地子弟的王七婆,因为其雄性气质,竟然赢得了一个高知家庭女孩梅的着迷。梅是采矿系的美女,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她的初恋都不免让人不胜鲜花牛粪之叹。但是,没有叛逆的爱情,按父辈们字斟句酌的姻缘,又必将缺少几分纯净与浪漫。梅的父母面对女儿与一个不良少年的爱河,实在只能是望洋兴叹了。
临到毕业前夕,怀揣着他的浓烈爱情的机电系男生王琪博,想要混进采矿系的告别舞会,向自己的恋人献诗,遭到守门男生嫉妒性的阻拦。他习惯了用腿说话,但这次真的过分了,其凌厉的腿脚,直接踢破了对方的下体。于是,拘留15天,还有三天就能毕业分配的他,终于被学校开除。
他的父亲风尘扑面地赶来,要接他回到大巴山深处的工厂顶替其饭碗。他浪费了家里几年的供养,实在无颜见江东父老,坚决不肯还乡,将接班工作的机会留给了妹妹。老父无奈,只好将他托付给了还在读书的女生梅——老父恳请这个善良有教养的女孩,为他驯好这个顽劣的儿子。
因为爱情与诗歌引来的祸端,从此真正开始。王七婆走出了校园,却再也无缘走进体制;梅在暑假回到了蓉城,他则走向了建筑工地。在跳板上挑砖,是他独自领略的第一份生活甘苦。他的江湖兄弟张矮子,不忍目睹他烈日下的颤颤巍巍,也来帮他挑砖。每天一元钱的收入,勉强能填饱他的空腹。他从跳板上摔下受伤,竟然凑不全药费,硬生生挺住那份疼痛,缝合没用麻醉。
梅向家里摊牌,如果不给她的爱情资助,她便辍学。父母只好拿出平生积蓄五千元,由她去转给落魄的王七婆创业。1987年,爱情带来的这笔巨资,让王七婆开办了重庆第一家高档咖啡馆。这个农家少年,很快从书上学会了调制各种咖啡;更重要的是,他的江湖声名,吸引了各路码头上的黑白人物。那是改革开放的初期,众多开始操社会的大佬,都被他的天价酒吧吸引。仿佛不来此处厮磨,便够不上江湖颜面。他第一次看见了这么多钱向他飞来,也因之结识了诸多道上的朋友,形成一生挥之不去的因果孽缘。
四
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中国,“万元户”是一个荣耀的称谓。月入万金的王七婆天性豪爽,久贫乍富之后,则更是一掷千金。龚自珍词谓——愿得黄金三百万,交尽美人名士——这般境界,大抵是天下多数诗人侠士的幽梦。但是22岁大学肄业的王七婆,竟然当时便已实现。
很显然,一个酒吧已经无法摆平其迅速膨胀的野心。而诗人根底的他,则更容易追逐时潮引领时尚。经不起撺掇,他很快卖掉最初发迹的王氏酒居,异想天开地成立了重庆旋风时装演出团。几十个模特美女簇拥着王哥的绚烂生活,青春的招摇和气派,堆砌了他不切实际的财富乌托邦。
我常常疑惑,一个长年衣衫落拓的人,何以半生都迷失在华服靓装的噩梦里?很快,他的时装团就找不到T型台了。他不得不送走一个个红颜。
这是他1988年的美丽与哀愁。这一年,恋人梅毕业,很快与这个冒险家结婚并珠胎暗结。这个单纯年轻的妻子,似乎早已习惯了他的大起大落。那些残存的资产——满地妖魔鬼怪的所谓时装,又很快变成了一个火锅店的红黄青紫。他从美色产业转型到美酒美食,依旧在饮食男女的欲望中找到了自己的快活。
欲望的本质,是因为它会盲目发酵膨胀。回头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只要他耐心守住任何一件事,都早应步入富豪之列。但是他这种人,天生就是那种守个收费公厕,都会梦想连锁的人。于是,火锅托拉斯之梦,沿江扩张到了旧都南京。我至今也想象不出南京人上海人,怎么可能陶然于七婆的麻辣;于是,他铩羽而归,回到故乡达州疗伤。
