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三出手,白人队长马特和曰本队长井奈子终于坐不住了,那可怕的星辰坠落,就好像一颗太阳从半空落下,砸进曰本和美国队的队伍,瞬间爆炸开来,可怕的气浪直接将爆炸范围内的一切全部掀翻,包括马特在内,都受了轻伤!如果不是他在瞬间支起了魔法盾,在身体周围,形成一个淡白色的蛋壳,抵挡住了星辰坠落的威力,现在恐怕就不仅仅是受伤那么简单了。这让一向眼高于顶的马特很受伤,他回头看了一眼井奈子,毫无生气的脸上,终于浮上了愤怒,他抖手从腰间取出一柄权杖来,是西欧古老的魔法杖造型,怒道:“跟随我的脚步,叫那小子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的身旁,一名左手战斧,右手战盾和一名胯下骑着骏马,手中挎着长枪的骑士同时列队而出。美国队的队伍,并不只是那么简单。晴朗看得很真切,在队伍的后方,还有一名身着白袍的女子,他的手中同样是法杖,看起来,应该是一名牧师。
“阿二、玄魁,秦响,你们随我进攻。击杀敌人队伍!阿二,你去队伍那个骑士,玄魁,你搞定那个战士。秦响,那个娇滴滴的美人,就交给你了!”
晴朗仅仅是看了一眼,就决定了战略部署。阿二是以敏捷见长的战士,他手中有九节鞭,可近可远,可进可退,只要扛得住那骑士瞬间冲击的爆发,那么就立刻处于不败之地。而骑士身后的斧盾战士,则是以力量见长,防御著称的战士型选手,玄魁的身体防御和力量,以及手中石棺,对他恰好是一种克制,完全能够在短时间内击溃敌人。要知道,玄魁的实力,可是不下于晴朗的!至于秦响,他是一名军国祭祀,掌控的是天神的力量,而牧师则是西方教堂的代言人,双方都是神职人员,论实力,牧师的作用大体就是恢复伤势,提升队伍士气,增加属姓,输出能力却是一般。而相比之下,秦响的辅助姓并没有那么强,但是入侵能力,和搔扰能力,却是远强于牧师。这一方的对抗,秦响绝对不会居于下风。
唯一有问题的,恐怕就是晴朗和马特了。
两人都是队伍的队长,一个属于中国道教传统的茅山道士。而另一个,则是西方传统的魔法师。谁强谁弱,不做评价,只要战过,一切自然水落石出。
晴朗的话音一落,众人就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对手。混乱的战场时常会落下一束光线,将地面都炸得粉碎,骇人之极。但是这一切,都吓不倒大战的双方队伍。
这一次,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晴朗不敢大意,他左手滑下一张九字真言符,为自己加上临字诀的战斗状态的同时,右手轻轻一缕,血月剑自动漂浮在半空之中。说实话,晴朗觉得自己有些欺负人,血月剑晋级成为灵器之后,相当于一个拥有自己思维的修士,这样算起来,几乎就是二打一的节奏了。
“黄人队长!”马特身体上套着一个白色的蛋壳盾,是典型的游戏中的法师造型。看起来如同天神下凡,倒也有几分威势,“你们为什么要和我过不去?我想,我们本来应该成为朋友。”
“朋友?”晴朗呵呵一笑,离他不远处的肖筱伸手一探,就为他套上一层虚灵真解护盾,使得他的身上,套着一层淡黄色的‘蛋壳’,倒是与那马特交相辉映。晴朗明白,这是肖筱这小丫头故意所为,大意是为了气这马特吧,“白人队长,我一向对美国人没有什么好感,更别谈什么朋友了,这一次大战,也是你们挑起来,我想说的是,‘呵呵’。”
晴朗知道,通过恐怖工厂的转换,那马特肯定能够体会到这一声‘呵呵’所蕴含的含义。如今的网络世界,呵呵已经代替了曾经的国骂,变成了新的国骂,一句呵呵,足以道尽晴朗心中所有的想法,说的粗俗一点就是:我去你麻辣隔壁,要打就打,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这一次,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不想死,那就只有你亡了!
果不其然,那马特听见呵呵二字,忽然面色苍白,怒火冲天,他手臂一招,华丽权杖顿时元素怒溅,恐怖的元素之力,如同井喷一般:“臭杂种,你敬酒不吃吃罚酒,东亚病夫!”
马特的话通过转化,彻底激怒了晴朗的心。他一听到那东亚病夫,就如同数十根针,扎进了自己的心脏!面色瞬间如同打了鸡血,晴朗虽然不是什么愤青,但是这傻×白人,拿几百年前羞辱中国人的话,到现在来说,哪怕再弱的男人,也得被急红了脸,艹起板砖跟他拼命吧?假使这样还怒不起来,那简直就不是男人了!
