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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1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1 章

    丹麦人克尔凯郭尔说,与整个9世纪相对抗,我不结婚。可方庭敢吗?她不够勇气。

    她爱过一个人,此生她都不曾忘记他。

    可惜,仅仅也只能这样。

    吴晓桐也不够勇气,而且,他喜欢她。初见的那个晚上,她提个酒瓶,赖在草地上,他在她身旁,听她唱了一夜荒腔走板的歌,句句都跑了调。

    满天星星眨啊眨,她多傻。可是他记住了,不能再忘却。

    8.

    老爷子桃李满天下,人脉也广,酒席要摆好几十桌,方庭看得头大,全都交给吴晓桐去打理,他好脾气,发挥理科生特长,弄得井井有条,半点不用她操心。

    婚礼很盛大,婚纱是定做的,化妆师给方庭化的妆明艳动人,莫说是吴晓桐了,连她自己都觉得镜中人很陌生。端着水酒一张桌一张桌地敬酒,满脸堆笑地寒暄着,很累。吴晓桐小声说:“坚持住啊。”

    方庭朝他笑笑,仰脖喝掉手中的白开水,宾客明知是假,还是捧场地鼓掌叫好:“新娘子好酒量!”

    她倒是真想醉。

    要是龙舌兰就好啦,夏橙说过,《生于七月四日》里,墨西哥有一款龙舌兰酒,每杯里都泡了一条虫子,人们一口把酒吞下,再狠狠地将虫子吐出,感觉很江湖。要是与他的婚礼,她就一定不在酒里耍水,是吧,夏橙。

    又往酒杯里倒了白水,刚举起来,忽地有低低的说话声传来:“嘿,我喜欢的女孩子也叫这名字。”

    “哈哈,你又在打趣了吧。”

    方庭无意识地回头,还未看清那人的面容,吴晓桐在拉她了:“这边,这边。”

    婚宴结束后,大伙都累瘫了,方庭急急地去看礼单。第17桌的客人名单里,夏橙赫然在目。她惊得一哆嗦,老爷子说:“哦,就是我做顾问那家公司的少东家,你常喝的梅酒就是他们生产的。”

    那是家很顽固的公司,只生产果酒和植物提纯的饮料,在白酒和啤酒的市场占有份额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他们也坚决不涉足这两块,销售部一再打报告上去,一再被拒。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跌过多大一跤,品牌创始人夏宜刚甚至在服刑。

    老爷子看起来很欣赏这位少东家,夸他是个善良人,还收养了两个父亲早逝的孩子,说是赎罪云云。又笑道:“他对生物学很感兴趣,说过好几次,想报考我的硕士生。可他连本科都没读过,要考的话会很困难,但难得的是,他画的解剖图什么的,倒是很有一套……呵呵,头一回见面,他就向我求证,中国昆虫学会蝴蝶分会是在哪一年规定玉带凤蝶是梁山伯。”

    “是哪年呢?”

    “1996年。”

    “哦,这是真事啊,挺有趣的……哎,爸,这几条烟你拿去抽。”

    少年时,她说过,变蝴蝶就好了。但真的临到面前,祝英台没有勇气变蝴蝶了,她认得了有权有势的马文才,她开始告诉自己,不如试试看,人生大概还有另外的可能?

    她眼睁睁地失去了他,然后,她松开了手。梁山伯在落魄潦倒的那几年,受了怎样的苦,祝英台知道吗,她真的很笨。

    很多年了,她总在设想同样的一幕场景:“喂,我找了你八年。”

    “这八年你也没闲着。”

    她想了想,笑了起来,摸着头说:“那倒也是。”

    “既然重逢了,那就别再懒洋洋地错过啦,笨蛋方庭。”

    ——她果然见着他了,他披星戴月,他不辞冰雪,他穿越荒野,前来寻她,却是在她的婚礼上。

    她不知道,事实上,他认出了她。他看着她,仿佛隔着一生,看自己早已远去的遥远时光。那是很久以前,七街木棉正浓正红,那个圆圆脸孔,乌瞳瞳眼睛的女孩子说:“陪我变蝴蝶就好了。”

    他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头发乌黑,皮肤白净,两手胖乎乎,有着可爱的肉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嗯,对,一共有八个,他数过。忘不了。

    他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但老天有眼。比起更多情深缘浅,终生不复见的失散伴侣,他们几乎称得上幸运,俨然奇迹。见着了,让我看看你,是否过得好……当中究竟有多少流年滔滔奔腾逝去,再不介意。然后彼此梦游余下生命,然后彼此都要更高兴,你看,天空好像有只飞鸟远去了呢,方庭。

    茫茫人海,一拍两散,分头老死,各不相干。这就是他和她这一世的命运。

    这一年,方庭二十五岁,夏橙二十六岁。

    9.

    我由布鲁塞尔坐火车去阿姆斯特丹,望住窗外面飞过几十个小镇,几千里土地,几千万个人,我怀疑,我的人生里面,唯一可以同你相遇的机会,已经错过了。

    ——《这么远那么近》

    (完)

    执子之手,将子拖走

    作者:纯白阴影

    1

    A

    十七岁时的林染,是什么样的女生呢,头发永远梳不好,乱糟糟一团,裹在套头衫里,爱跳爱闹,几乎病态地热爱军绿色,穿有八个口袋的宽大拖拉裤,分别装上香烟、打火机,磁带和64开漫画书,一路晃荡。

    心情好时,离脚踝最近的口袋里,会装一只桔子,弯腰用两只指头捏起,漫不经心地剥得满手汁水,对着阳光一看,手心是金黄色,如同捉了一只小太阳在手。路遇大眼睛的小女孩,跑过去逗她,掰几片桔瓣儿塞给她。

    女孩那么小,才六岁吧,穿泡泡袖的连衣裙,发辫上绑着火红蝴蝶结,怯生生地伸出手,口齿不清道:“谢谢哥哥。”

    哥哥?!

    林染苦着脸,摊了摊手。小女孩紧张地看着她,改口道:“那……谢谢叔叔?”

    B

    大学毕业后,如同乘上了旋转木马,时间嗖嗖嗖地往前往前,让人头晕目眩。林染工作了,存钱了,升职了,开始供房了。

    如今已然二十五岁,穿淡蓝衬衫,白色长裤,细高根尖头韩版鞋,每半个月去打理一次头发,神情谦恭,遇人遇事未语先笑,努力做一名衣冠楚楚的小白领。

    年华滔滔逝去,用八年时间,长高了三厘米,存款数目增加了一个零,且,瘦了六斤。

    六斤有多重,一小桶肉吧?十七岁的春末夏初,被高考备战折磨得死去活来,班主任站在讲台上漠视满座哀号,手臂一挥,作振奋状:“你们得努力!我当年高考下来,可是瘦了整整十斤!”

    第 31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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