过去父母责骂孩子,习惯说:“人喊不动,鬼喊飞跑。”以此譬之于他,活脱脱神似。本来,多个朋友多条路,可朋友太多的人,又容易被带入歧途。1989年,一时穷途的他,被朋友吆喝购进大批101生发精,前往广州推销。最后几乎一半的产品送给了黑发浓眉的哥们儿姐们儿,还有一半库存着等自己老到脱毛时使用。
那一年,国家夭折了一批孩子,他却在穷愁中成为父亲。过去他帮助过的江湖人,眼见他的潦倒,开始伸出援手。邓公南方讲话,再次为创伤的社会注入了欲望的油汁,整个国家沸腾起来。一家集团看中他的江湖经验,为他注资开办又是第一家时髦的餐饮娱乐业,要将干部与群众团结在酒色边上。哪知道他人气太旺,处处搁不下江湖情面,但凡叫声哥就要免单,结果很快吃垮了该店。
一个好男人置身于20世纪90年代的欲望社会,都不免要变坏,况乎原本野性疏狂的王七婆。他的大进大出,时荣时败,妻子早已见惯不惊。他再次回到达州,和当年出生入死、而今飞黄腾达的兄台一起,成立了山中第一个中外合资公司。
此际的他,摇身一变成为故乡名利场上真正的达人,迷失于灯红酒绿的花径里难以自拔。他不仅染上了豪赌的恶习,且外遇了当地的一位名媛。妻子梅不吵不闹赶去达州,分文不取,决绝地宣布和他走到了道路的尽头。这个令其家人和兄弟都素来敬仰的女人,带着儿子乘车返蓉。满城江湖倾动,夹道相送前嫂夫人。他的父母泪流满面歪歪斜斜地追赶着远去的列车,他独自躲着拭泪,一生愧疚地挥别了这个厚遇过他的女人。
之后,他和这位名媛结婚,生下第二个儿子。豪赌几乎输尽了他的浮财,富贵险中求,他企图再博东山。他和道上的兄弟拎着凑来的几十万现金,潜往缅甸章风镇赌玉。几番勾连,他赊来并发出了一车玉矿到广东,结果货到地头死,买家设套,只给他学。这时的我们心已老去,文字才终于开始成熟。他难得寂寞地整理完他的诗集《大系语》,交给我责编付梓。他在卷首献词中赫然写道——只要我一开始写诗,这个世界就要死人。
他的诗确实是这个平庸世界少见的江湖浩歌,每一个字都生硬磕牙,翻阅之间隐然如听刀槍迸鸣,是一种荒野奔命和绝谷斗杀的惊骇之声。我的朋辈多是这个时代真正顶级的诗人,当他重返诗坛时,许多人为之一震——这确实是一头硬鸟,能让人尿筋都散了。他的诗有浓厚的江湖气,格局和气场都十分霸道——今夜/大河奔流/南海北国相安无事,故乡走向黎明/路边的客栈醉了过客与老板娘。此刻谁的娇躯胆敢靠上我的肩,我将是他一生永远的依靠。今夜/我一人/等于万人同聚,今夜/我沉默/等于万声齐唱。今夜/我一个真小人,像伪君子一样坐着。
龚自珍在《己亥杂诗》中写道——“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每每想起这样苍凉的句子,我就难免要感怀80年代大学生这一代朋友的奇特际遇。现在我们开始步入中年,当日英雄渐白头,转顾曾经的风云往事,常常想不起究竟是怎样在这个诡异的时代,杀出一条血路来的。
中年失路的王七婆,一定是在某个酒阑之夜猛然大彻大悟,被诗歌那一盏亘古相传的青灯再次照亮。名句曰——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他混入江湖的起点似乎源于诗,现在他急流勇退的靠岸点,依旧还是诗。他的一位江湖大哥,为了鼓励他金盆洗手回归诗歌,不惜免去了他的百万债务。但是尽管如此,诗歌在这个国度除非被御用,否则依旧难以养命。道上行话说,“换帖子容易拔香头难”,讲的还不只是一个放不下的问题,更多的回头者,难在找不到可依之岸。
第 1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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