晴朗被激怒,但是却并没有失去理智,他大手一挥,玄魁听见那话早已经怒至极致,艹起石棺就冲了上去。他行走的方式仍旧是蹦蹦跳跳,但是这一蹦就是几十米,几乎刹那间就跳到了那马特脸上,挥起棺材猛地砸下!
“混蛋!”马特哪里知道,那个面黄干枯,看起来一阵风都能吹倒的瘦弱男子,非但抗一个长达两米的石棺不费力气,而且一蹦就是几十米,直接跳到自己脸上?他面色一急,终于有了一丝血色,“元素精灵,请聆听我的祈求,推走我身边的一切邪恶吧,抗拒法环!”
眼看玄魁都要一棺材砸在那白人队长的脸上,怒急之下,元素之力喷薄而出,如同火山,一圈剧烈的火焰法环从马特的身体中忽然喷出。紧接着玄魁只感觉迎面吹来一阵火焰之风,那风剧烈,直接将他推出数十米开外,手中棺材悍然落下,直接将地面砸出一个超过一米深的巨大坑洞!
“噗嗤!”
泥土飞溅,湿润的泥土被玄魁砸起来,又在半空中被那抗拒法环的火焰烤成干粒,如同从天而降的石头一样,啪啪啪的打在马特的脸上,嘎嘣直响。马特小脸被打得通红,如同一张白色的猪皮涨红了,惊骇中带着愤怒。
这个男人的力量是有多大?马特回头看了看自己的战士,手中的短小的斧头和那长达两米,宽六七十厘米,高六七十厘米的巨大石棺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可怜的小不点。而这样可怕的巨大力量,要是方才砸中自己的脑袋,不用说,西瓜碎裂是什么样子,那么他的脑袋就一定会是什么样子。
惊怒之下,马特连忙后退,就仿佛一只受了惊吓的小鹿,他是一个魔法师,可不是近战的战士,这抗拒法环也并非无限次使用,若是那枯黄男子再来一棺材,自己恐怕就得去见法神大人了。
“圣光照亮了我们的前路,正义、勇敢、公平,是我们的宗旨,勇敢的圣骑士,不会惧怕任何邪恶,神圣光辉!”
那骑在马背上的骑士见状,连忙催动战马冲杀过来,手中骑士枪长达两米有余,他的身体上,散发着一层白色的光芒,看起来有几分神棍的威势。不用说,这圣骑士的圣光,能够完全克制玄魁,玄魁见了圣光,露出极其厌恶的表情来,他回头一看阿二,阿二立刻冲杀过来。
这圣骑士,是他的菜,晴朗早已经分配好了的。长达两米的骑士枪对玄魁有巨大的优势,加上战马的冲击力,连玄魁也没办法抵挡。但是阿二对付他,却是游刃有余。
阿大力量最强,但是特点就是灵敏度不够,阿三拥有堕落星辰,甚至是兽神的力量。而这阿二,则是夸父族人的一个怪胎,他拥有近乎猿猴般的敏捷身手,加上一个长达数米的九节鞭,对付这圣骑士,根本是游刃有余!他步子极大,每跨一步,就是长达三四米的距离,而且脚下频率也极快,圣骑士神圣长枪冲击过来,还未及身,阿二已经轻轻一跳,脱离对方进攻范围之后,九节鞭啪啪一甩,直接勾住那圣骑士的脖子,想要将他套下马来。但是他套住那圣骑士的脖子,圣骑士身上亮起一层白光,直接护住身形,任由他如何拖拽,非但没有把骑士拉下马来,反而那马将阿二拖着前行,如同戏耍阿二一样!
“二哥!”阿三见状大惊失色,刚准备要上千帮忙,晴朗却是出口阻止道,“阿三住手,相信阿二,他能行!”
“二哥有危险,我要去救他!晴朗队长,这里先交给你!”
阿三显然顾不得晴朗,这阿二是阿三的亲哥,眼看着他陷入危机,阿三如何不急?但是如果阿三走了,晴朗怎么办?
眼前,马特在面前虎视眈眈,而且,晴朗分明看到,曰本队早已经加入了战团,与戴笠所带的人,和奴良空大战起来。而且,在战场的边缘,晴朗看见,一个矮小的三寸丁身形渐渐的没入了黑暗中
是那个拿淬毒匕首的曰本队员!如果阿三离开,晴朗和秦响,很可能陷入对面包围,被一举歼灭!
“给老子站住,阿三,这是命令,军令如山!你忘记族长说的什么了吗?”
晴朗大怒,不由得将声调提高了数个阶梯,几近怒吼!
阿三刚走了两步,一听见晴朗的话,顿时呆立在原地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军令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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